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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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和放射性等特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减量化处理。

2:优先选择环境友好型的替代品或工艺。

3:强制分类、标识和包装,确保安全运输和储存。

4: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识别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险特性和物理形态进行分类,包括毒性废物、腐蚀性废物、爆炸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

第五条各类危险废物应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进行鉴定和识别,确保正确分类和正确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特性,在容器和包装上进行明确的标识和标记,以提醒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注意安全。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安全。

第八条收集和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应经过资质认定,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设施设备。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泄漏和破损。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采取科学、环保的方法,确保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中,应建立必要的监控和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废物泄漏等突发事件。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监管和执法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监管和执法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加强对危险废物生产、运输和处置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件附件一、危险废物分类标准附件二、危险废物收集和运输标准附件三、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标准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环境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监管措施。

环境保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防治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以下简称三废一噪)污染以及危险废物,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及相关科室。

第三条防治三废一噪、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以及减少产生量、充分合理利用和有害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的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三废一噪、危险废物,保证环境保护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科对各车间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进行统一指导、监督和考核,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六条废水污染环境防治1、维修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高效运行,严格控制处理过的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均达到回收利用水平。

严禁废水不经过处理直接外排,提倡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和资源化利用。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降低生产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

3、生产部门要监督各单位按重复使用、循环使用、废水回用的原则搞好节水工作,减少污水排放量。

4、各车间负责管好本车间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雨水的按其各自管道正常排放。

5、各单位的管理及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环境保护设施,发现故障要及时报修。

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转率达98%以上。

6、各单位发生不正常排污时,要立即设法解决,以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7、未经允许,各车间的装置、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和污水,不得擅自变更排放系统,非正常地临时性排水或改变排水流向,必须报安环科批准。

第七条废气污染环境防治1、各车间要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减少异常和紧急情况的发生。

2、各车间要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跑、冒、滴、漏,防止污染。

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不安全废物环境监测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不安全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其产生与处理需要经过严格的监测和管理。

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订立本《不安全废物环境监测制度》,旨在规范不安全废物的监测工作,确保废物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部生产单位和相关部门,包含不安全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3. 监测责任3.1 生产单位责任1.生产单位应建立不安全废物监测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不安全废物环境监测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

2.生产单位应定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安全废物进行监测,确保废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3.生产单位应配备必需的监测设备和仪器,并进行定期的校准和维护,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4.生产单位应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和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

5.生产单位应搭配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抽查。

3.2 监管部门责任1.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测设备、仪器和人员的管理制度,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规范进行。

2.监管部门应及时检测不安全废物的环境影响,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和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3.监管部门应组织开展监测人员培训和业务本领提升计划,提高监测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4.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监测设备和仪器进行检定和维护,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4. 监测内容和方法4.1 监测内容监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不安全废物的类型、数量、产生源和处理方式等基本信息;2.不安全废物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毒性和不安全特性等相关指标;3.不安全废物的处理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排放物的监测;4.不安全废物的储存条件和容器的监测。

4.2 监测方法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监测标准和规范,具体监测方法包含但不限于:1.采样:依照相关规范要求,在监测点位进行采样,保证采样操作符合规范;2.分析: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对采样得到的样品进行分析测试,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3.记录: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包含监测时间、地方、人员、方法、仪器、分析过程等信息;4.分析结果的评估和报告: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及时编制报告并上报相关部门。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引言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质。

由于其具有高毒性、易燃易爆、腐蚀性、有害性等特点,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纷纷出台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以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管。

本文将详细介绍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1. 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在固体、液体或气体状态下的化学性质、物理性质或生物性质等特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险的废弃物质。

危险废物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五大类:易燃物、易爆物、有毒物、腐蚀性物质和有害垃圾。

2.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的重要性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的实施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和处置的流程,提高废物管理的规范性和标准化水平。

其次,它可以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控制,防止废物对土壤、水域和大气造成污染。

最后,它可以促进危险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3.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的内容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的管理规定该部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理的管理规范。

