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建设定额20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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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2006年版)[1]

电力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2006年版)[1]

电力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2006年版)[1]目录第一册建筑工程上册 (5)总说明 (5)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1)工程量计算规则 (16)第二章地基处理工程 (23)工程量计算规则 (29)第三章砌筑工程 (32)工程量计算规则 (34)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37)工程量计算规则 (42)第五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46)工程量计算规则 (48)第六章构件安装及运输工程 (50)工程量计算规则 (54)第七章门窗及木作工程 (55)工程量计算规则 (59)第八章地面及楼地面工程 (61)工程量计算规则 (63)第九章屋面工程 (65)工程量计算规则 (66)第十章防腐及隔热工程 (68)工程量计算规则 (70)第十一章装饰工程 (72)工程量计算规则 (74)第十二章构筑物工程 (80)工程量计算规则 (86)第十三章厂区道路 (89)工程量计算规则 (90)第十四章脚手架工程 (91)工程量计算规则 (93)第十五章水平、垂直运输及建筑物超高调整 95 工程量计算规则 (98)第十六章灰坝工程 (99)工程量计算规则 (105)第十七章换流站建筑工程 (108)工程量计算规则 (110)第十八章空冷建筑工程 (111)工程量计算规则 (113)附录A 火力发电厂建筑面积的计算 (114)附录B 主厂房吊装机械综合台班权数取定表 (119)附录C 组合材料取定表 (121)附录D 混凝土配合比表 (124)附录E 砂浆配合比表 (125)附录F 土石方松实系数表 (126)附录G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127)附录H 打桩土质鉴别表 (130)第一册建筑工程下册 (131)总说明 (131)第十九章厂(所)区及厂房内上下水 (138)工程量计算规则 (142)第二十章厂(所)区及厂房内照明 (143)工程量计算规则 (144)第二十一章厂(所)区及厂房内消防 (146)工程量计算规则 (152)第二十二章一般除尘装置安装 (153)第二十三章通风空调 (154)工程量计算规则 (159)第二十四章采暖器具及容器安装 (160)工程量计算规则 (162)第二十五章一般工业钢筋混凝土管道安装.. 163 工程量计算规则 (165)第二十六章刷油、防腐、保温 (166)工程量计算规则 (168)第一册建筑工程上册总说明一、《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共六册,包括:第一册建筑工程(上册、下册)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第五册加工配制工程第六册调试工程二、本册为第一册《建筑工程(上册)》(以下简称本定额)。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⑵删除项目:
删除了打拔井点等4个子目;
⑶调整项目:
①原机械挖运土方、机械挖运渣等14个子目调整为6个子目; ②原ø600井管降水3个子目调整为2个子目。
3、人工部分:
编入人工挖土方,人工挖沟、槽,人工挖基坑,人工挖淤泥,人工回填土, 人工平整场地,人工运土石方,人工支挡土板,人工凿岩石等子目。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 定额
第一册 建筑工程(2006年版)》
一、适应范围 :
适用于以下工程的新建、扩建的全部建筑工 程(生活福利工程除外) :
1、电力建设单机容量为 50~1000 MW 机组 的火力发电厂;
2、 35~500kV 变电站; 3、±500kV 以下的换流站工程、通信工程。
二、主要编制依据: 三、编制原则:
13 厂区道路
9
14 脚手架工程
15
15 水平、垂直运输及超高调整
40
16 灰坝工程
64
17 换流站建筑工程
17
18 空冷建筑工程
6
合计
1041
子目数量 2001建筑预算定额(修订本)(除第16章外)
120 95 24 100 32 68 58 63 43 48 68 137 4 15 40 64(第17章)
⑵机械土方是按一、二类土编制的,使用中按定额说明执 行。
2、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按普土与坚 土设置子目,并在定额说明中明确了超过 最大深度时的调整办法。
3、人工单(双)轮车运土按50m以内编入。 如运距增加可套用每增加50m子目。
4、回填土、原土打夯按人工与机械分列子 目。机械填料碾压按100m3计列。填土碾压 子目中只计列压路机与推土机,不包括土
平、垂直运输及超高调整。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 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 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2006年版)使用指南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编关于印发200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使用指南>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使用指南>的通知(电定总定(2007)11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快200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推广实施,使广大技经人员准确理解新定额的相关内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工作效率,科学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组织编写了200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使用指南》和《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使用指南》。

该使用指南已通过专家审查,现予以印发。

该使用指南在使用中如发现有疏漏和不当之处,请及时与我站联系,联系:。

该使用指南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1.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使用指南(另发)2.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使用指南(另发)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印)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前言《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以下简称(2006年版预算定额》)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能源[2006] 427号文和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电力[2001]712号文的要求,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2006 年版预算定额》共分为6册,第一册建筑工程、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第五册加工配制工程、第六册调试工程。

