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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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本制度是为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科学管理及防止麻醉药品的滥用,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有麻醉作用或含有麻醉成分的药品的管理及使用。

三、麻醉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理使用:严格按照医疗保健的需要使用,使用前应充分了解药品的性质、使用范围、剂量用法、不良反应及应急处理。

2.科学管理:麻醉药品应当按照规定要求管理,加强药品跟踪、检查、验收,保证药品安全。

3.防止滥用:麻醉药品应当按照工作需要进行合理调剂,严禁将麻醉药品借给他人,私自买卖药品,泄露药品情况,以及进行非法使用。

四、管理职责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应具备医疗行业中高级职称或等同工作经验,负责管理本医疗机构内的麻醉药品,包括申领使用、存储管理、核装、目录台账的建设等工作。

2.每个医疗机构应设专门的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负责本机构内所有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

同时应建立药品使用质量追溯制度,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使用麻醉药品。

3.医疗机构内的麻醉科医生应为其所在科室的药品使用负责人,负责药品的经济使用与质量保证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记录。

五、麻醉药品管理流程1.申领使用医疗机构内的使用麻醉药品,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申请和批准。

申请人必须是在麻醉药品使用资格条件齐备的力量,必须在使用前对麻醉药物的性质和使用方法进行充分了解。

2.存储管理麻醉药品存放应有确定的地方,并应在每一个容器上标明通用名、化学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安全期、使用方法、负责人等信息,必要时可加上防虫、纳吸附剂等。

麻醉药品的存放必须加强管理,严防荒废、丢失及泄露。

3.目录台账医疗机构应建立麻醉药品目录台账,每个台账应有固定编号,按照种类分类并标明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使用时应做好领用记录和账务处理。

在使用期限或有效期过期以后,应当严格按规定有关程序予以报废或鉴证销毁。

医院住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院住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原则。

2.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确保麻醉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3. 加强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销毁等工作。

2. 麻醉科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处方规定剂量、途径给药。

3. 临床科室负责对住院患者的麻醉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对麻醉药品的储存场所进行安全保卫。

四、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的采购:医院药剂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从具有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2. 麻醉药品的储存: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用药房,由专人负责,专柜加锁,确保药品安全。

3. 麻醉药品的使用: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考核合格。

使用时,严格按照处方规定剂量、途径给药。

4. 麻醉药品的处方:麻醉药品处方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内容应完整、规范。

5. 麻醉药品的登记:医院药剂科应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详细记录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

6. 麻醉药品的销毁:麻醉药品使用后,应由医院药剂科负责销毁,确保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五、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前言麻醉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物资,其管理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本医院制定了以下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二、合理库存管理麻醉药品库存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和患者用量进行合理规划,既保证药品供应,又避免积压和浪费。

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与账目相符。

三、银行转账支付麻醉药品的采购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购销合同,规定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四、双人验收管理麻醉药品的验收工作应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一人负责核对药品信息,另一人负责检查药品质量。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药品应予以退货。

五、入库验收签字麻醉药品入库时,验收人员应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确保入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入库单应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六、缺少破损登记发现麻醉药品缺少或破损时,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查明原因。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缺少或破损,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专人专柜加锁麻醉药品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专柜加锁,确保药品安全。

管理人员应定期更换密码锁,防止非法获取药品。

八、定期盘点对账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对账工作应由独立于库存管理的人员完成,确保对账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九、出入库登记制度麻醉药品的出入库应建立详细的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登记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出入库时间、经办人等信息。

十、使用登记本管理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建立登记本,记录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数量等信息。

登记本应定期审核,确保使用情况的合规性。

十一、交接班制度管理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在交接班时,应详细交接药品的数量、状态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应有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确保交接的清晰和明确。

十二、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发文)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管理机构。

2、凡有麻醉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3、要把麻醉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建立麻醉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并规定定期检查的周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建立麻醉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二)一、成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并进行人员分工,责任到人。

二、《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到指定地点医药公司采购。

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入库,由保管双人验收,清点到最小包装,并填写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四、《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应由专人双人保管,专柜加双锁。

