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社会中央官制
中国古代政治专题复习之一:中央和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政治专题复习之一:中央和地方行政制度中国古代政治专题复习之一:中央和地方行政制度【知识回顾】一、中央官制:1、秦汉时期:实行三公九卿制,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创制,皇帝下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丞相分管政务、太尉分管军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三公下设九卿,分掌朝廷和国家各项行政事务。
(如:奉常掌宗庙礼仪;廷尉掌刑法;典客掌少数民族事务。
)2、隋唐时期:实行三省六部制,皇帝下设中书、尚书、门下三省,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有不可行的可驳回;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是最高的行政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和任免;户部主管户口、赋税;礼部主管国家礼仪制度;兵部主管军政,刑部主管刑法;工部主管国家的工程建设。
3、元朝: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
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
另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4、明清: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把中央行政权分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六部各设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明中期,中央设内阁,成为皇帝的顾问机构,后来权利上升。
清初,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六部。
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利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康熙帝亲政后,设南书房,把中枢权利一分为三,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南书房,互相制约。
雍正时期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是跪受笔录,负责传达给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员去执行。
二、地方官制1、分封制:西周实行,是我国奴隶社会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护卫王室。
诸侯要服从周王命令,贡献财物,并随从作战。
诸侯的权力和地位可以世袭。
分封制巩固了周朝统治,扩大了疆域。
春秋时期,随着诸侯争霸战争的进行,分封制逐渐崩溃。
西汉初期,曾部分使用分封制,但很快形成王国问题,其消极作用远大于积极作用。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皇帝制度本质:君主专制(即:皇帝是封建国家 政权的主宰和权力中心。)
二、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 (三)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分析郡县制在全国推行的原因,了解郡县两级地方行政 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推行原因: 秦统一后,统治区域空前扩大,为加强对
太尉——负责管理全国军务。
作用: ①相互配合,彼此牵制,集权于皇帝。 ②臣议君决,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君主专制下重
大事情的决策失误。
史料分析
材料一:初并天下后,秦王嬴政确立“皇帝”称号;皇 帝自称“朕”;命令称“制”或“诏”,印称“玺”。
材料二:“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
材料三:“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 万世,传之无穷。”──《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设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为宰相 增设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
枢密使——分割宰相的军权 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财权
三、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 从选官依据的角度按时间先后顺序概括中国古代 选官制度的变化。理解科举制实行的影响。
1、汉朝: 察举制 选拔标准 品行 2、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 选拔标准 门第
材料三“(中国政制)达臻‘文明’一途,实因归功于西 周的创制……西周政治里显然有深厚的贵族色彩,而 ‘共主’名义下的地方分分封权制体制……与秦以后郡一县统制的君 主‘独制’格局泾渭分明。” 三则材料分别反映了中国古代哪些地方行政制度?
二 、君主专制的演进——中央官制演变
(一)唐朝:三省六部制 概述唐朝三省六部的分工与职权。分析其影响。 分工与职权:
诗人左思在其《咏史》中浓郁悲歌:“世胄蹑高位,英
古人的等级制度
古人的等级制度
中国古代的等级制度历史悠久且复杂,从早期的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形成了不同的等级划分体系。
以下是中国古代几个主要历史时期的部分等级制度概述:
1. 夏商周时期(奴隶社会):
天子:即国君或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诸侯:受封于天子,治理一方土地,有较大的自主权。
卿大夫:地位在诸侯之下,负责协助诸侯管理地方事务。
士:介于贵族和平民之间的阶层,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特权。
平民:包括农民、手工业者等普通劳动者。
奴隶:社会地位最低,没有自由,属于个人财产。
2. 秦汉时期(封建社会初步形成):
皇族与官僚系统:皇帝为最高统治者,下设三公九卿及各级官员。
地主阶级:通过占有土地,对依附其土地的农民进行剥削。
农民:是社会的基础,大多数是自耕农或者佃农,承担着赋税和劳役。
商人:虽然经济实力较强,但社会地位相对较低。
