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柯鹏投资任职及风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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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监管局采购电子验收单公示
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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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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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监管局货物项目 DD221019...
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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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4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 北京晟泰贸易有限公
监管局货物项目 DD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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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1.1 总体指标 ...........................................................................................................................1 1.2 代理项目趋势....................................................................................................................2 1.3 代理项目规模....................................................................................................................3 1.4 大额项目列表....................................................................................................................3 二、市场分布 .................................................................................................................................3 2.1 代理项目主要系统分布 .....................................................................................................4 2.2 地区分布 ...........................................................................................................................5 三、服务能力 ...............................................................................................................................17 3.1 节支率分析 .....................................................................................................................17 3.2 项目节支率列表 ..............................................................................................................17 四、服务客户 ...............................................................................................................................18 4.1 主要客户项目情况 ..........................................................................................................18 4.2 主要客户项目列表 ..........................................................................................................18 五、信用风险 ...............................................................................................................................26 附录 .............................................................................................................................................27

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芳等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芳等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芳等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6.15【案件字号】(2021)粤12民终11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桑梁碧媛苏振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芳;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芳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张芳【当事人-公司】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黄志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苏莉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志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苏莉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志雄苏莉【代理律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原告】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张芳;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观点】聚廷峰公司与张芳签订《恒大世纪梦幻花园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双方在将来一定期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故本案案由应定为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审法院认定为案由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欠妥,本院予以纠正。

【权责关键词】无效追认撤销代理违约金过错支付违约金免责事由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2 01:11:40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芳等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12民终1121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聚廷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

法定代表人:薛辉。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延帅,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芳。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志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年房地产企业偿债能力分析——以新鸥鹏集团为例》范文

《2024年房地产企业偿债能力分析——以新鸥鹏集团为例》范文

《房地产企业偿债能力分析——以新鸥鹏集团为例》篇一一、引言在新经济形势下的房地产行业中,企业偿债能力是一项关键的财务指标。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企业的负债情况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以新鸥鹏集团为例,对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以探究其财务风险、债务管理能力及对未来的偿债策略,从而为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参考。

二、新鸥鹏集团概况新鸥鹏集团是一家知名的房地产企业,在国内外均有多个投资项目。

集团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及相关的产业链业务。

公司发展稳健,凭借其良好的品牌和优秀的团队,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的地位。

三、偿债能力分析方法本文将采用多种方法对新鸥鹏集团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包括:1. 财务比率分析:通过分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了解企业的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

2. 债务结构分析:通过分析企业负债的构成和来源,了解企业的债务风险。

3. 现金流量分析:通过分析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了解企业现金流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四、新鸥鹏集团偿债能力分析1. 财务比率分析(1)流动比率:新鸥鹏集团的流动比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说明企业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来偿还短期债务。

(2)速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表明企业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可能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

(3)资产负债率:新鸥鹏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在可控范围内,表明企业能够通过自身的经营来偿还债务。

2. 债务结构分析新鸥鹏集团的债务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和债券发行。

企业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来降低财务风险,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

从债务结构来看,企业的长期债务与短期债务比例适中,避免了过度依赖某一种债务形式所带来的风险。

3. 现金流量分析新鸥鹏集团的现金流量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稳定且增长。

这为企业偿还债务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用于新项目的开发和老项目的维护,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则为企业的扩张提供了资金支持。

丘吉恒、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丘吉恒、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丘吉恒、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2.10【案件字号】(2021)粤14民终168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叶自辉罗锡芳黄伟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丘吉恒;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当事人】丘吉恒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当事人-个人】丘吉恒【当事人-公司】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丘吉恒【被告】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本院观点】对上诉人丘吉恒提交的《物业服务协议书》真实性予以确认,但能否达到其所主张的证明目的本院结合本案案情综合认定。

本案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权责关键词】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综合二审诉辩双方的意见,本案争议焦点是上诉人应否向被上诉人支付物业费3051元。

本案中,被上诉人是上诉人所购房屋的物业公司且已提供了物业服务,上诉人作为业主应按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给付物业服务费。

