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V1.3(2019年8月8日)
财政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21〕52号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一、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17号一、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注: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适用◆ 《财政部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字[2021]104号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有利于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62号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作者:来源:《财会学习》2019年第06期财税〔201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20193)

5. 申报表新修订
(二)减轻计算负担 将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需要计算的指标细化为“季初资产总 额(万元)”“季末资产总额(万元)”“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项目,由企业 依据会计核算、人员管理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既有的数据直接填列,无需再为享受税收优 惠而特别计算。
2. 判断方法更简单
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暂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资产总 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 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之前:需结合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 现在:方便更简单、确定性更强。具体如下:
二、新政有哪些变化
✓ 1. 认定标准统一 ✓ 2. 判断方法更简单 ✓ 3. 引入超额累计计算 ✓ 4. 预缴期限有细化 ✓ 5. 申报表新修订
1. 认定标准统一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适用不同认定 标准。统一为: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第3季度
第4季度
季初
120
400
350
220
季末
200
500
200
210
从业 人数
季度平均值
(120+200)÷2 (400+500)÷2 (350+200)÷2=
=160
=450
275
(220+210)÷2= 215
截至本期末季 度平均值
160
(160+450)÷2 (160+450+275) (160+450+275+
解析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解析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解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就业、创造税收和推动经济增长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我国实施了一系列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详细解析,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享受相关政策的便利。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
首先,对于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对于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征收6%的简易征收增值税。
此外,小微企业还可以按照实际销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避免了按照固定比例缴纳的繁琐过程。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除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也是小微企业需要关注的税种。
为了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首先,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适用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普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此外,小微企业还可以在享受税率优惠的同时,使用更简便的核算方法,如一般计税方法或简化计税方法,从而减少了报税的复杂度。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在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方面,小微企业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小微企业的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免征这两项税费;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减半征收;对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则按照正常税率缴纳。
四、小微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为了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我国对小微企业实施了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并享受相应减免。
五、其他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除了上述主要的税收减免政策外,我国还对小微企业实施了一些其他的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例如,小微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免征印花税、车船税、房产税等政策。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2019年)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2019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25/38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领域):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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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8个条件:
序号 1 2 3 4
5
6
分类指标 基本要求
评价指标 *企业成立年限
*知识产权
*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产品
收入比例
研发费用比例
科技人员比例
指标要求
企业需注册满一年以上(365个日历天数)。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
4 四、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
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
… ……
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金额。
19 十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外包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 二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33
33 三十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 部分减 征或免征( 免征减征:减征幅度_20_%)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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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实务
解析: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 =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本年企业总收入 =【产品(服务)收入+技术性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4500÷(6000-800)=86.54%>60%,该指标满足条件。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31/38
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均符合条件, 请问该企
业需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 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均符合条件, 其仅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1.17•【文号】财税〔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本篇文件第一条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废止。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税务宣20190815)

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
2、如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
,可在2019年年度内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
局共收到各省税务局反映的问题17个,归类合并为8个问题。相
关司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已明确的6个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自然人和非企业性质单位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
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
答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9条、《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发布)第
问题3:无租使用房产、代缴纳房产税的情形下,房产税缴
纳人能否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房产税优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
享受减免税政策。
3、自然人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即使超过了500万的标
准,也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例如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
交易金额超过500万,仍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
收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
3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43号)第4条等规定,自然人(即其他个人)、未办理一般纳
税人登记的非企业性质单位可以适用财税〔2019〕13号文规定
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各
2019年1月推出的4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

