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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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

法院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

法院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的建设,规范调解工作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调解工作室的设置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立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室是人民法院负责调解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调解工作室的职责调解工作室的职责是:(一)接受本院立案庭的委派,负责对本院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调解;(二)负责对本院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案件进行调解;(三)负责对本院已经作出裁判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进行调解;(四)负责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五)负责对本院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纠纷进行调解。

第四条调解工作室的组织结构调解工作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调解员若干名。

调解工作室主任由本院院长提名,本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副主任由调解工作室主任提名,本院院长批准;调解员由调解工作室主任提名,本院批准。

第五条调解工作室的工作程序调解工作室的工作程序如下:(一)接受委派或者申请,对案件进行调解;(二)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依法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三)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收;(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报告本院立案庭,由立案庭依法处理。

第六条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原则调解工作室在调解工作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即调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得强迫;(二)合法原则,即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公平原则,即调解过程中,应当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偏袒或者歧视任何一方;(四)及时原则,即调解工作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拖延。

第七条调解工作室的调解方式调解工作室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调解:(一)面对面调解,即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当面沟通,协商解决纠纷;(二)背靠背调解,即调解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间接协商解决纠纷;(三)联合调解,即调解员与相关部门或者组织共同调解,促进纠纷解决;(四)委托调解,即调解工作室可以将调解工作委托给其他具有调解能力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

村级调解室工作制度

村级调解室工作制度

村级调解室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村级调解室的建设,规范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调解室设置村级调解室设在村办公楼内,面积适当,设置办公桌椅、档案柜、调解记录用品等办公设施,确保调解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条调解室人员组成村级调解室设调解员若干名,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法律工作者等组成。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公平地处理纠纷。

第四条调解室工作原则(一)自愿原则:调解工作应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不得强迫。

(二)公正原则:调解工作应保持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三)合法原则:调解工作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四)及时原则:调解工作应迅速进行,尽量减少纠纷对当事人的影响。

第五条调解室工作内容(一)调解村民之间的各类纠纷,包括土地承包、邻里关系、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

(二)参与村内重大决策的制定,为村委提供法律意见。

(三)开展法律宣传,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

(四)协助村民委员会处理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事务。

第六条调解室工作程序(一)受理纠纷:调解室收到纠纷投诉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核实纠纷情况。

(二)调解安排:调解员应尽快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约定调解时间。

(三)调解过程:调解员应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依法、依情、依理进行调解。

(四)调解达成:调解成功后,调解员应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五)调解结束:调解协议书生效后,调解室应将调解资料归档,并进行回访,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

第七条调解室工作制度(一)调解室工作日志制度:调解员应做好工作日志,记录调解工作的情况、纠纷处理过程和结果。

(二)调解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调解员进行法律、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素质。

(三)调解室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调解室例会,研究调解工作中的问题,分享调解经验。

(四)调解室保密制度:调解工作涉及的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等,调解员应严格保密。

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一、总则调解工作室是依法设立的,以调解民间纠纷为主要职能的机构。

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调解工作室的组织和工作,保障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

二、组织机构1.调解工作室设主任一名,负责调解工作室的整体工作。

主任由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担任。

2.调解工作室设调解员若干名,调解员由具有相关法律知识、道德品质良好的人员担任。

3.调解工作室设工作人员若干名,负责调解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1.自愿原则:调解工作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强迫。

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调解、有权选择调解员。

2.公正原则:调解工作应当保持中立,公正无私,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3.合法原则:调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4.调解优先原则:在处理民间纠纷时,应当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

四、工作范围1.调解工作室受理的民间纠纷,应当是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的,且属于调解工作室职责范围内的纠纷。

2.调解工作室不受理法律规定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处理的纠纷。

3.调解工作室不受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纠纷。

五、工作程序1.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应当向调解工作室提交书面申请。

调解工作室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调解工作室决定受理的,应当指定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3.调解工作室应当在中立、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应当制作调解笔录,当事人应当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4.调解成功的,调解工作室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5.调解不成功的,调解工作室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

六、调解员管理1.调解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道德品质和调解能力。

2.调解员应当接受调解工作室的培训和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担任调解员。

调解室制度

调解室制度

调解室制度一、调解室职责1.调解室是负责调解各类纠纷的场所,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调解。

2.调解室负责处理本单位及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纠纷,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纠纷升级和扩大。

3.调解室应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度。

4.调解室应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档案,做好各类纠纷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二、调解室工作流程1.当事人向调解室提出调解申请,填写《调解申请表》。

2.调解室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调解室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调解员。

4.调解员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情况和证据,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寻求和解。