((2006年版预算定额》已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07年2月8日批准发布(中电联技经[2007]15号)。

((2006年版预算定额》是在总结近十年来电力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广泛应用,根据现行的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标准,结合电力发展的技术水平和发展目标,参照典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编制而成的。

《2006年版预算定额》与2001年版预算定额相比,扩大了使用范围、增加了新的项目、充实了章节说明、调整了定额水平、改变了表现形式,为电力建设工程提供了新的计价依据,基本上满足了现阶段预算编制的需要。

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06年版)

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06年版)

总说明一、《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6年版)》共分三册,包括:第一册建筑工程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二、本册为第一册《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定额)。

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单机容量50~1000MW级机组的火力发电厂工程和35~500kV变电站工程、换流站工程、通信中继站工程。

年版)为基础,依照现行的(截至2006年底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对电力行业建筑工程作合理划分后综合编制而成。

它是初步设计阶段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是初步设计阶段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是施工图阶段通过合同约定,按照概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进行结算和决算的依据。

四、本定额编制基础及主要依据:1、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年版)2、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年版)3、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上册、下册(2006年版)4、2000年以来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包括发电、变电、换流站、通信中继站工程施工图纸)5、电力工程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措施方案)五、本定额编制中所考虑的工程量是根据近年来各地区的典型设计和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综合取定的。

六、本定额价格水平的取定:1、综合工日单价为电力行业定额基准人工单价。

本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为26元/工日。

2、本定额的材料单价,以北京地区2006年一季度预算价格为基础综合取定。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6年版)》取定。

七、定额重要内容说明:1、定额综合考虑了施工中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降效等因素,使用定额时不做调整。

施工用的脚手架(包括综合脚手架和单项脚手架)已经综合在相应的定额子目中,其费用不再单独计算。

2、当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其商品混凝土增加的费用按照价差处理。

混凝土使用搅拌楼集中搅拌、罐车(搅拌车)运输、混凝土泵车浇注时,需要增加混凝土施工费用。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006年版)定额说明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006年版)定额说明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说明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006年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2007-03-01实施目录第1章变压器 (4)第2章配电装置 (5)第3章母线、绝缘子 (6)第4章控制、继电保护屏及低压电器 (6)第5章蓄电池 (7)第6章电机及调相机 (7)第7章起重设备电气装置 (8)第8章电缆 (8)第9章照明及接地 (9)第10章10千伏以下架空线路 (9)第11章通信工程 (11)第12章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12)第13章换流站设备(补充部分) (13)总说明一、《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共分六册,包括:第一册建筑工程(上册、下册) 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第五册加工配制工程第六册调试工程二、本册为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35~500kV变电站、50~1000MW火力发电机组的电气装置、设备专用照明、10kV以下架空线路、通信、热工控制装置、调试等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是计算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费用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为依据,其主要依据有:1.GBJ 147-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2.GBJ 148-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3.GBJ 149-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4.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5.GB 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6.GB 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7.GB 5017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8.GB 50171-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9.GB 50172-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10.GB 50173-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1.GB 50254-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12.GB 50255-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13.GB 50256-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4.GB 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5.DL/T5161.16-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6部分: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16.DL/T5161.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17.DL/5190.5-20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5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18.GB/T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19.SD109-1983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20.SD110-1983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21.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程规程22.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159号文)23.电力建设工程工期定额(2006年版)24.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五、本定额是按电力建设工程现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械配备、合理的工期与正常的工作条件制订的。

电力工程建设工期定额(2006年版)

电力工程建设工期定额(2006年版)

