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规划情况汇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防洪规划情况汇报
城市防洪规划情况汇报
市长,各位副市长,各位同志:
****市城市防洪规划工作委托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20XX年9月30日通过省、市专家和相关部门的评审。10月22日、20日分别向市人大常委,政协常委作了汇报,并听取了意见,现将防洪规划情况向政府常务会议作报告。
一、规划范围、原则、依据、标准
(一)规划范围:
本防洪规划范围:东临龙河、沙河,南抵长江,西到管道路、潘家河,北至宁启铁路,保护面积96.67平方公里,覆盖了****城区、经济开发区和汽车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范围。为****城市长期发展留有余地。本规划重点解决****城区和经济开发区防洪治涝问题。化工园区、汽车工业园区、仪化片区的防洪详细规划另行编制。
(二)规划原则:
以流域规划为依托,防洪治涝为主,结合环境改善,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统筹兼顾,分期实施。防洪丘陵山区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平原区拓浚河道、加固堤防、以挡为主,按照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有机结合的要求,采取治理措施。完善以真州镇为中心的城市防洪工程体系;排水实现高低分开,分区治理,平原区以自排为主,抽排为辅,圩区立足抽排,相机自排。一般情况下,减少机排,降低防洪排涝成本。在满足防洪治涝要求的同时,兼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生态系统和水陆交通要求。坚持防洪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协调原则,建立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综合防洪体系;防洪规划与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防洪规划要服从流域防洪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三)主要依据:
《水法》、《防洪法》;
《江苏省防洪条例》(1999年)、《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防洪标准》(GB50201-9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50-92)、水利部《城市防洪规划编制大纲》;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江苏省长江干流防洪规划报告》(1998年)、《****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XX)》(1998年)、《****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20XX年)、《扬州市城市防洪规划》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稿尚未出台,目前主要依据原规划,并与《****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衔接。(四)规划标准:
1、规划水平年:近期20XX年,远期2020年。
2、防洪标准:按国家防洪标准和相关规范,****市为“中等城市”,确定长江干堤及闸下港堤为50年一遇设计;仪扬河、胥浦河、龙河、石桥河、梅家沟堤防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小流域冲涧治理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
3、排涝标准:河道、涵闸按20年一遇标准。泵站抽排标准,城市设施密集区近期为10年一遇,远期为20年一遇,一般地区为10年一遇。
雨水管道标准一般地区取0.5—1年一遇;重要地区取2—3年一遇。
4、设计暴雨:仪扬河流域100年一遇的3日暴雨为305.3毫米,50年一遇3日暴雨为272.3毫米,20年一遇3日暴雨为228.0毫米。胥浦河流域及****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