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传唤当事人用)
法考—一审普通程序
法考一一审普通程序一、审理前的准备阶段1 .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答辩。
法院对当事人可能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的异议。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普通程序的审判组织必须采用合议制,保证回避权的行使(合议庭确定后的3日内)。
3.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有两种方式一是法院指定(原则上不少于15 0);二是当事人协商并经法院同意。
4.开庭审理前的其他任务(1)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法院调查。
(2)追加当事人:共同诉讼中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3)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开庭3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 对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
5 .开庭审理前的分流机制(1)诉讼程序向非讼程序的转换:转督促程序对于当事人没有实质性争议的案件,如果符合督促程序规定的条件的,可以将案件转为督促程序审理。
【区分】督促转诉讼的条件:支付令失效+申请支付令的一方未拒绝转入诉讼。
(2)庭前调解: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开庭前法院可以主持调解,及时解决纠纷。
(3)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使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4)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作好审理前的准备(注意证据交换、庭前会议不是案件的必经程序)。
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以前内容: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审查护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组织交换证据;归纳争议焦点;进行调解。
二、开庭审理概述1.庭审程序的主要环节开庭审理是第一审普通程序中最重要、最关键的诉讼阶段,是法院行使审判权及当事人行使诉权的重要阶段。
民事诉讼程序解读
民事诉讼程序解读简易程序就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在起诉方式、传唤方式以及开庭审理等方面比普通程序更简便易行,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进行诉讼。
同时,快速、及时审结案件,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成本,并为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审理好复杂、重大的民事案件腾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1)诉讼方式简便。
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应采取书写起诉状的方式,口头起诉仅仅是例外。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口头起诉,省去了原告人因准备诉状而花费的时间。
(2)受理程序简便。
在普通程序中,受理案件必须向原、被告分别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还须在5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在接到起诉状15日内可以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还要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等等。
而在简易程序中,受理无须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开庭审理也无须进行公告、通知。
如果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其它派出的法庭,则可以同时起诉、应诉和答辩。
案情特别简单的,时间和人力又允许的,还可以当即审理。
(3)传唤方式简便。
在普通程序中,传唤当事人、证人必须用传票,并且必须在开庭3日前通知。
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可以用简便的方式,即人民法院认为适宜的任何方式进行传唤,比如打电话、捎口信、有线广播或口头约定等方式。
当然,通知应以直接通知本人为原则,未直接通知本人的传唤不能视为合法的传唤。
(4)实行独任制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其组织形式有合议制和独任制两种。
合议制是最基本的、最普遍的审判组织形式,适用于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采用独任制,从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到依法裁判或调解,都是只有审判员一人担任,不必进行合议。
审判员在独立审理时,必须配备书记员专门负责记录,不得自审自记。
传票(传唤当事人用)
2.本传票由被传唤人携带来院报到;
3.被传唤人收到传票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院印)
本联送达被传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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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问答
传票(传唤当事人用)
正文
××××人民法院
传票(存根)
案号
(****)号
案由
被传唤人
住所
传唤事由
应到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应到处所
备考
****年**月**日
(院印)
本联(****)号
案由
被传唤人
住所
传唤事由
应到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应到处所
注意事项:
传讯、传唤和拘传的区别
传讯、传唤和拘传的区别传讯、传唤和拘传的区别传讯、传唤和拘传乍看上去有些相似,三者之间究竟有何区别呢?传讯是指司法机关传唤案件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场所接受讯问。
传唤是指司法机关命令诉讼当事人或其他特定人于指定时间到案所采取的措施。
传唤的目的是使诉讼程序按计划进行,弄清案情,使案件得以正确及时地处理。
传唤须用传票,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传唤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并要依法送达。
受传唤的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上规定的责任。
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强制受传唤人到案的措施。
在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于没有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可以拘传。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过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拘传。
所以刑事诉讼中的拘传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拘传。
在司法实践中,传讯与传唤基本上是通用的,无严格界限,即传讯亦称为传唤。
拘传和传唤都是使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到案接受审讯的一种方法,但二者有区别。
拘传是具有强制性的,是由司法机关强制被拘传人到案;传唤则不具备强制性,它只是要求被传唤者在接到传票后,自行到案受审。
另外,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传唤也经常用于证人和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而拘传只适用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及现行犯。
相关阅读:强制执行中拘传和拘留的异同强制执行拘传和拘留都是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都须报经本院院长批准,但两者在又有很多不同。
1、文书不同。
拘留需作出拘留决定书,拘传需发拘传票。
2、方式不同。
拘留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拘传由执行员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应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由司法警察拘传其到庭。
3、适用的次数不同。
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但发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拘留。
但是,拘传没有次数的限制,只要符合拘传的条件可以多次适用。
可是被告已经收到传票好几天了,原告还没收到,不知道法院通知双方开庭时间上有什么不同还是?