5.协商达成一致后,调解员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

6.《调解协议书》一经签字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协议。

7.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调解协议书》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调解室工作人员管理规定1.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2.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制度,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3.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4.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不得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

5.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四、调解室保密制度1.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确保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2.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3.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提交的证据和协商内容,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外界泄露。

4.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调解室监督与考核制度1.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监督与考核制度,确保各项职责和工作流程得到有效执行。

2.监督与考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调解室工作制度(五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五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二、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室工作制度(二)一、接待受理登记制度。

调解员应及时接待来访、来电群众,做到有访、有电必接,对接待情况要进行客观、真实、详尽的登记。

登记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纠纷事由、调解请求、登记人签名或盖章、登记日期。

对不属于调解室调解范围的纠纷,调解员应告知原委,并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随时有可能激化的,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机关处理。

二、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一次参加街道调委会(司法所)组织召开的调解工作例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业务知识以及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调解工作情况、经验、存在问题,分析探讨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个案,研究落实预防措施办法,进一步提高调解业务工作能力水平。

三、统计上报制度。

统计工作由专人负责,对受理调处的纠纷,要每月进行汇总统计。

一式三份,一份报街道调委会,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留底。

四、重大疑难纠纷快报制度。

人民调解室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室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室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规范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提高人民调解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条所称的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工作室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公德,通过说服教育和劝导协商的方法,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和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解决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的活动。

第三条、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二)按照“合法合理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进行调解;(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人员由城关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组成负责开展工作。

第五条、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交通事故损害纠纷不收取费用。

第六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调解交通事故损害纠纷,防止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交通法规,尊守社会秩序。

第七条、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责任认定后,对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在10日内向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

第八条、对当事人各方共同提出申请的案件,办案民警填写移交表格将案件移交调解员,并向调解员详细介绍案情。

第九条、人民调解室确认受理后制作《调解受理登记表》,并在五日内由人民调解员组织当事方进行调解。

第十条、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加盖“调解工作室”印章后送达当事方。

未能达成协议的,则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各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附:调解流程当事人→申请→登记→受理↑↓回访调查↑↓归档←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

调解工作室职责制度范本

调解工作室职责制度范本

调解工作室职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旨在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解决民间纠纷,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第二条调解工作室的工作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调解工作室独立开展工作,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的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调解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

二、工作职责第五条调解工作室的主要职责是:(一)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民间纠纷;(二)主动介入,预防并及时调解可能引发较大纠纷的矛盾;(三)对调解不成的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四)参与群体性、突发性纠纷的调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稳定;(五)定期开展纠纷排查,及时掌握社会矛盾动态,向有关部门报告;(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七)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三、工作制度第六条调解工作室实行预约制度,当事人可提前预约调解时间;第七条调解工作室实行登记制度,对接受的调解案件进行详细登记;第八条调解工作室实行调解公开制度,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过程应当公开进行;第九条调解工作室实行调解时限制度,一般纠纷应在一个月内调解完毕;第十条调解工作室实行回访制度,对已调解的纠纷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情况;第十一条调解工作室实行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四、工作纪律第十二条调解工作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二)不得收受当事人财物,不得吃请受礼;(三)不得借调解之机,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四)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调解时间,影响调解工作;(五)不得在调解过程中发表有损于社会稳定和不利于纠纷解决的言论。

五、权利义务第十三条调解工作室享有以下权利:(一)调解工作室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与纠纷有关的证据;(二)调解工作室有权根据纠纷情况,提出调解方案;(三)调解工作室有权要求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调解工作室_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室_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一、总则调解工作室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以调解民间纠纷为主要职能的机构。

调解工作室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经济的纠纷解决途径。

为确保调解工作室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结构1. 调解工作室设主任一名,负责调解工作室的整体工作。

主任由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担任。

2. 调解工作室设调解员若干名,负责具体调解工作。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和责任心。

3. 调解工作室设秘书一名,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文件资料管理。

三、工作职责1. 主任职责:(1)组织、协调、指导调解工作;(2)制定调解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3)负责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4)处理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5)负责调解工作室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2. 调解员职责:(1)接受当事人申请,开展调解工作;(2)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事实,分清是非;(3)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4)及时记录调解过程,整理调解材料;(5)解答当事人有关法律咨询。

3. 秘书职责:(1)负责处理调解工作室的日常事务;(2)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整理和归档;(3)协助主任、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4)负责调解工作室的财务管理;(5)负责调解工作室的宣传工作。

四、调解程序1. 当事人向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据材料。

2. 调解工作室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对于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寻求解决途径。

