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力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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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集团”)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为员工考核、薪酬计算等提供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

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管理运营要求,结合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自行制定相关实施操作细则,但需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差异化原则:根据员工岗位不同实行不同的工作制。

(二)、属地化原则:即以员工的工作地作为其考勤记录地。

(三)、月核准原则:即以月度为单位对员工考勤进行核算。

第四条工作制集团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要求等因素,对不同岗位的员工选择不同的工作制:(一)固定工作制:以年、季、月等为周期,员工周期内工作时长固定。

(二)弹性工作制:在确保完成集团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员工可以较为灵活地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每个员工具体实行的工作制,根据劳动合同或集团相关规定约定执行。

午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五条职责权限(一)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对集团考勤休假进行整体统筹管理,承担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调整、颁布和执行检查职能,对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履行指导、管理、监督职能。

(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集团总部的考勤管理工作,并负责考勤结果的应用与处理。

(三)各中心、各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为本单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各用人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考勤记录、监督、核算、上报。

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内部的日常考勤管理,并与人力资源部门做好考勤管理对接工作。

(五)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具备人力管理职能的部门)应配合做好本级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

(六)员工本人应根据集团规定进行考勤签到,如有异常考勤及加班、公出及出差等情况,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拥有对异常考勤的申诉权。

第六条管理流程(一)签到集团实行考勤签到制。

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集团公司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工作时间,保障公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编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合同工。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5天,周六、周日休息。

2. 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13:00。

3. 特殊岗位或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后实行弹性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4.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的,需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

5. 公司鼓励员工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加班现象,确保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如有加班需求,应按照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每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账号密码登录等。

-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冒用他人身份签到。

- 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依据,员工需对个人签到信息负责。

2、签到次数和时间- 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 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08:30-09:0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8:00-18:30。

- 员工应按时签到,迟到或早退需在签到时备注说明原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

-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报告,员工应在返回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直属上级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应的外出证明材料,由直属上级审核后进行考勤异常处理。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进行补签,并说明原因。

- 补签需直属上级审批,未及时补签且未说明原因的,视为旷工。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和审核本部门的考勤情况。

某集团公司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强力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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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公司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及休假事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第三条工作时间:公司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 5 天,具体安排如下: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 :30,第四条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半小时以上者,需向直接上级请假。

第五条如因工作性质需要,员工无需按时上下班,由所属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批准。

第六条公司的考勤区间为日历月。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日常考勤及考勤统计工作,并须于每月 3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公司的考勤情况汇总后,填写考勤汇总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在收到考勤汇总表后,进行记录存档,将本月考勤情况于每月5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予以公布。

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制度计算员工考勤结果,并于每月16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工资发放表交财务部。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情况的公布和考勤工资的计算。

第三章加班管理第十条公司希望员工在每天8 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第十一条加班时间限制:(1)工作日加班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时不超过 3 小时;(2)每月累计加班上限为36 小时。

第十二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十三条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登记表》申请加班。

第十四条员工加班需经部长审批,工作日加班超过 3 小时、节假日加班应由部长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

第十五条加班完毕员工应在加班记录表中填写加班情况,由部长填写意见。

第十六条部长应在月底汇总本部门全部加班纪录,填写部门加班记录汇总表,送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应在月底汇总本公司全部加班纪录,填写公司加班记录汇总表,报送总裁审批后存档、计算加班费用。

第十八条加班费用的计算(1)平日加班:加班工资= 本月每小时工资额(本月工资额/20.92天/8小时,以下同)X 1.5倍X加班时间(2)双休日加班:加班工资=本月每小时工资额X 2倍X加班时间(3)法定节日加班:加班工资=本月每小时工资额X 3倍X加班时间第四章假期管理第十九条病假: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须请病假。

集团公司出勤和休假管理

集团公司出勤和休假管理

集团公司出勤和休假管理一、本公司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特点实行二种出勤制度:即弹性工作制、行政班制。

1、弹性工作制指上下班时间不受限制,但每天工作时间必须达到8小时,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出勤制度。

由总经理安排有特殊任务的员工方可按弹性工作制出勤。

2、行政班制指上班时间为8:30—12:00、13:30—15:30的出勤制度,公司各部门员工除需要按照弹性工作制出勤的,均按照行政班制出勤。

二、考勤时间为每月26日17:30至次月25日17:30,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每月10日将考勤记录交财务部。

财务部根据考勤记录,按工资标准编制工资表,并将考勤记录和工资表报总经理批准发放当月工资。

三、各种出勤制度均须接受考勤,上下班都要签到,工作中接受检查和监督,没有经综合管理部核准的考勤记录,财务部可拒发其当月工资。

凡以各种方式弄虚作假,由他人代签到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处以扣罚工资、降级、降职或辞退的处分,还将失去本年度公司评选先进个人的资格。

因公不能签到者必须提前通知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于事后补办书面申请方可作为出勤处理。

四、凡没有按规定时间进入岗位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未到,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当班期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脱岗。

