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运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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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蓄电池运行规程

第十篇 蓄电池运行规程

消失
态不明确
5 平均环境温度过高 由于蒸发,水损 加强环境通风或采用 增大,浮充电流 空调
增大,腐蚀加 快,减少寿命
6 充电不能按时断开 耗水量增大,温 停电,修理设备 度升高,长时期 后电池组可能损 坏
7 充电长时期(不 硫酸盐化,电池 立即进行必要的充
足)中断
组放电加快,有 电,人工进行均衡充
序号 故障故障结果消方法1 浮充运行电压太高 耗水量大,温度 调整电压控制值,或
(大于2.25V)
升高
更换有毛病的电压控
制器件
2 浮充电时电压控制 结果同上,但更 调整电压控制值 太高(大于2.40V) 厉害些
3 浮充运行电压太低 硫酸盐化,硫酸 调整电压控制值,均
(大于2.20V)
密度下降
充电
4 电压控制器件信号 同1和2,充电状 更换电压控制器件
31 有铝、铜或铁掉入 电池内
32 电池靠近明火或由 静电感应产生的火 花
故障结果
引起使用寿命不 等,在太低的电 压情况下,常使 密度下降,容量 减小
极板因化学反应 损坏
可能引起氢、氧 气爆炸,对操作 人员、电池均有 损伤的危险
消除方法 另增均充电,检查低 电压是否短路(可以 从密度得知)
换电解液,必要时更 换电池 在充电(运行)过 程,在蓄电池内避免 出现明火与电火花
第十篇 蓄电池运行规程
第一章 蓄电池的运行维护
一、蓄电池使用及日常维护: 1、不允许电池两极直接短路; 2、要保持蓄电池始终清洁干燥以防漏电。蓄电池的塑料部件,特别是 电池槽,只能用不含任何添加剂的净水清洗; 3、检查螺栓连接紧固; 4、蓄电池系统排列情况,检查各列之间的平衡情况; 5、检查电池组浮充电是否正常,浮充电压浮充电流是否符合规定; 6、检查电池组的浮充电压,检查面板上显示是否正确,观察电池是否 异常;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三篇)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三篇)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第一部分:引言1.1 目的本技术规程旨在确保蓄电池系统的运行安全稳定,减少蓄电池系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并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运行管理的指导。

1.2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程适用于各类蓄电池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用途、电动汽车、太阳能以及备用电力等领域。

第二部分:术语和定义2.1 蓄电池系统指由一组或多组蓄电池组成的设备,包括连接电缆、电池支架、电池管理系统、充电设备等。

2.2 充电控制器指用于控制电池充电过程的设备,包括监测电池状态、控制充电电流、保护电池等功能。

2.3 放电控制器指用于控制电池放电过程的设备,包括监测电池状态、控制放电电流、保护电池等功能。

2.4 温度控制指对蓄电池系统进行温度监测和控制,确保蓄电池在适宜的温度范围内运行。

2.5 维护指对蓄电池系统进行检查、保养、保护和维修等工作,以确保系统的良好运行状态。

第三部分:蓄电池系统的安装和调试3.1 安装要求3.1.1 蓄电池系统应安装在通风良好、干燥的环境中,并远离易燃物品和高温源。

3.1.2 蓄电池系统的安装位置应考虑到散热和维护的需求,确保方便对电池进行检查和维护。

3.1.3 安装过程中应注意防止蓄电池系统与其他电路部件相互干扰,避免产生电磁干扰。

3.1.4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绝缘测试,确保蓄电池系统与其他设备之间的安全隔离。

3.2 系统调试3.2.1 在系统首次运行之前,应进行系统的调试和功能测试,确保各个设备正常工作。

3.2.2 调试过程中应注意检查充放电控制器和温度控制系统的精确度和稳定性。

第四部分:蓄电池系统的充电和放电控制4.1 充电控制4.1.1 充电电流的控制应根据电池的额定电流和充电特性进行设定,并在设计范围内进行调整。

4.1.2 充电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电池电压和温度的变化,确保电池工作在安全的范围内。

4.1.3 充电控制器应具备过充保护功能,当电池充电达到设定的最高电压时,应停止充电并进行报警。

2023年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

2023年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

2023年铅酸蓄电池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铅酸蓄电池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生产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2023年生产和使用的所有铅酸蓄电池及其相关设备。

第三条铅酸蓄电池的生产和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进行员工的培训。

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建立铅酸蓄电池的档案,记录电池的型号、规格、出厂日期、安装位置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铅酸蓄电池的生产、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禁无证无照的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生产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六条铅酸蓄电池的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生产工艺和检测流程,确保每个生产环节的安全和质量。

第八条生产人员应穿着防护服、手套、帽子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九条生产现场应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入内。

第十条生产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铅酸蓄电池的使用和保养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条在使用铅酸蓄电池前,应检查电池的外观是否完好,电解液的液位是否正常,终端的接触是否良好。

第十二条使用人员应了解铅酸蓄电池的性能和规格,避免超负荷使用,以免引发火灾或爆炸。

第十三条铅酸蓄电池的放置位置应干燥、通风,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第十四条使用过程中发现电池异常,如温度升高、异味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铅酸蓄电池的充电过程应使用专用设备,并设置过流保护装置,防止过充电引发危险。

第十六条充电和放电过程中应监测电池的温度和电压,确保处于正常范围内。

第十七条铅酸蓄电池的保养应定期进行,包括清洁终端接触面、检查电解液液位、紧固螺母等。

第四章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理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九条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报告当地消防部门。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蓄电池是一种能够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装置,并且在电力系统和通讯系统等领域中广泛应用。

