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案例分析
会展合同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将于下个月举办一场国际性展览,主办方为我国一家大型展览公司,承办方为我国另一家知名展览公司。
双方经过多次协商,于前一个月签订了《会展合同》。
合同约定,承办方负责本次展览的场地布置、展品运输、人员接待等具体事宜,主办方负责提供展览场地、宣传推广、参展商邀请等支持。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然而,在展览即将开幕的前一周,主办方突然通知承办方,由于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解除合同。
承办方对此表示强烈反对,认为主办方单方面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会展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2. 合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主办方以资金链断裂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不属于上述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主办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争议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本案中,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分析结论1. 主办方单方面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会展法律纠纷方面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国际会展中心(以下简称“会展中心”)位于我国某沿海城市,是一家集展览、会议、商务、旅游、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会展场所。
近年来,随着我国会展业的快速发展,会展中心吸引了大量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展。
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参展企业”)于2018年10月与会展中心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租赁会展中心A馆用于举办国际性展览。
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每年2000万元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
二、纠纷起因2019年4月,参展企业发现会展中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会展中心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展览需求的场地设施,导致参展企业参展效果大打折扣。
2. 会展中心在租赁期间擅自提高租金,要求参展企业按照新的租金标准支付。
3. 会展中心在租赁期间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如安保、保洁、交通等。
4. 会展中心在租赁期间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了参展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纠纷处理1. 双方协商2019年5月,参展企业向会展中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解决上述问题。
会展中心收到通知后,表示愿意协商解决。
双方就以下问题进行了协商:(1)关于场地设施问题,会展中心承诺在2019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毕,确保参展企业参展效果。
(2)关于租金问题,双方协商确定,按照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不再提高租金。
(3)关于配套设施和服务问题,会展中心承诺在租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和服务。
(4)关于保密义务问题,会展中心表示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参展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2. 协商未果,提起诉讼2019年7月,由于会展中心未能按照协商结果履行合同义务,参展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会展中心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法院判决1. 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1)关于场地设施问题,会展中心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展览需求的场地设施,已构成违约。
会展的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国际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是由我国某城市人民政府主办,旨在推动国内外企业交流与合作的大型综合性展览会。
2019年,博览会组委会与某国际展览公司(以下简称“展览公司”)签订了一份《博览会组织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展览公司负责博览会的组织、策划和运营工作。
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义务、权利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博览会筹备过程中,双方合作顺利,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然而,在博览会举办前夕,由于展览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部分工作,导致博览会筹备工作出现严重滞后。
博览会组委会遂与展览公司协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就违约责任的承担和赔偿金额等问题产生争议,最终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展览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展览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赔偿金额是多少?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展览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部分工作,确实构成违约。
具体分析如下:1. 展览公司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合同明确约定展览公司负责博览会的组织、策划和运营工作,包括展位预订、展台搭建、宣传推广等。
然而,在博览会举办前夕,展览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部分工作,如展位预订滞后、宣传推广不到位等,导致博览会筹备工作出现严重滞后,影响了博览会的成功举办。
因此,展览公司构成违约。
