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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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表填写说明

税务登记表填写说明

税务登记表填写说明一、封面填写说明:1、纳税人名称:按照批准开业机关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

2、纳税人代码:320584加代码证代码。

3、登记种类:按内资企业税务登记、内资企业注册税务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税务登记、外国企业税务登记,临时税务登记六种类型填写。

4、填表日期:即填写日期。

二、纳税人基本内容填写说明:1、纳税人名称:按照批准开业机关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

2、纳税人简称:限十个字以内。

3、外资企业英文名称:按批准证书上的英文全称填写。

4、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按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统一代码填写。

5、工商证照名称:按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填写。

6、工商证照号码:按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注册号填写。

7、工商登记日期:按工商局第一次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日期填写。

8、开业日期:按纳税人实际开业日期填写。

9、经营期限:按工商局核发的营业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填写。

10(营方式按如下内容填写。

01-运输 02-采掘 03-服务性加工 04-工业性加工05-批发 06-零售 07-批零兼营 08-零批兼营09-代购代销 10-租赁 11-进出口 12-咨询13-代理 14-修理 15-劳动劳务 16-销售17-种植 18-养殖 19-施工 20-制造销售21-加工 22服务 90-其它经营方式11、经营范围:按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

12、注册地址:按批准开业机关注册登记证书上的地址填写。

13、经营地址信息:如与注册地址相同,按注册地址填写;如与注册地址不同按实际经营地址填写。

14、人员信息: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联系电话、地址、身份证或护照号码如实填写。

15、合伙人情况:合伙企业填写,其他企业不填。

16、银行帐号情况:基本帐户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帐户填写;纳税专户按税务机关指定开户银行填写;其他存款,按实际情况填写。

银行办事处名称按规范名称填写。

税务登记表(范本)

税务登记表(范本)

工商执照标注的名称身份证号码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登记注册类型请选择对应项目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开业(设立)日期工商执照标注的成立日期批准设立机关生产经营期限工商执照标注的营业期限证照名称个体营业执照证照号码执照号码注册地址工商执照注册地址邮政编码111111联系电话11111111生产经营地址实际经营地址邮政编码111111联系电话11111111合伙人数据实填写雇工人数据实填写其中固定工人数网站网址国标行业□□□□□□□□见填表说明业主姓名国籍或户籍地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工商执照标注名称身份证地址1111111111111111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经营范围依据工商执照标注的经营范围填写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面)分店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有分店据实填分店情况写合伙人姓名国籍或地址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投资金额(万元)投资比例分配比例据实填合伙人投资情况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附报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经办人签章:某某某业主签章:某某某2009年01月01日2009年01月01日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纳税人所处街乡隶属关系国税主管税务局国税主管税务所(科)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地税主管税务局地税主管税务所(科)经办人(签章):国家税务登记机关地方税务登记机关国税经办人:(税务登记专用章):(税务登记专用章):地税经办人:核准日期:核准日期:受理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国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本发证日期:年月日地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本发证日期: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税务登记表电子版本

税务登记表电子版本

税务登记表(电子版)
1税务登记表封面
2税务登记表主表
3代扣(收)代缴税务登记表
4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法律责任书5网上办税协议书
6中山地税手机、电话服务申请表
7纳税人涉税信息表
8纳税人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
9双定户经营情况申报(调查)核定表10房屋、土地情况登记表
个人出租房产税务登记表(电子版)
1税务登记表封面
2税务登记表主表
3中山地税手机、电话服务申请表
4房屋、土地情况登记表(出租)
中山市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和证件清单(中
备注:1、需要报送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全部需用A4纸复印;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负责
2、单位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应填妥《委托银行(信社)划转地方税费授权书》,带同税务登记证件到 银行(信社)盖章确认,并在确认后交回第三联到税务机关补充税务登记资料。

权书》,带同税务登记证件到开户料。

清单(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或负责人签名。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税档案号码:填表日期:纳税人识别号:自然人投资比例外资投资比例国有投资比例分支机构名称注册地址纳税人识别号总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附报资料: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纳税人公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纳税人所处街乡隶属关系国税主管税务局国税主管税务所(科)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地税主管税务局地税主管税务所(科)国家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专用章):地方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专用章):经办人(签章): 国税经办人:. 地税经办人:受理日期:年月核准日期:_—_.年…―一月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日期: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公司章程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税务登记表(中税网)

税务登记表(中税网)

税务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办设立税务登记时填用。

二、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类型:1.单位(个体)纳税人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单位或个体)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临时税务登记:(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4)对有固定经营场所并能提供经营场地证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扣缴税款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4.重新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地税办理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却没有在工商部门办理相应注销工商登记,但由于要继续使用原工商执照进行经营又到地税部门申请恢复税务登记等特殊情况。

