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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企业平均人工成本状况-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

全市企业平均人工成本状况-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
7511
2582
319
543
1774
961
B
0313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32721
22627
5419
2065
226
523
1198
663
B
031400
食品制造业
33865
24943
4983
1707
188
397
1296
351
B
031500
饮料制造业
41585
24630
11611
1920
318
262
999
1845
956
B
086300
批发业
48122
33239
8077
2821
412
948
1958
667
B
086500
零售业
31086
20379
5476
2055
212
416
1473
1075
A
090000
住宿和餐饮业
39332
30093
4513
2017
256
235
1011
1207
B
096600
住宿业
49904
3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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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人、年
行业分类
行业
平均人工成本
平均劳动酬劳
平均社会保险费用
平均福利费用
平均教育经费
平均劳保费用
平均住房费用
平均其他人工成本
A
010000
农、林、牧、渔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12.08•【字号】京人社服发〔2021〕40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推动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切实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进一步加强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适用范围本市除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退休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申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

社会组织及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市各类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仍按照《北京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京人社服发〔2019〕141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优化申报程序(一)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转接时,可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申报时,退休人员可依本人意愿自行申报。

(二)申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时,可到用人单位参保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现场申报。

也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申请”模块,在线申报。

三、简化申报材料,实行信用承诺管理(一)申报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时,申报材料统一精简为《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信息表》。

(二)申报主体对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申报事项及退休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做出承诺,退休人员确认同意,属地予以接收。

(三)申报主体要履行信用承诺,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失信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他事项(一)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至属地区实行集中管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就业促进中心•【公布日期】2022.04.27•【字号】京人社能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负责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就业促进处,各总公司、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技能人才掌握前沿理论,提升技术革新、工艺改造能力,根据《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能发〔2022〕6号),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促中心)将组织开展2022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

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修申报范围(一)重点申报行业:紧紧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为根本遵循,兼顾各区发展规划。

结合工作实际,研修培训项目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十大科技创新产业,以及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相关产业所涉及的职业(工种)为主。

(二)申报单位范围:北京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师学院等具有职业培训条件和经验的单位。

(三)参训学员范围: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中,已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人员为主,对于企业重点培养的高精尖产业、新兴产业领域的技能人才,可适度放宽到高级工。

参加研修培训的学员,应连续在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两年可参加一次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

二、研修培训要求(一)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内容应围绕行业和专业发展趋势,以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为主,结合生产实践中需要总结、尚待解决、急需破解的技术和工艺难题,加强同业高技能人才之间的交流协作,研讨技术创新和工艺革新,注重成果转化和对生产实践的指导,以及传授带徒传技的方式和方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6.10•【字号】京人社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京人社发〔2020〕5号根据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安排,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性机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纳入第一批告知承诺事项。

为顺利推进改革试点,为经营性机构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现制定全市统一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和工作标准。

具体要求如下:一、具体含义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包含四方面:一是告知:各区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服务部门”)一次性告知经营性机构申请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以及违反承诺的惩戒措施等。

二是承诺:经营性机构承诺其符合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条件,并承担违反承诺的后果。

三是审批:经营性机构作出承诺,并按照承诺约定向审批服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后,审批服务部门准予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

四是监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组织对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机构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事后监管。

二、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营性机构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均可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行政许可。

三、办理流程(一)线上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经营性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系统”),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应按照系统提示提交《北京市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电子文档)。

申请人系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2,电子文档)。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及加强招聘会管理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及加强招聘会管理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及加强招聘会管理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京人社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及加强招聘会管理的通告京人社发〔2020〕6号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印发线下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60号)要求,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服务“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9月1日起,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市范围内恢复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现场招聘会管理及工作流程(一)加强大中小型不定期招聘会和定期招聘会管理我市现场招聘会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在本辖区举办的全部现场招聘会活动(含大中小型不定期招聘会和定期招聘会)进行管理,做好招聘会备案、信息发XXX统计工作。