可核定为Ⅱ地区;
(3)特殊地区的核定分类应当由工期定额主管部门确定。
6
5、火电工期定额中几个控制工期的划分及其含义: (1)主厂房开工至可浇注垫层混凝土:主厂房开工是指主厂房基础挖土动工开始的时间, 主厂房浇注垫层混凝土是指主厂房基础挖方完成,开始浇注基础垫层第一方混凝土算起,至 垫层按设计要求完成为止。如需进行地基处理时,应为地基处理完好,至桩基承台混凝土浇 灌完为止。 主厂房开工至可浇注垫层混凝土是指按设计要求,在正常地质土壤条件下,进行基础挖 方,直至可以进行基础垫层的混凝土浇注施工。 所谓正常地质土壤条件,是指主厂房基础挖方基本无需凿岩开挖的石方或大的障碍物并 可连续施工,如挖方有石方(不含卵石层)且其量超过总挖方量的 30%时,其工期则应为 本定额相应控制工期的二倍,如遇有文物等异常情况时应视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主厂房基础 挖方工期不包括地基处理的工期。对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工程,且该地基处理的工艺是在土方 开挖后进行的,不同地基处理方法的参考工期如表 1.2。此参考工期以上、下限的形式给出,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
5
发电工程建设工期定额
第一章 火力发电工程
使用说明
1、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工期定额(以下简称“火电工期定额”) 适用于国产及引进设备的
燃煤火力发电厂新建和扩建工程。如果扩建工程的机组容量等级大于前一期工程,并且煤、
灰、水等辅助(附属)工程不能共用的,应套用新建工程定额。
2、火电工期定额的范围:2×50MW、2×100MW 、2×135MW、2×200MW、2×300MW、2
3
电网工程建设工期定额(QW) 第一章 变电工程 使用说明 第一节 室外变电站工程(QW11) 一、35kV 变电站 二、110kV 变电站 三、220kV 变电站 四、330kV 变电站 五、500kV 变电站 六、750kV 变电站 第二节 室内变电站工程(QW12) 一、35kV 变电站 二、110kV 变电站 三、220kV 变电站 四、330kV 变电站 五、500kV 变电站 第三节 地下变电站工程(QW13) 一、35kV 变电站 二、110kV 变电站 三、220kV 变电站 四、330kV 变电站 五、500kV 变电站 第四节 换流站工程(QW14) 一、±500kV 换流站 二、±800kV 换流站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一、适用范围:2006年版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35~500kV 变电站、50~l000MW火力发电机组的电气装置、设备专用照明、10kV以下架空线路、通信、热工控制装置、新建以及扩建的安装工程,±500kV换流站安装工程。

二、定额编制依据:以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规程、规范及施工质量验评标准为依据。

三、定额编制原则:1、定额考虑的施工条件:(l)在正常的气候、地理、环境条件下施工。

未考虑冬、雨季等特殊条件下施工的因素。

(2)具备完整的施工图纸及说明。

(3)按照电力建设工程现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械配备、合理的工期与正常的工作条件进行编制的。

(4)设备、器材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制造厂出厂检验合格证和试验记录。

2、定额考虑的工作内容:(1)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开箱检查,场内运搬,脚手架搭拆、设备安装,施工结尾、清理,质量检验及配合检验等。

(2)场内运搬指设备、器材从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现场仓库(堆放地点)运至施工地点的水平运搬及垂直运搬。

(3)设备本体接地按扁钢考虑。

(4)设备安装定额不包括设备本体的现场整体喷漆。

3、人工:(l)定额中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不分列工种和级别,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定额中每个工日按8h工作制计算。

(3)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工,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6年版)》费用组成内容中已包括的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工,不再计入安装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中。

(4)人工工日单价定额按电力行业定额基准工日单价31元/工日。

在编制变电工程预算时定额人工费每工日增加1元。

(5)定额内工日均包括安装与单体调试之间的相互配合用工。

4、材料:(l)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均已包括场内运搬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定额对施工中周转性材料,如脚手架、枕木、干燥用绝缘导线、石棉布等,均按摊销量考虑。

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06年版)

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06年版)

195
GT7-10
其他建筑混凝土结构 钢筋混凝土矩形柱
106
GT4-17
屋面板 预制混凝土板
107
GT4-18
屋面板 浇制混凝土板
108
GT4-19
屋面保温与防水 屋面有组织外排水
109
GT4-20
屋面保温与防水 屋面有组织内排水
110
GT4-21
屋面保温与防水 珍珠岩保温隔热
111
GT4-22
屋面保温与防水 苯板保温隔热
112
GT4-23
屋面保温与防水 氰凝防水
126
GT4-37
天棚吊顶 木龙骨
127
GT4-38
天棚吊顶 轻钢龙骨
128
GT4-39
天棚吊顶 铝合金龙骨
129
GT4-40
天棚吊顶 石膏板面层
130
GT4-41
天棚吊顶 PVC板面层
131
GT4-42
天棚吊顶 铝塑板面层
132
GT5-1
外墙 保温金属墙板
133
GT5-2
外墙 无保温金属墙板
134
内墙 其他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内墙
155
GT5-24
隔断墙 铝合金隔断
156
GT5-25
隔断墙 木隔断
157
GT5-26
隔断墙 高强水泥板隔断
158
GT5-27
混凝土墙 钢筋混凝土墙 厚30cm以内
159
GT5-28
混凝土墙 钢筋混凝土墙 厚30cm以外
160
GT5-29
墙体装饰 水泥砂浆
161
GT5-30
GT5-3
外墙 主厂房 预制轻骨料混凝土墙板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doc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doc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一、适用范围:2006年版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35~500kV变电站、50~l000MW火力发电机组的电气装置、设备专用照明、10kV以下架空线路、通信、热工控制装置、新建以及扩建的安装工程,±500kV换流站安装工程。