2. 展览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赔偿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法院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判决展览公司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合同:展览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博览会筹备工作,确保博览会成功举办。
(2)赔偿损失:由于展览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博览会组委会在筹备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展览公司赔偿博览会组委会经济损失人民币XX万元。
会展业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会展业逐渐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会展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会展业法律纠纷的成因、处理过程及防范措施。
二、案例简介(一)案情概述某市举办了一场国际博览会,吸引了众多国内外参展商和观众。
在展会期间,某国内知名企业(以下简称“原告”)与某市会展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由被告提供展位,原告支付场地租赁费用。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支付了部分租金,但在展会开始前,被告以场地原因为由,单方面取消了原告的展位。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有权单方面取消原告的展位?2. 原告应否支付已支付的租金?3. 原告的损失应如何赔偿?三、案例分析(一)被告是否有权单方面取消原告的展位?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案例分析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了展位的提供、租金支付等事项。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原告所需的展位。
然而,被告在展会开始前单方面取消了原告的展位,显然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行为。
(二)原告应否支付已支付的租金?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案例分析本案中,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租金。
由于被告违约,导致原告未能正常参展,给原告造成了损失。
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三)原告的损失应如何赔偿?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会展案例与分析
会展案例与分析
近年来,会展业在我国发展迅速,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会展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活动形式,不仅能够促进各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还能够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结合实际案例,对会展的重要性以及其对经济的影响进行分析。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个成功的会展案例——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作为中国政府举办的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这一展会吸引了来自全球的企业和机构参与,展示了国内外最新的科技成果和产品。
通过此次博览会,中国进口贸易得到了极大的推动,吸引了大量国际品牌和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促进了国内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升级。
可以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会展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为例,这一盛会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参展商和观众,为上海的酒店、餐饮、交通等相关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
不仅如此,会展还能够吸引外来游客,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会展也为当地的服务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除了对经济的影响,会展还能够促进各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会展上,不同行业的企业和机构可以进行产品展示、业务洽谈、合作交流等活动,促进了各行业之间的合作与发展。
通过会展,企业可以找到合作伙伴,拓展市场,提升品牌知名度,实现共赢发展。
综上所述,会展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活动形式,对经济发展和各行业之间的交流合作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分析成功的会展案例和会展对当地经济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会展的重要性和价值所在。
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会展业将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经济的发展和各行业的合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展方面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国际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由我国某市人民政府主办,旨在推动我国会展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2018年,某市人民政府与我国某知名会展公司(以下简称“会展公司”)签订了《某国际博览会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会展公司负责博览会的组织、策划、实施和运营。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博览会举办前夕,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
二、案情简介1. 纠纷焦点本案纠纷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博览会场地使用费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2)博览会宣传推广费用的承担及支付方式;(3)博览会期间的安全保障及事故责任划分;(4)博览会期间设备租赁费用的承担及支付方式。
2. 争议事实(1)关于场地使用费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合同约定,博览会场地使用费为人民币500万元,支付期限为博览会举办前一个月。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对场地使用费的计算方式产生争议。
会展公司认为,场地使用费应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而某市人民政府则主张按合同约定的面积计算。