(二)备案工作1.举办定期招聘会,由办会机构于每年12月15日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向办会地点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下一年度备案信息。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请登录网址:/app/rlzyfw/logon.jsp进行备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请登录网址:/fuwu/zxbs/frbs,选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通过北京市统一认证平台登录系统,填报备案信息。

2.举办不定期招聘会,由办会机构于举办招聘会前15日,登录系统向办会地点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备案信息(备案网址同上)。

办会机构进行招聘会备案后,应与招聘会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备案事宜。

(三)信息发布工作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定期登录系统查看机构备案情况,及时汇总招聘会备案信息,并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发布,服务求职者和用人单位。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系统操作流程-个人版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系统操作流程-个人版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系统操作流程个人系统操作一、 个人新办操作流程(一)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人才引进”;(二)点击所选(三)点击箭头所选项(直接点击“登陆系统”,“单位全称”,“单位密码”不用录入)点击进入(四)填写个人登录名及密码,点击登录即可1、点击进入,选择“口令”2、输入用户名3、输入密码4、点击登录(三)输入个人注册的账号密码,点击进入个人系统点击登录点击登录1、点击菜单“证件办理”中的“工作居住证申请”;2、依据个人情况选择或者输入个人信息;(四)基本信息1、将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2、上传照片必须与提供纸版照片为同版,上传的照片文件,格式不正确、或者大小不符合系统要求,系统均会给出提示信息;3、户口所在地按照户口本填写完整;(五)学习培训信息1、毕业证发证机关按照毕业证盖章院校填写;2、毕业日期按学位证日期填写;(六)工作单位信息1、参加工作日期必须晚于毕业时间(实习期不算参加工作时间);2、主要工作业绩,具体突出业绩;(七)特长、成果及奖惩信息1、依据个人条件填写;2、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系统给出“工作居住证基本信息保存成功,但尚未上传个人照片,请上传”的提示信息,点击“确定”上传照片;3、上传照片后点击“下一步”(八)新增工作简历1、点击新增,增加个人工作简历;2、按第一次正式参加工作起填写(不含实习期、试用期)时间连贯,如有中断两个月以上需说明原因。

(例如失业无工作,填写“待业在家”即可)3、所有工作简历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教育培训简历列表。

(九)新增教育培训简历1、点击新增,增加个人教育简历;2、从高中学历填起直至最终提供学历;(高中如有复读请注明复读信息;如本科为成考、自考需注明即可)3、所有教育培训简历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科技成果奖惩信息列表。

(十)科技成果奖惩信息列表1、依本人条件填写;(不作为必要填写项)2、点击“下一步”进入随往人员信息列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12.24•【字号】京医保发[2010]70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0〕70号)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北京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全市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298号),进一步方便离休干部就医,经研究决定,将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卡就医管理,现将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持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就医离休统筹人员需持社保卡到本人选定的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中医、专科、A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除外)。

离休统筹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持社保卡和北京市卫生局规定使用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并主动出示。

(一)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保卡门(急)诊就医,按以下要求办理:1、离休统筹人员应持社保卡挂号,诊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挂号费由个人负担。

定点医疗机构为离休统筹人员提供挂号费专用票据。

2、离休统筹人员就医时,要主动出示社保卡,定点医疗机构医师要查看并按卫生行政管理规定书写《病历手册》,进行处置。

3、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保卡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应为离休统筹人员出具结算单据,垫付应由离休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离休统筹人员交纳。

4、定点医疗机构应设专人负责数据上传及入库复核工作,要在完成结算后48小时内,通过网络或报盘方式将结算数据上传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5、对于入库成功的数据,定点医疗机构可打印离休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表,并向定点医疗机构所属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区县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申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6.28•【字号】•【施行日期】2018.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8〕13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为保障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批准,现对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7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养老金在3770元及以上,低于52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养老金在527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增加的调整金额),上一档养老金水平低于下一档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959元/月的,补足到3959元/月。

HR必备-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系统操作流程

HR必备-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系统操作流程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系统操作流程单位系统操作一、单位注册(一)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在线办事”;(二)进入尾页点击“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注册”显示(三)填写相应信息保存即可(注意: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单位,在聘用单位分类处选择“其他”;单位用户名和密码自己填写,请牢记)。

