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核心知识点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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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整理

法律学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整理

法律学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整理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管理行政组织和实施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一门研究国家法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学科。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范围内,以行使行政权力为目的,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体行动。

按照行为的内涵和表现形式,行政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1. 命令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特定对象发布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 管制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采取监督管理和限制的行为。

3. 许可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提供权限,准许其从事某些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

4. 支付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特定对象。

5. 补偿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依法向特定对象提供一定的物质利益或具体权益的行为。

6. 征收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程序,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对特定对象的财产采取的剥夺性行为。

三、行政许可的要素行政许可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某种法定行为或法律关系中的某种约定行为,提供许可和许可条件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具备以下要素:1. 许可主体:即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许可权的主体。

2. 许可客体:即受许可的行为、行为主体或者法律关系。

3. 许可对象:即行使许可权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特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4. 许可事项:即法律规定需要行政机关审查同意的行为或法律关系。

5. 许可条件:即行政机关对于许可事项所作出的要求。

四、行政监督的方式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效果性及作出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一种行政活动。

行政监督的方式主要有:1. 监察:通过巡视、视察、检查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2. 处分:对违法失职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3. 报告和检举: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监督部门提交报告、检举来揭发和举报违法行为。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1.行政法的概念:调整行政过程中行政关系以及监督行政关系的公法规范的总称2行政的概念: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主动实现公益目的,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物进行的组织, 管理, 决策, 调控等活动。

3法治主义(理解)法治主义以法治国思想为基础,体现了“以法律的合理性抑制行政的恣意性”的理念。

在行政法学中,法治主义就表现为“依法行政原理”,即要求行政活动必需依法进行。

这是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

一.“法治主义”以“法治国”为基础而成立。

从“法治国”概念的形成过程来看,最初仅仅将“法治国”概念作为一种治国理念,而后期才在“法治国家”的意义上运用“法治国”的概念,但两者都包含有“法治主义”的概念。

二.一般将法治主义理解为依法行政或依法行政原理。

但严格来说,法治主义是较为广发的概念,法治主义除了作为行政法治主义的依法行政原理外,带包括作为立法法治主义的“依据宪法立法的原理”及作为司法法治主义的“依据法律被裁判的原理”。

三.法治主义以人权保障为目的,要求依法进行国家活动,因此,法治主义不仅要求依法行政,而且要求依法司法, 依法立法。

法治主义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一)“依法裁判”——法治主义的萌芽期;(二)“依法行政”——法治主义的形成期;(三)“对立法内容的拘束”——法治主义的成熟期。

四.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一)法治主义及行政法的互为前提关系;(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

五.法治主义的内容,存在着“依法行政原理”及“发的支配原理”两种不等同的观点。

两者都是对公权力形式进行法律统制得原理,但历史背景及内容各不相同。

4.行政治基本原则概念:是指贯穿及整个行政法之中,对于行政法理论,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以及行政救济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及依法行政原理二6.行政合法性原理:是指行政主体必需以及法律进行行政活动,而不是违反法律,行政主体对于其违法行为必需担当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法知识要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要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要点总结行政法是研究行政行为、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体系,其主要目的是规范政府的权力行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的要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法治原则:行政法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并受到法律的约束。

2.公正原则:行政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公平、公正、公开。

3.合理原则:行政法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合理行事,确保行政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权责平衡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与其责任相平衡,即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要对其行为负责。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和类型:1.管辖性: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2.强制性: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即行政机关可以强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法定的行政责任。

3.单方性:行政行为由行政机关单方面做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无权干涉或参与。

4.具体性:行政行为是具体的、个别的行政决策,适用于特定的对象和具体的情况。

常见的行政行为类型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

三、行政组织的类型和职能: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国家行政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和特设行政机关。

2.行政机关的职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执法等。

3.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受到监督,包括行政审查、行政复议等。

四、行政程序的要点:1.行政程序的基本要求:行政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及时的原则。

2.行政程序的环节:行政程序包括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环节。

3.行政救济的途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行政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并对其行为承担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知识重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重点总结

一、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二、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三、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

四、我国行政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条约与协定五、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本性规则。

