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信息报送准则
河(库)长制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河(库)长制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办建管函〔2017〕544号)和《大连市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大委办发〔2017〕32号文件印发)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河(库)长制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的信息管理工作包含大连市河(库)长制信息收集、信息报送、信息通报、信息共享、信息公开等内容。
第四条市河(库)长制办公室负责市级河(库)长制信息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息收集第五条信息收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各级总河(库)长、副总河(库)长及河(库)长人员情况,全市河(库)长制工作主要经验做法、取得的实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第六条各河(库)长制市级责任单位、县级河(库)长制办公室应按照市河(库)长制办公室要求,组织开展信息收集、审核和报送工作。
第七条市河(库)长制办公室应全面、系统掌握河(库)长制相关信息,并做好相关信息分类、筛选、汇总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报送第八条信息报送对象分省河长办和市总河(库)长、副总河(库)长及市级河(库)长。
向省河长办报送信息内容应按照省河长办要求报送;向市总河(库)长、副总河(库)长及市级河(库)长报送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各级总河(库)长、副总河(库)长及河(库)长人员情况,全市河(库)长制工作的主要经验做法,取得的实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第九条报送省河长办的信息由市河(库)长制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签,上级文件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审签。
第十条信息报送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规范、系统的原则,上级部门或领导对信息报送内容、方式、时间等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信息通报第十一条由市河(库)长制办公室负责通报河(库)长制工作信息。
通报对象为:总河(库)长、副总河(库)长及市级河(库)长,区市县(先导区)党委、政府及河(库)长制市级责任单位。
水利工程统计报送制度
水利工程统计报送制度一、背景水利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了解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及时掌握相关数据信息,加强水利工程统计工作的开展,需要建立完善的报送制度,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报送对象水利工程统计报送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包括水利部门、水电公司、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等。
三、报送内容1.水利工程基本信息:包括水利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建设性质等基本信息。
2.水利工程总体情况:包括工程建设的总体进度、工程投资情况、工程设计方案等情况。
3.水利工程施工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施工进度情况、质量安全情况等。
4.水利工程投资情况:包括工程建设投资的来源、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5.水利工程监督检查情况:包括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情况。
6.水利工程效益评估:对工程建设后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估分析。
7.其他需要报送的相关信息。
四、报送方式1.定期报送: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水利工程统计报送相关数据信息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2.不定期报送: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或问题时,各单位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线上报送:采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手段,将报送内容通过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送,确保及时传递信息。
五、报送标准1.报送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信息。
2.报送信息应按规定格式、要求进行填报,统一格式,统一标准。
3.报送信息应及时更新、及时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4.报送信息应经过相关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报送。
六、报送责任1.各单位应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统计报送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2.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统计工作,对报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统计报送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报送效果1.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统计报送制度,可以更好地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的进展,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最新规章制度范本范文模板】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规章制度包括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四大类。
不同的类别,反映不同的需要,适用于不同的范围,起着不同的作用。
规章制度的主要功能是:
1. 规范管理,能使企业经营有序,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2. 制订规则,能使员工行为合矩,提高管理效率.