上诉人上诉主张其在购房时被上诉人时任经理赵乾坤代表被上诉人向其承诺减免两年物业费,但从其一审提交的短信、微信均未显示被上诉人同意减免其两年物业费的内容,且上诉人在二审中亦确认被上诉人时任经理赵乾坤在沟通协调后微信中回复“项目折扣已无,项目总只答应送两年物业服务费”。

据此可以认定该送两年物业服务费的承诺是开发商梅州锦绣韩江投资有限公司作出的,并不是被上诉人作出的。

而开发商梅州锦绣韩江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是两个不同的企业,开发商梅州锦绣韩江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诉人所作出的承诺对被上诉人不具有约束力。

罗大春与恒大地产集团江津有限公司重庆远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罗大春与恒大地产集团江津有限公司重庆远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罗大春与恒大地产集团江津有限公司重庆远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6【案件字号】(2020)渝05民终847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蒋科肖琴黎明【审理法官】蒋科肖琴黎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罗大春;重庆远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江津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罗大春重庆远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江津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罗大春【当事人-公司】重庆远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江津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邓静重庆泽渝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邓静重庆泽渝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邓静【代理律所】重庆泽渝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罗大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告】重庆远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江津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上诉人举示的证据虽证据真实,因被上诉人对该证据关联性不予认可,本院依法不予采信;远拓公司举示的证据,上诉人虽不认可,但结合恒大江津公司自认,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本院依法予以采信。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合同第三人自认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查明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远拓公司是否应当返还罗大春定金20000元,现评判如下:罗大春与远拓公司签订的《商品房网上认购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案涉《商品房网上认购书》对罗大春交纳的20000元作出了明确约定,但上诉人在交纳定金后,因自身原因未继续履行案涉商品房支付剩余房款义务,远拓公司有权依据该《商品房网上认购书》约定不予退还定金20000元,故一审作出罗大春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认定系认定事实清楚,本院依法予以维持。

柯志强、惠元(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柯志强、惠元(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柯志强、惠元(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0【案件字号】(2020)闽02民终536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惠元(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柯志强【当事人】惠元(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柯志强【当事人-个人】柯志强【当事人-公司】惠元(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温锦标福建东方格致律师事务所;吴建萍福建东方格致律师事务所;柯伟锋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温锦标福建东方格致律师事务所吴建萍福建东方格致律师事务所柯伟锋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温锦标吴建萍柯伟锋【代理律所】福建东方格致律师事务所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惠元(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柯志强【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权责关键词】社会公共利益撤销违约金过错无过错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原则新证据诉讼请求简易程序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案涉商品房所在的工程项目名称为和谐天下一、二区(原星海湾高层区1某、2某楼),于2010年11月10日被准许开工,开工备案的建筑层数为37至45层。

2013年4月18日、2015年8月19日,惠元公司两次拟对部分户型及建筑层数修改,先后向厦门市规划局、厦门市规划委员会申请对项目施工图进行调整,分别于2014年5月12日、2015年9月6日获得许可。

此外,2015年3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2015年5月12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身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意见》。

肖莎、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肖莎、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肖莎、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02【案件字号】(2020)鄂01民终35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骆朝辉胡丹丹叶欣【审理法官】骆朝辉胡丹丹叶欣【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肖莎;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肖莎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肖莎【当事人-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马艳洁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何新权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张娟娟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马艳洁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何新权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张娟娟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艳洁何新权张娟娟【代理律所】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肖莎;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地产有限公司【本院观点】肖莎、中铁武汉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附件中已经明确约定,中铁武汉地产公司发布的广告“均为要约邀请,不是出卖人的要约或承诺,不是买卖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对确定该房屋价格产生影响,均不作为双方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

【权责关键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第三人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肖莎、中铁武汉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附件中已经明确约定,中铁武汉地产公司发布的广告“均为要约邀请,不是出卖人的要约或承诺,不是买卖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对确定该房屋价格产生影响,均不作为双方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

因此中铁武汉地产公司在售卖案涉商铺所在项目过程中所宣传的“内环旗舰商业,唯此地铁商机”,“地铁旺铺,压轴上市”等内容,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不能视为合同内容。

