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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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实施包括:1、执法——法的执行 2、司法——法的适用 3、守法——法的遵守
法的效力
1、空间上的效力 中央国家机关制定——全国 地方政权机关制定和颁布——该地方所管 辖地区 2、时间上的效力(生效、失效、溯及力) 3、对人的效力
时间上的效力
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 1. 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2. 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3. 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 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
法律的功能
法律的阶级统治功能 法律的经济功能 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功能
法的基本特征
(1)具有国家意志性 (2)具有国家强制性 (3)具有明确的规定性 (4)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的作用局限性
(1)法律的调整对象、调整范围是有限的; (2)法表现为一种稳定性、普遍性,抽象 性、概念性; (3)法律受人的因素影响; (4)社会其他因素对法的影响。
法的溯及力
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 适用 : 一般采用“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具体: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 律而言,一般适用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而在某些有关民事权利的法律中,法律有 溯及力。
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 的? (A)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 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 的;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 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 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法律基础
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什么是法律
“法”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 所以 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东 汉· 许慎《说文》
学习法律的意义
1、自觉守法 2、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更好地生活、工作
邯郸曲周县有一个27岁的农民,叫赵新平, 已经27岁,因家里穷娶不上不上媳妇。 2000年他在村里花了3000元,买了一个被 拐卖的湖南妇女做媳妇,结果被判3年有期 徒刑。赵新平难道没有娶媳妇的权利吗? 当然有,但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被拐卖的 妇女仍然予以买卖,构成收买被拐妇女罪。
联邦制
(1)除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有自己的宪法。 (2)除设有联邦国家机关外,各成员国还有自己 的国家机关。 (3)联邦与各成员单位的权利由宪法规定。 (4)公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成员国国籍。 (5)联邦是对外交往的国际法主体,而组成单位 一般没有对外交往的主体资格,但有的联邦国家 却允许成员单位同外国签定某方面的协议。
2001年9月河北省财经学院年仅22岁的女大学生王丽,突然收到江苏省 苏州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说她投资百万元的公司为另外一家公 司做了200万元的债务担保,没有偿还到期债务,作为担保人应当承 担还款责任。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3年前,她高中毕业后曾去苏州 市某公司应聘,该公司要求王丽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回家等通 知。但几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她以为公司没有录用她。可没 料到,后来苏州市这家公司利用王丽应聘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伪 造了王丽的签名及100万元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在苏州注册了一家公司, 她竟成为公司的“股东”。 在答辩状中,她说现在是在校大学生,他也根本没有出资,是公司 非法使用了她的身份证复印件。当时正值学校期末考试,王丽没有时 间去苏州参加庭审,由于王丽没有提供任何证据,2002年6月10日,苏 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由王丽对该案承担赔偿责任。 欲哭无泪的王丽向律师“求救”,律师说:“由于法律意识淡薄, 王丽首先就失去了一个为自己辩解的机会。”针对王丽目前的情况, 律师分析说:“现在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先向派出所报案,立 案后,法院就会中止执行,然后在向法院提出申诉。 松了一口气的王丽感叹说:法律真是太重要了,以前事情发生在别 人身上,没怎么觉得,现在发生在自己身上,我才真的体会到不懂法 的危害性了。”
1、平等权:不包括立法上平等
含义:平等享受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平 等受保护;平等受惩罚,不允许享受特权。
宪法平等第一案 2001年12月23日,身高165厘米的四川大学98级法律系学生 江涛和他的同学遇到了一件事,让他们心里觉得不是滋味, 感觉受到了歧视。他们看到成都某报刊刊登了一则中国人 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招录工作人员的广告,其中规定招录对 象条件之一为“男性身高168厘米,女性身高155厘米以 上”。他们决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宪法权利——平 等权。2002年1月7日,江涛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递交 行政诉讼,要求维护自己的平等权。起诉状中写道:四川 一带身高为168厘米以下的男性有40%之多,中国人民银行 成都分行在没有法律授权也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在专业和 身高没有任何联系的情况下,限制招录人员的身高是违法 的。这是对符合其他报名条件,但身高却在168厘米、155 厘米以下公民的平等权的侵害。被告(中国人民银行成都 分行)招考公家公务员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宪法第33 条团鱼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限制 了我的报名资格,侵犯了我的依法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平 等权和政治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求法院依 法确认“含有身高歧视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停止发布 该内容的广告等。
由一下法律部门构成: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核心地位) 行政法 刑法 民法商法 经济法 社会发展 诉讼法
法的效力层次
法的效力层次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之 间的效力等级关系 1. 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2. 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特别法优于一般 法 3. 新法优于旧法
宪法的修改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 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概念 公民与人民的区别(理解就行) a. 性质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 念。 b. 范围不同:人民不包括敌人,公民包括人民 的敌人。 c. 后果不同:公民中的敌人可能不享有某些权 利。 d. 概念不同:公民表达个体概念,人民表达群 体概念
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1、普通的地方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民 族问题 ) 3、特别行政区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历史 遗留问题 ) 后面两个是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制的结合
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 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法律的产生
