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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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出入境运输工具、集装箱报检

第五章 出入境运输工具、集装箱报检

第一节 运输工具报检
运输工具的适装性检查(9个方面)
装载货物出口的运输工具 在装货前作适装性检查
1.装载出境动物的运输工具,装载前必须事先清洗干净,并作有效的消毒,由监督 消毒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运输工具消毒证书。
2.装载植物、植物产品出境的运输工具,经检查发现泥土的必须清扫干净,发现危 险性有害生物或一般生活害虫超标的应作熏蒸除虫处理,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装 货作业。存放泔水和动植物性废弃物、垃圾等的场所和卫生间。
(2)电讯检疫:在收到海关给予电讯检疫批准回复后,入境航空器在抵港后,可以 直接上下人员、装卸货物,出境航空器可直接起飞离港。检疫后分不同情况签发: “运输工具检疫证书”“交通工具出境卫生检疫证书”航空器进港检疫证书”“航空 器出港卫生检疫证书”。
(三)出入境列车检疫
出入境的列车 应在各隶属海关 实施检疫
第一节 运输工具报检
运输工具检疫的主要内容——检查运输工具
运输工具的有关证件是否有效; 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以及环境卫生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是否适合装载特定的进出口货物。
第一节 运输工具报检
运输工具检疫的重点
➢ 交通员工和乘客的健康状况、生活、活动的场所。 ➢ 存放和使用食品及饮用水、动植物产品的场所。 ➢ 容易隐藏动植物危险有害生物的场所。 ➢ 存放泔水和动植物性废弃物、垃圾等的场所和卫生间。 ➢ 陆路口岸出入境汽车的驾驶室。 ➢ 饮用水、压舱水。
电讯 检疫
入境检验检疫手续
第一节 运输工具报检
对未持有有效“交通工具卫生证书”, 且没有实施锚地检疫所列情况或者因天气、潮水等原因
无法实施锚地检疫的船舶, 靠泊 经船方或者其代理人申请, 检疫
可以实施靠泊检疫。
第一节 运输工具报检

出入境集装箱交通工具的检验检疫详解演示文稿

出入境集装箱交通工具的检验检疫详解演示文稿
2.对使用木地板的新造集装箱,仅作为商品空箱出口时, 按如下规定办理:
3.对装载货物出口的新造集装箱的检验检疫,按现行集装箱
检验检疫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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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所使用的木地板为进口木地板,且进口时附有用澳大利 亚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标准作永久性免疫处理的证书,并经 我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出口时可凭我检验检疫合格证 书放行,不实施出境检疫,不收费。
二.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尽的义务
运输工具负责人是指接受检疫的船舶、飞机、 火车、汽车的船长、机长、列车长、汽车司机或他 们的代表,其应尽如下义务:
1.应及时填写和交验有关单证。如《船舶总申报 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船用 物品申报单》、《航海健康申报书》、《载货 清单》、《出入境检验检疫车辆(船舶)及货 物申报簿》等等。
• 中国分布现状:在福建、山东、广东、云南等地曾有发现, 仅在台湾定居。
• 引入扩散原因和危害:成虫虽有翅但不能飞,主要随寄主、货物、 包装材料和运载工具传播到亚洲、欧洲、非洲、美国、墨西哥等 地。
• 食害多种枯饼及谷类、干果、坚果、豆类、油料等,危害 性极大,给谷物造成的损失惨重。我国内地许多地方曾有 小面积发生,但比较容易彻底清除,多被及时扑灭,因此 多没有形成大面积扩散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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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方法:实践证明,一旦该虫大面积暴发,防治起 来是很困难的。应注意严格检疫。发现疫情后,采取 熏蒸的办法及时扑灭。常用熏蒸剂有磷化氢、溴甲烷 等。国外利用斑皮蠹裂簇虫等寄生虫、谷斑皮蠹性外 激素等进行生物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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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钩异翅长蠹
• 双钩异翅长蠹又称细长蠹虫,是一种热带、亚热带 地区严重危害木材、竹材、藤材及其制品(含人造 板、包装材料、家具等)的钻蛀性害虫。该虫寄主广,

