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不用支付的应付款项为何要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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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会计科目

企业所得税会计科目

企业所得税会计科目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照一定的税率,对其所得利润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科目是企业会计制度中用于记录和核算企业所得税相关事项的科目。

下面将对企业所得税的会计科目进行详细介绍。

1. 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交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得利润需要缴纳的税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税法规定,企业需要根据其利润额计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并在企业的会计记录中进行登记。

应交企业所得税的会计科目通常为“应交企业所得税”。

2. 暂记企业所得税费用暂记企业所得税费用是企业在会计期间内根据核算利润情况预计的企业所得税费用。

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都需要估计当期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并在会计记录中暂时记入“暂记企业所得税费用”科目。

当实际确定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与预计的金额不一致时,可以通过调整该科目来纠正。

3. 预交企业所得税预交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在税务部门要求之前提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项。

为了避免企业遭受较高的滞纳金或罚款,企业可以选择在税务部门要求之前主动预缴企业所得税。

预交的企业所得税款项在企业的会计记录中记为“预交企业所得税”。

4. 递延企业所得税资产/负债递延企业所得税资产/负债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在计算净利润时对一些项目进行调整,以反映未来会产生的企业所得税效应。

递延企业所得税资产表示企业预计未来可用于抵扣纳税所得额的临时性减免、减税项,而递延企业所得税负债则表示企业预计未来可产生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的项目。

5. 其他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科目除了上述核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科目外,还有一些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科目需要在企业会计记录中进行核算。

例如,企业在计提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考虑以前年度的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可将该项记为“以前年度未缴企业所得税”,直至缴纳完毕。

此外,企业在对利润进行调整时,还需将所得税费用记入“利润调整-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的会计科目包括应交企业所得税、暂记企业所得税费用、预交企业所得税、递延企业所得税资产/负债等。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详解:应付及预收款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详解:应付及预收款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详解:应付及预收款项来源:中华会计网校第二章负债知识点二:应付及预收款项(一)应付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1.发生应付账款(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应付的款项,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例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2010年3月1日,从A公司购入一批材料,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对方代垫运杂费1万元。

原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则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A.原材料初始确认价值为101万元B.对方代垫运杂费1万元计入应收账款C.增值税的进项税额17万元可抵扣D.计入应付账款的金额为118万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借:原材料 10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贷:应付账款 118【思考问题】如果未收到结算凭证该如何入账?【答案】月末对该材料暂估入账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例题】(2010年考题)企业发生赊购商品业务,下列各项中不影响应付账款入账金额的是()。

A.商品价款B.增值税进项税额C.现金折扣D.销货方代垫运杂费【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企业赊销商品的分录是: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销货方代垫的运杂费计入应付账款,ABD都影响应付账款金额,只有选项C不影响应付账款金额,现金折扣是在实际发生时冲减财务费用。

(2)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例题】根据供电部门的通知,丙企业本月应付电费14.8万元,其中,生产车间的动力用电10万元,生产车间的照明用电3.2万元,企业行政部门1.6万元,款项尚未支付。

【正确答案】借:生产成本 10制造费用 3.2管理费用 1.6贷:应付账款 14.8(3)应付账款附有现金折扣的,应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应付款总额入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有关计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0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有关计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0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有关计税问题的通知
正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有关计税问题的通知
(1993年10月12日国税发〔1993〕0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自今年7月1日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两则”),是我国企业财会制度的重大改革。

为适应“两则”的执行,有利于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对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计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制未出台以前,国有企业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和标准,暂按“两则”及新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为了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税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对纳税人下列项目,按以下规定扣除:
(一)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企业捐赠给经国家批准成立,从事公益救济事业的非营利机构的支出不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准予扣除。

企业直接给受益人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

——结束——。

会计干货之例解企业清算(基础篇)

会计干货之例解企业清算(基础篇)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
会计实务-例解企业清算(基础篇)
一、案例
某商贸企业由A公司和B个人于2015年1月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00万,A公司和B个人各占50%;2016年12月1日停止经营,开始注销清算,于2017年4月30清算结束。

2016年12月1日资产的计税基础200万元,负债的计税基础5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盈余公积5万元,未分配利润45万元,可弥补亏损0.9万元。

该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210万元,债务清理实际偿还45万元。

企业的清算期内支付清算费用1万元,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0.5万元,支付职工法定补偿金0.6万元。