廖庆洁、厦门金都海湾置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廖庆洁、厦门金都海湾置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廖庆洁、厦门金都海湾置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13【案件字号】(2021)鄂民终38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彭胜王潜勇赵晓云【审理法官】彭胜王潜勇赵晓云【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廖庆洁;厦门金都海湾置业有限公司;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贝利金都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启德置业有限公司;吴忠泉【当事人】廖庆洁厦门金都海湾置业有限公司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贝利金都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启德置业有限公司吴忠泉【当事人-个人】廖庆洁吴忠泉【当事人-公司】厦门金都海湾置业有限公司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贝利金都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启德置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易中华湖北赞达律师事务所;王菲湖北赞达律师事务所;李小文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张程炜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易中华湖北赞达律师事务所王菲湖北赞达律师事务所李小文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张程炜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易中华王菲李小文张程炜【代理律所】湖北赞达律师事务所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廖庆洁【被告】厦门金都海湾置业有限公司;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贝利金都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启德置业有限公司;吴忠【本院观点】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因经营所需,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9年3月14日,分8次向廖庆洁借款合计5000万元。

【权责关键词】无效部分无效撤销代理违约金过错无过错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财产保全诉讼请求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2017年9月1日,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借款方与出借方廖庆洁,担保方厦门金都海湾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方因经营需要向出借方借款15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年,至2018年9月1日止。

企业信用报告_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龙岩运营中心

企业信用报告_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龙岩运营中心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 ....................................................................................................................................................9 5.11 股权冻结 ....................................................................................................................................................9 5.12 清算信息 ....................................................................................................................................................9 5.13 公示催告..................................................................................................................................................10 六、知识产权 .......................................................................................................................................................10 6.1 商标信息 ....................................................................................................................................................10 6.2 专利信息 ....................................................................................................................................................10 6.3 软件著作权................................................................................................................................................10 6.4 作品著作权................................................................................................................................................10 6.5 网站备案 ....................................................................................................................................................10 七、企业发展 .......................................................................................................................................................11 7.1 融资信息 ....................................................................................................................................................11 7.2 核心成员 ....................................................................................................................................................11 7.3 竞品信息 ....................................................................................................................................................11 7.4 企业品牌项目............................................................................................................................................11 八、经营状况 .......................................................................................................................................................11 8.1 招投标 ........................................................................................................................................................11 8.2 税务评级 ....................................................................................................................................................11 8.3 资质证书 ....................................................................................................................................................12 8.4 抽查检查 ....................................................................................................................................................12 8.5 进出口信用................................................................................................................................................12 8.6 行政许可 ....................................................................................................................................................12

面试会议纪要

面试会议纪要

面试会议纪要篇一:综合管理部会议纪要山西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大会会议纪要第1期20XX年04月07日山西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部门周会会议纪要第1期20XX年04月15日部门负责人签字:山西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部门周会会议纪要部门负责人签字:山西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部门周会会议纪要第2期20XX年04月21日篇二:招聘面试技巧大比拼会议记录整理“招聘面试技巧大比拼”招聘研讨会纪要20XX年5月25日,第五期HR沙龙珠三角招聘研讨会在深圳福田北方大酒店举办,这次的主题是“招聘面试技巧大比拼”,这次研讨会也是珠三角招聘研讨会的成立仪式。

现场共有150多位朋友参会,除了深圳外,还有来自广州、东莞、珠海、江门、惠州等地,大多数是来自各行业大中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招聘经理、招聘主管,有部分知名企业的整个招聘团队都过来了??珠三角招聘领域精英会聚一堂,规模空前!本研讨会由HR沙龙招聘与选拔版版主黄渊明和义工丁睿主持;研讨会创始人曾祥兵先生(HR九头鸟)致开幕词并宣布研讨会成立。

曾祥兵先生和义工团队的执着追求和辛勤付出,研讨会已成功举办四期,已逐步成为珠三角招聘领域专业人士实战经验交流的平台和倍受同行认可的品牌。

研讨会已经汇集了一大批深圳及周边城市众多知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与招聘经理担任嘉宾,并有着非常具有知名度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担任理事,同时有着众多战略顾问、合作伙伴的鼎立支持。

随着研讨会的五次举办,它的影响力已经逐步走出深圳,并持续推动着珠三角招聘水平的提升。

当天上午演讲嘉宾为:刘白兰老师、合智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合伙人/咨询总监何新云老师、佳兆业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侯晓炜;下午参与分享的嘉宾有:拓展猎头经理江旭、宝能集团招聘经理刘建、芒果网招聘经理王庆宇、原天音通信招聘经理陈建涵、天音通信战略招聘经理谭育斌。