它的重要意义是:
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规范指引企业部门工作与职工行为需要。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完善”劳动合同制”,解决劳动争议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8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报送原则
(一)及时。
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可直呈直报。
(二)准确。
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
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进“河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二、信息专报制度
(一)专报信息内容。
包括需立即呈报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的重要工作信息。
主要内容包括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河沟道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跨流域、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协调问题;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议性的重要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河沟道水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的热点。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8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一、信息报送原则(一)及时。
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可直呈直报。
(二)准确。
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
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进“河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二、信息专报制度(一)专报信息内容。
包括需立即呈报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的重要工作信息。
主要内容包括: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河沟道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跨流域、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协调问题;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议性的重要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河沟道水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其他需要专报的事项。
(二)报送方式。
专报信息实行一事一报,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应将重要、紧急的河长制信息第一时间整理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县河长制办公室,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
(三)信息处理。
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专报信息的筛查,对收到的专报信息进行校对、审核后,由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
涉密信息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三、信息简报制度(一)简报信息内容。
包括河长制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成果;县级总河长会议、河长会议和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进展;河沟道管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反映乡镇、县直部门或单位河长制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报送方式。
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将简报信息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至县河长制办公室,要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三)信息处理。
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简报信息进行整理汇总,选取要。
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
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一、河长信息公开制度(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包括各级河长、河长名录、河长职责、河流基本情况、治理目标、联系部门、监督电话等。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
各责任单位、各乡(镇)应将可以公开的河长制信息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公示牌等主要载体向社会全面公开。
(三)公开信息处理。
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责任人或联络人应确保公开的内容准确无误,报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公开。
河长信息发生变动,要在15个工作日完成信息更新,30个工作日内完成河长公示牌更新。
河流治理信息可根据内容重要性,随时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向公众公开。
二、县级河长制信息通报制度(一)通报内容。
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河沟道管护中存在突出问题;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危害河沟道保护管理的重大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二)通报范围。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三)通报形式。
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通报》。
部分事项经县级总河长或县级河长审定后在主流媒体或xx党政网站上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县河长制办公室承办县级河长制工作通报,由主任负责对通报内容审签。
2.对于需要整改的事项,通报中要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期限以及责任河长和责任部门等内容。
3.县河长制工作通报原则上每个季度通报1次,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通报。
重要的工作调度、工作进度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三、县级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一)信息共享内容。
全面推行河长制成员单位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涉及河沟道管理保护的水资源、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数据资源。
(二)信息共享途径。
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落实情况。
(三)信息共享范围。
各乡镇党委、政府,河长制成员单位。
(四)信息共享流程1.使用部门应根据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
河长制通报制度
河长制通报制度一、河流概况XX市境内有条河流,流经多个乡镇,全长约XX公里,流域面积XX平方公里,涉及人口约XX万人。
该河流是XX市重要的水资源之一,具有较为重要的生态和经济价值。
然而,由于历史等原因,该河流曾经遭受严重的污染和生态破坏,给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二、河长职责为了加强河流管理,落实河长制,XX市政府建立了河长制通报制度。
河长是河流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河流治理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河流治理。
具体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河流治理计划和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2.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3.监督检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4.组织开展河流治理成效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信息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治理目标该河流的治理目标是:到2022年底,基本消除河道黑臭现象,水质明显改善;到2025年底,全面恢复河流生态功能,打造水清岸绿的美丽景观。
为实现治理目标,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河道清理和整治,提高河道水流畅通性;2.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河流生态系统;3.强化河道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排污行为;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四、治理效果经过近几年的治理,该河流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和加强河道管理,水质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部分断面已经达到Ⅳ类水质标准。
2.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和加强执法力度,河流生态环境逐渐恢复,生物多样性逐渐增加。
3.社会效益显著。