五、《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建立专用帐册,专用处方,购入登记账目清楚。

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1、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具有中级职称,执业医师资格的开具处方。

2、每张处方:一次剂量不得超过常用剂量,注射剂处方一次不得超过三日用量,其他剂型的处方一次不得超过七日量。

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按日做日做消耗统计。

做到日清日结,按月汇总。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患者用完的空安瓶需回收,并做记录。

按上级规定销毁。

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储存柜存放处,根据我院的情况放入药方内。

____小时有人值班,预防被盗。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三)(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麻醉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____制定。

(二)按照____文件,国发[____]____号《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____,特制定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____月____日____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导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医院中用于麻醉和精神科治疗的关键药品。

为了确保医院安全运行以及患者的生命安全,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监管,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合理使用。

二、麻醉药品管理1. 麻醉药品的购买1.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正规的药品供应商处购买麻醉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正品。

1.2 购买麻醉药品需要经过麻醉科的审批,并在采购前提交相关材料以备审查。

2. 麻醉药品的储存2.1 麻醉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相关的储存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

2.2 麻醉药品应当储存在专用的麻醉药品储存室中,严禁与其他非麻醉药品混存。

3. 麻醉药品的使用3.1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医师进行,且需要提前进行适当的麻醉评估。

3.2 每次使用麻醉药品前,医务人员必须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剂量,并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使用。

4. 麻醉药品的监管4.1 麻醉药品的使用记录应当详细、准确。

记录中必须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给药方式以及使用时间等。

4.2 麻醉药品的库存应当进行定期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5. 麻醉药品的报废处理5.1 麻醉药品过期、破损或者其他不合格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5.2 麻醉药品的报废处理必须经过麻醉科的审批,并记录在药品报废记录表中。

三、精神药品管理1.精神药品的购买1.1 购买精神药品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并报经医院的谈判质控委员会审批。

1.2 购买精神药品需要保存相关的购药材料,包括采购申请、合同等,以备查验。

2. 精神药品的储存2.1 精神药品的储存应满足相关的储存要求,包括温度、湿度等因素。

特别是对于易受光照和潮湿影响的精神药品,应做好防护措施。

2.2 精神药品应储存在专用的药品储存室中,独立于其他药品,严禁混存。

医院麻醉药品保管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保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防止滥用和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的定义及分类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以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麻醉药品分为以下三类:1. 第一类麻醉药品:包括吗啡、芬太尼、可待因等。

2. 第二类麻醉药品:包括度冷丁、安痛定、美沙酮等。

3. 第三类麻醉药品:包括氨酚待因、曲马多等。

三、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与储存1. 采购:医院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药品管理法执行,由专人负责,确保药品质量。

2. 验收:验收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确保无误后入库。

3. 储存:麻醉药品应设立专库或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人负责。

储存条件应符合药品性质,确保药品质量。

四、麻醉药品的使用与管理1. 使用: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主任审批,医务科备案。

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医师签全名。

2. 处方管理:麻醉药品处方单独保存三年备查。

处方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清点核对。

3. 用量管理: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使用麻醉药品,不得超过规定用量。

五、麻醉药品的调剂与配发1. 调剂:麻醉药品的调剂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处方进行,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2. 配发:配发麻醉药品时,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确保无误后配发。

六、麻醉药品的回收与销毁1. 回收: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空瓶、空安瓿应回收至指定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

2. 销毁:过期、失效、变质或被污染的麻醉药品,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并做好记录。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医院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麻醉药品,是指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的药品。

第三条本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麻醉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本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第五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第六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遵循药品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第七条麻醉药品应当储存于专用库房,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库房温度应当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麻醉药品的储存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章配送与使用第九条麻醉药品的配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配送政策,确保药品安全、及时送达。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合理使用麻醉药品,遵循剂量控制原则。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使用麻醉药品时,应当认真填写处方、病历,并做好用药记录。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评估患者对麻醉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用药方案。

