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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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单选题

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单选题

1. 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共有()。

31 条10 条41 条51 条2. 会计凭证进行分开组卷的时间依据是()。

按月组卷按季组卷按年组卷没有特殊规定3. 会计档案鉴定发现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

再保管一年重新划定保管期限继续保管三年永久保管4.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

最高保管期限企业保管会计档案可参考的保管期限企业保管会计档案不必严格遵守的保管期限最低保管期限5.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

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由所在省市的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可以销毁6. 会计档案交接完毕后,()。

交接双方经办人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就可以,监督人不需要签字或盖章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不需要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监督人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就可以,交接双方经办人不需要签字或盖章7. 财务会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如计划、预算、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

同时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有选择的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8. 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是()。

1984 年1 月1 日1998 年1 月1 日2014 年1 月1 日2016 年1 月1 日9.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如何处理()。

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由所在省市的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可以销毁由其他单位保管10.对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的部门是()。

档案部门办公室会计部门行政部门11.凡是具备单独会计核算的单位,都会形成会计档案,这是会计档案特征中的()。

多样性严密性普遍性连续性12.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如何处理()。

由其他单位和原单位分别保管由其他单位保管由原单位保管由其他单位和原单位共同保管13.会计档案鉴定发现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应当()。

浅谈“持有待售资产”的概念辨析、计量与列报

浅谈“持有待售资产”的概念辨析、计量与列报

Forum学术论坛1762018年7月 DOI:10.19699/ki.issn2096-0298.2018.21.176浅谈“持有待售资产”的概念辨析、计量与列报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陆筱璐摘 要:我国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中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文侧重梳理和剖析“持有待售资产”,以加深业界对其的认识与判断。

关键词:持有待售资产 会计处理 财务报表列示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7(c)-176-021 “持有待售资产”的提出和发展变化“持有待售”最早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22条中提出。

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6条将持有待售的核算范围延伸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指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进一步描述“处置组”的减值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明确“持有待售资产”不计提折旧、对不再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转回处理规定。

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中“如有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资产负债表增设单独项目列示,提升了“持有待售资产”的关注度。

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明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增与“持有待售资产”相关的项目,全面反映“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其重要性突现,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

2 持有待售资产辨析(1)持有待售资产的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第5条企业以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为目的,而不是通过持续使用来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试题及答案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试题及答案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应用指南一、单选题1、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预计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起()内,出售交易能够完成。

A、半年B、一年C、二年D、三年A B C D【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正确]【答案解析】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预计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起一年内(注:相对的,特殊情形除外),出售交易能够完成。

2、关于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可以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B、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应按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重新预计净残值C、只有单项非流动资产可以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D、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调整后的预计净残值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应将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支出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B,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后,应调整预计净残值,此时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选项C,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选项D,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3、以下关于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对于暂时停止使用的非流动资产,不应当认为其拟结束使用B、对于暂时停止使用的非流动资产,不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C、因已经使用至经济寿命期结束而将某机器设备报废属于结束使用D、因技术进步而将某子公司关停不属于结束使用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A【答案解析】因技术进步而将某子公司关停或转产都属于对非流动资产的结束使用。

4、关于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于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应调整其预计净残值,使其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调整后的预计净残值可以超过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B、如果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则应将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C、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D、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仍然计提折旧A B C D【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A,调整后的预计净残值不得超过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选项B,差额应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选项D,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专业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专业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专业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准则,于2024年5月28日起正式实施。

该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在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过程中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相关披露要求。

本文将对该准则进行详细解读,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该准则适用于准备终止经营、处于或将被处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处于可立即出售状态并计划在一年内出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是指企业以整体方式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相关资产、负债和其他与处置组有关的项目的组合。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决定终止其组织中涉及的业务或活动,并且将不再从中取得经济利益的情况。

首先,该准则规定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当企业决定将非流动资产划为持有待售时,应按照其可变现净值(可通过市场、交易或评估确定)调整资产到其可变现净值,并将其调整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一旦资产被划为持有待售,企业应将其按照可变现净值减去后续开销和将被出售时跌价发生的可能的损失作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计量。

其次,准则规定了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

当企业以整体方式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资产、负债和其他相关项目的组合时,这个组合被划为处置组。

处置组的会计处理要求,企业应将处置组资产和负债拆分为可分别评价和计量的部分。

拆分后,对于被划至处置组的资产,企业需要按照减值准备的规定进行处理。

最后,准则规定了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当企业决定终止经营时,应根据可变现净值调整其非流动资产和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划入终止经营资产。

此外,企业应根据可能的预期损失提取终止经营准备金,并在利润表上披露相关信息。

除了上述主要内容,该准则还对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如处置组的减值测试、处置组的期末报告和相关披露要求等。

