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上岗制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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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本(一)新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安全技术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____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一级),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____,安全环保部、各分厂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集团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集团公司属下的生产及非生产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防灼伤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二)公司内调动(包括分厂内调动、车间内调动)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三)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

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四)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五)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六)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七)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我矿持续稳定、安全高效的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1、主要负责人:煤矿矿长;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总工程师、副矿长、正副科长、调度员、队长、班组长、一线监督员等;3、特种作业人员:(1)瓦斯检查工(2)安全检查工(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4)电气作业(5)探放水作业(6)提升机操作工(7)爆破作业(8)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4、主要岗位人员:(1)配电工(2)矿灯管理工(3)通防工(4)测风测尘工(5)液压支架工(6)主扇操作工(7)空压机操作工(8)输送机司机:含刮板运输机司机、胶带运输机司机;(9)液压泵工(10)水泵工(11)金属焊接工(12)煤矿其他从业人员需参加全员安全培训。

5、其他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承担职业卫生管理和其他检测、检验人员等。

二、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1、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煤矿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书有效期为____年,每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____年,每____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证书复审前应参加复训和考核。

主要岗位人员操作证有效期为____年,每年要参加培训。

3、证书复审包括违法违章记录,负主要责任事故记录,参加复训记录等。

复审时间至复审到期前____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

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证书有效期到期前必须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

三、处罚规定:1、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准上岗,凡无证上岗的,属严重“三违”行为,罚款____元,并责令立即参加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4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4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行为,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操作员、爆破工、焊工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和安全监管制度,并将其纳入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并提供体检证明材料。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工具和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正确使用和保养。

第二章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进入公司后,应当经过岗前培训,并参加相关考试,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条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措施等。

第十一条岗前培训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应当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健康体检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完成岗前培训后,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公司提交申请,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颁发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特种作业人员应在有效期内进行更新申请,否则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遗失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报。

第三章安全监管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成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管小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监管小组应当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前,应当向安全监管小组报备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等。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4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4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护人员、教师、工程师、律师、会计师等职业。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特定职业之前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资格审核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达到一定水准,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第五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便利。

第二章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与管理第六条从业人员申领职业资格证书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的学历、学位、职业培训等条件;(二)取得相关职业考试的合格成绩;(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四)没有被判刑或受到相关处罚。

第七条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流程如下:(一)从业人员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二)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核和职业考试;(三)合格的从业人员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包括颁发、注册、延续、注销等环节,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确保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义务和权益第九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义务包括:(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保守职业秘密;(二)不得从事与其职业不符的工作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三)不得违法违纪,损害公众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第十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权益包括:(一)按照相关规定从事相关工作,享有从业权益;(二)依法享受职业保护和职业待遇;(三)参与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职业能力。

第四章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上岗后,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其的监督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开展职业能力鉴定和考核;(二)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行为表现;(三)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纪律处理;(四)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和教育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工程施工持证上岗制度(3篇)

工程施工持证上岗制度(3篇)

第1篇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施工持证上岗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提高施工质量。

2. 规范施工人员持证上岗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3. 促进工程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四、持证上岗要求1. 专业技术岗位:(1)持有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如工程师、技师等。

(2)具备相应工程领域的实际工作经验。

2. 管理岗位:(1)持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岗位资格证书。

(2)具备相关工程领域的实际管理经验。

3. 工人岗位:(1)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如电工、焊工、架子工等。

(2)具备相应工种的实际操作技能。

五、持证上岗流程1. 人员申请:施工人员根据自身岗位需求,向所在项目部提出持证上岗申请。

2. 项目部审核:项目部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其符合持证上岗要求。

3. 培训与考核:项目部组织申请人员进行相关岗位培训和考核。

4. 颁发证书:考核合格者,由项目部为其颁发相应岗位证书。

5. 持证上岗:取得证书的施工人员可在项目部安排下,按照规定持证上岗。

六、持证上岗管理1.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人员档案,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2. 持证上岗人员应按照规定持证上岗,不得擅自离岗、转岗。