河流治理工作的推进,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提高了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同时,河流治理也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五、书面通报为了及时掌握河流治理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与协同配合,河长制通报制度中规定了书面通报这一形式。
书面通报由河长办公室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河流治理进展情况。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是指地方政府设置河长职务,由河长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江河湖库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工作管理系统。
河长制是加强水利管理,推进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重要举措。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是指各级河长要负责本辖区内江河湖库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工作,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要及时、全面地汇聚、整理、传递辖区内相关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信息。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对河长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这个制度要求河长关注辖区内的水环境和水资源,了解水环境和水资源的情况,并及时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的信息。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河长要强化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
河长要制定适当的信息收集手段和信息统计分析手段,加强对水利信息、水文信息、水质信息、水资源信息等的收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对河长的职责和责任是明确的。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河长需及时收集、分析和报送以下几类信息:一是辖区内水环境的监督管理情况;二是河道清淤、鱼类保护和湿地保护等工作情况;三是重点水域的污染治理和开发利用情况;四是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情况等。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也要求河长要注意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的实施也有一些困难和挑战。
目前各地实行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还比较薄弱,信息公开和信息传递机制还需要不断完善。
同时,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河长对水环境和水资源的了解和管理需有深入的专业知识,这对河长的素质要求较高。
总之,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在推动河长制工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河长制建设的重要保障。
各级河长要深入贯彻实施好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和信息传递机制,努力促进河长制的建设和完善。
通过这个制度的规范实施,我们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地区能够有效地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服务。
【水利制度】蔚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试行)
【水利制度】蔚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试行)蔚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试行)为全面掌握全县河湖管理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县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责任单位管理信息和动态监测数据共享,便于各级河长履行职责,提高整体效能,确保我县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蔚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蔚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蔚办发〔2017〕8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蔚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
一、基本原则第一条信息共享,互惠互利。
第二条方便快捷,报送及时。
第三条规范有效,准确完整。
第四条合法使用,保障安全。
二、信息共享制度第一条共享内容(一)国家、省、市、县级层面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文件精神。
(二)各地推行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及各地动态。
(三)全县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四)相关媒体关注、工作简报、图片报道等。
(五)在推行河长制工作实践中的创意创新、经验做法,主要成果、新思路、新典型。
第二条建立河长制信息共享平台(一)利用蔚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开辟“实行河长制工作专栏”,及时发布河湖(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信息,同时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二)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县级河长制官方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三)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三、信息报送制度第一条信息月报。
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每月22日前,应将河长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县河长制办公室,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每月25日前应将河长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上报至省河长制办公室。
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方案编制、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公示牌设立、河长巡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各乡(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河长制工作的决策、措施及工作部署情况。
各级河长督导,协调河长制工作重点,难点河湖动态;反映各乡(镇)创新性、经验性、建设性等主要信息;各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热点舆情信息等。
【乡镇制度】东井集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
【乡镇制度】东井集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东井集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为全面掌握全镇河湖管理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镇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责任单位管理信息和动态监测数据共享,便于各位河长履行职责,提高整体效能,确保我镇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阳原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阳原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阳办字〔2017〕43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东井集镇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
一、基本原则第一条信息共享,互惠互利。
第二条方便快捷,报送及时。
第三条规范有效,准确完整。
第四条合法使用,保障安全。
二、信息共享制度第一条共享内容1、国家、省、市、县级层面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文件精神。
2、各村推行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及各地动态。
3、全镇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4、相关媒体关注、工作简报、图片报道等。
5、在推行河长制工作实践中的创意创新、经验做法,主要成果、新思路、新典型。
第二条建立河长制信息共享平台1、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2、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担任镇河长制官方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3、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三、信息报送制度第一条信息月报。
镇河长制办公室每月23前应将河长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县河长制办公室。
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方案编制、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公示牌设立、河长巡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各乡(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河长制工作的决策、措施及工作部署情况。
