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为了维护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而制定的。
本文将从条例的适用范围、争议处理程序、处理方式和赔偿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适用范围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
这些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种形式的企业。
二、争议处理程序1. 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解决。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协商机构,由企业代表和劳动者代表组成,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2. 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可申请调解解决。
调解机构由劳动部门设立,调解员由劳动部门指派,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
3. 仲裁解决: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由劳动部门设立,仲裁员由劳动部门指派,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
4. 诉讼解决:如果仲裁也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三、处理方式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劳动者认为企业对其进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2. 欠薪争议:劳动者认为企业未支付劳动报酬,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3. 劳动条件争议:劳动者认为企业未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或者不符合安全标准,可以要求企业改善劳动条件。
4. 经济补偿争议:劳动者认为企业未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补偿金。
四、赔偿责任1. 企业因违法行为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
2. 劳动者因故意行为或者严重过失导致劳动争议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而制定的,它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方式,明确了赔偿责任。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的协商调解工作。
第三条协商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常用合法方式。
企业应当重视协商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协商调解机制,依法维护劳工权益。
第四条协商调解是自愿原则的,参与方应当保持独立、公正、平等的原则,互相尊重,妥善解决劳动争议。
第五条企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公正、及时、高效的协商调解服务,为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便利。
第六条协商调解的具体办法和步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协商调解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协商调解的程序和要求第八条当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采取协商的方式进行自愿调解。
协商调解的具体步骤如下:(一)双方应当互相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沟通,尽量寻求一致。
(二)双方可选择协商人员,共同进行协商调解。
如协商人员不同意调解结果的,可申请更换协商人员。
(三)协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保持公正、独立、中立的原则。
(四)协商调解的过程应当保密,不得将调解的内容泄露给他人。
(五)协商调解的结果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若劳动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双方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协商调解能力建设,培养和选聘专业的协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协商调解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劳动者的知情权。
第十二条企业的协商调解工作应当与劳动保护、劳务管理等其他相关工作紧密衔接,形成良好的工作协同机制。
第三章监督和保障第十三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应当加强对企业协商调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一、总则。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因劳动关系产生争议,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和方式。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及时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二、协商调解的程序。
1. 协商调解的发起。
当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提出协商调解的申请。
企业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协商调解工作小组,对劳动争议进行调查核实,并邀请相关方参与协商调解。
2. 协商调解的议程。
协商调解工作小组应当制定协商调解的议程,明确调解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具体安排。
在协商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
3. 协商调解的结果。
经过协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协商调解的结果书面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协商调解的结果应当具体明确,合理合法,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调解的方式。
1. 自愿协商。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应当以自愿协商为原则,双方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调解,不得强迫或胁迫任何一方参与协商调解。
2. 中立公正。
协商调解工作小组应当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客观公正地进行调解工作,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 专业化。
协商调解工作小组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化水平,对劳动争议有一定的了解和经验,能够熟练运用调解技巧,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
四、协商调解的保密。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的过程和结果应当保密,不得对外披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干扰。
五、调解的效力。
经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补充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七、附则。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批,并向劳动者进行公告。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一、申请调解。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受理调解申请。
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开展调解。
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
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是指因为双方权益不和谐而引起的纠纷,在我国对于劳动争议有着明确的规定,当然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有着明确的程序,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可以用“一调一裁两审”来概括,即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除先进行协商外,可以申请劳动调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
“一调一裁两审”的制度将仲裁作为诉讼的一个前置程序,不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立法过程中,有的意见建议将这种仲裁前置的程序,修改为“或裁或审”,即由当事人选择,仲裁或者诉讼,不再将仲裁作为必经程序,由于减少了一个必经仲裁程序环节,可以解决劳动争议处理时间长的问题。
经过立法机关反复研究认为,现行的“一调一裁两审”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已经被社会所接受,能够充分发挥调解和仲裁的作用,使劳动争议尽可能在比较平和的气氛中得到解决,尽量减少打官司。
同时,也有利于劳动争议在最初阶段予以化解,也就不存在周期长的问题了。
此外,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不同,劳动合同法确立了由政府、工会、企业建立的三方协调机制,劳动行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有责任在劳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发挥作用,这也是一些国家的通行做法。
为了快速处理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处理周期过长的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一调一裁两审”体制进行重大变革,实行对涉及金额不大的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养老金或者赔偿金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一裁终局的制度,对这部分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使劳动纠纷终止于仲裁环节,不再走完全过程,有效解决周期长的问题,真正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企业调解委会工作制度
企业调解委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是企业内部处理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履行调解职责,实行民主管理。
