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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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制度

2021年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制度

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制度欧阳光明(2021.03.07)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建设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编制依据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

二、事件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市城市建设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

三、事件分级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局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2)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我局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3)较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我局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指导全市建设系统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1.27•【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5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5号)《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已于2020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1月27日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2020年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编制与实施第三章组织与人员保障第四章物资与资金保障第五章科技与信息保障第六章运输与通信保障第七章社会秩序保障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规划编制与实施、组织与人员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科技与信息保障、运输与通信保障、社会秩序保障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本条例所称应急保障,是指为了保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和应急管理措施的实施,对突发事件应对所需各种资源进行的规划、储备、调配、使用以及相关的管理、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军地联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构建以乡镇、街道、社区、村以及其他特定空间为单元的网格化应急管理模式。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处置高效、上下联动的应急保障体制。

突发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事件应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

第三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则是预防为主、应急处置为重点、全民参与、科学管理、依法履职。

第四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协同救援、信息共享、公开透明、调查追责的原则。

第二章应急预案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组织架构、任务分工、应急资源配置、指挥调度等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责任机构;(三)人员疏散和安置措施;(四)应急物资供应和调配;(五)信息报送和共享系统;(六)媒体和社会参与机制;(七)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八)应急演练和培训计划。

第三章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置第七条发生突发事件后,责任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第九条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当坚持统一指挥、协调一致、科学决策、依法处置的原则。

第十条突发事件处置的重点是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当优先保障被困群众的生存环境和基本生活需求。

第四章应急救援和支援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支援工作应当优先保障人员的安全和生命,迅速组织力量投入救援行动。

第十二条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评估,具备相关工作技能和知识。

第五章信息报送和共享第十三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事件进展、风险评估、救援进展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媒体在突发事件报道中应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不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配合政府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章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6.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4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与指挥体制第三章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四章监测与预警第五章应急处置与救援第六章事后恢复与重建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作出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有关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体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军地联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治理体系。

防灾救援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防灾救援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防灾救援应急处置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防灾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防灾救援应急处置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1.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实现预防与救援相结合。

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领导体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实行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4. 快速反应,科学救援。

提高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开展救援工作。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防灾减灾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事务。

2.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演练,指导基层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3.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监测,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4. 水利部门:负责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防洪设施建设,做好水库、河道、湖泊等水域的巡查、监测和预警工作。

5. 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气象监测、预警和预报,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6.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排水、供暖、供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7.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的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

8.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治,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9.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针对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所制定的一系列预防、应对和恢复的措施和机制。

这一制度包括灾害预防、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多个环节,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伤害,并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首先,灾害预防是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科学的灾害风险评估和规划,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政策和措施,对潜在的灾害源、灾害区域和灾害季节进行监测和研究,从而降低灾害风险,减少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监测预警是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建立先进的监测预警系统,及时获取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气象、地质、水文等方面的数据,通过科学的分析和评估,预测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危险程度,并及时向相关机构和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提醒人们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应急救援是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的核心环节之一、在灾害发生后,政府应该迅速行动,组织救援队伍和物资,实施抢险救援、疏散转移、医疗救治等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需要加强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培训,提高人们应对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的能力。

最后,恢复重建是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的终极目标。

在灾害发生后,社会和个人都需要以最快的速度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政府应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受灾地区进行评估和规划,制定恢复重建的计划和政策,为灾区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恢复和发展。

总之,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的灾害预防、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环节,可以提高对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伤害。

同时,也需要加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培训,提高人们应对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的自我保护能力,共同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欧阳光明(2021.03.07)2007年8月30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发了第六十九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有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七十条。

一、《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背景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

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预防、及时有效地处置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不够明确,统一、协调、灵敏的应对体制尚未形成。

二是一些行政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够强,危机意识不够高,依法可以采取的应急措施不够充分、有力。

三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突发事件未能得到有效预防,有的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未能及时控制。

四是社会广泛参与应对工作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公众的危机意识、自我保护、自救与互救的能力不强。

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的要求,并开始着手国家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有关法律的立法工作。

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主要特点(一)坚持效率优先:赋予政府多项应急权力《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4、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5、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用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7、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自然灾害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自然灾害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自然灾害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自然灾害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各类灾害事故及时应对、有效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工作。

第三条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及时高效”原则,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建立职责明晰、标准统一、规范准确、实时高效的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工作机制。