二、定额编制依据:以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规程、规范及施工质量验评标准为依据。

三、定额编制原则:1、定额考虑的施工条件:(l)在正常的气候、地理、环境条件下施工。

未考虑冬、雨季等特殊条件下施工的因素。

(2)具备完整的施工图纸及说明。

(3)按照电力建设工程现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械配备、合理的工期与正常的工作条件进行编制的。

(4)设备、器材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制造厂出厂检验合格证和试验记录。

2、定额考虑的工作内容:(1)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开箱检查,场内运搬,脚手架搭拆、设备安装,施工结尾、清理,质量检验及配合检验等。

(2)场内运搬指设备、器材从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现场仓库(堆放地点)运至施工地点的水平运搬及垂直运搬。

(3)设备本体接地按扁钢考虑。

(4)设备安装定额不包括设备本体的现场整体喷漆。

3、人工:(l)定额中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不分列工种和级别,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定额中每个工日按8h工作制计算。

(3)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工,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6年版)》费用组成内容中已包括的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工,不再计入安装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中。

(4)人工工日单价定额按电力行业定额基准工日单价31元/工日。

在编制变电工程预算时定额人工费每工日增加1元。

(5)定额内工日均包括安装与单体调试之间的相互配合用工。

4、材料:(l)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均已包括场内运搬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定额对施工中周转性材料,如脚手架、枕木、干燥用绝缘导线、石棉布等,均按摊销量考虑。

2006版行业定额(全)

2006版行业定额(全)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YT1-72 YT1-73 YT1-74 YT1-75 YT1-76 YT1-77 YT1-78 YT1-79 YT1-80 YT1-81 YT1-82 YT1-83 YT1-84 YT1-85 YT1-86 YT1-87 YT1-88 YT1-89 YT1-90 YT1-91 YT1-92 YT1-93 YT1-94 YT1-95 YT1-96 YT1-97 YT1-98 YT1-99 YT1-100 YT1-101 YT1-102 YT1-103 YT1-104 YT1-105 YT1-106 YT1-107 YT1-108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YT1-35 YT1-36 YT1-37 YT1-38 YT1-39 YT1-40 YT1-41 YT1-42 YT1-43 YT1-44 YT1-45 YT1-46 YT1-47 YT1-48 YT1-49 YT1-50 YT1-51 YT1-52 YT1-53 YT1-54 YT1-55 YT1-56 YT1-57 YT1-58 YT1-59 YT1-60 YT1-61 YT1-62 YT1-63 YT1-64 YT1-65 YT1-66 YT1-67 YT1-68 YT1-69 YT1-70 YT1-71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200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使用指南(建筑工程)

200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使用指南(建筑工程)

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2006年版)使用指南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编关于印发200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使用指南》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使用指南》的通知(电定总定(2007)11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快200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推广实施,使广大技经人员准确理解新定额的相关内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工作效率,科学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组织编写了2006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使用指南》和《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使用指南》。

该使用指南已通过专家审查,现予以印发。

该使用指南在使用中如发现有疏漏和不当之处,请及时与我站联系,联系电话:**。

该使用指南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1.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使用指南(另发)2.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使用指南(另发)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印)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前言《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6年版)》(简称2006年版概算定额)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能源[2006]427 号文和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电力[2001]712号文的要求,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其中:第一册建筑工程由东北电力设计院编制完成,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由西北电力设计院编制完成,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由西南电力设计院编制完成。

2006年版概算定额是在总结近十年来电力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根据现行的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标准,结合电力发展的技术水平和发展目标,选用2000年以来的电力工程施工图纸,参照典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措施方案标准,应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编制而成的。

2006年版概算定额与《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2001年修订本)》相比,既继承了原定额的实用性,又有所改进,对定额子目进行了适当的增加与调整,本着简明适用的原则,对于落后、过时的工艺则不再设置。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版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版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1章土石方工程1.土壤分类见附录G。

定额中的普土为附录G中所列一、二类土壤;土壤中的坚土为附录G中所列三、四类土壤。

2.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为6m,若所挖深度超过定额规定时,可分别按相应定额,每增加1m,增加用工9%(不足1m者按1m算)。

3.干土、湿土、淤泥(或流砂)的划分应根据地质资料确定。

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水位标高为准,地下水位标高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堆积起来不能成形或具有流动性的为淤泥(或流砂)。

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6,干、湿土工程量应分别计算,采用降水措施的土方按干土计算。

4.大面积换土套用填料碾压相关子目。

5.土石方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排水费用,发生时套用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施工中如有地表水(雨水除外)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6.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密撑和疏撑。

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隔不同时不作调整。

7.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际体积,人工工日数乘以系数1.39。

8.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计算(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工日数乘以系数1.45。

9.计算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后,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1.石方爆破材料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

