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均教育成本监审表
浅谈我市民办学校教育定价成本监审的几点思考和认识

浅谈我市民办学校教育定价成本监审的几点思考和认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我市的民办学校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由于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属于价格部门管理的范畴,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2号令)及《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我们对几所民办学校进行了成本监审。
以下是对民办学校教育定价成本监审的几点思考和认识:一、民办学校的成本监审情况(一)民办中小学校:阳光小学09年在校生565人,生均培养成本2043。
36元/年。
民办高中:09年在校生1870人,平均培养成本为2486元/年。
分别为:1、淮北市树人高级中学,是于2006年经市教育局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高中,办学地址位于三二五地质队院内,在校生900余人,在职教职工人数70余人,学校固定资产总投入为227万元,教职工平均工资1285元,三年平均生均培养成本为2373元/年。
2、淮北市国泰中学创建于1995年,位于相山路302号,校园占地30亩,在校生500余人,在职教职工人数60余人,学校固定资产总投入为500万元,教职工平均工资为964元/月,三年平均生均培养成本为2545元/年。
3、淮北市淮海中学位于纺织厂西朱桥村,是经淮北市相山区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寄宿制高中.学校占地10亩,现拥有一栋教学楼,一栋宿舍楼,固定资产415万元,学校现有教职工44人,教职工平均工资为1228元/月,在校学生400余人,三年平均生均培养成本为2735元/年。
(二)民办职业学校:1、淮北澳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于2006年经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学校,学校为租赁使用,目前学校开设专业有电子与信息技术、数控、汽修、动漫等四个专业,学校总投入40余万元,教职工人数15人,工资平均1300元/月,09年总成本为408181元/年,2009年实际招生数30人测算,成本为6800元/生学期;按招生计划200人测算,成本为1020元/生学期。
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5] 1008 号 2005年6月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合理制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提高教育收费决策的科学性,特制定了《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制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提高教育收费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价格主管部门对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进行调查、审核和核算价格成本的活动。
第三条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应保证公正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具体核算原则是:1、权责发生制原则。
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本期成本。
2.相关性原则。
凡与高校教育无关的收支活动,一律不能计入教育成本。
3.分类核算原则。
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按学校性质分类核算,并逐步过渡到按专业分类进行核算。
第四条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必须以经过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审核第二章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构成第五条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四部分构成。
其中人员费用包括: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养费、福利费、劳务费、招待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其它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住房补贴和其他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包括房屋建筑物折旧、设备折旧。
第六条生均培养成本指高等学校培养一个标准学生的平均成本。
生均教育成本监审表

四、享受助(奖)学金学生人数(人)
五、教职工总数(人)
(一)在职教职工人数
其中:临时人员人数
六、固定资产年未总值(万元)
(一)房屋建筑物
1、办公用房
2、教学用房
3、其他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交通工具
(五)图书
附表二:
教学固定资产及折旧核定表
单位:元
项 目
原值
残值率
折旧年限
年折旧额
生均教育成本监审表
学校名称
学校类别
法人代表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传真
学校盖章
年月日
附表一:
___________年度
项目
上报数
备注
一、办学规模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建筑面积(平方米)
3、班级数(个)
4、学生总人数(人)
二、实际在校生人数(人)
三、学校收入(万元)
1、学费
2、财政(上级、社会捐赠)
20
2、差旅费
21
3、交通费
22
4、招待费
23
5、福利费
24
6、职工教育经费
25
7、工会经费
26
8、房屋租赁费
27
9、维修费
28
10、其他公用支出
29
11、利息支出
30
三、固定资产折旧
31
四、其他扣减项目
32
五、教育培养总定价成本
33=1+14+31-32
六、年度学生数(人)
34
七、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元/人/期)
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对民办普通中学教育培养成本进行监审的通知-

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对民办普通中学教育培养成本进行监审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对民办普通中学教育培养成本进行监审的通知各有关区县物价局、教育局:根据《陕西省高中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陕价成发〔2011〕184号)、《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市物发〔2006〕101号)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民办普通中学办学成本进行监审。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监审范围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普通中学。