(一)程序
1、请问该企业应如何办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应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即2017年1月29日以前办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企业应于何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清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即2017年5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3、企业进入清算期,但没有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应如何申报?如果实质进入清算期,但未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则不视同进入清算期,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正常的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4、若该企业2017年5月16日报送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且。

会计实务:应付未付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所得扣税处理

会计实务:应付未付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所得扣税处理

应付未付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所得扣税处理第24号公告规定,中国境内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第24号公告要求支付方在计入成本、费用或到期应支付时履行扣缴义务,是因为虽然非居民企业尚未直接获得该笔所得,但已影响了支付方的税前扣除基础,即支付方把应支付而尚未实际支付的所得纳入成本费用,这样会直接减少支付方的应纳税所得额。

参照《企业所得税法》,第24号公告中的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24号公告中的所得还应包括承担工程作业、提供劳务和转让财产两项所得,因为根据国税发〔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24号公告还针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收入确认时间作出特殊规定。

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主要考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三条收入确认情况,如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析1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析1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析1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析1.ppt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一、收入类1.跨年度一次性收取租金如何确认收入?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2022-8-132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析1.ppt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2.企业取得的债务重组收入,所得税如何处理?答:债务重组收入,是指债务人按照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所获得的债务豁免额。

债务重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收入,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财税【2022】59号文件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特殊性处理5个条件的,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2022-8-133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析1.ppt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所得税如何处理?答: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的差额。

企业股权转让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4.企业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2022-8-134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析1.ppt常见问题解答及最新政策解析答: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包括哪些内容

其他应付款包括哪些内容

其他应付款包括哪些内容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但尚未付出的款项。

它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产生的各种应付款项的总称,包括了多种不同性质的款项。

那么,其他应付款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首先,其他应付款包括了各种税费。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需要向国家交纳各种税费,如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等。

这些税费是企业必须要承担的成本,但是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并不需要立即支付,因此会被列为其他应付款。

其次,其他应付款还包括了各种应付利息。

企业在借款或者融资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向债权人支付一定的利息。

这部分利息在一定的期限内并不需要立即支付,因此会被列为其他应付款。

另外,其他应付款还包括了各种应付股利。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它们需要向股东支付一定的股利。

这部分股利在公司盈利后,并不需要立即支付,因此也会被列为其他应付款。

除此之外,其他应付款还包括了各种应付账款。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往往需要向供应商购买原材料或者商品,形成了应付账款。

这部分款项在一定的时间内并不需要立即支付,也会被列为其他应付款。

此外,其他应付款还包括了各种预收款项。

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往往会收到客户提前支付的款项,但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并不需要履行相应的服务或者交付商品,这部分预收款项也会被列为其他应付款。

最后,其他应付款还包括了各种其他应付款项。

这部分款项的性质多种多样,可能是一些罚款、赔偿金、预收款项的退款等等。

综上所述,其他应付款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应付款项的总称,包括了各种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付账款、预收款项以及其他应付款项。

企业需要对这些款项进行合理管理和核算,以确保企业的资金使用得当,同时也需要及时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维护与供应商、客户、股东等各方的良好关系。

其他应付款包括哪些_标准答案

其他应付款包括哪些_标准答案

其他应付款包括哪些_标准答案以其他应付款包括哪些。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但不属于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一种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是企业对外支付的一种形式,通常包括各种非货币性的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的种类很多,下面将详细介绍其他应付款包括哪些。

1.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缴纳的各类税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

这些税费是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属于企业的财务负担。

因此,应交税费是其他应付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在借款活动中所形成的,但尚未支付的利息。

企业通常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来筹集资金,而在借款期间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

这部分利息属于企业的财务成本,因此在财务报表中列为其他应付款。

3. 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在向股东分配利润时形成的,但尚未支付的股利。

股利是企业对股东所应支付的一种回报,通常根据企业的盈利情况进行分配。

而在分配股利后,企业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向股东支付相应的股利,因此应付股利也属于其他应付款的一种。

4.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但尚未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薪酬。

企业在每个月或每个季度都需要向职工支付相应的薪酬,而在支付之前会形成一定的应付职工薪酬。

这部分款项也属于其他应付款的一种。

5. 应付股票发行费。

应付股票发行费是指企业在进行股票发行活动时形成的,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企业在进行股票发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承销费、印刷费、律师费等。