刘白兰老师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讲解了行为面试的实操方法,她非常具有亲和力的演讲风格迎来了现场的一阵阵笑声;何新云高屋建瓴的讲解了评价中心的各种面试方法,特别举了华为的精彩案例做说明;拓展猎头江旭总经理从猎头的角度论招聘面试方法,让大家更深入的了解猎头的操作方式,对企业招聘水平的提升很有启发;其他几位招聘经理分别结合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展示了各种招聘面试方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包括结构化面试、公文筐、无领导小组面试、有领导小组面试,还涉及到招聘相关人力资源领域如任职资格、素质模型等??一天精彩纷呈的嘉宾分享让与会者感到收获匪浅,大部分的朋友都坚持到了最后,并表示这次参会非常具有实战价值,以后会继续参加招聘研讨会的活动。

恒大案例分析

恒大案例分析

背景资料1 行业基本情况2 恒大集团基本情况:恒大集团是在香港上市,以民生住宅产业为主,集快消、商业、酒店、体育、文化等产业为一体的特大型企业集团。

快消:恒大冰泉商业:旅游综合体酒店:广州恒大酒店重庆酒店体育:04年,赞助广州当地的龙舟、乒乓球,09年入主广州女排,10年入主中国足球。

文化:恒大音乐,宋柯。

高晓松加入恒大音乐。

恒大影视有限公司《建党伟业》《天台爱情》恒大总资产超3500亿元,员工48000多人,在广州、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合肥、济南、沈阳、长沙、南昌、南京、太原、郑州、成都、海口、哈尔滨、武汉、石家庄、长春、兰州、南宁、福州、贵阳、呼和浩特、西安、昆明、乌鲁木齐、银川、西宁、大连、桂林等4个直辖市、29个省会及重要城市设立分公司(地区公司),在全国147个主要城市拥有大型项目291个。

2013年,公司销售1004亿元,向国家纳税134亿元,创造就业岗位60万个。

恒大在创立之初即确立企业文化。

恒大宗旨:质量树品牌、诚信立伟业;恒大精神: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努力拼搏、开拓进取;恒大作风:精心策划、狠抓落实、办事高效。

恒大文化的传承与弘扬,推动企业高速发展。

恒大有信心到2020年成为世界上行业内“规模最大、队伍最优、管理最好、文化最深、品牌最响”的“五个之最”国际顶级企业。

恒大的发展历程:三个战略第一阶段【规模取胜】战略阶段1997年,恒大基于行业竞争、目标市场、消费者负担能力、资金状况等因素的客观分析,确立了“小面积、低价格”的早期发展模式,采取快速销售、加快资金周转,快速实现企业规模壮大的发展战略。

1997年,恒大只在广州开发1个项目;而至2004年,公司开始同时开发十多个项目,公司的员工人数由1997年不足20人上升至2004年超过2000人。

凭借初创阶段的持续努力,公司逐步跻身广州房地产十强企业、广东省房地产企业竞争力第1名、中国房地产十强企业及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十强企业。

恒大地产集团(中山)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周小兰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恒大地产集团(中山)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周小兰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恒大地产集团(中山)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周小兰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5【案件字号】(2021)粤20民终263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梁以劲吴合波章文佳【审理法官】梁以劲吴合波章文佳【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恒大地产集团(中山)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周小兰【当事人】恒大地产集团(中山)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周小兰【当事人-个人】周小兰【当事人-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中山)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峰广东华誉品智律师事务所;彭钊荣广东华誉品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峰广东华誉品智律师事务所彭钊荣广东华誉品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峰彭钊荣【代理律所】广东华誉品智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恒大地产集团(中山)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周小兰【本院观点】恒大公司、恒大中山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

【权责关键词】社会公共利益撤销代理合同申请撤回上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恒大公司、恒大中山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

周小兰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已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本院均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一、准许恒大地产集团(中山)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30442号民事判决;三、准许周小兰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616元、诉讼保全申请费4121元,合计9737元,由周小兰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607元,减半收取5803.5元[恒大地产集团(中山)有限公司已预交375元、恒大地产有限公司已预交11232元],由恒大地产集团(中山)有限公司负担187.5元,由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616元。