各级河长督导,协调河长制工作重点,难点河湖动态;镇“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和落实情况;反映镇创新性、经验性、建设性等主要信息;各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热点舆情信息等。
镇河长制办公室每月底前将进展情况表及报告(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县河长制办公室。
第二条信息年报。
镇河长制办公室对照本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县河长制办公室公室制定的年度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总结本镇推行河长制工作年度进展情况,分析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
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
2023-11-08
目录
• 引言 • 河长制概述 • 信息公开通报制度 • 信息共享制度 • 实施方案与计划 • 监督与考核机制 • 结论与展望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
引言
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河流湖泊的水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为了改善和保护水环境,我国各 级政府开始推行河长制,并且建立了相应的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
本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可以在全国范 围内广泛适用于各类河流和水域,为推动生态文明建 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同时,也可 以为其他领域的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建设提供有益 的参考和启示。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调。
A
B
C
D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 认识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河长制信息 公开通报共享制度的实施,保障各项工作 顺利开展。
06
监督与考核机制
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建立完善的监督制 度
加强社会监督
制定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 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监督主 体、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监 督内容等,确保监督工作有章 可循。
实施责任主体与分工
01
河长及办公室
02
相关部门和单位
负责制定和实施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 度,组织开展信息采集、整理、通报 和发布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 开展信息共享和利用。
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和配合河长 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的实施,及 时提供相关信息,共同推进河长制工 作。
03
社会组织和公众
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
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水资源环境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河长制的实施成为了保护水资源、治理水环境的重要手段。
河长制中的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则是河长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监督水平,进而推动河流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为深入贯彻河长制政策,加强对河长制信息公开共享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现对我市河长制信息公开共享情况进行通报。
一、河长制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河长制的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对河长制工作计划、河长制巡查情况、治水工作进展、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等工作内容进行公开。
在我市,各级河长单位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渠道也得到了极大拓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政府网站公开河长制相关信息。
各级政府网站通过建立“河长制工作网页”,及时公布河长工作计划、巡查情况、管理成效等信息,同时还提供在线留言和投诉渠道,方便公众了解和参与。
2、媒体报道、宣传。
针对具体的河长制工作,各级媒体及时进行报道和宣传,让公众了解河长制的工作内容、目标和成效,提高社会各界对治水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现场公示。
在河长制工作中,各级河长单位还通过现场公示、张贴通知等方式,公布相关信息,让公众了解治水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参与协助各项工作。
二、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的落实情况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则是指各河长单位之间开展信息共享,互相借鉴、学习,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我市,各级河长单位积极探索合作共进的方式,开展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1、多部门联动,共同推进。
各级河长单位在工作中,积极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动合作,实现信息的共享和资源的整合。
例如,在治理河流污染方面,环保部门和水利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监测和控制排污源,并将监测数据和水质分析结果共享给各级河长单位,便于他们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联合开展河流治理。
各河长单位之间还积极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整治、联合宣传等活动,加强河流治理力度。
河长制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落实河湖长制,保障河湖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
第三条河湖长制是指由各级政府领导担任河湖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的制度。
第四条河湖长制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三)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四)公众参与,共同保护。
第二章河湖长制组织体系第五条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包括:(一)国家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三)市(地级市、自治州)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四)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五)乡(镇、街道)河湖长制组织体系。
第六条国家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一)设立国家河长办公室,负责全国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二)国家河长办公室下设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三)国家河长办公室设立河湖长制工作专家组,为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七条省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一)设立省级河长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二)省级河长办公室下设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三)省级河长办公室设立河湖长制工作专家组,为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八条市级、县级、乡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参照省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设立。
第三章河湖长职责第九条河湖长主要职责:(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二)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三)组织实施河湖长制工作;(四)组织开展河湖巡查、执法、考核等工作;(五)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
第十条河湖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二)熟悉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河长制通报制度
河长制通报制度近年来,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河流生态环境治理,我国逐渐推行了河长制。
作为一项重要的水治理政策,河长制的实施需要一个有效的信息传递和监督机制,于是河长制通报制度便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河长制通报制度的定义、特点以及实施效果进行探讨,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河长制通报制度的定义河长制通报制度是指河(湖)长根据一定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报告河流的水质、生态环境、河道治理等情况的制度。
通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河(湖)长在管理河流时的责任感和公开透明度,促进相关部门与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推动河长制的有效实施。