二、监审内容核算民办中学2009年至2011年3年教育培养成本,同时检查各民办中学执行《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等情况。
三、监审时间本次成本监审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及业务培训。
2012年3月下旬安排部署成本监审工作,并对区县物价局、教育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各民办中学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及区县初审。
2012年4月上旬各民办中学核算教育培养成本上报区县物价局、教育局初审后,由区县物价局、教育局分别报市物价局、市教育局。
第三阶段:市上联合审核。
2012年4月中、下旬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分区县实地审核。
第四阶段:论证结论。
2012年5月上旬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论证结论。
四、监审方法(一)分级监审。
各民办中学按照《陕西省高中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核算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并填报《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表》;区县物价局、教育局按照《陕西省定价成本监审操作规范》进行初审;市物价局、市教育局集中审核、汇总,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完成成本监审结论。
民办教育生均培养成本监审办法

民办中小学生均培养成本审核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民办中小学生均培养成本监审行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25号令)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区民办和按民办机制运行的中小学(以下简称民办中小学)生均培养成本监审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均培养成本是指民办中小学培养一个学生一年所需的成本开支。
该成本指定价成本,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的依据。
第四条生均培养成本监审遵循公平公正、真实合法、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运行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民办中小学生均培养成本构成和各项费用支出标准及审核办法:(一)经常性成本1、人员经费:(1)教职工工资:指学校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参照该系统相对应的小学、初中、高中平均工资,高于这一水平的予以核减,低于这一水平的不核增。
(2)福利费:指学校按规定标准提取和国家规定允许学校开支的,用于在职人员各项福利性的费用,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
(3)社会保障费:指学校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4)助学金:指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贴息、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等。
2、公用经费:(1)公务费:指学校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有关公务活动的费用,包括8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用取暖费、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其他公务费。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列支。
(2)业务费:指学校为完成专业业务活动所需的消耗性费用开支和购置的低值易耗品开支。
(3)修缮费:指学校用于恢复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保持固定资产正常工作而支出的日常修理和维护费用,包括各类设备维修费、学校房屋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及附属设备的维修或大修理费用等。
若学校当年有房屋大修、大型设备维修超过历年平均维修费30%的,应分摊后分年进入成本,并附相关说明。
广东省幼儿教育机构教育培养成本申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3:幼儿教育机构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填报说明一、基础数据表格填表说明表头部分教育机构类别:指机构的性质(所属级别)。
数据年份:各表数字按会计年度填写,数据年份即为填报的数据所对应的年份。
基本情况表(表一)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是指幼儿教育机构年(会计年度)培养一个幼儿学生所需平均成本。
(一)班级数:指当年学校实际招生的班级数。
(二)幼儿学生总人数,指一个会计年度内幼儿教育机构的平均幼儿学生总数。
幼儿学生总人数按年初幼儿学生总数与年末幼儿学生总数平均计算。
计算公式:(年初幼儿学生数×8+年末幼儿学生数×4)/12。
以全日制幼儿教育机构学生数为标准学生数即为1,寄宿制学生数按1:1.5的比例折算成标准学生数。
此项学生人数应分类填报实际学生数。
(三)教职工总数,指幼儿教育机构内从事教育、行政管理、保育、保健、后勤和其它工作的人员,以及外聘教师或专家(指在本机构内担任一个学期以上教育保育任务的非本机构在职教师)、雇佣期在半年以上的临时工人等各类人员的全年平均数。
短期或临聘的讲课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计入教职工总数。
1、教师人数,行政管理人员人数,离退休人数:分别指学校内从事教学、业务辅助的人员、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的人员,离退休人员、包括外聘教师或专家,雇佣期在半年以上的临时工人等各类教职工的全年平均数(计算公式与计算学生平均人数的相同)。
其中:业务辅助人员是指为教学服务的人员,包括图书管理员、清洁员等;外聘教师是指在本校担任一个学期以上教学任务的非本校在职教师。
短期或临聘的人员不计入相应的人数。
2、单位定编人数:指由人事部门下发的学校编制人数。
3、固定资产年末总值:按监审年度财务报表“固定资产”期末数分类填写。
收入情况表(表二)(一)财政补助收入1.教育事业费拨款:指学校从各级财政部门获得的经常性经费拨款。
2.教育附加费拨款:指学校从各级财政部门获得的教育附加费拨款等。
3.其他经费拨款:指除教育事业费拨款、教育附加费拨款外,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其他事业经费拨款,包括住房改革经费、津贴、公费医疗费等。
