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铁计[2007]97号)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管理,全面实现项目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节约建设资金,满足运营需求,发挥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及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 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铁总计统〔2015〕7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
所属企业更新改造和自筹资金管理项目參照执行。
第三条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
总公司投资主管部门为计划统计部,相关单位和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查和监管。
第四条铁路项目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主要工程内容、规模和技术标准、投资估算进行规模控制,批准的投资规模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
总公司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标准、工程措施和总概算对建设单位进行投资控制,批准(调整)总概算額度是建设单位蛆织实施的最大限额。
建设单位根据审核后施工图纸、中标总价及合同条款约定对参建各方进行合同控制,合同总价(含调整费用)为參建各方认可的最终价款。
第二章各阶段投资控制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第五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铁路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拟建项目功能定位,招标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委托咨询评窜,合理确定工程范围、运量需求、运输组织、主要技术标准、线路基本走向、建设和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为国铁出资人代表和项目建设单位,总公司相关责任部门为计划统计部。
铁路局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依法履行国铁出资人代表职责,指导合资公司加强投资控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勘察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铁计[2007]9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建设新理念,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实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节约建设资金,发挥投资效益,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
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发展计划司;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设计概算,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阶段按批准投资进行过程控制,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建设管理司。
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项目设计单位是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基础,项目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合同价款控制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和验工计价实施监理。
铁道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三条按照科学定标、适度从紧、强本简末、节约投资的原则,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
国家或铁道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
建设单位在铁道部批准项目设计概算规模内组织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
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程序适用于本办法,但各项投资决策应经公司法定程序决策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章(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第五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优化选择技术方案并合理核定项目投资估算。
(预)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线路主要方案、主要设备设计原则、重大桥隧工程方案和桥隧工程比例、主要站段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年限、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的效益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设计单位完成初测后开放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专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按照铁道部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10%计列。
浅谈铁路工程建设投资偏差原因分析及采取措施
浅谈铁路工程建设投资偏差原因分析及采取措施摘要:当前,我国铁路工程事业发展迅速,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带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但在铁路工程建设中,时常发生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现象发生,工程决算时实际投资与投资计划发生偏差,做好投资控制有利于提高铁路工程的投资效益。
关键词:铁路工程投资偏差原因分析措施铁路工程投资在铁路行业里长期存在清理概算与施工图设计投资严重不符,即要不严重超支,要不投资根本用不完的现象,由于这些现象的存在给铁路工程投资效益管理造成很大的困扰。
而造成该现象的原因很多,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同建设阶段铁路工程建设参与方管理水平的参差不齐、人员技术水平、工作经验、以及特定地形地貌的不可预见因素对工程投资的影响程度和影响因素不尽相同。
投资控制贯穿整个工项目建设全过程,即从方案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
实践证明,建设项目投资方案研究阶段和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最大,影响程度达80-90%。
结合本人工作经历,本文就铁路工程项目的方案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对工程投资问题进行分析及提出控制措施,增强铁路工程投资控制意识,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投资偏差原因分析1、阶段性不同导致的投资偏差目前,我国铁路工程建设大概经历方案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试运行这么一个过程。
由于不同阶段在编制投资概预算的时候预留的基本预备费也不同,比如方案研究阶段预留的基本预备费为静态投资的20%,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分别是10%、5%以及3%,由此可见,基本预备费由于不同阶段性的取费不同对投资影响也是很大的。
1.勘察设计单位原因虽然目前各种技术都很发达,比如现场勘查钻探、软件自动计算自动画图,但是总是有一些盲区勘测不到位的,出图不精确导致实际工程量与设计施工图有误差等这些问题存在。
由于勘测不到位原因导致上一阶段的方案到下阶段基本改的面目全非,重新改线,或是本来是路基现在变成桥梁或是隧道。
铁路工程投资控制
铁路工程投资控制2.4.1目标体系1.总体目标在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参建各方通过优化建设方案、工程设计方案、资源配臵方案和施工方案,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措施,随时纠正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将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在审定的投资计划限额内,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按照既定目标实现,使建设项目获得预期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是设计方案选择和进行初步设计及编制概算的投资控制目标;经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是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的投资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应是工程招标发包、合同结算和竣工决算的投资控制目标。