(2)关于博览会宣传推广费用的承担及支付方式:合同约定,宣传推广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支付方式为博览会举办前一个月内支付。
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对宣传推广费用的具体数额及承担比例产生争议。
(3)关于博览会期间的安全保障及事故责任划分:合同约定,博览会期间安全保障由某市人民政府负责,事故责任划分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对安全保障措施及事故责任划分存在分歧。
(4)关于博览会期间设备租赁费用的承担及支付方式:合同约定,设备租赁费用由会展公司承担,支付方式为博览会举办前一个月内支付。
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对设备租赁费用的具体数额及支付方式产生争议。
三、法院判决1. 关于场地使用费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法院认为,合同约定场地使用费按合同约定的面积计算,双方应按约定履行。
至于实际使用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差异,应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会展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国际会展中心(以下简称“会展中心”)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是一家集展览、会议、商务、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会展场所。
近年来,随着我国会展业的快速发展,会展中心承接了众多国内外大型展会。
某年,会展中心与一家知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场地租赁合同,约定企业将在会展中心举办年度新品发布会。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按约履行了各自义务。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场地租赁费用问题产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二、案件事实1. 合同签订与履行:2018年5月,会展中心与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约定企业将在会展中心举办年度新品发布会,租赁场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6月至2021年5月。
合同中还约定了场地租赁费用、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2. 费用争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认为场地租赁费用过高,提出重新协商。
会展中心则认为,合同中的费用是根据市场行情和场地价值确定的,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了解费用标准,不同意调整。
3. 合同终止:由于双方未能就费用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企业决定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会展中心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会展中心则认为,企业提前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要求企业支付违约金。
三、法律法规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1. 合同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民法典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在本案中,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了场地租赁费用,企业未按约支付费用,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会展经典案例分析
会展经典案例分析一、概括近年来会展业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不少成功案例让我们眼前一亮。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聊聊这些会展经典案例,首先得说这些案例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们在策划、组织、执行等方面都有过人之处,更重要的是它们带来的积极影响和成果让人印象深刻。
比如有些会展案例促进了经济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的繁荣;有些则推动了文化交流,让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们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
这些经典案例都展现出了会展业的魅力和价值,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剖析一下这些案例,看看它们究竟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1. 介绍会展行业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会展行业可以说是现代商业活动的一张重要名片,无论是新品发布、技术交流,还是商务洽谈、经济合作,会展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想象一下在一个大型的展览会上,来自各地的参展商、观众、媒体齐聚一堂,各种新奇的产品、创新的理念在这里碰撞交流,产生出无限的商业机会和可能。
这种氛围正是会展行业的魅力所在。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会展行业也呈现出蓬勃的发展势头。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通过参加展会,不仅可以展示自家的产品和服务,还能结交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拓展人脉资源。
另外随着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深入发展,线上展览也逐渐崭露头角。
线上展览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吸引更多的观众参与,而且参展成本也相对较低。
因此未来会展行业的发展趋势将是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为参展商和观众带来更为丰富多彩的体验。
会展行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值得每一位从业者和关注者期待。
2. 提出经典案例分析在会展行业中的作用与意义接下来我们来深入探讨经典案例分析在会展行业中的作用与意义。
会展业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舞台,上演着各式各样的精彩瞬间,从每一场成功的展览中,都可以找到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而这些经验,往往都隐藏在我们熟知的经典案例中。
我们之所以重视经典案例,是因为它们不仅仅是过去的成功故事,更是会展行业的宝贵财富。
首先经典案例是智慧的结晶,每一个成功的会展背后,都蕴藏着许多前期的策划、筹备、组织和执行的智慧。
会展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国际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是我国举办的一项大型国际性展会,每年吸引了众多国内外企业和消费者参与。