总结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通过明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为企业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过程中提供了指导。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题及答案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题及答案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题及答案1。

B()是指企业从政府⽆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货币性资产。

(本题1分)2.D《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经营》⾃( )起开始实施。

3。

A( )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报表⽇关于资产、负债、清算净值及其相互关系的信息。

4.A收⼊准则修订过程中的前期准备阶段是( ) (本题1分)5。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本题1分)A。

企业不应当建⽴合同专⽤章保管制度6。

A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之和()合同交易价格的⾦额.7.B国际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流动资产和终⽌经营》。

(本题1分)8.D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要求⾃()起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融⼯具》。

(本题1分)9.A某市影视演员与影视企业签订演绎合同,合同⾦额为⼈民币3000万(税前),则该演员需要缴纳附加税费合计()万元. (本题1分)10.B内部控制的()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本题1分)11.D会计控制的客体是()。

(本题1分)12.D下列关于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本题1分)13.D以下哪个属于⾃然⽆形资产( )。

(本题1分)14。

A( )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本题1分)15。

C进⾏⾦融⼯具列报处理时,交易或事项涉及所得税的,应当按照()进⾏处理. (本题1分)16.D关于破产企业清算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本题1分)17。

C下列项⽬中,属于新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加的项⽬的是().(本题1分)18。

A( )是指企业销售商品的同时承诺或有权选择⽇后再将该商品(包括相同或⼏乎相同的商品,或以该商品作为组成部分的商品)购回的销售⽅式。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答案--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答案--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第1部分判断题题号:QHX019422 所属课程: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A、对B、错正确答案:A解析:见PPT第39页: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题号:QHX019420 所属课程: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 企业不应当将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A、对B、错正确答案:A解析:见PPT第26页:企业不应当将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例5:一主体因产品需求下降,停止使用一台生产设备。

但该设备仍保持在可使用状态,并预计一旦需求上升就将恢复使用。

该设备不作为放弃。

题号:QHX019417 所属课程: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3. 企业决议出售其总部大楼的计划,并获得购买承诺,但要等大楼清空后才将大楼转让给买方,符合可立即出售的标准。

A、对B、错正确答案:A解析:见PPT第19页:一主体决议出售其总部大楼的计划,并获得购买承诺。

(1)该主体要等大楼清空后才将大楼转让给买方。

对于这类资产的出售而言,清空大楼所需的时间是正常的和合乎惯例的。

那么,在符合上述标准时就符合可立即出售的标准。

(2)该主体将继续使用大楼,直至新总部大楼建成,在新楼建成(并且现有大楼清空)之前主体不打算将现有大楼转让给买方。

该主体(卖方)对现有大楼转让强加的这种时间上的推延表明该大楼还不能立即出售。

直到新楼建成时才能符合可立即出售的标准。

题号:QHX019419 所属课程: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4. 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只有在出售后企业不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才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把该部分投资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

2021年江苏会计继续教育习题2

2021年江苏会计继续教育习题2

单项选择题(共1题)1. 税收信息化监管的内核的核心是什么()。

金税三期大数据分析收支管理发票管理判断题(共1题)2. 个人所得税中的综合所得是以培养纳税意识为根本的“降税”监督。

()正确错误单项选择题(共1题)1. 在新用户注册的录入单位信息环节,需要注意的是()。

纳税人识别号和确认纳税人识别号时可以采取复制粘贴纳税人识别号和确认纳税人识别号两栏可以不一致纳税人识别号和确认纳税人识别号必须一致注册时电脑可不必处于联网状态判断题(共1题)2. 自然人税收管理客户端软件只能用于申报一家企业的扣缴操作。

()正确错误单项选择题(共1题)1. 企业在2019年2月份实际发放的工资,利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申报的月份是()。

2019年2月2019年3月2019年6月2019年12月判断题(共1题)2. 在注册时若启用了登陆密码,则需要操作人员牢记,因为密码一经设定不许更改。

()正确错误3.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是扣缴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应用软件。

()正确错误单项选择题(共1题)1. 营业外支出反映的内容不包括()。

债务重组损失处置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和非常损失判断题(共1题)2. 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正确错误单项选择题(共1题)1. 在“持有待售资产”科目中核算的内容不包括()。

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流动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判断题(共1题)2. 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答案解析选择题判断题(精编)

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答案解析选择题判断题(精编)

单项选择题(共1题)1.以下资金会计核算不适用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是()。

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判断题(共1题)2.我国政府会计体系由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成。

()正确错误单项选择题(共1题)1.《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总会计的核算目标是()。

