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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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一定范围内人身关系的法律,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篇1一、单项选择题1.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好友乙,已经交付房屋,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

1年后,甲因炒股急需现金,便将该套房出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由于甲不好意思找乙要回房屋,就怂恿丙自己找乙要回房屋。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因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B.丙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C.丙因继续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D.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之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丙承担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甲虽与乙签订了赠与合同,但其与丙的合同为有权处分丙也不为出租人,不受合同限制,可要求乙返还本题选项为C2.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

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

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B.显失公平,可变更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隐藏行为的效力问题隐藏行为是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其真意为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通说认为,隐藏行为中虚假意思表示无效,但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效力如何,应依该真实意思的相关法律规定本题中,少交契税为真意表示,其虚假表示是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其虚假意思表示应为无效,其真意表示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3.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20)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20)

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欠乙两笔债务:A债务30万,双方约定年利率20%,2018年4月1日到期,应乙之要求,甲其汽车为该债务设定了抵押。

B债务30万,双方约定年利率6%,2018年5月1日到期,无任何担保。

5月26日,甲让丙帮助其偿还A债务,随即丙向乙转账30万元,备注写“还清A债务”。

乙收到该款后,表示应该归还的是B债务。

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2018年仿真模拟题)A、归还了A债务B、归还了B债务C、丙可请求乙返还30万元D、甲让丙还债应经过乙的同意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2节>清偿【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清偿抵充和代为清偿。

《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的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两笔债务均已经到期,但A债务有担保,B债务没有担保,故应适用上述“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2.下列四个甲、乙之间的合同中,甲有权以情势变更为由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是哪一个?A、甲、乙约定:甲以3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卖给乙,乙分期支付价款。

合同签订后,甲尚未交付房屋,该房屋因地震倒塌B、甲、乙约定:乙向甲支付8000元,甲向乙提供公务员考试培训服务。

因甲拖欠老师工资,老师集体罢课,致使甲不能按照约定向乙提供约定的培训服务C、甲、乙约定:甲以20万元的价格将一个瓷盘出卖给乙。

甲如约交付瓷盘后,乙一次性支付了全部价款。

半年后,该瓷盘的市场价格猛增至120万元D、甲、乙约定:甲向乙支付18000元,乙向甲提供国内高考辅导服务,课程截止到2014年6月1日结束。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问题一题目请解释下列法律概念:无效、撤销和解除。

解析- 无效:指法律效力未产生或者已经消失的法律行为,其效果被视为从未存在过。

- 撤销:指法律效果未消失,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被法院或相关当事人撤销的法律行为。

- 解除:指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因为一方当事人违约或者发生其他法律情况,而被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问题二题目请分析下列案件中涉及的民法问题,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案件:甲与乙订立一份租赁合同,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使用。

合同约定租期为两年,每月租金为1000元。

租期届满后,乙要求继续租赁,但甲拒绝续租。

解析该案件涉及的民法问题是租赁合同的续租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租赁合同在租期届满后,承租人有权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可以同意或者拒绝。

甲拒绝续租的行为合法,因为根据合同约定,租期届满即合同终止,乙无权强制续租。

问题三题目请解释下列法律概念:债权和债务的转让。

解析-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对他人的债权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对他人的债权转让给他人,但应当履行通知债务人的义务。

- 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其对他人的债务义务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可以将其对他人的债务义务转让给他人,但应当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方式转让。

以上是对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的简要介绍。

如有更多相关问题,请参考相关法律资料或向相关权威机构咨询。

民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民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民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1.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甲向乙借款B. 甲向乙赠与C. 甲向乙出售物品D. 甲向乙提供劳务答案:ABCD解析: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赠与、出售物品和提供劳务等。

2. 以下哪项是无效的民事行为?A. 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的买卖合同B. 甲乙双方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C. 甲乙双方因欺诈签订的合同D. 甲乙双方因胁迫签订的合同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总则,因欺诈、胁迫等行为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3.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所有上述权利答案:D解析: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等。

4.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碍C. 消除危险D. 赔偿损失答案:C解析: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等,其中消除危险不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5.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所有上述主体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6. 以下哪项是民法中规定的代理行为?A. 甲委托乙购买物品B. 甲委托乙出售自己的房产C. 甲委托乙处理自己的债务D. 所有上述行为答案:D解析:代理行为包括委托购买物品、出售房产和处理债务等。

7.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情形?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 行为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 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限答案:A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8. 以下哪项是民法中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条件?A.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B. 合同一方违约C. 合同一方行使解除权D. 所有上述条件答案:D解析: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合同一方违约以及合同一方行使解除权。