而这部分费用在股票发行后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因此列为其他应付款。

6. 应付分保账款。

应付分保账款是指保险公司在进行再保险业务时形成的,但尚未支付的分保账款。

保险公司在进行再保险业务时需要向再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再保险费用,而这部分费用在再保险期间形成应付分保账款。

7. 应付赔付款。

应付赔付款是指保险公司在进行保险业务时形成的,但尚未支付的赔付款。

新会计准则专项应付款

新会计准则专项应付款

新会计准则专项应付款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的日益壮大,会计领域也在不断变化着。

为了更好地适应现代化企业的经营需求,我国会计准则也不断进行修订和更新。

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引入了新的会计准则专项应付款的概念。

本文将就新会计准则专项应付款对企业的影响和应对措施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为特定目的而收到的款项,需要根据约定将其用于特定的支出。

这种款项在企业财务报表中有着独立的账户和明细记录,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专项应付款的引入,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区分不同款项的性质和用途,从而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那么,新会计准则专项应付款为何对企业产生重要的影响呢?首先,专项应付款的引入使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和监控特定款项的使用情况。

通过将这些款项独立核算,企业可以清晰地掌握各项款项的流入和流出情况,从而更好地进行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

其次,专项应付款的明细记录也使企业在内外部报告中更具透明度。

在内部,企业可以根据专项应付款的情况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和业务规划;在外部,企业可以向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增加其信誉和价值。

然而,新会计准则专项应付款的引入也给企业带来了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企业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专项应付款的正确使用和记录。

这需要企业在人员、技术和制度建设上进行相应的投入和改进。

其次,专项应付款的明细记录也对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风险控制体系,确保专项应付款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这对企业的财务人员和管理层都提出了更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要求。

面对新会计准则专项应付款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企业应该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首先,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确保专项应付款的正确使用和记录。

这可以通过加强会计核算和审计等方面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来实现。

其次,企业需要建立起专项应付款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制定风险评估标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等。

【老会计经验】支付人须代扣预提所得税处理

【老会计经验】支付人须代扣预提所得税处理

【老会计经验】支付人须代扣预提所得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是指对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支付人在支付时从支付款项中预先扣除该款项所应承担的所得税税款制度。

源泉扣缴主要适用于预提所得税的征缴,是指一国政府对没有在该国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从该国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其他所得,实行由支付单位按支付金额扣缴所得税的制度,是企业所得税的一项特殊征收方式。

由于此类业务不常发生,《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居民企业作为支付人在代扣代缴时往往感到有一定的操作难度。

法定扣缴须关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同时规定了注意事项:1.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3.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4.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根据以上规定,代扣代缴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来执行,而不论是否实际支付。

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2008年1月向其外方股东美国公司借款450万美元,并于2008年1月~8月计提应付外方股东美国公司借款利息共计300万元人民币,列入该公司的开发成本及费用,但该利息没有实际支付。

该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利息没有实际支付的情况下,就应该根据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代扣代缴外国企业10%的预提所得税。

合同的约定也可以确定代扣代缴中的支付人。

如A公司为非居民企业,为国内B公司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双方签有服务协议。

支付咨询服务费时,A公司指示B公司将服务费付给国内C公司,由C公司代收,C公司再将款项支付给A公司。

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账务处理分录计提企业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缴纳税金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企业非常重要的事情,我简单介绍一下这个税。

一、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的确定原则: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

三、不同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比例不一样,简介如下:一般企业(25%)(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100人,资产总额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80人,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10%)(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01-19)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01-19)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01-19)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即将开头,初级的小伙伴们备考的怎么样了呢?初级会计考试坚持做题很重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我为大家预备了《初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习题,各位报考了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们赶快练习起来吧!盼望全部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都可以顺当通过考试!点击预约2022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预约提示1.(单选题)企业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时,正确的会计处理是将该应付票据( )。

A.转作短期借款B.转作营业外收入C.转作应付账款D.做备查登记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会导致负债总额变化的是( )。

A.从银行取得短期借款偿还应付账款B.赊购商品C.将款项汇往异地银行开立选购专户D.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3.(多选题)下列各项交易或事项,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有( )。

(2022年)A.客户存入的保证金B.应付股东的股利C.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D.预收购货单位的货款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引起"应付票据'科目金额发生增减变动的有( )。