监督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正确核算财务状况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预算执行状况、财务状况等会计信息促进财政收入合理利用判断题(共1题)2.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广泛采用“双分录”会计核算方法,在核算预算收支的同时,也核算相关资产负债情况。

()正确错误单项选择题(共1题)1.为规范政府股权投资核算,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要求针对此类资产的变动情况,采用的核算方法是()。

成本法权益法根据持股比例选用方法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总预算会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利润表等7张会计报表和附注。

()正确错误1.政府财政最终未收回项目单位贷款本息费,经核准列支,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借记的科目为()。

财务费用坏账准备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国库存款判断题(共1题)2.“应收股利”科目核算政府因持有股权投资应当收取的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和利润。

()错误正确单项选择题(共1题)1. “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核算的是()。

本级政府财政转贷给下级政府财政的主权外债资金的本金本级政府财政之间相互转贷的主权外债资金的本金和利息本级政府财政转贷给下级政府财政的主权外债资金的本金和利息本级政府财政转贷给下级政府财政的主权外债资金的利息判断题(共1题)2. 本级政府财政支付转贷资金时,根据相关材料,借记“债务转贷支出”,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即处理完毕。

()错误正确单项选择题(共1题)1. 政府财政进行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方的科目为()。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作者:张金玲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8年第23期[摘要] 2017年4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该准则旨在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相关性、及时性需求,不断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服务于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

[关键词]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会计处理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8. 23. 004[中图分类号] F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8)23- 0012- 020 前言2017年4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

该准则的发布,对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主要针对该准则的会计处理进行研究。

1 正常使用非资产转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条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企业要将原本正常出售的资产出售,即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做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2017)

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2017)

•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2017.12•一、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 年6 月12 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的企业,2018年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2019年执行(“收入准则”2020年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三、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四、“政府补助”准则主要修改•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1、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无偿性。

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增加•四、“政府补助”准则主要修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1、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增加2、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未变•四、“政府补助”准则主要修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章节基础练习 第十七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章节基础练习 第十七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章节基础练习第十七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交易,应当将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是()。

A.甲公司2×19年10月1日与A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销售协议,约定于2×20年11月30日将一台生产设备转让给A公司B.乙公司管理层作出决议,计划将一栋自用办公楼于本月底出售给B公司C.丙公司与C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协议,约定于3个月后将一条生产线出售给C公司,双方均已通过管理层决议D.丁公司2×20年1月1日与D公司达成口头协议,计划将于本年10月31日将一台管理用设备转让给D公司,尚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企业将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可立即出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上述选项只有选项C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因此可以划分为持有待售。

选项A,时间超过1年;选项B,没有说明乙公司与B公司已经签订协议;选项D,丁公司与D公司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所以均不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的条件。

考察知识点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原则2、下列各项交易,应当将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是()。

A.甲公司2×20年10月1日与A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销售协议,约定于2×21年11月30日将一台生产设备转让给A公司B.乙公司管理层作出决议,计划将一栋自用办公楼于本月月底出售给B公司C.丙公司与C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协议,约定于3个月后将一条生产线出售给C公司,双方均已通过管理层决议D.丁公司2×21年1月1日与D公司达成口头协议,计划将于本年10月31日将一台管理用设备转让给D公司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企业将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可立即出售(时间不超过1年);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目录一、总体要求 (1)二、关于适用范围 (3)(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 (3)(二)终止经营的列报 (4)三、关于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 (8)(一)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基本要求 (8)(二)某些特定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具体应用 (12)四、关于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16)(一)初始计量 (16)(二)后续计量 (18)(三)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26)(四)终止确认 (27)五、关于持有待售类别和终止经营的列报 (30)(一)资产负债表列示 (30)(二)利润表列示 (31)(三)附注披露 (33)(四)特殊事项的列报 (34)附录二 (38)《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起草说明 (38)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本准则明确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基本划分原则,即如果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准则规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同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后续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但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和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应计提折旧或摊销。

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两者不能抵销;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进一步披露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详尽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第42号准则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提出了一系列的应用指南,对于企业在这些方面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准则的内容并共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1. 简介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旨在规定并指导企业如何在资产处置或终止经营的情况下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其内容主要包括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概念、会计处理、披露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2. 深入探讨在准则中,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企业需要对其拟出售的非流动资产进行评估,并且确实有意愿和能力在短期内出售。

对于处置组的界定和确认条件也有详细的规定,包括其独立性和主要组成部分的要求。

而在终止经营方面,准则要求企业在决策终止经营时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包括获得管理层的决策、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对相关成本和收益的估计等。

3. 个人观点和理解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的颁布,为企业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这对于企业在这些方面的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 总结与回顾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方面的法律空白,弥补了相关会计处理的不足和不统一。