2.具体控制目标(1)建设项目决策阶段,控制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
(2)初步设计阶段,依据投资决策阶段确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控制初步设计概算。
(3)施工图阶段,依据审定的初步设计和鉴定修正概算,组织施工设计和编制施工图投资预算。
(4)招投标阶段,指挥部依据初步设计(鉴修概)或施工图设计(投资检算),由指挥部主要领导组织计财部、工程部进行工程招标和承发包,精确计算工程量,合理确定工程合同价。
(5)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指挥部计财部和工程部监督合同执行,有效控制设计变更,监督和控制合同价款的支付;结合项目进展适时开展工程投资审价工作。
(6)竣工验收阶段,严格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2.4.2责任体系1.组织机构为加强投资控制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指挥部投资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指挥长作为建设项目负责人,领导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管理全面负责。
计财部是指挥部投资控制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指挥部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范围配合工作。
各参建单位应相应成立以设计总体、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相关部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投资控制管理工作组织。
2.投资控制管理体系3.职责分工1)指挥部的职责(1)成立投资管理的组织领导,制订投资管理决策制度及有关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铁计2007(97号)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日期:2010-01-07] 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铁计[2007]9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建设新理念,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实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节约建设资金,发挥投资效益,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
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发展计划司;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设计概算,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阶段按批准投资进行过程控制,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建设管理司。
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项目设计单位是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基础,项目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合同价款控制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和验工计价实施监理。
铁道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三条按照科学定标、适度从紧、强本简末、节约投资的原则,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
国家或铁道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
建设单位在铁道部批准项目设计概算规模内组织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
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程序适用于本办法,但各项投资决策应经公司法定程序决策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章(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第五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优化选择技术方案并合理核定项目投资估算。
(预)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线路主要方案、主要设备设计原则、重大桥隧工程方案和桥隧工程比例、主要站段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年限、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的效益评价等内容。
铁路变更索赔解剖
目录
5、临时工程的划分依据 第三部分、几个重点项目清概批复项目 1、张集线清概批复项目 2、包满线清概批复项目 3、集包线清概批复项目 4、包西线清概批复项目 5、大包线清概批复项目 6、临策线清概批复项目
第一部分 变更相关文件
一、(铁建设[2012]253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 理办法》注意事项:
⑷初审变更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应对Ⅰ类变更设计文件进 行初审,涉及环水保的重大问题的变更设计,应先向铁道部 环保水保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再形成初审意见连同I类 变更设计文件一并报送铁道部。
第一部分 变更相关文件
⑸批准变更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部门收到Ⅰ类变更设 计文件后,应尽快组织现场核实,提出明确要求。对符合审 批条件的,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需要补充资料的 部分,应及时提出补充要求,并在资料补充后20个工作日内 另行批复。
5、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分为Ⅰ类、Ⅱ类。
第一部分 变更相关文件
6、对初步设计审批内容进行变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 Ⅰ类变更设计。
⑴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 工程措施:
建设规模是指工程范围,车站(段、所)规模; 主要技术标准是指铁路等级、正线数目、设计行车速度、 线间距、最小曲线半径、限制坡度或最大坡度、牵引种类、 机车类型或动车组类型、牵引质量、到发线有效长度、闭塞 类型或行车指挥方式与旅客列车运行控制方式、建筑限界;
⑵会审变更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就Ⅰ类变更设计建议组 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研究会审, 详细分析变更设计原因,研究提出变更设计类别及变更设计 方案,确定责任单位及费用处理意见,形成由参审人员签字 的《变更设计会审纪要》(附件3)。
第一部分 变更相关文件
概算清理相关知识【范本模板】
概算清理相关知识提纲前言一、概算清理的目的二、概算清理的特点三、概算清理的主要原则四、概算清理的主要内容(一)施工图投资检算(二)I类变更清理(三)征地拆迁费用清理(四)各项价差调整(五)二类变更清理(申请使用预备费部分)(六)其他清理五、概算清理文件编制—1—前言铁路工程概算三超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且很突出的问题。
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概算控制“先紧后松、节约每一分钱”的思想,影响了铁路工程概算从决策阶段到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活动,导致了三超现象的出现。
铁计【2007】97号文,《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成为克服概算三超问题的划时代标志文件。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
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发展计划司;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设计概算,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阶段按批准投资进行过程控制,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建设管理司.(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铁道部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10%计列;初步设计阶段: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分章节费用原则上要控制在批复投资估算额度内,基本预备费严格按照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5%计列.为有利于项目实施过程的投资控制,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超过批复投资估算5%时,应报请铁道部技术经济协调小组研究决策(合资铁路需经法定程序讨论通过),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超出批复投资估算lO%时,需重新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后批准执行。