由于蓄电池内部存在一定的化学反应,因此需要遵守一定的安全规范,以保证其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下面,我们将分析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如何保证蓄电池的安全运行。

一、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1.蓄电池维护规程在安装、调试和使用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程进行蓄电池的维护,包括:(1)定期检查蓄电池的外观,是否存在损坏或者漏液等情况。

(2)定期清扫蓄电池周围环境,确保干燥、通风和安全。

(3)定期检查蓄电池的绝缘装置和保护装置,如安全阀、过压保护器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2. 蓄电池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蓄电池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正确接线:蓄电池必须按照极性连接,且连接的接头应紧固,并进行正确的接线操作。

(2)防止过充:在充电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蓄电池电压和电流情况,避免过充导致蓄电池爆炸。

(3)防止过放:在使用蓄电池时,应避免过度放电,否则会缩短蓄电池寿命。

同时,过度放电也会导致蓄电池的安全性能下降,产生氢气爆炸的风险。

二、蓄电池安全性能蓄电池作为一个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设备,其安全性能非常重要。

为了提高蓄电池的安全性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制定安全规范:针对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安全规范和措施。

2. 提高生产工艺:对于蓄电池的生产工艺,需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制造工艺,确保蓄电池组成的电极材料符合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并且保证质量稳定性和无害性。

3. 加强产品质量监控:蓄电池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监控体系,对于生产的产品进行严格的品质管控,并通过质量认证等措施提高产品质量。

4. 加强事故预防:针对蓄电池的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应加强预防工作,如定期维护、排查故障、安全技术培训等。

蓄电池的安全性能对于电力系统和通讯系统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需要在日常维护和操作管理过程中注重安全性技术规程的制定和执行,以确保蓄电池的安全运行。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范本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范本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蓄电池的运行管理和使用,保障蓄电池运行安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技术规程。

第二条本技术规程适用于一般性质的蓄电池,包括但不限于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等。

对于特殊性质或特殊使用环境的蓄电池,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技术规程。

第三条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的主要目的是:1.确保蓄电池的正常使用和长寿命;2.防止蓄电池的损坏和故障;3.提高蓄电池的工作效率和能量转化效率;4.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

第二章蓄电池的选择和安装第四条蓄电池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按照实际负荷和使用环境要求进行选型。

第五条蓄电池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安装位置应选择通风良好、温度适宜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2.安装位置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物质,防止蓄电池受损;3.安装位置应平稳牢固,可靠耐用;4.安装时应遵循蓄电池制造商提供的安装指导。

第三章蓄电池的操作和维护第六条蓄电池的操作应符合以下要求:1.严禁反极性连接,正确连接蓄电池的正负极;2.使用电池时应遵守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范围,并按照制造商要求进行充放电;3.使用电池时应注意负荷电流的平衡,避免过载和过放;4.禁止长时间过放蓄电池,以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第七条蓄电池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定期检查蓄电池的电解液液位,保持液位在标准范围之内,不得低于最低液位;2.定期检查蓄电池的端子和连接线路,确保接触良好;3.定期清洁蓄电池外壳,防止积尘和腐蚀;4.定期检测蓄电池的电压和内阻,判断蓄电池的状态;5.定期对蓄电池进行充电,保持电量充足。

第四章蓄电池的安全使用和排放处理第八条蓄电池的安全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禁止将蓄电池投入火源或直接受热;2.禁止将蓄电池拆解、割破或敲击,以防止电解液泄漏;3.禁止使用损坏的蓄电池或电解液泄漏的蓄电池;4.禁止使用未经授权或不合格的充电装置。

第九条蓄电池的排放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蓄电池报废前应进行安全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2.蓄电池报废后应及时回收或交由专业机构处理。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蓄电池操作安全技术规范a.蓄电池正常工作i.凡有浮充电设备的蓄电池在正常情况下,均需采用浮充的方式运行。

浮充电流应等于直流网络的负载电流和电池组的补充电流之和。

ⅱ.直流系统的母线电压应保持不变±5%额定电压范围以内。

iii.每个蓄电池电压处于浮充状态,应保持在2.1~2.2V范围,放电终了的极限电压不低于1.8V。

iv.蓄电池电解液的温度应保持在15~40℃范围内,最低为10℃。

V.蓄电池电解液相对密度为1.215土0.005。

充电状态下电池电解液相对密度,15℃时应为1.215,温度每升高或降低1℃,电解液相对密度减少或增加0.0007。

vi.蓄电池的极板应浸入电解液中,当极板露出电解液面的距离为10cm及以上时,应按下列情况补充电解液:•若电解液在15℃时,相对密度大于1.215时,应添加蒸馏水;•在15℃,电解液相对密度小于1.215时,则应补加电解液,请勿在放电或充电结束时添加电解液,而应在充电前加注。

vii.电解液应每年测试一次,不合格者应作技术处理。

viii.经常保持蓄电池的清洁,始终检查蓄电池的进气口和排气孔,保证畅通,室内通风良好。

b.蓄电池充放电i.蓄电池每年满容量放电一次,按10h放电率进行。

每只蓄电池电压低于1.8V时应停止放电。

ii.在放电期间,每小时测量并记录蓄电池电压、电解液相对密度、温度和电流等,并计算蓄电池组放出的电量。

iii.蓄电池在定期放电完了,停止lh后,立即进行充电。

开始充电施加经常充电的蓄电池的第一阶段充电电流,当蓄电池有明显气泡出现1h后,应改用第二阶段充电电流,直至充电结束。

ⅳ.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认为蓄电池已充满电,可停止充电:•正极板和负极板起泡严重;•蓄电池电压升至2.5~2.7V,在此范围内2~3h不变;•电解液相对密度2~3h不变,并达到规定数值。

v.电池应每月均匀充电一次。

但在发生下列情况时,也必须进行均衡充电:•电池完全放电后,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及时充电,停放时间1~2天及以上;•蓄电池未使用超过一个月;•蓄电池放电电压低于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值;•长期放电电流过大。