3. 魏晋南北朝至明清(科举制度影响下的社会等级):
官员等级:以品阶区分,如一品至九品,以及未入流的小吏等。
士绅阶层:通过科举考试成为士人,进而做官或成为地主、学者等,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贱籍阶层:包括乐户、军户、匠户等世袭职业人群,社会地位较低。
百姓:普通民众,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商人等。
4. 清朝的八旗制度:
八旗分为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成员按旗分身份,地位高于一般平民。
这些等级制度不仅体现在政治地位上,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的礼仪规范、法律权利、教育机会等方面。
随着历史的发展,尤其是科举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等级秩序,为更多人提供了改变自身社会地位的机会。
秦朝的奴隶制度统治阶级的权力与压迫
秦朝的奴隶制度统治阶级的权力与压迫秦朝的奴隶制度:统治阶级的权力与压迫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实行中央集权制度的王朝,而秦朝的奴隶制度则是其统治阶级实施权力与压迫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探讨秦朝奴隶制度对统治阶级权力的巩固,以及奴隶阶级所承受的压迫。
一、统治阶级的权力扩张秦朝始皇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巩固统治阶级的权力。
首先,秦朝废除了封建制度,将地方诸侯的权力削弱,使其臣民直接归附于王朝,实行中央集权。
这一举措使得统治阶级能够更加牢牢地掌握全国的政治权力。
其次,秦朝推行的农业改革对统治阶级的军事力量和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改革中将土地私有化,奴隶成为地主的财产。
地主通过对奴隶的剥削,获取大量的农产品和财富,进一步加强了他们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地位。
此外,秦朝对奴隶的管制以及奴隶制度的强化也是统治阶级权力扩张的体现。
奴隶制度使得统治阶级能够对奴隶展开严酷的剥削,无所忌惮地获得更多的劳动力和财富,进一步巩固了他们的统治权威。
二、奴隶阶级的压迫在秦朝的奴隶制度中,奴隶阶级承受着沉重的压迫和苦难。
首先,奴隶被视为地主的财产,完全丧失了个人的自由和尊严。
他们没有任何办法摆脱自己的奴隶身份,生活在无尽的痛苦与绝望之中。
其次,奴隶在生活和劳动中受到严格的限制和控制。
他们被迫从事繁重而危险的劳动,工作时间长且没有任何休息的权利。
奴隶们经常因为过度劳累而死亡,而统治阶级对此却毫不在意,只关心如何进一步增加奴隶劳动力的剥削程度。
此外,奴隶们还经常受到身体上和精神上的虐待。
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权力和地位,常常采取残暴的手段来对待奴隶。
奴隶们遭受着酷刑、打骂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虐待,使得他们几乎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秦朝奴隶制度的影响秦朝的奴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增加了统治阶级的力量和财富,但同时也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和矛盾。
奴隶们长期承受着压迫和剥削,极易引发他们的反抗和反抗情绪。
当秦朝政权出现动荡和衰落时,奴隶的反抗愈发激烈,最终也成为了秦朝统治的重要因素之一。
中国奴隶社会政治制度运作规律
中国奴隶社会政治制度运作规律
中国古代的奴隶社会政治制度是以专制的皇帝统治为核心的。
以下是中国奴隶社会政治制度运作的一些规律:
1. 皇权至上: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中,皇帝代表着最高权威。
皇帝拥有无限的权力和特权,他是政治、经济和宗教的统治者。
所有的政治决策和权力都由皇帝独立掌握。
2. 世袭制:在奴隶社会中,皇帝的地位和权力通过世袭制度传承给下一代。
皇位通常由皇帝的儿子继承,保持家族的统治地位。
这样的世袭制度使得政治权力长期集中在某一个家族或血统之中。
3. 君臣关系:奴隶社会中的政治制度是建立在君臣关系之上的。
皇帝是君主,君主与臣子之间形成了明确的等级制度。
臣子必须服从皇帝的命令,忠诚地为皇帝服务。
4. 官僚体系:奴隶社会中存在一个庞大的官僚系统。
官僚是由皇帝任命的各级官员组成,他们负责管理各个行政区域和执行各项政策。
官僚体系通过考试选拔,并建立了一套官僚纪律和职务等级制度。
5. 地方统治:奴隶社会中,地方官员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和执行皇帝政令的职责。
地方官员负责管理土地、税收和法律等事务,并确保各地区的资源和利益向中央集中。
总之,中国奴隶社会政治制度运作的核心是以皇帝权力为核心
的专制君主制度。
政治决策和权力都由皇帝独立掌握,通过世袭制度传承给下一代。
君臣关系、官僚体系和地方统治是贯穿整个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古代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古代基本政治制度(1、王位世袭制;2、奴隶社会的分封制;3、封建社会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一、王位世袭制:从夏启—宣统共近四千年,是最长、最深远的政治制度二、奴隶社会分封制:1、与井田制相适应2、目的: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3、内容:土地和人口分给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三、封建社会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1、特点:皇帝通过直接任免各级官吏来掌握人事大权,核心是集政治、经济、军事大权于皇帝2、建立发展:萌芽——战国时期理论上—韩非子法家思想,提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主张实践上—秦国商鞅变法: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确立——秦朝:政治—皇权至高无上、三公九卿郡县制、秦律经济—土地私有、按亩纳税;统一货币、度量衡;统一车轨修驰道文化—书同文字;焚书坑儒;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完善——隋唐:政治—三省六部制选官—创立、完善科举制加强——北宋:政治—二府三司制兵:收兵权—杯酒释兵权,实行更戍法;三衙统兵不调兵,调兵权归枢密院权:分相权—宰相之下设参政,权力仅限于民权,军政大权枢密院,财政大权三司使钱:削弱地方官—州郡长官用文官,另设通判来牵制;全国划分十五路,各路均设转运司发展科举:严格考试制度,增加录取名额崇文抑武:用此风尚,压制武将发展——元朝:中央—省、院、台(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和宣政院(少数民族事物和西藏地区事务)地方—行省制度(河北、山东、山西由中央直接管理)顶峰——明清:明朝—政治:中央—废中书、废丞相,为牵六部设六科;三法司、翰林院,御史台更名都察院地方—改行省制:十三布政使司军事:厂卫制度作监督,法治《大诰》、《大明律》思想:《四书》《五经》与八股,禁锢人们的思想清朝—政治:设内阁、置六部、议政王大臣会议;康熙设立南书房、雍正设立军机处3、经济基础:封建小农经济理论基础:法家思想4、核心:皇权至高无上,地方服从中央5、发展趋势:皇权加强,相权削弱;中央加强,地方削弱;加强对人们思想控制6、影响:积极—政治上巩固统一、经济发展、民族融合、对外交流消极—人没有自由、阻碍资本主义萌芽、钳制思想7、封建社会后期出现了否定专制思想:李贽、黄宗羲。