3. 调解工作室应当在受理调解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安排调解时间。

4. 调解工作应当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

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事实,分清是非,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5. 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调解工作室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6. 调解工作室应当对调解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调解室管理制度[范文]

调解室管理制度[范文]

调解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篇:调解室管理制度[范文]调解室管理制度一、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

二、未经调解员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三、保持调解室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壳。

四、调解参与人应当遵守调解室纪律,维护调解室秩序,不得喧哗、吵闹。

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调解员许可。

五、对不遵守调解室纪律的调解参与人,调解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直至勒令退出调解室。

六、调解结束后,无关人员不得滞留调解室,妨碍调解室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篇:调解室工作制度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二、人民调解庭纪律1、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2、调解参与人进入调解庭,不得喧哗、吵闹。

在调解主持人许可下进行发言、陈述和辩论;3、公开调解的案件,旁听公民不得大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调解庭秩序;4、对不遵守调解庭纪律的调解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调解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语教育;5、对哄闹、冲击调解庭,造成财产损失的,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6、侮辱、诽谤、威胁、殴打调解人员或调解参与人,扰乱调解秩序情切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调解室工作制度范本(二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范本(二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范本工作制度是组织内部的基本规范,在公司、政府、学校等各种机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调解室作为一种特殊的机构,它的工作制度也必须具有一定的特点和要求。

下面将从调解室职责、工作时间、考勤制度、休假制度等方面阐述调解室的工作制度。

一、调解室职责调解室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机构之一,其职责包括解决各类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等。

因此,调解室的工作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好各项职责,并要求员工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和执行。

例如,对于不同类型的纠纷,调解室应制定相应的调解程序和方法,确保调解工作的高效和公正。

同时,调解室还应有相关的工作指引和工作流程,使员工在工作中能够有明确的方向和依据。

二、工作时间调解室的工作时间应依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由于纠纷随时可能发生,调解室的工作时间应较为灵活,能够适应不同时间段的需求。

例如,在常规情况下,调解室可以设置上午和下午两个工作时间段,灵活安排员工的上班时间,确保纠纷能够及时得到调解。

如果碰到重大纠纷或紧急情况,调解室应根据需要灵活调整工作时间,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处理纠纷。

三、考勤制度调解室的工作考勤制度应该健全完善,并与实际工作相符。

为了确保员工的工作纪律和工作效率,调解室可以采取相应的考勤措施。

例如,可以建立考勤卡制度,员工每天通过刷卡上下班进行记录,以确保正常的工作出勤。

同时,为了确保纠纷能够及时调解,调解室还可以设立值班制度,保证有员工在非工作时间段能够应急处理纠纷。

四、休假制度调解室的休假制度应合理公正,并且要求员工按照规定进行请假和休假。

休假制度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表现进行合理安排。

例如,对于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员工,可以给予适当的休假调整,以保证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调解室的休假制度也应符合法定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规定,确保员工享受到应有的休假待遇。

五、培训制度调解室作为专业机构,其员工应具备专业的调解能力和技巧。

因此,调解室应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调解室的规工作制度

调解室的规工作制度

调解室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调解室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调解室的工作程序,保障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条调解室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司法所、社区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

二、调解室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调解员的职责分工,确保调解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四条调解室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调解员,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

第五条调解室应当制定调解工作计划,明确调解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确保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调解程序与规则第六条调解室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权利和义务,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自愿、平等地进行调解。

第七条调解室应当积极开展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了解纠纷的性质、背景和当事人的需求,制定调解方案。

第八条调解室应当坚持调解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事实,分析是非,分清责任。

第九条调解室应当积极运用多种调解手段和技巧,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十条调解室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保调解协议的内容合法、合理、可行。

第十一条调解室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或者申请执行。

四、调解室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调解案件进行归档保存,便于查阅和监督。

第十三条调解室应当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调解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四条调解室应当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效果。

五、调解员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第十五条调解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

第十六条调解员应当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侮辱当事人。

第十七条调解员应当保守调解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

第十八条调解员应当严格执行调解室工作制度,不得私立章法,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调解室工作制度样本(2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样本(2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样本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____或当事人表示____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二、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室工作制度样本(2)一、背景介绍调解室是人民调解组织中的一部分,它是由调解员负责处理纠纷的工作场所。

调解室的工作制度对于保障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加强和完善调解室工作制度是提高调解效率、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

二、调解室工作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调解室的正常运转调解室工作制度的建立将为调解工作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确保调解室有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并借助制度的规范使得调解室内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2. 提供公正、高效的调解服务调解室工作制度明确了调解员的职责和权力,规定了调解室的工作流程和程序。

这些规定将确保调解员在处理纠纷过程中能够公正、客观地进行调解,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从而提供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