三、“国有控股情况”指标口径:“国有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国有相对控股(含协议控制)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四、本表以A4纸印制,一式二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五、填写本表请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签字笔。

税务登记表(单位纳税人)-附件1

税务登记表(单位纳税人)-附件1

附件: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纳税人名称:〔签章〕填表时间:年月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各留存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7、纳税人跨县〔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五、此表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

六、此表一式二份,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各留存一份〔地税机单独办理税务登记的只需一份〕。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的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工程的填写说明:1、“核算方式〞、“单位性质〞和“适用会计制度〞为选择工程栏,请选择对应工程打“√〞。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临时登记)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临时登记)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填用。

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3.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应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3.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税务登记表的概念

税务登记表的概念

税务登记表的概念税务登记表是指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交的必要文件之一。

税务登记表是企业在登记税务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表格,是企业纳税申报所需的前置条件。

税务登记表提供的信息可以帮助税务部门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从而对企业的税收管理和审批提供依据。

税务登记表的意义和作用税务登记表是纳税人在税务部门登记、申报征税和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服务时必须提供的一项信息。

税务登记表是一种证明纳税人身份和经营范围的法定文件,记录了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基本信息,如纳税人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编号、主要经营范围、纳税人识别号、税种等信息。

税务登记表的做法和要求税务登记表的填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填写不正确会影响到税务登记的效果。

因此,纳税人应严格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填写税务登记表。

以下是企业填写税务登记表应遵循的原则:1. 必须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

2. 根据税务部门要求正确填写各项信息。

3. 各项信息应具体明确,便于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

税务登记表的填写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一: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应与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不得涉及国家保护的名词或依法禁止使用的名称。

同时,名称中必须包含公司类型或经营类型,如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此外,企业名称中还应体现企业的特定属性,如地域、行业等。

注意事项二:企业类型企业类型包括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不同类型的企业从纳税制度、资金筹措、经营管理等方面都会有所不同。

因此,纳税人在填写税务登记表时应确保所选企业类型与其实际情况相符。

注意事项三: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是纳税人所在地的法定地址,包括省份、市、县(区)、街道、门牌号等详细地址。

注册地址应与工商部门登记的地址保持一致。

注意事项四:税种税务登记表中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等。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经营)纳税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须知一、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业户办理税务登记时填用;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它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2、核准开业通知书;3、住所、经营场所证明;4、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照片;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一式三份,办税服务厅一份,税源管理部门一份,退纳税人一份;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纳税人名称 业主照片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生产经营 地址邮政编码业主姓名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业主住所联系电话合伙人情况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住所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照工商工商机关名称机关营业执照名称营业执照字号发照日期年月日开业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银行种类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币种是否缴税帐号生产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从业人数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行业注册资本注册币种投资总额投资币种商品货物存放地址面积E-mail地址所在市场摊位号12纳税人(签章)填表日期:年月日以下由受理登记税务机关填写受理日期:年月日税务登记证发放日期:年月日纳税人状态:所属税务机关(公章)税务登记经办人(签章)核准税务登记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一、纳税人名称: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二、身份证件名称:指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三、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行业:应按照相应代码内容填写;四、生产经营期限:系工商登记证件登填的有效期限;五、注册资本:系填写登记单位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六、开业日期:系按企业实际投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营业)日期填写,尚未投资经营的可按计划日期填写,并予注明;七、生产经营地址:个体经营经营地的地址;八、联系电话:个体经营经营地的电话;九、业主姓名:填写经营者姓名;十、业主住所:填写经营者家庭住址;十一、业主照片:贴经营者照片;十二、合伙人情况:1、姓名:填写合伙者姓名;2、身份证号:填写合伙者居民身份证号码;3、住所:填写合伙经营者家庭住址。

《税务登记表》的类型及适用范围

《税务登记表》的类型及适用范围

《税务登记表》的类型及适用范围《税务登记表》分五种类型(参见表l,2,3,4,5)分别适用于内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其他单位、涉外企业。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经济类型发给相应的表格,纳税人按要求填列。

以下是《税务登记表》的种类、适用对象及格式。

(一)内资企业税务登记表内资企业税务登记表(参见表1)适用于核发税务登记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作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填用。

表1 内资企业税务登记表填表须知一、本表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3.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7.银行账号证明;8.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9.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10.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一式两份,税务机关自存一份,退纳税人一份。

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纳税人(签章):填表日期:年月日以下由受理登记税务机关填写税务登记证发放日期:年月日税务登记证有效期限:税务登记机关(公章)税务登记经办人(签章)填表说明一、纳税人名称:应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

二、身份证件名称:指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三、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行业:应按照相应代码内容填写。

税务登记表(范本)