(四)按照《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事指南》手册提供纸质材料,到海淀人才中心工作居住证窗口做注册审批。

二、新办证件申请(一)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 /),鼠标指向“在线办事”,点击“工作居住证管理”(二)点击“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三)点击箭头所选项(直接点击“登陆系统”,“单位全称”,“单位密码”不用录入)(四)填写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为单位注册时自己填写生成的),点击登录即可点击“进入系统”;(五)进入单位系统后,点击注册员工,输入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自己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点击保存即可(同一身份证不可重复注册);(六)退出系统(必需关闭所有浏览器),用同样方法再进入系统,到用户登录界面,输入刚刚注册的员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就进入了个人系统(具体操作参照个人系统操作指南;注册个人帐号成功后24小时后方可使用个人账户);(七)个人填写好信息后,保存提交,单位再登录系统,在审核员工申请栏内点击审核员工申请,同时点击打印报表,将三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打印出来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意事项《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必须由A4纸打印);(八)审核员工申请(九)点击“个税及社保缴纳情况维护”填写员工个税、社保,再选择单位意见,选择审核通过,审核意见填写“同意”,点击保存(此项为单位填写,只填写近6个月情况即可,扣缴单位写本公司,如单位社保是由其他公司代扣代缴,扣缴单位要写代扣单位名称);(十)填写完成后在单位意见内写“同意”提交即可;查询员工办理情况显示“单位已提交,未办理完成”即可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事指南》手册中所需纸质材料,到窗口审批材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2011年度北京市社保所评估结果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2011年度北京市社保所评估结果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2011年度北京市社保所评估结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1.12.14•【字号】京人社服发[2011]4号•【施行日期】201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2011年度北京市社保所评估结果的通告(京人社服发〔2011〕4号)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社会保障事务所评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11]225号)精神,经社保所自评,区、县评估机构评估,市评估机构重点抽查,2011年达到五星级的社保所128个、四星级的社保所119个、三星级的社保所56个、二星级的社保所6个、合格标准的社保所15个。