二、河长制通报制度的特点1. 及时性:河(湖)长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通报河流的相关情况,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2. 全面性:通报内容应包括河流的水质、生态环境、防洪治河工作、河务经费使用情况等多个维度,全面了解河流的治理情况。
3. 透明性:通报制度要求河(湖)长公开报告河流的情况,保证信息的透明度,让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河流治理的进展情况。
4. 参与性:通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河流治理,通过接收通报信息,公众可以了解河流的问题和进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加公众参与的意识。
三、河长制通报制度的实施效果河长制通报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河流治理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1. 增强责任感:通报制度要求河(湖)长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通报工作情况,这种督促机制能够增强河(湖)长的责任感,推动其认真履行职责。
2. 强化监督机制:通过通报制度,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河流的治理情况,监督相关部门和河(湖)长的工作进展,确保治理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
3. 改善水环境质量:河长制通报制度的实施,促使相关部门和河(湖)长加大对河流治理的力度,预警和及时通报污染源,推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4. 提升公众参与度:通过接收通报信息,公众可以了解到河流治理的问题和进展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公众对水环境保护的参与度。
四、河长制通报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为进一步提升河长制通报制度的效果,有以下建议:1. 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明确通报的内容和频率,制定通报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河(湖)长通报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持续性。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第一篇: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掌握河长制工作动态,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包括专报信息、通报信息、政务简报信息、网络平台信息和工作报告。
第三条信息报送要求(一)及时高效。
第一时间反映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做到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
(二)准确精炼。
文字表述应简明扼要、概括性强,内容要有理有据,有关数据应认真核实。
(三)真实可靠。
所报信息应实事求是,做到成绩不浮夸,问题不隐瞒。
第二章专报信息第四条专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批办事项;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需要协调的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建议性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河长制热点舆情及处置情况等。
第五条专报信息实行一事一报,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或各区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报送。
第六条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专报信息进行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和市级河长。
第三章通报信息第七条通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事项处理进度和完成情况;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通报信息由市河长制办公室进行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签发后发布。
涉及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等重大事项需提交市总河长会议研究确定。
第九条通报信息的发送范围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区市总河长、区市副总河长、区市级河长和区市河长制办公室。
第四章政务简报信息第十条政务简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动态、工作部署;各区市、各单位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等。
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规章制度〔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河长制信息公开通报共享制度一、河长信息公开制度(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包括各级河长、河长名录、河长职责、河流基本情况、治理目标、联系部门、监督电话等。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
各责任单位、各乡(镇)应将可以公开的河长制信息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公示牌等主要载体向社会全面公开。
(三)公开信息处理。
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责任人或联络人应确保公开的内容准确无误,报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公开。
河长信息发生变动,要在15个工作日完成信息更新,30个工作日内完成河长公示牌更新。
河流治理信息可根据内容重要性,随时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向公众公开。
二、县级河长制信息通报制度(一)通报内容。
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河沟道管护中存在突出问题;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危害河沟道保护管理的重大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二)通报范围。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三)通报形式。
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通报》。
部分事项经县级总河长或县级河长审定后在主流媒体或xx党政网站上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县河长制办公室承办县级河长制工作通报,由主任负责对通报内容审签。
2.对于需要整改的事项,通报中要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期限以及责任河长和责任部门等内容。
3.县河长制工作通报原则上每个季度通报1次,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通报。
重要的工作调度、工作进度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三、县级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一)信息共享内容。
全面推行河长制成员单位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涉及河沟道管理保护的水资、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数据资。
(二)信息共享途径。
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资共享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信息资共享工作落实情况。
(三)信息共享范围。
各乡镇党委、政府,河长制成员单位。
(四)信息共享流程1.使用部门应根据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
水利重大信息报送制度范本
水利重大信息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反映水利重大事件的实际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根据《水利信息管理条例》和《水利重大信息报送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水利重大信息,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和保护等方面发生的,对工程安全、环境影响、社会影响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
第三条各级水利行政部门、水利企事业单位、水利科研院所、水利社会团体等应当遵守本制度,负责水利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发布工作。
第二章信息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各级水利行政部门、水利企事业单位、水利科研院所、水利社会团体等应当建立健全水利重大信息收集网络,确保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及时。
第五条水利重大信息的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和保护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二)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问题和隐患;(三)水利工程建设的进度、投资、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四)水利工程所在地的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等方面的情况;(五)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和保护有关的重要信息。
第六条各级水利行政部门、水利企事业单位、水利科研院所、水利社会团体等应当对收集到的水利重大信息进行整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三章信息报送与发布第七条水利重大信息的报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水利重大信息的概述、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等基本情况;(二)水利重大信息的相关数据、资料、图片等证明材料;(三)水利重大信息的处理措施、结果和后续进展情况;(四)其他与水利重大信息有关的情况。