第四条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全区灾害事故信息报告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承担向应急管理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相关信息,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有关信息。

各盟市、旗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报告信息,向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有关信息。

第五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和下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和时限要求,及时、客观、真实、全面报告信息,严防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发生。

第二章报告范围和内容第六条信息报告涉及的灾害事故类型包括:(一)洪涝、干旱、台风、地震、地质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信息;(二)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三)可能引发灾害事故的险情;(四)已经或可能引发重大社会舆情的灾害事故信息;(五)毗邻国家、省区发生且可能对我区造成影响的灾害事故;(六)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核报的信息;(七)其他需要报告的灾害事故信息。

第七条以下灾害事故信息,必须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报告:(一)较大级别以上的灾害事故信息;(二)盟市级发布的红色、橙色灾害事故预警信息;(三)厅承担自治区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责相关处室发布或获取的自治区级红色、橙色、黄色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四)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者涉及敏感人员的,或可能引发较大级别以上灾害事故、重大舆情以及造成重大险情的;(五)危险物品火灾、爆炸、严重泄漏事故;(六)跨省区、跨盟市行政区域的灾害事故;(七)毗邻国家、省区发生且可能对我区造成影响的灾害事故;已经或可能引发重大社会舆情的灾害事故信息;(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信息。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
是指由政府制定、组织和实施的一系列措施,旨在减少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1. 制定预警机制:建立全国和地方级别的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包括使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比如气象、地震等监测设备,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 修建抗灾设施:在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修建抗震、抗洪和抗风等设施,以增加人们遭受灾害的抵抗能力。

3. 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包括组织人员和资源的调配、救援和撤离等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4.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增加应急知识的普及程度。

5.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共享经验和技术,以提高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预防、救助和恢复能力。

6. 加强监测和预测能力: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增强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测能力,及早发现并预测灾情,为灾害应对提供有力支撑。

总之,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努力,通过科技手段和制度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完整版)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完整版)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完整版)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 背景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因素引发的突发事件,如地震、台风、洪水等。

这些事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混乱。

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我们制定了以下应急处置方案。

2. 应急响应机制2.1 预警系统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包括地震预警、台风预警和洪水预警等。

预警系统应能及时发布警报,提醒民众采取应对措施。

2.2 应急指挥中心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调动各部门及时响应灾害事件,并进行协调和指挥。

中心应与地方政府、救援队伍和其他相关单位建立紧密联系。

2.3 信息通讯网络建立健全的信息通讯网络,用于快速传递灾害信息、救援需求和指令。

网络应具备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以保证信息的及时和准确传递。

2.4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医疗队、消防队和搜救队等。

队伍成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具备救援技能和知识。

3. 应急处置措施3.1 人员疏散在灾害发生前,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

疏散路线和避难点应提前规划和公布,确保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救援和保护。

3.2 救援和救护灾害发生后,应及时展开救援和救护工作。

灾区应派出救援队伍进行搜救和救助活动,为伤员提供紧急医疗服务。

3.3 应急物资供应组织调集和供应应急物资,包括食品、水源、药品、救援工具等。

应急物资应储备充足,并能在灾害发生后迅速投放到需要的地区。

3.4 社会保障措施加强社会保障措施,提供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并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

3.5 信息发布和宣传及时发布灾害信息,向公众宣传应对措施和自救互救知识。

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传递准确、权威的信息,防止谣言和恐慌的传播。

4. 预案评估和演练定期评估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进行演练和模拟灾害,以检验应急响应能力和预案的实施效果。

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

以上是我们针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

防范自然灾害工作制度

防范自然灾害工作制度

防范自然灾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防范、科技支撑的原则,全面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范能力。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领导,将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范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

二、预防措施第五条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为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自然灾害防范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防范目标和任务。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抗旱、御寒、抗震等能力。

第八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九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自然灾害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然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自然灾害防范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自然灾害防范水平。

三、应急响应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响应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自然灾害风险。

第十四条自然灾害发生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

2021年突发事件速报管理制度

2021年突发事件速报管理制度

2021年突发事件速报管理制度一、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

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确认环境事件的单位,在确认重大(Ⅱ级)、特大(Ⅰ级)环境事件后,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政府和省环保局报告。

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给当地群众造成不利影响。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和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其中,核与辐射事件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2021年突发事故演练制度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准备,提高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加强对事故的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维护国家利益”减少国家财产损失,保证人员安全。

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半年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两次演练。