六、行政法治原则:1、依法行政;2、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3、政府对违法、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4、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七、行政效率原则:1、严格遵循行政程序和时限;2、行政机构组织精干;3、加强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成本—效益分析。

八、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九、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比较,具有下述特征: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

十、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1、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是,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

2、被授权组织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3、被授权组织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十一、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直接相对主体为行政机关)发生的法律关系。

十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1、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2、行政相对人也是行政管理的参与人;3、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救济法律关系和行政法监督关系中可以转化为救济对象和监督主体。

5.10行政法串讲讲义V

5.10行政法串讲讲义V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串讲考点总汇概念:行政、公行政、行政法体系: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争议法原则:合法、程序正当、权责统一、合理、高效便民、诚实信用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条例、规章基础理论分类:行政机关、行政内部机构、法定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行政主体:权、名、责(复议被申请人、诉讼被告、赔偿义务机关)公务员法:公职取得、考核处分、交流回避、公职退出、争议解决行政编制:中央行政编制、地方行政编制行政组织法行政立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一般规范性文件:行政立法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概述:概念与特征、分类、成立与生效、一般效力、效力状态行政处罚:概念与特征、种类与设定、实施主体、实施规则(管辖、一事不再罚、时效、减免裁量)、程序(简易、一般、听证与执行)行政许可:概念与特征、种类与设定、实施主体、实施程序、监督与许可效力处理、行政许可的诉讼行政强制其他:征收与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裁决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法强制措施:概念特征、种类设定、实施主体、实施程序(一般与特殊)强制执行:自行强制与申请法院强制其他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政事实行为(指导、调解)、程序行为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的诉讼行政争议法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的关系、当事人(申请人、被申请人与第三人)、复议机关、审理程序、决定与执行行政诉讼:受案、管辖、当事人、起诉与受理、期间送达、审理程序(一审、二审、再审、简易、调解)、审理规则(证据、撤诉、缺席、法律适用、先予执行、附带民诉、附带审查抽象行为、公益诉讼)、裁判与执行国家赔偿概述:赔偿责任构成、申请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赔偿费用标准行政赔偿:单独申请、复议或诉讼时一并申请司法赔偿:刑事赔偿与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行政法串讲1行政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公共行政关系、规范公共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宪法最重要的实施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行政法律常识知识点

行政法律常识知识点

行政法律常识知识点一、行政法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配置、行使及对行政权力监督并对其产生的后果进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以行政权力为核心内容,可以说行政法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法。

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名)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责)三、行政主体的种类(一)行政机关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2.派出机关一一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1)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区公所: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3)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2、派出机构一一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具有行政主体资格(1)派出所一一警告、500元以下罚款(2)税务所-2000元以下罚款1.内设机构一一获得了法律法规的授权,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1)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消防局、公安出入境管理局(2)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设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事业单位(四会三局、高校)2.社会团体(轻工、纺织总会)3.国有公用企业(水、电、气)第三节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对行政行为最主要的一种分类是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分类的标准主要是1.是否针对特定人适用;2.是否可以反复适用。

【例题-多选】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有OOA.行政机关购买办公用品B.某市教育局制定规范性文件C.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签订卫生管理承包合同D.某市政法委下发通知第四节行政许可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审查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许可法》第22、23、24条: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需公告,不得再委托)。

行政法学重点知识点汇总(全)

行政法学重点知识点汇总(全)

行政法学重点知识点汇总(全)第一章绪论1.1.1、行政的含义。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行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1.1.2、行政权。

行政权的含义:第一,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宪法和法律;第二,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行使;第三,行政权系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之一。

行政权的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裁决权等。

行政权的特点: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相对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强制性、单方性、优益性。

行政权的消极作用:腐败和滥用权力;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威胁。

1.1.3、行政法:行政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行政法调整的核心:行政权。

1.1.4、行政法的渊源。

一般渊源:宪法(最高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规范。

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教育部);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1.1.5、行政法的分类。

①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一般行政法、特别行政法。

②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可分为:实体行政法、程序行政法。

③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可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监督行政行为法。

1.2.1、行政法律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最主要的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外部行政法律关系)1.2.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知识点