通过对这一准则的深入学习和理解,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握在这些方面的会计处理要点和规范,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和透明度。

在本文中,我们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包括其相关概念、会计处理、披露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并共享了个人观点和理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一、概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主要规定了企业在准备出售或已经决定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该准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二、定义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指企业已经决定出售,且在一年内(含一年)很可能完成出售的非流动资产。

2. 处置组:指一组相关的非流动资产和一个或多个负债,这些非流动资产和负债一起构成一个独立的业务单元,企业已经决定出售,且在一年内(含一年)很可能完成出售。

3. 终止经营:指企业决定停止某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一组相关的主要业务活动。

三、会计处理原则1. 当企业决定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应当计提折旧或摊销,也不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4. 当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实际出售时,应当将原账面价值转出,同时确认销售收入。

四、会计处理步骤1. 划分持有待售:企业应当在决定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后,立即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

2. 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3. 披露: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后的净额、预计售价以及销售时间等信息。

4. 实际出售:当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实际出售时,应当将原账面价值转出,同时确认销售收入。

五、特殊情况处理1. 如果企业无法确定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后的净额,可以按照账面价值计量。

2. 如果企业预计销售时间超过一年,应当在财务报表中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但每年应当对预计售价进行复核。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程)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程)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很多新准则或修订准则,它们的执行时间也有所差异,下面我们就一起看一看各项准则的具体执行时间。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的执行时间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执行时间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三、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执行时间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四、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执行时间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五、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执行时间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浅析新增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浅析新增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
处 (3)核算固定资产的处置价款 (3)核算固定资产的处置价款

借: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清理
(4)结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 借:资产处置损益(清理 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清理 利得)
益,严格的与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的核算进行区 “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对其进行核算,并将其放在营业利润的计
分,更加清晰的反映当期当期损益的构成情况。
准则修订后相关资产处置的净损益的核算则发生变化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和损失将不再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核算而是应当单独设置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核算相关资产的处置净损益期末单独将该类净损益的结转入本年利润用于核算企业的利润
财会研究
新增“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后企业将单独反映准则规定的 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并在利润表中进行单独列报。其能为报 表使用者提供更加清晰和可靠的会计信息,帮助报表使用者清 楚地了解企业当期利润中有多少来自于相关资产处置的贡献, 更加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新增科目对企业财务 的主要影响有如下几方面:
(1)相关资产的处置利得和损失的核算科目发生改变。旧 准则中对企业资产处置形成的利得和损失采用与报废、毁损相 同的处理方式,将处置的净损益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
表 1 利润表局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财政部发布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发布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发布新财务报表格式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修订。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与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新财务报表格式的主要变化基于2017年发布并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以下简称“CAS 42”)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CAS 16”)的相关要求,财政部发布了本次对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

新财务报表格式的主要变化如下: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代售负债”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以及相关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

该变化系基于CAS 42 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应当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上述利得或损失原归集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项目,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后,此类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中单独列报,计入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范围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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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的分类和列报规定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第三条本准则的计量规定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下列各项的计量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二)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三)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3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第六条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第七条企业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第八条因企业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有充分证据表明企业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企业应当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一)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企业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4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二)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企业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第九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企业不应当继续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后,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然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企业应当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应当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第十条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第十一条企业不应当将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第三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第十二条企业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5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十三条企业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四条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企业应当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五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应当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本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第十七条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6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十八条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十九条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第二十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应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当继续予以确认。

第二十一条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应当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一)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二)可收回金额。

7第二十二条企业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应当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列报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应当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出售费用和主要类别,以及每个类别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出售原因、方式和时间安排;(三)列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部;(四)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确认的减值损失及其转回金额;8(五)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有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累计金额;(六)终止经营的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净利润;(七)终止经营的资产或处置组确认的减值损失及其转回金额;(八)终止经营的处置损益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处置净损益;(九)终止经营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条(一)至(三)的规定进行披露。

企业专为转售而取得的持有待售的子公司,应当按照本条(二)至(五)和(十)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二十六条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应当调整可比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

第二十七条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企业应当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并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五条(六)、9(七)、(九)、(十)的规定披露可比会计期间的信息。

第二十八条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应当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第二十九条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并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五条(六)至(十)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十条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性质和金额。

可能引起调整的情形包括:(一)最终确定处置条款,如与买方商定交易价格调整额和补偿金;(二)消除与处置相关的不确定因素,如确定卖方保留的环保义务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三)履行与处置相关的职工薪酬支付义务。

第三十一条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企业应当在当期利润表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企业的子公司、共同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企业应当在当期财务10报表中相应调整各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一)企业改变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出售计划的原因;(二)可比会计期间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影响金额。

第三十二条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并在附注中说明这一事实。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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