荔浦市恒大贸易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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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荔浦市恒大贸易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荔浦市恒大贸易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荔浦市恒大贸易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家具、卫生洁具、机电设备、管道设备、制冷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福清恒大置业有限公司、陈孔凤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福清恒大置业有限公司、陈孔凤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福清恒大置业有限公司、陈孔凤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17【案件字号】(2021)闽01民终533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庄彩虹【审理法官】庄彩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福清恒大置业有限公司;陈孔凤;陈丽【当事人】福清恒大置业有限公司陈孔凤陈丽【当事人-个人】陈孔凤陈丽【当事人-公司】福清恒大置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曹丽丽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陈平娟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曹丽丽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陈平娟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曹丽丽陈平娟【代理律所】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福清恒大置业有限公司【被告】陈孔凤;陈丽【本院观点】关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逾期天数。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涉案商品房项目于2019年4月19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根据福清气象资料统计,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1月30日福清遭遇暴雨、大暴雨、台风天气共计12天。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逾期天数。

一审法院根据福清市气象局出具的福清台风影响情况资料,认定本案合同期间因台风天气影响案涉项目施工,予以扣除逾期天数12天,并无不当。

关于逾期办证违约金计算标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第九条第三款“出卖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办妥《不动产权证书》或提供办理产权登记相关资料的,出卖人每年按已付房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该约定属于格式条款,不合理的减轻和免除了恒大公司的违约责任,排除了陈孔凤、陈丽的权利,有失公平,一审法院认定该条款为无效条款,并无不当。

武艳军与赵泽鹏、恒大地产集团太原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武艳军与赵泽鹏、恒大地产集团太原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武艳军与赵泽鹏、恒大地产集团太原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7【案件字号】(2020)晋01民终127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段晋文范红琴郭强【审理法官】段晋文范红琴郭强【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武艳军;赵泽鹏;恒大地产集团太原有限公司【当事人】武艳军赵泽鹏恒大地产集团太原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武艳军赵泽鹏【当事人-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太原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田源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田源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田源【代理律所】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武艳军【被告】赵泽鹏;恒大地产集团太原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武艳军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权责关键词】合同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武艳军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准许武艳军撤回上诉。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上诉人武艳军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20 15:03:57武艳军与赵泽鹏、恒大地产集团太原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晋01民终1279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武艳军。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源,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泽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太原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高新区高新街某某某某。

法定代表人:李功一,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学政。

恒大_化解债务情况(3篇)

恒大_化解债务情况(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龙头企业恒大集团陷入了巨额债务危机,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恒大集团债务总额高达2.1万亿,其中不少债务是通过高息债券和短期融资工具发行的。

为缓解恒大集团债务压力,我国政府、央企及恒大集团自身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本文将对恒大化解债务情况进行综述。

二、恒大债务危机的成因1. 产业转型失败恒大集团在发展过程中,曾尝试涉足P2P、旅游、体育等多个产业,但由于产业转型失败,导致资金链断裂,进而引发债务危机。

2. 过度扩张为扩大业务规模,恒大集团大量投资于房地产、旅游、体育等领域,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偿还债务。

3. 债务结构不合理恒大集团债务结构以高息债券和短期融资工具为主,这使得恒大集团陷入了紧急的流动性危机。

三、恒大化解债务的措施1. 政府层面(1)财政税收支持:国家通过财政税收政策支持恒大集团,缓解其资金压力。

(2)政策限制:国家针对恒大集团过度扩张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限制,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 央企层面(1)资产重组:央企通过收购恒大集团部分资产,帮助其化解债务压力。

(2)合作化解:央企与恒大集团合作,共同化解债务风险。

3. 恒大集团自身(1)资产重组:恒大集团通过资产重组,减少债务负担。

(2)转让项目:恒大集团出售部分项目股权,以缓解资金压力。

(3)合作化解:恒大集团与信托公司、城投集团等机构合作,共同化解债务风险。

四、恒大化解债务的成果1. 债务规模缩减通过政府、央企及恒大集团自身的努力,恒大集团债务规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缩减。