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不变的, 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 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 现而产生的。
பைடு நூலகம்
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 的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 规范。 关键词:统治阶级、强制力
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2、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的
法律体系与法系的区别:法律体系是国内 法而言,法系是国家和地区间的概念
法的制定
是指: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 程序,制定、修改、废除和认可规范性法 律文件的活动。 关键词:特定国家机关,法定职权,法定 程序 4个程序:提出法律草案,审议法律草案, 挺难过法律草案,公布法律。
法的实施
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 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第二章 宪法
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 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 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判断题: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从历史上讲, 宪法产生早于普通法律(X)]
宪法的特征
1、内容上的全面性 2、效力上的最高性 3、程序上的特殊性 提出修宪: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 的全国人大代表
作为“宪法平等权第一案”,此案一经法院受理,就立即 成为一个法律界、学术界和欣慰媒体关注和争论的话题。 社会各界对“宪法权利受侵害,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得到 司法的救济?”“平等是原则还是权利?”、“宪法权利 受侵害如何实现法律救济?”等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是宪 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群里深入人心。江涛说:“这次起诉 给他最大的收获是第一次真切地感到宪法很有用。以后生 活中再碰到诸如身高歧视、相貌歧视、性别歧视、户籍歧 视,我会更理直气壮地质疑,理直气壮地反对。” 江涛起诉后第三天,2002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 成都分行重新刊登广告,删除了身高条件。2002年4月25 日,此案开庭审理。2002年6月21日下午,“宪法平等权 第一案”原告江涛被四川大学法学院报送为该院研究生。 同时,江涛获得由一律师事务所提供的金额奖学金。
1982年宪法后的四次修宪 (1)1988年,2条 (2)1993年,9条 (3)1999年,6条 (4)2004年,14条
国家性质
根本制度——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基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 度
爱国统一战线
是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 参加的,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 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还有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组成的广泛的 政治联盟。 统一战线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它不是国家机关(注意是机构,而不是人 民团体) 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例题:学者们认为,法不是万能的,其作 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于:答案:C、D 1.法律重视程序,不讲效率; 2.法律调整外在行为,不干预人的思想观 念; 3.法律强调稳定性,避免灵活性; 4.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 A.1.3.4 B.1.2.4 C.2 D.3
法律与法律体系的区别 广义上:概念相同 狭义上:“法律”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国家形式
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政体)——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 国家结构形式——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 据一定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 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 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
单一制
(1)国家只有一部宪法。 (2) 只有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体系(立法、 行政、司法机关)。 (3) 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授予。 (4) 每个公民只有一个国籍。 (5) 国家整体是代表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 唯一主体。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行政规章 民族自治条 例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 法律 国际公约、 条约
次于宪法 次于法律
次于行政法规 本系统内有效
410多部 850部
8000多部 4000多部 自治条例126个 单行条例209个
国务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 务委会、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委员会 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省、自 治区和直辖市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对人的效力
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 1、属人主义、 2、属地主义、 3、保护主义 4、以属地的原则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 结合的原则(我国) 对中国公民 对外国人(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适用中国法律 )
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法律形式 宪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 会 效力等级 最高 数量 1部
自治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 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但不包括法院和 检察院
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一) 行政管理权:除国防、外交。 (二) 立法权:但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 案。 (三) 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区的终 审法院为最高审级。 (四) 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利。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 会 特别行政区立法委 联合国或两个以上国家
本辖区内有效
特别行政区内有 效 全国有效
地方包括两个层次: 省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 31个 市一级:省会城市 27个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18个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 4个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通过修正案: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 上的多数
宪法监督制度
监督宪法实施的主管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宪法的历史发展
1、1949年《共同纲领》,不是宪法,起到了 临时宪法的作用 2、1954年宪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3、1975年宪法 4、1978年宪法 5、1982年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