出入境集装箱、运输工具的 报检与管理

出入境集装箱、运输工具的  报检与管理
开展集装箱仓储业务的单位,应负责集装箱储存场地的卫生管理,建 立卫生责任制度,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指导下,对本单位从事集装箱相关 工作的人员开展卫生教育和宣传
二、集装箱检验的项目 (一)法定验箱 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进行清洁、卫生、冷藏
效能、密固性能等项检验,亦称法定验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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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程序
1.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在装运前实施清洁、 卫生、冷藏、密固等适载检验
2.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并实施检验检疫
3.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启运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集装箱检验 检疫结果单》或《熏蒸/消毒证书》放行
4.集装箱检验检疫有效期为21天,超过有效期限的出境集装箱需要重 新检验检疫
构不再实施检验检疫。 四、出入境集装箱的报检 (一)出入境集装箱的报检程序 1.报检2.检疫内容 3.查验结果及处理办法 (二)进境集装箱的报检要求 1.进境重箱集装箱报检要求2.进境空箱报检要求 (三)出境集装箱的报检要求 出境集装箱报检人应该在装货前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或《出/入境集装箱
任务一出入境集装箱的报检与管理
经检验合格的集装箱,出具集装箱检验合格证书,并在集装箱上加贴检 验合格标志。经检验不合格的集装箱不准装箱。其验箱方法包括外观检 查、内部检查两种。
(二)装箱检验 集装箱货物的监视装箱,亦称装箱检验。装箱时进行监视装载,包括
指导装载、积载或理数,在装箱完毕后,立即对所装载集装箱进行封识, 并签发集装箱货物装箱检验证书。 (三)封识检验 集装箱的监视加封和启封,称为封识检验。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相关证 据做出的加封或启封的证明,可以作为集装箱承运人或者相关责任人分 清货差的依据
(1)国境卫生检疫监管注册申请表 (2)企业单位: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工商行政

出入境航空器报检要求

出入境航空器报检要求

一、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
(二)出入境航空器的报检要求 2.出境飞机的报检 (2)海关应确认机上的卫生状况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的要求,确认机上无确诊或疑似检疫 传染病病人,确认机上的中国籍员工 均持有海关签发的有效健康证书,并 区别前往国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卫生处 理。
思考
来自疫区的飞机,在飞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 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时,机长应当立即通知到达机场的航空站向海关申 报。( ) 【答案】√
一、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
(二)出入境航空器的报检 要求 1.入境飞机的报检 (2)检验检疫程序。 发现禁止或者限制进境物, 施加标识予以封存,未经口 岸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
一、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
(二)出入境航空器的报检要求 1.入境飞机的报检 (2)检验检疫程序。 发现有危险性病虫害的,做不准带离 运输工具、除害、封存、销毁处理; 对卸离运输工具的非动植物性物品或 货物做外包装消毒处理,合格的由口 岸海关签发运输工具检疫证书;对可 能被动植物病虫害污染的部位和场地 做消毒处理。除害合格的,签发运输 工具检疫处理证书。
(二)出入境航空器的 报检要求 1.入境飞机的报检 (2)检验检疫程序。 对来自黄热病疫区的飞 机,机长或其授权代理 人须主动出示有效的灭 蚊证书。
一、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
(二)出入境航空器的报检要求 1.入境飞机的报检 (2)检验检疫程序。 对来自动植物疫区的入境飞机, 在入境口岸均应实施动植物检验 检疫,重点对飞机的食品配餐间、 旅客遗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动 植物性废弃物等区域进行检疫和 防疫处理。
一、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
(二)出入境航空器的报检要求 1.入境飞机的报检 (1)报检要求 对来自疫区的飞机,在飞行中发 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 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 且死因不明时,机长应立即通知 到达机场的航空站向海关申报, 并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 地点接受检疫。

报检与报关实务-出入境运输工具、集装箱报检

报检与报关实务-出入境运输工具、集装箱报检

报检与报关实务学习目标知识目标:了解并掌握出入境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报检要求;熟悉并掌握出入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和报检要求技能目标:具有根据不同的出入境运输工具进行检验检疫申报的能力; 具有对出入境集装箱进行检验检疫申报的能力。

第一节 运输工具报检第二节 集装箱报检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检疫2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报检1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是用于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公路车辆和驮畜。

根据《海关法》《国境卫生法》及其实施细则、《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海关依法对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实施检验检疫。

