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 法医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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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是建立在其它科学基础上的一门综合的、独立的边缘学科,有其为法律服务的独特的、其它学科不能替代的研究和工作领域。通过法医学的检验为案件的侦查提供线索,为案件的审理提供科学证据,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医学依据。
法医学的研究对象:现场尸体活体物证文证
法医学尸体检验是法医病理学研究和鉴定过程中极为重要的
一环。它包括尸表检查、尸体解剖和组织学检查。
目的(1确定死亡原因(2判定致死方式(3推断死亡时间(4推断损伤时间(5推断致伤物(6个人识别
方式1尸表现场检验2尸体解剖3活体:作为法医学鉴定对象的活体包括被害人、被告人和身份不明的个体。4物证:包括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常见的法医物证有血液、精液、阴道液、唾液等体液和分泌液及其瘢痕,尿、粪等排泄物,皮肤、毛发、骨骼、指甲、脏器等组织器官。5文证:是以其内容、含义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尸体解剖:尽量在48小时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法医解剖:①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要查明死因及性质者②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③因工、农业中毒或剧烈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
尸体检验中注意问题:①尸检不全面②观察不细致③迷信仪器分析结果④检材采取不当⑤尸体检验记录欠详实⑥误认病变
或不认识病变⑦结论凭主观臆想而无客观依据⑧摄影缺陷⑨
不保留必要的物证
活体检验主要是对被检者的某些特征、损伤情况、生理状态、病例状体、各器官和系统功能状态等进行检验和鉴定,是法医学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医物证检验的主要内容是生物学检材的种类认定、种属来源的鉴别以及遗传标志的性别判定等
活体损伤诊察注意问题:①选择适宜的鉴定时机②诊察要全面,方法要得当③要区别对待法医学诊断与临床诊断④要注意审查临床资料是否真实⑤要正确区分损伤与疾病⑥正确运用
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⑦伤残程度鉴定的特殊性
证据: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7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诉,被告人供诉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物证:是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体物证和痕迹物证)
法医物证:由生物体而来的涉及刑事案件或民事纠纷的各种痕迹和物体。
法医学的任务1为揭露犯罪事实提供科学证据;2为澄清民事纠纷的真相提供科学证据;3为行政诉讼提供科学证据;4为处理重大事故、灾害提供科学提供;5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科学证据;6为民政、保险等部门进行人身伤亡赔偿、抚恤提供科学依据;7为卫生防疫部门发现传染病、职业病或食品中毒提供科学证据和信息;8为国家立法和制定法规提供技术咨询;9为其他科学的发展提供借鉴。
简述法医学与医学的关系”医学是研究人类生命活动和外界环境的相互关系,人类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防治的一门科学体系,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科学与卫生学以及包括法医学在内的特种医学四部分。法医学作为一门具有独立研究领域和检验技术的科学体系,是建立在医学基础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基础上的一门科学,其发展和完善主要借助于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各学科的进步,同时不断吸收和借鉴其他自然学科的最新成果,是法医学的理论不断地得到充实,技术方法日臻精确并不断有所更新。医学各学科和有关自然科学的进步促进了法医学的发展和完善,同时法医学也以其本身的成就丰富了医学和自然学科的内容。