现将社保所名单、级别通告如下。

东城区五星级:(9个)安定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东直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北新桥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东四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建国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朝阳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东花市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龙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永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7个)前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崇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体育馆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天坛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和平里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东华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景山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1个)交道口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西城区五星级:(12个)德胜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新街口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展览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月坛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西长安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椿树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广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牛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广内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白纸坊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天桥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大栅栏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3个)金融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什刹海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陶然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朝阳区五星级:(13个)太阳宫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南磨坊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香河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小关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建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呼家楼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酒仙桥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平房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双井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常营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大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劲松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三间房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24个)和平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黑庄户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金盏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朝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管庄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八里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麦子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团结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机场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奥运村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三里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安贞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来广营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王四营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十八里店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高碑店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东风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左家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东坝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孙河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将台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潘家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亚运村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望京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5个)豆各庄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小红门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垡头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崔各庄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六里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二星:(1个)东湖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海淀区五星级:(9个)学院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甘家口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清河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中关村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西三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上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青龙桥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四季青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万寿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12个)马连洼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花园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海淀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东升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北太平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羊坊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曙光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西北旺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下关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紫竹院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苏家坨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上庄乡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7个)田村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八里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香山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万柳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永定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温泉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清华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合格:(1个)燕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丰台区五星级:(13个)右安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东高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大红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丰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卢沟桥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太平桥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方庄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新村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西罗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东铁营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宛平城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和义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南苑乡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7个)马家堡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长辛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云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王佐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南苑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花乡乡社会保障事务所长辛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1个)卢沟桥乡社会保障事务所石景山区五星级:(9个)鲁谷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古城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金顶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八角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五里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苹果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广宁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老山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八宝山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门头沟区五星级:(1个)大峪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5个)XXX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龙泉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东辛房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潭柘寺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清水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7个)大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军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永定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城子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妙峰山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斋堂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雁翅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房山区五星级:(7个)长阳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西潞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琉璃河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拱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霞云岭乡社会保障事务所大石窝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良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14个)城关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长沟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周口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青龙湖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佛子庄乡社会保障事务所大安山乡社会保障事务所韩村河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南窖乡社会保障事务所石楼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窦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张坊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十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蒲洼乡社会保障事务所阎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3个)燕山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河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史家营乡社会保障事务所二星级:(3个)新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东风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星城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通州区五星级:(8个)北苑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玉桥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永乐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台湖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中仓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潞城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马驹桥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于家务回族乡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4个)张家湾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西集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漷县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梨园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3个)新华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宋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永顺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昌平区五星级:(6个)沙河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长陵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城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七家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回龙观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东小口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6个)百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十三陵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南邵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崔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南口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小汤山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5个)马池口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流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城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兴寿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阳坊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合格:(1个)北方企业集团公司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顺义区五星级:(18个)李桥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高丽营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赵全营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大孙各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木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北小营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杨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南彩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李遂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后沙峪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仁和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天竺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牛栏山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石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胜利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光明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马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旺泉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6个)龙湾屯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南法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北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北石槽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张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双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1个)空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大兴区五星级:(8个)清源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林校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兴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青云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采育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西红门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榆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瀛海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7个)黄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北臧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旧宫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魏善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安定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长子营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礼贤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1个)亦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二星级:(1个)庞各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合格:(2)天宫院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观音寺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怀柔区五星级:(6个)九渡河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北房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雁栖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渤海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长哨营乡社会保障事务所龙山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9个)怀柔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汤河口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杨宋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怀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宝山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庙城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桥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喇叭沟门乡社会保障事务所泉河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1个)琉璃庙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平谷区五星级:(1个)兴谷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2个)大华山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夏各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15个)王辛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马昌营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峪口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大兴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东高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滨河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熊尔寨乡社会保障事务所黄松峪乡社会保障事务所镇罗营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平谷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山东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金海湖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刘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马坊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南独乐河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密云县五星级:(2个)果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鼓楼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3个)西田各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巨各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穆家峪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3个)溪翁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太师屯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石城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二星级:(1个)河南寨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合格:(11个)十里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北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密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冯家峪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檀营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古北口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东邵渠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新城子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高岭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不老屯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大城子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延庆县五星级:(6个)大榆树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康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沈家营社会保障事务所延庆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张山营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珍珠泉乡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星级:(9个)井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香营乡社会保障事务所永宁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大庄科乡社会保障事务所旧县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八达岭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刘斌堡乡社会保障事务所千家店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四海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三星级:(3个)香水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儒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百泉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星级(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事务所特此通告。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北京市全民参保登记表(一)公民身份证号码:特殊参保人群可填写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

(二)户口所在地:填写到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区)。

(三)常住所在地地址:指个人常住所在地的详细地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街道(乡、镇)和街、路、巷、村等名称以及门牌号及居室号码构成。

(四)联系电话(手机):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如本人无手机,可填写家庭其他成员手机或家庭座机。

(五)各地根据需要增加登记户口簿编号/家庭编号等内容。

(六)全民参保登记各项指标代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1号)执行。

附件2尺寸:13cm×9cm·认真填写、信息准确、真实有效;·信息保密、保护隐私、严禁泄露;·讲究方法、避免争执、确保安全。

附件3_____区全民参保登记通知便函尊敬的居民:您好!根据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要求,需对您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

工作人员上门未见到您本人,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或直接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社会保险服务网点,完善您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

服务网点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日期:附件4北京市全民参保登记入户登记调查指导意见一、入户调查对象入户调查对象主要是“调查登记对象”中的未参保人员,即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

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本市户籍人员,通过业务经办等环节仍未完成数据核对、采集、补充的,可纳入入户调查范围。

二、入户调查流程入户调查工作总体按照调查准备、人员培训、公告发布、入户登记、质量管控、数据录入、资料归档等七个步骤进行。

三、入户调查准备(一)经费准备各区应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经费正常投入机制,用于宣传培训、入户调查、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二)人员准备入户调查工作主要集中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各区应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办法,切实保障入户调查的人员力量。

