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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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写、审查和使用工作,加强我省地方课程教材的管理,我厅对2015年印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管理办法》(粤教基〔2 015〕8号)进行了重新修订,经省法制办审核,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查的管理办法》(粤教基函〔2017〕20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条款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依据
本《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11号)、《教育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教育部令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的有关要求制定的。
二、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的范畴
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以下简称地方教材或教材)是指我省普通中小学在实施地方课程计划中用于课堂教学的教材(含乡土教材、专题教育用书及其配套的教学软件、音像教材和除地图册之外的教学图册)。
三、编写的基本要求
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公务员不得参与教材的编写工作。教材编写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观点,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二)能正确理解党的教育方针,了解中小学教育现状和教育
改革发展趋势,有较好的教育理论基础,熟悉课程计划和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我省地方教材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熟悉当地基础教育发展现状和改革趋势以及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情况。
(三)主要编写人员(主编、副主编)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深的学科造诣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有改革创新精神,对本学科现状及改革发展趋势有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四)了解中小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教材编写业务,文字表达能力强;熟悉并遵守著作版权方面的法律法规。
(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教材编写、试验和修订工作。
四、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及内容要求
《办法》提出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同时对教材编写内容,教材体系,教材的文字和插图,教材中的作业、练习和实验,配套的教学软件、音像教材与教学挂图应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五、地方教材的审查环节
地方教材审查包括初审、试验、审定、正式使用、复查等环节。
(一)初审。教材编写单位或个人完成地方教材编写后,按规定程序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
(二)试验。经初审通过的地方教材,应当按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学校进行试验。
(三)审定。完成试验并根据实验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后的地方教材,可按规定时限送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查。
(四)正式使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地方教材才能列入全省中小学地方教材目录,供学校选用。
(五)复查。全套教材使用满一个周期(三年或六年)后,编写者必须根据教材使用情况及学科发展情况,对教材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定及时送省教育行政部门复查。
六、送审时间
地方教材申请初审、审定和复查的受理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有关教材编写单位、团体或个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过期则当年不予受理。
七、办理时限
地方教材的初审、审定和复查工作采用统一办理、集中办理和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办理时限为二十个工作日。若二十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同意,可以延长十日,延长期限的理由须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专家评审时间一般不超过40个工作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八、教材申报及报送材料要求
教材的初审、审定及复查的申报须先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教育厅窗口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供如下材料:教材清样、送审报告、试验方案、试验报告、送审报告、情况报告及审查申请表等(材料分纸质材料完整版1套和盲评版5套及相应套数电子文本,盲评版需删除主编、出版社等相关信息,电子文本以刻录光盘形式报送,光盘封面需注明刻录内容为完整版或盲评版)。
九、教材审查程序
教材的初审、审定及复查的审查程序分别包含学科专家审查、综合专家复审、政治和道德审查、审定委员会审议、批准五个程序。其中学科专家审查、综合专家复审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专家审查委员赞成通过的,方可视为专家审查通过,政治和道德审查须获得所有政治和道德专家审查委员赞成通过的,方可视为审查通过。
十、教材审查结论
教材初审结论分为初审通过、重新送审、初审不予通过等三
类;审定结论分为审定通过、重新送审、审定不予通过等三类;复查结论分为通过和不予通过两类。初审不予通过。教材不具备修改基础和条件,不得再报送初审和审定。审定不予通过。教材不具备修改基础和条件,不得再报送审定并立即停止试验。
十一、教材审查通过后的使用
(一)初审通过的教材可在规定范围的学校进行试验。严格限定在400个教学班或2万名学生的范围内进行试验。试验满一学年后,最迟在整套教材试验满两个学年时需送审定。
(二)审定通过的教材才能列入全省中小学地方教材用书目录,供学校选用。审定不予通过的教材不具备修改基础和条件,不得再报送审定并立即停止试验。
(三)复查通过的教材可继续有资格列入省中小学地方教材用书目录,供学校选用。复查不予通过的教材未达到有关标准,从新学年开始停止使用,不再列入全省中小学地方教材用书目录。
(四)凡未按审查意见修改出版的教材,不得列入中小学地方教材用书目录,不得提供给中小学生使用。
十二、重新送审及复查时间要求
(一)初审及审定结论为重新送审的教材需在第二年重新送审。
(二)审定及复查通过后的教材使用满一个周期,即小学教材使用每满六年、中学教材使用每满三年须送复查一次。
十三、评审专家的条件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改革意识,作风正派,能团结协作,秉公办事。
(二)能全面理解教育方针,熟悉课程标准,了解中小学教育及教育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和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