2019年1月推出的4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
时间:2019-02-14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二)政策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三)政策执行期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办理方式
申报享受。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二)政策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财税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发文文号:财税[2019]13号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时间:2019-1-17实施时间:2019-1-1失效时间:2022-1-1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中国发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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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依照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资源税申报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资源税纳税申报】进入申报页面;(注:表格内红色星号*为必填项)。
2.点击左上角“主附表树”填写纳税人所需附表,之后返回主表,附表中数据自动在主表中计算并体现。
3.参照财税[2019]13号文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减免税明细)》选择相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可与财税[2019]13号文件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4.系统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在纳税人信息表中[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减征优惠政策]一栏默认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性质代码]默认财税(2019)13号文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征比例]默认为“50%”。
5.附表数据自动带入资源税申报主表,主表会自动计算出[本期应纳税额],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减免政策进行减免,自动计算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与[本期应(补)退税额],纳税人核实数据正确无误后申报即可。
二、房产税申报
申报房产税之前,请先在所属税务机关进行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房产税申报】进入申报页面;(注:表格内红色星号*为必填项)。
2.在主附表树选择相对应附表,附表数据根据税源信息自动同步带出。
《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中[减免项目名称]自动带出财税[2019]13号文件相关政策,纳税人核实全部附表数据之后返回主表。
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房产税申报从价计征明细表
房产税申报从租计征明细表
3.系统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适用财税[2019]13号文件政策的,在纳税人信息[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一栏默认为“是”,[减免税代码]默认财税[2019]13号文件,[减征比例]默认为“50%”;
4.附表数据自动带入主表,主表自动计算[本期应纳税额],依据财税[2019]13号文件政策进行减免,自动计算出[本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和[本期应(补)退税额],纳税人核实数据准确无误后申报即可。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之前,请先在所属税务机关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
息采集。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页面;(注:表格内红色星号*为必填项)。
2.在主附表树选择相对应附表,附表数据根据税源信息自动同步带出。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明细附表》参照财税[2019]13号文件,[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将自动计算。
3.系统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适用财税[2019]13号文件政策的,在纳税人信息[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一栏默认为“是”,[减免税代码]默认财税[2019]13号文件,[减征比例]默认为“50%”;
4.附表数据自动带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主表,主表自动计算[本期应纳税额],依据财税[2019]13号文件政策进行减免,自动计算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和[本期应(补)退税额]。
5.核实[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正确无误后申报即可;
6.参考财税[2019]13号文,若纳税人还享有其他国家减免政策,则可以和财税[2019]13号文政策叠加,在上图的基础上,在减免明细表选择符合减免政策的[减免性质],核实之后申报即可。
四、印花税申报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印花税申报】进入申报页面;(注:表格内红色星号*为必填项)。
2.系统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适用财税[2019]13号文件政策的,在纳税人信息[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优惠]一栏默认为“是”,[减免税代码]默认财税[2019]13号文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征比例]默认为“50%”。
3.申报表信息中填写第一列[计税金额或件数],将会自动计算出[本期应纳税额],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政策进行减免,自动计算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与[本期应(补)退税额],纳税人核实数据准确无误后申报即可。
4.参照财税[2019]13号文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与财税[2019]13文件政策叠加使用,在上图的基础上,选择符合减免政策的[减免性质代码],核实之后申报即可。
五、耕地占用税申报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耕地占用税申报】进入申报页面;(注:表格内红色星号*为必填项)。
2.系统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适用财税[2019]13号文件政策的,在纳税人信息[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一栏默认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性质代码]默认财税[2019]13号文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征比例]默认为“50%”。
3.申报纳税信息中填写[征收品目]-[计税面积]将会自动计算出[计征税额],
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进行减免,自动计算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核实[应缴税额]后方可正常进行申报。
4.参照财税[2019]13号文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与财税[2019]13号文件叠加使用,在上图的基础上,选择符合减免政策的[减免性质],核实之后申报即可。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
1.增值税申报完毕后自动跳转至【附加税(费)申报】页面。
若未跳转,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附加税(费)申报】进入附加税申报页面(注:表格内红色星号*为必填项)。
2.系统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在纳税人信息表中[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优惠]一栏默认为“是”,申报表信息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减免性质代码]一栏默认财税[2019]13号文件,[减征比例]默认为“50%”,表格自动计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和[本期应补(退)税(费)额],纳税人核实数据准确无误后申报即可。
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增值税申报完毕后自动跳转至【附加税(费)申报】页面。
若未跳转,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附加税(费)申报】进入附加税申报页面。
(注:表格内红色星号*为必填项)
2.申报表自动计算[本期应补(退)税(费)额],纳税人依法享受财税[2016]12号文件优惠政策的,[本期减免税(费)额]-[减免性质代码]一栏默认带出减免政策,表格自动计算减免额。
3.纳税人依法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减免政策的,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减免性质代码]一栏选择财税[2019]13号政策,减征比例默认为“50%”,表格自动计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和[本期应补(退)税(费)额],纳税人自行核对数据确认填写无误后方可点击申报。
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时,可将财税[2016]12号文件减免政策与财税[2019]13号文件减免政策叠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