在初步设计总概算批准后15日内编制初步设计鉴修概算报铁道部核备,并附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
工程招投标阶段: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进—2—行施工图设计,并根据需要(可分站前、站后)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基本预备费可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3%计列,投资检算报铁道部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核备。
二次经营工作操作指南(铁路)
第二章铁路工程一、主要合同条款约定根据铁道部招标范本规定,铁路目前的合同分为三种:单价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和总价承包合同。
(一)单价承包合同一般用于工程技术要求高、地质条件复杂、工期安排紧、采用新技术、高难新的建设项目上,单价承包合同是招标人根据初步设计、鉴定后修改概算或施工图投资检算提出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进行报价,合同实施过程中,在规定工程量变化幅度范围内,合同单价保持不变,施工单位承担单价风险,建设单位承担数量风险。
单价承包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同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与变更索赔有关的条款有二项:1、条款15—变更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中增加15.4.4、15.4.5、15.4.6项:15.4.4 Ⅰ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增减,按照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概算和相应中标降造率计算费用。
15.4.5 保险范围之外,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按照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费用计算。
15.4.6 因工程量变化产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对超过合同约定的变化部分采用新的单价:⑴该项工程测算出的数量变化超过工作量表或其他资料表中所列数量的10%;⑵此数量变化与该项工作单价的乘积,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0.01%;⑶此数量变化直接改变该项工作的单位成本超过1%;⑷合同中没有规定该项工作为固定费率项目。
2、条款16—价格调整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约定为:投标时,投标人应自主报价,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政策允许调整并经原审批部门批准调整的内容可进行调整,其余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另行调整。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位通过招标将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负责的建设组织方式。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7]177号)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建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2007年12月1日前按本办法调整到位,项目建议书已批准的建设项目于2007年11月1日前按本办法设置项目管理机构,机构调整及设置有关资料在规定日期前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必须按本办法办理,并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铁道部原《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 04]93号)同时废止。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是指铁道部、铁路局以及合资铁路公司为组织实施铁路建设项目专门成立的机构,包括建设期间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
第四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一个月内成立,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及时到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一个月内,项目管理机构应组建完毕,人员基本到位;初步设计批复一个月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全部到位。
第五条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初步设计批复前项目管理机构可将办公地点设在方便前期工作的地方,初步设计批复后项目管理机构驻地应设在建设项目现场。
长大干线的项目管理机构一般应设在项目中间位置,确需设在一端的,必须同时在中间位置或其他适当的位置设置由项目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副职为组长的现场工作组(对外可称项目段落指挥部),现场工作组人员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解决;项目管理机构所在地区不得设置现场工作组。
第六条铁道部批准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的机构编制,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
铁路局批准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的机构编制,按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07]170号)执行。
铁路工程_概算清理
附件3:铁路工程项目概算(合同)清理集团公司工程经济部2011年6月目录一、铁路概算编制程序及投资控制总体原则6(一)目前铁路概算编制程序6(二)铁道部投资控制总体原则6二、铁路项目概算(合同)清理程序9三、铁路项目投资控制的管理模式11(一)建设管理试点单位11(二)试点单位管理特点11四、概算清理内容及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4(一)施工图量差141、施工图量差的定义142、施工图量差计价情况和建设单位的处理方式114(1)关于施工图量差、设计优化、施工优化等突出问题解读15(2)施工图量差验工计价19(3)建设单位处理方式193、施工图量差计价情况和建设单位的处理方式2204、施工图量差的统计分析205、内部施工图检算20(二)总承包风险费201、总承包风险费的内容202、属于总承包风险费范围的费用计算原则213、总承包风险费用的支付21(三)I类变更设计221、变更设计的定义222、施工图量差与变更设计的区别223、I类变更设计申报应具备的条件224、I类变更设计划分原则235、I类变更设计需准备的资料236、I类变更设计办理流程247、I类变更审批的两种方式258、I类变更设计上报需要注意的问题279、I类变更设计费用计算应注意的问题27(四)II类变更设计281、II类变更设计的分类282、II类变更设计办理需准备的资料283、II类变更设计预算编制原则29(五)价差调整291、甲供料价差调整及应注意的问题302、甲控料价差调整及应注意的问题303、地材及其他材料价差34(六)征地拆迁费用341、三电迁改362、地下管线迁改373、“三改”工程(改路改河改沟改渠地方道路改移)37 (七)、索赔38(八)其他费46前言通过三年的摸索,我们感觉到铁道部的每一项概算清理都是有一定的套路的,而且有相应的文件规定。
我们初步统计了一下,铁道部在2008年到2010年,关于Ⅰ类变更设计就出台了至少五份文件,包括整个的投资控制,铁道部也下达了至少2—3个文件,还有价差处理、降造等。
铁计号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铁计号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铁路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其基本建设计划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建设效率和质量,保障投资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本办法旨在规范铁计号铁路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监督和调整等管理工作,实现铁路建设的科学规划和有序推进。
(二)铁计号铁路基本建设计划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铁路行业发展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铁路运输市场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二、计划编制(一)编制依据1、国家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
2、铁路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
3、项目前期工作的成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
4、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的预测。