迟到、早退、脱岗,将接受扣罚工资的处分,经常迟到、早退、脱岗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处罚,直至辞退。

五、每次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以内扣罚工资20元;30分钟至4小时扣罚工资50元;4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

六、当月内迟到、早退、脱岗5次以上或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脱岗30次以上者,将失去本年度公司评选先进个人的资格。

七、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勤超过4小时,按旷工论处,将给于扣罚工资的处分。

情节严重者,将给予严重警告直至辞退或除名。

当月累计旷工不足1天者,100元;当月累计旷工达到1天不足2天者,扣罚工资15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当月累计旷工达到2天不足3天者,扣罚工资200元,并转为试用员工,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重新评定;当月累计旷工达到3天者,扣罚工资300元,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予以除名。

某某企业集团考勤加班及休假管理制度文档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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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ACE考勤、加班及休假管控制度规章为维护集团各职能机构部门正常上下班秩序,便于公司或者机构及时掌握所有工作有关人员的动向,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控制度规章.1适用范围1.1适用司全体工作有关人员.2 作息时间全日制有关人员(办公室、厨房)正常工作时间9:00—18:00;技师分早晚班,早班11:00—20:00,晚班14:00—23:00.3 考勤3.1 集团公司或者机构采用设备考勤方法,公司或者机构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规章.3.2 工作有关人员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经公司或者机构办公会议批准实行弹性工作制有关人员除外),任何人不允许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工作有关人员代打卡,按严重违纪处理.由行政有关人员汇总.3.4 直接相关领导负有责任对直接下属的考勤监督,按工作有关人员真实出勤状况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确认出勤异常证明单.3.5 考勤卡由本人负有责任保管,1旦遗失应立即至办公室挂失,未及时挂失者导致出勤记录缺少,视作旷工.3.6 工作有关人员因漏打、错打等非设备原因或卡遗失导致上、下班出勤记录缺少的,必须在当日或次日填写《考勤异常说明单》,报直接负有责任人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及时报行政有关人员备案.未经批准的《考勤异常说明单》无效.无法提供有效《考勤异常说明单》的视作旷工.次月5日后人力资源部不再受理《考勤异常说明单》.3.7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未按照本规定执行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核实,考勤记录将作为每月薪资发放的依据之1.5迟到和早退5.1 迟到和早退:指在规定正常工作时间未经允许,不能按时到达或提前离开工作场所的行为.5.2 工作有关人员单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含)以内记作迟到或早退1次;单次迟到或早退10~20分钟(含)以内记作迟到或早退两次;单次迟到或早退20~30分(含)以内记作迟到或早退3次;单次迟到或单次早退超过30分钟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工.5.3 工作有关人员迟到或早退将扣除当月预发绩效奖金,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1次扣除绩效奖金10元,迟到或早退两次扣除绩效奖金20元,迟到或早退3次扣除绩效奖金30元,依此类推.6 休假6.1公司或者机构实施以下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前检查假、产假、哺乳假、护理假、事假、病假、工伤或职业病假.6.2 法定假6.2.1 适用于全体工作有关人员6.2.2 假日元旦:公历1月1日(1天)春节:农历年初1、初2、初3 (3天)国际劳动节:公历5月1日、2日、3日(3天)国庆节:公历10月1日、2日、3日(3天)6.3 公休假6.3.1 适用于全日制工作有关人员,不适用于弹性工作时间制、计时、计件制的工作有关人员.6.3.2 因本公司或者机构属服务行业,周6日不允许休假,每周星期6、星期日.因工作需要须调整公休假日时间的机构部门,须提交申请,经分管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备人力资源部.6.4 年休假6.4.1 适用的全日制工作有关人员.6.4.2 公司或者机构工作时间累计满1年,可享受年休假3天;6.4.3 工作时间每满1年,年休假增加1天,最长为10天.6.4.4 年休假为带薪假期,薪资按正常发放;6.4.5 年休假需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不允许分段享受.6.5 婚假6.5.1 适用于入司后符合国家结婚规定办理登记结婚的工作有关人员.6.5.2 公司或者机构工作时间满1年的工作有关人员初婚可享受婚假5天;初婚又符合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享受婚假105天;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工作有关人员婚假为3天.婚假工资按工作有关人员基础工资发放.年龄计算以结婚证时间为准.6.5.3休婚假需提前105个工作日提交休假申请,工作有关人员在请婚假时要递交结婚证明的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然后填写《请假申请单》申请婚假.婚假不允许分段享受.6.5.4 如因工作需要,在婚假期内提前销假上岗工作,按工作有关人员本人婚假期的月基础工资标准折算:婚假期月基础工资÷20.92×未休婚假天数.6.6 丧假6.6.1 适用于所有工作有关人员.6.6.2 工作有关人员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配偶、子女死亡,丧假为3天;工作有关人员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丧假为1天;此外亲属死亡,1律视作事假.6.6.3 工作有关人员休丧假须办理休假手续,如情况紧急可在假后补办休假手续.6.6.4 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工作有关人员自理.6.6.5 丧假期间工作有关人有关员工资按基础工资发放.6.7 事假6.7.1 工作有关人员请事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休假.因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向直接主管及时请示,并于请假之日起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工作有关人员因身体不适,无法正常工作但又未到医院就医的,按照事假处理.6.7.2 事假扣罚:(1)1个月以下(含)扣除(当月基础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50%+当月预发绩效奖金/当月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2)1个月以上至3个月(含)扣除(当月基础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70%+当月预发绩效奖金/当月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3)3个月以上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4)事假扣罚后本人实际发放薪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6.8 病假6.9.1 适用于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工作有关人员.6.9.2 短病假:3个月以内(含)的病假.6.9.2.1 短病假必须提供休假单及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1天以内的病假可由医院就诊证明代替医生的病历证明.