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3.28•【字号】合价本[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合价本〔2014〕16号)各(县)市物价局、教育局:为合理制定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提高教育收费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物价局、教育厅研究决定从4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对公办普通高中开展教育成本监审工作,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皖价本〔2014〕39号文,将监审任务委托各市组织实施。
为顺利完成省级下达的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本监审的对象为保证成本监审对象具有代表性,根据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地的分布、数量和类别(省示范、市示范和一般高中)等因素,我市共有8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被选定为成本监审对象,其中,省示范高中:合肥市一中、合肥市十中、肥东一中、肥西中学;市示范高中:合肥市十七中、庐江乐桥中学、巢湖市柘皋中学;一般高中:合肥北城中学。
二、成本监审的主要内容本次成本监审的主要内容是调查核算相关公办普通高中学校2011年至2013年三个年度教育培养成本。
(一)学校基本情况。
包括学生总人数及其构成、教职工总人数及其构成、固定资产总额及其构成等。
(二)学校收入情况。
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事业收入等。
(三)学校支出情况。
包括事业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
具体内容见附件1、2。
三、工作任务与职责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开展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皖价本〔2014〕39号)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对我市承担的成本监审任务以及相关职责作如下安排:(一)市物价局工作任务与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全市8所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工作;2、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级培训;3、负责解释安徽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表指标、核算办法及有关要求;4、指导各县(市)物价局开展成本监审工作;5、对市区三所学校直接开展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工作;6、对各县(市)报送的申报表、监审报告的复核和汇总上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银川西夏德胜小学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银川西夏德胜小学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教育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发布日期】2015.09.06【实施日期】2015.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银川西夏德胜小学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你局《关于批准银川西夏德胜小学收取学费、住宿费标准的申请》(贺经改发[2015]154号)收悉。
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47号)精神和自治区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宁价费发[2006]112号)的规定,在对银川西夏德胜小学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校教育质量及社会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就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一、银川西夏德胜小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500元;全托(午休及夜宿)住宿生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600元,半托(午休)住宿生住宿费标准由学校根据服务成本自主定价。
二、银川西夏德胜小学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跨学期收取,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三、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在收费处醒目地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学生家长监督。
四、本复函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2015年9月6日附:关于核定银川西夏德胜小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说明一、学校概况银川西夏德胜小学(西小)是宁夏西幼集团(出资合作)出资创办的一所现代化正规民办小学。
直属银川市教育局管辖,坐落在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虹桥北街5-9号。
定价成本监审申请表

定价成本监审申请表申请产品或服务名称:申请人:申请日期:法人代表签名及单位盖章:四、产品或服务生产成本总表(可按行业特点分别设计)五、单位产品或服务生产成本构成表(按行业特点分别设计)填表人:负责人:单位盖章:定价成本监审补充资料通知书×字[20××]×号(被审单位):经审核,发现你单位报来的(监审项目)成本资料不完整,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2号令)的有关规定,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将以下资料报送我们。
1、2、3、……联系人:联系电话:成本监审专用章年月日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方案一、项目名称:二、监审对象:三、日程安排及工作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年×月×日至×月×日)(二)组织实施阶段(×年×月×日至×月×日)(三)分析汇总出具结论阶段(×年×月×日至×月×日)四、监审组成员:五、所需材料:六、审核内容:七、其它事项:×年×月×日成本监审通知书(定调价监审)×字[20××] ×号(被审单位):收到你单位报来的(监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申请及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2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初审,材料基本完整,予以受理。