2019年,博览会期间发生了一起侵权纠纷案,涉及参展商、博览会主办方及消费者等多方利益。
本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对会展行业的法律规范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案件经过1. 纠纷起因某知名品牌企业(以下简称“品牌企业”)在博览会上参展,其展位设计独特,吸引了大量消费者。
然而,在展会期间,品牌企业发现其展位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搭建的类似展位所包围,且该第三方在展位上销售的产品与品牌企业产品高度相似。
2. 争议焦点(1)第三方搭建的类似展位是否侵犯了品牌企业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2)博览会主办方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消费者在购买类似产品时,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案件审理1. 法院判决(1)第三方搭建的类似展位侵犯了品牌企业的商标权和著作权,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品牌企业经济损失。
(2)博览会主办方在展会期间未能有效监管,对第三方侵权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消费者在购买类似产品时,若遭受损失,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赔偿。
2.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演出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
四、案例分析1. 知识产权保护本案中,第三方未经授权搭建类似展位,侵犯了品牌企业的商标权和著作权。
这提醒我们,在会展活动中,参展商应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展会主办方责任博览会主办方在展会期间负有管理责任,应加强对参展商的监管,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会展法律广告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会展业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
然而,在会展业的繁荣背后,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某国际会展公司侵权纠纷案为例,分析会展法律广告案例分析。
二、案件概述某国际会展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在举办一场国际性展览会时,未经授权在其宣传广告中使用了某知名企业的商标。
该知名企业(以下简称“被告”)发现后,认为原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遂将原告诉至法院。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原告在宣传广告中使用被告商标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 如果构成侵权,原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案例分析1. 原告在宣传广告中使用被告商标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
在本案中,原告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了被告的注册商标,且与被告商标相同,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因此,原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2. 如果构成侵权,原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原告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停止侵害:原告应立即停止在宣传广告中使用被告商标的行为。
(2)消除影响:原告应在适当范围内,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消除因侵权行为给被告造成的负面影响。
(3)赔偿损失:原告应赔偿被告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具体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五、启示与建议1.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合理使用他人商标。
在举办会展活动时,应确保宣传广告内容合法合规,避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2.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加强对员工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和培训。
3. 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提高维权效率。
会展展架案例分析报告
会展展架案例分析报告会展展架是一种常见的展览器材,并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展览会和活动中,能够有效展示企业形象和产品信息。
以下是一些会展展架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电子产品展会某电子产品公司参加了一场电子产品展会,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的观众和潜在客户。
他们选择了一种时尚简约的会展展架,采用金属材质,配以现代感的LED灯光。
展架的设计上使用了公司的Logo,使得展台更具有品牌辨识度。
在展台上,他们使用了多个展架来展示各种电子产品,同时还设置了一个舒适的休息区,吸引观众停留和咨询。
这样的展架设计和布局,使得该公司成功吸引了大量的观众和潜在客户,提升了品牌影响力。
案例二:某汽车展览会某汽车公司参加了一场国际汽车展览会,希望通过展台来展示最新的汽车产品和科技创新。
他们选择了一种高端大气的会展展架,采用了大面积的玻璃结构,展示了汽车公司的创新理念和时尚设计。
展架的内部设置了多个展示区域,用于展示不同系列的汽车产品。
为了吸引观众的注意力,他们还设置了互动体验区域,让观众可以近距离感受到汽车的驾驶体验。
这种会展展架的设计,使得该公司在展览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吸引了很多潜在客户和合作伙伴。
案例三:某餐饮行业展览会某餐饮企业参加了一场餐饮行业展览会,希望能够展示自己的特色菜品和优质服务。
他们选择了一种轻便易搭建的会展展架,使用了高品质的印刷画面,展示了各种美食的精美图片。
展架的设计上注重了展示效果和互动性,他们在展架上设置了一个操作体验区,让观众可以亲自动手制作一道菜品,增加了观众的参与感。
此外,他们还配备了专业服务人员,为观众提供详细的菜品介绍和咨询。
这样的展架设计,使得该企业在展览会上吸引了很多观众和潜在顾客,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销售额。
综上所述,会展展架在各个行业的展览会和活动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布局,会展展架能够有效展示企业形象和产品信息,吸引更多的观众和潜在客户。
不同行业的会展展架案例展示了其灵活性和多样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目标来选择和设计展架,以实现最佳的展示效果和宣传效果。