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管导线,换为导火索。

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2.人工挖冻土如需爆破时,每100m3冻土的人工工日数乘以系数0.5,同时增加实心工具钢6.6kg,硝胺2号炸药27.86kg,火雷管64个,导火索132.06m。

13.人工挖土方超过2m时,深度4m以内者,在"深2m以内"定额基础上每100m3增加11.06工日;深度4m 以外者,在"深2m以内"定额基础上每100m3增加21.6工日。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一、适用范围:2006年版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35~500kV变电站、50~l000MW火力发电机组的电气装置、设备专用照明、10kV以下架空线路、通信、热工控制装置、新建以及扩建的安装工程,±500kV换流站安装工程。

二、定额编制依据:以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规程、规范及施工质量验评标准为依据。

三、定额编制原则:1、定额考虑的施工条件:(l)在正常的气候、地理、环境条件下施工。

未考虑冬、雨季等特殊条件下施工的因素。

(2)具备完整的施工图纸及说明。

(3)按照电力建设工程现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械配备、合理的工期与正常的工作条件进行编制的。

(4)设备、器材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制造厂出厂检验合格证和试验记录。

2、定额考虑的工作内容:(1)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开箱检查,场内运搬,脚手架搭拆、设备安装,施工结尾、清理,质量检验及配合检验等。

(2)场内运搬指设备、器材从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现场仓库(堆放地点)运至施工地点的水平运搬及垂直运搬。

(3)设备本体接地按扁钢考虑。

(4)设备安装定额不包括设备本体的现场整体喷漆。

3、人工:(l)定额中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不分列工种和级别,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定额中每个工日按8h工作制计算。

(3)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工,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6年版)》费用组成内容中已包括的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工,不再计入安装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中。

(4)人工工日单价定额按电力行业定额基准工日单价31元/工日。

在编制变电工程预算时定额人工费每工日增加1元。

(5)定额内工日均包括安装与单体调试之间的相互配合用工。

4、材料:(l)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均已包括场内运搬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定额对施工中周转性材料,如脚手架、枕木、干燥用绝缘导线、石棉布等,均按摊销量考虑。

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工程(2006年版)交底与应用

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工程(2006年版)交底与应用

二、项目划分 1、项目及其特点 、 —项目是为创建独特的产品或服务,以达到一 项目是为创建独特的产品或服务, 项目是为创建独特的产品或服务 个独特目的而临时进行的一次努力。 个独特目的而临时进行的一次努力。 —项目特点: 项目特点: 项目特点
◆临时性:有明确的开始与结束。 临时性:有明确的开始与结束。 惟一性:没有照搬的先例、没有重复。 ◆惟一性:没有照搬的先例、没有重复。 逐步求精:目标范围保持恒定, ◆逐步求精:目标范围保持恒定,产品或服务
4、施工图预算与结算
—施工图预算是按照施工蓝图和计价 标准编制的工程费用。重点在于确 定施工工程量。 —施工图结算不属于“预算”体系,是在 施 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结合施工现场的实 际情况所进行的工程费用计算。重点在 于费用的计算。
5、工程结算
—结算的范围:你工作的权限与职责 —工程结算的依据:合同、协议 —结算的任务: ◆处理施工现场与“钱”有关的问题 ◆处理价差 —结算的内容:技术、质量、进度 —结算的方法:根牢、手准、心细
பைடு நூலகம்
核能发电AP1000容量 容量1000MW机组 ◆ 核能发电 容量 机组 19000元/千瓦。其中常规岛及配套工程 千瓦。 元 千瓦 4800元/千瓦。 千瓦。 元 千瓦 ◆ 核能发电CPR二代 容量1000MW机组 核能发电 二代+容量 机组 二代 容量 18000元/千瓦。其中常规岛及配套工程 千瓦。 元 千瓦 4800元/千瓦。 千瓦。 元 千瓦 核能发电俄罗斯容量1000MW机组 ◆ 核能发电俄罗斯容量 机组 15000元/千瓦。其中常规岛及配套工程 千瓦。 元 千瓦 4000元/千瓦。 千瓦。 元 千瓦
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建筑工程(2006年版 年版) 第一册 建筑工程 年版 交底与应用

电力工程建设工期定额(2006年版)

电力工程建设工期定额(2006年版)