税务登记表(范本)
身份证
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经营范围
依据工商执照标注的经营范围填写
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正面)
分店情 况
分店巒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有分店据实填 写
纳税人名称
工商执照标注的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身份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厂”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开业(设立)日期
工商执照标注的成立日期
批准设立机关
生产经营期限

个体营业执照
证照号码
执照号码
注册地址
工商执照注册地址
邮政编 码
111111I
[关系电话
1111111
生产经营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邮政编 码
111111 1
关系电话
1111111
合伙人数
据实填写
雇工人 数
据实填写其中固定工人数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III II II II II II II
见填表说明
业主姓名
国籍或户籍地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工商执照标注名称
身份证地址
11111111
11111111
身份证件名称

税务登记表(范本)

税务登记表(范本)
2009年01月01日
业主签章:某某某
2009年01月01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纳税人所处街乡
隶属关系
国税主管税务局
国税主管税务所(科)
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
地税主管税务局
地税主管税务所(科)
经办人(签章):
国税经办人:
地税经办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国家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核准日期:
年月日
国税主管税务机关:
地方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核准日期:
年月日
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国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本发证日期:年月日
地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本面)
分店情况
分店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有分店据实填写
合伙人投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
国籍或地址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比例
分配比例
据实填写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附报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经办人签章:某某某
实际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111111
联系电话
11111111
合伙人数
据实填写
雇工人数
据实填写
其中固定工人数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见填表说明
业主姓名
国籍或户籍地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工商执照标注名称
身份证地址
11111111
11111111

税务登记表(电子版)

税务登记表(电子版)

税务登记表(电子版)
1税务登记表封面
2税务登记表主表
3代扣(收)代缴税务登记表
4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法律责任书5网上办税协议书
6中山地税手机、电话服务申请表
7纳税人涉税信息表
8纳税人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
9双定户经营情况申报(调查)核定表10房屋、土地情况登记表
个人出租房产税务登记表(电子版)1税务登记表封面
2税务登记表主表
3中山地税手机、电话服务申请表
4房屋、土地情况登记表(出租)
中山市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和证件清单(中
备注:1、需要报送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全部需用A4纸复印;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负
2、单位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应填妥《委托银行(信社)划转地方税费授权书》,带同税务登记证件 银行(信社)盖章确认,并在确认后交回第三联到税务机关补充税务登记资料。

权书》,带同税务登记证件到开户资料。

清单(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或负责人签名。

A01003《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填写样例)

A01003《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填写样例)
开业(设立)日期
20XX年X月X日
生产经营期限
20XX年X月X日
证照名称
XXXX
证照号码
XXXX
注册地址
XX市XX区(县、镇)XX路XX号
邮政编码
5XXXXX
联系电话
13XXXXXXXXX
生产经营地址
XX市XX区(县、镇)XX路XX号
邮政编码
5XXXXX
联系电话
13XXXXXXXXX
核算方式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据实勾选)
5.“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6.“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7.“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8.“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9.“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下列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经营范围XXX(如实填写)
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项目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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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XXX

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
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本发证日期: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税务登记表
(适用个体经营)
填表日期: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登记注册类型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开业(设立)日期
批准设立机关
生产经营期限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合伙人数
雇工人数
税务登记表
(适用单位纳税人)
填表日期: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登记注册类型
批准设立机关
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
开业(设立)日期
生产经营期限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核算方式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从业人数
其中外籍人数
单位性质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税务登记表
(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填表日期: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类型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领取临时营业执照□承包租赁经营□境外企业承包工程或劳务
□未办理营业执照□异地非正常户
批准设立机关
批准设立文号
开业(设立)日期
生产经营期限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其中固定工人数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
业主姓名

税务登记表及填表说明doc-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及填表说明doc-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公司章程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2.“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如无,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件;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税务登记表(范本)

税务登记表(范本)
2009年01月01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纳税人所处街乡
隶属关系
国税主管税务局
国税主管税务所(科)
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
地税主管税务局
地税主管税务所(科)
经办人(签章):
国税经办人:???????
地税经办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国家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有分店据实填写
合伙人投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
国籍或地址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比例
分配比例
据实填写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附报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经办人签章:某某某
2009年01月01日
业主签章:某某某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邮政编码
111111
联系电话
合伙人数
据实填写
雇工人数
据实填写
其中固定工人数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见填表说明
业主姓名
国籍或户籍地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工商执照标注名称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经营范围
依据工商执照标注的经营范围填写
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正面)
分店情况
分店名称
纳税人名称
工商执照标注的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身份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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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内资企业)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填用。

二、填写本表前应报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相关资料。

三、本表一式三份,经审查准予登记后,机关留存二份,退纳税人一份。

四、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五、本表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期满后应将本表连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一并退回原登记税务机关。