第八条水利重大信息的报送渠道主要包括:(一)各级水利行政部门向上级水利行政部门报送;(二)水利企事业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三)水利科研院所、水利社会团体等向相关水利行政部门或者行业组织报送;(四)其他渠道。
第九条水利重大信息应当在发生后及时报送,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为加强河长制工作信息公开共享的规范管理,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体系,实现河长制全方位工作动态的共享、发布通报机制,促进河长制信息工作安全可靠、互联互通、及时高效,加快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原则第一条信息公开共享工作原则(一)及时。
重要信息及时发现、及时收集、及时报送。
(二)主动。
信息共享是各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责任单位要本着规范公开的原则,主动共享信息。
(三)准确。
共享的信息要确保实事求是,表述、用词、数据、分析务求准确。
第二章信息公开第二条信息公开内容。
(一)公告重大决策部署。
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等重要信息应在当地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发布。
(二)公告河长名单。
河长名单应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
公告采取下管一级的方式进行,即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公告市、区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各区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公告区市及乡镇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
河长名单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变更的,应及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更新。
(三)设立河长公示牌。
各区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辖河流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
公示牌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道名称,各级河长姓名、职务,管护起点、终点,联络员单位,河长职责,整治目标,监督电话,河流示意图,公示牌编号等信息。
公示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加,全市河长公示牌的内容、格式、样式应相对统一,以保证公示的规范性、严肃性。
第三条信息公开流程。
市河长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区市河长制办公室每月底前,将重要的政务信息、工作部署、工作举措、工作动态等信息,按照《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市河长制办公室。
涉密信息的报送,应遵守保密规定;每年12月10日前,各区市河长办公室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市河长制办公室。
拟对外公开的信息,须经市河长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后,由市河长制办公室通过水利网站、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开;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在向媒体公开涉及河长制工作的重大事项信息前,应与市河长制办公室沟通。
XX县区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小编推荐]
XX县区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小编推荐]XX县区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为贯彻落实《XX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县河长制工作的督察,根据《XX省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督察目的及时全面掌握全县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乡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与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行河长制,确保全县河长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督察内容(一)河湖分级名录确定情况。
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与对当地经济社会进展、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提出由乡镇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
(二)实施方案制定与落实情况。
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包含: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印发时间,工作进度、阶段目标设定、任务细化等。
同时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
(三)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包含乡镇河长体系建立情况,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设立及运行情况,乡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及工作人员落实情况;河湖管理保护综合巡查执法队伍与护河员管护队伍建立落实情况;河长公示牌的设立及监督电话1畅通情况。
(四)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工作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五)河长制要紧任务实施情况。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要紧任务实施情况;与河长巡查、信息公开、宣传引导、经验交流等工作开展情况。
(六)整改落实情况。
河长办与有关单位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与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具体督察内容可根据各地河湖管理与保护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三、组织形式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参与,构成督察组,对各乡镇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察。
县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察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四、督察时间与方式(一)督察时间。
由县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对工作滞后或者存在问题的乡镇,开展专项督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长制信息报送准则
河长制信息报送准则一、信息报送准则(一)及时。
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搜集、早报送。
紧迫或重要信息报送可直呈直报。
(二)精确。
脚踏实地,表述、用词、剖析、数字一定精确。
(三)高效。
以第一手状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作业方针,为施行和推动“河长制”掌握状况、科学决策和指导作业供给高效率、高质量的保证效劳。
二、信息专报准则(一)专报信息内容。
包含需当即呈报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的重要作业信息。
主要内容包含: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批办事项执行状况;河沟道维护办理作业中呈现的严重突发性事情;跨流域、跨地区、跨部分的严重和谐问题;反映当地立异性、经验性、预兆性、问题性及主张性的重要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触及河沟道水库维护办理和河长制作业的热门舆情;其他需求专报的事项。
(二)报送方法。
专报信息实施一事一报,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应将重要、紧迫的河长制信息第一时间收拾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县河长制作业室,保证重要事项表述明晰、要害数据精确无误。
(三)信息处理。
县河长制作业室担任专报信息的筛查,对收到的专报信息进行校正、审阅后,由县河长制作业室主任审定签发。
涉密信息应当恪守保密规则。
三、信息简报准则(一)简报信息内容。
包含河长制重要作业发展、阶段性方针、完结作用;县级总河长会议、河长会议和联席
会议断定事项的执行发展;河沟道办理维护和“河长制”作业出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作业立异、特征和亮点;反映城镇、县直部分或单位河长制作业的新状况、新问题和定见主张。
(二)报送方法。
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和各城镇将简报信息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至县河长制作业室,要求突出要点,短小精悍。
(三)信息处理。
县河长制作业室担任对简报信息进行收拾汇总,选取关键校正、审阅、修改后,由河长制作业室主任或相关担任人签发,并刊登在xx党政网站上。
涉密信息应当恪守保密规则。
四、县“河长制”作业旬报准则(一)旬报内容。
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业发展状况,要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展和完结作用。
(二)报送方法。
各城镇河长办或职责单坐落每月1日、11日、21日前将旬报信息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县河长制作业室。
(三)信息处理。
县河长制作业室担任对旬报信息进行收拾汇总,由河长制作业室主任或相关担任人审阅后报送市河长制作业室,并每月在xx党政网上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