我们将于×月×日开始对你单位进行实地成本监审,成本监审组组长×××,成员×××、×××等,请你单位予以配合,并准备好以下资料:1、经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有关帐簿和其他财务资料及与成本相关的资料3、有权审批单位审查批准的可研报告和投资审计报告(未正式营业的提供)4、其他有关资料联系电话:成本监审专用章年月日成本监审通知书(定期监审)×字[20××] ×号(被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2号令)的有关规定,我们拟对你单位的(监审项目)的成本情况于×年×月×日进行监审,请你单位予以配合,并准备好以下资料:1、经营者基本情况和监审商品或项目生产情况说明2、按成本监审规定表式和要求填报的成本报表3、经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有关帐簿和其他财务资料及与成本相关的资料5、其他有关资料联系电话:成本监审专用章年月日文书格式之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集体审议备忘录审议时间:审议地点:参审人员:审议内容:审议记录:审议意见:记录人:定价成本审核意见告知书×字[20××]×号(被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2号令)等有关规定,我们于×年×月×日至×月×日,对你单位×年至×年的(监审项目)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现将审核意见告知如下:一、定价成本总额为,单位定价成本为。
河南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

河南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管,规范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行为,提高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定价机关)依法制定或调整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过程中的成本监审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成本(以下简称教育培养成本),是指定价机关核定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育培养活动的合理费用支出,为包括财政性经费支出在内的完全成本。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指由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1 —称公办学校),以及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第四条定价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对成本监审结论负责。
第五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计入教育培养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价格监管制度等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
计入教育培养成本的费用应当与学校教育培养活动相关。
(三)合理性原则。
计入教育培养成本的费用应当反映学校教育培养正常需要,并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影响教育培养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第六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应当履行书面通知、资料初审、实地审核、集体审议、意见告知、出具报告等程序。
第七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期间原则上为监审开展时的前3个会计年度。
学校会计核算满1年但不足3年的,以实有完整会计年度为监审期间。
第八条核定教育培养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年度财务报告、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簿,以及学校提供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其他成本资料为基础。
普通高校生均教育成本的计量

普通高校生均教育成本的计量作者:宋婕来源:《时代经贸》2013年第06期【摘要】审视当下,我国高等学校没有一套明确的成本核算办法,也没有进行成本管理的意识,导致高等学校的成本一直居高不下,连连看涨。
成本的不断增长使得高校财务负担重,运营效率低,不利于高校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不利于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明确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计量方法有利于控制无效的成本增长、提高高校的管理效率。
【关键词】普通高校;生均成本;计量我国高校的社会定位属于非盈利组织,对于非盈利组织而言没有成本核算的内在要求,所以,成本核算一直只在企业中进行没有引入到高校。
但是,我国高校的成本不断上涨,其速度已经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坊间存在对高校运行效率低、债务负担重、机构冗余等的诟病,高校自身也存在“成本病”,影响了高等学校的正常运转。
故此,高校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明确高校教育成本的计量及核算方法。
本文所研究的高校生均教育成本是指高等学校用于培养每一个学生所耗费的教育资源的价值,它是财务成本的范畴,不包括社会和个人投资于高等教育所丧失的机会成本。
计算生均教育成本有利于控制高校的成本规模,减少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
一、核算前提高等学校进行会计核算应该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成本核算也不例外。
按照相关规定,高校的会计核算应遵循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四个基本会计假设。
1、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记录、核算发生经济业务对象的主体。
一旦确认了会计主体,凡是与会计主体经济利益有关的交易或事项都应该进行会计记录和登记,凡是与会计主体经济利益无有关的交易或事项都不应该进行会计记录和登记。
高校成本核算的会计主体必须是高校本身而不能是其下属的各院校或其他单位。
各院系或下属其他单位只能在具体管理中作为二级成本核算单位,不能成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
2、持续经营持续经营是指高等学校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根据正常的教育方针和既定的教育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008号 2005年6月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合理制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提高教育收费决策的科学性,特制定了《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制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提高教育收费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价格主管部门对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进行调查、审核和核算价格成本的活动。