中国古代史政治制度整理
中国古代史政治制度整理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和演变过程。
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原始社会时期原始社会时期是中国社会的最早时期,政治制度比较简单和原始,基本上是以家庭和部落为单位。
没有统一的政府机构和组织形式,社会秩序主要靠社会规范和习惯来维持。
2. 奴隶社会时期奴隶社会时期开始于商代,政治制度出现了大的变革。
奴隶制逐渐形成,先商后周逐渐统一中国,历史进入封建社会时期。
商朝政治制度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部族联盟制”和“王室中心制”。
在“部族联盟制”时期,商朝是一个由多个部族和家族联盟组成的国家,各部族、家族各自为政,商王则担任一种协调者的角色。
在“王室中心制”时期,商王逐渐成为国家的主宰,设立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周朝建立之后,逐渐形成了已知历史上的最早的封建制度。
封建制度对分封制、官制、土地所有权、祭祀制度等进行规范,并逐渐确立了天子为中心的政治制度。
天子设置中央官制,与地方派生出的诸侯国构成中央与地方政治结构的最初奠基。
由于周朝时奴隶所有制未被完全取代,也出现过以奴隶主为统治者的奴隶制国家,如楚国。
3. 封建社会时期封建社会时期又分为两个阶段,即西周和东周时期。
西周时期政治制度主要包括封建制、官制、地方制度、祭祀制度、财政制度和法律制度。
东周时期由于周王室衰微,诸侯割据,分封制度逐渐瓦解。
战国时期,大量诸侯国相互争夺,并对政治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和创新。
4. 帝制时代战国结束之后,秦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秦朝。
秦始皇推崇法治,规定行政区划及法律条文,制定了全国一律的法律;而汉初则在秦制的基础上加强官僚管理制度,设立了律令制度和阶级制度,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和地方官制的变革,也为政治制度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政治制度最发达、最完备的时代之一。
唐代建立了中央与地方相互支持的制度,方便政府对全国的管理和控制及资金、物资的供给和征调。
隋朝和唐朝尽令举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国际交往,制度逐渐完整,文化繁荣,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的鼎盛时期。
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趋势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趋势,在中央表现为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在地方表现为中央集团的不断强化。
此间虽偶有反腐,然其总体趋势不变。
1、奴隶社会(1)奴隶制度的基础: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统治基础是奴隶主,而非奴隶)(2)发展过程:夏建立,商发展,西周强盛,春秋瓦解(3)主要体现王位世袭取代禅让制:禹建夏,死后传位于启,私有制发展→权力上“天下为家(私)”分封制目的:巩固统治(各种政策的共性,只需记住针对性“性质”、“朝代”即可)内容:分封王族+功臣+先代贵族(册封“井田”)主要封国有鲁、齐、燕、卫、宋、晋受封诸侯服从、纳贡、作战(严守封地地域,烽火救主)基础:井田制影响:固统拓疆统治阶级内部等级秩序(4)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战国时期特征:大变革,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根本原因:铁器、牛耕→私田增多→井田制瓦解(生产力发展)→ (生产关系变革)争霸战争(生产力发展引起实力变化)→分封制崩溃(“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途径:变法运动实现(非革命),但是渐变——商鞅变法,商鞅亡,法立2、封建社会(1)战国时期——变法运动确立封建制度背景:生产力发展→新兴地主壮大(奴隶主贵族+军功+商人)→保住利益结果:百余年各国变法,最终确立封建制度突出表现:秦商鞅变法内容——第一次——民为什伍,行连坐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军功受爵,贵族同样;“燔诗书明法令”。
第二次——统一度量衡;废分封,行县制;开阡陌,废井田,土地私有。
影响——废奴隶主贵族特权;促封建经济发展;加强新兴地主阶级中央集权;商鞅死后,法家思想在秦国仍占统治地位;秦国强盛,统一六国奠基;(2)秦朝——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目的:巩固统一局面,强化统治主要内容:皇帝(总揽政经军大权,任免百官);中央三公——丞相(辅帝)、御史大夫(监察)、太尉(军事);地方——废分封,行郡县,县下设乡、里法律制度——参照六国律令制订颁布秦律,通行全国,影响后世,体现地主阶级意志核心特征:地方权力集中中央,所有权力集中皇帝一人影响:两千年沿袭;利封建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利祖国疆域奠定和巩固统一,促成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形成;加强统治力量,使人民处境日趋恶劣。
专题一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奴隶社会、封建社会)
专
制Hale Waihona Puke 主 义秦中
君
建立
央主
中 央
西汉
集 权
专 制
巩固
集 权
制不
隋唐
度
断 完善
不强
制
断化
度
宋
完
演
善
加强
变
明清
过
顶峰
程
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的发展演变及变化特征
• 《资治通鉴》 “国家本置中书、门下以相检