第四章监管与培训第十三条医院应当设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使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麻醉药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必须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办、经批准后取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印签卡》,凭
“卡”向定点批发工作购买;二类精神药品凭医院介绍信向顶点批发公司购买。

转帐付款,专车运输,保证安全。

2、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经双人验收入库,双人双锁专柜保管,专用帐目,有防盗
设施;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专柜、专人、专帐管理。

专帐保存自药品有效期满后至少5年。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合格后取得麻醉
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开具处方和处方内容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保管、处方调配人员必须有药师资格并经卫生行政部
门培训合格,不断学习新的法规,履行其岗位职责。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
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安甑收回并登记,做到处方、安甑、药品与帐目相符。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变质、破损、过期的必须停止使用,并报请卫生行政部门监督
销毁,详细记录;安甑报废销毁报院领导小组,并详细记录。

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盗丢失应向保卫部门报告。

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采购、储存、保管、分发、使用、回收、销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全过程。

第三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确保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成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六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监督、检查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分发、使用、回收、销毁等工作的执行情况;(三)定期组织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四)处理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药学部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购、储存、保管、分发、回收、销毁等。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供应情况,合理制定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计划。

第九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应当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定点批发企业购进,同时留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供应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备查。

第十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达医院后,由药学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应当逐批进行,验收内容包括:(一)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验收日期等;(二)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三)药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第十一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保险柜或者专用库房内,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2. 本科麻精药品包括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盐酸吗啡注射液、芬太尼注射液、舒芬太尼注射液、瑞芬太尼注射液、氯氨酮注射液、曲马多注射液、咪唑安定注射液、麻黄碱。

3. 麻醉药品等实行“六专”(专人负责、专柜专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交班)的管理办法,凭处方领取,班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供应。

4. 各级医生必须坚持医疗原则,正确合理使用,凡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或自己骗取、滥用麻醉药品,其直接责任者由医院予以行政处罚。

5. 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检查,做到“七不用”:过期药品、标签丢失的药品,瓶盖松动的药品,说明不详的药品,变质混浊的药品,安瓿破损的药品,名称模糊的药品等均不用,确保用药安全。

6. 严格查对制度。

麻醉期间所用药物要做到“三查八对”,对药品、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径等要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最易混淆的相似药物或相似安瓿。

7. 每日清点麻醉药品数量,核对每日发出数量与所收回安瓿、处方是否相符。

8. 药品一律不准外借。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医疗机构麻醉用药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购置和收发1. 医院麻醉药品的购置工作需由专门的采购人员负责,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书,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2. 医院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过药学部门的审查和审核,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3. 采购的麻醉药品必须经过验收和入库,接收人员要对麻醉药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药品的完好性和正确性。

4. 入库的麻醉药品必须分别放置在专用货架上,并贴上醒目的标签进行标识。

5. 医院麻醉药品的发放必须经过麻醉科的申请,由专人发放,并登记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二、药品使用和管理1. 医院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医疗机构的麻醉专家组的评估和决策,确保使用的药品安全、合理和有效。

2. 医院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按照医嘱和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医务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具备合格的操作技能。

3. 麻醉科必须建立麻醉用药记录簿,记录每次使用麻醉药品的药名、剂量、批号等信息,并由麻醉医师核对签字。

4. 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手术间和麻醉监护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麻醉效果的稳定和患者生命安全。

5. 麻醉药品的残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置。

三、药品质量控制1. 医院麻醉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进行采购和使用,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麻醉药品。

2. 医院麻醉药品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和验证,确保药品的纯度和有效性。

3. 麻醉科必须建立麻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反馈药物的不良反应情况并进行处理。

4. 麻醉科必须建立麻醉用药风险评估制度,对使用麻醉药品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措施。

四、药品库存和处置1. 医院麻醉药品必须建立合理的库存计算和管理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安排库存数量。