(二)编制内容1、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期限等基本信息。
2、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安排。
3、年度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
4、主要工程节点和进度安排。
(三)编制程序1、由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
2、依据前期工作成果,由计划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建设计划的编制。
3、组织专家对编制的建设计划进行论证和评审,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三、计划审批(一)审批流程1、建设计划编制完成后,由计划管理部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建设计划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对建设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再次上报审批。
4、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建设计划正式下达执行。
(二)审批权限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投资额度等因素,划分不同的审批权限,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职责。
四、计划执行(一)责任落实1、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建设计划执行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责任制度。
2、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计划执行的主体,负责按照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二)进度管理1、建立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检查和分析。
铁路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西海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铁路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发挥投资效益,实现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明确公司、项目公司(指公司所属承担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单位)的管理职责以及主要工作流程,参照行业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工程建设投资管理是指:铁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从初步设计开始至清理概算止)对项目投资实施的管控活动。
主要包括概、预算管理,变更设计管理,基本预备费及招标降造费管理,验工计价及清理概算等工作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改(扩)建铁路及配套设施等,参股铁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公司是铁路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按照铁路行业、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具体实施铁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投资管理活动,完成相关工作,实现项目投资控制目标。
第五条公司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铁路工程建设投资实施全过程监管,并负责按程序组织审查、审批及上报集团备案工作。
工程管理部作为铁路工程建设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2)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备案或审批。
(3)组织审查并审批变更设计,I类变更设计及非生产性设施增加投资100万元及以上变更设计上报集团公司备案;(4)审批基本预备费及招标降造费的使用;(5)组织审查项目概算调整,报集团公司备案;(6)审查及审批清理概算,并报集团公司备案;(7)对项目公司投资控制工作实施监管。
第三章概、预算管理第六条项目公司组织设计单位按可研批复意见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出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
因主要技术条件和重大工程方案变化等原因,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超出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时,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再开展下步工作。
第七条初步设计概算由公司组织审查并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
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及项目投资控制的基础。
第八条项目公司组织设计单位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由项目公司组织审查,并将施工图预算及审查意见报公司备案。
浅谈铁路工程项目的变更索赔补差
铁路工程项目的变更索赔补差自2005年京津城际、武广客专等铁路项目开工以来,全国兴起了铁路建设的新一轮高潮。
由于铁路工程线路长、工点多、涉及面宽、周期长的建设特点,部分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到征地拆迁、物质设备价格波动、地质条件变化等难以预计的因素影响,造成了工程施工成本大幅增加。
为创造较好的效益,唯有两条途径,一是增收,即做好变更索赔补差工作;二是节支,即做好责任成本管理工作。
今天主要探讨一下铁路工程变更索赔补差工作.一、铁路变更索赔补差的目的变更索赔补差从狭义方面的理解,就是为了施工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广义的理解,就是业主、承包商、政府、社会各方面都能受益,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耐久性:提高工程质量,增强工程的耐久性,确保工程安全使用,对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都十分有益.(2)提高实用性:通过变更优化设计,可以减少保守设计造成的浪费,也可弥补设计缺陷,提高工程的实用性。
(3)提高美观性:美观性表现在工程结构的点、线、面和颜色地协调性。
通过优化设计、改进工艺和增加必要的投入,可提高工程项目的美观性,即为业主争光,又能提升企业形象。
(4)提高经济效益:变更索赔是施工企业提高效益的有效手段和主要途径.通过变更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索赔,实现项目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二、变更索赔补差工作的基本要求(1)合法性:变更索赔补差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规范,符合业主和承包方共同签认的施工合同。
(2)合理性:变更索赔补差的事实在合同条款、施工规范或惯例上合理,简而言之就是有理有据。
(3)客观性:客观性是指发生的索赔事件是客观的、真实存在的,而且导致的损失有确凿证据。
(4)超前性:超前性是指工程变更索赔补差工作应有超前意识和超前措施。
投标阶段就要想着施工阶段;正式施工前就要研究施工方案、工艺等可行性;风险防范也要提前制定应对预案。
(5)有效性:首先变更索赔工作要注重效果.其次变更索赔的资料和成果,应满足审计要求,无审计风险。
铁计【2007】97号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铁计[2007]9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建设新理念,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实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节约建设资金,发挥投资效益,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
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发展计划司;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设计概算,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阶段按批准投资进行过程控制,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建设管理司.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项目设计单位是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基础,项目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合同价款控制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和验工计价实施监理.铁道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三条按照科学定标、适度从紧、强本简末、节约投资的原则,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国家或铁道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建设单位在铁道部批准项目设计概算规模内组织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