可是被告已经收到传票好几天了,原告还没收到,不知道法院通知双方开庭时间上有什么不同还是?可是被告已经收到传票好几天了,原告还没收到,不知道法院通知双方开庭时间上有什么不同还是?开庭时间肯定是一致的。
也许原告的传票在邮寄的路上。
如果原告的传票没有收到,法院是不会开庭的。
建议耐心等待,如还收不到可主动联络法官。
二审中被告没收到原告向法庭递交的上诉状法院一直不通知开庭吗?对。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
建议咨询律师。
怎么知道法院出示的传票是被告方还是原告方法院传票上有收传票的人的姓名,根据姓名就可以确定是谁的传票。
为什么被告收到传票通知我是原告还没有任何讯息呢?第一次发传票,法院一会先通知被告,等确认被告领取传票没问题后,才会通知原告。
如果你着急,也可以主动联络法官询问。
上述分析供参考,需要具体帮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分析。
咨询完毕请及时采纳结束咨询。
收到判决书18天了,不知对方上诉了没有,法院还没收到你好,对方肯定没有上诉,如果在判决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判决就生效!报名好几天了,怎么还没收到考科一的通知还需要等等,只有你报名的驾校,把你的报名资料提交到车管所,资讯录入系统了,你收到了简讯之后就可以预约科一了。
想问一下,如果原告已经向法院提出上诉,而被告也已经收到法院发出的开庭通知。
那原告还可以撤销控诉吗?可以,在二审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均可以申请撤回,但是否同意由法院决定,一般情况下法院均会准许法院已经通知我(原告)的开庭时间(还有二十天),为什么女方到现在还没有收到任何的传票或者答辩状呢?不得少于提前3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传票与开庭通知书有什么不同?开庭传票是针对开庭传唤当事人使用的,而传票可能传唤当事人到法庭接受调查、询问,也可能是通知书证人到庭作证。
民事诉讼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审判流程是怎样的?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4、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民事诉讼,很多人对这个名词并不陌生。
民事诉讼一般涉及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希望通过依法审理来解决民事纠纷。
如果有人因民事纠纷需要涉及这方面,那么具需要了解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一起看一下民事诉讼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一、法院审理民事诉讼审判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1、起诉:起诉应递交的材料:(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
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料。
起诉状应包括: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当事人的住所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写明。
2、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立案时需要提交诉状、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案件事实的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交纳诉讼费用。
若案件需要做财产保全,可立案时一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申请书,并交纳保全费。
3、庭前证据交换:对于案情比较复杂,证据可能比较多的案件,法官可能会安排开庭前的证据交换,但对于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则可能不安排庭前证据交换。
传票(刑事案件传唤当事人时使用)
书 记 员
年 月 日
(院印)
本联送达被传唤的当事人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传唤当事人时使用。
二、如有其他事项,可在注意事项栏内续写。
三、人民法院的院印,应当加盖在末行年月日处。
四、本样式为填充式。
传票(刑事案件传唤当事人时使用)
文书类型:刑事诉讼文书
发字文号:
发布机构:
×××人民法院
传票
案 号
( ) 字第 号
案 由
当事人姓日 时 分
应到处所
注意事项:1.被传唤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处所。
2.被传唤人应携带传票报到。
3.被传唤人收到传票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传唤当事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传唤当事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传唤需要办理传唤证,并且要报相关领导批准。
同时,被传唤人到案后对其的讯问不得超过24小时。
大家需要注意,传唤也是允许口头形式的,但要在讯问的时候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传唤是刑事诉讼当中一种经常使用到的措施,但传唤并不是刑事强制措施。
由于传唤对诉讼当事人的权益也会造成影响,因此要求公检法机关在采取传唤措施的时候必须要办理相应的手续。
究竟传唤当事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传唤程序(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
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二、传唤须知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与强制传唤(拘传)的法律规定
传唤与强制传唤(拘传)的法律规定传唤是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侦查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审判机关在诉讼活动中,通知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时所采取的措施。
传唤不是一种强制措施。
传唤当事人需要使用传唤证或者传票。
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口头传唤;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强制传唤(拘传)。
此篇对于各种执法活动和司法活动中的传唤及拘传规定作一梳理。
一、行政案件中的传唤和强制传唤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订)》第五十二条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
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