3. 促进调解员的专业化发展调解室工作制度要求调解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包括法律知识、人际沟通技巧等方面的能力。

通过制度的要求,调解员将不断学习和提升,不仅提高了自身的专业水平,也为调解室提供了更加专业化的服务。

个人调解室工作制度

个人调解室工作制度

个人调解室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人调解室的建设,规范调解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个人调解室是在基层人民法院、司法所或者其他调解组织的指导下,由具备一定调解能力和经验的个人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机构。

第三条个人调解室的工作原则:(一)自愿原则:调解工作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

(二)公正原则:调解工作应当保持公正客观,中立调解,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三)合法原则:调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调解与诉讼相结合原则:个人调解室应当与人民法院、司法所或者其他调解组织相互配合,实现调解与诉讼的有效衔接。

第四条个人调解室的工作宗旨:(一)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二、调解室设立与组成第五条个人调解室的设立应当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司法所或者其他调解组织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第六条个人调解室由一名调解员组成,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具有一定的调解能力和社会影响力;(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六)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调解工作。

第七条调解员的任命:(一)个人调解室设立时,由申请人担任调解员;(二)调解员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的,由个人调解室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司法所或者其他调解组织推荐合适的人选,经审查同意后予以任命。

三、调解工作程序第八条个人调解室接受调解申请,应当向当事人了解基本情况,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程序、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保持中立公正立场,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事实,分清是非,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十条调解员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如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联合调解等,以提高调解效果。

调解室工作制度

调解室工作制度

调解室工作制度一、统一接案制度。

调解室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由值班室集中受理案件,值班人员定位负责,及时接待来访群众及纠纷,做到有访、有纠纷必接。

对接待情况值班人员要作详细记录。

对群众的咨询、值班人员应当场答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需要调处的案件要及时向调解室主任汇报。

二、例会制度。

为搞好民间纠纷分析研究预测,做好超前防范工作,每半月由调解室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会议,分析研究辖区内纠纷苗头,检查已发生纠纷的调处情况和调解协议的落实情况,每月参加由司法所召开一次调解室主任会议,研究部署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措施和办法,交流工作经验。

三、分级负责制度。

为增强调解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调处纠纷的效率和质量,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做到“小纠纷不出片,由人民调解员负责调处,一般纠纷不出村,由调解室负责”。

不断落实分级负责制,杜绝互相推诿、扯皮现象,防止和避免矛盾激化和可能造成的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纠纷登记制度。

做到每件民间纠纷及调处情况进行登记并由村调解室主任签字后,每月一次上报,发挥上级民调组织对下级民调组织的指导、管理、监督作用。

1、建立纠纷登记簿。

调解室应设立专门的纠纷登记簿,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簿,每月各小组对受理的纠纷进行汇总,填入调解室登记簿内。

调解室每月汇总后报司法所。

2、纠纷登记。

无论是口头申请还是书面申请,调解室都应进行纠纷登记,记明收到纠纷的日期,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事由,记录人签名或盖章,填写记录日期。

3、对不属于调解室调解范围的纠纷,调解室登记后,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但要记明移交的机关、承办人。

4、纠纷登记簿应妥善保存,以便复查。

五、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调解室难以调处的疑难纠纷,要及时向村总支、村委会报告。

六、回访制度。

指调解室对已调结的较复杂的或有可能再出现反复的矛盾纠纷进行走访、了解情况巩固调解效果的工作制度。

调解室工作制度

调解室工作制度

调解室工作制度第一篇:调解室工作制度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二、人民调解庭纪律1、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2、调解参与人进入调解庭,不得喧哗、吵闹。

在调解主持人许可下进行发言、陈述和辩论;3、公开调解的案件,旁听公民不得大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调解庭秩序;4、对不遵守调解庭纪律的调解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调解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语教育;5、对哄闹、冲击调解庭,造成财产损失的,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6、侮辱、诽谤、威胁、殴打调解人员或调解参与人,扰乱调解秩序情切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第二篇:法院调解室工作制度法院调解室工作制度一、接待受理登记制度。

调解员应及时接待来访、来电群众,做到有访、有电必接,对接待情况要进行客观、真实、详尽的登记。

登记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纠纷事由、调解请求、登记人签名或盖章、登记日期。

对不属于调解室调解范围的纠纷,调解员应告知原委,并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随时有可能激化的,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机关处理。

调解室工作制度上墙

调解室工作制度上墙

调解室工作制度上墙一、总则第一条调解室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调解室工作,保障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调解室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和意愿,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第三条调解室工作应注重调解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调解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二、调解室设置与管理第五条调解室应设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的地方,具备良好的办公条件和服务设施。