2021年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2021年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2021年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制度1车间要认真落实《___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正确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维护生产秩序,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抢救伤员,尽快恢复运营和生产,尽量减少损失。

信息报告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者应予以严肃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处理事故(事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为准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事件),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追究责任人,吸取教训,制定对策,防止同类事故(事件)再次发生。

4发生一般事件及以上事故(事件)时,应配合部门立即成立事故(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小组应包含安全员、事故(事件)所涉专业技术人员,并配合部门确定调查小组组长,明确调查小组各成员的责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事故(事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制定防范措施和提出处理意见。

5车间应根据部门应急体系要求建立与车间有关的应急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制定___应急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抢修救援___,配备抢修救援器材设备,定期___演练,演练应由车间的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现场指挥,___抢险救援。

演练结束后___抢险救援队员召开分析会议。

6处理___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抢险___工作要贯彻“高度集中,统一指挥,逐级负责,先通后复”的原则,确保抢险救援工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有序、可控、快速、及时,减少事故影响、尽快恢复生产。

2021年二中“教学五认真”制度一、备课备课是根据大纲的要求深入把握教材的首要环节,是上好课的前提。

1、教师必须反复认真地学习教学大纲,钻研教材,根据教学要求,结合学生原有基础定出切合实际的学科教学计划,经备课组共同研究修改、教研组通过和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如中途需变更授课计划,须教务处批准。

2、教师必须超前三天备课并写好教案,严禁不备课上课。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遭遇到各种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如火灾、地震、台风、洪灾等。

这些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危害。

因此,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防护制度,以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 突发事件防护制度突发事件防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突发事件预警预警对于突发事件的防护至关重要。

通过科技手段,如气象卫星、雷达、地震仪等,可以及时、准确地预报自然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除此之外,也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监测体系,通过对各种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1.2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需要通过应急预案及时组织调配力量,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应急预案应包括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资源调配机制、指挥协调体系、组织管理制度等内容,以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

1.3 突发事件宣传教育在防范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应加强媒体宣传,提高公众对各种危害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同时,在学校、社区等场所也要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大家的突发事件应对技能和心理素质。

2. 自然灾害防护制度自然灾害是影响人们生产生活的一种重要因素,如地震、台风、风暴潮、滑坡等灾害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自然灾害防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自然灾害预报和预警制度及时了解自然灾害的情况十分重要,在预报和预警中必须要依靠科技手段,准确把握自然灾害的动态变化,进行预防和应对。

同时,也要提醒公众关注预警信息,做好安全准备,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2.2 自然灾害减灾救援制度灾害发生时,及时展开减灾和救援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政府要组织开展应急响应,调集各种救援力量投入到灾害抢险救援中,加强对灾区人民的生命救援和基本生活供应保障。

同时,我们还需要建立相关的灾后评价和救援工作评估机制,做到以灾为戒,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

突发事件及自然祸害防护制度突发事件和自然祸害是不可避开的,它们常常给社会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

在人们面临祸害时,只有实行有效的防护措施才能削减损失。

因此,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和自然祸害防护制度是特别紧要的。

突发事件的种类特别多样化,包括火灾、爆炸、食品安全事件、自然祸害等。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需要对不同种类的事件进行分类,并实行不同的应对策略。

下面针对不同种类的突发事件订立防护措施。

1. 火灾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突发事件。

城市中的很多建筑都简单引起火灾,如商场、公寓、写字楼等。

因此,在这些建筑的建筑设计时需要考虑到安全因素。

同时,在发生火灾时,需要立刻打开灭火行动,并且要做好疏散人员的准备工作。

在这方面,建立一支专业的灭火队伍和培训灭火学问的人员特别紧要,而这也需要政府加强对消防队伍的投资。

2. 爆炸爆炸也是一种常见的突发事件。

爆炸可能会导致人员死亡和重伤,同时也会破坏四周环境的生态平衡。

因此,政府应当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来规范各类不安全品的销售和使用,同时对不安全品进行安全防护措施。

另外,在发生爆炸事件时,应当紧急处理现场,隔离不安全区域,适时进行救援和处理工作。

3. 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件也是一种特别不安全的突发事件。

当显现食品安全问题时,首先必需实行严格的措施防止食品进入市场。

同时,对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进行监管,并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彻底的处理。

另外,构建良好的食品管道,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法律监督,为消费者供给更安全牢靠的食品,都是食品安全防护的有效手段。