第三条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一)自愿原则: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应当自愿申请调解。
(二)合法原则:调解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及时原则:调解工作应当及时进行,防止矛盾扩大。
(四)公正原则:调解工作应当公正公平,做到客观、公正、中立。
第四条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一)调解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
(二)协助企业完善劳动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四)参与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二、组织结构第五条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第三方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指定,第三方代表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六条调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由第三方代表担任,负责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调解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三、工作程序第八条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申请调解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第九条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对符合调解条件的,应当及时安排调解。
第十条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调查事实,分清是非,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第十一条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
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协议合法有效后,发给双方当事人。
第十二条调解协议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协议,履行约定的义务。
四、工作保障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办公用品、资料等。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一般调解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般调解程序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代表⼤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协调劳动关系的群众性组织。
那么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呢?店铺为⼤家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般调解程序
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调解申请后,⼀般按以下程序进⾏调解:
(⼀)当事⼈(劳动者或者⽤⼈单位)申请调解:
(⼆)调解委员会受理并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全⾯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笔录;
(三)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当事⼈参加的调解会议,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2名调解员进⾏调解;
(四)调解委员会充分听取争议双⽅当事⼈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依法公正调解;
(五)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由调解双⽅签字确认,协议⽣效;调解不成的,也应做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劳动争议双⽅当事⼈申请调解之⽇起30⽇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5篇)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包括个人与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之间的劳动争议。
第三条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行使调解职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争议的公平化解。
第二章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第四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的,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机构。
第五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的专业调解人员,能够独立、公正、客观地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二)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和调解场所,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调解条件;(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调解制度,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能够获得社会公众的信赖和认可。
第六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可以是全国、省、市、县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工会、行业协会等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第七条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一定数量的调解员组成,统一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调解程序第八条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接收申请: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二)受理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应当在收到调解申请后,及时受理,并告知申请人有关申请受理情况;(三)调解准备: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应当对劳动争议的当事人进行了解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为调解工作做好准备;(四)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根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安排调解员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调解;(五)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可以制定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六)不成调解:如果劳动争议不能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告知当事人继续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执行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劳资双方沟通对话机制,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劳动者认为企业在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提出。
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协调企业进行整改或者向劳动者做出说明。
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向企业提出其他合理诉求。
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企业转达,并向劳动者反馈情况。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关心劳动者的诉求,关注劳动者的心理健康,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预防劳动争议发生。
第六条协商、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指导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督促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三)协调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建立企业重大集体性劳动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共同推动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四)检查辖区内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第二章协商第八条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第九条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
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第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
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内部人员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是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维护企业稳定的具体机制。
第三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及时的原则,以调解为主、协商为辅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四条本规章所称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纠纷、劳务合同解除争议、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工伤赔偿、劳动纪律等引起的纠纷。
第二章调解机构设置第五条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劳动关系争议调解员组成。
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调解员由企业内部工会主席、员工代表、法律顾问等多方人员组成,调解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调解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纠纷调解档案,认真履行记录、归档等程序,确保调解过程合法、公正。