察,中书诏敇或有差失,则门下当行驳
正。”
唐
• 奏章票拟,主之内阁;军国机要, 主之议政处。 ----《枢垣记略》
清:康熙时议政王大臣会议到雍正时设军机处, 强化专制皇权;大兴文字狱加强专制集权。使封建君主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阻碍了资本主义萌 芽的发展,中国落后于世界。
实战演练
• 秦始皇说“天下共苦战斗不息,以有侯王.赖 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 不难哉!”秦始皇为消除这一担心,而采取的 举措: A.焚书坑儒 B.强化中央机构 C.推行郡县制 D.统一文字
清
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 (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尚 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而殿阁大学士祇 备顾问,帝方自操威柄,学士鲜所参决。
明
• “节镇太重,主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 者,无它技,但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 其精兵,则天下自安定。”
宋
• “朕闻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 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 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已来,除谥法。 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 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实战演练
•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加强了皇权专制, 主要是通过 p75 A.省、部之间相互牵制 B.各省之间相互牵制 C.各部门职权分工合作 D.各部门官员都由皇帝任命
中国选官制度的演变和特点
中国选官制度的演变和特点
原始社会:民主选举,选贤任能;奴⾪社会:按照⾎缘关系的世袭制度,是王权与族权的统⼀;战国时期:按军功授爵;汉代:由地⽅推选⼈才为官(⾃下⽽上的选官);魏晋南北朝:依靠门第选拔官吏,世家⼤族⼦弟依靠门第即可步⼊仕途;隋唐以来:中央⽤考试⽅式选官,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
1、原始社会
“选贤任能”的民主制度:⼈们通过民众⼤会推选有才能的⼈和罢免不称职的⼈
2、奴⾪社会
“世卿世禄”制度:各级官吏都是由国王、诸侯按⾃⼰亲属⾎缘关系的远近相应地把⼟地、⾂民分封给他们,让他们世代相传。
3、战国时期
军功爵制:⼀种主要⽤来奖励军功的爵位制度。
4、汉代
察举制:为了⼴泛搜罗、管理⼈才,汉武帝令郡国每年举荐孝、廉各⼀⼈,建⽴起⼈才选拔制度。
5、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依据门第⾼下来品评⼈才,选拔官吏。
6、隋唐以来
科举制:采⽤分科考试的⽅式选拔官吏。
历朝官制梳理之一:夏朝官制
历朝官制梳理之一:夏朝官制历朝官制梳理之一:夏朝官制夏朝是我国第一个世袭王朝,也是最早的奴隶制国家。
在夏朝初建时,最高统治者称'后',以后称'王'。
'后'字的本意是生育,也含有祖先的意思,说明夏朝刚刚从原始社会氏族组织中脱胎出来,最高统治者是以祖宗的身份行使权力。
夏朝官制一、中央官制中央:相、卿士、卜、祝、史、师;王下面最重要的官是'三正'和'六事之人'。
'正'是官吏的通称。
夏朝有车正掌管车服,庖正掌管膳食,牧正掌管畜牧,都是直接为王室服务的官吏。
三正不同于这些正,指高层次官长,主管政事,通常有二三人。
六事之人经常在王左右,地位也很高,有戎事的时候,可以代王统率军队。
此外,比较重要的官还有遒〔qiu囚〕人、啬夫、大理、太史、羲和、瞽〔gu古〕、官师等。
遒人是王的近臣,主要负责下达王命,宣布政令。
同时兼有征求意见、下情上达之责。
啬夫是执行国家经济权力的官员。
负责征收农业剩余生产物。
大理是具有司法职能的官员。
掌管刑狱,调解诉讼。
太史是史官。
掌管记事和册籍。
羲和是掌管历法的官员。
瞽即乐师。
掌管祭祀和王娱乐时候的音乐。
官师是'校'(即学校)的教官,对王也有规谏之责。
夏朝疆域二、地方官制地方:侯、伯夏朝已开始按地域划分政区。
'牧'是派往各政区征收贡赋的官员。
不过,在夏王的统治下,仍然存在着许多部族,如葛、韦、顾、昆吾、商、周等。
这些部族的首领大多称'伯',也有称'某某氏'的。
伯是一方之长,有相对的独立性,但要受夏王的制约。
历朝官制梳理之一:夏朝官制。
中国历代官制大汇总
中国历代官制⼤汇总 中国官吏制度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随着国家的产⽣⽽产⽣,⼜随着国家性质的演变⽽不断发展变化,趋于完善。
早在封建社会⿍盛时期趋于完善的封建官制,曾对西⽅⽂官(公务员)制度产⽣了巨⼤影响,西⽅的⽂官(公务员)考试制度溯源,是中国的科举制度。
外国学者对于中国官制予以⾼度重视,并进⾏全⾯认真的研究。
根据社会性质与政权性质,我们将中国官制沿⾰划分为先秦、秦汉⾄清、中华民国三⼤历史阶段。
中央官制的演变 夏建⽴了第⼀个国家,从⽽产⽣了国家机构与职官,⽒族⾸领的职能被国家官吏所代替,并赋以新的形式与国家强⼒统治的内容。
到了商代,国家机构与职官有了进⼀步发展,根据社会发展与国家统治的需要,增加了⼀些新的机构与职官。
⾄周,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已基本规范,但就夏、商、周三代⽽⾔,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较简单、凌乱,缺乏系统性,分职设官随意性较⼤,⼀职⼀官,许多机构与职官界限不清,往往⼀个职官就是⼀个机构,职官分⼯既不明确也不固定。
《周礼》所载之国家机构与职官,看上去国家建⽴了完整系统的国家官制,实际是后⼈对古代官制的乌托邦。
⾄于以“世官制”为核⼼的官吏制度,由其社会性质与落后的⽣产⼒和⽣产关系所决定,更是简单粗线条的。
官吏管理制度的健全,取决于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的完善,取决于官吏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与制度化。
在春秋战国时期,适应由奴⾪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在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上有了很⼤突破,在⽤⼈制度上更是出现新的飞跃,传统的世宫制被打破了,选贤任能被各个诸侯国所采纳。
秦始皇建⽴了以皇帝为核⼼,以三公九卿为主体的新型封建官制。
这种新型官制既有六国官制的综合借鉴,⼜有秦始皇本⼈的发明创造。
秦官制在中国官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就整个封建社会官制⽽⾔,都是秦官制的继承发展和完善。
由于秦王朝的速亡,只建⽴了国家机构、职官设置体系,⽽官吏管理制度缺乏系统的规章。