蓄电池运行规程

蓄电池运行规程

蓄电池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程的基本目的是:1.保证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设备(包括充电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2.保证发电厂、变电所直流母线经常保持合格的电压和蓄电池的放电容量;3.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

第2条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和充电设备的维护人员、发电厂主控制室的电气值班人员和局、厂科室(或工区),分场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须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完成第1条所述的目的。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各发电厂和变电所使用的固定式铅蓄电池(酸性蓄电池)及其充电设备。

第4条固定式的蓄电池组应安装在专用的蓄电池室内,电压为24~48伏的蓄电池组可以安装在通风的柜子内。

酸性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不得设置在同一室内。

第5条蓄电池室的入口应有一小套间,套间的门都向外开。

第6条蓄电池室附近应有存放硫酸、隔板及为调制电解液用的备品的专用房间(或利用套间)。

第7条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皆应涂以防酸漆。

蓄电池室的地面应耐酸(用磁礴、沥青或其他耐酸材料均可)。

第8条蓄电池室的窗户上应安装毛玻璃或涂有带色油漆的玻璃,以免阳光直射在电池上。

第9条蓄电池室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应有一灯接在事故照明母线上。

开关、插座及保险器应装置于蓄电室外,照明线应用耐酸的绝缘导线。

第10条蓄电池室应安设抽风机,其空气的需要量可由于式决定:式中:I充电--最大充电电流;n--蓄电池组的电池个数。

要同时自室内上部和下部抽气,如果棚顶被大梁分成数个格子,则每个格子的气体都要能被抽出。

第11条通风系统应有独立的排气管,不可将通风道引至烟道中或导入建筑物总通风系统中,进风口应装设空气过滤设备。

第12条蓄电池室的取暖设备应装设在蓄电池室外,经风道向室内送入热风。

在室内只允许安装无接缝的或者捍接的并且无汽水门的暖气设备。

如果采用电炉时,应采取措施对产生火花部分加以密闭,并在充电时停用。

蓄电池运行规程

蓄电池运行规程

关于颁发“蓄电池运行规程”的通知(62)水电技字第21号为了提高电力工业系统中各发电厂、变电所的蓄电池的维护运行水平,我部根据各单位对蓄电池设备的运行经验,对前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在1954年10月5日颁发的“蓄电池运行规程”。

本规程在1961年10月曾以草案形式印发各电业单位征求意见,以后又根据各单位对草案所反映的意见进行了修改。

在今年1月又召开了审查会议,现已审订完毕,正式颁发实行。

本规程颁发后,前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颁发的“蓄电池运行和检修典型规程(试行本)”即行作废。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希随时径告本部技术委员会。

第1条本规程的基本目的是:1.保证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设备(包括充电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2.保证发电厂、变电所直流母线经常保持合格的电压和蓄电池的放电容量;3.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

第2条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和充电设备的维护人员、发电厂主控制室的电气值班人员和局、厂科室(或工区),分场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须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完成第1条所述的目的。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各发电厂和变电所使用的固定式铅蓄电池(酸性蓄电池)及其充电设备。

第4条固定式的蓄电池组应安装在专用的蓄电池室内,电压为24~48伏的蓄电池组可以安装在通风的柜子内。

酸性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不得设置在同一室内。

第5条蓄电池室的入口应有一小套间,套间的门都向外开。

第6条蓄电池室附近应有存放硫酸、隔板及为调制电解液用的备品的专用房间(或利用套间)。

第7条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皆应涂以防酸漆。

蓄电池室的地面应耐酸(用磁礴、沥青或其他耐酸材料均可)。

第8条蓄电池室的窗户上应安装毛玻璃或涂有带色油漆的玻璃,以免阳光直射在电池上。

第9条蓄电池室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应有一灯接在事故照明母线上。

开关、插座及保险器应装置于蓄电室外,照明线应用耐酸的绝缘导线。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蓄电池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化学能并且能够反复充放电的装置,广泛应用于电动车、蓄电池储能等领域。

为了保证蓄电池的安全运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技术规程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蓄电池的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方面进行论述,以确保蓄电池的安全运行。

一、蓄电池的选用1.选用品质可靠的蓄电池:应该选择经过质量认证的品牌蓄电池,例如国家质检总局认证的产品。

在购买蓄电池时,要查看产品的相关证书和质量报告,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2.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蓄电池:根据电源负载的大小、电流需求、工作环境等因素,选择适合的蓄电池型号和容量。

过大或过小的蓄电池都会对使用效果和安全性造成影响。

3.注意蓄电池的适用环境:不同类型的蓄电池对温度、湿度、空气质量等的要求不同,要根据实际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蓄电池。

二、蓄电池的安装1.按照安装要求进行操作:在进行蓄电池安装时,要按照蓄电池的安装说明进行操作,不能随意更改或者忽略安装要求。

2.注意蓄电池的通风和散热:蓄电池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热量,因此要确保蓄电池的通风良好,避免过热情况的发生。