3. 项目部定期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持证上岗。

4. 持证上岗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持证上岗资格。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2篇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施工持证上岗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工程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提高施工队伍整体素质。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范文(4篇)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范文(4篇)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是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安全和质量的一项固定的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焊接作业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是维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特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第四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以任何理由或个人因素为依据。

第二章证件申请和审批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方可申请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第六条申请人应填写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申请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相关培训证书和考核成绩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申请人应缴纳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费用,并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给相关部门。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和审批。

审核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并核实相关培训和考核情况。

第九条审批结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通知,通知形式可以是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通知。

第十条如果申请人的申请被批准,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发放特种作业持证,证件的有效期为5年。

第三章证件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特种作业持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让或丢失。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携带有效的特种作业持证,以便证明自己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进行特种作业的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持证人员的登记管理制度,确保特种作业持证人员的合法使用。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持证人员在特种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作业安全和质量。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持证人员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以确保自身专业水平的持续提高。

第四章惩罚和奖励第十六条特种作业持证人员如果在特种作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持证人员在特种作业过程中表现出色的,可以获得相关表彰和奖励。

关键岗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五篇范文)

关键岗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五篇范文)

关键岗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五篇范文)第一篇:关键岗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关键岗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关键岗位员工培训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关键岗位操作规范,提高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能力,确保员工的专业知识与工作技能达到岗位要求,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岗位工作,保障公司产品质量,以利公司长远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范围:公司各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责任:人力资源部内容:1.关键岗位:公司所有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操作与质量控制岗位员工,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培训方式:分内部培训与委托培训。

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各生产车间、相关职能部门选内部讲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现场操作培训,还可采用自学等其他的形式。

委外培训指将公司从事现代先进专业技术或特种作业人员送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或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3.培训内容:安全知识、GMP知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四大部分。

4.培训考核4.1培训的考核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专业知识以书面考核为主,操作技能采取现场操作考核;专业知识占培训考核的70%,操作技能占培训考核的30%,专业知识考核与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之和不得低于75分为考核成绩合格;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并满足其他方面规定的要求(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经历等),则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员工上岗证》证书。

4.2委外培训则以能否将所学内容再培训他人为衡量标准,这样不仅使被派员工有学习的压力,同时又锻炼提高了员工的演讲能力。

5.《员工上岗证》证书的颁发与管理:5.1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岗位,必须取得国家有关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公司其他关键岗位员工,需取得公司颁发的《员工上岗证》证书。

方可在该岗位工作。

对于第一次培训没能取得《员工上岗证》证书者,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及时向本人发出黄牌警告,留岗察看,等待第二次培训。

留岗察看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

如第二次轮训仍不合格,应坚决予以淘汰。

5.2 对于求知欲强,参加多岗位培训踊跃,对提升自身素质有强烈意愿的员工,可持多证,作为轮岗后备人员,在晋级、加薪以及选送参加更高层次的培训给予优先考虑;对于参加培训持消极态度,培训考核屡次不合格的员工,应予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殊工种是指在特定行业或领域中需要掌握特殊技能或具备特殊知识的工种。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是为了保障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而制定的。

第二条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适用于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等方面。

第三条特殊工种的证书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机构颁发,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标准相衔接。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购买、出售或伪造特殊工种证书。

第二章特殊工种证书的颁发第六条特殊工种证书的颁发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特殊工种职业标准进行考核;(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根据不同特殊工种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划分不同的级别。

第七条申请特殊工种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特殊工种的基本职位要求,包括相关学历、技能和经验;(二)经过培训或考试,达到特殊工种的相关要求。

第八条特殊工种证书的申请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二)申请人参加考试或培训,经过评估;(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考核后,由相关机构颁发特殊工种证书。