中国最早记载法医检验有关内容的是先秦时期的《礼记》和《吕氏春秋》。
《封诊式》是世界上最早的具有丰富的法医学内容的刑侦书籍《洗冤集录》是中外法医学者公认的的现存最早的系统法医学著作。作者是宋慈(1186~1249)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法医学家,世界法医学史上最杰出的人物之一。他于1245年着手编撰《洗冤集录》,1247 年任湖南提点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就在这一时期完成了《洗冤集录》一书。《洗冤集录》是一部广泛总结法医学尸体外表检查经验的书籍,对于尸体现象、窒息、损伤、现场和尸体检查等各方面,都作了大量的科学观察和归纳。该书不仅使我们了解了宋代如何进行尸体检验,更重要的是它所记载的一些法医学重要发现至今仍有意义。《平怨录》《无怨录》《洗冤录》是著名的宋元检验三录。《洗冤录》是我国古代法医学在欧洲最早的译本
现代法医学的奠基人:林几
其主要贡献1、创办了我国第一个法医学科(为了我国法医学人才的培养,完成了《拟议创立中央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科教室意见书》。这份著名的意见书,为以后法医研究所的成立,各大学开展检验工作及法医学人才培养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2、创办了我国第一个法医学研究所(为了提高我国法医学研究水平,在林几的创导下,1932 年 8 月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法医学研究所,并任第一任所长。首次开办法医研究员培训班,培训了高级法医人才——“法医师”,使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法医师职称。)3、创办了我国第一个公开发行的法医学杂志《法医学月刊》(1934 年 1 月)4、编撰了多部法医学教材
中国法医学会现任理事长,我国著名毒物分析专家:刘耀教授重要的学术刊物《刑事技术》《法医学杂志》《中国法医学杂志》《证据科学》(此外还有《中国司法鉴定》等)
重要的国外学术刊物《国际法庭科学杂志》《美国法医学与法医病理学杂志》《国际法医学杂志》《法科学杂志》《法医学》我国实行多系统的法医鉴定体制,现行的法医学司法鉴定体制主要有1司法系统内部的鉴定机构;2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
我国的法医学教育分三个时期,分别为: 1形成时期
(1931~1949年);2第一次发展时期(1950~1965年);3第二次发展时期(1977年到至今)
简述现代法医学的主要成就1、1983年山西太原晋祠会议的召开,是我国高等法医学专业教育快速发展的转折点2、1984年法医教材编写委员会确定,将法医临床学作为法医学的主干课程之一,从而使法医临床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1991 年,第一本《临床法医学》教材出版)3、新技术、新方法不断引进并应用于检案和科研工作中((1)从 20 世纪 60 年代起,我国法医学工作者就应用组织化学和生物化学等方法,检查组织中各种酶和炎症介质的含量,来推断死亡时间和损伤时间,以及疾病和损伤的诊断。 (2)自 1985 年 Jeffreys 建立 DNA 指纹图用于个人识别以来,1986~1987 年,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用 DNA 检案,我国也于 1987 年开始 DNA 多态性研究和实际检案应用,广泛用于个人识别、亲子鉴定和性别测定。这一技术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法医物证检验技术的发展,同时随着我国对更先进、‘更科学的系列物证检验方法(PCR 及 PCR-STR)的引进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使我国法医物证检验方法和研究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3)医学影像技术和生物电生理检测技术为临床法医学鉴定提供了客观的检
查方法,使临床法医学鉴定的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
法医学分支学科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化学、法医物证学 (包括法医血清学、法医人类学及法医牙科学)、临床法医学及法医精神病学等。
法医病理学(forensic pathology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