因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向直接主管请示,并于请假之日起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作事假.6.9.3 长病假:指3个月以上的病假6.9.3.1 长病假必须提供请假单及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无法提供请假单和医院证明的,1律视作事假.6.9.3.2 因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可根据在公司或者机构工作时间,提前申请享受相应医疗期.(1)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2)医疗期待遇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9.4 病假扣罚:(1)请假天数1个月以内(含)扣除(当月基础工资+当月预发绩效奖金)/当月应出勤天数*30%*请假天数(2)请假天数1个月以上至3个月(含)扣除(当月基础工资+当月预发绩效奖金)/当月应出勤天数*50%*请假天数(3)请假天数3个月以上为长病假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4)病假扣罚后本人实际发放薪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6.10 工伤或职业病假:6.10.1 工作有关人有关员工伤或职业病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障机构部门相关政策办理.6.11 请假手续6.11.1 工作有关人员休假3天至5天(含),原则上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休假5天至10天(含),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休假10天以上,必须提前105个工作日申请;否则不批准休假.6.11.2 原则上5天以下(含)休假,由直接主管审核、机构部门负有责任人批准;5天以上休假,由机构部门负有责任人审核、分管相关领导批准.机构部门负有责任人及以上有关人员休假由分管相关领导批准.具体可根据各经营主体授权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表执行.休假期时间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权限按1个月内累计申请休假时间计算.6.11.3 工作有关人员享受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前检查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病假、工伤或职业病假,必须事先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其享受资格.未事先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直接主管、机构部门负有责任人批准后仍以人力资源部审核结果为准.6.11.4 所有休假必须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确属意外情况须在请假之日起3日内委托他人办理.6.11.5 其它规定:6.11.5.1 如无特殊原因,经批准的休假单必须报人力资源部作考勤备案.6.11.5.2 除年休假外,其他休假均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6.11.5.4 5天及以上的休假,在假期结束上岗当天,工作有关人员应办理书面销假手续.6.11.5.5 工作有关人员休假以不影响公司或者机构业务为原则,未经批准休假即擅自离岗休假者,作旷工处理,扣罚当月基础工资和预发绩效奖金,并按规定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直至解聘.(1)旷工4小时以内(含)计作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基础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旷工天数+当月预发绩效奖金/当月应出勤天数×旷工天数×2);(2)超过4小时计作旷工1天:扣除(当月基础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旷工天数+当月预发绩效奖金×50%);(3)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基础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旷工天数+当月预发绩效奖金);(4)旷工3天及以上:取消当季绩效奖金,基础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6.11.5.6 工作有关人员休年休假、婚假、产假期间,如公司或者机构有紧急要务可随时相关要求工作有关人员销假正常工作.工作有关人员未休完休假天数按规定折薪.6.11.5.7 除有特别规定外,见习、实习、试用期、停职、停薪留职、待岗有关人员不享受公休假、法定假、事假、短病假以外的休假.6.11.6 重新聘用工作有关人员的入司时间,以重新入司时间为准.6.11.7 工作有关人员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不再批准休假.6.11.8 请假手续在次月1日前,统1由机构部门汇总至人力资源部统计并存档.逾期未报,人力资源部有权不受理.6.11.9 请假单经批准后应交至人力资源部,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6.11.10 实际休假超过请假期限又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的工作有关人员,逾期天数视作旷工处理.7 加班制度规章7.1公司或者机构提倡高效率工作,各级主管应合理安排下属工作任务,使工作有关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7.2 公司或者机构对于因额外工作需要的加班,经批准后,给予调休或支付相应的加班费.7.3 非统1安排的加班,工作有关人员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提前请示直接主管审核、机构部门负有责任人批准,方可计加班.7.4 以下情况不计作加班:7.4.1 未经直接主管同意,延长工作时间.7.4.2 参加培训、业务学习及内部会议.7.5 以下情况记作延时,不计发加班费,但可在工作安排许可的情况下申请调休:7.5.1 公休假日或法定节假日出差;7.5.2 客户应酬等交际活动;7.5.3 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参加外部会议;7.5.4 4级(含)以上有关人员除公司或者机构统1加班外,延长工作时间;7.5.5 约定薪酬有关人员除公司或者机构统1加班外,延长工作时间;7.5.6 工作有关人员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延长工作时间.7.6 以下情况加班,计发加班费,不能用作调休:7.6.1 经批准在法定节假日加班.7.6.2 公司或者机构统1安排的值班.7.7 公司或者机构不鼓励工作有关人员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延时单》,第2个工作日前报直接主管核准加班时数,超期未报,视作自行加班,1律不计发加班费或调休.7.8 原则上加班时数以在公司或者机构考勤打卡时间为准,除工作岗位不在集团/股份公司或者机构总部的特殊岗位外(报备人力资源部),加班未有考勤打卡记录,不计发加班费,可在工作安排许可的情况下申请调休.7.9 加班费计算7.9.1 计发加班费:每月1日前经核准的《加班/延时单》报人力资源部,计发加班费.除法定节假日外加班费按天计发,每次不足8小时,不计算加班费,按实际加班时间调休.逾期未报,不再计算加班费或调休.7.9.2 加班费计算(1)正常工作日加班:按下班后时间计算1小时10元.7.10 调休7.10.1 凭核准的《加班/延时单》可申请调休,调休时间按小时计算,调休申请手续同请假手续.7.10.2 工作有关人员在申请事假或病假时,若有经核准的调休时数,则先行冲抵调休.7.12 处罚7.12.1代他人考勤,扣罚代考勤人及考勤本人并给予警告处分.7.12.2工作有关人员不允许有谎报、虚报加班行为,否则扣罚元,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7.12.3直接主管不允许为下属提供虚假加班证明,否则扣罚元,并给予警告处分.7.12.4 负有责任考勤管控的有关人员弄虚作假、假公济私,扣罚元,并给予警告处分.8 说明8.1 各分支机构制定或修改考勤管控办法,必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8.2 本考勤管控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有责任解释并修订.8.3 本考勤管控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1、《考勤报表》2、《工作有关人员休假申请单》3、《考勤异常说明单》4、《销假申请单》。