第八条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对提交的调解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第九条调解委员会应当每季度组织专题培训和座谈会,提高调解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调解程序第十条当劳动争议发生时,一方当事人可向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申请须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争议事实、诉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调解委员会应当在接到调解申请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安排专门调解员进行调解。
第十二条调解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并协调双方采取相应措施解决争议。
第十三条调解委员会应当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将协议内容详细记录,让双方签字确认。
如一方拒绝签字,则调解员应当进行进一步调解。
第十四条如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可自行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第四章保密原则第十五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相关人员不得将调解过程和结果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六条调解委员会负责对调解过程和结果进行保密,需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方可披露。
劳动争议调解方案
劳动争议调解方案一、调解原则1、自愿原则调解应当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调解。
2、合法原则调解的过程和结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公平公正原则调解人员应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公平公正地处理劳动争议。
4、及时原则劳动争议应及时处理,避免争议的扩大和矛盾的激化,以减少对双方的不利影响。
二、调解机构与人员1、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企业代表、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人数根据企业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
2、选拔和培训专业的调解人员调解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沟通技巧和调解经验。
定期对调解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三、调解程序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调查核实调解委员会对争议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了解争议的事实和背景。
3、调解会议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调解人员向双方说明调解原则和程序,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意见。
4、协商调解在调解人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寻求解决争议的方案。
调解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解建议。
5、达成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履行。
6、未达成协议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调解委员会应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调解方法与技巧1、倾听与理解调解人员要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充分理解他们的立场和情感。
2、沟通与协调通过有效的沟通,促进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流,消除误解和对立情绪。
3、分析与引导对争议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向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他们理性看待争议。
4、寻找共同点努力寻找双方的共同点和利益契合点,为达成调解协议创造条件。
5、灵活应变根据不同的争议情况和当事人的特点,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和策略。
五、调解协议的履行与监督1、督促履行调解委员会应督促双方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是指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支付、工时调整、劳动条件等问题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争议的过程。
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提高协商调解的效率和公正性,制定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一、协商调解的原则和目的协商调解以诚信和公正为原则,以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促进劳资和谐为目的。
协商调解应当尊重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平衡。
二、协商调解的程序1.协商调解的主体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的主体主要有企业职工、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
协商调解工作由企业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共同参与,如果有工会组织的,工会代表也有权参与。
2.协商调解的申请和受理争议一方可以书面或口头向所在企业提出协商调解申请,企业应当及时受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协商调解工作。
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天内安排协商会议。
3.协商调解的过程协商调解会议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听取双方意见,通过充分交流和协商,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如果双方在协商会议上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立即签订协调意见书。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三、协商调解的效力和执行1.协商一致的有效性协商一致的意见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按照协调意见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2.劳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如果在协商调解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
3.协商调解协议的执行如果在协商调解过程中达成裁决或诉讼和解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切实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一方不履行,对方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要求执行。
四、协商调解工作的保密性和公正性协商调解工作的内容和结果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人。
协商调解工作应当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协调结果应当考虑各方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5篇)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一、总则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是指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工作。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劳动合同各方之间的权益、义务、责任等方面出现分歧,而引起的矛盾和争议。
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制定本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
二、调解机构的组织结构1. 人员组成调解机构设主任一名,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主任由组织指派担任,任期两年。
调解机构设若干名调解员,年满30岁,具有劳动法律专业知识,经过严格培训,取得调解员资格证书。
调解员由调解机构聘任,任期三年。
2. 工作制度调解机构按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需要,确定工作人员数量,并确保调解工作的高效顺利进行。
三、调解程序1. 申请调解劳动合同纠纷一方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向所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受理申请调解机构收到调解申请后,应立即受理,并通知劳动争议各方。
受理调解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3. 公告调解机构在受理后,可以公告调解事项,征集相关证据和意见。
公告的内容应准确、明确,并注明参与公告的时间和地点。
公告期限为七个工作日。
4. 调解会议调解机构应在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召开调解会议。
会议召集人是调解机构主任或者指派的调解员。
会议期间,调解机构应提供相应的调解服务和协助。
在调解会议上,调解员以公正、中立的态度,帮助双方了解彼此立场,找到双赢解决办法。
调解员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或者人员参加会议。
5. 协议达成若劳动争议各方在调解会议上达成协议,调解员应记录并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应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并有具体的执行日期。
6. 不达成协议若劳动争议各方在调解会议上未达成协议,调解员应依法提出解决建议,并说明理由。
解决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劳动争议各方。
四、调解结果的执行和监督1. 协议执行达成调解协议后,各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2. 监督调解结果的监督由调解机构负责。
调解机构应定期了解调解结果的履行情况,并协助解决履行中的问题。
处理劳动争议的流程是什么?