2023年司法考试民法部分真题及解析

2023年司法考试民法部分真题及解析

卷三2023司法考试民法部分真题及解析(上)一、单项选择题1.甲以自己旳名义, 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置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旳旳基金会法人, 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旳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 为实现基金会旳公益性, 现欲变化宗旨和目旳。

下列哪一选项是对旳旳?A.甲作出决定即可, 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乙作出决定即可, 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应由甲旳家庭组员共同决定, 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旳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 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答案:D解析: 法人作为民事主体, 与自然人相比有其自身旳特殊性, 体现为: 1.获得民事主体资格、享有权利能力旳条件不一样。

自然人生而享有民事主体地位, 但法人获得主体资格旳条件是“依法成立”。

《民法通则》第50条规定: “有独立经费旳机关从成立之日起, 具有法人资格。

具有法人条件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旳, 从成立之日起, 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旳, 经核准登记, 获得法人资格。

”2.获得行为能力旳资格、范围和程序不一样。

自然人旳行为能力旳范围与年龄、精神状况有关;法人旳行为能力旳获得、范围旳变更重要与登记旳经营范围有关。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旳登记事项需要变更旳, 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因此, 作为财团法人旳基金会想要变化宗旨和目旳, 本质上是行为能力范围旳变更, 应通过变更登记旳方式和程序予以变化, D选项对旳。

2.甲以23万元旳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

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 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 市值为16万元。

甲明知有误, 却未向乙阐明, 乙误认为真。

乙旳下列哪一祈求是错误旳?A、以甲欺诈为由祈求法院变更协议, 在此状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协议B.祈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C、以重大误解为由, 致函甲祈求撤销协议, 协议自该函抵达甲时即被撤销D.祈求甲承担缔约过错责任答案:C解析: 协议欺诈行为是意在引起、强化或维持相对方错误认识旳行为, 体现为告知对方虚假状况、积极引起和强化对方错误认识旳积极欺诈, 以及有告知义务但隐瞒真实状况旳消极欺诈。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延考)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延考)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2008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延考)真题解析一、单选题1.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抵销权属抗辩权B. 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C. 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D. 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类型。

选项A错误。

抗辩权是指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是形成权。

选项B正确。

权利的行使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

选项C错误。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都属于支配权。

物权的客体不限于物,例如权利质权。

选项D错误。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被认为属于救济权,是基于基础权利受到侵害而产生,但是请求权不仅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请求权,还包括合同之债的履行请求权等,而后者即属于原权利。

2. 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B. 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 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D. 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选项A正确。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

人格权对于自然人来讲,是与生俱来的;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自成立时享有。

选项B错误。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据此可知,法人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时是不能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即便是向法院主张了,法院也不予受理。

选项C错误。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20题)1.【多选题】下列权利中,法人可享有的身份权有A.荣誉权B.名誉权C.监护权D.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和发表权2.【单选题】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证明为准。

A.身份证B.户籍C.医生D.两个以上见证人3.【多选题】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三人,于2002 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

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唐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和甲共同生活。

2004 年5 月唐某死亡,因分配遗产发生纠纷。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B.乙应当多分遗产C.丙可以多分遗产D.丁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4.【多选题】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两个顺序,下列继承人中,( )是第一顺序继承人A.配偶B.父母C.兄弟姐妹D.祖父母5.【多选题】下列提法正确的是A.对经济合同纠纷仲裁时应该先行调解B.对经济合同纠纷仲裁时不能进行调解C.对经济合同纠纷仲裁时可以先行调解D.对经济合同纠纷仲裁时可以先行调解,但调解不成时,应及时作出裁决6.【单选题】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

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

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

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

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B.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C.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D.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7.【单选题】以下事实能够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是:()。

A.甲素擅书法。

一日,甲在梦游中挥毫泼墨,写就一幅颇有艺术水准的书法作品B.甲对同事乙说,如果评上工程师就请客。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2016年卷三1题)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项,公民和税务机关之间所为的退税行为中,税务机关并不是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其和公民甲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故A 项错误。

B项,《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乙发布寻物启事的行为属于单方允诺,是特定人和不特定人之间的债的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故B项正确。

C项,丙对于女友作出的承诺属于情谊行为,情谊行为是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者承诺。

情谊行为是一种类似于民事法律行为但又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是一种没有法律效果的约定,故C项错误。

D 项,丁作为志愿者,其和福利院之间在法律上没有互相帮助的义务,不涉及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丁定期做帮工的行为属于社会法调整范围,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如果帮工的过程中出现侵权行为,则侵权行为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但选项没有交代这一条件,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民法总则2.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