2. 医院麻醉药品的库存必须定期清点,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麻醉药品库存过量或过期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置或外流。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篇一: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为了严格麻醉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机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麻醉药品具体品种另列)(三)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五)因工作需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本制度执行因治疗而使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注射剂处方和空安培二者缺一不得换药(六)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而需麻醉药品止痛者凭“麻醉品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由医院保存病人凭身份证道医院挂号开方取药;发药部门应详细记录发药的数量及发药时间专用卡的使用期限为二个月过后仍需使用者须重新办理换卡手续(七)严格麻醉药品管理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租借麻醉药品麻醉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红色)、专册登记麻醉药品要实行交接班制度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医院领导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部门汇报对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麻醉品的直接负责人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篇二: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1]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内容如下: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一)科室主任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小组成员对药剂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环节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内容包括:验收采购计划、入库药品、出入库登记、调剂使用等环节中的各种登记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并作好检查记录(二)定期对各药房、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全面检查;检查使用数量及基数是否相符各种记录是否完整、药品质量保管等情况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一)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三)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四)库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双人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且清点到最小包装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作好验收登记(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六)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及时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第二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二)药库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三)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要做到两人复核(四)药房管理麻醉药品人员每月对所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六)按照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一)门诊调配使用管理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2、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短期镇痛门诊患者,每张处方注射剂为一次常用量只限患者就诊时使用严禁交患者自用缓控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天3、对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量不得超过3日用量缓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且必须在院内使用4、医生开具的所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由开具处方医生派本科室护理人员到药房办理取药手续在院内给病人注射后将空安瓿送回药房并做好空安瓿登记病人不在医院内而又必须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时由开具处方医生联系门诊部出诊至病人家中使用并及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5、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员拒绝发药6、门诊药房对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生、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7、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办理退药对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将剩余麻醉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的医院应做好回收记录按规定集中销毁不得再次使用(二)住院药房及病房使用管理1、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嘱、病历、应与处方相符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2、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具备手写处方与医嘱单时才能发放由病房护理人员办理取药手续调配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核对人核对无误后发给取药护理人员并要求药护理人员在处方上签收3、住院部药房设专用帐册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日期、领用部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生产批号、疾病名称、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处方医生、发药人、复核人领药人、原存数、发出数、现存数空安瓿数4、病房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基数专柜加锁专册登记登记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基数、日期、床号、患者姓名、性别、疾病名称、数量(支/片)、处方医师、执行护士、核对护士、药品批号、原存数、补充数、现存数、空安瓿数病房交接每班清点每班有专人签名负责五、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一)对使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认真保存好及时填写破损登记双人签字并通知本科室麻醉药品主管人员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二)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上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作过期报损处理(三)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销毁原因、批准部门(四)对已填写报损登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科集中管理再次确认无误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到现场监督销毁(五)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要求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库房、调剂室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安装防盗设施(六)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交接班记录每班次认真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对不能确认正常消耗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七)临床科室所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交接班记录临床科室要将本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上报药剂科(八)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现丢失、被抢、被盗的、骗取或冒领的要及时、严密保护现场立即逐级向医院主要领导及分篇三: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验收采购计划、入库药品、出入库登记、调剂使用等环节中的各种登记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并作好检查记录药房则检查使用数量及基数是否相符各种记录是否完整、药品质量保管等情况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