人事日常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

人事日常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

人事日常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 背景在一家组织中,有效管理员工的考勤和假期对于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增进员工的工作效率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健全的人事日常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员工的出勤情况得到有效监控和管理,并提供适当的假期安排,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工作绩效。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全体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要求进行考勤,并合理安排员工的假期,以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3. 考勤管理3.1 考勤方式考勤可以采用传统的签到/签退方式,也可以使用电子考勤系统。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员工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考勤。

3.2 工作时间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共计40小时。

具体的上班时间和午休时间可以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需要保证员工的工作时间符合法律和劳动法规的要求。

3.3 迟到和早退如果员工迟到或早退,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处理。

迟到或早退时间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警告,超过15分钟的,将扣除相应的工资或调休。

3.4 加班管理为了满足工作需要,可能需要员工加班。

员工在加班时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

加班时长将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计算,并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相应的调休。

4. 假期管理4.1 年假全职员工每年享有带薪年假。

年假的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工作时间,享有5天的年假。

年假需要提前申请,并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

4.2 病假员工如果因病无法工作,需要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假条。

病假的计算方式为每年10天,超过10天的将被视为无薪假期。

4.3 事假员工如果因私事无法工作,可以申请事假。

事假的计算方式为每年5天,超过5天或者无正当理由的将被视为无薪假期。

4.4 婚假员工结婚可以享受婚假,婚假的天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4.5 产假和陪产假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产假,产假的天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男性员工在妻子生产期间可以享受陪产假,陪产假的天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考勤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考勤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考勤管理规定第一节工作时间第一条集团总部各部门、地区公司本部各部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地区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一般情况下实行六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周日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中一天工作。

第二条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起止时间可由各地区公司自行制订,但每天工作时间不应少于7小时。

项目公司六天工作总时间不应超过40小时。

第二节考勤第三条考勤采用员工打考勤卡和部门填写考勤表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上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不得代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同时不能将卡随身携带。

第五条考勤卡不能涂改或自行签署,因公不能打卡者,必须填写“外勤登记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签署。

第六条按规定时间到岗或离岗而忘记打卡,经其部门负责人证实无疑,需由该负责人在考勤卡上签名,可免迟到或早退处理。

第三节出入第七条因公事需离开办公区域一天以内的,需在“外勤登记表”上登记,并经主管上级的同意,离开时间达一天及以上的,需经主管上级和部门经理的批准。

第八条因私事原因外出的,需填写《请假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

第九条若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及时书面登记并获批准签字的,须以电话申请,次日补填《请假单》。

第十条地区公司本部各部门、项目公司负责人离开地区公司所在城市,无论因公与因私原因,均必须报告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才可离开。

第四节延长工作时间第十一条员工应充分利用公司的时间资源,尽量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原则上不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加班)。

如因自身工作效率及工作分配安排问题,在上班时间未能完成岗位工作责任书中规定工作内容而加班的,不予计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如确有工作需要或有突发性的工作任务,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批,如属法定节假日加班,还须经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批准。

