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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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覆盖面不广:目前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覆盖面仍然不够广泛,一些弱势群体仍然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救助政策和福利待遇。

2. 受益标准不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受益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城市与农村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较大,导致一些人无法享受到公平的救助待遇。

3. 缺乏科学评估机制:当前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缺乏科学、客观的评估机制,往往照搬照抄,无法真正切合实际情况和需要,导致救助资源的浪费和分配不公。

基于上述问题,对于当前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可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扩大救助范围: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支持力度,扩大救助范围,确保每一个有需求的人都能获得必要的救助。

2. 统一受益标准:建立统一的受益标准,消除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差异,确保公平、公正的救助待遇,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分配不公。

3. 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根据实际需求和资源情况,制定合理的救助政策和措施,确保救助资源的有效
利用和公平分配。

4. 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强对城乡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救助体系的认知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5. 加强监督和反馈机制:建立健全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救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效果的实现。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25•【字号】海政发[2006]91号•【施行日期】2006.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海政发〔2006〕91号)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我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05〕8号)的要求,现就推进我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着眼于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利,加快建立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职责,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缓解低收入群众的各种困难。

2.统筹兼顾,覆盖城乡。

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逐步建立体系完整、制度统一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

3.完善政策,规范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社会救助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各种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方式,推动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4.保障生活,促进就业。

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

要制定促进救助对象积极就业的扶持政策,建立救助与就业的有效衔接机制。

5.法制保障,依法维权。

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履行好政府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规范法律援助办事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矛盾纠纷,起到“预警器”和“灭火器”的积极作用,通过法律武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其基本权利不受侵害。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6•【字号】呼政发[2006]85号•【施行日期】2006.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呼政发〔2006〕85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为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内政字〔2005〕111号)精神,现就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本内涵(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

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制度提出了明确意见。

十六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

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也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

(二)城乡社会救助是指公民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或遇有紧急、突发困难时,由政府按照法定的程序给予资金、物资、法律上的援助或服务,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及合法权益的行政管理活动。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建议范文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建议范文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建议范文随着中国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改善民生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并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我有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强社会救助体系的制度建设。

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救助机制。

在法律层面,应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支持力度,确保救助资金的充足和有效使用。

同时,要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分类管理,确保救助资源的有序分配。

其次,实施分类施策,做到因地制宜。

中国社会的发展水平在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只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救助的精准化。

政府部门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救助政策和措施,确保救助对象得到应有的帮助和扶持。

同时,还要积极推动社会力量的参与,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为社会救助事业提供更多的帮助与支持。

第三,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

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中,要更加注重对特殊群体的关注和救助。

这些特殊群体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无劳动能力的人等。

政府应加大对这些群体的救助力度,建立专门的救助机构和服务机构,提供他们所需的生活保障、医疗服务和教育扶持等。

同时,要加强对这些群体的法律保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监管。

社会救助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系统工程,要实现救助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必须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救助对象的信息共享和跨部门协同。

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督和审计,严格追究救助资金的使用责任,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最后,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要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大众对社会救助的认识和了解。

同时,要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有利于增强社会救助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提高救助工作的效果和效益。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晋政发[2005]2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晋政发[2005]2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晋政发[2005]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对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现就建立健全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建立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重点,以救助制度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为手段,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通过系统完善,点上突破,面上扩展,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

二、突出重点,健全制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严格按照《山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等有关规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85万城市贫困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要积极推进“分类施保”,认真解决好低保家庭因病、因灾或因子女升学而遇到的特殊困难。

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物价上涨、个人平均消费水平,适时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不断缩小,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也成为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需要政府的强力支持,尤其是资金方面的投入。

政府应当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增加财政补贴力度,确保城乡救助金的及时发放和覆盖面的扩大。

同时,加强对城市低保、农村五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切实惠及困难群体。

二、完善城乡救助制度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

在城市方面,应当优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需求,增加低保标准,减少缺口;在农村方面,应当针对五保户、特困人员、残疾人和困难儿童等贫困人口,加强政策支持,提高农村社会救助水平。

三、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机制是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

应当建立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确保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中加强社区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增强社会救助的公益性和可持续性。

