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对其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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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对其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谈语言对个人与民
族精神的影响
吕庆文
文学院汉教一班201312115119
摘要:洪堡特突破语言研究的框架,从语言内在着手和精神的联系。并以儿童习得语言为等事例为材料分析语言的创造性特征,研究范围从个人延伸到民族,提出了语言类型划分的标准。
关键词:洪堡特语言学精神民族语言创造性特征
洪堡特是普通语言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著作《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对其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是他作为语言学家的最主要代表作,被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布隆菲尔德誉为“第一部关于普通语言学的巨著”。在这本书里,洪堡特详尽地阐述了一系列伦理问题,如语言与精神的关系,使用一种语言的个人与民族的相互关系,语言的本质属性,语言的形式等等。在这本书中最大的亮点,是洪堡特提出了语言和人类精神存在关系这一论点。
洪堡特注意到:语言处在人与世界之间,人必须通过语言并使用语言认识世界。他认为,每个民族都不可避免地会把某种独特的主观意识带入自己的语言,从而在语言中形成一种特殊的“世界观”,这种语言的“世界观”反过来又可能制约着人们的非语言行动。
现在普遍认为语言是交际工具或表达思想的工具。然而,当人们用语言表达思想时,语言是否参与了思想的形成过程?由洪堡特提出的语言“世界观”明确阐明了这一问题。“可知事物的总和是一个有待人类精神耕耘的领域,它存在于所有语言之间,独立于任何语言;而人只能以自身的认知和感知方式,即通过一条主观道路接近这一纯客观的领域。”这里提及的“一条主观的道路”就是指语言。洪堡特认为,语言是一个由部分构成的整体,但它不是简单的自然有机体,而是人类的一种官能,语言具有表达功能和认知功能,并认为认知功能才是语言的本质功能。
从研究目标入手,洪堡特在理论上是一个怀有远大理想的人文主义者,他的
最终目标是要通过研究语言而得到完整的人类知识,说明以语言为媒介的一切人类活动的目的,以便建立起一种“人性学说”,或者说“人类大宇宙”。
而从研究对象来说,洪堡特掌握的大量结构迥异的语言实际知识为他做语言比较研究提供了可贵的素材,之所以他要尽可能多的研究各种语言,尤其是各种典型的语言,是因为洪堡特相信具体的、多样的、有差别的形式知识语言本质的外在表现,而他所追求的是隐藏在个别现象背后的普遍性,即透过现象触及人类语言的本质特征。
基于以上两方面原因,施坦塔尔认为,洪堡特通过研究语言而“深刻地接触到了人的本质”,尽管他没有达到这个伟大的目标,但“指明并开辟了通向该目标的道路”。
洪堡特认为“语言绝不是产品,而是一种创造活动。”以儿童掌握语言为例,在儿童语言习得中存在这样的现象,儿童能够创造性地使用语言,并且能够理解和使用以前从未听到过或接触过的语言。比如以英语为母语的儿童在语言发展的早期阶段能够正确运用一些不规则动词的过去时形式“went”、“took”、“came”等。他们有可能把“took”作为一个独立单词来使用,把“took”和“take、taken”看成完全没有联系的几个词,而不是把“took”作为动词过去时的不规则变化形式来看待。而当四五岁的时候,儿童语言中所有不规则动词全都不加区别地加上后缀“ed”的形式来构成过去时。于是出现了“comed”、“breaked”、“goed”等不符合语法规则的单词。这种语言习得中的“过度使用规则”现象可以力证儿童能够创造规则。因为在儿童的语言输入中,类似“comed”、“breaked”、“goed”这些“异类”并不存在,不可能被模仿。由此可见,儿童语言习得不是一个被动、消极的接受过程,而是一个能动的、积极的创造过程。儿童可以积极地运用各种学习策略对语言现象进行分析,逐步准确地运用语言中的各种规则。
根据儿童掌握语言的过程,洪堡特提出语言创造的有限性和无限性。他认为语言要表达的意义内容十分丰富,运用的结果即说出的话和写出的作品都是无限的。语言这种创造,所使用的规则、要素是确定的、有限的,而运作的范围、结果则是无限的。语言创造的手段不是为说话人或听话人所独有的,而是所有语言使用者的“共同本质”,是共同基础上的一种语言能力,掌握语言就是要掌握这些手段,而这些手段的获得,则是语言能力和外部坏境相结合并逐渐得到发展的
过程中而来的。
上述关于语言创造性的特征,是洪堡特语言理论的精髓,概括起来则是语言不是僵死的产品,而是一种活动,一种独立的、积极的、由内而外的一种力量。和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相比,洪堡特知识抽象地说明了语言的创造能力是一种共同本质,只是对普遍性有一个概括性地认识,因此他主张的普遍语法是一种归纳的语法普遍性,是基于尽可能多的语言材料的基础上的归纳、总结出来的普遍性。同时他认为语言的特征是无法完全用语法加以概括的言语活动。而乔姆斯基把语言能力看作一种人类共同的、种系遗传的生物能力,一种潜存于人脑中,可以用演绎方法推导出来的普遍语法。
在语言产生的问题上,洪堡特认为语言不是精神有意识地创造的,而是“精神不由自主地发挥”,语言是精神的主要表现形式,这种表现是不可解释的,也即“不由自主地”,例如,我们汉民族使用汉语,法兰西讲法语,德意志民族用德语沟通,为什么不同的民族都有自己各自相宜的语言呢?洪堡特认为这是各民族精神作用的结果。因为各民族精神力量强弱不等的关系,所以民族精神作用下产生的语言也就别划分成不同的发展阶段,即洪堡特提出的:孤立型、黏着型和屈折型。
洪堡特说过“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他相信语言是民族的最大特征,民族差异主要表现在语言上。语言随着民族的成长而发展,它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同时它又承载着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在洪堡特笔下的民族精神和民族语言,虽然是同时发生,相互关联的,但起作用的是民族精神。
洪堡特虽然注意到了精神对语言的影响,但是他也无限制地夸大了这种影响,并由此得出了强弱不等的民族精神导致了三种优劣分明的语言类型。受达尔文进化论思想的影响,洪堡特认为也存在着语言的进化论,在语言进化的过程中起推动作用的是与语言相对应的民族精神是否有足够强大的能力促使语言向尽善尽
美的方向发展,使语言通过语音形式的变化表达丰富多变的思想,使语言要素与思维内容完美、和谐地统一起来。换言之,趋于完美的民族语言意味着使用该语言的民族精神力量处于高位,如屈折语言特别是梵语、希腊语和拉丁语。同时,有缺陷的语言基本上没有改善的可能。“导致这方面缺陷的原因是民族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