法医病理学重点解决的问题:确定死亡时间,明确死亡方式,推测死亡时间与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进行个人识别,明确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或中毒与疾病的关系,解释与死亡有关的事实及与环境等其他因素的关系。
死因的分类:1直接死因: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损伤;2根本死因:引起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理过程的最初的疾病或损伤,或者造成致命的事故或暴力的事件或情况;3辅助死因:促进死亡的因素;4死亡诱因:使身体原存在的、潜在的或处于代偿状态下的有致命危险的疾病急性发作或突然恶化而导
致死亡的因素;5联合死因: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从病原学和死亡机制方面难以区别其间的因果关系或逻辑顺序的、并列致死性损伤或疾病。
死亡方式(manner or mode of death)的分类:1他杀:是指用强加的暴力手段终止他人生命的行为;2自杀:是指自己用某种暴力手段伤害自己,以期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3意外:是指出人意料的造成人体伤害的外界强加性事件。
法医学致伤物的分类:1钝器2锐器3火器个人识别(personal identification):用科学的方法确定某
活体尸体或生物性检材的身源,或是否与某个体为同一人。
医疗事故(medical negligence)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
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法医临床学(clinical forensic medicine)是应用医学和法医
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以及其
他生理病理等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法医物证学(forensic physical evidence):运用医学、生
物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知识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
的生物性检材的检验与鉴定的一门科学。法医物证鉴定的木的
是解决个人识别和亲子鉴定问题。
简述临床法医学的鉴定内容:1、确定是否存在损伤:①案情
调查;②根据病历资料了解原始受伤情况,但不能完全相信病
历记载;③照相或客观检查;④目前情况检查;⑤某些情况
下较难判断是否存在损伤。2、判断损伤类型,对机械性损伤
类型的推断,有时需判断是生物性、化学性或物理性损伤。3、
推断致伤物,损伤的形态特征不能完全反映致伤物的形状。4、
推断损伤时间,皮肤擦挫伤的时间推断,骨折的时间推断5、
皮肤瘢痕检验6、活体损伤鉴定的时限 7、损伤与疾病的关系,
损伤既可造成某种疾病,也可使原有疾病加重;另一方面疾病
也可加重损伤的后果①损伤是疾病的直接病因。②损伤与疾
病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③损伤与疾病无关。8、活体损伤鉴
定的注意事项
亲权鉴定identification in disputed paternity应用医学、
生物学和人类学的方法检测遗传标志,依据遗传学理论进行分
析,对被检者之间是否存在生物学亲缘关系所做的科学判定。
毒物(poison , toxicant):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
进入生物体后,能与生物体发生化学作用并导致生物体器官组
织功能和形态结构发生损害性变化的化学物质。
尸僵(rigor mortis):死后尸体肌肉僵硬,并是关节固定的
现象
死亡事件的推测方法:1根据尸体现象推测(1)尸冷:(2)
尸斑:(3)尸僵:2根据超生反应推测3根据尸体化学成分变
化推测4根据组织化学改变推测5根据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测
生前伤和死后伤的鉴别方法1生前伤肉眼的改变2生前伤组织
学改变3炎性介质及反应蛋白的检测
治伤物的推断方法:1根据损伤的形态推断:①创口:钝器不
规则,无明显形态特征;锐器规则,有一定的形态特征。②创
缘,钝器部整齐,常伴有擦伤和挫伤;锐器平整,很少伴有擦
伤和挫伤。③创角,钝器较钝,可有两个以上;锐器较锐。④
创腔,钝器浅而宽,可有异物,有组织间桥;锐器深而窄,无
组织间桥。⑤创壁,凹凸不平,对合不好;锐器,光滑对合好。
⑥创底,钝器不平整;锐器平整。2根据组织中残留物推断
致伤方式的鉴别方法:①损伤部位:自杀伤,死者手所能及部