3.避免蓄电池短路:安装蓄电池时,要保证蓄电池的电极之间不发生短路,可以采取适当的绝缘措施。

三、蓄电池的使用1.使用正常的充电设备:在对蓄电池进行充电时,要使用正常工作的充电器,避免使用低质量或者不合适的充电设备。

2.避免过充和过放: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要避免过充和过放,可以使用电池管理系统来实时监测电池的状态,避免过充和过放。

3.避免短路和过载:在蓄电池连接和使用过程中,要避免短路和过载,以免引发安全事故。

四、蓄电池的维护1.定期检查蓄电池的外观:定期检查蓄电池表面是否有损坏或者渗漏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蓄电池。

2.定期清洁蓄电池:蓄电池表面会积聚灰尘和污物,定期清洁蓄电池可以减少蓄电池的工作温度,延长使用寿命。

3.确保蓄电池的充电周期:根据蓄电池的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充电和放电周期,避免电池长时间处于饱满或者放电状态。

蓄电池操作规程

蓄电池操作规程

蓄电池操作规程一、引言蓄电池是一种重要的储能设备,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电力供应、通信等领域。

为了确保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制定了本蓄电池操作规程。

本规程的目的是规范蓄电池的操作流程,保障人员的安全,并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二、蓄电池操作准备1. 工作环境蓄电池操作应在通风良好、干燥清洁的环境下进行。

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防止蓄电池过热和酸雾的产生。

2. 个人防护操作人员在操作蓄电池前,应戴上防酸手套、防酸眼镜和防酸工作服。

同时要保证手部和工作区域干燥,避免汗水进入蓄电池。

3. 工具准备操作蓄电池的工具应干燥、清洁,避免金属工具接触蓄电池引发短路。

工具应用于蓄电池操作后要进行清洁和防锈处理。

三、蓄电池操作流程1. 检查蓄电池外观在操作蓄电池之前,首先要检查蓄电池外观是否有损坏。

如果发现蓄电池外壳破裂或漏液,应及时报修或更换蓄电池。

2. 检查蓄电池终端确认蓄电池终端上是否有积蓄污垢,如有需清洁。

同时检查蓄电池终端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3. 电解液检查打开蓄电池盖板,观察电解液液位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正常液位一般为盖板上线与下线之间。

如果液位过低,应及时添加脱盐水至液位线。

4. 充电操作将蓄电池与充电设备连接时,首先要确保设备电源关闭。

根据蓄电池类型选择相应的充电电流和电压。

充电过程中应时刻观察蓄电池温度,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充电操作。

5. 放电操作进行蓄电池放电操作前,应先检查负载是否与蓄电池的额定工作电压相匹配。

在放电过程中,应根据需要调整负载,避免蓄电池过度放电。

6. 清洁和维护蓄电池操作结束后,应将工具清洁,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

同时将蓄电池终端清洁干净,避免积蓄腐蚀物。

定期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液位和终端连接是否松动,必要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四、安全注意事项1. 禁止在蓄电池附近吸烟或使用明火。

2. 禁止将金属物质放置在蓄电池上,防止短路事故发生。

3. 蓄电池操作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前言蓄电池是许多领域广泛使用的重要能量储备设备,如通信、铁路、电力、航空航天、电动汽车等。

为了保证蓄电池的安全运行,制定和严格执行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蓄电池的安全性问题短路蓄电池的电解液中含有高浓度的电解质,如果蓄电池棒板之间短路,将会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氢气,造成严重的安全问题,如爆炸和火灾等。

过充蓄电池的电压和电流超过标准范围时,会引起蓄电池发热和液体膨胀,产生大量气体,从而导致蓄电池的损坏、漏液、甚至爆炸等安全问题。

过放过放是指蓄电池的电压和容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因为放电继续而导致蓄电池电化学反应产生异常、失控的危险。

如果发生过放,将会导致蓄电池的损坏和电解液的损失,同时还会产生大量气体,危及安全。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为了确保蓄电池的安全运行和使用,需要执行以下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蓄电池检查和维护在蓄电池投入使用前,必须对蓄电池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正负极间距是否正确,电解液是否齐全等,同时也要对蓄电池进行维护,包括加注纯水、定期放电等。

蓄电池的放电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放电深度和放电时间的标准,不要过度放电,否则会引起蓄电池内部发生异常,甚至损坏蓄电池。

同时在蓄电池放电后要立即进行充电,以避免蓄电池因为过放引起安全问题。

蓄电池的充电在充电过程中,必须按照规范操作,不得超载,不得使用不合适的充电器和充电电压。

充电时应当注意电池表面有无泄露、损伤等。

蓄电池的检测在蓄电池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蓄电池进行检测。

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电池容量、内阻和电压等。

定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蓄电池出现的异常现象,及时处置,保证蓄电池的安全运行。

蓄电池的存储蓄电池的存储需要放在阴凉、干燥、通风、不阴霾、不受日晒雨淋、温度适宜的地方。

同时也应注意防止蓄电池的震动、挤压和弯曲等。

蓄电池的报废处理当蓄电池到达其使用寿命后,必须进行回收和报废处理。

对于铅蓄电池,如果随意报废和处理可能会造成铅污染,破坏环境,因此需要将废弃蓄电池交给具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模版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模版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模版一、规程目的蓄电池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储能装置,为保证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制定本规程,以规范蓄电池运行安全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蓄电池作为储能装置的电力系统,包括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系统等。

三、蓄电池运行安全管理责任1. 电力系统经营者负责制定蓄电池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蓄电池运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蓄电池运行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蓄电池的正常运行。