行政法知识点

行政法知识点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它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对象的法律规范体系,是行政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行政法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

行政法与民法、刑法等私法不同,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则。

2. 行政法是以行政机关为对象的法律规范体系。

行政法主要规范行政机关的组织、权力、职责、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3. 行政法是权力法的一部分。

行政法旨在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使权力的活动,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4. 行政法是法治的重要体现。

行政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要符合法治原则,即依法行政、公正行政、透明行政等。

二、行政行为和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作的具体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契约、行政许可、行政处分等。

行政行为与行政法律关系密切相关。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由行政法律关系来决定,即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行政法律关系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 主体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等。

行政机关是权力的主体,公民、法人则是权力的客体。

2. 客体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权力,即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等进行的行政活动。

3. 客体表现形式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形式是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契约、行政许可、行政处分等。

4. 作用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的作用是对公民、法人等行为进行调整和规范,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三、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机关是行政法的主体,是实施行政职权的组织机构。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行政机关可以是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等形式。

2. 行政机关的职能:行政机关的职能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行、行政审批、行政监督等。

3. 行政机关的权力结构:行政机关的权力结构包括行政机关内部权力的划分和行政机关之间权力的关系。

行政法核心知识点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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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政诉讼和复议程序
一、复议和诉讼的衔接、 (一)自由选择
(二)复议前置 1.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已经取得+给 2.纳税争议,例外,处罚、强制、反倾销税(自由选择) 3.反垄断,禁止集中,限制集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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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复议终局 • 外国人对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
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 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
一、被告和复议被申请人
• (一)猜题法 有资格成为被告的:局,政府 一般没有资格成为被告的:办公室,小组,协会,所。 (例外:取得授权) (二)授权 行政强制措施:法律、行政法规 行政处罚、许可: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其他权力:法律、法规、规章 (三)委托 A委托B,B不可以做行政主体 (四)派出所 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只有在种类越权的时候, 被告才是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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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告错了和告漏了 • 错了:想变就变,不变就滚 • 漏了:追加被告、不加加为第三人 • (六)经批准的行为 • 诉讼看名义,复议告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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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告和复议申请人
• 1.亲属关系:X • 2.物权关系:√ • 3.侵权关系:√ 4.合同关系:有民诉,没行政,没民诉,有行政 5.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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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 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 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以投资人名义提起诉讼。
• 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等而认为 经营自主权受到侵犯的,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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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
• 一、原告型的第三人判断:和原告一样 • 二、被告型的第三人判断: • 1. 与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处理决定的非行政组织 •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相互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非被告的

行政法知识点梳理

行政法知识点梳理

行政法知识点梳理(总5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行政法:1.行政法的概念: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发露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或者说事调整因行政主体形式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2.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组织法、性质行为法、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行政责任法。

3.行政法的渊源:一般渊源(宪法,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例、惯例)4.行政法的特点:形式上的特点(没有统一的法典,法律形式与文件数量最多)内容上得特点:内容上的特点(内容非常广泛,行政法规,贵州那个易于变动)5.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6.合理性原则:行政自由量裁权的体现是指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情理)7.应急性原则:现代法治原则重要内容是指特殊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8.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是指行政权的存在与行使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9.作用:A: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B: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的权益C: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行政组织法:1.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得关系:都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权的享有者和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者。

行政主体的概念:是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相对方: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一方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

10.行政主体的类型:1.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行政机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02.被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职权的非政府组织)法律法规授权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本身不得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11.行政行为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行政法教材重点知识内容整理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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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方面是国家在地方设立的、代表中央在特定地方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国家行政机关;另一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地方居民为了自己的局部利益而依法组织起来的地方行政机关。

公共行政是国家或者授权组织进行的管理活动,而私行政是指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的自我管理活动。

1、法定正式称呼: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2、学理用词: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也可能是行政机关作行政相对人)3、口语:政府——老百姓1、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也可以进行立法和司法活动;(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行政复议)2、司法机关也进行立法和行政活动;3、立法机关也行政活动。