汉代继承巩固了秦官制,为其四百余年的统治奠定了基础,也为整个封建社会官制奠定了基础。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变化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变化一、奴隶社会1、禅让制(1)禅让制,是指我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
(2)王位世袭制,是指阶级社会中,帝位可以世代承袭(世袭制一直沿袭到清亡,经历了近四千年的时间)。
2、夏商时期中央行政管理制度:包括王位世袭制的形成;相、卿、师的设立。
3、宗法制(1)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
它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具有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定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2)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第一,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
第二,规定了相对的大宗、小宗之别。
第三,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
二、封建社会1、专制开端(1)至高无上的皇权:建立:从秦朝开始,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
全国军政大权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吏也都由皇帝任免。
调动军队的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
(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制:职能:秦始皇建立的中央机构中,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全国军事事务。
丞相之下还有诸卿,分别掌管着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
2、专制强化(1)汉朝: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位高权重。
为了加强皇权,汉武帝重用身边工作人员,让他们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以削弱相权。
(2)魏晋南北朝: 握有实权的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
(3)隋唐时期:唐朝中央的三省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三省相互牵制,削弱相权,保证皇权独尊。
(4)北宋:措施: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
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5)元朝: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
相权得到加强。
元朝后期,宰相的权势越来越大,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
古代奴隶制社会及其文化特点
古代奴隶制社会及其文化特点古代奴隶制社会是指古代社会中由奴隶制度统治的社会形态。
由于历史时期与地区的差异,不同的奴隶制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应的差异。
但总的来说,古代奴隶制社会都具有以下的特点:1.制度上的奴隶身份:奴隶是奴隶制社会中所有人中的最底层,他们被视为主人的财产,他们没有财产,只有劳动力和身体。
奴隶制社会中的奴隶不能选择自己的主人,而主人则拥有对奴隶的绝对掌控权。
2.经济上的奴隶制度:奴隶的劳动力是奴隶制社会中的主要劳动力,他们被强迫从事各种形式的体力劳动,如工程建设、农业生产和服劳役。
奴隶的劳动力被主人充分利用,是维持制度运转的重要载体。
3.政治上的中央集权:古代奴隶制社会中的政治层面主要由奴隶制统治者控制,而主人则成为了实际上的统治者。
奴隶制度下,统治者强化了对子民的控制,对领土和行政区域进行了划分,实施了威权主义的统治。
4.文化上的精神体系:奴隶制社会的精神文化体系受到主人群体的影响很大。
主人群体以“奴隶不值得怜惜”、“奴隶是财产”等价值观统治着整个社会,且经常用刑罚和奴隶施加压力,以维持奴隶制度的存续。
在古代奴隶制社会中,主人们掌握着经济和文化控制,培养自己与奴隶之间的不同寻常之处,来维持奴隶制度的存在,一方面维护和强化主人的边界,另一方面也创造了文化和社会交往的条件。
在奴隶制社会中,文化扮演了重要角色,它往往被用来统治人民、维护社会稳定。
古代奴隶制社会的文化多样性是由奴隶的生产方式来决定的。
在古代的奴隶制社会中,文化的主要气息是神圣的、正式的和官方的。
它是由大小统治阶层编制,由他们通过教育来发展奴隶的信仰。
在此之上,也有其他更直接的形式,例如文学、音乐和艺术等艺术活动。
这些文化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表达统治阶层的意志,并使其获得奴隶的支持和信仰。
KG 选择了开多家珠宝专卖店的方法,这种商业方式可以适应奴隶的政治和经济制度,通过珠宝的制作、加工、交易、鉴定等环节,为当时的社会带来了文化上的补充。
中国古代历代官制
地方政权为省、府(或直隶州)、县(或散州)三级制。
• “三司”:提刑按察使司(掌一省之刑狱)、都指挥使司 (掌一省之军事)、承宣布政使司。
• 府或直隶州:长官(知府或知州); • 县或散州:长官(知县或知州) • 巡按:中央派监察御史巡察各地者 • 巡抚:中央派京官巡抚地方者 • 总督 • 翰林院(词林) 外朝官署(制诰、著作、修史、图籍
历代官制
• 一、秦汉及以前朝代官制 • 二、魏晋南北朝官制 • 三、隋唐官制 • 四、宋辽金元官制 • 五、明清官制
一、秦汉及以前朝代官制
夏、商、西周、春秋战国、 秦、两汉
(一)夏朝 • 夏王(自称“帝”) • 中央:相、卿士、卜、祝、史、师 • 地方:侯、伯 朝廷: • “六卿”《史记·夏本纪》集解引孔安国曰:“天子六军,
等职)
宰 相 张 居 正
宰 相 于 谦
海 瑞
(二)清代 • 议政五大臣(大政决策机构) • 军机处(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
和重要奏疏) • 都察院:长官: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 • 清初置文馆,处文学侍从之臣,称为文馆大学士。 • “三院”: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诏令,
• 辽代官制分为北面、南面两大系统。
主要官职:
• 于越(位于百官之上,类似于公师,但无具体掌职)
•
南北宰相府,设北府左右宰相,南府左右宰相,佐
理军国大政。