3. 运维人员必须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蓄电池的安全运行。

四、蓄电池运行安全管理措施1. 蓄电池的安装和调试必须按照相关规程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2. 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3. 严格按照充放电标准操作,遵守充放电曲线要求。

4. 加强对蓄电池的监测,定期进行电性能测试和容量测试,确保电池性能在正常范围内。

5. 使用标准化设备和工具,保证操作安全可靠。

6. 加强蓄电池的绝缘保护,避免因绝缘不良导致的安全事故。

7. 加强蓄电池故障的监测和处理,及时切换备用蓄电池。

8. 严禁擅自拆卸蓄电池,对于故障蓄电池必须由专业人员处理。

9. 配备专业的应急措施和设备,确保在蓄电池故障时能够及时应对。

五、蓄电池运行安全事故处理流程1. 发现蓄电池运行故障或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运行管理人员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2. 运行管理人员根据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故障调查和处理,做好记录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 上级主管部门对蓄电池运行故障和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4. 全面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规程执行到位。

六、蓄电池运行安全培训1. 对新员工进行蓄电池使用和安全操作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2. 定期对现有运维人员进行蓄电池运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3. 进行模拟实训,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蓄电池运行规范标准最新版

蓄电池运行规范标准最新版

蓄电池运行规范标准最新版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新能源的广泛应用,蓄电池作为能量存储的重要设备,其运行规范标准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

以下是最新版蓄电池运行规范标准的主要内容:1. 蓄电池的选型与配置- 根据应用场景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蓄电池类型(如铅酸、锂离子等)。

- 确保蓄电池的容量、电压等级和放电率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2. 安装与布线- 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温度适中、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 布线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避免过长和过细,减少电阻和电压降。

3. 初始充电与维护- 新蓄电池在首次使用前应进行充分的充电,以激活电池性能。

- 定期检查电池液位,必要时添加蒸馏水或专用补充液。

4. 运行监控- 建立蓄电池运行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电池组的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

-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避免过充、过放或热失控。

5. 电池的充放电管理- 制定合理的充放电策略,避免深度放电和频繁充放电,延长电池寿命。

- 使用智能充电器,确保充电过程安全、高效。

6. 安全防护措施- 配置必要的安全装置,如过充保护、过放保护、短路保护和温度监控。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所有安全措施有效。

7. 电池的更换与回收- 根据电池的使用寿命和性能下降情况,制定电池更换计划。

- 电池报废后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回收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8. 培训与教育- 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了解蓄电池的运行规范和安全操作。

- 定期更新培训内容,以适应技术发展和规范变化。

9. 应急处理与预案-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蓄电池故障或安全事故。

-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0. 记录与报告- 建立完整的蓄电池运行记录,包括充放电日志、维护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 定期向管理层报告蓄电池运行状况,及时反馈问题和改进建议。

通过遵循以上规范标准,可以确保蓄电池的安全、高效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并为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简介蓄电池是电力系统中常用的储能装置之一,在电力系统的配电、控制、保护及信号电源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在使用蓄电池时,需要考虑其运行安全问题,避免蓄电池故障引起的事故和损失。

本文将对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讨论。

一、蓄电池分类蓄电池按其化学反应方式分为铅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等。

其中,铅酸蓄电池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的配电、控制、保护及信号电源中。

二、蓄电池安全技术措施1. 蓄电池安装蓄电池首先要安装在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的室内或设备柜中。

对于一些大型的蓄电池组,可以考虑采用室外安装方式。

此外,蓄电池还应设置安全排气管或排污管,并随时保持畅通,避免气体或液体积聚。

2. 蓄电池维护蓄电池在日常使用中,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具体维护要求如下:•外观检查:检查蓄电池外观是否有破裂、损伤等情况;•清洗电极:定期清洗电极,清除电极表面的铅酸晶体;•检查端子:检查端子的紧固情况,避免松动;•测量电压:测量蓄电池的电压,判断蓄电池的充电状态和放电状态;•添加水分:对于铅酸蓄电池,需要定期添加水分,保持电解液水平。

3. 蓄电池放电蓄电池在放电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定期测量电压:蓄电池放电时要注意控制放电电流,并定期测量电压,避免电压过低导致蓄电池损坏;•避免过度放电:避免蓄电池过度放电,导致结构损坏或电解液泄漏;•避免过充电:避免蓄电池过充电,避免电解液过量泄漏,同时也会导致蓄电池过度老化。

三、蓄电池安全事项蓄电池在使用中,需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项:•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蓄电池组禁止短路操作;•禁止使用过期或劣质电解液;•禁止使用不当的充电器,以免导致蓄电池损坏或事故;•维护和保养蓄电池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个人防护措施。

四、蓄电池故障排除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故障。

下面介绍一些常见的故障及排除方法:•短路:此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绝缘电缆,等待故障消除后再进行检查;•氢气积聚:此时应打开排气管或排污管,让氢气排出室外或经过排气管排出;•渗液:此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清洗电池外壳,查明漏液原因并处理;•性能下降:此时应检查充电器、充电时间和电流是否合适,以及电极和电解液是否正常。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欢迎共阅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 3 使蓄电 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 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If_-恒定放电电流,A ;t -放电时间,h 。

3.9核对性放电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其中的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按3.8条计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3.10稳流精度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20%~100%额定值的任一数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

3.15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1)或(N+2)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

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不对环境中的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3.17严酷等级在抗扰性试验中规定的影响电磁量值。