If you believe in dreams, dreams will believe in you.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处理劳动争议的流程是什么?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当事人再选择通过劳动部门调解程序或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部门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
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报酬、权益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一些争议。
当产生争议的时候,是有相关的法律途径来解决的。
那么,处理劳动争议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应该怎样去选择途径来解决争议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处理劳动争议的流程,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双方可达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无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而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
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可依据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原则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
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根据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有三个程序(1)调解。
基层调解组织对企业行政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2)仲裁。
(幻人民法院审理。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
那么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饿呢?接下来小编将详细介绍有关劳动争议的处理的程序的问题。
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1)案件受理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
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阶段。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
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
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流程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流程在工作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
当这些问题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时,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就成为了重要的解决途径。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流程。
一、劳动争议调解流程劳动争议调解是一种较为温和、灵活的解决方式,旨在通过第三方的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1、申请调解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或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申请时,应当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安排调解时间和地点。
3、实施调解调解通常由一名调解员或多名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小组进行。
调解员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了解争议的事实和诉求,向双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双方分析利弊,寻找解决争议的方案。
4、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双方在调解员的帮助下达成一致意见,会签订《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5、未达成调解协议如果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调解组织会出具《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较为正式、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1、申请仲裁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受理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会向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程序调解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明⽂规定的法定结案⽅式,因能够实现“案结事了”、有效增进社会和谐,其作⽤越来越引起⼈们的⼴泛关注。
⽐如在劳动争议⽅⾯,也有调解程序。
那么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程序有哪些内容呢?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程序(1)开始阶段。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
⽆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调解或当事⼈主动提出调解,必须是双⽅当事⼈均同意调解才能进⾏调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强⾏调解。
在开始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做好下述准备⼯作:①、进⼀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当事⼈的⼼理状况。
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
②、根据案件需要和⽅便当事⼈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调解时间。
调解地点,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也可以当事⼈单位。
③、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及有关组织和个⼈。
有关组织和个⼈带有选择性,⼀般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劳资部门、⼯会组织,以及当事⼈的亲友,以便让他们协助进⾏调解。
(2)进⾏阶段。
在上述⼯作准备就绪后,即可进⾏调解。
调解既可由仲裁员⼀⼈主持,也可由仲裁庭主持。
⼀般遵守以下程序:①、向当事⼈宣讲国家的劳动法规和政策。
②、向当事⼈说明调解的好处和意义,进⾏疏导⼯作。
③、提供适⽤法规,明确各⽅应负的责任或承担的义务。
④、提出本案的调解意见,以供当事⼈参考或选择。
⑤、组织双⽅当事⼈就调解意见进⾏协商。
在协商中,允许当事⼈提出不同意见,允许当事⼈就有关问题开展辩论。
⑥、宣布调解结果: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具体内容。
(3)结束阶段。
调解结束包括两个⽅⾯的内容:⼀是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协议,但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均意味着调解结束,仲裁委员会应及时以裁决的⽅式结案。
⼆是当事⼈经过民主协商,⾃愿达成调解协议。
对经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制作仲裁调解书。
调解书要由双⽅当事⼈签名或盖章,并由主持调解的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署名或盖章。
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方案
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方案背景劳动争议是企业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如果不得到妥善解决,可能会对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为了处理劳动争议并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制定一套有效的调解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目标本调解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合理、公正、快速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以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利益,促进良好的劳动关系。
调解程序1. 提交调解申请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调解申请。
调解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争议的具体描述- 参与争议的员工和相关证据- 员工对争议的解决方案建议2. 调解委员会成立公司将成立一个独立的调解委员会,由具备相关背景和经验的员工组成。
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应遵守保密原则,并以公正、中立的态度处理争议。
3. 调解会议调解委员会将安排调解会议,邀请争议双方参与。
调解会议应在争议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举行,并确保双方都能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4. 调解协议达成在调解会议上,调解委员会将帮助双方寻找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并促使他们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得到双方的签署。
5. 调解协议执行一旦调解协议达成并签署,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执行,并共同监督协议的履行情况。