一)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购买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及时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第二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二)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要做到两人复核每月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三)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按照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一)门诊调配使用管理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2、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短期镇痛门诊患者,每张处方注射剂为一次常用量只限患者就诊时使用严禁交患者自用缓控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天哌醋甲酯片用于儿童多动症时使用时间为15天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鉴于我院是精神病专科医院若第二类精神药品是用于精神疾病的长期治疗时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天医生必须重签名3、对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量不得超过3日用量缓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且必须在院内使用4、医生开具的所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由开具处方医生派本科室护理人员到药房办理取药手续在院内给病人注射后将空安瓿送回药房并做好空安瓿登记病人不在医院内而又必须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时由开具处方医生联系门诊部出诊至病人家中使用并及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5、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员拒绝发药6、门诊药房对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生、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7、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办理退药对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将剩余麻醉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的医院应做好回收记录按规定集中销毁不得再次使用(二)住院药房及病房使用管理1、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嘱、病历、应与处方相符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2、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具备手写处方与医嘱单时才能发放由病房护理人员办理取药手续调配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核对人核对无误后发给取药护理人员并要求药护理人员在处方上签收3、住院部药房设专用帐册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日期、领用部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生产批号、疾病名称、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处方医生、发药人、复核人领药人、原存数、发出数、现存数空安瓿数4、病房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基数专柜加锁专册登记登记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基数、日期、床号、患者姓名、性别、疾病名称、数量(支/片)、处方医师、执行护士、核对护士、药品批号、原存数、补充数、现存数、空安瓿数病房交接每班清点每班有专人签名负责五、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一)对使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认真保存好及时填写破损登记双人签字并通知本科室麻醉药品主管人员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上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作过期报损处理(二)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销毁原因、批准部门对已填写报损登记的药剂科集中管理再次确认无误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到现场监督销毁(三)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要求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库房、调剂室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安装防盗设施(四)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交接班记录每班次认真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对不能确认正常消耗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五)临床科室所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交接班记录临床科室要将本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上报药剂科(六)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现丢失、被抢、被盗的、骗取或冒领的要及时、严密保护现场立即逐级向医院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卫生局、公安部门、药监局报告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收回管理制度(一)临床科室护理人员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残留液的回收登记制度内容包括:日期、病人姓名、上次取药名称、数量、批号退回空安瓿名称、数量、批号退回人、收到人(二)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要求患者在下次取药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交回(三)空安瓿数量不足于上次发药量的按实际交回数量核发当次药品(四)对交回的空安瓿要认真查对批号不是本药房所发药品的空安瓿应当拒绝发药(五)对收回的空安瓿主管人员要保存好计数管理定期上报科室主任监督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销毁安瓿名称、数量、批准人、销毁人、监督人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二)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门诊部保管(三)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不得带出医院;如果患者确需要在家中使用必须由医院派医务人员带注射剂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并及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四)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院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处方:①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②患者户籍薄、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③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并将代办人员身份证明留存在患者门诊病历中(五)对长期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要求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录病历(六)开具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处方内容必须齐全、书写规范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严禁签署空白处方(七)药剂人员严禁调配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八、专用处方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院按照国家规定样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二)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入库保管(三)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记录内容:领用日期、领用科室、处方起止号码、领用人签名、发放人签名(四)各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0张)要妥善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五)实行领用、使用、退回、销毁登记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作废时各科室登记后交回药剂科专职管理人员(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三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院长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确保医院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麻醉药品的采购、存储、分发、使用、销售及问题处理等相关工作。