3.18共模电压在每一导体和所规定的参照点之间(往往是大地或机架)出现的相量电压的平均值。

3.19差模电压4口处套间较大,也可利用此房间。

4.7 防酸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外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应涂上防酸漆;蓄电池室的地面应铺社耐酸砖。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蓄电池是一种可以储存电能的装置,广泛应用于工业、交通、通信等各个领域。

作为一种电源设备,蓄电池在运行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问题,以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下面是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

一、蓄电池的选择和安装1. 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蓄电池,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2. 选择适合环境的蓄电池,考虑温度、湿度、通风等因素,以确保蓄电池能够正常工作。

3. 安装蓄电池时,要选择合适的位置,不得与易燃易爆物质接触,远离明火和高温区域。

二、蓄电池的充电和放电1. 在充电和放电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手册或指导书的要求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充电和放电的参数。

2. 定期检查充电和放电设备的接线和接头,确保其接触良好,防止接触不良引起的火灾和安全事故。

3. 不得超过蓄电池额定电流进行充电和放电,防止超负荷使用引起的过热和短路。

三、蓄电池的维护和保养1. 定期清洁蓄电池的外表面和接线,防止灰尘和污垢堆积导致的温度升高和发生故障。

2. 定期检查蓄电池的绝缘状态,防止绝缘老化或损坏引起的漏电和触电风险。

3. 定期测量蓄电池的电压和电阻,确保其正常工作,及时发现异常现象进行处理,防止蓄电池故障引发火灾和爆炸。

四、蓄电池的安全使用1. 在更换蓄电池或维修蓄电池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2. 在长时间不使用蓄电池时,要对其进行充电,并定期检查其电量情况,以免蓄电池过放引起的性能下降和损坏。

3. 禁止使用非原厂配套的设备进行充电和放电,防止充电和放电过程中的电压异常引发火灾和爆炸。

五、蓄电池的报废处理1. 蓄电池报废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由专业单位进行回收和处理,防止蓄电池的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2. 报废蓄电池的运输和存储要符合相关规定,防止因不当操作引发的火灾和爆炸。

总之,蓄电池的运行安全技术规程是保障蓄电池正常运行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规程,加强蓄电池的维护和管理,才能确保蓄电池的安全可靠运行。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范本(2篇)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范本(2篇)

蓄电池运行安全技术规程范本1.引言蓄电池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存储设备,在各个领域广泛应用,为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确保蓄电池的运行安全,本技术规程制定以规范蓄电池的运行管理、检测维护和事故处理。

2.定义2.1 蓄电池:将电能存储至化学中,并在需要时将其释放出来的装置。

2.2 蓄电池组:由若干个蓄电池串联组成的系统。

2.3 充电:向蓄电池输送电能,储存电能的过程。

2.4 放电:从蓄电池中取出电能的过程。

2.5 电池容量:蓄电池能够储存的电能的大小。

2.6 电压平台:蓄电池放电过程中电压降至稳定的状态值。

2.7 浮充:保持蓄电池电压在一定范围内,不再充电且不会过放的状态。

3.蓄电池运行管理3.1 蓄电池的选型应根据电力系统的负荷需求和备用时间要求确定。

3.2 蓄电池组应按照厂家推荐的充电电流和充电时间进行充电。

3.3 蓄电池组的放电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放电电流,避免过放。

3.4 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蓄电池组,应定期进行放电和充电,保持其容量。

4.蓄电池检测维护4.1 定期检查蓄电池组的接线端子是否松动,必要时进行紧固。

4.2 定期检查蓄电池组的外部连接器和导线是否存在腐蚀、断裂等情况,必要时更换。

4.3 定期检查蓄电池组的电压、电流、容量等参数,记录并分析其变化情况。

4.4 定期进行蓄电池组的内阻测量,判断蓄电池组的状态。

4.5 定期清洁蓄电池组的表面,防止灰尘和杂物积聚。

5.蓄电池事故处理5.1 对于蓄电池组的温度异常、电压异常、电流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应的检修。

5.2 对于蓄电池组的短路、漏液、外壳损坏等情况,应立即停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5.3 对于蓄电池组的容量明显下降、放电时间明显缩短等情况,应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更换。

5.4 对于蓄电池组的电解液浓度异常、电解液泄漏等情况,应立即停用,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6.蓄电池的存储与运输6.1 在蓄电池的存储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保持适宜的温度。

蓄电池安全操作规程

蓄电池安全操作规程

蓄电池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电瓶间应通风良好,保持清洁,严禁明火,照明灯应为低压防爆灯。

第二条电瓶应清洁,排放整齐,固定良好,接线柱应清洁紧固并涂凡士林保护。

第三条使用时应经常检查电解液比重,防止过放电,应及时充电。

电瓶盖通风孔要畅通,充电时应从小电流开始,最大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容量的10%,充电时间以放电程度而定,比重要达到1.27—1.28。

第四条电液不足时应及时补加蒸馏水(必要时调整电液)。

第五条补充蒸馏水或调整电液时,操作者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烧伤。

第六条充电时电液要保持高于极板一厘米,电液溢出时应及时擦干净。

第七条冬季注意蓄电池保温,防止冻裂。

第八条新蓄电池充电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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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程的基本目的是:1.保证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设备(包括充电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2.保证发电厂、变电所直流母线经常保持合格的电压和蓄电池的放电容量;3.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

第2条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和充电设备的维护人员、发电厂主控制室的电气值班人员和局、厂科室(或工区),分场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须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完成第1条所述的目的。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各发电厂和变电所使用的固定式铅蓄电池(酸性蓄电池)及其充电设备。