第十三条正常工作日下班后继续工作一小时以上才能计算加班。

集团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

集团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

集团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了保证员工合法的休息、休假权益,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情形,特制定本制度,以资全部员工共同遵照。

1.2 考勤与请假管理管理:公司所有考勤休假工作,包括签到、请假、休假、加班等各公司人事部门负责。

2、适用范畴本管理办法适为集团考勤管理指导性文件,各分子公司可根据地域情形、地方法律法规做局部调解,但各分子公司修订的相干制度应报集团行政人力中心审批后方可实行。

3、内容3.1 作息时间3.1.1 公司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3.1.2 作息时间为。

3.1.3 暂时情形需调解作息时间时,由各分子公司人事部门向集团行政人力中心上报方案并经审批同意。

4、劳动考勤4.1 考勤范畴: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1)集团副总裁、集团中心总监级、区域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项目公司副总及以上级;(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核准并已出差的;(3)因故请假,提早填报了请假条并经核准的;(4)提出换休申请,提早填报了换休申请并经核准的;(5)暂时情形请假,当时说明事由经核准的,事后需补办请假手续。

4.2 考勤规定:(1)员工逐日上午上班及下午下班各在指纹打卡机上签到、签退打卡一次,严禁员工录完指纹后不到办公位置,人事部门应每天进行考勤检查,凡上班时间超过十分钟不在办公区一律按考勤违纪相干规定处理;(2)员工因工作安排外出办公而不能按时打卡或未能打卡者,须在 24 小时内填写具体外出时间、去向、事由等内容报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由人事部门确认后可视为正常出勤;人事部门可不定时进行公务外派情形抽查,若发觉弄虚作假,责任员工当天出勤按旷工处理,部门负责人罚款元/次、中心中监罚款元/次、分管副总罚款元/次;(3)上(下)班忘记打卡的员工,应于 24 小时内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中心负责人签卡确认,签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字确认;但当月内不能超过次,年内累计不得超过次,超出部分按本管理办法“第九条第2细则迟到”之相干规定处理;(4)不符合上述 2、3 条情形、未打卡又未签卡者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员工上班未打卡每次按按旷工半天处理;4.3考勤运算4.3.1旷工(1)迟到、早退或脱岗超过 30 分钟(含 30 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视为旷工;(2)旷工工资计扣办法:旷工者本人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总额÷21.75 天)×旷工天数×3;(3)旷工 1 天及1 天以上,除按规定计扣工资外,根据本制度第七章《员工行动奖惩》的规定给予C 级处罚;(4)员工连续旷工 2 天(含2 天)或月累计旷工时数达 3 天(含3 天),除按上述规定计扣旷工工资外,视为自动离职。

某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

某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

某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某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员工的考勤和休假管理,提高劳动效率,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某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对考勤和休假管理的内容进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考勤打卡、迟到早退、请假制度等。

第四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考勤,包括上班、下班时间、午休时间等。

第六条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地点进行签到、签退。

考勤地点设有刷卡机,员工需使用员工卡进行刷卡打卡。

第七条员工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如下:(一)迟到一次扣工资20元;(二)第二次迟到扣工资50元;(三)第三次迟到扣工资100元;(四)连续迟到三次以上将根据具体情况由直属上级进行纪律处分。

第八条若员工请假,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九条短期请假(不超过3天)须经直属上级批准;长期请假(超过3天)需要提交请假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第十条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告知公司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期间,需留意工作情况,及时与直属上级确认工作交接事宜。

第三章休假管理第十二条全体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年假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长度而不同,具体如下:(一)1年以上不满5年的员工,享有 5 天年假;(二)5年以上不满10年的员工,享有 10 天年假;(三)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员工,享有 15 天年假;(四)达到或超过15年的员工,享有 20 天年假。

第十三条员工需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年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四条员工利用年假休假期间,需保持手机开机,随时保持与公司联系。

第十五条员工不按规定使用年假、请假等假期,将扣除相应的工资,并由直属上级进行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组织实施。

江苏高力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江苏高力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苏高人字[2008]1号关于印发《江苏高力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单位:为规范公司对考勤和休假的管理,维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高力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希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元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印发考勤和休假制度通知江苏高力集团办公室二○○八年元月二十六日印共印:60份江苏高力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对考勤和休假的管理,维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合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各分、子公司可以根据所在地区的相关法规、规定根据本制度另行修订拟定相关实施细则报集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制度内容概要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请(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确定管理流程,请(休)假类型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等。

二、考勤管理第四条考勤相关概念定义1、迟到:无正当原因及审批手续未按时到岗上班者,视为迟到;2、早退:无正当原因及审批手续在下班时间之前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3、旷工:未按规定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无外出或出差审批手续擅自不上班者,视为旷工;4、公务外出:因公务离开工作场所、当日可往返的情形;5、出差:因公务离开工作场所、持续时间二十四小时以上的情形;6、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工作时间的管理,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7、考勤计算周期:每月1日至当月末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五条工时制度和工作时间1、工时制度:公司主要实行每周四十小时标准工时制度,部分特殊工作岗位经劳动部门批准后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及不定时工时制度。

