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爱比爱更幸福四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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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爱比爱更幸福(四辩稿)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同学,大家下午好!
对方辩友华丽的语言可以点亮整片星空,却唯独照亮不了通往真理的路。接下来就由我为大家指出对方的几处纰漏,拨开乌云见明月!
1、夸大其词,过分夸大爱的幸福而忽视被爱的幸福。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爱作为一种主动付出而收获的幸福感,并放大这种幸福感满足的程度,再通过贬低被爱对幸福的感受和体验,从而得到爱比被爱更幸福的结论。这种孤立、片面的观念看待问题,显然犯了形而上学的典型错误。
2、理论框架不够牢固,价值体系混乱。对方辩友今天论证爱比被爱哪个更幸福,在爱与被爱的纠结关系中,时而把爱放在一份感情中爱与被爱这种关系爱的这一方,时而把爱以个人为参照物比较爱与被爱两种不同身份下感受的幸福,这两种方法在逻辑上显然是不兼容的。同时对方辩友在论证方法混乱的背后对辩题的价值意义重视不够,忽视辩题想要提倡的幸福感受,一味强调所谓爱的正面效用。对此,我方也只能略显遗憾的说:辩友,你不懂爱,雷峰塔会掉下来!
下面,我将从个体及社会层面再次论证我方观点。
首先,从个体层面看。爱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每一个人都渴望能被人爱,被人呵护,被人照顾,享受幸福。当我们被爱时,我们就得到了他人的认可,情感需要得到了满足,价值得到肯定。这种层面上价值肯定带来的幸福是被爱这一方所独有的。
其次,从社会层面分析。今天我们讨论这个辩题的意义在于提倡一种怎样的幸福观和价值观,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所谓提倡爱其实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被爱,能够让更多的人体验和感受幸福,从而让幸福在每个人之间传递,促进社会更加的美好。法国作家卢梭曾经说“当我们爱别人的时候,我们也希望别人爱我们”。雨果也曾说“爱人者不被人爱是不幸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强调爱人者付出从而得到幸福,却忽视被爱方因为珍惜而带来的幸福感的延续,这并不利于幸福的传递。在今天这个社会,我们已经强调太多太多主动勇敢的去爱,忽视了被爱对幸福的感受太久太久。只有被爱的人珍惜和感恩,我们的幸福才能延续的更久,传递的更广泛,为我们的社会和谐带来更多的正能量!
在一定程度上,爱与被爱是一对主客体,但是爱的这种主动性并不能带来幸福的必然产生,而被爱的这种被动地位也并不抑制幸福感的产生。小时候,被爱是依偎在妈妈温暖怀抱里的温馨;长大后,被爱是依靠在恋人宽阔肩膀上的甜蜜。平凡时,被爱是朋友互诉衷肠时的安慰;困境时,被爱是知己雪中送炭双手上的温暖。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若是爱与被爱都能获得幸福,想必是极好的,但倘若被爱之人感受更大之幸福,倒也不负爱的人之恩泽。无论我们爱或者被爱,我们都只是想得到幸福。作为爱的一方,我们同样有选择的自由和珍惜的理由。你只看到我的被动,却没看到我的接受。你有你的原则,我有我的选择。你否定我的存在,我决定我们的未来。你嘲笑我只是等待,不配去爱,我可怜你幼稚的可爱。你可以轻视我们的感受,我们会证明谁才是幸福的主宰。幸福是穷极一生的追求,路上少不了挫折和失败,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得漂亮。我是被爱,我为更幸福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