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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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WS/T 772-2020。

1个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的组织管理制度、监测内容、监测方法和信息报送、预警指标和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各级中小学。托幼机构和普通高校可参照实施,学校工作人员传染病症状监测可参照实施。

2份规范性参考文件。

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至关重要。

对于所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有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

GB 28932“中小学传染病防治管理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档。

3.1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

系统、持续地收集和分析临床诊断前能反映学校传染病流行情况的学生症状信息,从而开展相应的公共卫生调查。

3.2学校传染病症状预警。

对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中的信息进行汇总判断,达到规定指标后及时处理,以便及早发现和控制学校传染病疫情。

3.3级传染病症状监测记者。

学校专职(兼职)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负责各班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

3.4早、中(夜)检。

每天上午和下午第一节课前,都会对所有学生进行寄宿生和参加晚自习的学生晚自习前疾病的调查、记录和上报。

4组织管理体系。

4.1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工作。

4.2.学校应按照GB 28932建立健全各类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信息上报流程。

4.3学校应指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和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按GB 28932设置,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由班主任或班主任出具。

学校传染病报告人每学期对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相关工作。

4.4学校落实必要的防控保障,包括设立临时观察点,配备消毒设备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等,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5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

5.1目录。

5.1.1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包括上午和下午(晚上)体检、因病旷工登记跟踪和全职健康观察。

5.1.2了解学生是否有发热、咳嗽、头痛、咽喉痛、腮腺肿胀、腹痛、腹泻、呕吐、皮疹、头晕、疲劳、结膜充血等症状,以及症状出现的时间和地点。

症状监测类型可根据传染病疫情情况增加或调整。

其中:

-发热:热原直接作用于体温调节中心,体温调节中心功能紊乱,或因各种原因生热散热减少,导致温升超出正常范围,一般以腋窝温度≥37.3℃判断;

-咳嗽:一种常见的呼吸道症状,由炎症、异物、气管、支气管粘膜或胸膜的物理或化学刺激引起;

-头痛:眉弓上部、耳廓和枕部隆起疼痛;

-咽痛:由咽部疾病引起,也可以是咽部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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