四、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宣传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宣传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可忽视的一环。

应当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意识和保障权益的能力。

同时,建立健全救助申请和审核机制,确保救助资金的使用合法、公正、透明。

总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制定更为完善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救助工作的平稳推进;社会力量可以参与到救助工作中,减轻政府的负担。

通过不断优化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共同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的愿景。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已成为我们国家事关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议题。

2019年,国家印发了《关于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目标,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背景和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社会救助是指在特定时间、特殊情况下对迫切需要帮助的人员给予物质帮助、生活照料、精神心理支持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援助。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国家法律法规设定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旨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安定、扶贫开发、优化社会结构。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仍然存在。

不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意味着这一问题的加重和影响,因此,为了实现全面扶贫小康社会的目标,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不断增强国家凝聚力和社会稳定性,建设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就显得至关重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和措施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几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措施,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坚持以脱贫攻坚为重点,加快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首先,通过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获得基本生活补贴。

其次,加强对贫困人口的救助与扶持,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推广扶贫小额信贷和小额保险。

此外,还要逐步建立涵盖住房、医疗、教育等多个方面的扶贫救助体系。

(二)强化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

为确保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与发展并进的发展,实施意见强调了加强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建设。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社会救助法》、《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城市救助条例》等多项相关法律法规,未来还需不断完善,同时还要注重帮助和引导弱势群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平实施和资源合理利用。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6.30•【字号】潍政字〔2020〕25号•【施行日期】2020.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21号),现就我市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政策制度,健全体制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强化服务管理,加快建成“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平台支撑、数据共享”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发展目标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康复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成“贫有所救、弱有所扶、危有所防”的高质量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

三、主要任务(一)统筹社会救助制度建设1.实施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全覆盖。

按照“全面整合、统筹实施”的原则,全面梳理低保、特困、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司法、慈善、康复、受灾、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灾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唇腭裂和脑瘫儿童、重度精神病患者、困难残疾人、“两癌”贫困妇女、困难职工、需急救的身份不明和无力支付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及其家庭、见义勇为死亡(牺牲)人员家庭等困难群体全覆盖,切实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4•【字号】藏政发[2008]59号•【施行日期】2008.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藏政发〔2008〕59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区党委七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围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的要求,着力改善民生,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为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西藏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

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建设。

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和支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城乡统筹,标准有别。

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既要考虑城乡的共性,又要突出各自特点。

社会救助标准既要城乡有别,又要相互照应。

3.依法救助,规范管理。

制定和完善社会救助的各项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做好各项政策措施间的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规范救助程序、救助行为,使社会救助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4.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健全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加强动态管理,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城乡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

(三)总体目标到2010年在全区建立健全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以临时救济、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行有序、保障有效、救助水平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长效帮扶机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06•【字号】新政办发[2006]86号•【施行日期】2006.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新政办发〔2006〕8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现就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近年来,我区相继建立健全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灾害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了医疗、教育、住房、司法、就业以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一系列专项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临时救助、社会互助等措施,保障了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我区经济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新兴工业化战略的逐步实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面临着新问题、新情况。

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解决深化改革中产生的问题和困难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部门工作考核目标,作为领导重点督办事项,逐步建立和完善为民解困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我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着眼于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利、构建和谐新疆,加快建立健全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灾民救助为主体,以专项救助为重点,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综合性、多层次覆盖全区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几点建议

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几点建议

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点建议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点建议[摘要]社会救助制度在我国具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其在保障我国群众的基本⽣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

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包括⽣活社会救助、⽣产社会救助、医疗社会救助、灾害社会救助等,形成了⼀定体系。

由于经济体制改⾰及社会救助本⾝的弊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存在严重不⾜,在分析国内外情况基础之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点建议。

[关键词]社会救助⽣活社会救助专项救助⼀、我国当前的社会救助体系建⽴有效的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改⾰不可或缺的⼀部分,它有助于将改⾰产⽣的社会代价降⾄最低⽔平,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我国社会经济长期以来⼀直处于较低的发展⽔平,依赖政府和社会救助的⼈数众多,再加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完善,社会保险缺位,这就⼗分突出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地位和功能。