第九条特殊工种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申请。

第三章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聘用第十条对于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聘用,单位应当向申请人询问特殊工种证书,并核实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将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证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备案情况。

第十二条单位聘用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时,应当优先考虑持有相关特殊工种证书的人员。

第四章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培训第十三条对于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特殊工种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意识;(二)特殊工种的应用知识和技能;(三)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培训活动,并记录培训的内容和情况。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是每个员工的基本责任,也是公司为员工创造安全工作环境的基本保障。

第四条员工在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下,应积极参与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应保证本部门员工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证,并对持证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持证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复审,确保持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有效。

第七条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培训需求,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安全生产知识、应急救援技能等。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主要包括: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评估员工的安全培训效果,并对教育培训活动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十三条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未参加或者未达到培训要求的,不得上岗工作。

第三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十四条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标准和学习手册。

第十五条持证上岗管理包括:证书申领、考试、持证人员的日常管理等。

第十六条持证上岗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职业资格认证考试,通过考试并领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持证人员应定期参加复审,确保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第十八条每位持证人员应将证书悬挂在工作岗位明显位置,以示合法上岗。

第十九条持证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部门负责,包括对证书的保管、复审提醒、岗位责任等。

第二十条持证人员离开本岗位或者离职时,应将证书交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以备档案。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未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证的员工,给予警告处罚。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本(三篇)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本(三篇)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本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中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台帐和挡案,确保持证上岗。

三、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科室负责人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六、单位应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再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及事故处理、典型案例分析、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应急救援和应急预案的编写。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本(二)6.经本人签字并在“单位审核意见”位置上加盖单位公章的《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沈阳市财政局网站—财会之窗—下载中心”下载)____份。

7.所在单位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____份;8.本人工作单位出具《会计岗位和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证明》(“沈阳市财政局网站—财会之窗—下载中心”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9.《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注。

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会计工作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注册。

如不注册,视同未从事会计工作,不能计算会计工作年限,不能参加职称考试。

三、办理申办及注册时应注意的事项1.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____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____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简单解释就是:“持证、工作、上岗、注册”。

对未参加工作的人员或者在校学生(含大学实习生)不予办理注册。

对于不符合注册条件、无法确定是否已参加工作人员,需进一步核实在岗工作情况,再办理注册,并同时提供本人与所在单位签定并经人社局认可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各____份,证明在岗从事会计工作,才能办理注册手续。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管理。

第三条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是指员工通过相关培训课程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进行上岗工作。

第四条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管理原则:自愿参加、公平公正、激励有为、规范操作。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员工可以参加培训:(一)符合本公司的招聘条件;(二)具备参加相应岗位培训的能力,包括知识、技能、经验等。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员工岗位需求和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培训资源,并建立培训计划。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培训档案,将员工培训记录完整纳入档案。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九条公司应鼓励员工参加培训,提供相关的培训费用补助和奖励政策。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十条公司应根据岗位需求和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十一条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信息。

第十二条培训计划的制定应征求员工需求的意见,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培训计划提前安排好培训师资和培训设备,并及时通知参训员工。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评估培训计划的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培训实施第十五条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应根据岗位需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包括工作技能、安全操作、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七条培训方式可以包括课堂授课、实操训练、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员工的学习需求。

第十八条培训时间和地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确保员工能够顺利参加培训。

第十九条员工参加培训期间,应全程参与并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第二十条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培训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培训考核第二十一条培训结束后,公司应组织员工进行培训考核。

第二十二条培训考核可以包括理论考试、实操操作、模拟演练等形式。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5篇)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5篇)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为了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制定以下制度: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专业的知识及实践经验。

2、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市劳动部门发给的有效操作证者方可上岗作业。

3、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体检视力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特发性昏劂的疾病,无妨碍本工种的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4、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应稳定,变换工作场所必须进行场地变换教育。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范文(2)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在现代社会中,特殊工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高空作业工、危化品搬运工、电工等。