企业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企业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企业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企业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此制度旨在明确员工工作时间、考勤方式、请假流程、休假种类及迟到、旷工等不良考勤行为的处理办法,确保企业人力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在岗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临时工。

企业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考勤管理,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三、工作时间1. 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每日工作8小时,中午休息1小时。

2. 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员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调整方案需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 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按照国家及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4.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下,企业可对员工工作时间实行弹性安排,具体方案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执行。

5. 员工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岗,应提前向直接上级请假。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企业实行电子签到制度,员工需使用企业提供的考勤设备进行签到。

(2)签到时,员工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3)员工签到时应严格遵守签到秩序,不得拥挤、插队,确保考勤过程顺利进行。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50至9:1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2:50至13:10。

(3)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签到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在返回企业后立即补签,并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

(2)员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工作记录等。

高层管理者考勤管理制度

高层管理者考勤管理制度

高层管理者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公司高层管理者的工作秩序和效率,加强团队管理,提高工作执行力,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高层管理者的工作时间、考勤管理、请假、休假以及迟到、旷工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公司高层管理团队的高效运作。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者,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总监、部门经理等。

三、工作时间1. 高层管理者实行标准工作制,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2. 工作时间安排如下:上午:09:00 - 12:00下午:13:00 - 18:003. 高层管理者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调整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但需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4. 高层管理者应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确保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成果。

5. 特殊情况下,如需加班,高层管理者应提前向公司总经理报备,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高层管理者需每日进行电子签到,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

签到为每日工作时间的开始,视为正式上班。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签到时间为:上午上班签到:08:50 - 09:10下午上班签到:12:50 - 13:10(3)签到时需确保考勤系统时间准确,如有时间误差,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高层管理者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在返回公司后一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书面说明,经核实后,可不视为迟到或旷工。

4、忘记签到处理若高层管理者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如工作记录、同事证明等),经核实后,可不视为迟到。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各部门负责人应监督本部门高层管理者的考勤情况,对考勤异常情况及时了解并处理。

(3)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全体高层管理者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查,并对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集团有限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集团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实业集团(下称“集团”)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为员工考核、薪酬计算等提供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

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管理运营要求,结合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自行制定相关实施操作细则,但需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差异化原则:根据员工岗位不同实行不同的工作制。

(二)、属地化原则:即以员工的工作地作为其考勤记录地。

(三)、月核准原则:即以月度为单位对员工考勤进行核算。

第四条工作制集团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工作容、工作时间要求等因素,对不同岗位的员工选择不同的工作制:(一)固定工作制:以年、季、月等为周期,员工周期工作时长固定。

(二)弹性工作制:在确保完成集团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员工可以较为灵活地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每个员工具体实行的工作制,根据劳动合同或集团相关规定约定执行。

午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五条职责权限(一)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对集团考勤休假进行整体统筹管理,承担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调整、颁布和执行检查职能,对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履行指导、管理、监督职能。

(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集团总部的考勤管理工作,并负责考勤结果的应用与处理。

(三)各中心、各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为本单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各用人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考勤记录、监督、核算、上报。

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部的日常考勤管理,并与人力资源部门做好考勤管理对接工作。

(五)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具备人力管理职能的部门)应配合做好本级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

(六)员工本人应根据集团规定进行考勤签到,如有异常考勤及加班、公出及出差等情况,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拥有对异常考勤的申诉权。

第六条管理流程(一)签到集团实行考勤签到制。

根据实际情况,可分为打卡和登记两种方式记录,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员工或不要求坐班的劳务关系员工除外。

集团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集团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集团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维持集团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工作管理,强化工作纪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各中心部门、业务单位。

三、考勤管理集团经营管理中心负责考勤工作的管理、监督。

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结果的审核、执行。

1.工作时间(1)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季节的不同进行调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2)特殊部门、特殊岗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规定本部门工作时间要求,但必须向集团经营管理中心报备。

2.出勤记录管理(1)员工早晚上下班时间必须按要求进行打卡,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者,应在不能打卡情况结束2天内填写《未打卡证明》,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由经营管理中心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没有电子考勤系统的,员工上下班应做好手工考勤登记和记录。

3.迟到/早退、旷工、因公外出管理(1)迟到/早退①员工未在规定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早退,由经营管理中心统计结果后交人力资源部执行。

10分钟以内的,每次给予20元处罚,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每次给予20元罚款并进行集团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②连续迟到/早退3次,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6次,或每年累计达到20次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可立即无偿解除劳动关系。

(2)旷工①员工无故未出勤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者,视为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全天工资;超过3小时视为旷工1天,按其工资的200%扣罚当日工资。

②员工1个月累计旷工达到3次或3天(含),或全年累计旷工6次或6天(含)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可立即无偿解除劳动关系。