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

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08年)一、单选题1.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与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选项A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自主设立的,但也存在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例外情形。

选项B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有的时候也可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

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亦可作为主体而存在。

选项C正确。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民事主体得以结成相互关系的利益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选项D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也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

2. 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 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 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 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人的独立责任。

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还要负担义务。

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法人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清偿债务,而不是以设立人或其成员的财产去承担这份责任。

司法考试民法总论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多选题(1)

司法考试民法总论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多选题(1)

二、多项选择题
1.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D.宣告死亡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失踪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答案:AD
解析:宣告死亡须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为3个月。

2.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
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
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D.A矿场与B公司的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
答案:ABD
解析: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予以限制的属于法定条件,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

法律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被剥夺继承,否则应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最新历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最新历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2011年)四、(本题19分)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

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

”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

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

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

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

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

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

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问题:1.乙公司以其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为甲公司的贷款设立的抵押是否成立?为什么?2.某银行是否必须先实现甲公司的房产的抵押权,后实现乙公司的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权?为什么?3.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备忘录效力如何?为什么?4.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5.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的义务?为什么?6.丁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在自己未支付400万首付款的情况下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什么?7.丁公司能否解除房产买卖合同?为什么?8.丙公司能否以自己不是合同的真正当事人为由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9.甲公司可否请求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为什么?参考答案:1. 成立。

司 法考试民法真题及详解

司 法考试民法真题及详解

司法考试民法真题及详解在司法考试中,民法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不仅知识点繁多,而且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接下来,我们就通过一些典型的真题来深入了解民法的考点和解题思路。

真题一: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间甲欲将房屋出售给丙。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甲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乙,乙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B 甲无需通知乙即可出售房屋。

C 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 丙购买房屋后,租赁合同对丙不具有约束力。

答案:A详解: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所以选项 A 正确,选项 B 和选项 C 错误。

同时,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所以选项 D 错误。

真题二:甲向乙借款 10 万元,以自己的汽车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甲又将汽车质押给丙。

借款到期后,甲无力还款。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乙的抵押权优先于丙的质权。

B 丙的质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

C 乙和丙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D 乙和丙协商确定受偿顺序。

答案:A详解: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本题中,乙的抵押权办理了登记,丙的质权交付了质物。

由于抵押权登记在先,所以乙的抵押权优先于丙的质权受偿,选项 A 正确,选项 B、C、D 错误。

真题三:下列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C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D 以上都是。

答案:D详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选项 A 正确。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不是无效,选项 B 错误。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42)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42)

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书面约定租期3年,租金月付。

未经甲的同意,乙又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丙。

丙人住后,擅自打通了房屋客厅与阳台的隔墙。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于知道转租事宜后的第3个月提出异议,甲有权解除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B、甲于知道转租事宜后的第9个月提出异议,甲有权解除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C、如果甲同意转租,则就丙打通隔墙的行为,甲有权要求乙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D、无论甲是否同意转租,就丙打通隔墙的行为,甲有权要求丙承担侵权责任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4节>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涉及房屋转租的效力问题。

《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第1款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题中,乙、丙之间的房屋转租合同为非法转租,甲于知道后的6个月内提出异议,甲有权解除甲、乙之间的出租合同。

故选项A 正确,选项B错误。

《合同法》第224条第1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2.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民法上的添附的是:()A、甲误将他人的糖倒入自己的咖啡中B、甲购买木地板后,自行在自家进行铺设C、甲擅自取乙的油漆来漆自己的骑车D、丁村的河滩地因洪水改道与丙村的河滩地挤压相连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5节>添附【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涉及添附问题。

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

添附是指两个以上不同所有权人的财产因附合、混合、加工而形成新的财产。

A选项属于动产与动产的混合,正确B选项中的地板和自家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同一人,因此不满足条件,B选项错误。

最新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最新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35. 根据2012 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B. 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C. 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D. 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公益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55 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 说法正确。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选项B 说法正确。

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 说法错误。

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益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时,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因此,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36.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 )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

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A. 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B. 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C. 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D. 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执法为民与法官释明义务的理解。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11年)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11年)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11年)一、单选题1.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A. 《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 《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 《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 《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

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

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据此可知,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选项B错误。

《民通意见》第六十九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法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法

(2009年)1.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解析:本题考核特殊侵权行为。

人身关系是“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的合称。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即是自然人的人格权关系和身份权关系。

本题甲乙之间的纠纷是侵权关系中的因动物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关系,不属于人身关系的范围。

因此,A项错误。

《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一)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