行政法是调整在公共行政的组织、活动、程序、监督和救济等方面所产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2、行政法的数量多、分散、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交织,难以制定完整、统一的行政法典※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8、国际条约有待研究的有:1、习惯法2、判例法3、一般法律原则内部行政法调整国家内部的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职权职责关系,外部行政法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针对公民权利义务的关系(即有老百姓参与的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行政法调整的,行政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因行政职权的配置、行使和监督而形成的权力机关(国家)与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互相之间、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行政机关与各监督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或称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客体:1、权力2、物3、智力财富4、行为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总和。

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

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被概括为:行政法治原则;议会主权原则;政府守法原则;越权无效原则。

行政法必背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必背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必背知识点总结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行政法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行政法的特点包括行政法的法源、行政法的对象、行政法的内容和行政法的性质等。

二、行政法的法源:行政法的法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

其中,宪法是行政法的最高法源,法律是行政法的基本法源,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行政法的补充和细化法源。

三、行政法的对象:行政法的对象主要包括行政行为、行政组织和行政纠纷等。

其中,行政行为是行政法的核心对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行政组织是行政法的主体对象,包括行政机关、行政部门和行政机构等;行政纠纷是行政法的产物和处理对象,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四、行政法的内容:行政法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权力、行政行为、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等。

其中,行政权力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监督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行为是行政法的重要内容,包括行政决定、行政合同等;行政组织是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包括行政机关设置、行政职权等;行政程序是行政法的保障内容,包括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开性等。

五、行政法的性质:行政法具有公共性、专门性和强制性等性质。

公共性是指行政法适用于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专门性是指行政法有其独特的规范对象和规范方式;强制性是指行政法具有强制性执行的特点。

六、行政法的原则:行政法的原则主要包括法律优先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效益原则和责任追究原则等。

其中,法律优先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合法、正当和合理;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公正、平等和无歧视;公开透明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公开、透明和接受监督;效益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追求最大的社会效益;责任追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行政法的程序保障:行政法的程序保障主要包括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争议解决程序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核心知识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核心知识点

第一章行政法的概念第一节行政与行政法一、行政(一)关于行政含义的几种观点1.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没有必然或特定联系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2.把行政看成是与国家有必然或特定联系的组织管理活动,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1)外交、安全活动说(2)其他权力排除说(3)国家目的实现说(4)国家意志执行说(5)国家事务管理说(6)行政机关或行政主体职能说(二)行政的含义本书对行政的含义作如下表述: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1)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的活动。

(2)行政是行政主体的特定活动。

(3)行政是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活动的总称。

(三)行政的特征行政的特征就是指行政自身内在的规定性,即使行政与非行政相区别的要素。

概括地讲,行政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1)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

(2)行政具有执行性。

(3)行政具有法律性。

(4)行政具有国家强制性。

(四)行政的类型行政的类型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进行的分类。

在我国的行政理论与实践中,人们对行政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1)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领域,将行政划分为组织行政、人事行政、司法行政、民政行政、公安行政、科技行政、教育行政、等等类型。

(2)根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的地域范围,将行政划分为中央行政和地方行政、城市行政和农村行政、内部行政和外部行政等。

(3)根据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活动有无涉外因素,将行政划分为国内行政和涉外行政。

二、行政法(一)关于行政法概念的几种观点(1)行政法是规定主权行使限度与行使方式的法。

这种观点以19世纪初英国著名法学家奥斯丁(J o h n A u s t i n)为代表。

(2)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特定行政内容的法。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人数较多。