4. 自然祸害自然祸害是无法避开的,如地震、山洪、台风、泥石流等。

为了应对自然祸害,政府需要建立适应性强的防灾体系,以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防灾应急预案和防护物资储备,适时预警和疏散人员,开展应急备灾演练等,都是防止自然祸害的有效措施。

总之,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和自然祸害防护制度是保障人民安全的紧要措施。

政府需要加大对防备、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祸害的投入,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制度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制度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制度一、背景面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威胁,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理制度至关重要。

这份文档旨在介绍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制度的关键要点。

二、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通过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序地进行灾害救援和恢复工作。

三、主要内容1. 应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的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地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应对准备。

预警机制应包括多种信息传播渠道,如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以确保信息能够广泛传达到每个人。

2. 人员组织和指挥系统建立健全的人员组织和指挥系统,明确责任分工和指挥链条。

这样可以确保在灾情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能够迅速行动,协同合作,提高救援效率。

3. 物资储备和调配建立统一的物资储备和调配制度,确保及时供应所需的救援物资和设备。

储备物资应包括食品、水、药品、帐篷等生活必需品,以及救援工具和设备,如救生艇、卫生车等。

4. 灾后评估和恢复工作建立完善的灾后评估和恢复工作机制,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恢复计划并组织实施。

同时,加强灾后心理援助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尽快走出心理困境。

四、运行机制本制度应由中央政府牵头,地方政府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各相关部门应协同合作,形成一个紧密的应急处理机制。

五、总结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制度是保障公众安全的重要手段,它的建立和运行需要政府、社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只有有效的应急处理制度,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三篇)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三篇)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引言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常见挑战,它们不仅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威胁,还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为了应对和减少这些风险,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防护制度和应急机制。

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防护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包括防护制度的目标、主要内容、特点和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和挑战。

一、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定义和分类1. 突发事件的定义和分类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以及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威胁和丧失的事件。

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类。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旱灾、台风、暴雨、雪灾等,这些灾害源于自然界的力量。

人为灾害包括恐怖袭击、交通事故、化学事故、工业事故等,这些灾害源于人类的活动。

2. 自然灾害的定义和分类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界的力量引起的破坏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水、旱灾、台风、暴雨、雪灾等。

自然灾害按照灾害的性质和发生的原因,可以分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文灾害和生物灾害四类。

气象灾害包括暴雨、台风、龙卷风等;地质灾害包括地震、地质滑坡、地矿事故等;水文灾害包括洪水、旱灾、泥石流等;生物灾害包括疫情、虫灾、畜牧疾病等。

二、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防护制度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防护制度的目标是减少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通过建立健全的防护制度,各国可以提前预测和识别潜在的灾害威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同时,在灾害发生后,防护制度可以快速响应和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2. 原则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防护制度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风险管理原则: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潜在的灾害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加强预防措施,减少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

(3)统筹协调原则:建立健全的组织体系,协调各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行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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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
(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制度(2021版)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防护管理职能及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有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危险品生产区域突然停水、停电、停气以及特殊气候(如雷电、暴雨、洪水等)时的突发事件。

2职责。

2.1公司生产安全部是公司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应急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2安全部门(注:本程序所指部门,公司本部指公司负责该工作的部室、分公司指生产厂负责该工作的科室)负责定期对义务应急救援队进行安全防范技能培训和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发生突发事件时组织抢险救护工作。

2.3安全部门负责与消防、医务等单位紧急联系。

2.4安全部门、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基建部门负责在遭受风、暴雨袭击或发生洪水灾害等自然灾害时组织抢救工作。

2.5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公司本部由主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分公司由分公司经理负责,
3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工作程序及管理内容
3.1报告程序
3.1.1发生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不超过1分钟)向车间领导或值班管理人员及生产厂或分公司报告,车间、生产厂和分公司领导听到报告后,立即(不超过2分钟)赶赴现场,马上将事故实情报告总部。

3.1.2如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经过、伤亡人数、损失情况、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需要有关部门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以及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等内容报告省国防科工办、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

3.2工作程序
按《火灾、爆炸、毒气泄漏场所应急处理、逃生预案》(附件1)、《危险品生产区域突然停水、停电、停气时应急处理预案》(附件2)和《发生自然灾害时应急处理预案》(附件3)的程序执行。

4检查与考核
4.1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

4.2本制度纳入单位或个人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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