• 北枢密院使(掌管契丹军政)南枢密院使(掌管契丹民政)
• 还有南北大王院 南北宣徽院等。
南面官称为汉官,统治汉人。制度多仿照唐宋。
辽以后,谏官名存实亡,或名实俱亡。
• 武官:亚服(统帅军队,有亚,多亚,大亚之分)射(统 帅弓箭手)犬(负责商王的田猎)戍(要地驻屯军长官) 等
中国古代官僚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中国古代官僚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中国古代官僚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中国自夏朝建立伊始,便有了一套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体系。
随着奴隶制的瓦解,封建制的建立,历朝历代的君主都为了自身的统治,加强中央集权,改革前朝的官僚体系。
来适应本国的国情,以延续皇家的统治。
官僚体系的完善其本质也是社会制度的发展与自我完善。
一、奴隶制国家官僚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公元前2070年,中国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王朝建立。
.自此,中国的历史正式进入文明时代。
在夏朝建立之后不久,建立起了在国君之下的官僚体系。
在拥有较高权力的国君之下,册封地位较高的官员为“六卿”,又称作“六世之人”。
分别辅佐国君分管民事,军队等具体事务。
在六卿之下,还有其僚属和下属官吏。
由他们又组成了相对应其职责的统治部门。
这一基本的中央官僚体系的框架已基本为后世所沿用。
在夏朝建立的官僚体系之上,商朝又不断的发展与完善,建立了相对复杂和完整的体系。
在商王之下的百官之首是“尹”,尹是商王最为重要的辅臣,尹之下的高级政务官称之为“多尹”或“百僚”在多尹之下是分管各种具体事务的“多宰、“小臣”武官有亚和服。
与中央相对应的是在地方上分封王室贵族在外地的候伯之国。
周朝的中央官制与商朝大体相似,只是在名称上有所变动。
.周与商最大的变动在于地方上。
周初,武王与成王相继分封诸国已拱卫王幾,以拱固周朝的政权。
分封国对王室有着固定的义务,定期朝贡,岀兵助王讨伐敌国。
至此,周初建立起了中央官制与地方政权有机结合的官僚体系。
不仅加强了自身的统治,巩固奴隶制的统治,并且缓解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周初的分封对王朝的统治和地方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并推动了文化的传播和民族的融合。
周朝的官僚体系在继承了夏商原有的基础上并对其有较大的发展,使周朝的官僚体系达到了奴隶社会的顶峰。
.二、封建制国家官僚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
为巩固秦朝的统治,开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
中国古代社会阶级制度知识点总结
中国古代社会阶级制度知识点总结古代中国社会阶级制度知识点总结中国古代社会阶级制度,是指在古代中国社会中,由于人们在生产、占有、分配和交换等方面的不同,形成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
这种制度主要分为奴隶制、封建制和官僚制。
本文将对中国古代社会阶级制度的一些重要知识点进行总结,以便对这一历史现象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奴隶制奴隶制是中国古代最早的社会制度,大约出现在商朝时期,持续到春秋战国时期。
奴隶制是以奴隶阶级与奴隶主阶级之间的剥削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制度。
奴隶制下的奴隶地位非常低下,他们被奴隶主视为财产,没有治理权和自由权。
奴隶们主要从战争中获得,他们被用于农田开垦、水利工程建设、手工业生产等劳动,为奴隶主创造财富。
而奴隶主则通过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二、封建制封建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导制度,从周朝建立开始,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
封建制是以封建地主与农民之间的主仆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制度。
在封建制下,中央政权将土地分封给地方的封建地主,地主作为封建的官员,统治着农民,并从农民那里征收赋税。
农民是封建制度下社会的基本劳动力,他们为地主进行农业生产和其他形式的劳动,作为赋税的对象,维持了封建贵族的尊贵生活。
三、官僚制官僚制是在封建制基础上逐渐形成的一种社会制度。
官僚制的核心是由皇帝掌握的中央集权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官员的选拔与任免完全由皇帝掌握,地方上的吏员也需服从中央政府的指挥。
官员们以政治手段控制着土地和资源的分配,向统治者上缴一定的税收。
因此,官僚制度形成了一个官吏特权阶层,他们享有特权和特殊待遇,影响着朝廷政治以及地方社会的安定。
总结:中国古代的社会阶级制度经历了从奴隶制到封建制再到官僚制的演变。
奴隶制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社会的分化和剥削关系的形成,封建制度则主要以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为核心,在这种制度下,农民被奉为国家的基本劳动力。
而官僚制则是在封建制的基础上,由皇帝掌握政权的一种中央集权制度。
周王朝的政权机构和中央官制
周王朝的政权机构和中央官制周王是奴隶制国家的最高代表。
在周王左右的重要辅佐人物,有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或“师保”。
如周文王、武王时的重要谋臣太公望,就被尊称为“师尚父”。
成王时,周公为师,召公为保,共同辅政。
一直到康王时,召公还担任太保。
师保统辖诸侯百官以奉侍周王,在政治上享有崇高的地位。
与师保地位相当,而直接辅佐周王管理政事的官职,是太宰。
成王时,周公以太师而兼为太宰,“相王室,以尹天下”。
太宰拥有总揽政务的大权,是政府中的首脑。
太宰以下,有众多的卿士,其中比较重要的政务官,仍然是司徒、司马、司寇、司空等诸有司。
司徒除管土地的垦辟、井田的划分和有关奴隶耕作等事外,还要管理诸侯封疆的划定和军旅事宜。
司马负责征收军赋、管理战车以及驾车马匹等军政事宜。
司寇掌握刑法。
司空负责管理百工以及兴建土木、水利等工程。
他们还有很多的僚属,分管各项具体事务,由中下级贵族担任,构成相当庞大的统治机构。
《诗》《书》二经中有关西周政府组织的史料实在不多,金文中的资料则早已有人归纳过。
虽然近来新发现的带铭青铜器为数不少,在职官名称方面,斯维至、郭沫若二氏所整理的结果,仍属有用(斯维至,1947;郭沫若,1954:21—75)。
今据斯氏之整理结果,择要介绍各官职守,并分别归入下列数类。
1.宫中杂役类①宰、大宰。
《周礼》家宰官职极富,而所属则都是宫中近臣,如庖人、宫人、世妇、女御之属。
由蔡殷:“昔先王既令女乍宰嗣王家,今余隹乃令,令女眔舀……死王家外内,毋敢又不闻。