2. 市场信心恢复恒大集团债务危机得到缓解,市场对其信心逐渐恢复。

3. 经营状况改善恒大集团通过资产重组、转让项目等措施,改善了经营状况,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恒大化解债务的启示1. 产业多元化需谨慎企业在进行产业多元化时,需充分考虑市场需求、自身实力等因素,避免盲目扩张。

2. 债务结构需合理企业应合理安排债务结构,避免过度依赖高息债券和短期融资工具。

罗化平、恒大地产集团防城港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罗化平、恒大地产集团防城港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罗化平、恒大地产集团防城港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08【案件字号】(2020)桂06民终13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大亮李元东刘帅武【审理法官】黄大亮李元东刘帅武【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罗化平;恒大地产集团防城港有限公司【当事人】罗化平恒大地产集团防城港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罗化平【当事人-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防城港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龙启林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龙启林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龙启林【代理律所】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罗化平【被告】恒大地产集团防城港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审认定合同合法有效正确,应予维持。

【权责关键词】恶意串通催告违约金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第三人新证据诉讼请求反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强制执行拍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均没有提交新证据,且对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无异议,一审认定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审认定合同合法有效正确,应予维持。

关于一审程序问题,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合同当事人为罗化平和恒大公司,恒大公司的诉讼请求也与邮政储蓄银行无利害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也不应将邮政储蓄银行列为本案当事人参加本案诉讼。

一审没有追加邮政储蓄银行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正确,审理程序合法。

涉案合同并没有约定如恒大公司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罗化平就可以不按时偿还贷款以及恒大公司因此无权解除合同,因此罗化平以恒大公司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抗辩不能解除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如恒大公司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构成违约,罗化平可依合同另行主张权利。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柯鹏投资任职及风险报告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柯鹏投资任职及风险报告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柯鹏投资任职及风险报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柯鹏投资任职及风险报告柯鹏一、基本信息 (3)二、关联企业 (3)2.1关联公司汇总 (3)2.2合作伙伴 (3)2.3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 (3)2.4对外投资企业信息 (4)2.5在外任职企业信息 (4)2.6控制企业 (4)2.7间接持股企业 (4)三、个人风险信息 (4)3.1司法案件 (4)3.2被执行人 (5)3.3失信被执行人 (5)3.4限制消费令 (5)3.5限制出境 (5)3.6终本案件 (5)3.7股权出质 (5)3.8股权质押 (5)3.9股权冻结 (5)3.10开庭公告 (5)3.11法院公告 (5)3.12立案信息 (5)3.13裁判文书 (5)3.14送达公告 (5)3.15询价评估 (5)3.16行政处罚 (5)3.17违规处理 (5)四、个人历史信息 (6)4.1历史担任法定代表人 (6)4.2历史对外投资 (8)4.3历史在外任职 (8)4.4历史被执行人 (11)4.5历史失信被执行人 (11)4.6历史限制消费令 (11)4.7历史股权出质 (11)4.8历史股权冻结 (11)4.9历史开庭公告 (11)4.10历史法院公告 (11)4.11历史终本案件 (12)4.12历史裁判文书 (12)4.13历史送达公告 (12)一、基本信息姓名:柯鹏个人介绍:2001年至2008年,先后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新华社任职。

2008年加入恒大集团,历任恒大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副总裁兼恒大文化集团董事长、恒大足球俱乐部董事长、恒大排球俱乐部董事长,恒大集团吉林公司董事长,恒大集团黑龙江公司董事长。

2016年9月,恒大集团总部迁入深圳后,调任恒大集团深圳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兼任恒大集团珠三角公司董事长。