×600MW、2×1000MW 等级的新建及扩建工程,每个子目包括九个主要控制工期指标。
3、机组结构类型的含义是:Ⅰ型结构,指主厂房及锅炉炉架均为钢筋混凝土(预制、浇
制、外包钢)结构;Ⅱ型结构,指主厂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锅炉炉架为钢结构;Ⅲ型结构,
指主厂房及锅炉炉架为钢结构。
4、根据我国地理及气候条件的差异,火电工期定额实行分地区控制工期,地区类别分
的必要工作条件和部分非标准构件加工及设备组合等工作,各工序能连续和均衡地进行安装
工作。
(3)安装开始至水压试验:是指安装开始到水压试验完成所需要的工期。
(4)水压试验至点火吹管:是指水压试验完成到点火吹管完成所需要的工期。
(5)点火吹管至投产:是指机组点火吹管完成至整套启动调试移交生产所需要的工期。
安装开始工期两项调整如下:200MW 及以下机组,按表中控制工期分别增加 0.5 个月;300MW
及以上机组,按表中控制工期分别增加 1.5 个月。安装开始至水压试验,水压试验至点火吹
管工期,点火吹管至一号机组投产和一号机组投产至二号机组投产工期均不调整,其他各项
工期相应调整。
如果一期工程为三台机组以上时,则二号机以后每两台机组投产间隔与同容量的每期工
机组工期的基础上分别缩短 1 和 1.5 个月,2×300MWⅠ型结构机组工期可在Ⅱ型结构机组工
期基础上增加 2 个月,具体工期由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工期考核部门确定。
8、新建工程的机组台数多于两台,且主厂房零米以下为一次施工时,土建工期按增多
的机组台数相应增加。每增加一台机组,主厂房开工至基础挖方完工工期和主厂房浇垫层至
第二章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 使用说明 第一节 交流输电线路工程(QW21) 一、35kV 输电线路 二、110kV 输电线路 三、220kV 输电线路 四、330kV 输电线路 五、500kV 输电线路 六、750kV 输电线路 第二节 直流输电线路工程(QW22) 一、±500kV 输电线路 二、±800kV 输电线路 第三节 大跨越工程(QW23) 二、110kV 输电线路 三、220kV 输电线路 四、330kV 输电线路 五、500kV 输电线路 六、750kV 输电线路 七、±500kV 输电线路

2006版电力定额

2006版电力定额

套·天 588.244 165.594 m 160.75 46.93 78 541.19 5.46 54.21 42.354 47.086 84.916
套·天 600.28 根 1460.67
套·天 35.91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251.47 169.804 267.666 403.696
4631.068 42.718 4388.64 4549.534 30.264 4341.17 1395.1 36.79 1122.33
1285.704 29.224 1093.25 1500.282 42.172 898.608 162.188 1188.1 436.9
770.984 196.014 491.88 190.922 155.884 32.4 66.376 97.098 230.062 23.55 1.672 36.682 4.03 32.682 22.724 24.18 22.386 29.588 58.552 2.86 0.182 4.082 0.39 63.39 77.9 0.44 36.93 59.96 145.58
71 GT3-9 72 GT3-10 73 GT3-11 74 GT3-12 75 GT3-13 76 GT3-14 77 GT3-15 78 GT3-16 79 GT3-17 80 GT3-18 81 GT3-19 82 GT3-20 83 GT3-21 84 GT3-22 85 GT3-23 86 GT3-24 87 GT3-25 88 GT3-26 89 GT3-27 90 GT4-1 91 GT4-2 92 GT4-3 93 GT4-4 94 GT4-5 95 GT4-6 96 GT4-7 97 GT4-8 98 GT4-9 99 GT4-10 100 GT4-11 101 GT4-12 102 GT4-13 103 GT4-14 104 GT4-15 105 GT4-16 106 GT4-17 107 GT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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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建设工期定额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定额站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一、《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我国电力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主持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现行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质量验评标准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为依据,结合近年来电力工程实际工期统计分析结果,经综合测算编制而成的。

三、本定额水平的确定原则:1、按照施工企业平均先进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2、正常的工程建设条件和自然条件下;3、建设单位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4、充分考虑今后技术装备、劳动效率、施工组织、建设管理的发展趋势。

四、本定额是在资金、设计图纸、设备供应、施工场地等充分保证的前提条件下编制而成的。

五、本定额是计算发电、输电、变电工程及供热机组工程建设工期的基础依据。

六、本定额是编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时确定项目建设工期的依据,也是项目决策、设计、组织施工及确定主设备、主要辅机设备招标定货及其交货期的参考依据。

七、本定额对考核单位工程建设工期、进行工程招标投标及建设项目承包等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八、本定额所称的建设工期是指从主体工程基础开始挖土(不含“五通一平”、施工准备和地基处理工期)至全部工程建设完成所需要的时间,其中:发电工程、供热机组工程的终止时间为该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经启动试运、验收合格后正式移交生产;输变电工程的终止时间为经竣工验收、启动试运后正式移交生产。