第4条固定式的蓄电池组应安装在专用的蓄电池室内,电压为24~48伏的蓄电池组可以安装在通风的柜子内。

酸性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不得设置在同一室内。

第5条蓄电池室的入口应有一小套间,套间的门都向外开。

第6条蓄电池室附近应有存放硫酸、隔板及为调制电解液用的备品的专用房间(或利用套间)。

第7条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皆应涂以防酸漆。

蓄电池室的地面应耐酸(用磁礴、沥青或其他耐酸材料均可)。

第8条蓄电池室的窗户上应安装毛玻璃或涂有带色油漆的玻璃,以免阳光直射在电池上。

第9条蓄电池室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应有一灯接在事故照明母线上。

开关、插座及保险器应装置于蓄电室外,照明线应用耐酸的绝缘导线。

第10条蓄电池室应安设抽风机,其空气的需要量可由于式决定:式中:I充电--最大充电电流;n--蓄电池组的电池个数。

要同时自室内上部和下部抽气,如果棚顶被大梁分成数个格子,则每个格子的气体都要能被抽出。

第11条通风系统应有独立的排气管,不可将通风道引至烟道中或导入建筑物总通风系统中,进风口应装设空气过滤设备。

第12条蓄电池室的取暖设备应装设在蓄电池室外,经风道向室内送入热风。

在室内只允许安装无接缝的或者捍接的并且无汽水门的暖气设备。

如果采用电炉时,应采取措施对产生火花部分加以密闭,并在充电时停用。

取暖设备与蓄电池的距离不应小于750毫米。

第13条蓄电池室附近应有上下水道。

蓄电池室地面应有适当的坡度以便于排水。

第14条蓄电池室应经常保持适当的温度(10~30℃),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在没有取暖设备地区,如在设计蓄电池容量时,已考虑了允许的降低容量。

则最低温度可以低于+10℃,但不得低于0℃。

第15条为了便于运行人员通行,蓄电池室内应有走道,若在走道两侧均装有蓄电池时,则走道宽度应在1米以上,若只一侧装有蓄电池时,则走道宽度应在0.8米以上。

蓄电池导电部分间的距离,当其二部分间的正常电压(非充电时)超过65伏但不大于250伏时,不应小于0.8米,电压超过250伏时,则不应小于1米。

第16条相邻裸导线间(指由蓄电池引出的母线),以及导线与建筑物或与其他接地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毫米。

母线支持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米。

绝缘子、绝缘子附属品及母线连接器等,无论在电气上和机械上,都应能耐住酸蒸气的长期侵蚀。

裸导线在支持瓶上固定时,绑线应采用铜线(铜裸导线时)或镀锌铁线(铁裸导线时)。

裸导线的支架不需要接地。

第17条蓄电池室应经常保持清洁。

第18条蓄电池室应备有下列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1.仪表:测量电解液比重用的比重表测量电解液温度用的温度表测量蓄电池电压用的直流电压表(0~3伏)2.用具:充注电解液的玻璃缸和漏斗3.备品:手电筒备用的蓄电池缸隔离板和隔离棒保存隔离板的器具比重为1.18的硫酸溶液蒸馏水盖蓄电池用的玻璃盖4.资料:蓄电池运行日志原制造厂家的技术资料第19条蓄电池所用的硫酸和蒸馏水的质量,应附合附录一规定的标准。

第20条蓄电池的绝缘电阻,对于电压为110伏与220伏的蓄电池组,应分别不小于100,000欧姆与200,000欧姆。

蓄电池绝缘电阻可用电压表法测出。

第21条验收新安装的蓄电池时,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1.根据制造厂的规定,检查其在一定时间的放电容量;2.电解液的质量;3.充放电完毕后,电解液的比重;4.蓄电池组的绝缘电阻;5.各个电池是否良好;6.通风装置。

第22条验收蓄电池时,运行部门应取得下列资料:1.蓄电池室的建筑图,图内标明墙、地面、天花板等材料以及取暖、通风装置;2.蓄电池、充电装置、通风装置等的配置安装图,图上标出一切直流电电源线;3.蓄电池和充电机电气连接图和安装图;4.制造厂提供的蓄电池资料及充放电说明书;5.初充电证明书和每个电池的充放电曲线。

第二章蓄电池的运行与维护第23条蓄电池使用年限长短,主要决定于其下列几个情况:1.初充电的情况;2.平时运行和充放电的情况;3.日常的维护检查情况。

第24条蓄电池在新装或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叫做初充电。

初充电是否良好,将严重地影响蓄电池的寿命。

初充电的实质,就是在阳极板上造成氧化铅层,并将阴极板的填充物变成铅棉,因为阴阳极板在制造厂中都没有制成到完全能用的程度。

初充电应严格按原制造厂技术资料中的规定进行。

第25条如无制造的规定,则初充电按以下程序进行:1.灌注比重为1.18的硫酸溶液,并使液面高出极板10~20毫米;2.静止2~4小时,以使硫酸液渗透极板上作用物质;3.以不大于10小时的放电电流值充电,连续充30~40小时;4.间断1~2小时,使电池处于不使用状态,然后再充电到剧烈冒气为止;5.再间断1~2小时,再充电到剧烈冒气时止,如是重复地继续下去,直接间断1小时后,刚一充电即立刻发生剧烈冒气现象,而且电池的电压和电解液的比重,在2小时内稳定不变时为止。