A.开出商业承兑汇票购买原材料B.转销已到期无力支付票款的商业承兑汇票C.转销已到期无力支付票款的银行承兑汇票D.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5.(推断题)某企业年初有上年形成的亏损50万元(5年内),当年实现利润总额40万元。

假设企业本期无纳税调整事项,则企业当年还应交纳肯定的企业所得税。

( )参考答案1.【答案】C。

解析:企业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时,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效,应将应付票据按账面余额转作应付账款。

相应账务处理为:借:应付票据贷:应付账款故选C。

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则由承兑银行代为支付并作为应付款企业的贷款处理,企业应将应付票据的账面余额转作短期借款。

思路点拨:把握应付票据的账务处理。

2.【答案】B。

解析:选项A,借记"应付账款',贷记"短期借款',属于负债内部一增一减,不影响负债总额;选项B,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会导致负债总额增加;选项C,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贷记"银行存款'属于资产内部一增一减,不影响负债总额;选项D,借记"资本公积',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属于全部者权益内部一增一减,不影响负债总额。

会计经验: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税务如何处理

会计经验: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税务如何处理

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税务如何处理
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税务如何处理
 企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包括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清算期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如果能够提供确凿证据(指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声明或债权人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等,能够证明债权人没有按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有效证据以及法律诉讼文书)证明债权人没有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可以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已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应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在支付年度允许税前扣除。

 参考《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通知》(甬地税一〔2009〕20号)关于长期挂账未付的应付账款核销的有关问题规定,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

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包括超过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已按本办法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确认债权。

关于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处理问题

关于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处理问题

税”,本文中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长期挂账应付款项”,是指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偿还甚至长期不还的应付未付款项。

一、相关税收、会计制度规范解读(一)税法的规定1.内资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附件中规定:纳税人应付未付的三年以上应付账款及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其他应付款,“属于收入”。

解读上述规定:(1)“应付未付的三年以上应付账款”,这里未提出是因为债务人的原因还是债权人有原因导致“应付未付”,只要实际未付即符合上述条件。

(2)“三年以上”,这里未提到“逾期”,似乎只要“账龄”在三年以上即符合条件。

笔者认为,“三年以上”,应从债务账户连续无“贷方”发生额时起算,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的业务往来呈断断续续的状态,其中“贷方”发生额间断时间不超过三年,应认为不符合上述条件。

(3)“属于收入”的范围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应付账款”(结欠的货款、劳务款等)和“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其他应付款”,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付账款及属于一般的、未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其他应付款,如企业相互之间或企业向职工及社会个人借用款项,不属于上述“属于收入”的范围。

(4)“属于收入”,是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以下简称税法)意义上的收入,即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简称应税所得或所得额),不是会计中“营业收入”这类意义上的收入。

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总局2005年第13号令)中有这样的规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包括超过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已按本办法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有些纳税人以上述规定为依据未将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计入应税所得,被税务稽查人员查出后课以补税,甚至作为偷税罚款,纳税人一般都只得听任。

原因有二,一是上述13号令在前,56号文件在后;二是纳税人一般不愿与税务机关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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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支付的应付款项为何要交企业所得税
笔者到某酒厂进行纳税检查,发现该酒厂04年有笔三年前的应付账款用白酒抵偿了部分款项,余款5.6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在计算所得税时,没有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为此,按税法规定对该酒厂少缴的企业所得税以偷税进行处理。

该厂会计非常不理解,认为重组所得,按《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既然不是利润,理当不应缴纳所得税。

如果对债务人重组的债务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利于鼓励企业债务重组。

那么,不用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否真的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话细则》第七条第七款规定,“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收入,并入利润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可见所得税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不用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交企业所得税。

而在《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306号)第六条中也同样规定“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可知应付账款是由于企业赊购原材料形成的,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及增值税进项税构成应付账款,其采购成本必将随着生产的领用进入生产成本,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产生不用支付的应付账款,即意味着原来采购成本的降低,相应的也必将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

而从另一角度看,债权人因放弃债权必将形成重组损失,《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债权人应放弃债权而少缴企业所得税。

所以,从重组的债权、债务双方整体来看,并没有因债务人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增加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所以,尽管会计制度上规定债务人不用支付的应付款项不计入利润总额,而计入资本公积,但仍应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
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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