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程序适用于本办法,但各项投资决策应经公司法定程序决策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章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第五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优化选择技术方案并合理核定项目投资估算。
(预)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线路主要方案、主要设备设计原则、重大桥隧工程方案和桥隧工程比例、主要站段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年限、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的效益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设计单位完成初测后开放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专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按照铁道部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10%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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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计[2007]97号]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2007-5-10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建设新理念,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实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节约建设资金,发挥投资效益,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
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发展计划司;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设计概算,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阶段按批准投资进行过程控制,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建设管理司。
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项目设计单位是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基础,项目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合同价款控制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和验工计价实施监理。
铁道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三条按照科学定标、适度从紧、强本简末、节约投资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
国家或铁道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
建设单位在铁道部批准项目设计概算规模内组织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
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程序适用于本办法,但各项投资决策应经公司法定程序决策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章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第五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优化选择技术方案并合理核定项目投资估算。
(预)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线路主要方案、主要设备设计原则、重大桥隧工程方案和桥隧工程比例、主要站段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年限、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的效益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设计单位完成初测后开放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专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按照铁道部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10%计列。
项目设计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应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精度,推荐的主要技术条件明确,重大设计方案比选充分,影响投资的因素考虑全面,投资估算编制合理。
投资估算文件应有符合规定的工程数量清单和综合(分项)估算资料。
第七条项目征地拆迁数量(含三电迁改和地下管线迁改应以勘测调查资料为基础准确计算,依据国家和建设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及铁道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的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补偿原则,分析具体补偿单价和费用列入估算。
铁道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没有明确征地拆迁费用补偿原则的项目,可按照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计算或参照相关项目的补偿标准(时间相近、区段相邻或合作方式一致等)测算费用列入投资估算。
以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入股的合资铁路,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应以出资各方确认的原则和标准核定后列入投资估算。
第八条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评审主要对项目技术条件、建设方案、土地利用、节能环保、工程规模、建设工期、投资估算、效益评价等内容形成明确审查意见,评审报告要附项目投资总估算表(或总估算汇总表)。
经铁道部评审单位组织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报国家批复或铁道部自行批准后,即作为项目建设标准、工程规模和总投资的控制基础。
项目设计单位依据审查意见或批准原则开展下阶段设计工作,按照批准的投资估算总额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审查修改设计文件,作为下阶段投资对照分析和控制的依据。
第三章初步设计阶段第九条项目初步设计是依据国家或铁道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范围、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对设计方案、工程措施、工程数量和投资进一步优化和深化设计。
建设单位安排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定测,特别是征地拆迁(含三电、地下管线)、防洪、通航、交叉跨越协议和地质勘探等工作按规定要求完成后开放初步设计。
项目初步设计要重点做到线路方案稳定、主要工程措施落实、征地拆迁和交叉跨越协议签订完成。
设计概算以批复投资估算为基础,按照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依据各专业设计工程数量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
制梁场、铺架基地、焊轨基地等大型临时工程应按照正式工程设计并编制概算。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分章节费用原则上要控制在批复投资估算额度内,基本预备费严格按照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5%计列。
概算编制办法没有明确费率的费用项目应附计费依据及计算清单。
结合建设项目安排的科研课题或试验项目,能够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投资列入项目概算,其他研究试验费用不列入项目设计概算(合资铁路另定)。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初步设计文件的进行初审。
在进行必要的现场核对后,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技术标准、设计方案、工程措施、征地拆迁、交叉跨越、施工组织、设计概算等设计内容的合理性、正确性、完备性、经济性提出初审意见并随设计文件报铁道部审查。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应严格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为依据,按照概算章节和费用性质,逐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对照分析,原则要求按章节和分类费用控制在批复投资估算规模内,初步设计总概算静态投资不应超过投资估算的静态投资,设计概算批复附总概算表(或总概算汇总表)。