社会保险、医保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社会保险、医保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 2.零星查询功能 ❖ (1).录入身份证号,姓名,点击添加。
社会保险、医保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 (2)多次录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添加, 也可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多人。
社会保险、医保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 (3).录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点击保存, 提交。
社会保险、医保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 3.批量查询功能 ❖ (1).点击查询项中要选择的记录
社会保险、医保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网上申报系统主界面
社会保险、医保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 注意问题:
❖ 1.登录口令:初始登录口令是;进入系统后可在用户管理下 进行变更;如果忘记口令需携带社保登记证和数字证书来前 台办理口令重置和证书绑定。
❖ 2.证书密码:密码卡后边的一组数字,可在
下修改,
但是不推荐,因为密码忘记了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去市数字证
零星减员-批量减员
❖ 1.点击批量减员,出现单位正常缴费的人员列表
社会保险、医保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 2.勾选想要减掉人员与停止缴费险种,并选择停 止缴费原因;点击保存。
社会保险、医保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 3.勾选已经保存的减员列表,点击提交。
社会保险、医保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四).单位信息变更
❖ 1.点击申报业务管理中的单位信息变更
社会保险、医保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六).职工上年工资收入申报
❖ 申报方法:

1.导入导出功能

2.零星查询

3.批量查询

4.自行编制导入
社会保险、医保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 1.导入导出功能 (1)进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申报,点击导出按钮,导出本单
位正常缴费人员月均工资申报表,下载EXCAL文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主要网站

高校毕业生就业主要网站
34 江苏公共就业服务网
35 江苏人事人才公共信息网
36 江苏毕业生就业网
37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
38 浙江人才网 http:
39 浙江人力资源网
40 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
41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
42 安徽人才网
43 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98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
99 青海人才市场网
100 青海人力资源市场网
101 青海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102 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
44 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
45 福建省人事人才网
46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
47 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
48 江西人力资源网
29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
30 上海公共招聘网 /
31 上海人才服务网
32 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33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
77 重庆大学生就业网
78 重庆人才公共信息网
79 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80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
81 四川省人才网
82 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72 广西毕业生就业网
73 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
74 海南人才招聘网
75 海南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信息网
76 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
2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网
3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4 北京人才网
5 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2.07•【字号】京人社就字〔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字〔2020〕15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精神,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一)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条件(1)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2)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3)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

2.补贴标准(1)招用进行了失业登记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的本市“4050”人员、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或招用未实行就业失业管理的绿化隔离建设、资源枯竭、矿山关闭或保护性限制等农村就业困难地区,且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力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6%,失业保险补贴0.8%,以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低于60%的,以实际缴费基数为补贴基数;医疗保险补贴10%,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补贴基数。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7.08•【字号】京人社就发[2011]197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1﹞197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以下简称《规定》)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通知所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指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到届满、停止或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及每人每月3元标准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照《规定》分配个人账户。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医疗补助金中统一支付,个人不缴费。

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垫付,待失业保险基金补足后并入统筹基金。

三、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在为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时,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

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疗保险系统记录的领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数据,于每年12月向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基金划转申请,经核对批准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基金转账处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

为 保 障 参 保 人 员 基 本 医 疗 需 求 , 不 断 规 范 和 完 善 医 保 用 药 管
理 ,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工
伤 保 险 和 生 育 保 险 药 品 目 录 ( 2 0 1 7 年 版 ) 的 通 知 》 人 ( 社 部 发
全 国 卫 生 与 健 康 大 会 精 神 和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重 要 举 措 ,
对 完 善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工 伤 保 险 和 生 育 保 险 制 度 , 保 障 参 保 人 员 的
基 本 用 药 需 求 ,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认 真 做 好 《 药 品 目
录 目
> ( 20 1 0
版 年
通 知 ) 的

人 社 发 废 止 ( 京

号 文 件 〔 2 0 1 1 〕 4 7

同时

附 件 : 北 京 市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和 生 育 保 险 药 品 目 录
年 版 略 ( 2 0 1 7
)(