1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报检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时报检时间和地点电子数据和纸质申报单形式向海关报检报检形式即时办理即审即办海关办理检疫方式2013进境运输工具在进境以后向海关申报以前,出境运输工具在办结海关手续以后出境以前,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路线行进;交通运输主管机关没有规定的,由海关指定。

2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检疫(一)出入境船舶第一节 运输工具报检出入境船舶是指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的外国籍船舶和航行国际航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船舶。

出入境的船舶应在各水运口岸隶属海关办理出入境的检疫第一节 运输工具报检(二)出入境航空器检疫出入境航空器应在各机场口岸海关办理检疫。

出入境的列车应在各隶属海关实施检疫五种情况0104020305员感染或疑似感染传染病发现医学媒介生物或医学媒介生物活动迹象的发现可疑的核与辐射、生物、化学污染源或危害事实的人员出现传染病症状/体征人员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1)入境列车负责人或代理人须在列车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海关申报,如申请电讯检疫,应当在列车预计抵达入境口岸30分钟前申报1.申报入境列车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车长应及时通知入境口岸车站,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向海关报告1.申报(2)出境列车出境列车的负责人或代理人须在离开出境口岸30分钟前向海关申报。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8第三次修正)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8第三次修正)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8第三次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8.11.23•【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施行日期】2018.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检疫正文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2年8月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6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人类传染病及其医学媒介生物、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经国境传入、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以及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入境人员,是指出入境的旅客(包括享有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权的外交代表)和交通工具的员工以及其他人员。

本办法所称携带物,是指出入境人员随身携带以及随所搭乘的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托运的物品和分离运输的物品。

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出入境人员携带下列物品,应当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检疫:(一)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二)出入境生物物种资源、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三)出境的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四)出入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以下简称“特殊物品”);(五)出入境的尸体、骸骨等;(六)来自疫区、被传染病污染或者可能传播传染病的出入境的行李和物品;(七)其他应当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检疫的携带物。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一)、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顺利发展。

(二)、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其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的检疫和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动植物的病菌、害虫、杂草种子及其它有害生物由国外传人或由国内传出,保护本国农、林、渔、牧业生产和国际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

(三)、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实施国境卫生检疫和口岸卫生监督,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保护人类健康。

(四)、按照SPS/TBT协议建立有关制度,采取措施,打破国外技术壁垒
例:(多选题)
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目的和任务包括()。

A、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顺利发展
B、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防止有害生物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
C.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实施国境卫生检疫和口岸卫生监督
D、根据WTO的SPS/TBT相关协定制定有关制度,采取措施,打破国外技术壁垒
答案:ABCD
SPS的中文意思是: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
TBT的中文意思是:贸易技术壁垒协议。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国际物流学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简介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概念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惯例
等的要求为准则,对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等进行检验 检疫、认证及签发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等监督管理工作。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 1. 国家主权的体现 2. 国家管理职能的体现 3. 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的保障
受进出境收发货人的委托,为委托人办理报检的 从事代理报检业务的境内企业。
特点:接受进出境收发货人的委托,为委托人办 理报检;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
(三)自理报检单位 1. 自理报检单位的范围 自理报检单位主要如下。 1)一般进出口企业。 2)出口运输包装生产企业。 3)境外企业和组织。 4)进出境动植物及包装物、运输工具。 5)科研单位。 6)其他。
三、报检员
报检员是指获得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资格,在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注 册,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业务的人员。
1.报检员资格 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
可取得报检员资格,并获得《报检员资格证书》。 2.报检员注册 (1)前提 1)获得《报检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申请报
2.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
凡属自理报检单位范围的,在首次报检时须办理 备案登记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
(1)申请地点 (2)备案登记的程序
(3)备案需提交的单证 (4)“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3. 备案登记的监督管理 (1)接受监管 (2)终止备案登记 (3)撤销备案 (4)异地报检
(二)报检单位的类型 报检单位按其登记的性质,可分为自理报检单位
和代理报检单位两种类型。 1. 自理报检单位 自理报检单位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范围.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范围.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范围
根据《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范围为:
1.所有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包括船舶、飞机、火车和车辆等,都应当实施卫生检疫;
2.来自动植物疫区的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装载入境或过境动物的运输工具,包括船舶(函供拆船用的废旧船舶)、飞机、火车、车辆,都须实施动植物检疫。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交通运输工具,是指本航次或本车次的始发或途经地是上述动植物疫区的交通运输工具。