③员工因不可控因素,迟到超过1小时者,已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作为事假处理,不够半天的按半天处理,同时补填《员工请休假申请单》,如事先无请假告知,视为旷工。

《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1. 考勤方式及管理1.1苏州万亚商业广场实行打卡考勤和人工考勤相结合的考勤方式,员工上班、下班均需考勤登记,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纪录核发薪资。

1.2除商业广场总经理以外,所有人员(含副经理及以上)均需按规定参加打卡考勤。

如因特殊情况考勤缺失者,应由部门经理出具书面证明,副经理及以上员工如因特殊情况考勤缺失者,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1.3公司将安排专人监督员工考勤,并对员工出勤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后报人力资源部。

1.4员工请假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按人事权限逐级呈核后由部门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入事部留存”联报备人力资源部,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未交或迟交的,视为异常考勤处理。

1.5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代职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获批准后,填写〈〈外出登记本》备案,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由人力资源部开具罚单,并给予警告1次的处分。

1.6迟到、早退:1.6.1迟到(早退)时间< 1盼钟的,副经理级以下人员处以15元/次罚款;副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处以50元/次罚款;1.1.2 15分钟〈迟到(早退)时间< 3时钟,按旷工半日处理;1.6.3迟到(早退)时间〉30分钟,按旷工1日处理;1.6.4当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旷工半日处理,达5次者按旷工1日处理;1.6.5员工迟到(早退)一次,扣减年终奖总额的1%。

1.7各部门考勤员应实事求是,如实记录部门员工日考勤及月汇总情况:1.7.1考勤表上需注明部门、柜组、姓名、工号、工种、假期类别、代职人等,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1.7.2请假单部门留存”联由考勤员保管,附考勤表”联由考勤员按时间顺序粘于考勤表背面,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汇总,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于次月2日前交人力资源部。

1.7.3考勤员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公司除正常处罚当事人外,还将追究部门考勤员的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发现一次立即辞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经核实,由人力资源部对考勤员开具罚单,发现一次,扣罚考勤员10元,达到三次者扣罚考勤员当月效益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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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高人字[2008]1号关于印发《江苏高力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单位:为规范公司对考勤和休假的管理,维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高力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希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元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印发考勤和休假制度通知江苏高力集团办公室二○○八年元月二十六日印共印:60份江苏高力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对考勤和休假的管理,维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合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各分、子公司可以根据所在地区的相关法规、规定根据本制度另行修订拟定相关实施细则报集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制度内容概要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请(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确定管理流程,请(休)假类型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等。

二、考勤管理第四条考勤相关概念定义1、迟到:无正当原因及审批手续未按时到岗上班者,视为迟到;2、早退:无正当原因及审批手续在下班时间之前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3、旷工:未按规定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无外出或出差审批手续擅自不上班者,视为旷工;4、公务外出:因公务离开工作场所、当日可往返的情形;5、出差:因公务离开工作场所、持续时间二十四小时以上的情形;6、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工作时间的管理,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7、考勤计算周期:每月1日至当月末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五条工时制度和工作时间1、工时制度:公司主要实行每周四十小时标准工时制度,部分特殊工作岗位经劳动部门批准后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及不定时工时制度。

2、工作时间(1)正常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半,即周一至周六上午为工作时间,周六下午、周日休息。

(2)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为:08:30~12:00,13:30~17:30。

公司根据时令及公司管理需要可对上班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分、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性质在实施细则中修订。

(3)外出及出差工作人员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多班制:因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经人事部门审批后,可以实行多班制。

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

第六条考勤方式1、公司实行打卡(签到)形式进行考勤(各分、子公司在设备未配备前可以签到方式进行考勤);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考勤管理。

2、公司所有人员均须打卡考勤(除总裁书面审批同意人员可以不打卡)。

3、打卡后应立即进入工作场所办公,上班期间不得随便擅离工作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出差人员在赴集团其他单位短期工作(出差)期间,接受当地人事部门的考勤管理,作为核算出差期间工资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未能打卡除以下几种原因外均视同旷工1、请假:员工需要请假不能打卡的,应事先填制《请(休)假申请单》(附件1),按规定完成审批后生效;员工因特殊原因(因突发急病或其它不能预料的突发事项)不能事前填写报批《请假申请单》的,应在缺勤当天,通过电话等方式征得上级(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同意,并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2、公务外出:上班时间员工公务外出须办理外出登记手续,填写《外出申请单》(附件2),经上级(为部门负责人或以上)审批后方可外出。

外出申请单交人事部门备案保管。

3、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必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由公司财务部提供),经上级(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并将出差申请单一联交人事部门后方可出差;确因临时突发事项无法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的,当事人在回司上班当天内补办出差申请手续。

4、考勤卡遗失或失效:当考勤卡遗失或失效时需要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及人事部门,并于上班时间立即至人事部门填写《补签到申请单》(附件3),经人事部门审核、上级(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审批。