(3)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

如英国法学家威廉·韦德。

(4)行政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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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处罚程序 • 1.简易程序 • 一般处罚:公民50以下,单位1000以下及警告 • 治安处罚:公民200以下及警告 • (见到公安警察派出所就用治安管理处罚) • 2.听证程序 • 一般处罚:吊责大款 • 治安处罚:吊,2000以上罚款。 • 处罚听证只有依申请,许可既有依申请、又有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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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和复议被申请人
• (一)猜题法 有资格成为被告的:局,政府 一般没有资格成为被告的:办公室,小组,协会,所。 (例外:取得授权) (二)授权 行政强制措施:法律、行政法规 行政处罚、许可: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其他权力:法律、法规、规章 (三)委托 A委托B,B不可以做行政主体 (四)派出所 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只有在种类越权的时候, 被告才是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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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执行的程序 • (一)执行主体 • 1.间接执行:一般机关均可 • 2.直接执行 • 1.法律规定有直接强制执行权的机关自行强制执行 • (税收、海关、公安、国安、工商、县以上政府) • 2.没有获得法律规定的直接强制权的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3.当事人不复议、不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在实施行政管 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 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间接赋予了有查封、扣押权 的机关执行时的拍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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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起诉期和复议期 • 1.直接起诉3个月,复议后起诉16日 2.直接复议60日 三、审理对象 行政复议:被诉的具体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行政诉讼一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行政诉讼二审: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 法性全面审查12八、证据制度
• 原告举证责任: •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 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 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 3.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 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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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政诉讼和复议程序
一、复议和诉讼的衔接、 (一)自由选择
(二)复议前置 1.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已经取得+给 2.纳税争议,例外,处罚、强制、反倾销税(自由选择) 3.反垄断,禁止集中,限制集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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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复议终局 • 外国人对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 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 决定 • 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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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 • (1)实施前须报单位负责人批准,紧急情况下,对于财产的 强制措施需要24小时内向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紧急 情况下限制人身返回机关后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立即补办批 准手续。 • (2)已被其他国家机关查封或冻结的场所、设施、财物、款 项不得重复查封、扣押、冻结 • (3)与采取强制措施相关的相关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 定、保管等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4)30日+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冻结是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 联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 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 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以投资人名义提起诉 讼。 • 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等而认 为经营自主权受到侵犯的,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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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
• 一、原告型的第三人判断:和原告一样 • 二、被告型的第三人判断: • 1. 与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处理决定的非行政组织 •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相互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非被告 的行政机关可以是第三人 • 3.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应通知其作为第 三人参加诉讼。 • 三、行政法的第三人都是有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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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法律适用
• 法律、法规:依据,必须适用 • 规章:参照,选择适用 • 其他规范性文件:参考,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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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判决形式
• 一、合法的行为 • 十全十美就维持,有点毛病就驳回。 • 二、违法的行为 • 违法的作为:撤销判决。例外确认违法 • 违法的不作为:履行判决,例外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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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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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辖
• 一、级别管辖 • 中院是重点(应试:不是中院就是基层) • (一)级别高 • 1.县级以上政府为被告中院 • 2.例外:不动产登记 • 3.例外的例外:省部级机关为被告中院管辖 • (二)性质特 • 确认发明专利权、 • 各级海关、 • 证交所(含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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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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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议机关
• 二、一事不再罚 • 三、处罚时效 • 1.起止时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 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2.期限:违法行为在2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处罚,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治安管理处罚是6个月)。 • 四、非处罚行为 • 常见的不具有惩戒性的行为,滞纳金、社会抚养费、撤销、 责令改正
• 政府工作部门 • 一般权限政府(例外,省部级为被申请人) • 国家垂直领导机关(必须记住:海关、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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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案范围
• 1.抽象行为不可诉,但可以复议 • 2.事实行为不可诉 • 暴力侵权、行政指导、行政调解、重复处理行为、阶段性行 为 • 3.内部行为不可诉 • 内外看身份 • 4.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的行为不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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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行政许可
撤销 撤回(废止) 注销 吊销 法 律 申请许可的过 许可实施后情况 获得许可后, 实施许可时 原因 程中,许可行 发生变化(法律 出 现 了 六 违法 种无法许可 为违法 法规规章或情况) 无法继续其 效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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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行政强制
• 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 1.有无基础决定不同。 • 执行有,措施无。 • 2.目的不同。 • 执行的目的:执行 • 措施的目的: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 控制危险扩大 • 3.发生顺序不同 • 措施→处罚→执行 • 4.措施是暂时的,执行是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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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告错了和告漏了 • 错了:想变就变,不变就滚 • 漏了:追加被告、不加加为第三人 • (六)经批准的行为 • 诉讼看名义,复议告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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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告和复议申请人
• 1.亲属关系:X • 2.物权关系:√ • 3.侵权关系:√ 4.合同关系:有民诉,没行政,没民诉,有行政 5.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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