社会救助制度在保障我国群众的基本⽣活⽅⾯发挥了重⼤作⽤,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意义,因⽽,积极发展社会救助体系是当前摆在我国政府⾯前的⼀项重要任务。

我国的社会救助也有较长的发展历史,但改⾰开放前的社会救助制度是补缺型的,是在政府统⼀包办下的、济贫型的消极社会救助制度。

1978年改⾰开放以来,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为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和完善,我国政府对社会保障事业进⾏了根本性的变⾰,社会救助也越来越突显出其重要性,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按照国际经验,对付因社会经济结构调整⽽导致的较⼤规模的贫困问题,最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社会救助。

因此对于正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器。

当前,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包括⽣活救助、⽣产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和灾害救助等,形成了以⽣活救助为主,其他救助为辅的基本框架。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不⾜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落后,社会保障制度正在不断探索和完善之中,社会救助体系更是在不断的实际救助⼯作中发展⽽来,难免会存在⼀些弊端。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面临的主要问题1.救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多头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导致重复救助和救助缺失的现象同时存在;2.救助资金有待进一步增加各项社会专项救助标准虽有所增长,但伴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上物价上涨等原因,也都迫切需要加大投入、提高标准;3.救助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实行的社会救助,主要是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困难群众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很难依靠个人力量脱困,社会救助层次较低;4.救助对象有待进一步规范为了维护稳定的需要而放宽低保准入政策,如:破产企业军转干部、社区治安联防队员、城乡拆迁户、破产企业职工整体保障、改制职工、改制民师、下乡知青、禁麻对象、失地农民、老上访户缠访户、突发事件受害者、省市领导要求批转办理的等等,其中一部分人员严格讲是不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也都纳入了低保,导致社会上议论“该吃低保的吃了,不该吃低保的也吃了”,造成负面影响;二、建议1.完善协调体系一方面完善民政系统内部救助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相关业务股室之间的信息沟通与联系,进一步密切民政局与基层民政办的联系;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更大的工作合力;再一方面建议政府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协调机构建立社会救助网络,以避免重复救助和救助缺失现象;2.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社会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本地发展与外向联系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联系相结合,拓宽社会救助资金渠道;3.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转变工作思路与观念,在变输血型救助为造血型救助方式上积极探索,在救助管理方法上不断创新,在救助服务上不断改进,在救助实效上加强跟踪;4.规范救助行为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共识;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加大公开公示力度,打造社会救助的“阳光工程”;。

我国城乡低收入群体社会救助制度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城乡低收入群体社会救助制度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键词 : 收入群体 低
障机 制
● 博士硕 士论坛
我 城 低 入 体 会 助 度 题 对 建 国 乡收 群 社 救 制 问及 策 议
●秦 丽娜
随着城 市低 保 、 灾民救 助 、 村五保供 养 农 和特 困户救 济、 流浪 乞讨救 助管理 等制度 的逐 步建立和 完善 , 乡困难群 众的温饱 问题基本 城 得到 了初 步解 决, 但贫 困家庭 医疗难 、 子女上 学难、 住房条件 差、 官司难等 问题 仍然 比较 打 突出, 医疗 救 助 、 育 救 助 、 房 救 助 、 法 援 教 住 司 助等专项救助制度 尚不健全。在救助 实施 中, 生存性救助 多、 展性救助 少; 血型救助 多、 发 输 造血型救助少 ,无法使救助对 象通过全面的 、 综合 的救助从 根本 上 来彻底摆 脱 贫困状 况。 救助 内容的简单化 , 难以满足救助对象的特定 需求, 达不到救 助的 目的。 另外 。 各专项救助制 度 间的衔接 配套还 不够完善。 虽然各相关部 门 认 真制定和实施 了一 系列政策措 施 , 也取 得 了 很 好的效 果。 相 关部 门之间配合 不够 、 关 但 相 政 策之 间衔接 不够、相 关信 息之 间沟通 不够 。 严 重 影响 了救 助 资 源 综合 效 能 的发 挥 。 ( ) 助 制 度 的 资金 投 入 不足 三 救 受各方 面因素 的影响 , 国现有 的救助 资 我 源无 论是 在来 源还是 发放方 面的配 置极不 平 衡 。一 是 救 助 资 金 相 时 缺 乏 。近 几 年 , 府 和 政 慈善 方面用于社会救 助的资金 虽然一年 比一 年 多, 由于社会救 助对 象增 长的速度与有 限 但 救助资金来 比较 , 两者 比例有些失衡 。 因此 , 仅 靠以政府财政投 入为主体的救助资金 , 对社会 救 助工作来说还 是有相 当大的缺 1。 : 这不仅导 2 致救助标准偏低 , 无法使救助对 象的生活得到 真正改善 ,而且导致工作经费难以落 实到住 , 从 而使行政 程序 的执行 大打折 扣 , 也严重地影 响 了基层机 构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资金筹集渠 道 单一。 目前的救 助资金 来源 , 财政投入 是主 体 。有限的财政投入 又分散在各政府部 门, 零 散 的救助 资源由于得 不到集中利用, 往往 发挥 不 了应 有 的救 助 效 益 。 三是 资金 配 套 责任 不 明 确。 目前 , 地 大 多 采 用 市 、 ( 级 市 ) 各 区 县 两级 分 级 负担的 方法, 由于相应 经济 负担 能力 的不 同, 对救助对 象的确 定、 救助 资金 的落实, 都会 产 生不 同的 影 响 。 造 成 社 会 救 助 的 实施 效 果 也 有好有差。 ( ) 四 管理体 制和运行机 制有待进 一步理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生活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提高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之处,亟待进行和完善。