第六条调解室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调解案件资料进行归档保存,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保密。

第七条调解室应建立健全调解员管理制度,对调解员进行培训、考核和评价,确保调解员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三、调解工作流程第八条调解室应设立案件受理窗口,对当事人提交的调解申请进行登记、审查和受理。

第九条调解室应在受理案件后及时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应主动与当事人联系,了解纠纷事实,开展调解工作。

第十条调解室应建立健全调解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调解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第十一条调解室应对调解达成的一致意见进行审核,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二条调解室应将调解协议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司法确认的权利。

四、调解室工作制度第十三条调解室应坚持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化解。

第十四条调解室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与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第十五条调解室应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六条调解室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当事人的法治意识,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第十七条调解室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调解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查处,维护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

公安调解室工作制度

公安调解室工作制度

公安调解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调解室设置1. 公安调解室设在公安派出所内,由派出所负责管理。

2. 调解室应当设置独立的工作空间,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3. 调解室应当公开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调解员名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调解员队伍建设1. 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群众工作能力和责任心。

2. 调解员由公安派出所推荐,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

3. 调解员应当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4. 调解员应当遵守调解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调解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调解工作流程1. 公安派出所接到矛盾纠纷报警后,应当立即指派调解员进行调查了解。

2. 调解员应当迅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制止纠纷扩大,采取措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 调解员应当对矛盾纠纷进行初步判断,决定是否进行调解。

对于不属于调解范围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4. 调解员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5. 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员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6.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履行的,调解员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

五、调解工作方法1. 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了解矛盾纠纷的起因、过程和后果。

2. 调解员应当运用法律、政策、道德、情感等手段,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3. 调解员应当注重调解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 调解员应当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提高调解成功率。

六、调解工作保障1. 公安派出所应当为调解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调解工作正常开展。

2.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调解室工作制度(2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2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____或当事人表示____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二、人民调解庭纪律1、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2、调解参与人进入调解庭,不得喧哗、吵闹。

在调解主持人许可下进行发言、陈述和辩论;3、公开调解的案件,旁听公民不得大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调解庭秩序;4、对不遵守调解庭纪律的调解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调解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语教育;5、对哄闹、冲击调解庭,造成财产损失的,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6、侮辱、诽谤、威胁、殴打调解人员或调解参与人,扰乱调解秩序情切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室工作制度(2)是为了保证调解室正常运转和高效工作,提供公正和高质量的调解服务。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调解室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调解室工作时间可以根据需要设定,通常是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5点,每天工作8小时。

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弹性工作时间或轮班制度。

2. 休息时间: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天有固定的休息时间,通常是午餐时间1小时和短暂的休息时间10-15分钟。

调解室工作制度

调解室工作制度

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
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
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
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
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
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二、人民调解庭纪律
1、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
2、调解参与人进入调解庭,不得喧哗、吵闹。

在调解主持人许可下进行发言、陈述和辩论;
3、公开调解的案件,旁听公民不得大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调解庭秩序;
4、对不遵守调解庭纪律的调解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调解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语教育;
5、对哄闹、冲击调解庭,造成财产损失的,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6、侮辱、诽谤、威胁、殴打调解人员或调解参与人,扰乱调解秩序情切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室工作制度格式版(2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格式版(2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格式版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____或当事人表示____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二、人民调解庭纪律1、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2、调解参与人进入调解庭,不得喧哗、吵闹。

在调解主持人许可下进行发言、陈述和辩论;3、公开调解的案件,旁听公民不得大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调解庭秩序;4、对不遵守调解庭纪律的调解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调解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语教育;5、对哄闹、冲击调解庭,造成财产损失的,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6、侮辱、诽谤、威胁、殴打调解人员或调解参与人,扰乱调解秩序情切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室工作制度格式版(二)一、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

二、未经调解员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三、保持调解室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壳。

四、调解参与人应当遵守调解室纪律,维护调解室秩序,不得喧哗、吵闹。

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调解员许可。

五、对不遵守调解室纪律的调解参与人,调解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直至勒令退出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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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
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
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
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
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
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二、人民调解庭纪律
1、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
2、调解参与人进入调解庭,不得喧哗、吵闹。

在调解主持人许可下进行发言、陈述和辩论;
3、公开调解的案件,旁听公民不得大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调解庭秩序;
4、对不遵守调解庭纪律的调解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调解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语教育;
5、对哄闹、冲击调解庭,造成财产损失的,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6、侮辱、诽谤、威胁、殴打调解人员或调解参与人,扰乱调解秩序情切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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