这些工种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没有专业的技术和知识,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非常重要。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研究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必要性和意义,并提出一套完善的实施方案,以确保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知识,从而提高工作安全性能。

1.3 研究方法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和分析真实案例,结合国内外相关政策和标准,进行研究和探讨。

第二章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理论基础2.1 特殊工种的定义和分类特殊工种是指那些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具备特殊技术和知识的工种,如高空作业工、危化品搬运工、电工等。

特殊工种可以根据其工作性质和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分类,以便为不同的工种制定相应的持证上岗制度。

2.2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重要性特殊工种涉及到工作安全和人身安全,如果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因此,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知识,减少工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4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4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培训情况、岗位安全记录等。

第二章岗位要求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不得超出职责范围进行其他工作。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环保、消防等制度,保持岗位安全和工作环境的整洁。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并按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工具。

第三章培训要求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通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记录应当做好档案管理,并定期进行复审和更新。

第四章证书管理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才能上岗作业,并按照证书的颁发和管理规定进行证书的更新和维护。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应当由符合国家要求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和颁发。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证书上载明的范围和等级进行作业,不得超出自己的操作权限。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必须放置在上岗工作地点,以供相关人员查验。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或违背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上报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并帮助整改以确保岗位安全。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岗位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保证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企业内部员工、外包人员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的员工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安全意识教育:让员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基本安全知识。

(二)安全操作培训:对员工从事的具体工作进行操作规程的讲解和技能培训,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并能正确使用相关设备和工具。

(三)应急处理培训:对员工在事故、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技能进行培训。

(四)职业健康教育: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预防知识的普及,引导员工科学合理地使用劳动保护设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员工工种和岗位特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新员工培训、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等。

第七条全体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应当签订培训记录,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和培训效果等,员工持有的安全培训证件应当与培训记录相匹配。

第八条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应当提前请假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员工应当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听讲、学习,对安全教育内容进行合理反馈。

第十条员工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复习和自我测试,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事先通知员工。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明确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培训人员等。

第十三条新员工入职前,企业应当组织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企业的安全制度和流程、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理方法等。

第十四条岗前培训应当在员工上岗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岗位工作内容、操作流程、安全防范措施等。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4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4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质量,保障公众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持证上岗管理适用于所有需要特定执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的职业。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保证从业人员的资质及素质符合职业要求,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众权益。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对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申领条件第五条从业人员申领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三)无不良记录;(四)符合其他国家、行业相关的要求。

第六条从业人员申领执业资格证书,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身份证明;(二)相关学历证明;(三)专业培训合格证明;(四)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证明;(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三章证书颁发与管理第七条从业人员根据类别申领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应包含个人姓名、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由各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管理部门颁发和管理。

第九条从业人员须定期进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四章持证上岗第十条从业人员应携带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随身佩戴,并在工作场所醒目处展示。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招聘从业人员时应核实其执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根据职业要求,按规定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三条监督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抽查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和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其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从业人员,监督和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暂时停职、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

第十五条对故意虚假申领或使用他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监督和管理部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持证上岗管理,否则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具体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管理办法由各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管理。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能人员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人员的上岗行为,确保职业技能人员的安全、稳定、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持有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机械师、建筑工等职业技能人员。

第三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并持证上岗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四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聘用持证上岗的职业技能人员,不得随意安排未持证人员从事职业技能工作,确保工作安全、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技能人员的工作管理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技能人员档案,记录职业技能人员的证书信息、工作经历以及培训情况等。

第二章职业技能证书管理第九条职业技能证书由相关部门负责颁发,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申请证书。

第十条职业技能证书应当包含职业技能人员的基本信息,证书编号以及所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证书有效期限为五年,到期需重新进行考核,逾期未进行考核的职业技能证书失效。

第十二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随身携带有效的职业技能证书,在上岗工作时出示证书。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证书遗失或损坏的,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