注 : 附 件 请 登 录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官 网 ( ht t p : / /
录 》 实 施 的 管 理 和 监 督 检 查 , 发 现 问 题 , 及 时 处 理 。 各 级 医 疗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做 好 参 保 人 员 医 药 费 用 审 核 结 算 工 作 ,
并 做 好 有 关 药 品 费 用 统 计 分 析 和 监 测 工 作 , 不 断 加 强 精 细 化 管 理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度《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审结果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度《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审结果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度《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审结果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1.05.05
•【字号】京人社发[2011]1号
•【施行日期】2011.05.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度《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审结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11〕1号)
根据《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人力资源市场相关法规规定,我局对取得《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了2010年度年审。

现将通过年审可依法按照核准业务范围开展人力资源。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设网络空间安全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设网络空间安全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设网络空间安全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4.10•【字号】京人社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设网络空间安全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京人社发〔2024〕2号为推进网络空间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展网络空间安全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助力北京“四个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工程技术系列增设网络空间安全职称评审专业。

本通告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1.北京市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2.北京市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职称申报标准条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0日附件1北京市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为拓展网络空间安全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升首都城市网络空间安全应对处理能力,助力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中,在网络与系统安全、信息内容安全、数据安全、业务安全等领域从事研发、服务、应用和监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层级设置北京市网络空间安全专业职称纳入工程技术职称系列,设置初级、中级、高级。

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三、专业方向北京市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包括网络与系统安全、信息内容安全、数据安全、业务安全等四个方向。

北京劳务合同备案查询

北京劳务合同备案查询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务市场日益繁荣,劳务合同备案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北京,劳务合同备案查询已成为企业和个人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北京劳务合同备案查询的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劳务合同备案?劳务合同备案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报送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备案后的劳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发生劳动争议,备案合同可作为重要证据。

二、北京劳务合同备案查询途径1. 线上查询(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公共服务”栏目,选择“劳务合同备案查询”功能,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菜单,选择“劳务合同备案查询”,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2. 线下查询(1)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现场查询。

(2)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拨打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服务电话,咨询相关查询事宜。

三、查询劳务合同备案所需材料1.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2. 身份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身份证原件。

3.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查询劳务合同备案的意义1. 维护劳动者权益:查询劳务合同备案,有助于劳动者了解自身权益,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

2. 保障用人单位利益:备案后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用人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促进劳务市场规范:劳务合同备案有助于规范劳务市场秩序,提高劳务市场整体水平。