百工,出入姜氏令,厥有见又即令,厥非先告素毋敢庆又入告。
”(白川静,1968B:103—106)宰的职务是宫内的主管,虽说兼管王家外内,但出入王后姜氏的命令,则其实际地位,仍是内廷主管。
蔡也管理百工,百工的地位不高,在伊殷列在臣妾之下(白川静,1969C:68)。
宰的名称,后世成为首辅,究其起源,则不外是内廷总管,只因身是近臣,可以出入王命(或后命),遂发展为重要的亲信人员。
奴隶时代的选官制度
奴隶时代的选官制度奴隶时代的选官制度是一种古代社会的政治组织形式,其特点是领导者(官员)的选举方式不同于现代的普选制度。
在奴隶时代,选官制度通常通过一系列特殊的程序和规定来选出统治者和行政官员。
这种制度在不同的古代文明中有着一些共同的特征,同时也会有一些差异。
根据历史记录,古埃及是一个拥有奴隶制的国家,其选官制度体现了特殊的选举方式。
在埃及,国家的领导者通常继承而来,从法老的儿子或亲属中直接选出。
这种继承制度通常与家族关系息息相关,法老家族的成员可以通过血统来继承王位。
这样的选举方式确保了国家政权的相对稳定。
与埃及不同,在古希腊,选官制度更为复杂和多样化。
希腊城邦的选官制度以“公民权”作为选举官员的基础。
只有具备公民身份的成年男性才有资格参与选举。
这些选举通常采取一种叫做“抽签”的方式,由抽签官员酌情决定应该当选的官员。
因此,公民可以通过参与抽签过程来成为城邦官员,这种方式保证了公民之间的机会平等。
在罗马帝国时期,选官制度经历了一系列变革和发展。
在共和制度时期,罗马将官职的选举权利交给了具有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男性成年公民。
然而,在帝国时期,执政官的选举权被授予皇帝和元老院。
皇帝可以直接任命官员,而元老院则根据其自身的制度规定选择高级官员。
选举机制的改变直接反映了罗马政权从共和制度向帝国制度转变的过程。
在中国古代的奴隶制度下,选官制度也经历了一些变革。
在早期,各类官员通常由国君亲自任命或由贵族推荐。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官员的选拔逐渐体现了科举制度的影响。
科举制度最早出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但它在唐朝时达到了顶峰。
科举制度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员,这些考试通常分为三个级别:乡试、会试和殿试。
只有通过这些考试的人才有机会成为国家官员。
这种制度确保了官员的素质和能力,为中国古代政权的巩固提供了保障。
总而言之,奴隶时代的选官制度有着自身的特点,同时也会受到不同文明和时期的影响。
从埃及的继承制度、希腊的抽签制度,到罗马的共和制度和帝国制度,再到中国的科举制度,各种选官制度的变化反映了不同文明对于选举官员的方式和目标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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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制(居中,黑体三号加粗)对本块常识内容的简要说明。
(首行空两格,宋体五号)200-300字即可。
中国古代官制一.夏商周官制夏代作为中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就已有辅佐夏王的六卿。
司空掌管水土工程之职,后稷掌农业的官员,司徒主教化的官员,大理主刑狱的官员,共工营建百工的官员,虞人掌山泽畜牧的官员。
商代建立起以商王为中心的中央机构。
商王直接统治的中心区域叫内服,诸候统治区域为外服。
内服设有百官,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事务官、武职官等几类。
政务官有尹、冢宰等。
宗教官有占、卜、多卜、亚、祝、史、作册等。
占、卜是负责占卜之事的。
史官为记录王事活动的官,与作册职掌相近。
事务官是负责某种具体事务的官。
武职官有亚、多亚、马、多马、射、戍、卫、犬、多犬等。
掌祭祀、占卜和纪事的宗教事务官在当时最为显要,因为商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神权在政治生活中有重要作用。
西周朝廷的官员分为公、卿两个等级。
地位最高的是太师、太保、太宰,属于公一级。
它们辅佐周王,统领百官,执掌朝政,类似于商朝的尹,多由有威望的大贵族担任。
卿,在内服官中次于公一级。
他们是公下面依照分工处理朝廷政务的官员。
属于卿一级的官员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司士、太宰、公族等。
司徒主管农田图籍及人民户口等,兼管军事和卜事。
司马掌管军队和军赋。
司空掌管百工执事及土木营建。
司寇主管刑狱治安。
太宰掌管王的饮食起居、车驾仪仗、王家财产、王后命令等。
因与周王接近,成为周王亲信,所以他的权力和地位也较高。
公族是掌管公族内部画事务的官。
司士,主管贵族的刑罚及版籍爵禄。
二.春秋战国官制春秋、战国是社会变动时期,随着封建化进程的推进,各诸侯国政府机构发生了重要变化。
春秋时各国相继出现了辅佐国君、处理政务的主要执政官。
秦称上卿、亚卿和大庶长,楚称令尹,齐、晋、鲁、郑诸国称相。
尽管各国名称各异,但其地位和职掌都相当于后来的“相”。
中央机构日益完善。
齐、鲁、郑、楚等国继承西周官制,仍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众卿,为朝廷的重要职官。
司徒掌管民政、户籍;司马掌管军事;司空掌管土地及筑城等土木营建,所以有时也称司城、司工;司寇掌管诉讼刑狱等。
其他重要事务官有:掌农田税收的司田,掌财务的职计,掌山泽、田猎的虞人等。
随着诸侯国间交往增多,各国设行人,以主外交。
史官太史的地位重要,其职责为“记大事,书盟首”。
战国初,随着各国变法运动的进展,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成为此时中央官制的重要特征。
“百官之长”的相、丞相,已成为各国普遍设置的官职。
各国也设“将”职,成为一国的最高军事统帅,地位仅次于相,以擅长统兵作战的武将充任。
由于历史和传统的原因,各国官制仍不划一。
齐国变化较大,相以下设五官:大田、大行、大谏、大理和大司马。
楚国自成一系,令尹是中央最高行政长官,上柱国、大司马和大将军是政府高级军事长官。
秦国沿三晋,又取东方诸国之长,形成一套独特的官制,并为汉代所继承,成为封建社会前期中央官制的基本框架。
三.秦汉中央官制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
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分别掌行政、监察和军事。
九卿为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行政长官:奉常为九卿之首,掌宗庙礼仪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宫殿门户守卫,为宿卫侍从长官,为皇帝的侍从武官长。
郎是皇帝的侍人护卫人员,有中郎、侍郎、郎中之分。
太中大夫等及议郎为非武装人员,掌议论;卫尉为宫门警卫之官,属官有仆射、公车司马令等;太仆掌皇帝车马,兼掌全国马政;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长官,朝廷遇有大狱,皆由廷尉审理;典客掌民族事务及朝聘;宗正专管皇室亲属事务。