本定额不包括试生产所需的时间。

九、发电工程、输变电线路、供热机组工程的各种辅助(附属)工程均应在总工期内完成,不应再单独增列工期。

十、本定额工期均以“月”为统一的计量单位,最小数值为0.5月的形式,具体计算时采用0.2舍0.3入,0.7舍0.8入的尾数进位方法。

十一、本定额子目编号规则为:Q①②③-④⑤⑥,Q代表工期定额,①为英文字母,代表工程分类,分别为F(发电)、W(电网);②、③为数字,分别代表章、节编号;④为数字,显示地区或电压等级分类,⑤、⑥为数字,是子目流水号。

十二、本说明未尽事宜请参考有关章节使用说明。

十三、本定额不足部分,可参考同地区类似机组或电压等级项目的工期。

十四、本定额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发电工程建设工期定额(QF)第一章火力发电工程使用说明第一节新建工程(QF11)一、Ⅰ类地区二、Ⅱ类地区三、Ⅲ类地区四、Ⅳ类地区第二节扩建工程(QF12)一、Ⅰ类地区二、Ⅱ类地区三、Ⅲ类地区四、Ⅳ类地区第二章供热机组工程使用说明第一节新建工程(QF21)一、Ⅰ类地区二、Ⅱ类地区三、Ⅲ类地区四、Ⅳ类地区第二节扩建工程(QF22)一、Ⅰ类地区二、Ⅱ类地区三、Ⅲ类地区四、Ⅳ类地区第三章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使用说明第一节新建工程(QF31)第二节扩建工程(QF32)电网工程建设工期定额(QW)第一章变电工程使用说明第一节室外变电站工程(QW11)一、35kV变电站二、110kV变电站三、220kV变电站四、330kV变电站五、500kV变电站六、750kV变电站第二节室内变电站工程(QW12)一、35kV变电站二、110kV变电站三、220kV变电站四、330kV变电站五、500kV变电站第三节地下变电站工程(QW13)一、35kV变电站二、110kV变电站三、220kV变电站四、330kV变电站五、500kV变电站第四节换流站工程(QW14)一、±500kV换流站二、±800kV换流站第二章架空输电线路工程使用说明第一节交流输电线路工程(QW21)一、35kV输电线路二、110kV输电线路三、220kV输电线路四、330kV输电线路五、500kV输电线路六、750kV输电线路第二节直流输电线路工程(QW22)一、±500kV输电线路二、±800kV输电线路第三节大跨越工程(QW23)二、110kV输电线路三、220kV输电线路四、330kV输电线路五、500kV输电线路六、750kV输电线路七、±500kV输电线路八、±800kV输电线路第三章电缆线路工程使用说明第一节直埋电缆线路工程(QW31)一、35kV电缆线路二、110kV电缆线路三、220kV电缆线路第二节隧道电缆线路安装工程(QW32)一、35kV电缆线路安装二、110kV电缆线路安装三、220kV电缆线路安装发电工程建设工期定额第一章火力发电工程使用说明1、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工期定额(以下简称“火电工期定额”) 适用于国产及引进设备的燃煤火力发电厂新建和扩建工程。

如果扩建工程的机组容量等级大于前一期工程,并且煤、灰、水等辅助(附属)工程不能共用的,应套用新建工程定额。

2、火电工期定额的范围:2×50MW、2×100MW 、2×135MW、2×200MW、2×300MW、2×600MW、2×1000MW等级的新建及扩建工程,每个子目包括九个主要控制工期指标。

3、机组结构类型的含义是:Ⅰ型结构,指主厂房及锅炉炉架均为钢筋混凝土(预制、浇制、外包钢)结构;Ⅱ型结构,指主厂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锅炉炉架为钢结构;Ⅲ型结构,指主厂房及锅炉炉架为钢结构。

4、根据我国地理及气候条件的差异,火电工期定额实行分地区控制工期,地区类别分为Ⅰ、Ⅱ、Ⅲ、Ⅳ类。

分类标准见表1.1注:(1)西南地区(四川、云南、贵州)的工程如所在地为山区,施工场地特别狭窄,施工区域布置分散,或年降雨天数超过150天的,可核定为Ⅱ类地区;(2)Ⅰ类地区部分酷热地区,当每年的日最高气温越过37℃的天数在30天及以上时,可核定为Ⅱ地区;(3)特殊地区的核定分类应当由工期定额主管部门确定。

5、火电工期定额中几个控制工期的划分及其含义:(1)主厂房开工至可浇注垫层混凝土:主厂房开工是指主厂房基础挖土动工开始的时间,主厂房浇注垫层混凝土是指主厂房基础挖方完成,开始浇注基础垫层第一方混凝土算起,至垫层按设计要求完成为止。