第三章上岗管理第十四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领域和工种的要求,从事相关的职业技能工作。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人员不得将证书借用、出租、转让或者伪造他人证书,不得从事与所持证书无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技能的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商业秘密,维护用人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八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及依据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高处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

三、管理条件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不得携带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四、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发放1.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发放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身体健康,符合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标准;(4)具备相应的技术、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

2.申请人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后,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合格后,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颁发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必须按规定配戴并随身携带,不得丢失、损坏或转让他人使用。

3.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一个月可以重新办理证书更新手续。

4.特种作业人员证书遗失时,应尽快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5.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有权随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进行检查和核实。

六、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规程,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计划和要求,经过认真准备后进行特种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和作业工具,注意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个人防护用具,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模版(3篇)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模版(3篇)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模版一、背景与目的在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的工作岗位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

为了保障工作安全、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对于某些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需要制定并实施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本制度模板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程序和要求,保障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以下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1. 高空作业人员;2. 电工;3. 焊工;4. 清洁工;5. 驾驶员;6. 建筑工人;7. 管道工;8. 动植物养殖员;9. 特种设备操作员。

三、证书申请与颁发1. 从业人员通过参加相应的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后,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证书。

2. 证书的颁发由主管部门负责,证书必须经过有效期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颁发。

四、证书有效期与复审1. 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要进行复审,复审合格方可继续持证上岗。

2. 复审需要提交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和接受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

五、证书管理和使用1. 证书持有人应妥善保管证书,不得私自涂改、转借或者盗用证书。

2. 证书持有人应在上岗时佩戴证书,并在用人单位或者工作场所进行登记备案。

3. 用人单位应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证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4. 持证上岗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超越或越权从事其他工作。

六、证书的失效和吊销1. 证书失效的情况包括证书过期、复审未通过等。

2. 证书被吊销的情况包括证书持有人在工作中违法犯罪、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严重失信行为。

七、处罚与降级1. 对于持证上岗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轻微失误或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记过等处罚措施。

2. 对于持证上岗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严重违规、严重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可以采取降级、取消证书等处罚措施。

八、宣传与教育1. 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认知和了解。

2.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其工作素质和技能。

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三篇)

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三篇)

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工作场所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建立并完善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势在必行。

本制度旨在通过持证上岗的管理方式,确保重点工种的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重点工种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电工、焊工、钢筋工等。

凡属重点工种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可和培训,取得相应的持证上岗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三、制度内容1. 证书申领与管理(1)重点工种证书的申领:从事重点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上岗证书。

申请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以及与重点工种相关的资质证明。

申领证书的费用应合理,并且办理过程应透明、公正。

(2)证书有效期与延续:重点工种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到期前需申请办理证书延续手续。

延续时,从业人员应提供近期参加过相关培训的证明,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续证书的有效期。

(3)证书管理: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证书管理体系,确保证书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证书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证书的清查和核对,对于已失效或注销的证书进行及时的处理。

2. 岗前培训与考核(1)岗前培训的要求:从事重点工种的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岗位技能、安全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

培训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和专业教学能力,确保培训质量。

(2)培训考核的方式:岗前培训结束后,从业人员需要参加相应的考核。

考核可以采取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种方式进行,确保培训的效果和培训人员的理论基础和实际技能。

(3)考核结果的处理:考核结果由培训机构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颁发相应的证书。

未通过考核的从业人员需要接受进一步培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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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持证上岗制度示范文本
制度文书样本 QCT/FS-ZH-GZ-K922
持证上岗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维修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市级以上汽车维修行业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质量检验员必须经市以上汽车维修行业培训,持检验证上岗。

三、试车人员持A1 照五年以上驾龄,并具有一定维修经验的方可试车。

四、维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行业高级职称证书方可上岗。

五、财务人员必须三证具全方可上岗。

六、业务接待人员经厂家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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