属官有都司空,掌管对宗室犯罪之人的处置;治粟内史职责为征收盐铁钱谷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
中央朝廷除了九卿,还有一些重要的高级官员,:中尉:掌管京师地区的戍卫治安。
将作少府:主管宫室、宗庙、陵园的土木建筑工程。
典属国:掌管归附的少数民族的事务。
水衡都尉:汉武帝时设置,掌管上林苑及诸池航政。
秦汉九卿除卫尉、廷尉和治粟内史诸卿主要掌政府行政事务外,其余诸卿职能主要为皇帝及皇室内廷服务。
国事与君主家事不分,政务与宫廷事务混杂,是秦汉中央官制的特点之一。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力,建立中朝制,即选用一批地位较低的尚书以及一些内廷人员参与朝政。
朝廷政务往往先与尚书、侍中、大将军等近侍内廷“中朝”人员商议,然后告之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员。
中朝官员受到重用,外朝官实际作用被削夺,地位下降。
中朝制的建立既是皇权与相权矛盾的产物,也是内廷近臣权力膨胀的结果。
东汉时尚书权力进一步扩大。
东汉至魏晋,中央政务逐步由三公向三省转移,行政事务渐由九卿向六部过渡。
四.隋唐官制三省六部制确立。
三省六部,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
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隋唐中书省的长官为中书令(隋称内史令),副长官为中书侍郎(隋称内史侍郎),主要职官有中书舍人。
中书省长官为内史令;专掌机密,参议朝政,草拟诏令,起草之责主要由中书舍人负担。
门下省的长官为侍中(隋称纳言),副长官为黄门侍郎(后改称门下侍郎),主要职官有给事中。
门下省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审查政令,内书令草拟的诏敕如有违失,门下省可以给予封驳退还,称“封驳”。
驳正之权主要由给事中掌握。
中书、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所以又有谏诤之责,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分属二省(左属门下、右属中书),以匡正皇帝的过失。
尚书省设在宫外,长官为尚书令,实际不任命,由副长官左、右仆射代行职权,全面负责行政事务。
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负责都省职事,总领六部。
各部长官称尚书,副为侍郎;各司之长为郎中,副为员外郎,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
他们对中央担任具体事务的九寺三监(或五监,见卿监)及地方上的府、州、县官有领导、监督之权。
“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
唐代九寺是: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五监是:国子、少府、将作、都水、军器。
寺的长官称“卿”,监的长官多称“监”。
唐代御史台为最高监察部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唐朝的地方官制,一般说安史之乱以前是州(府)、县二级制;至唐中后期则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
州的长官为刺史。
县的长官统称县令。
五.宋朝官制宋朝的中央机构,以中央朝廷的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分掌政、军大权的二府制为其特征的。
宋朝虽仍有三省六部,但形同虚设。
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真宰相之任,参知政事为副相,总揆行政,后宋朝还高有翰林学士院,它不属于以宰相为首的中央行政系统而直属于皇帝。
负责为皇帝草拟制造、国书;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御史的任用由皇帝直接掌管,宰相不得过问;又设掌管全国军务的最高机构枢密院掌军事,设立三司转运使司、铁盐使司、度支使司,三司总管全国财政,权力很大,地位仅次于二府,这样形成行政、军事、财政三权分立的局面,宰相的权力大大削弱。
六部的权力也被不断增设的机构所侵夺。
宋朝最初是州、县两级地方官制,宋太宗以后发展为路、州、县三级制度。
宋代最低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县,长官称县令。
朝廷委派文职京官前来“知某州事”的是州的长官,简称知州。
与州同级的还有府、军、监。
路为后行政区划。
六.明朝官制三公、三孤: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令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兵部:掌管军官的任免、升调,发布军事政令,但不统领军队;刑部:管理天下刑名;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督察院: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监察机构。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
六科: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
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如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
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
五寺: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
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光禄寺:主管宴享;太仆寺:管马;鸿胪寺:管招待外宾詹士府:詹事掌统府、坊、局之政事,以辅导太子。
少詹事为詹事之副贰。
明太祖对太子的教育很重视,既不随便付之以重任,又特设一套较前代完备的东宫官,以训导太子。
太医院: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翰林院: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其职责主要为“票拟”,即代拟诏书,批答奏折。
永乐以后,内阁学士渐参与政事,不仅咨询顾问,且掌实权。
内阁遂由明初的皇帝顾问秘书,变为全国行政中枢。
七.清朝官制清朝继承了明朝设置内阁的做法,内阁的长官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军机处这个名词始于雍正十年,转达皇帝旨意、处置政务效率高。
军机处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