以下是我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一些意见。

首先,应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整合和统筹。

目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分散,各部门的救助政策存在重叠和重复,导致社会救助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利用。

因此,应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一个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投入。

其次,应建立科学完善的救助标准体系。

当前我国社会救助标准过低,不能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导致一些社会弱势群体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因此,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制定相应的救助标准,以保证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再次,应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评估机制。

目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无法客观评估救助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

因此,应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机制,对社会救助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此外,应注重发展社区救助服务。

社区救助服务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基础和承载者。

目前,我国社区救助服务的覆盖面和服务质量还存在不少问题,无法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

因此,应加大对社区救助服务的投入力度,提高社区救助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水平,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救助服务,以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另外,应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当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政策法规众多,普通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了解不足,存在信息不对称和难以落地的问题。

因此,应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制度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可知晓和可参与性。

最后,应注重社会救助与就业、教育等政策的衔接。

社会救助应与就业、教育等政策衔接,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几点建议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几点建议

( 一 ) 对 低 保 福 利 捆 绑 的 认 识
完善 低保 救 助对象 就 业后 低保渐 退 机 制 。除对 有 劳动 能力 的低 保对 象 实行
严 格 的 定 时 复 核 制 度 外 ,可 以 采 取 限
现 有 的低保 政 策容 易形 成 “ 福 利
捆绑 ” 。低 保 制 度 设 计 初 衷 是 为 了 解 决
( 二 )对 低 保 福 利 捆 绑 的 对 策
助 长 了一部 分低 保户 的懒 惰 心理 ,因
此 ,在救 助 政策 的制 定 中 ,要 更 加强 调 注重 救 助对 象个体 能 力 的提高 ,把 更 多 的救 助资 金用 于发 展 和促进 就业
1 . 着力构建相互衔 接协调发展 的社 会 救 助 体 系 。 整 合 现 有 各 项 救 助 制
定程 度 上 出 现 了 “ 福 利依赖” 。
太谷 县现 在正 在 进行 的农 村 低保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严 格 按 照政 策办 事 , 把家 庭收 入作 为衡 量 是否 低保 的唯 一
救 助 和专 项救 助 ;低 收 入家 庭享 临 时
救助 的梯 次救 助体 系 ,以避 免低 保福
要健 全 核 对机 构 。成 立各 级 居
民家庭 经 济状 况核 对机 构 ,是 确保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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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核对 、有机 构核 对 、有 可 能实 现信
息互 通的基础环节 。
度 ,依然 实 行着 城市 和农 村 的 区别对 待 ,造 成在 救助 标 准 、救助 项 目、配
应 注重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户 享受 的待 遇标 准 ,这类 对象 肯定 会
选 择 不 就业 或 者 想 方 设法 隐 瞒收 入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甘政办发[2009]118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甘政办发[2009]118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甘政办发[2009]11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为了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现就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改善民生、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方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力争到2010年末,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为基础,以受灾群众救助、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与住房、教育、司法救助衔接配套,以临时救助、各项优惠政策和慈善救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管理规范化,组织网络化,服务社会化,覆盖全省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二是依法救助、公开公平的原则;三是社会救助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四是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五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工作任务(一)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进一步规范管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因素适时调整低保标准,每年公布一次。