3.具体实施本管理制度的部门为药品管理委员会。

二、药品采购1.麻醉药品的采购需由麻醉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手续和证明文件。

2.药物采购由麻醉科和药房共同协商,确定具体的供应商和价格。

3.麻醉药品的采购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三、药品存储1.麻醉药品的存储应在麻醉科指定的专门存储区域进行,要保证温度适宜、通风良好,并严禁阳光直射。

2.麻醉药品的存储区域应设有相应的标识,明确标示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3.存储区域的门锁应由麻醉科负责,并定期更换密码,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四、药品分发1.麻醉药品的分发由专门的药房人员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接触和分发。

2.在分发过程中,需按照医疗单位唯一标识加固患者和药品的对照,确保分发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分发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麻醉科医师的处方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药物的种类、剂量和用法。

五、药品使用1.麻醉药品的使用应由专业医务人员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接触和使用。

2.在使用过程中,需按照麻醉科医师的处方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药物的种类、剂量和用法。

3.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手术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手术的顺利进行。

六、药品销售1.医院麻醉药品严禁销售给非医疗机构和非医务人员,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七、问题处理1.对于麻醉药品的损毁、过期等问题应及时报告麻醉科和药品管理委员会,由药品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理。

2.对于违反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由药品管理委员会作出相应处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八、监督与检查1.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建立相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麻醉药品医院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医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疗安全,规范麻醉药品在医院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的定义与分类1.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2. 麻醉药品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三、麻醉药品的管理1. 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药品安全、合规使用。

2. 专柜加锁:麻醉药品应存放于专用药房,专柜加锁,确保药品不被随意取用。

3. 专用账册:建立麻醉药品专用账册,详细记录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销毁等情况。

4. 专用处方: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开具专用处方,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并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签字。

5. 专册登记:麻醉药品处方应登记于专册,并由处方开具人和处方审核人签字。

6. 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四、麻醉药品的使用1. 具备资格: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考核合格。

2. 严格使用:使用麻醉药品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和药物特性,合理使用,避免滥用。

3. 处方管理:麻醉药品处方应单独保存三年备查。

4. 定期盘点: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五、麻醉药品的储存1. 专用药房:麻醉药品应存放于专用药房,确保药品安全。

2. 专柜存放: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柜中,专柜加锁,并由专人管理。

3. 存储条件:按照药品性质,合理储存麻醉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六、监督检查1. 医院药剂科负责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麻醉药品医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麻醉药品在医院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级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三级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药库、药房、临床科室三级管理。

第二章药库管理第四条药库是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和调配中心,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药库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储存设施和条件;2. 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温湿度适宜;3. 药库内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晰;4. 药库人员具备相应的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药库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发放等工作;2. 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3. 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确保药品质量;4. 及时向药房、临床科室提供药品信息,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第三章药房管理第七条药房是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中心,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药房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调配设施和条件;2. 药品调配环境符合药品调配要求,温湿度适宜;3. 药房内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晰;4. 药房人员具备相应的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药房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发放、回收等工作;2.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3. 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确保药品质量;4. 及时向药库、临床科室提供药品信息,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第四章临床科室管理第十条临床科室是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临床科室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使用设施和条件;2. 药品使用环境符合药品使用要求,温湿度适宜;3. 临床科室人员具备相应的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销毁等全过程。

第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遵循安全、有效、规范、科学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医院成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药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设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机构,负责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七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八条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由医院药品采购部门负责,按照医院药品采购规定执行。

第九条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采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供货商等信息。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第十一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应当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二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应当建立库存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十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第四章调配管理第十四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调配应当遵循医疗需求、合理用药的原则。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配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和药师负责。

第十六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配应当建立调配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患者信息、调配时间等信息。

第十七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配应当实行处方管理制度,患者需凭处方领取药品。

第五章使用管理疗需求、合理用药的原则。

第十九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负责。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

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公安部、卫健委制定、调整和公布。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与保管必须分别由专人负责。

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发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

由专人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印鉴卡],向定点经营单位按本单位医疗需要采购,并及时登记。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随货同行单据保管双人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及时交采购员(或药库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入库。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存放在安装有报警装置的保险柜里,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5.医师在给患者首次开具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医生必须亲自对患者进行诊查,对确需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按规定为其建立专用病历,详细记录患者体征、诊断,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代办亲属的身份证明,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6.开具处方时,严格按《处方管理制度》、《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和治疗原则,正确选择药物。

处方填写要完整,病情及诊断项要填写确切,不得缩写。

7.执业医师经医院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医院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8.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在病历中记录。

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书写完整、清楚。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

一、制度目的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确保临床麻醉药品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二、麻醉药品定义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具体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以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三、管理人员与职责1. 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管理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合理使用麻醉药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

3. 医院领导负责麻醉药品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四、麻醉药品采购、验收与储存1. 采购麻醉药品需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2. 麻醉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 麻醉药品实行专库(柜)加锁,专人负责管理。

4.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建立专用账册,逐笔记录。

五、麻醉药品使用与调配1. 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2. 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3. 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4.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六、麻醉药品销毁1. 销毁麻醉药品,应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2. 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并保存销毁记录。

七、定期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检查。

2. 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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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内容如下: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一)科室主任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小组成员对药剂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环节进行检查、督促。