国际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内容

国际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内容

抽样
根据检验检疫要求,对进 出口商品进行抽样,以进 行检验和检疫。
检验检疫的程序
抽样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申报的商品 种类和检验检疫要求,进行现 场抽样或接受送样。
合格评定
根据检验检疫结果,对合格商 品进行评定,并出具检验检疫 证书。
申报
进出口商在货物入境或出境前 ,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 交相关单证和资料。
标准化
为了规范检验检疫流程和操作,国际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正在朝着标准化方向发展。 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种国际标准和规范,可以确保检验检疫流程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提高国 际贸易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精细化
随着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增加,国际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正在朝着精细化方向 发展。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操作,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需求,提高检验检疫的 质量和效率。
将报检资料提交给检验检疫机构。
报检流程
缴纳相关检验检疫费用。
3. 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包括外观检验、内在质量检验、抽样检测等 。
报检流程
4. 领取证书
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相应的证书,如《检验报告》、《卫生证书》、《安全证书》等。
报检流程
5. 后续处理
根据检验结果,对货物进行后续处理,如退货、换货、维修等。
发展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检验检 疫制度逐渐完善,各国开始建 立自己的检验检疫机构,并制
定相关法律法规。
国际化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国 际社会开始重视检验检疫工作 ,并制定了一些国际公约和规 则,如《关于实行国际统一商 品重量鉴定制度的公约》等。
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
国际法规
国际社会制定了一些有关检验检疫的国际法规,如《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 施协定》(SPS协定)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出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检验检疫工作的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出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检验检疫工作的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出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检验检疫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2.02•【文号】国质检动函[2006]941号•【施行日期】2006.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出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检验检疫工作的意见(国质检动函[2006]941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出入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数量急增,携带物、邮寄物中夹带国家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及特殊物品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外来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传入我国的风险性随之加大,保护我国农业生产、经济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遏制生物物种资源流失的任务异常艰巨。

现就进一步做好进出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检验检疫(以下简称“旅邮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做好旅邮检工作(一)当前旅邮检工作既面临严峻挑战,又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局要充分认识做好旅邮检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设置机构、配置人员,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为全面履行旅邮检工作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海关、边检、民航、邮政、环保、林业、农业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落实好关检合作机制及奥运合作备忘录实施,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推进旅邮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进一步提高工作有效性(三)各局要本着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检疫犬的应用工作。

要按照《检疫犬的训练及使用规程》做好检疫犬的训练、考核、应用、档案管理等工作,做到统一标准、规范管理。

已经批准检疫犬应用的局要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管理,并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四)为支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推动我国生物学技术发展,各局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生物学样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03第三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与报检的流程

03第三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与报检的流程

解释:
a、口岸即产地:施检合格直接发放《出境货 物通关单》
b、口岸非产地:产地施检,合格签发《出境 货物换证凭单/条》并发送电子数据给口岸商 检;口岸验证,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C、不合格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从受理报检至发证放 行的时间规定为7个工作日。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从受理报检 至发证放行的时间规定为15个工作 日
解释
1、一般程序:报检后先放行通关,再 进行检验检疫。
报检地:卸货地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 构。
放行前收费,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 处理,之后发放《入境货物通关单》放 行;
检验检疫后:
①合格,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 明》,准予销售使用。
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 知单》。
正式对外出口时,报检单位到报关 地检验检疫机构,凭《出境货物换 证凭单》办理查验放
(三)对出境货物进行预报检时应注意的事项
1.提供/抽取代表性样品。 2.换证放行的时间。
经预检合格的出口货物应在规定的检验检疫 有效期内办理换证放行手续, 超过检验检疫 有效期的,应重新实施检验检疫;
本节总结
1.报检/申报 → 计/收费 → 抽样/采 样 → 检验检疫 → 卫生除害处理 → 签证放行(出入境检验检疫程序)
2.入境货物实施“先通关、后放 行”。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
3.出境货物实施“先检验、后通 关”。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
第二节 预验、复验和重验
一、预验 二、复验 三、重验
2.区别《出境货物通关单》 和《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条》
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程序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

