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志》编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志》编纂实施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办[2007]2号

【发布部门】桂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1.11

【实施日期】2007.0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桂林市志》编纂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7〕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志>编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桂林市志》编纂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新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广西第二届三级地方志编纂工作意见,我市将从2007年开始启动新修《桂林市志》工作。为确保市志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志书质量,并进一步加强新编市志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真实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编修指导思想

新修《桂林市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记载本市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志书编纂体例

(一)记述范围和内容:全市行政区域内(含12县5城区,侧重于市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二)时间断限:新编《桂林市志》原则上以1991年为上限,下限断至2005年。个别章节根据需要视具体情况确定其下延时间。

(三)结构和规格:分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