检查内容包括:验收采购计划、入库药品、出入库登记、调剂使用等环节中的各种登记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定期对各药房、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全面检查;检查使用数量及基数是否相符,各种记录是否完整、药品质量保管等情况。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一)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

(三)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四)库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双人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且清点到最小包装,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作好验收登记。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六)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及时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第二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

(二)药库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

要做到两人复核。

(四)药房管理麻醉药品人员每月对所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

(六)按照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一)门诊调配使用管理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2、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短期镇痛门诊患者,每张处方注射剂为一次常用量,只限患者就诊时使用,严禁交患者自用。

缓控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天。

3、对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量不得超过3日用量,缓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对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且必须在院内使用。

4、医生开具的所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由开具处方医生派本科室护理人员到药房办理取药手续,在院内给病人注射后将空安瓿送回药房并做好空安瓿登记。

病人不在医院内而又必须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时,由开具处方医生联系门诊部出诊至病人家中使用并及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

5、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员拒绝发药。

6、门诊药房对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生、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7、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办理退药。

对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将剩余麻醉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的,医院应做好回收记录,按规定集中销毁,不得再次使用。

(二)住院药房及病房使用管理1、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嘱、病历、应与处方相符。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2、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具备手写处方与医嘱单时,才能发放。

由病房护理人员办理取药手续。

调配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核对人核对无误后,发给取药护理人员,并要求药护理人员在处方上签收。

3、住院部药房设专用帐册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日期、领用部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生产批号、疾病名称、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处方医生、发药人、复核人,领药人、原存数、发出数、现存数。

空安瓿数。

4、病房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基数,专柜加锁,专册登记,登记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基数、日期、床号、患者姓名、性别、疾病名称、数量(支/片)、处方医师、执行护士、核对护士、药品批号、原存数、补充数、现存数、空安瓿数。

病房交接每班清点,每班有专人签名负责。

五、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一)对使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认真保存好,及时填写破损登记,双人签字。

并通知本科室麻醉药品主管人员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

(二)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上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作过期报损处理。

(三)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

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销毁原因、批准部门。

(四)对已填写报损登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科集中管理,再次确认无误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到现场监督销毁。

(五)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要求,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库房、调剂室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安装防盗设施。

(六)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交接班记录。

每班次认真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对不能确认正常消耗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临床科室所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交接班记录。

临床科室要将本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上报药剂科。

(八)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现丢失、被抢、被盗的、骗取或冒领的,要及时、严密保护现场,立即逐级向医院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部门报告。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收回管理制度(一)临床科室护理人员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残留液的回收登记制度。

(二)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要求患者在下次取药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交回。

(三)空安瓿数量不足于上次发药量的,按实际交回数量核发当次药品。

(四)对交回的空安瓿,要认真查对批号,不是本药房所发药品的空安瓿,应当拒绝发药。

(五)对收回的空安瓿要实行登记。

内容包括:日期、病人姓名、上次取药名称、数量、批号,退回空安瓿名称、数量、批号,退回人、收到人。

(六)对收回的空安瓿,主管人员要保存好,计数管理,定期上报科室主任监督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

内容包括:日期、销毁安瓿名称、数量、批准人、销毁人、监督人。

(七)空安瓿要按照管理要求,认真进行登记、统计与保管,定期填写销毁记录,并将空安瓿送交药品仓库,经批准后销毁。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门诊部保管。

(三)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不得带出医院;如果患者确需要在家中使用,必须由医院派医务人员带注射剂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并及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

(四)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院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处方:①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②患者户籍薄、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③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并将代办人员身份证明留存在患者门诊病历中。

(五)对长期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要求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录病历。

(六)开具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

处方内容必须齐全、书写规范,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

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七)药剂人员严禁调配不符合规定的处方。

八、专用处方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院按照国家规定样式统一印制。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二)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入库保管。

(三)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记录内容:领用日期、领用科室、处方起止号码、领用人签名、发放人签名。

(四)各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

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0张),要妥善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

(五)实行领用、使用、退回、销毁登记管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作废时,各科室登记后交回药剂科专职管理人员。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三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院长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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