第十一条因主要技术条件和重大工程方案变化等原因,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超出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时,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详细分析投资增加原因,经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审查后,形成签报意见会签铁道部发展计划司,报铁道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批复。
为有利于项目实施过程的投资控制,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超过批复投资估算5%时,应报请铁道部技术经济协调小组研究决策(合资铁路需经法定程序讨论通过),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超出批复投资估算lO%时,需重新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后批准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原则,在初步设计总概算批准后15日内编制初步设计鉴修概算报铁道部核备,并附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
鉴修概算应严格按批复初步设计原则编制,并与批复总概算吻合,鉴修概算编制中如有与批复内容不一致的应另行提出报部批准。
依据铁道部批复意见编制的初步设计鉴修概算是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招标或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的主要依据,也是项目工程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的基础。
第四章工程招投标阶段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根据需要(可分站前、站后)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基本预备费可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3%计列,投资检算报铁道部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核备。
项目投资检算编制必须严肃、认真、及时、细化,严格控制在批复初步设计鉴修概算之内。
投资检算超出鉴修概算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重新复核,并对投资增加原因进行分析说明。
投资检算超出鉴修概算并影响项目投资的建设项目须经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组织审核后报铁道部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四条鼓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批复原则及规模范围内对施工图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优化以方案更为合理、投资更为经济为原则。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优化设计纳入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并约定相应的奖惩条款。
施工图设计优化核减的工程投资作为建设项目基本预备费由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使用。
第十五条积极推进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管理办法,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符合工程数量和计价匹配的原则,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得到保证的条件下,通过市场竞争合理降低工程造价。
工程招标中各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项目批复设计概算时即宣布招标失败,经铁道部研究后重新组织招标。
客运专线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审核后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投资检算进行施工招标,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以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鉴修概算组织工程招投标。
招标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招标降造费报铁道部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
在批复总概算规模内组织甲供物资材料招标,投标报价或拟确定中标价超出批复概算时,招标组织单位应详细分析原因,并报铁道部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审核后方可授标。
第十六条项目招标完成后,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编制分标段执行预算。
项目执行预算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合同约定条件编制,是项目建设单位指导验工计价和投资管理的基础。
项目执行预算报铁道部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核备。
第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设备)招标中要坚持依法合规、诚实守信、风险分担的原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投标双方对投资控制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合同法》和招投标合同条款签署工程承包合同。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强化合同管理,严格变更设计,以项目执行预算和合同为依据验工计价,严格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管理。
第五章项目实施阶段第十八条在项目开工准备阶段,建设单位要重点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和落实外部协议的实施,并控制征地拆迁补偿等施工准备费用支出;研究制订投资计划、验工计价、设计变更等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投资计划和资金拨付管理;组织编制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对项目总工期和阶段工期目标、标段划分、关键路线工程施工安排、大型临时设施设置、先期开工工点、铺架计划等内容进行深化研究,做出具体安排,制定保障措施,并对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有效性、经济性进行评估。
第十九条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以批复初步设计总概算、执行预算及建设单位(或出资人代表)建议计划为基础,项目建设单位(或出资人代表)计划部门应按执行预算的分章节费用,十一章分项明细费用报送年度建议计划。
铁道部下达年度计划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分章节费用安排执行计划,组织施工和验工计价;项目建设单位(或出资人代表)财务部门按分章节和分项费用计划、施工进度、合同约定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国铁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资金预算、合同和验工计价所需资金分月向铁道部财务司请款;合资铁路公司铁道部出资人代表根据出资协议向铁道部财务司申请出资资金。
在年度(调整)计划范围内,铁道部财务司予以拨款。
第二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铁道部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工程建设实际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严格控制变更设计及费用调整。
建设单位要成立变更设计领导小组,负责变更设计的审查工作。
变更设计按照“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Ⅰ类变更设计要报铁道部审批,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接到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符合规定要求的变更设计文件后(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有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等),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受理意见,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设计批复,特殊情况下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设计鉴定中心的意见应急处理。
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变更意见必须由建设单位统一报铁道部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