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特殊诉讼时效一年的规定,因此,C项正确。

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

行使抗辩权的前提是先承认对方的享有请求权利,然后再提出阻止对方请求权利的事由以此对抗对方权利的行使。

本题中,乙提出甲被狗咬伤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是对甲请求权利的否认,而非抗辩。

因此,D项错误。

2.。

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王东和张西出具的“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属于合伙人之间的内部约定,该约定是有效的,但是仅在其内部有效,对外不产生约束力。

因此,D项错误。

3解析:本题考核法人分立后的责任承担问题。

《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据此可知,一般情况下,应该由分立后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分立后的法人之间有约定的,该约定的分配方案对分立后的法人企业是有约束力的,即对内有效。

但是不能以此对抗债权人,除非该债权人对上述约定知情且同意。

针对本题来说,乙丙公司之间的约定对乙丙公司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当然的对债权人发生效力,除非债权人知情且同意。

4.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12年)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12年)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法(2012年)2012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1.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

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

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

对此,周围多有议论。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

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

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答案】D【考点】诚实信用原则【解析】《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题中张某和银行的借款合同并不具备法定的解除条件,即张某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并没有因为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因此张某依然有还款的义务,张某坚持还贷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2.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答案】B【考点】法人的分类【解析】选项A错误。

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均属社团法人。

据此可知,社团法人并不都是营利法人。

选项B正确。

所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财团法人只能为公益事业,并不得营利。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一、选择题A. 强制性B. 公平性C. 公正性D. 公共性答案:A解析: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强制性、普遍性和规范性。

其中,强制性是法律最基本、最核心的特征,即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A. 宪法B. 法律C. 法规D. 习惯法答案:D解析: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际条约等。

习惯法虽然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但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习惯法已逐渐被成文法所取代。

A. 时效B. 空间C. 对象D. 内容答案:D解析: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时效、空间、对象等方面。

时效是指法律在一定时间内具有约束力;空间是指法律在特定地域内具有约束力;对象是指法律对特定主体具有约束力。

而内容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不属于法的效力范围。

二、简答题4. 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合同关系中地位平等,自愿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基于真实意愿,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应当诚实守信,合法性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5. 简述刑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刑相当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和刑罚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刑法对所有人在适用上应当平等,罪刑相当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当。

三、案例分析题6. 甲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

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答案:法院应当分别审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和反诉请求。

如果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成立,法院应判决乙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如果乙公司的反诉请求成立,法院应判决甲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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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2017年)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

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

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C.关某不应付款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

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关某已经将该洋酒饮用,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某只能对该洋酒进行折价补偿,因此A项正确,BCD 项错误。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

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答案:D解析: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

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费5万元”),部分无效(“甲不得告发乙”)。

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

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

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题中,虽然乙因故辞职,但是因为乙长期在丙餐厅签约招待客户,使丙餐厅有理由相信乙是有代理权的,形成表见代理,所以甲公司应该付款。

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答案:D解析:本题中,因为甲乙两公司没有签订任何有效的合同,所以甲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违约;另外,甲公司的行为也不构成缔约过失,因此A项错误。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本题中,甲公司并不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此B项错误。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甲乙双方处于缔约过程中,双方均不能保证一定会签署合同,甲公司终止谈判并非违法行为,乙公司也应当预见存在对方终止谈判的风险,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5.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

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B.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C.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D.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答案:A解析: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却按照B 技术进行治疗,医院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由于医院的违约行为,致使王某花费的医疗费没有任何实际价值,换言之,该医疗费属于王某的损失,医院应予以赔偿,也即应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

因此A 项正确,BCD项错误。

6.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答案:C解析:《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可见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生效与是否办理登记无关,因此AB两项错误。

《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因此C 项正确。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题中,甲主张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因此D项错误。

7.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

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

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考点: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本题中,由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张某的工资卡上多出两万元,对张某而言这属于不当得利。

《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因此D项正确。

8.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

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构成违约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本题中,甲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而乙的行为也构成承诺,因此购车合同成立有效。

甲公司无货供应,构成违约。

9.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

李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B.应由李某承担责任C.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D.应由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可见动物饲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王某受伤应由李某来承担责任。

赵某既非动物的饲养人,也非动物的管理人,无须承担责任。

因此B项正确,ACD项错误。

10.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A项符合该款规定,构成善意取得;D项不属于“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不构成善意取得,因此本题应选D.《物权法》第10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可见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BC两项均为质权的善意取得。

11.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

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本题中,甲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学校不得处分(转让)该纪念册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仅具有债的效力,不具有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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