整个初充电过程中,应注意保持不使电解液的温度超过35~40°C,否则即应减低充电电流或停止充电。

全部初充时间约为60~80小时。

“浮充电”方式运行第26条蓄电池一般应采用浮充电方式运行,就是把蓄电池和浮充机组并联,负荷由浮充电机供给,同时浮充电机用不大的电流(此值约等于0.03×AH/36,AH为蓄电池的额定容量)向蓄电池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

在浮充电机组停机时,全部直流负荷由蓄电池供给,浮充电机启动后,负荷仍恢复由浮充电机供给,蓄电池回入浮充电状态。

第27条按浮充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应经常处于满充电状态,以保证在浮充电机失去电源时供给直流电源的需要和防止极板生盐(硫化)。

为了将蓄电池保持于满充电状态,须使接向直流母线的每个蓄电池在浮充电时保有2.15伏的电压(最大变动范围为2.0~2.2伏)。

第28条在浮充电运行时蓄电池的电解液比重一般应保持为1.20~1.21(+15°时)。

电解液的比重随温度的增减而变化,测试电解液的比重时,应按不同温度,根据下式进行校正。

式中:C--欲求的+15℃时的比重;St--实测的比重;T--实测时的温度。

第29条蓄电池的极板应经常浸于电解液中,当电解液面与极板上缘间的距离小于10毫米时,即应进行充注电解液,此时如:1.电解液比重高于1.20,则补加蒸馏水。

2.电解液比重低于1.20,此时应首先查明比重降低的原因,然后按照制造厂的要求,补加不同比重(通常为1.18~1.40)的硫酸溶液。

第30条按浮充电法运行的蓄电池,每3个月必须实行一次核对性的放电,放出蓄电池容时的50~60%,终期电压达1.9伏为止。

或进行全容量放电(以10小时放电率),放到终期电压达到制造厂所规定的终了电压(一般为1.75~1.85伏)为止。

放电完了后立即时行过充电(均衡充电)。

如果在该期内曾经由于浮充电机组故障,而致蓄电池做过强迫放电,则可以不再时行核对性放电。

第31条当只有一组蓄电池,根据安全可靠的条件又不许可放电至额定容量的50%时,可以只进行过充电而不做核对性的放电。

此时不切断负荷,但浮充电压应提高至每个电池为2.3~2.33伏。

第32条向蓄电池进行过充电时,应先将蓄电池充好电(见第48~50条),然后将充电机组断开(通风机不遮断),并尽可能将蓄电池的所有负荷都切断,只剩下必要的信号装置。

将蓄电池静止1小时,然后重新连接充电,充电电流等于10小时放电电流的0.5~0.75,这样的补充电要进行一小时,一直到阳阴极板上都发生剧烈的气泡为止,然后再切断充电电流,将蓄电池静止一小时(带着最小负荷)。

这样每隔一小时的充电,一直进行到在接充电后马上发生强烈的电解液沸腾现象为止。

为避免隔板迅速损坏,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应高于35~40°C。

第33条按浮充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组,为了在充电机组故障后,仍能保持直流母线的电压于额定值起见,应该采用附有切换器的结线法。

第34条按浮充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组,于正常工作时,切换器的放电滑杆的位置,应使母线电压达平均值。

接入供电回路的每个电池电压相当于2.15伏,母线电压的变动,不应超出平均电压的2%。

第35条按浮充电法运行的蓄电池组中,补助电池并不流过充电电流,即经常处于自放电状态。

为避免这些电池硫化(生盐)起见,必须定期地(通常可为0.5~1个月)进行一次充电。

为避免基本电池发生过充电现象,可使补助电池的充电流等于负荷直流。

补助电池的充电,应充到电池中已发生强烈气泡,并且电解液比重已稳定于1.20~1.21为止。

第36条按浮充电法运行的蓄电池在浮充电机组故障期内放电后,应即进行充电。

第37条按浮充电法运行有补助电池但无切换器的蓄电池,在正常情况下基本电池和充电装置都接在母线上,此时补助电池开路,但每经一定期限(一般为15天)要按照第35条充电一次。

在浮充电机组发生故障时,如果基本电池的电压过低,不能满足负荷的要求时,则应将补助电池接入供电。

第38条按浮充电法运行而无补助电池的蓄电池组,在浮充电机组故障或切断时,即由蓄电池单独供给直流负荷。

此时,每个电池的电压将迅速由2.15伏降至2.0伏,嗣后电压的减低将趋缓慢,放电可继续至电池电压降至1.85~1.95伏为止。

最低电压根据负荷的要求确定。

在正常情况下,母线电压应保持高于额定值3~5%。

第39条按浮充电法运行而无补助电池的蓄电池组,可用分路变阻器调整电动发电机的励磁,以使在正常情况下电压保持稳定,或在进行充电时使电压提高。

“充电--放电”方式运行第40条当蓄电池组不能用浮充电法运行时,则可用充电一放电法运行。

充电一放电法是将充好电的蓄电池供给直流负荷,这时充电装置切断,蓄电池逐渐放电到规定值后再进行充电。

第41条蓄电池组在充电时,直流负荷应由已充好电的另一组蓄电池组负担,如无第二组蓄电池,则充电时,充电装置兼供直流负荷。

第42条按充电一放电法运行的蓄电池组,必须根据放电和使用情况,正确地确定充放电的时期,并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过允电。

第43条蓄电池的放电电流,不应大于该电池的最大保证电流值。

第44条为了保持直流母线电压的稳定,应随着基本蓄电池的放电,用切换器的放电滑杆,逐个将补充电池接入回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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