位,多在颈胸或腕部;他杀伤,身体任何部位。②损伤数目与
程度:自杀伤,一般较少,致命伤只一处;他杀伤,一般较多,
致命伤可多处。③损伤分布与排列:自杀伤,分布较集中,排
列整齐;他伤杀,分布较大,排列紊乱。④特殊损伤:自杀伤,
可有试切创;他杀伤,可有抵抗后防御伤。⑤现场情况:自杀
伤,较整齐,无挣扎痕迹,致伤物多遗留在现场;他杀伤,比
较紊乱,常有挣扎痕迹,致伤物多不在现场。
损伤面积的估算常采用:坐标纸测量法
PCR:一种体外扩增特异性DNA片段的技术。模拟体内DNA复
制的过程,在模板DNA、引物和4种脱氧核糖核酸存在下,由
DNA聚合酶催化的,发生在引物间的DNA双链的体外扩增技术。
法医学司法鉴定:是指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以人体为鉴
定对象,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生理病理状态和人体特
征等专门问题。
法医学鉴定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依法鉴定原则(二)实事
求是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指导鉴定活动的根本准则。
1.受理鉴定时实事求是2.鉴定结论客观、真实3.鉴定结论
科学、公正) (三)科学鉴定原则(1.应以科学的态度进行鉴
定2.结果判断应符合科学原理)(四)独立鉴定原则(鉴定人
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表达意思,根据对鉴定客体检
验的结果,做出科学的判断,称为独立鉴定。 1.鉴定结论是
鉴定人意志的表现2.鉴定人的鉴定活动不受政法机关职能的
约束
法医鉴定人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
案件中的法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活动的人,称为法医鉴定人。
法医鉴定人有三种:一种是司法机关内从事法医学鉴定的人
员;一种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取得了执业资格和鉴定
资格,在法医学鉴定机构从业的法医鉴定人;还有一种是司法
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根据需要,临时聘请的具有法医学专门知识
的人员。
鉴定人的条件1.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鉴定人必须具有解决
专门性问题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能够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做出科学的鉴定结论。 2.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鉴定人与案
件没有利害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3.鉴定人是自
然人
法医学鉴定人出庭的主要任务:1向法庭宣读鉴定结论;2阐
明鉴定人作出的鉴定结论的依据和科学道理;3接受审判员以
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鉴定结论的质证;4回答审判员以及其他
诉讼参与人提出的与鉴定有关的问题。
责任能力分级:1无责任能力:患有精神疾病,处于严重的精
神疾病状态,或中度及更重的精神发育迟滞或严重的痴呆,或
其他严重精神障碍。2部分责任能力:患有精神病或精神病缓
解不全,轻度或中度的精神发育迟滞或严重的痴呆,或其他明
显的精神障碍。3完全责任能力:精神病已愈或已缓解而处于
间歇期,或轻度及更轻的精神发育迟滞或痴呆,或其他轻度精
神障碍,或单纯性人格障碍,或无精神病与伪装精神病。
法医学鉴定书组成内容一、标题与编号二、基本情况三、检案
摘要1案情摘要案发时间、地点、经过,主要的调查情况叙述:
常见来源:案卷(立案机关综合的案情材料、现场勘查报告、
尸体检验报告、病历材料)2病历摘要、书证摘要3被鉴定人
概括、调查及证明材料:常见于司法精神病专业的司法鉴定。
中毒的法医学鉴定方法1根据临床症状推测是否中毒、毒物的
种类和中毒的程度;2详细的进行案情调查,了解毒物的可能
来源和种类;3根据尸体检查所见检查所见推测毒物种类与性
质;4中毒的最终确证是依据法医病理学监测与从中毒者体内
分离出毒物的综合结果。5阐明毒物或其代谢产物在生物体内
的量和浓度变化,对鉴定中毒案件具有重要的法医学意义。
常用尸体解剖方式及其优点:直线切法:从下颌下缘正中线开
始,向下沿颈胸腹正中线绕其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切开皮肤及
皮下组织。一般常用。Y字形切法:分别从左、右耳后乳突垂
直向下切至锁骨上缘,再向前内方切开至胸骨切迹处汇合。颈