简易程序就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就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就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在起诉方式、传唤方式以及开庭审理等方面比普通程序更简便易行,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进行诉讼。
同时,快速、及时审结案件,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成本,并为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审理好复杂、重大的民事案件腾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1) 诉讼方式简便。
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应采取书写起诉状的方式,口头起诉仅仅是例外。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口头起诉,省去了原告人因准备诉状而花费的时间。
(2) 受理程序简便。
在普通程序中,受理案件必须向原、被告分别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还须在5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在接到起诉状15日内可以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还要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等等。
而在简易程序中,受理无须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开庭审理也无须进行公告、通知。
如果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其它派出的法庭,则可以同时起诉、应诉和答辩。
案情特别简单的,时间和人力又允许的,还可以当即审理。
(3) 传唤方式简便。
在普通程序中,传唤当事人、证人必须用传票,并且必须在开庭3日前通知。
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则可以用简便的方式,即人民法院认为适宜的任何方式进行传唤,比如打电话、捎口信、有线广播或口头约定等方式。
当然,通知应以直接通知本人为原则,未直接通知本人的传唤不能视为合法的传唤。
(4) 实行独任制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其组织形式有合议制和独任制两种。
合议制是最基本的、最普遍的审判组织形式,适用于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采用独任制,从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到依法裁判或调解,都是只有审判员一人担任,不必进行合议。
审判员在独立审理时,必须配备书记员专门负责记录,不得自审自记。
中美刑事庭审的区别
二、大陆法系刑事诉讼程序与英美法系刑事诉讼程序的区别。
(前者对纠问式的继承较多,后者对弹劾式的继承较多)1.职权主义VS当事人主义区分标准:法官的职能。
在大陆法系的国家,法官是有证据调查权的,这种权力存在于法庭内外。
在英美法系的国家,法官是消极中立的,没有证据调查权。
2.真实发现VS司法竞技(judicial sports)区分标准:诉讼制度的目的。
大陆法系坚持找到犯罪的确切事实,所以有再审制度。
而英美法系认为诉讼只是对事实的一种判断,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法官的裁决能否被接受的问题。
人民信仰法官裁决的终局性,事实上也维持了法秩序的稳定。
3.检察一体化VS检察官独立区分标准:检查机关的形态特点。
前者是指检察官系统存在上下级管辖的关系。
后者没有这种上下级的管辖关系。
两种情况下检察官的裁量权有大小的差异。
大陆法系国家主要实行起诉法定主义,近来也引入了起诉便宜主义的做法。
实行的辩诉协商也仅能涉及刑量的部分。
而在英美法系国家里,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可以放弃、降低刑量起诉,辩诉交易不仅可以更变刑量,还可以交易罪名。
4.检察官指挥侦查VS 检警分离区分标准:在侦查环节,检查机关与警察部门间的关系。
在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官可以指挥司法警察进行侦查活动。
警察不必出庭,因为侦查程序是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完成的。
在英美法系国家,警察有独立的侦查证据的权力,而且必须出庭。
5.混合陪审VS陪审团区分标准:陪审制度的特点。
在大陆法系国家,陪审员和职业法官共同进行审理,每个人都有决定权,但在不同制度安排下,决定权的大小不一样。
在中国名义上是有同等决定权的。
在英美法系国家,陪审团独立对判决结果中的事实部分进行决定。
陪审团(Jury)的规模有大有小,如果陪审团不能达成共同的意见,将会流审,称为mistrial ,需要重新组成陪审团进行审理。
注意:大陪审团是在起诉阶段决定是否起诉的一个组织,不是从规模上划分的。
优点:可以缓解公众对司法的不满。
传唤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程序-
传唤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程序?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传唤不属于《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五大强制措施之一,但这也是诉讼过程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措施,此时传唤的对象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包括其他的诉讼当事人,包括证人等等。
那么大家知道传唤是什么意思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传唤是什么意思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
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
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
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二、传唤的性质:1.不具有强制性;2.不属于强制措施。
▲三、传唤有什么程序(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中美刑事庭审的区别
二、大陆法系刑事诉讼程序与英美法系刑事诉讼程序的区别。
(前者对纠问式的继承较多,后者对弹劾式的继承较多)1.职权主义VS当事人主义区分标准:法官的职能。
在大陆法系的国家,法官是有证据调查权的,这种权力存在于法庭内外。
在英美法系的国家,法官是消极中立的,没有证据调查权。
2.真实发现VS司法竞技(judicial sports)区分标准:诉讼制度的目的。
大陆法系坚持找到犯罪的确切事实,所以有再审制度。
而英美法系认为诉讼只是对事实的一种判断,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法官的裁决能否被接受的问题。
人民信仰法官裁决的终局性,事实上也维持了法秩序的稳定。
3.检察一体化VS检察官独立区分标准:检查机关的形态特点。
前者是指检察官系统存在上下级管辖的关系。
后者没有这种上下级的管辖关系。
两种情况下检察官的裁量权有大小的差异。
大陆法系国家主要实行起诉法定主义,近来也引入了起诉便宜主义的做法。
实行的辩诉协商也仅能涉及刑量的部分。