5、员工忘刷卡经上级(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及人事部门核实,确实在上班时间前到岗的,及时填写《补签到申请单》。

申请单由人事部门审核、上级(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审批。

6、除以上情形外未能打卡者一律视同旷工。

第八条考勤管理流程1、人事部门按月整理、汇总、统计包括打卡、公务外出、出差、请(休)假、补签到申请单等各类考勤数,完成月度考勤汇总表(附件5)。

并根据考勤汇总表编制月度考勤报表(附件6),集团由人力资源总监审批。

各分、子公司的考勤报表由本单位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当月考勤报表要求于次月5日前上报集团。

2、员工考勤中有因个人缺勤、迟到早退等需扣款的,须在考勤报表中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每月考勤原始记录、外出申请单、出差申请单、请(休)假申请单、补签到申请单、月度考勤汇总表、经审批的考勤报表须完整及时归档,由人事部门负责保管,资料保存至少两年,集团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抽查。

第九条加班管理规定1、员工加班,须在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附件4),经上级(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及分管领导审批后在加班前交人事部门,加班后经人事部门根据考勤数据确认后,方可视为加班。

2、员工工作日、休息日加班的,须在六个月内安排调休,调休应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上级(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员工可用加班时间冲抵病、事假等。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人员,其休息、加班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出差期间逢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员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在集团其他单位出差正常办公时,根据出差地人事部门确认后直接计为加班,并按以上规定执行。

第十条培训学员的考勤1、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员工培训考勤记录表》(见《培训管理制度》附件),由人事部门考勤或由培训组织部门向人事部门提供考勤情况。

2、外出参加培训的学员,根据被批准且参加培训的实际在外天数,由所在部门统计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考勤纪律1、公司严禁代打卡。

代打卡的,双方当事人均按次数扣款,每次100元,全年累计达三次的,视同严重违纪,对当事人作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2、公司严禁考勤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弄虚作假次数扣除责任人款项,每次100元,全年累计达三次的,视同严重违纪,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无须给予通知期或任何经济补偿。

3、员工当月忘刷卡两次以上的(不含两次),每次扣款20元。

4、迟到早退扣款: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每次扣款20元;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的,每次扣款30元;60分钟以上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5、员工旷工扣除双倍日工资。

试用期内员工旷工一律视同严重违纪,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无须给予通知期或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非试用期内员工连续旷工达3日者或全年累计旷工达4日,视同严重违纪, 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无须给予通知期或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考勤处理任何考勤违纪行为由人事部门负责处理,扣款直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三、请(休)假管理第十四条请假、休假概念定义1、请假: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可在工作时间不在岗。

2、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办理完审批手续后,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五条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为全体公民享有的假期。

公司按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规定。

第十六条年休假1、年休假:是对于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根据工龄不同给予不同期限的带薪假期。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休年休假以半个工作日(上午或下午)的时间为基本单位,低于半个工作日的按半个工作日算。

年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享受。

4、年休假期间,因工作急需或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必须由员工本人到岗解决时,公司有权要求休假人中断或终止假期。

5、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事假1、事假:指员工因个人私事,经申请得到批准后的离岗行为。

2、公司采用“事假无薪”制度:员工请事假时,将停发事假期间的全额工资。

事假以1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3、有年休假资格的员工,在请事假时,先使用年休假抵扣。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4天。

第十八条病假1、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休息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工资计发方法:(1)病假当年度累计不超过10天(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按天扣除应发日工资的40%,一年以上司龄的扣除30%;(2)病假当年度累计超过10天(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超过10天的天数按天扣除应发日工资的60%,一年以上司龄的扣除50%国家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按个人应发月工资的30%发放,且不低于国家规定;(4)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0天(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当月无绩效奖金(包括绩效工资)。

3、员工请病假的,超过 1天的病假需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假条。

不能提供医院证明并经公司认可的按事假规定处理。

4、长期病假者,病愈要求恢复工作时,必须持有就诊医院的病愈证明,到人事部门办理试工手续。

试工期内旧病复发,医疗期时间仍连续计算,待遇不变(医疗期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仍按个人应发月工资的30%发放)。

长期病假期间,医疗期时间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第十九条婚假1、婚假:是对于符合婚姻法、达到国家法定婚龄结婚的员工给予的带薪假期。

2、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初次结婚的,给予3天婚假,如属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给予7天婚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3、休婚假时,应出具结婚证书(日期为在公司就职期内),并应一次性申请此假,非因工作原因不得分散休婚假。

员工在进本公司之前领取结婚证的,婚假不带入公司。

4、婚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条丧假1、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公司核实无误,给予3天带薪丧假,路程假由公司根据路程远近另行核定。

2、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一条产假1、产假:是已婚女性员工因怀孕生育,符合当地计划生育规定的,给予的带薪假期。

2、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女方产假15天。

该假期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3、员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女员工流产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4、哺乳期间:女员工产后,婴儿在一周岁以内,每天可享受两次哺乳时间,视同工作时间,每次为三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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