如有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可以再次申请调解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优势和简单策略本调解方案的优势在于简单、公正、高效。
它不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而是通过内部调解委员会的协助,以最快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这种简单策略有助于提高调解的效果,并避免因法律复杂性而延长解决时间。
注意事项- 调解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公正、中立地处理劳动争议。
- 调解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调解过程中应保护双方的隐私和商业机密。
- 如有需要,调解委员会可以邀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提供咨询和支持。
结论通过制定并执行本调解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维护企业稳定和员工利益。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由企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解决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下面将介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及其工作规则。
一、组织设置1. 委员会成员组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成员由企业内部各方共同推荐产生,以平等、公正的原则确定。
委员会由企业领导、工会代表、员工代表、业务领导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2. 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主任由企业领导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指定,负责组织调解工作并承担日常管理职责。
3. 分工合作委员会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合作,共同推动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企业领导应大力支持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二、工作规则1.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向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申请书应包含劳动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并由双方签字。
在接到申请后,委员会应即时召开会议,安排调解工作。
2. 调解程序(1)调节员介入:委员会可以委派调解员,协助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调解。
(2)调解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委员会可以安排调解会议,召集双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调解会议应公开、公正,并记录双方的陈述和讨论结果。
(3)证据收集: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可以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调解员做出准确的判断。
3. 调解结果(1)调解协议:如果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委员会应记录调解协议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照调解结果执行。
(2)调解不成功:如果调解不成功或一方不同意调解协议,委员会应将争议转交给企业领导或相关部门继续处理。
同时,委员会应做好争议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4. 保密原则委员会的工作应遵守保密原则,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保护。
委员会成员及调解员应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露调解过程中的信息。
5. 宣传教育委员会应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认知和信任度。
公司劳动纠纷解决与调解制度
公司劳动纠纷解决与调解制度1. 前言劳动纠纷是企业生产管理中不行避开的问题之一,为保障员工权益、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建立一个健全的劳动纠纷解决与调解制度势在必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劳动纠纷解决与调解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地解决劳动纠纷,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和谐关系。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及管理层。
对于发生的劳动纠纷,均可依照本制度进行解决与调解。
3. 劳动纠纷的分类劳动纠纷依据争议性与纠纷性可以分为两类,分别为个人劳动纠纷和集体劳动纠纷。
(1)个人劳动纠纷个人劳动纠纷是指由员工与公司之间直接产生的劳动争议,重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劳动合同解除争议—工资、薪酬及福利争议—加班、休假争议—健康与安全争议(2)集体劳动纠纷集体劳动纠纷是指由肯定数量的员工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重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组织机构与管理争议—薪酬与福利待遇争议—劳动关系和劳动条件争议—改革、撤岗与转岗争议4. 纠纷解决与调解程序(1)纠纷解决与调解流程针对个人劳动纠纷和集体劳动纠纷,我们建立了以下解决与调解流程:个人劳动纠纷解决与调解流程1.争议发生2.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全都,进入下一阶段3.双方提起申诉,将纠纷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4.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并邀请双方进行调解5.若调解无果,人力资源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构成调解委员会6.调解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提出调解看法7.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看法不具有强制力,但可作为参考依据8.若仍未解决,双方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集体劳动纠纷解决与调解流程1.争议发生2.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全都,进入下一阶段3.双方提起申诉,将纠纷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4.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并邀请双方进行调解5.若调解无果,人力资源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构成调解委员会6.调解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提出调解看法7.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看法不具有强制力,但可作为参考依据8.若仍未解决,双方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集体诉讼(2)调解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调解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部门的代表、法务部门的代表、工会代表及人力资源部门的代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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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条例》第10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11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
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部制定并颁布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企业调解劳动争议的程序包括下述几个阶段:
1.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应当做到:争议事实清楚,尽可能有依据和证据,调解请求具体可行。
根据当事人的书面或口头申请,进行立案的准备工作。
包括:审查当事人的资格,是否与本案争议事实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争议事实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争议类型是否属于企业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等。
然后,通知当事人立案调解。
2.实施调解。
根据争议事实与调解请求,研究争议事实和是非界限,拟订调解方案,实施调解。
调解方式可以是正式的,如召开调解庭;也可是非正式的,如各种形式的谈话。
3.制作调解文书。
调解成功即制作调解协议书,为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的书面依据。
调解协议书包括如下内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主要争议事实,达成和解协议的主要依据、意见和实施方案。
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但不具有强制的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功即制作调解意见书,反映调解人的意见,供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参考。
调解意见书包括如下内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主要争议事实,未达成和解协议的原因等。
4.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在一个月内实施调解时间可以排除)仍可以申请仲裁;调解成功,当事人翻悔的,在法定期限内,也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