而在英美法系国家里,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可以放弃、降低刑量起诉,辩诉交易不仅可以更变刑量,还可以交易罪名。
4.检察官指挥侦查VS 检警分离区分标准:在侦查环节,检查机关与警察部门间的关系。
在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官可以指挥司法警察进行侦查活动。
警察不必出庭,因为侦查程序是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完成的。
在英美法系国家,警察有独立的侦查证据的权力,而且必须出庭。
5.混合陪审VS陪审团区分标准:陪审制度的特点。
在大陆法系国家,陪审员和职业法官共同进行审理,每个人都有决定权,但在不同制度安排下,决定权的大小不一样。
在中国名义上是有同等决定权的。
在英美法系国家,陪审团独立对判决结果中的事实部分进行决定。
陪审团(Jury)的规模有大有小,如果陪审团不能达成共同的意见,将会流审,称为mistrial ,需要重新组成陪审团进行审理。
注意:大陪审团是在起诉阶段决定是否起诉的一个组织,不是从规模上划分的。
优点:可以缓解公众对司法的不满。
派出所打电话叫去配合调查,不去会怎么样?
It is not difficult to make a decision, but the hard part is to put it into action and stick to it to the end.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派出所打电话叫去配合调查,不去会怎么样?导读:派出所打电话叫去配合调查,如果不去的话,派出所是可以实施拘传或者拘留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违法事实的具体审理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不同的违法事实所认定的情况是不同的。
一、派出所打电话叫去配合调查,不去会怎么样?派出所传唤当事人,当事人拒绝前往配合调查。
派出所可使用《传唤通知书》传唤和《拘传证》拘传当事人最长时间都为12小时,使用《传唤证》传唤最长时间为24小时。
派出所可以根据办案的需要,实施拘传或拘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根据以上规定,传唤不能适用于证人。
目前,由于证人保护制度不完善,证人不愿意作证的情况还存在。
对此,执法部门应进行详细的法律宣传,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证人思想工作。
二、强制执行中拘传和拘留的异同强制执行拘传和拘留都是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都须报经本院院长批准,但两者在又有很多不同。
1.文书不同。
拘留需作出拘留决定书,拘传需发拘传票。
2.方式不同。
拘留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拘传由执行员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应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由司法警察拘传其到庭。
3.适用的次数不同。
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但发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拘留。
公安机关可以短信传唤吗
公安机关可以短信传唤吗我们知道,传唤是强制犯罪嫌疑⼈到案接受讯问的⼀种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传唤,可以通过书⾯通知告知犯罪嫌疑⼈、被告⼈及其家属。
那么,公安机关可以短信传唤吗?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安机关可以短信传唤吗短信可以传唤当事⼈。
按照新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时,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同时也要通过⼿机短信、传真、电话等⽅式通知被传唤⼈家属。
规定要求,对⽆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为⼈,可以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按照规定,公安机关需要传唤违法嫌疑⼈接受调查的,要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批准,并使⽤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民警察经出⽰⼯作证件,可以⼝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规定还强调,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时;案情复杂,违法⾏为依法可能适⽤⾏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
相关知识:传唤须知需要传唤违法嫌疑⼈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批准,使⽤传唤证(传票)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民警察经出⽰⼯作证件,可以⼝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
对⽆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为⼈,可以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机短信、传真等⽅式通知被传唤⼈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证的送达方式
传唤证的送达⽅式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及时处理案件,要通知诉讼当事⼈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
传唤证传唤必须使⽤法定的诉讼⽂书。
那么传唤证的送达⽅式有哪些呢?接下来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传唤证的送达⽅式第⼀种电话通知到法院签字领取,第⼆种以邮寄⽅式送达。
如果被传唤⼈拒不理睬法院则视为送到。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机短信、传真等⽅式通知被传唤⼈家属。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批准,使⽤传唤证(传票)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民警察经出⽰⼯作证件,可以⼝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
对⽆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为⼈,可以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拒不提供家属联系⽅式或者有其他⽆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使⽤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