内资企业税务登记表
以下由受理登记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登记证发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税务登记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税务登记机关盖章: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官员签章:________
填表说明
1.“企业名称”:应按照批准开业机关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
2.“经济类型”:应按照“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有经济”、“股份制经济”、“联营经济”填写;
3.“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填写境内、境外所有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情况。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
纳税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企业的分支机构填用。

二、填报本表时应报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二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
3.已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复印件各二份;
4.已被批准的“合同书”复印件二份(外国独资企业除外);
5.办理登记要求的其它资料。

三、本表一式三份,登记手续完毕后,税务机关自存二份,退纳税人一份。

四、本表用中文填写,也可用中、英两种文字填写。

五、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六、本表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期满后应将本表退回原受理登记税务机关。

企业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表
以下由受理登记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登记证发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税务登记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税务登记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官员签章:__________
填表说明
企业名称:系用中文或中、英文填写登记单位名称的全称。

工商登记地址或实际营业所在地:系登记单位、工商登记地址或实际生产经营场所的地点。

电话:填写登记单位的通讯联系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填写登记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所在经营服务单位:系填写给登记单位提供服务的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填写登记单位的负责人姓名。

办税人员:填写登记单位指定的、办税人员姓名或受托的税务代理机构的名称。

开业日期:填写工商登记批准的日期。

从业人数:填写登记单位从业的实际员工人数。

批淮机关名称:填写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国家政府职能部门的名称。

批准文号及日期:填写批准文件的文伴号码及批准日期。

受理工商登记机关:
名称:填写受理工商登记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

登记证号及日期:填写工商登记证件号码及工商登记日期。

经营范围:填写工商登记核批的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填写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批文中规定的年限。

会计年度:填写登记单位所采用的满12个月为一期的会计决算年度。

若采用公历年度以外的会计年度需到税务机关申请报批。

记帐本位币:填写登记单位核算所采用的币种。

开户银行名称帐号:填写登记单位及开户银行名称以及银行开户的帐号号码。

设置帐簿:填写登记单位设置的分类帐簿,但必须要求设立的日记帐、总帐、明细帐和各种必要的辅助性帐册。

财务报表种类:填写登记单位设置的分类报表,但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及有关附表。

总机构:
名称:填写登记单位总机构名称的全称。

地址:填写登记单位总机构的注册地址。

经济性质:填写根据登记单位总机构的性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国独资)。

注册资本:填写登记单位总机构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

经营范围:填写登记单位总机构工商登记上核批的生产经营范围。

法人代表:填写登记单位总机构工商登记上核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财会负责人:填写登记单位总机构财务会计负责人姓名。

税务登记编码:填写登记单位总机构税务登记证件编码。

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登记单位总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附送件:填写登记单位填登登记时提交的有关资料。

企业盖章:填写盖登记单位已备案的公用章。

法定代表人:填写登记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填写登记单位填表的日期。

税务登记有效期限:填写登记单位已被批准的业务期限。

税务登记证件发放日期: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登记证件的日期。

税务登记机关盖章:填写受理登记税务机关加盖公章或登记专用章。

税务登记官员签章:填写受理登记税务人员签字或盖章。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纳税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说明
一、本表适用定期定额方法缴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

二、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登记单位。

三、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四、本表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期满后应将本表退回原受理登记税务机关。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表
以下由受理登记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登记证发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税务登记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税务登记机关盖章: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官员签章:_________
填表说明
业户名称:该个体业户的名称,如:某某经销部、某某饭店等。

地址:个体业户的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个体业户经营地的邮政编码。

营业地址:个体业户经营地的地址。

电话:个体业户经营地的电话。

行业:填写商业、工业服务业、饮食业等。

业主姓名:填写经营者姓名
业主身份证号:填写经营者居民身份证号码
业主住所:填写经营者家庭住址
照片:贴经营者照片
合伙人情况:
姓名:填写合伙者姓名
性别:填写合伙经营者性别
身份证号:填写合伙者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填写合伙经营者家庭住址
生产经营范围:
主营:填写服装、五交化等
兼营:填写小百货等
经营方式:
零售
批发
注册资金:
固定资金:固定资产等资金额
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额
从业人数:
固定:长期从业的人员数
临时:短期临时从业的人员数
营业执照情况:
帐号:填写银行开户的个体业户的帐号。

开户银行:填写其开户银行。

附件:经营者提供的允许开业有关证件,说明等。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名称: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注:1.本表系纳税人根据工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及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事项的自行核定。

2.本表一式二份,纳税人填写后,与税务登记表一同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本表一式三份,纳税人填报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一份交给纳税人,二份主管税务机关自存。

2.纳税人在办理开业登记时,可以按预计销售额填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 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所有权力及义务。

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据实填写本表;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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