总之,北京劳务合同备案查询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的重要途径。

通过了解查询途径和所需材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促进劳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查询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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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公务员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链,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2010年我市10个市级机关面向各区县开展公开遴选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形成定位准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市校两级互动互补的创业园孵化体系。
三、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一)鼓励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京外地区就业。各
高校要积极动员各方资源,大力引导毕业生转变观念,多渠道、多途径就业,鼓励毕业生到
基层、到京外地区就业。同时,要不断健全到基层就业保障机制,设立奖励资金,落实好学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的职务层次为市级机关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共
57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成本调查队1名、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1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名;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名;
北京市卫生局3名;
北京市司法局5名;
北京市审计局5名;
北京市财政局6名;
划单列市的人事部门或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为准,比较常见的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开具的户口接收函。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开具的表示接收该毕业生到单位工作的正式的
书面证明材料,常见的有用人单位要求学校先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而开具的接收证明;用人单位开具的
正在为毕业生办理有关就业手续的证明等。3
就业协议书(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
给毕业生的推荐材料,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
可信度。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是由
北京市教委制定,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通过北京地区各高校发放。发放
对象是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一般说来,推荐表有如下作用:
(1)推荐表是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只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才有资格领取毕业生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非国家
想其实很傻,因为在北京没有户口真的很难立足,户口不是一切,却是一切累积的基础。当
时在一个媒体实习,主编说五月份签协议,但到五月底,主编说还得实习,和我一起实习的
几个应届生也都hold不住,开始另谋出路,当时那家媒体也在调整,之前的领导去了另一家单位,新的领导有很大变动,结果表明,他们还是喜
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鼓励毕业生投身基层,建功立业。(二)建设立体化就业市场服
务体系。市教委将依托“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和高校建设若干个面向行业、郊区县及京外
用人单位的就业分市场,建立“市级、校级、地域”等多形式立体化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形
成大学生就业服务品牌。(三)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和基础性作用。各高校要深
见,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包含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档案转寄单
位名称、地址,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和用人单位意见等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学校意见,
包含学校联系人、毕业生培养方式、院(系、所)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等内容,
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填写。就业协议最重要的作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
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掌握求职动态,建立就业困难群体数据库,有针对性的进行分类指导。
积极拓展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他们回到家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就
业。配合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做好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确
保在离校前将求职补贴发放到他们手中。(三)发挥就业特色工作项目的辐射效应。各参与
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2015-01-21
京教学〔2014〕7号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
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
2015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接收函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该用人单位接收该毕
业生的证明材料。落实到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应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及部委人事部门盖章
为准,比较常见的是人事部开具的户口接收函等;落实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所属单位的,
应以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盖章为准;跨省落实就业单位的,必须以接收省、市、自治区、计
于创新、敢于创业。(三)着力构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市教委将加强资源统
筹,构建“一街三园”的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免费或优惠的
场地支持,各高校要按要求积极做好入驻企业的遴选推荐工作。同时,各高校要加强校级大
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在校内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场地,力争
(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办理了《就业报到证》,如无特殊情况不予调
整。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由学校提出调整意见及申请(其调整必须符合国家就业政
策导向),经市教委同意,为其办理调整手续。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之
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
(七)学校要对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相关工
(二)确保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及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支持项目取得成效。各有关高校
要按照计划和要求全面开展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和各职能部门,完善建设内容,加强保障与资金配套,保证建设成效,推动北京地区高校整
体创业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升。同时,要做好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评选工作,鼓励大学生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篇一:姓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
北京儿童医院
篇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京人社职发〔2010〕113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2010年
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高法,各区县人力社保局:
就业特色项目高校,要大力加强成果的总结、宣传与推广,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辐射带动作
用,推动北京地区高校整体就业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五、有关具体问题
(一)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委培协议就业。
(五)毕业后,京外生源毕业生拟考研、拟出国的,凭报到证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入
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入挖掘岗位,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确保招聘活动场次、岗位数量进一步增加,
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结合国家新推出的“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和“亚
太自由贸易区”等重大战略,探索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渠道、新形态。
四、整体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一)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已入选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提升项目建设的
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没有推荐表。
(2)推荐表是毕业生申请户口、报考公务员等的必备资料按照北京市人事局的规定,用人单位申报解决毕业生北京市户口,推荐表是必须要提交
的申报材料之一。同时,毕业生如果报考国家公务员,也必须提交推荐表。
(3)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正式书面材料推荐表内容需要经过毕业生所在高校审核并加盖公章。2
高校,要加大投入力度,认真做好建设工作,形成一批高品质、有特色的精品课程,更好地
激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自主意识,掌握职业规划知识,提升就业能力。积极开展北京地
区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教学观摩活动,加强校际间交流,推动整体水平提升。(二)加大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扶力度。
要及时、准确摸清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
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
门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的书面协议。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就业协议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是办理
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依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就业协议书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包含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应聘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名、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4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名。
各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市201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并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进行查询。
各遴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于5月14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5月15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和各遴选单位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布。
作。
(八)各高校要加强就业信息统计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事求是地统计毕业生就
业去向,按要求定期报告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九)师范生的就业按有关政策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办理北京户口遭遇二分改派经历分享发布:北京户口/日期:2014.06.16 /分类:北京户口,活在当下去年圣诞节的前一天,我去单位附近的派出所拍了新身份证的照片,这表明我终于成为
附件:北京市201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公开遴选公务员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0年4月29日印发
篇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
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表、接收函与就业协议书
2010-10-27 10:22:05来源: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分享到: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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