会展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国际会展中心(以下简称“会展中心”)是一家专门举办各类国际性展览、会议的综合性服务机构。
2019年,我国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计划在会展中心举办一场大型产品发布会。
双方经协商,签订了一份《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企业租赁会展中心场地举办发布会,租赁期限为3天,租赁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中还约定了以下条款:1. 企业应于租赁期限前30天向会展中心支付租赁费用;2. 企业应按照会展中心的要求,对场地进行布置,确保符合发布会的要求;3. 企业应自行承担因发布会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搭建费用、设备租赁费用、人员费用等;4. 合同签订后,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5.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活动合法合规。
二、案例分析1. 案情概述2019年11月,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会展中心支付了租赁费用。
然而,在租赁期限即将到来时,企业突然提出因市场变化,决定取消发布会。
企业认为,由于市场变化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会展中心则认为,企业取消发布会属于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
2. 法律依据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 案件审理法院审理认为,企业取消发布会的原因并非不可抗力,而是市场变化。
因此,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进一步指出,虽然市场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但并不能构成不可抗力。
企业有义务对市场变化进行预测和应对,而非简单地以市场变化为由免除责任。
会展法律实际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国际展览会(以下简称“展会”)于2019年在中国某城市成功举办。
展会吸引了来自全球各地的参展商和观众,涵盖了高科技、文化创意、消费品等多个领域。
在展会期间,某知名品牌(以下简称“原告”)发现其展位附近有其他参展商(以下简称“被告”)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与其商标相同的标识和宣传材料,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和知识产权。
二、案件经过1. 发现侵权行为:展会期间,原告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巡视展位时,发现了被告的侵权行为。
被告的展位上使用了与原告商标相同的标识,且在宣传材料中使用了与原告产品相似的图片和文字描述。
2. 初步沟通:原告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立即与被告进行了沟通,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撤下相关标识和宣传材料。
被告承认侵权行为,但表示愿意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以了结此事。
3. 法律咨询:原告考虑到被告的侵权行为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决定寻求专业法律机构的帮助。
经过咨询,原告得知被告的行为可能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法律问题,遂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4. 提起诉讼: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
同时,原告要求法院对被告的侵权产品进行查封扣押。
5.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了专业机构对被告的侵权产品进行了鉴定,确认被告的产品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
6. 判决结果: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三、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商标侵权:被告在未经原告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与原告商标相同的标识,属于明显的商标侵权行为。
2. 不正当竞争:被告在宣传材料中使用了与原告产品相似的图片和文字描述,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3. 赔偿损失:法院根据被告的侵权程度、原告的经济损失等因素,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会展的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国际会展中心(以下简称“会展中心”)是一家位于我国某大城市的大型综合性会展场所,具备承接各类国际、国内会展活动的条件。
2019年,会展中心与某国际知名展览公司(以下简称“展览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展览公司将在会展中心举办每年一度的国际化工展览会。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场地租赁费用、展会期间的服务保障、违约责任等。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场地租赁费用、展会组织、宣传推广等方面产生了一系列分歧,最终导致合同解除。
展览公司以会展中心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会展中心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场地租赁费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展会期间的服务保障是否到位?3. 展览公司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宣传推广义务?4. 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三、案件分析1. 场地租赁费用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场地租赁费用为每年人民币100万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展览公司认为会展中心在未提供合同约定的增值服务的情况下,要求支付高额的场地租赁费用不合理。
而会展中心则认为,场地租赁费用是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确定的,且已提供相关增值服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场地租赁费用,且未提供证据证明会展中心存在违约行为。
因此,场地租赁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 展会期间的服务保障问题展览公司认为,在展会期间,会展中心未能提供合同约定的安保、清洁、餐饮等服务,导致展会效果不佳。
而会展中心则认为,已尽到服务保障义务,且展览公司未能提供具体证据证明服务不到位。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展会期间的服务保障内容。