二、关联企业2.1关联公司汇总2.2合作伙伴2.3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柯鹏共担任8 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4对外投资企业信息暂无对外投资企业,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2.5在外任职企业信息柯鹏共在外任职9 家企业2.6控制企业暂无控制企业,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2.7间接持股企业暂无间接持股企业,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三、个人风险信息3.1司法案件暂无司法案件,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2被执行人暂无被执行人,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3失信被执行人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4限制消费令暂无限制消费令,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5限制出境暂无限制出境,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6终本案件暂无终本案件,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7股权出质暂无股权出质,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8股权质押暂无股权质押,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9股权冻结暂无股权冻结,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0开庭公告暂无开庭公告,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1法院公告暂无法院公告,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2立案信息暂无立案信息,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3裁判文书暂无裁判文书,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4送达公告暂无送达公告,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5询价评估暂无询价评估,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6行政处罚暂无行政处罚,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7违规处理暂无违规处理,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四、个人历史信息4.1历史担任法定代表人柯鹏历史共担任59 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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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柯鹏投资任职及风险报告
柯鹏
一、基本信息 (3)
二、关联企业 (3)
2.1关联公司汇总 (3)
2.2合作伙伴 (3)
2.3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 (3)
2.4对外投资企业信息 (4)
2.5在外任职企业信息 (4)
2.6控制企业 (4)
2.7间接持股企业 (4)
三、个人风险信息 (4)
3.1司法案件 (4)
3.2被执行人 (5)
3.3失信被执行人 (5)
3.4限制消费令 (5)
3.5限制出境 (5)
3.6终本案件 (5)
3.7股权出质 (5)
3.8股权质押 (5)
3.9股权冻结 (5)
3.10开庭公告 (5)
3.11法院公告 (5)
3.12立案信息 (5)
3.13裁判文书 (5)
3.14送达公告 (5)
3.15询价评估 (5)
3.16行政处罚 (5)
3.17违规处理 (5)
四、个人历史信息 (6)
4.1历史担任法定代表人 (6)
4.2历史对外投资 (8)
4.3历史在外任职 (8)
4.4历史被执行人 (11)
4.5历史失信被执行人 (11)
4.6历史限制消费令 (11)
4.7历史股权出质 (11)
4.8历史股权冻结 (11)
4.9历史开庭公告 (11)
4.10历史法院公告 (11)
4.11历史终本案件 (12)
4.12历史裁判文书 (12)
4.13历史送达公告 (12)
一、基本信息
姓名:柯鹏
个人介绍:2001年至2008年,先后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新华社任职。

2008年加入恒大集团,历任恒大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副总裁兼恒大文化集团董事长、恒大足球俱乐部董事长、恒大排球俱乐部董
事长,恒大集团吉林公司董事长,恒大集团黑龙江公司董事长。

2016年9月,恒大集团总部迁入
深圳后,调任恒大集团深圳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兼任恒大集团珠三角公司董事长。

二、关联企业
2.1关联公司汇总
2.2合作伙伴
2.3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
柯鹏共担任8 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4对外投资企业信息
暂无对外投资企业,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2.5在外任职企业信息
柯鹏共在外任职9 家企业
2.6控制企业
暂无控制企业,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2.7间接持股企业
暂无间接持股企业,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
三、个人风险信息
3.1司法案件
暂无司法案件,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
3.2被执行人
暂无被执行人,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3失信被执行人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4限制消费令
暂无限制消费令,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5限制出境
暂无限制出境,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6终本案件
暂无终本案件,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7股权出质
暂无股权出质,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8股权质押
暂无股权质押,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9股权冻结
暂无股权冻结,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0开庭公告
暂无开庭公告,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1法院公告
暂无法院公告,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2立案信息
暂无立案信息,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3裁判文书
暂无裁判文书,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4送达公告
暂无送达公告,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5询价评估
暂无询价评估,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6行政处罚
暂无行政处罚,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3.17违规处理
暂无违规处理,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
四、个人历史信息
4.1历史担任法定代表人
柯鹏历史共担任59 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4.2历史对外投资
暂无历史对外投资,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4.3历史在外任职
柯鹏历史共在外任职62 家企业。

4.4历史被执行人
暂无历史被执行人,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4.5历史失信被执行人
暂无历史失信被执行人,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4.6历史限制消费令
暂无历史限制消费令,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4.7历史股权出质
暂无历史股权出质,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4.8历史股权冻结
暂无历史股权冻结,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4.9历史开庭公告
暂无历史开庭公告,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4.10历史法院公告
暂无历史法院公告,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
4.11历史终本案件
暂无历史终本案件,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4.12历史裁判文书
暂无历史裁判文书,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4.13历史送达公告
暂无历史送达公告,不排除存在时间相对滞后或工商未公示的情况,仅供客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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