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其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的检疫和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动植物的病菌、害虫、杂草种子及其它有害生物由国外传人或由国内传出,保护我国农、林、渔、牧业生产和国际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

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实施国境卫生检疫和口岸卫生监督,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保护人类健康。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对进出境的商品,以及运载这些商品和旅客的交通工具、运输设备,分别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监督管理和对出入境人员实施卫生检疫及口岸卫生监督的统称。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

一、法定检验检疫“法定检验检疫”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必须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它法定检验检疫物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检验检疫业务,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

(一)法定检验检疫范围1.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2.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4.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5.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6.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

(二)《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1.《目录》的内容2009年实施的《目录》内的商品共涉及H.S编码20类,编码4815个。

《目录》中商品的“海关监管条件”为“A”,表示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共3883个。

出入境运输工具卫生检疫的一般规定

出入境运输工具卫生检疫的一般规定

香港:渔农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然护理署于山光道的香港赛马会旧马房,为2008年奥运参选马匹进行10天隔离期间,防马流感。 四川检验检疫局《进出境大熊猫检验检疫规程》规定,于2007年4月初,为送给香港的大熊猫需要为期1个月的隔 离检疫。
台湾:《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动物检疫之隔离时间。
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应受隔离检疫之动物。
检疫法规定,携带规定名录以外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的,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并接受口 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携带动物进境的,必须持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检疫证书等证件。
旅客携带伴侣动物进境的,根据1993年农业部和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关于旅客携带伴侣犬、猫进境的管理规 定》的通知,每人限1只。携带的伴侣犬、猫必须持有输出国(或地区)官方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和狂犬病免疫 证书。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对旅客携带的动物实施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检疫不合格的 由检疫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船舶卫生证书》《除鼠证书》《免于除鼠证书》《入境检疫证》《出境检疫证》《灭蚊证书》 《运输工具消毒证书》
三.运输工具的管制
运输工具在中国境内停留或运行期间的管制
1.入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口岸指定的地点接受检疫。除引航员外,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 何人不得上下运输工具,也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对装载进境动物的运输工具,由口岸检验检疫机 构对可能被污染的人员、设备、场地进行防疫消毒。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 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 第四条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 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五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 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邮电部门对疫情报告应当优 先传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之间的传染病疫情通报,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国际物流中的进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流程

国际物流中的进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流程
般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报检,动物的 应在进境前15天报检,输入植物、种子等应在进 境前7天报检 );进境货物报检地点(卸货口岸); 进境货物报检应提供的单据与文件。
进出境货物包装的报检
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检验,可分为危险货物 包装检验和一般货物包装检验 。
进出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包装 检验,一般在抽样现场检验,或进行衡器 计重的同时结合进行。对进出口商品包装 用纸箱的生产厂实施质量许可证制度。
计收费(原)
检验检疫收费包括:进出境检验检疫、考核、注 册、认可认证、签证、审批、查验、进出境动植 物实验室检疫项目、鉴定业务、检疫处理等费用
计费“一批”为一个计算单位。“一批”是指同一品 名在同一时间,以同一个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 同一地点,同一收货、发货人的货物。单一集装 箱多种品名货物拼装,满足此条件的,按一批计 。
进出境检验检疫是指政府部门以法律、行政法规 、国际惯例或进口国法规要求为准则,对进出境 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事项等进行检验 检疫、管理及认证,并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的活 动。目的是保护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效益。
我国进出境检验检疫按其业务内容不同分为进出 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 。
检验检疫工作在国际物流中的作用
检验检疫结果单、证书、证单在国际物流中的 作用:
① 是进出境货物通关的重要凭证 ② 是作为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主要依据 ③ 是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重要依据 ④ 是办理索赔的重要依据 ⑤ 是计算关税的依据 ⑥ 是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证件 ⑦ 是仲裁、诉讼举证的有效文件
我国进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模式
我国实施“先报检,后报关”的检验检疫货物 通关制度,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 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 、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 的国际通用的检验检疫模式。