如需进行地基处理时,应为地基处理完好,至桩基承台混凝土浇灌完为止。

主厂房开工至可浇注垫层混凝土是指按设计要求,在正常地质土壤条件下,进行基础挖方,直至可以进行基础垫层的混凝土浇注施工。

所谓正常地质土壤条件,是指主厂房基础挖方基本无需凿岩开挖的石方或大的障碍物并可连续施工,如挖方有石方(不含卵石层)且其量超过总挖方量的30%时,其工期则应为本定额相应控制工期的二倍,如遇有文物等异常情况时应视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主厂房基础挖方工期不包括地基处理的工期。

对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工程,且该地基处理的工艺是在土方开挖后进行的,不同地基处理方法的参考工期如表1.2。

此参考工期以上、下限的形式给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

注:遇有溶洞、古墓及需特殊地基处理方法时,由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行业主管部门酌情确定其地基处理工期。

(2)安装开始,是指锅炉大件起吊开始(Ⅰ型结构指锅炉大桥梁开始起吊,Ⅱ、Ⅲ型结构指锅炉炉架立柱开始起吊)以后均能连续施工,安装开始之前,应完成相应土建交付安装的必要工作条件和部分非标准构件加工及设备组合等工作,各工序能连续和均衡地进行安装工作。

(3)安装开始至水压试验:是指安装开始到水压试验完成所需要的工期。

(4)水压试验至点火吹管:是指水压试验完成到点火吹管完成所需要的工期。

(5)点火吹管至投产:是指机组点火吹管完成至整套启动调试移交生产所需要的工期。

其调试工作的内容、范围以及机组投产应具备的条件,应符合现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有关规定及现行的相关规定。

6、本定额中2×300MW及以上机组工期,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之后可上下浮动0.5个月,由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考核部门确定。

7、2×50、2×100MWⅡ型结构和Ⅲ型结构机组的工期,可在2×50、2×100MWⅠ型结构机组工期的基础上分别缩短1和1.5个月,2×300MWⅠ型结构机组工期可在Ⅱ型结构机组工期基础上增加2个月,具体工期由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工期考核部门确定。

8、新建工程的机组台数多于两台,且主厂房零米以下为一次施工时,土建工期按增多的机组台数相应增加。

每增加一台机组,主厂房开工至基础挖方完工工期和主厂房浇垫层至安装开始工期两项调整如下:200MW及以下机组,按表中控制工期分别增加0.5个月;300MW 及以上机组,按表中控制工期分别增加1.5个月。

安装开始至水压试验,水压试验至点火吹管工期,点火吹管至一号机组投产和一号机组投产至二号机组投产工期均不调整,其他各项工期相应调整。

如果一期工程为三台机组以上时,则二号机以后每两台机组投产间隔与同容量的每期工程两台机组时的投产间隔时间相同。

9、采用空冷机组的火力发电工程,本定额中各阶段工期不做调整;本期工程中有脱硫、脱硝工程时工期亦不做调整。

循环流化床机组工程的建设工期可在相应容量机组工程的基础上增加1~2个月。

10、在易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建设的电力工程,其建设工期可按每遭遇一次台风工期延长5天计算,台风次数应按当地气象部门公布的年平均次数计算。

11、关于施工准备工期:由于施工准备所需工期受地区条件限制无法给出统一的标准,因此施工准备工期未纳人本定额中。

为便于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在核定施工准备时参考,本说明中列出了施工总体准备参考工期(见表1.3),项目法人若进行“五通一平”招标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总体准备工期内酌情确定。

施工准备工期:是指从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批准,工程及施工用地的征(租)用手续已办妥,承包公司或主要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开始进行总体施工准备工作起至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所需的工期。

工程场地具备开工的条件是:(1)现场应达到“五通一平”条件,生产、生活条件均可以满足开工后能保持连续施工的要求;(2)能按综合进度安排逐步扩大施工面。

新建机组的台数多于两台时,施工准备工期可按实际机组台数适当延长。

1)A指现场处于城镇(县级及以上)或距城镇很近,可利用其有利条件,具备施工基地设施,其施工准备量较小的;2)B指现场距城镇较远,但交通方便,可利用其部分有利条件,具备部分施工基地设施,其施工准备量较大的;3)C指现场处于距城镇很远,处于偏僻地区,交通不便,不能利用基地设施,施工准备量很大的。

(2)Ⅳ类地区电厂施工准备工期可相应增加1~2个月。

第一节新建工程(QF11) 一、Ⅰ类地区(QF11-1)二、Ⅱ类地区(QF11-2)三、Ⅲ类地区(QF11-3)四、Ⅳ类地区(QF11-4)第二节扩建工程(QF12)一、Ⅰ类地区(QF12-1)二、Ⅱ类地区(QF12-2)三、Ⅲ类地区(QF12-3)四、Ⅳ类地区(QF12-4)第二章供热机组工程使用说明1、本定额适用于二机二炉以及二机三炉形式的燃煤抽汽供热机组新建和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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