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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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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问:作为本地农村户籍,基本养老保险与农 村养老保险是否有冲突?需要同时缴纳吗?
答:存在冲突。在企业已经参保的员工不能同时在 社区交纳农村养老保险。
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与以上同理,居民医保亦不能 与职工医保同时交纳,参保人自参投职工医保后, 即不能同时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021/2/19
21
谢谢大家!
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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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聆听
共同学习相互提高
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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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1、特定病种范围:(共21种,以下列举较为常见10项病种) (1)肝硬化(失代偿期) (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3)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 (4)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 (5)肺结核活动期间 (6)类风湿性关节炎 (7)糖尿病 (8)冠心病(反复发作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 (9)恶性肿瘤(放疗、化疗) (10)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
可。)
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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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转诊管理
(一)惠州市外转诊条件:
1、市内医疗机构无足够条件诊治及抢救的危重患者;
2、经本市三级医院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疾病;
3、病情需要而市内医疗机构无设备或无技术进行的检
查治疗项目。
(二)惠州市外转诊程序:
1、参保人因病需市外转诊的,应当由具有转院资格的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后,才能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就医;确因病情特殊需要转往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应经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才能转院。
2、参保人因患本市无抢救条件的特殊急、危重病,可
经首诊医院医务科长或主管院长批准,转往市外定点医院。
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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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医院、惠州市协和医 院 、惠州华康骨伤医院
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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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2、特定病种报销享受条件:参保人正常缴费满1年后符合特定门诊病种有 关规定的,可申请办理特定门诊。
特种门诊项目共21项,其中6个大病种与其他特种门诊的报销限额:
病种项目
报销限额
地中海贫血
20000元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 、
血友病 、 慢性丙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 治疗)
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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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问:参保人退休后其养老金如何计 发?缴多缴少是否一样?
答:2019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 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以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 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0000元
内脏器官置换术及骨髓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期)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
50000元
其余
4000元
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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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1、享受条件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住院报销比例为:
(1)、参保职工连续缴纳医保费不满1年,发生符 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50%。 (2)、参保职工连续缴纳医保费满1年,发生符合 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100%。 (3)、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外住院终止妊娠或分娩的 医疗费用(含生育时产生的其他医疗费用),实行总 额包干,标准为1500元。
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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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12%,个人承担8%; 工伤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不承担; 农民工失业保险单位承担0.5%,个人不承担; 一般失业保险单位承担0.5%,个人承担0.5%; 综合医疗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承担6.5%; 住院医疗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不承担; 补充医疗保险单位承担0.5%,个人不承担。
社会保险宣传
管理服务部
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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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概述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其目 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失业、生育时, 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是一 种强制性、公益性、非盈利性质的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条件,可 按月领取养老金,保障老年生活;在正常缴费的情况下, 发生符合医疗保险范围情况的疾病住院,可按比例报销医 疗费用,减轻就医压力;在发生工伤的时候,正常缴费下, 符合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工伤医疗费全额报销;在符合领 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下,非因本人意愿导致的失业可申领 失业救济金;在符合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定额领 取生育医疗待遇。
2021/2/19
3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参保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自缴费月的次月1日起,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费的,自停止缴费月的次月1日起,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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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1、参保人在确诊怀孕后,应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需有本次怀孕的登记或 审批)等相关证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 案,没有备案的不能报销。
2、市外生育需办理异地生育登记手续。 3、参保人应当在生育(含流产、引产、产道分
娩、剖宫产)后12个月内,持有关材料到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待遇申领手续。 4、特别情况造成流产的按照怀孕月份长短分配 报销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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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社保转移:
(1)、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所缴纳的养 老保险费按规定转移,在不同地区参保的缴费年限 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按照惠州地区政策,惠州职工医保不提供 转入、转出等账户余额合并手续办理。
(据了解,深圳地区已经实施城镇职工医保转移)
2021/2/19
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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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答
1、问:参保人在异地流动时如何办理相应转移接 续手续?
答:参保人凭身份证原件和单位离职证明到惠州市 惠城区社保城区分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凭证》,然后把该《凭证》拿到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或 可交予日后就职单位的人事部门代为办理)
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 2.2019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9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2019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9年7月1日 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2019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2019年7月1日以后 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 年限满15年的。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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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问:缴纳的社保为何不可以退保?以 后外省员工回当地后应如何参保?
答:根据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 2009〕66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 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保业务(移居国外、港澳 、台湾及死亡的除外),包括农民工返乡退保。参 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外省员工回家乡到按当地 的政策及方式交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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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计算公式
2019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基 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 ×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以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 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二级医疗机构:“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原惠州市人民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73医院”、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惠州市 第四人民医院、惠州市惠康医院、惠东县人民医院门诊部、惠州市 口腔医院
一级医疗机构:桥东社区中心(城区中医院)、东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桥东社区中心下包单位)、河南岸社区中心(河南岸医院)、龙丰 社区中心(龙丰卫生院)、江南社区中心(江南医院)、江北社区 中心(江北医院)、惠环社区中心(惠环医院)、“惠城区红十字 会院(含桥西社区中心)”、小金口社区中心(小金口医院)、水 口社区中心(水口医院)、陈江社区中心(陈江医院)、汝湖卫生 院(含仍图卫生院)、芦洲医院(含芦岚医院)、潼湖医院、大岚 医院、马安医院、矮陂医院、横沥医院、沥林医院、惠城区潼侨医 院 、惠州市演达医院、惠州市康福来东江泌尿专科医院、惠州市永 康门诊部、惠城区计生服务站、703地质队医疗所、“756地质队卫 生所”、广东省惠州市卫生学校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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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管理
临时外出就医:外出(不含赴港、澳、台地区及 出国)期间患急性病就医。
注意事项:接受医疗后需携带诊断证明、病历表、 住院证明、费用清单、正式发票、出院小结等正 式票据回惠州社保局进行报销申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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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待遇
一、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1.2019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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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待遇领取地的规定:参保人达到领取基 本养老待遇条件时,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在 户籍所在地,或本地缴费年限是否满10年,来确 定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则在户籍 所在地领取。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按 本地缴费年限是否满10年划线确定:本地缴费年 限累计满10年的,在本地领取;本地缴费年限累 计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个满10年的参保地领取; 各地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转回户籍所在地领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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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就医
除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外,其它所有市内就医
均可用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其中个人支付部分
用个人医疗帐户或现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
结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切记: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要直接向医疗
机构出示个人社会保障卡提出使用社保结算便
3、非住院病诊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非住院医疗称为门诊医疗,门诊医 疗不存在支付标准,在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看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 金分别支付80%、50%、40%,其余由个人自付。
4、年度累计支付限额:A、住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为12万元;
120元。
B、门诊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为800元、次限额
20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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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住院起付额标准:参保人每次住院需自付住院起付额标准以下的医保费 用。住院起付额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 起付标准一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2、住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参保人因病住院发生超过住院起付额标准 部分的医保费用,在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院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支付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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