第三条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应保证公正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具体核算原则是:1、权责发生制原则。
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本期成本。
2.相关性原则。
凡与高校教育无关的收支活动,一律不能计入教育成本。
3.分类核算原则。
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按学校性质分类核算,并逐步过渡到按专业分类进行核算。
第四条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必须以经过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帐册为基础,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合理。
第二章高校教育培养成本构成第五条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四部分构成。
其中人员费用包括: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养费、福利费、劳务费、招待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其它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住房补贴和其他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包括房屋建筑物折旧、设备折旧。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8.10.23•【字号】浙价成〔2018〕159号•【施行日期】2018.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浙价成〔2018〕159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我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管,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浙江省价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附表:1、公办普通高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2、公办普通高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3、浙江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表(样表)浙江省物价局2018年10月23日浙江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管,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浙江省价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定价机关实施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是定价机关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有关的合理费用支出,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定价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开展工作。
第五条核定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
计入教育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价格监管制度等规定。
(二)相关性。
高等学校生均标准成本核算研究

高等学校生均标准成本核算研究摘要:目前,我国公办高校主要经费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和学生缴纳学费。
理论上,财政拨款和学生学费应该依据生均标准成本确定,但实际上很多高等学校并没有严格计算生均标准成本。
本文以生均标准成本的测算方法为核心,首先研究了生均标准成本的测算基础;然后,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各生均标准成本项目的测算方法;最后,运用上述方法核算内蒙古科技大学的生均标准成本。
关键词:高等学校;生均标准成本;成本核算1 生均标准成本的测算基础高等教育生均成本是指高等学校为实现教育的基本职能,并达到教学质量的基本标准,在一定的会计期间所必须发生的,平均用于每个学生的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的总和。
从计量和运用上它可以分为两类:生均实际成本和生均标准成本。
生均实际成本是指教育的财务成本,它是教育投资效益评价、教育机构办学效益考核的重要依据。
生均标准成本是以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为基础,以培养一个合乎一定教学质量的学生为前提,通过研究、分析而测算出来的生均成本。
目前生均标准成本被教育界认为是一种合理的高等教育定价依据,既能为政府确定财政拨款和制定收费标准提供重要参考,又能促进高校树立成本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效益。
本文研究的是标准生均成本,测算在当前的经济水平下,以现行国家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为基本依据,培养一个合格的学生所需的年成本。
1.1 测算依据测算公立高校生均标准成本,就必须依据国家颁布的关于办学条件的法律法规文件,这样测算出的生均标准成本才有说服力。
本文所依据的相关文件包括:《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05]1008号)、《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发[2004]2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育部办公厅,教高厅[2004]21号)。
1.2 生均标准成本的项目构成本文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将生均标准成本项目划分为人员成本、公用成本、土地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成本。
幼儿教育生均成本调查表

幼儿教育生均成本调查表一、教学内容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幼儿教育的生均成本构成,提高他们对幼儿教育的经济现状的认识。
2. 培养学生分析数据、提出问题的能力,使他们能运用调查数据进行思考和讨论。
3. 引导学生关注幼儿教育的发展,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让学生掌握幼儿教育生均成本的构成和计算方法。