胸部有伤时,应采用本式。倒Y字弧形切开法:先按直线切法
切开颈、胸部皮肤至腹上部,再作半圆形切开腹部,将皮瓣向
下翻转。腹壁有损伤时可作此术式。T字弧形切开法:先从左
肩峰经胸骨上切迹之右肩峰作一弧形横切口,再在该弧线中点
向下作直线切口,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缘。此术式的优点是可
保持颈部外形完整。
法医在尸体现场勘查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若有尸体现场
发现有电击、爆炸或施放毒气的迹象,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然后再进行勘查。2、现场发现血迹、毛发或精斑等人体生物
源物证时,应观察其分布、形态、方向如何,并提取备检。3、
对可能附着人体生物源性物证的物品,要注意发现、保护指纹
或其他附着物,并提取备检。4、现场应注意寻找并认定致伤
物。5、对可能留有死者信息的物品进行检查,以便发现与案
件有关的一些信息。6、重大命案现场,在侦查期间应尽量封
闭,保留一段时间以便复查。
简述法医物证学的鉴定内容
法医物证学目前进展
法医毒理学中毒案件中中毒的特点与进展
我国人的体表面积一般根据 Stevenson 算式来计算,即:体
表面积(m2)=0.006×身长(cm)+0.0128×体重(kg)一
0.1529。
临床医学烧伤面积的估计一般多采用九分法,即将全身体表面
积划分为若干 9%的等份,如成人头颅占体表面积 9%;双
上肢各占 9%;躯干前后各占 13%;会阴部占 1%;臀部及
双下肢占 5X9%4-1%。(也有用手掌法,即五指并拢状态的一
掌面积约等于体表面积的 1%。以上两种方法都是比较粗略
的估计方法,测得损伤面积占体表面积百分比误差太大,不符
合临床法医学必须精确计算损伤面积的要求,故不适用于临
床法医学活体检验。)
1、各期尸斑出现的时间及检查所见
坠积期扩散期浸润期
死后经过时间12 小时以内12~24 小时24 小时以后
指压尸斑表面完全褪色稍褪色不褪色
改变尸体位置尸斑可转移两侧性尸斑尸斑固定
尸斑处皮肤切面血液从血管
内流出
组织间隙红色液
体流出
无血液流出
2、根据胃肠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测死亡时间
胃肠内容物死亡时间
胃内充满未消化的食物餐后即刻死亡
胃内食物变软,食物外形较完整餐后 1 小时死亡
胃内食物移向十二指肠餐后 2~3 小时死亡
胃、十二指肠有消化食物及残渣餐后 4~5 小时死亡
胃排空餐后 6 小时以上死亡
3、挫裂创和锐器创的鉴别
挫裂创锐器创
创口不规则,无明显形态特征规则,有一定的形态特征
创缘锯齿状,常伴有擦伤和挫伤平直,很少伴有擦伤和挫伤
创角较钝,可有两个以上较锐
创腔浅而宽,有组织间桥深而窄,无组织间桥
创壁粗糙,对合不好光滑,对合良好
创底不平整平整
4、自杀伤和他杀伤的鉴别
自杀伤他杀伤
损伤部位死者手所能及部位,多
在颈、胸或腕部
身体任何部位
损伤数目与程
度
一般较少,致命伤只一
处
一般较多,致命伤可多处
损伤分布与排
列
分布较集中,排列整齐分布范围较广,排列紊乱
特殊损伤可有试切创可有抵抗伤或防御伤
现场情况较整齐,无挣扎痕迹,
致伤物多遗留在现场
比较紊乱,常有挣扎痕迹,
致伤物多不在现场
5、鉴定人与证人的区别
鉴定人证人
根据需要被指派或聘请,既可以选择,也
可以更换
由案件本身决定,不能选
择,也不能代替
就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通过鉴定做
出判断性结论
提供证人证言,是陈述自己
所了解的案件事实
必须具有专门知识或技能不需具有专门知识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就应当回避无需回避
为了提供科学的结论,可以要求阅览有关
的案卷材料
不能阅览案卷材料
几个鉴定人共同鉴定时,可以互相讨论,
可以共同写出鉴定结论,共同签名
询问证人只能个别进行,证
人之间不能讨论
6、男女骨盆鉴别
男性女性
全貌外观狭小而长,骨质较重宽大而短,骨质较轻
骨盆腔肥厚粗糙,侧壁倾斜而深纤细平滑,侧壁较直而浅
骨盆上口楔形或心形圆形或椭圆形
盆腔狭小,呈漏斗形宽阔而浅,呈圆桶形
骶骨等腰三角形,骶骨突起等边三角形,骶骨平直
骨盆下口横径及前后径狭小径及前后径宽大
耻骨弓呈锐角,约70°~75°呈钝角,约90°~100°
7、耻骨联合面的年龄变化
年龄(岁) 耻骨联合面形态学改变
17~19 平行隆起较为明显,背侧与腹侧无明显分界
20~22 平行隆起仍明显,但逐渐变浅。背侧缘开始形成
23~24 联合面显得平滑,开始形成倾斜面。腹、背侧缘大多形成
25~30 平行隆起已消失,腹、背侧缘增宽且形成
31~35 联合面形成周缘,背侧缘向后扩大使联合面呈卵
36~44 腹侧缘上半部不明显,出现周缘隆起
45~59 缘隆起大部形成,以后更明显粗壮
60 以上联合面出现老年性变化,有散在的粟粒样小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