规范城市居民收入核算办法,对低保家庭中的“三无人员”、重病、重残、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对象,在政策范围内分类施保。

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做好与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衔接,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城市低保对象积极就业。

人们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期望与建议

人们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期望与建议

人们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期望与建议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期望与建议也越来越高。

社会救助体系作为社会的保障网,对于解决弱势群体的困难和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人们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期望和建议,并提出几个有效的改进措施。

首先,人们期望社会救助体系能够更加全面地覆盖弱势群体。

目前,社会救助体系常常存在着受限和不平等的问题。

一些特定群体,例如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往往难以获得应有的救助和保障。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更加完善和细致的救助体系,以确保所有弱势群体都能够得到公平的待遇和资源分配。

其次,社会救助体系应该注重提高帮扶质量。

过去,救助往往仅仅局限于物质支持,例如提供食品、衣物和住房等。

然而,现在的社会问题更多样化和复杂化,需要更加多元化的救助方式。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心理、精神和社会支持,例如提供心理咨询、教育培训和就业援助等。

只有全面满足弱势群体的需求,才能真正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实现自身的发展和进步。

此外,社会救助体系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目前,一些救助项目和资源的分配常常存在着不公平和不透明的问题。

为了保证救助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我们需要建立起一个严格的监督和评估体系。

该体系应该包括独立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救助资源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并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同时,还需要通过建立绩效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救助效果,为救助政策的调整和改进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社会救助体系需要加强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协调和合作。

社会救助不能单独存在,需要与医疗保健、教育、就业等其他社会福利机构有机结合。

只有通过协同合作,才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福利政策和资源的综合效益。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起一个横向沟通和纵向衔接的机制,加强社会福利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

综上所述,人们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期望与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全面覆盖弱势群体、提高帮扶质量、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和加强协调合作。

中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意见

中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意见

中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意见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有时候一时之间真的感觉无从下手。

不过,要记住一句俗语:“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是说哪怕困难重重,总会有出路的!所以,今天咱们就来聊聊新出台的社会救助体系意见,简单点说,就是帮助我们这些遇到问题的大伙儿,让生活能够更顺畅些。

先说说这个新咋回事吧。

它其实就是个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听起来挺高大上,其实就是想把救助的钱物分给真正需要的人。

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像以前那样,一刀切,啥都不管,那可不行。

要是你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工作丢了、生病了、家里不太够用了)需要帮助,这个体系就是来给你撑腰的。

不用再像打游击似的四处奔波,填表格、跑流程,最后还弄不清自己是哪类救助对象。

现在就是希望有了这个分层分类,能让救助的手段更精准,更有效,让你们的生活更有安全感。

咱们来具体说说这个分层分类是怎么运作的吧。

把需要救助的人群分成了几个层次,不同层次有不同的标准和支持。

比如说,最需要帮助的,相关部门会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稍微好点的情况,也会有些帮助,总之就是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量体裁衣,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就是办事效率了。

这个体系还想搞点高效率,别说,现在办事还挺快的,就像那句话说的,“迅雷不及掩耳”嘛,速度快了,大家都能感受到相关部门的温暖。

之前那些跑流程、填表格的日子,现在可以告别了,不用再踩着行政的红线跳舞。

这个体系也是有着详细的规定和流程的,不过不必担心,听着复杂,其实一点也不难。

想要救助就去申请,不必担心有太多的繁文缛节,不然谁还愿意跑那么多趟呢?最重要的是,这个体系不仅仅是给钱就完事的,还会关心你的需求,听取你的建议。

相关部门也是想着怎么能帮大家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光说不练。

就像那句“实事求是”,实在是让人感到心安。

再有,这个体系还鼓励大家“团结就是力量”。

遇到问题不要自己憋着,可以找社区、找亲朋好友,有啥事儿大家一起商量,多一事,少一事,大家都轻松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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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意见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工作的紧迫感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广大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地提高。

