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作业安全专项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水作业专项方案
一.编制目的
营口珍珠湾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域工程涉及海上作业、近岸陆上作业、水下安装作业、船舶作业等多项临水高危险作业分项,为保证本工程在工期范围内能够安全顺利交付使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安全目标
工程质量达到创优标准,允许偏差小于规范要求。轻伤事故为0,重伤事故为0,死亡事故为
3.1
海域。
3.2
、4.1
4.2
1
年平均最高气温14.1℃
年平均最低气温7.4℃
年平均气温10.6℃
年极端最高气温34.7℃(出现在2002年8月3日)
年极端最低气温-22.5℃(出现在2001年1月13日)
2、降水:
年平均降水量441.6mm
年最大降水量769.0mm
年最小降水量273.3mm
一日最大降水量145.0mm
3、雾:
该区年平均雾日为7.4天,轻雾平均为1.9天,能见度≤1km的大雾为5.4天。
4、风:
NE 向,0.55%。全年≥6
5、水文
(1
(2
根据1990~1994年观测资料统计:常波向为SW向,频率为13.18%,次常波向为NNE向,频率为9.79%,强浪向为NNE向,该向H1/10>1.0m出现频率为1.44%,H1/10>1.5m出现频率为0.20%,全年H1/10>1.0m出现频率为4.24%,H1/10>1.5m出现频率为0.49%。
(3)海冰
冰期:本海区从每年11月中旬至翌年3月中旬,海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海冰出现,年平均实际结冰日数为99天,其中1月~2月份为盛冰期。盛冰期间沿岸固定范围在1300m左右,固定冰
厚度平均约为56cm,最大100cm,最大堆集高度7.2m,最大宽度1870m。
根据1980~1990年资料统计:浮冰的冰厚一般在5~30cm之间,大于30cm的出现日数很少,浮冰量≥8级平均每年出现27天,最多出现56.5天,密集度≥8级平均每年出现70.6天,最多出现95天。当浮冰量≥8级,密集度≥8级,且有灰白冰和白冰出现时,在无破冰船的情况下,船舶通航受阻。上述情况年平均出现19天。
4.3 工程地质
6.1
6.1.1
6.1.2
6.1.3
6.1.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作业人员接受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6.2劳动保护
6.2.1从业人员必须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
6.2.2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围挡等。
6.2.3每季度对水下作业和船上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3消防措施
6.3.1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3.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完好有效地消防器材。
6.3.3施工现场建立义务消防队,营口珍珠湾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域工程全体作业人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6.3.4在禁火区需明火作业时,必须提前审批。施工船舶的消防严格执行《船舶消防管理和检
6.4
6.5
滑动、裂
6.6施工用电
6.6.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相关规定。
6.6.2施工岸电通往水上的线路,应用绝缘物架设,导线长度应留有余量,不得挤压或拉拽电缆线。
6.6.3水上和潮湿地带的电缆线,必须绝缘良好并具有防水功能。电缆线的接头,必须进行防
水处理。
6.6.4水上施工使用岸电时,其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应符合三相五线制的规定,并应设置专用配电箱。
6.6.5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6.6.6
6.6.7
6.6.8
源。
6.7
6.7.2
6.7.3
有效。
6.7.4
具。
6.7.5施工现场的坑、洞、沟、漏斗及升降口等处,应设置有效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7.6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标志、警示牌等,不准擅自拆除或移动。确需拆移的,应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
6.7.7陆上作业时,遇有能见度不良无法看清场地、雷雨或风力大于等于6级的天气,应停止
作业。当风力大于等于8级时,应对设备采取防风加固措施。
6.7.8水上作业遇有超过船舶作业性能的工况条件或无法看清场地的能见度不良天气,应停止作业。水上作业的工况条件虽未超过施工船舶的作业性能,但难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亦应停止作业。
6.7.9进入下列水上场所,必须正确穿戴救生衣:
(1)在无护栏或1.0m以下低舷墙的船甲板上;
(2
(3
(4
(5
(6
(7
6.7.10
(1
(2
(3
(4
(5
(6)被吊物捆绑处的棱角无衬垫,边缘锋利的物件无防护措施;
(7)被吊物埋在地下或位于水下情况不明;
(8)夜间工作场地无照明设施或能见度不良,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
(9)越钩或斜拉;
(10)陆上风力大于等于6级、水上工况条件超过船舶作业性能。
6.8 测量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