由于展览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会展中心存在违约行为,因此法院认定会展中心已尽到服务保障义务。
3. 宣传推广义务问题展览公司认为,在展会宣传推广方面,会展中心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推广,导致参展商数量减少。
会展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国际会展中心(以下简称“会展中心”)位于我国某大城市,是一家集展览、会议、商务、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会展场所。
近年来,随着我国会展产业的蓬勃发展,会展中心吸引了大量国内外企业和机构举办各类展会。
然而,在2018年,会展中心与某国际知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发生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情简介2017年,企业计划在会展中心举办一场大型国际展会。
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展会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约定,企业负责展会策划、组织、实施和运营,会展中心提供场地、设施、服务等。
展会举办时间为2018年5月,预计展出面积达10,000平方米,参展商约200家。
协议签订后,企业按照约定进行了展会策划和招商工作。
然而,在展会临近举办之际,企业突然以市场环境变化为由,提出减少展出面积和参展商数量。
会展中心认为,此举违反了协议约定,遂拒绝接受。
双方就此发生争执,最终导致企业单方面取消展会,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场地费用。
三、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是否可以单方面变更协议内容?2. 展会场地费用是否应全额退还?3. 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展会合作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应受法律保护。
关于企业提出的变更协议内容,法院认为,虽然企业在协议签订后提出减少展出面积和参展商数量,但并未征得会展中心的同意,也未提供充分的市场环境变化证据,因此,企业的变更要求不符合协议约定。
关于展会场地费用,法院认为,由于企业单方面取消展会,导致会展中心无法实现场地利用,造成了实际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企业应退还会展中心已支付的场地费用。
关于违约行为,法院认为,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
企业未按约定举办展会,违反了协议约定;会展中心在未充分了解市场环境变化的情况下,拒绝企业变更协议,也构成违约。
会展方面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会展业的快速发展,会展活动日益增多,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
本案例以某国际展览会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为背景,旨在分析会展活动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基本案情2019年,我国某城市举办了一场国际性的电子产品展览会。
在展览会上,一家名为“创新科技”的参展商展出了其自主研发的新款智能手机。
这款手机在设计、功能等方面均具有创新性,且已申请了多项专利。
然而,在展览会期间,另一家名为“先锋电子”的参展商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展位上展示了与“创新科技”手机外观设计高度相似的另一款智能手机。
“创新科技”发现此情况后,立即向展览会组织者投诉,要求“先锋电子”停止侵权行为。
展览会组织者经调查核实后,要求“先锋电子”立即撤下侵权产品,并赔偿“创新科技”经济损失。
然而,“先锋电子”对此表示拒绝,认为其产品与“创新科技”的产品并不构成侵权。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先锋电子”的产品是否侵犯了“创新科技”的专利权?2. 展览会组织者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案例分析(一)关于“先锋电子”是否侵犯“创新科技”的专利权1. 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2)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在实质上相同,但采用不同的技术手段实现;(3)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在实质上相同,但经过简单的改造或改变后仍能实现相同的功能。
2. 本案分析在本案中,“创新科技”的智能手机已申请了多项专利,包括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根据上述专利侵权判定标准,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被控侵权产品“先锋电子”的智能手机在外观设计上与“创新科技”的智能手机高度相似,属于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2)在功能上,两款手机也具有相似之处,属于实质上相同的技术特征。
因此,可以认定“先锋电子”的产品侵犯了“创新科技”的专利权。
展会法律纠纷案例(3篇)
一、背景介绍某国际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是我国举办的一项大型综合性国际展会,吸引了众多国内外企业和机构参展。
在博览会筹备过程中,因合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参展商权益等问题,发生了一起典型的展会法律纠纷。
本文将对该案例进行详细解析。
二、案例基本情况1. 案件双方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被告:某展览公司(以下简称“展览公司”)2. 纠纷起因科技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智能设备的创新型企业,在博览会筹备期间,与展览公司签订了一份参展合同。
合同约定,科技公司将在博览会上设立展位,展示其最新研发的智能设备。
然而,在展会举办期间,科技公司发现展览公司在未取得其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科技公司展位的广告宣传资料用于其他参展商的展位宣传,严重侵犯了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
3. 纠纷焦点(1)展览公司是否侵犯了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2)科技公司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案件审理过程1. 一审科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展览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展览公司在未取得科技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其展位的广告宣传资料,侵犯了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展览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科技公司经济损失。
展览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案例解析1.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本案中,展览公司擅自使用科技公司的广告宣传资料,侵犯了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