项目五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报检

项目五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报检
1.出入境列车的报检要求
出入境列车在到达或者出站前,车站有关人员应向检验检疫机 构提前预报列车预定到达时间或预定发车时间、车上有无疾病 发生等事项。
2.出入境汽车及其他车辆的报检要求
边境口岸出入境车辆是指汽车、摩托车、手推车、自行车、牲 畜车等。
固定时间的客运汽车在出入境前由有关部门提前通报预计到达 时间、旅客人数等;装载的货物应按口岸规定提前向检验检疫 机构申报货物种类、数量及重量、到达地等。
由于装运废物原料的集装箱百分之百实施卫生处理,而 实际收用货单位又不亲自办理卫生处理事宜,而是依据 箱数和收费标准将费用付给代理公司代为办理,因此, 董某的“生财之道”也不见得有多么高明:一边向实际 收用货单位按照箱数和收费标准收取卫生处理费,另一 边,减少卫生处理的箱数,以压缩实际支出。例如一个 报检批次下有10个集装箱,正常报检后,董某通过变造 《集装箱/货物检验检疫通知单》,只对2-3个集装箱实 施卫生处理,剩下的7-8个集装箱的卫生处理费则中饱 私囊。董某用同样的手法累计偷逃了275批次,127个20 尺集装箱、581个40尺集装箱的卫生处理,同时也“免 缴”了卫生处理费。
二、报检要求
(一)入境集装箱的报检要求 1.入境重箱集装箱报检要求
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必须填写《入境集装箱报检单》或 《入境货物报检单》(装载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的集装箱)向进 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 或拆箱。
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 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和包装材料等单证和情 况。
装载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船舶,经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查验合格后方可装运。如发现危险性 病虫害或一般生活害虫超过规定标准的须经除害处理后, 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运输工具检疫处理证书》准 予装运。《运输工具检疫处理证书》只限本次出境有效。

第一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第一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第一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1、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惯例等的要求,对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等进行检验检疫、认证及签发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等监督管理工作。

2、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目的:是保护国家经济的顺利发展,保护人民的生命和生活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第一节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与发展一、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一)萌芽(二)产生二、近代检验检疫制度的传入(一)国外公证检验机构的进入1864年英国劳合氏公司代理人在上海成立仁记洋行,这是中国第一个办理商检业务的机构。

(二)近代卫生检疫制度的传入三、中国检验检疫体系的初步形成四、新中国检验检疫的发展历程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卫生部卫生检疫局和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合并组建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这就是统称的“三检合一”。

2001年4月30日,国务院决定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检总局)。

第二节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地位一、法律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商检法》、《动植物检疫法》、《卫生检疫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从根本上确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地位。

二、执法主体地位国家法律赋予出入境检验检疫实行国家行政管理的地位。

检验检疫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体制。

三、检验检疫机构是国家行政机关检验检疫机构是国家的行政机关之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从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