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时;案情复杂,违法⾏为依法可能适⽤⾏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
传唤程序(⼀)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承办执法⼈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被传唤⼈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期。
(三)对被传唤⼈⽆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刑事传唤有哪些法律依据
刑事传唤有哪些法律依据刑事传唤是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中⽐较常⽤的⼀种侦查措施,并且是最温和的⼀种侦查措施。
那么关于刑事传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店铺⼩编为⼤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家对这⽅⾯的法律知识有个⽐较清晰的认识,有需要的可以仔细阅读下⽂哦。
刑事传唤有哪些法律依据刑事传唤的法律依据主要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百⼀⼗九条、第⼀百⼋⼗七条和第⼆百⼀⼗⼀条中。
《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百⼀⼗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讯问,但是应当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经出⽰⼯作证件,可以⼝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时;案情特别重⼤、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四⼩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应当保证犯罪嫌疑⼈的饮⾷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百⼋⼗七条⼈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员,将⼈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迟在开庭⼗⽇以前送达被告⼈及其辩护⼈。
在开庭以前,审判⼈员可以召集公诉⼈、当事⼈和辩护⼈、诉讼代理⼈,对回避、出庭证⼈名单、⾮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民法院确定开庭⽇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民检察院,传唤当事⼈,通知辩护⼈、诉讼代理⼈、证⼈、鉴定⼈和翻译⼈员,传票和通知书⾄迟在开庭三⽇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笔录,由审判⼈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百⼀⼗⼀条⼈民法院对于⾃诉案件进⾏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诉案件,如果⾃诉⼈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诉⼈撤回⾃诉,或者裁定驳回。
法院传唤书格式是怎样的
法院传唤书格式是怎样的法院出具的传唤书的格式是居中为标题,正⽂当中写清楚了受传唤⼈的⼀些基本信息,传唤的事由,当事⼈到案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结尾的部分是法院的公章及传唤的时间,法院出具的传唤书属于法律⽂书,实际上就是法院的传票。
关于法院传唤书格式是怎样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法院传唤书格式是怎样的1、法院传唤书格式由标题、正⽂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正⽂的内容主要包括:受传唤⼈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百零七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件应当交给收件⼈本⼈;如果本⼈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员代收。
收件⼈本⼈或者代收⼈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到场,说明情况,把⽂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期,由送达⼈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法院传唤被告⼈流程1、传唤原告开庭的话,只需要送达传票,有代理⼈的话,还要送达出庭通知书;2、传唤被告开庭,如果是⽴案后传唤,要详细告知诉讼权利及风险提⽰,⼀般送达应诉通知书(告知被起诉)、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举证通知书(告知诉讼权利)、诉状副本和证据(告知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如果是第⼆次开庭,只要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就可以了。
3、宣判分为两种,⼀种是开庭后直接告知何时宣判;⼀种是另⾏通知,但是会打电话通知,是不发⽂件的。
通知后去法院听取宣判就可以了。
4、不知道你说的开庭内容是什么,⼀般只会告知你诉讼权利及风险,开庭时具体怎么开是不会告诉你的,到时法官会提⽰你的,不⽤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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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存根)
案号
(××××)……号
案由
被传唤人
住所
传唤事由
应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应到处所
备 考
××××年××月××日
(院印)
本联存卷
××××人民法院
传票
案号
(××××)……号
案由
被传唤人住所传唤源自由应到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应到处所
注意事项:
1.被传唤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处所;
2.本传票由被传唤人携带来院报到;
3.被传唤人收到传票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院印)
本联送达被传唤人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九条等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七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案件过程中,传唤当事人到庭或者到指定处所用。
2.本传票应当在应到时间三日前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
3.如有其他事项,可以在注意事项栏内续号增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