这充分说明了在展会活动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参展商应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展会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本案中,科技公司与展览公司签订的参展合同存在漏洞,导致纠纷产生。
在签订展会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知识产权保护、违约责任等内容,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会展创意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会展创意案例分析报告范文一、案例背景本次分析的会展案例为“未来科技展”,该会展于2023年5月在上海国际展览中心举行,为期三天。
该展会以“科技引领未来”为主题,旨在展示最新的科技产品和创新技术,吸引了来自全球的科技企业和专业人士参与。
二、会展创意概述“未来科技展”的创意核心在于将科技与艺术相结合,通过互动体验和沉浸式展览,让参观者能够亲身感受科技的魅力。
展会的创意亮点包括:1. 虚拟现实体验区:利用VR技术,让参观者体验虚拟世界,感受科技带来的无限可能。
2. 智能机器人展示:展示最新的服务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等,让参观者与机器人互动,了解其功能和应用。
3. 3D打印技术展示:现场展示3D打印过程,让参观者直观了解这一创新技术。
4. 绿色科技展区:展示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强调科技与可持续发展的结合。
三、策划与执行1. 策划阶段:在策划阶段,组织者通过市场调研,确定展会的主题和目标受众。
同时,与科技企业沟通,了解他们展示的需求和期望。
2. 执行阶段:在执行阶段,组织者需要确保所有技术设备到位,并进行多次测试,以保证展览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需要注意现场的人流控制和安全问题。
四、效果评估展会结束后,通过收集参展商和参观者的反馈,对展会的效果进行评估。
主要评估指标包括:- 参展商满意度:参展商对展会的组织、服务和效果的满意度。
- 参观者满意度:参观者对展会内容、体验和整体感受的满意度。
- 媒体曝光度:展会在媒体上的曝光程度和公众的关注度。
- 经济效益:展会对参展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如品牌曝光、潜在客户获取等。
五、案例分析1. 成功因素:- 创新的展览形式,如虚拟现实体验和智能机器人展示,吸引了大量参观者。
- 良好的参展商服务,确保了参展企业的满意度。
- 媒体的有效宣传,提高了展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不足之处:- 部分技术展示存在技术故障,影响了参观体验。
- 人流控制不够合理,导致高峰时段参观体验下降。
六、总结与建议通过对“未来科技展”的案例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 创意是会展成功的关键,但创意的实施需要细致的策划和严格的执行。
会展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国际展览会(以下简称“该展览会”)是我国一年一度的重要国际经贸交流活动,吸引了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政府机构参展。
在筹备过程中,该展览会组委会为吸引更多观众和参展商,采取了一系列商业推广手段,包括与多家知名媒体合作进行广告宣传,以及与多个行业协会联合举办各类配套活动。
然而,在筹备过程中,该展览会组委会出现了一些违规操作,引发了法律纠纷。
二、违规操作1. 虚假宣传:在广告宣传中,该展览会组委会宣称“参展企业将获得高额回报”,但实际上并未提供相关证据。
此外,组委会还在宣传材料中夸大了参展商的知名度,误导了部分参展商。
2.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部分参展商在签订参展合同后,组委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展位、宣传材料等配套服务。
3. 侵犯知识产权:在配套活动中,该展览会组委会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了某知名品牌的标识,侵犯了该品牌的知识产权。
三、法律纠纷1. 虚假宣传引发的纠纷:部分参展商认为组委会的宣传存在虚假宣传,要求组委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调查,组委会的宣传材料确实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问题。
2.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引发的纠纷:部分参展商因组委会未能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组委会承担违约责任。
经法院审理,组委会因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被判决承担违约责任。
3. 侵犯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该知名品牌发现组委会侵犯了其知识产权,要求组委会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经法院审理,组委会被判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四、法律后果1. 民事责任:该展览会组委会因虚假宣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被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等。
2. 行政处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展览会组委会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展会许可等。
3. 声誉损失:该展览会组委会因违规操作,导致展览会声誉受损,影响了未来参展商和观众的信任。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该展览会组委会在筹备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引发了法律纠纷,最终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展计划案例详细事例分析
会展计划案例详细事例分析那我先给你举个虚构的会展计划案例来进行分析哈。
一、案例背景。
咱们就说有个科技展,叫“超酷科技展”,打算在一个大城市的会展中心举办,时间定在5月1 3日。
这个展会主要是展示各种新兴的科技产品,像超级智能的机器人、酷炫的虚拟现实设备还有那些能改变生活的智能家居啥的。
二、会展计划内容。
1. 前期筹备阶段。
目标设定:展会策划团队希望吸引至少100家科技企业参展,并且吸引5万名观众前来参观。
这个目标听起来就很有挑战性,就像要把天上的星星摘几颗下来一样。
场地租赁:他们提前半年就租下了会展中心最大的展厅。
这个展厅有5000平方米,就像一个超级大的游乐场一样,足够展示各种高大上的科技产品了。
不过呢,场地租金可不便宜,就像在黄金地段租房子一样,咬着牙也得租啊。
招商宣传:线上宣传:他们在各大科技网站、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了招商广告。
像在科技论坛上发帖子的时候,还得想个吸引人的标题,比如“超酷科技展:科技企业的星光大道”,就像给企业们画了一个超级诱人的大饼。
但是线上宣传也有麻烦,就是信息太多了,很容易被淹没。
线下宣传:跑到各种科技园区、科技企业集中的写字楼发传单。
那场面就像一群小蜜蜂到处找花朵一样。
可是发传单的时候,有时候会被保安赶,就像小蜜蜂被人拿扇子赶一样,挺狼狈的。
展品邀请:他们联系了很多知名的科技企业。