难点:如何引导学生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教具:幼儿教育生均成本调查表、投影仪、电脑学具:笔记本、彩笔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教师通过展示幼儿教育生均成本调查表,让学生了解我国幼儿教育的经济现状。
引导学生关注幼儿教育的投入和产出,思考幼儿教育的价值。
2. 数据解读: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幼儿教育生均成本的构成,讲解各个部分的意义和计算方法。
让学生通过数据,了解幼儿教育的经济状况。
3. 发现问题:教师引导学生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
例如: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设施不完善、生均成本过高等。
4. 提出建议:教师鼓励学生提出解决幼儿教育问题的建议。
例如:加大投入、提高师资待遇、优化资源配置等。
5. 例题讲解:教师通过具体的例题,让学生了解如何运用幼儿教育生均成本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
6. 随堂练习:学生分组讨论,根据调查数据,分析自己所在地区的幼儿教育现状,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板书设计幼儿教育生均成本调查表1. 总体投入2. 师资力量3. 教学设施4. 教学活动5. 管理费用6. 生均成本七、作业设计1. 请根据幼儿教育生均成本调查数据,分析你所在地区的幼儿教育现状,并提出改进措施。
答案:略2. 请你结合调查数据,思考如何降低幼儿教育的生均成本,提高教育质量。
答案:略八、课后反思及拓展延伸本节课通过幼儿教育生均成本调查表,让学生了解了幼儿教育的经济现状。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积极参与,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
但在数据解读和分析方面,部分学生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职业院校生均实际培养成本测算与分析--以江苏省职业院校为例

职业院校生均实际培养成本测算与分析--以江苏省职业院校为例陈晨;祝木伟;魏贤运;陆群【摘要】生均培养成本是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必须关注的核心问题,土地使用权及固定资产摊销费用、人员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共同影响生均培养成本。
实证结果表明:江苏省高职和中职校的生均实际成本分别为2.13万元和1.56万元,职业院校的生均实际成本远高于现行的生均拨款标准。
同时,江苏省职业院校的生均培养成本也存在着专业、地区、等级的差异。
%The core issu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s the actual training cost per student. The amortization expenses of land use right and fixed assets, staff costs, the costs of goods and services, subsidies for individuals and families have impact on the training cost per student. Empirical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average education cost per student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secondary vocational education are 21.3 thousand and 15.6 thousand yuan respectively, which are greatly higher than the practical financial allocation. Furthermore, there exist differences in the specialty, regionality and education levels in average cost of students.【期刊名称】《职业技术教育》【年(卷),期】2015(000)013【总页数】5页(P57-61)【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生均培养成本;生均拨款标准;江苏【作者】陈晨;祝木伟;魏贤运;陆群【作者单位】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徐州,221140;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徐州,221140;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徐州,221140;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徐州,22114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717伴随着2014年6月23日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的召开,国务院六部委发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职业教育发展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
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办价格[2006]27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为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2号令)的规定,我们起草了《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2007年1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报送我委价格司,同时将意见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我委价格司电子邮箱())。
本通知附件电子文档请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全国成本调查网()下载。
联系人:万劲松010?68501742(传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主题词:教育定价成本监审意见函附: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普通公办全日制高中学校进行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第三条高中教育定价成本审核应当遵循下列主要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合理性原则。
影响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三)相关性原则。
计入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的费用,需为与高中教育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
(四)权责发生制原则。
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得计入本期成本。