第三节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一、国家主权体现二、国家管理职能体现三、对外贸易顺利进行的保障(一)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为对外贸易各方提供了公正权威凭证(二)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是建立国家技术保护屏障的重要手段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保障(一)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二)保护我国人民健康(三)有效提高我国出口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多选题(历年考题):1、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要作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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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入境列车及其他车辆
• (一)出入境列车的卫生检疫申报 • 1、出入境列车在到达或者出站前,车站有关人员
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前预报车上有无疾病发生等 事项。 • 2、客运列车到达车站后,检疫人员首先登车,列 车长或者其他车辆负责人应当口头申报人员的健 康情况及列车上的卫生情况。 • 3、入境、出境检疫的列车,在查验中发现检疫传 染病或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因卫生问题需要卫 生处理时,应将延缓开车时间、需调离便于卫生 处理的行车路线、停车地点等有关情况通知车站 负责人。
第二节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卫生检疫申报
一、出入境船舶
• (一)入境船舶卫生检疫申报 • 1、申报
(1)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预计抵达口岸24 小时前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2)受入境的船舶,在航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 (鼠疫、霍乱、黄热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 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且死因不明的,船方 必须立即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3)受入境检疫的船舶,按规定悬挂检疫信号, 在发给入境检疫证之前,不得降下检疫信号。
• 4、检疫时
(1)发现运输工具中装有我国规定禁止或限制进 境的物品,检验检疫机构施加标识予以封存,未 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启封动用。 (2)发现有危险性病虫害的,作不准带离运输工 具、除害、封存或销毁处理; (3)对卸离运输工具的非动植物性物品或货物作 外包装消毒处理,对可能被动植物病虫害污染的 部位和场地作消毒除害处理。 • 5、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经检疫合格或经除害处理 合格的,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 别签发《运输工具检疫证书》、《运输工具检疫 处理证书》,方能准予入境。
(二)、出入境汽车及其他车辆的 卫生检疫申报及其查验程序
• 1、固定时间的客运汽车,在出入境前由有 关部门提前通报;
• 2、装载的货物应按口岸规定提前向检验检 疫机构申报货物种类、数量及重量、到达 地等;
• 3、对入境货运汽车,根据申报实施卫生检 查或必要的卫生处理,检疫完毕后签发 《运输工具检疫证书》。
第三节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的动植物检疫
一、入境交通运输工具
• (一)来自动植物疫区运输工具等运输工具的检 疫:
• 1、动植物疫区是指动植物疫情或流行的区域。 • 2、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等,无论是
否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在入 境口岸均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 3、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未经检疫不得卸 货,经检疫合格的准予卸货,检疫不合格的须经 除害处理合格后方准卸货。
• 白天:悬挂“Q”字旗,表示没有染疫,请发给入境检疫证; 悬挂“QQ”字旗,表示本船有染疫或有染疫嫌疑,请即刻 实施检疫 夜间:悬挂红灯三盏,表示没有染疫,请发给入境检疫证 悬挂红红白红四盏灯,表示本船有染疫或有染疫嫌疑;请 即刻实施检疫
• 2、检疫地点 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检疫锚地或者经检验检疫机 构同意的指定地点实施。 3、检疫方式 检疫方式分为4种:锚地检疫、随船检疫、靠泊检疫和电 讯检疫。 (1)锚地检疫:参见教材75 (2)随船检疫:参见教材76 (3)靠泊检疫:参见教材76 (4)电讯检疫:参见教材76 ①持有效的 《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的国际航行船舶在抵港 前24小时,通过船舶公司或船舶代理向港口或锚地所在地 检验检疫机构以电报形式报告。
二、出入境航空器
• (一)入境飞机检疫申报 1、按来自疫区与非疫区区别受理申报: (1)、来自非疫区的飞机可通过地面航空站与检 验检疫机构通过电讯进行检疫申报; (2)、来自疫区的飞机,在飞行中发现检疫传染 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 死亡并死因不明时,机长应当立即通知到达机场 的航空站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在最先到达的 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 2、飞机出境检疫申报。应当在出境检疫的飞机起 飞前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申报单、货物仓单和其 他有关检疫证件。
• 5、对饲喂入境动物的饲料、饲养用的铺垫材料以及排泄 物等作消毒、除害处理。
(三)入境Leabharlann 辆的检疫处理• 入境车辆,来自动植物疫区的,由入境口 岸检验检疫机构作防疫消毒处理。
(四)入境供拆船用的废旧船舶的 检疫:
• 1、不论是否来自动植物疫区,一律由口岸 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 2、检疫发现有我国禁止入境物、来自动植 物疫区或来历不明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 及动植物性废弃物,均作销毁处理。 3、对发现危险性病虫害的舱室进行消毒、 熏蒸处理。
(二)装载入境动物的运输工具检 疫
• 1、装载入境动物的运输工具无论是否来自动植物疫区, 均需实施动植物检疫。
• 2、装载动物的运输工具抵达口岸时,未经口岸检验检疫 机构防疫消毒和许可,任何人不得上下运输工具。 3、动物和其他货物同一运输工具运抵口岸时,未经口岸 检验检疫机构防疫消毒和许可,任何人不得接触和移动动 物。 4、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采取现场预防措施,对上下运输工 具的人员、接近动物的人员、装载动物的运输工具以及被 污染的场地,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作防疫消毒处理。
(二)出境船舶卫生检疫申报
• 1、船舶必须是在最后离开的出境港口接受 检疫。
• 2、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离境前4小时 内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出境检疫 手续,提供所需的资料。 3、经审核船方提交的出境检验检疫资料或 者经登轮检验检疫,符合有关规定的,检 验检疫机构签发《交通工具出境卫生检疫 证书》,并在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上签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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