对于那些大企业,就像追求大明星一样,得各种说好话,给优惠政策。
比如给某个大品牌机器人公司承诺最好的展位位置,还送免费的广告位,这才把人家吸引过来。
2. 展会执行阶段。
布展:展位规划:根据不同的科技产品类型划分了区域。
比如把所有的智能家居产品放在一个区,就像把一群爱干净的小伙伴放在一起一样。
不过在布置展位的时候,有些企业要求特别多,一会儿要改这个,一会儿要加那个,就像挑剔的食客在餐馆点菜一样。
设备安装:那些高科技设备的安装可麻烦了。
像大型的虚拟现实设备,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来安装调试,就像给一个超级复杂的机器人做手术一样,容不得半点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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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案例分析
—以上海车展为例一、案例背景介绍
上海车展(Shanghai 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Industry Exhibition)创办于1985年,是中国最早的专业国际汽车展览会,是亚洲最大规模的车展,逢单数年举办,目前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三届。
2004年6月,上海国际汽车展顺利通过了国际博览联盟(UFI)的认证,成为中国第一个被UFI认可的汽车展。
伴随着中国汽车工业与国际汽车工业的发展,经过20多年的积累,上海国际汽车展已成长为中国最权威、
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汽车大展之一。
从2003年起,除上海贸促会外,车展主办单位增加了权威性行业组织和拥有举办国家级大型汽车展经验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国际贸促会汽车行业分会,三家主办单位精诚合作,为上海车展从区域性车展发展成为全国性乃至国际汽车大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立了上海车展的地位和权威性。
第十一届上海国际车展于2005年4月22日至28日在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展出面积12万平方米,来自26个国家和地区1036家厂商踊跃参展,其中国际汽车巨头6+3和中国主流汽车厂均大规模参
展。
35个国家和地区1020家媒体5380名记者参与了车展的报道。
113个国家和地区的391,593人次的观众见证了车展的成功与辉煌。
上海车展主办方日前在京宣布,全球最受关注的汽车大展之一——第十四届上海国际车展,将于2011年4月21日至28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车展的主题定为“创新?未来”,由中汽协会、中国贸促会上海市分会、贸促会汽车行业分会主办,上海市国际展览公司等承办。
上海国际汽车展经过25年的发展壮大,已成长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展之一,成为中外汽车产业广泛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展示平台和引导汽车消费、引领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展会策划经验总结
1、美女经济完美运用于车展之中
如果没有美女,车展一样会引来无数观众,但是近年来,观众对美女车模的观众虽说不能超过了车本身,但是这香车美女的营销策略已经成为经典。
从前对于冰冷冷的轿车,不论再好的外壳,人们也难免觉得有些缺少感情,但自从有了美女车模,车就有了感情。
不同类型的车需要不同风格的车模来衬托,如此一来,车展除了关注技术更新,变得更有吸引力。
2、不断更新的技术吸引业内业外人士关注
对内行人来说,每年车展最吸引人的就是不同国际大品牌所开发的概念车。
这些概念车不同于以前平淡无奇的市面销售车,大部分概念车的作用不是用于销售,而是用于品牌宣传和品牌形象塑造。
车展必然对技术要格外重视,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很快就会被残酷的抛弃。
3、不断增加展会品牌的内涵
2004年6月,上海国际汽车展顺利通过了国际博览联盟(UFI)的认证,虽然这是国际展会的入门门槛,但是这个门槛的要求却不是普通展会可以企及的。
在车展层出不穷的今年,强大的市场份额促使众多的人去车展这个市场上掘金。
上海国际车展及时认清自己的优势所在,有力的把自己通过一纸认证与三流车展划分开来,跻身上流。
4、技术性产业的展览要有所突破
作为一个国际展览,不论再规模、资源还是身份认证上都要有一个高标准。
不断加强自己的“展览能力”是上海国际车展在国际舞台上为自己争取权利的主要手段之一。
“展览能力”
代表了展会是否能够提供足够的机会和资源让参展商和专业观众有所收获。
这是一个很难的命题,也是国内大多数展会还没有突破的难题。
5、借助媒体高调宣传
每年听到最多的展会,就是广播里,朋友嘴里都在说“车展又举行了”。
如果没有这样的宣传,观众势必会减少。
酒香也怕巷子深,在这样一个市场经济体制下,展会要存活下来,就要打好良好的群众基础,才不会再经济危机来临的时候被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三、上海办会展的SWOT分析
1、优势:上海地处长三角腹地,是中国水、陆、空交通枢纽,优越的地理及
经济区位优势使其发挥着强大的经济集聚和扩散效应。
上海发展会展业的前景十分明朗,上海会展业应充分利用优越的经济区位优势和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努力培育出具有本土特色的会展品牌,参与国际竞争, 2、劣势:上海虽然具备了发展会展业的很多优势,但存在的问题也有目共睹。
由于现在市场规范还不够完善,行政办展趋向明显;市场运作机制匮乏,会展市场的统一协调和管理不到位;行业法规不健全,无序竞争,恶性跟风现象时有发生。
此外,展览公司经济实力,市场运作能力等还很匮乏,办展从业人员资质良莠不齐,导致会展的组织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
3、机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为上海会展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也提高了知名度和信誉,提升了整体在国际上的地位。
上海会展业应该在这样一个基础上面加快步伐,尽早建立起具有本土特色的会展品牌。
4、威胁:随着WTO过渡期的基本结束,服务业进一步对外开放,展览业也在逐
步开放,在我国的会展市场上,外国的大型展览公司已经跨了进来。
与国外的展览公司相比,上海的会展企业在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都不具有很强的优势,上海会展业参与国际竞争一定会遭到国外专业、成熟的会展公司的强势竞争。
四、上海会展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1、整合会展资源,转变会展业增长模式
近年来,上海会展业发展迅速,并已初具规模,会展资源比较丰富。
但由于会展市场的无序竞争,办展重复、只重利润不重效果,恶心跟风的现象比较严重。
资源是有限的,浪费和分散会展资源都不利于上海会展业的发展,上海会展业应该紧随国际发展趋势,对同类型项目进行整合规划,从而增强自身竞争力。
2、推进会展评估,确立行业规范
当前会展市场机制不完善,主要由政府主导各类展会,国内的会展评估比较混乱,展会的数据申报工作存在非常大的漏洞。
由于我国会展业发展比较晚,体质不完善,可以说还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建立完善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还不成熟。
基于政府公信力和权威性,由政府组织会展评估机构,有利于规范市场,树立展会的品牌形象。
3、坚持长期品牌战略
会展业品牌化发展是大势所趋。
作为会展市场的主体,会展企业首先要树立长远的品牌发展战略,着重从场馆设计,主题的选择,展会的规划,展会的组织和管理等具体方面来实现会展品牌化发展。
10100229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