第四条高中教育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事务所或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册为基础,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合理。
普通高校生均教育成本的计量

普通高校生均教育成本的计量【摘要】审视当下,我国高等学校没有一套明确的成本核算办法,也没有进行成本管理的意识,导致高等学校的成本一直居高不下,连连看涨。
成本的不断增长使得高校财务负担重,运营效率低,不利于高校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不利于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明确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计量方法有利于控制无效的成本增长、提高高校的管理效率。
【关键词】普通高校;生均成本;计量我国高校的社会定位属于非盈利组织,对于非盈利组织而言没有成本核算的内在要求,所以,成本核算一直只在企业中进行没有引入到高校。
但是,我国高校的成本不断上涨,其速度已经超过了gdp 的增长速度,坊间存在对高校运行效率低、债务负担重、机构冗余等的诟病,高校自身也存在“成本病”,影响了高等学校的正常运转。
故此,高校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明确高校教育成本的计量及核算方法。
本文所研究的高校生均教育成本是指高等学校用于培养每一个学生所耗费的教育资源的价值,它是财务成本的范畴,不包括社会和个人投资于高等教育所丧失的机会成本。
计算生均教育成本有利于控制高校的成本规模,减少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
一、核算前提高等学校进行会计核算应该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成本核算也不例外。
按照相关规定,高校的会计核算应遵循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四个基本会计假设。
1、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记录、核算发生经济业务对象的主体。
一旦确认了会计主体,凡是与会计主体经济利益有关的交易或事项都应该进行会计记录和登记,凡是与会计主体经济利益无有关的交易或事项都不应该进行会计记录和登记。
高校成本核算的会计主体必须是高校本身而不能是其下属的各院校或其他单位。
各院系或下属其他单位只能在具体管理中作为二级成本核算单位,不能成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
2、持续经营持续经营是指高等学校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根据正常的教育方针和既定的教育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津价成[2007]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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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津价成〔2007〕93号)各区、县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42号令)及《天津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津价成[2006]37号)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物价局《天津市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津价成[2007]13号)即行废止。
附件:天津市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表市物价局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天津市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普通公办全日制高中学校进行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第三条高中教育定价成本审核应当遵循下列主要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合理性原则。
影响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三)相关性原则。
计入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的费用,须为与高中教育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
(四)权责发生制原则。
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得计入本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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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教育成本监审表
学校名称
学校类别
法人代表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传真
学校盖章
年月日
___________ 年度
项目上报数备注
一、办学规模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建筑面积(平方米)
3、班级数(个)
4、学生总人数(人)
二、实际在校生人数(人)
三、学校收入(万元)
1、学费
2、财政(上级、社会捐赠)
3、其他
四、享受助(奖)学金学生人数(人)
五、教职工总数(人)
(一)在职教职工人数
其中:临时人员人数
六、固定资产年未总值(万元)
(一)房屋建筑物
1、办公用房
2、教学用房
3、其他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交通工具
(五)图书
教学固定资产及折旧核定表
单位:元项目原值残值率折旧年限年折旧额
一、房屋建筑物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图书设备
合计
附表三:
学生人数情况表
年份年级年级年级合计年度标准学生人数
上期
下期
注:年度标准学生人数=(上学期人数*8+下学期人数*4)/12
教育培养定价成本核定表
_
__________ 位:元
栏
次
及关系数 核增核减 核定数 一支出 1=2+⋯ +5+11+13 1、基2 23 金 4 4
、社会费 5=6+⋯ 10
其
中
:
养6 7 生8 住金 9 其他 10 5、
其支出 11
其12 6、助(奖)学金
13 二、公用支出
14=15+21+ ⋯ +30
1、办公费15=16+⋯ +20
其中:办公费16
印刷费17
水电费 18
邮电费19
物管费20
2、差旅费21
3、交通费22
4、招待费23
5、福利费24
6、职工教育经费25
7、工会经费26
8、房屋租赁费27
9、维修费28
10、其他公用支出29
11、利息支出30
三、固定资产折旧31
四、其他扣减项目32
五、教育培养总定价成本33=1+14+31-32
六、年度学生数(人)34
七、生均教育培养成本
(元/人/ 期)35=33/34/2
附表五:
宿舍成本审核表
单位:元/生、年项目上报数审核数备注
1、宿舍人员工资
2、生活老师工资
3、固定资产折旧
5、宿舍用品费
6、水电费
宿舍费成本
学生人数
生均宿舍成本/年
生均宿舍成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