但是,由于自然条件、天灾人祸等原因,尚有不少特困人口基本生活难以保障。

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困难群众面临的问题逐渐呈现多元化趋势,在基本生活之外,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困难进一步突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力度明显不足,城乡差别进一步加大。

因此,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势在必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全省城乡社会救助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建立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总体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创新工作模式,完善救助政策,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协调救助行动,逐步构建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工作城乡一体化、组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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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化、管理法制化、服务社会化。

(二)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确保必需的投入,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是制度统
一、标准有别。

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要着眼于社会救助制度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充分体现公民权益的平等,使各类救助对象都能得到应有的救助。

在具体实施中,可以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实行不同的救助标准。

三是依法救助、管理规范。

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加强各项制度之间的配套与衔接,提高工作效能。

救助工作要依法行政,规范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四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统筹规划,统一部署,促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协调发展。

既要考虑城乡共性又要突出各自特点,既要考虑资源共享又要适当向农村倾斜。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一)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逐步提高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要科学调整救助水平。

根据物价上涨指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因素,通过科学测算,实事求是地调整保障标准,做到既能满足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又能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自主创业。

二要推行分类施保。

对低保对象中大病、重残、单亲家庭、子女上学等特殊困难家庭给予政策倾斜,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要实行动态管理。

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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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停止其低保待遇。

尽快建立规范、统一的农村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实施城乡低保一体化。

(二)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妥善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经费来源问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逐步建立起多元化投入、多形式供养的保障机制。

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三)全面实施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

积极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医疗难的问题。

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搞好调查测算,制定审批程序,公正合理地确定医疗救助对象,使患有重大疾病的特困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四)逐步完善特困群众住房救助制度。

加快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对符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核减租金为辅。

以财政预算资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稳定规范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住房保障事业进行捐赠。

同时,力争每年帮助农村困难群众建设和修缮一批住房,逐步缓解其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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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开展城乡教育救助工作。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到2007年,使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两免一补”(即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和补助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费)。

继续做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慈善捐助等专项救助工作。

完善高等学校资助政策体系,大力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积极实施勤工助学和爱心助学等资助措施。

充分动员社会力量,调动企业、经济实体及个人捐赠教育的积极性,帮助贫困群众子女完成学业。

(六)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健全县级和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以财政为主渠道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七)积极实施就业援助。

积极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众就业,优先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帮助尽早实现就业再就业。

将低保对象和低保申请人优先纳入就业服务范围。

加强低保和就业政策的有机衔接,推进特困人群就业岗位的开发和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八)建立应急救助机制。

一是做好突发困难的临时救助工作。

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并吸收社会捐款,主要用于解决困难群众因重大疾病、天灾人祸等造成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已经得到救助、但仍然十分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和虽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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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低保条件,但确因上述原因造成严重困难的“边缘户”家庭。

二是做好重大自然灾害的紧急救援工作。

要制定工作预案,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做好灾民转移安置,确保灾民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需要,组织好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九)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扶、捐助制度。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坚持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帮扶贫困户活动,并形成制度;积极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实现捐助活动经常化;组织广泛的社会互助活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日常生活困难。

四、合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建立政府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

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由政府主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灾民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卫生部门负责医疗费用减免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建设部门负责困难群众的住房援助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教育救助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司法部门负责法律援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援助;审计、监察部门负责救助款物的审计、监察工作。

(二)落实社会救助必需的资金。

各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各项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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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建设基层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网络。

要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选配优秀干部充实社会救助工作队伍。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开展培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

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广大社会救助工作者的“亲民、爱民、为民”意识。

加快研制社会救助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汇集城乡各类困难群众的信息,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基本依据和技术保障。

(四)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管理。

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正,提高救助效果,逐步完善社会救助公示制度。

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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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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