包括废物产生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废物处理单位的资质和许可要求、废物处理和处置的操作规范等。

3.2 危险废物的标识和包装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特定标识进行标识,并采取特定的包装措施。

该部分要求危险废物的包装必须具备防漏、防湿、防撞等性能,以确保废物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3.3 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储存管理该部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储存管理要求。

包括运输车辆和容器的要求、装卸操作的规范、存储条件的要求等。

3.4 危险废物的处置和利用规定该部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处置和利用的规定。

包括废物焚烧、填埋、固化等处理方式的要求,以及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措施和要求。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因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依法执法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险特性和来源分类,分为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农药残留、化学品废物等。

第五条危险废物应当标识,标识应当包含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和安全处理要求等信息。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标识应当遵守国家标准并在可见位置进行标示,禁止使用模糊不清或损坏的标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储存应当遵守相应的包装、标志、分类、隔离和防漏要求。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置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采取安全环保的处理技术和方法。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报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等单位应当接受相关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并建立相关的举报和投诉机制。

附件:1、危险废物分类标准2、危险废物标识示例3、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指南4、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资质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

2、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行为,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弃物是指经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或处置等过程后,因其化学、物理性质或其它特征,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减少危险废弃物产生和危害;2. 依法管理,加强监督,确保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3.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加强社会共治;4. 追溯负责,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的认定第四条危险废弃物按照其危险性分为四个类别:1.物理性危险废物;2.化学性危险废物; 3.生物性危险废物; 4.其他危险废物。

第五条危险废弃物的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认定,并编制危险废弃物名录。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贮存第七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贮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进行。

第八条危险废弃物收集、运输和贮存环节中应当加强监管,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技术和作业指导,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第九条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当根据其危险性及特性,采取合理、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鼓励危险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限制危险废弃物的填埋和焚烧。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下设相关调查监测机构负责对危险废弃物的监测和报告。

第十二条危险废弃物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章罚则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危险废弃物分类认定标准附件二:危险废弃物运输审批申请表附件三:危险废弃物处置许可证申请表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环境保护法律文件。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指对产生、利用、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法规。

本文将从法律背景、管理要点和实践案例等方面,对《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一、法律背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也逐年增加。

这些危险废物如果不进行科学、安全、环保的处理,将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我国于2002年出台了《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修订。

随后,为了更加具体地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我国于2011年颁布了《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并在2018年进行了部分修订。

二、管理要点《办法》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处罚措施等内容。

下面将对《办法》的几个重要要点进行详细介绍。

1. 危险废物的分类和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和管理,将其分为有毒有害废物、易燃可燃废物、腐蚀性废物、爆炸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多个类别,并指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要求。

对于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处理和处置。

2. 生产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管理责任《办法》规定了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生产单位需要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分类、储存和标记,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运输和交付给处置单位。

处置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并保证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和监测。

3. 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办法》明确了监管机构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监管机构有权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利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确保法律规定的废物管理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三、实践案例为了更好地了解《办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下面将以某危险废物处理企业为例,介绍其遵守《办法》的经验和措施。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一、概述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各方。

二、定义1.危险废物指含有或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固体、液体、气体、淤泥、污泥等物质。

2.收集指将危险废物从产生场所或储存场所收集到废物转移站或其他收集点的活动。

3.转运指将危险废物从收集点运输至处置场所或其他收集点的活动。

4.处置指将危险废物加以处理,达到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的。

5.监管指国家对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各环节进行监管、检验、评估等管理措施。

三、管理要求1.收集要求(1)危险废物应在产生或储存场所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包装、标识。

(2)危险废物的收集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不得泄漏、散落、外溢。

(3)收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收集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措施。

2.转运要求(1)转运前应查验车辆是否符合运输要求,废物是否符合分类、包装、标识要求。

(2)运输途中应按照相关规定,保持车辆稳定,避免发生泄漏、散落、外溢等情况。

(3)应急预案要及时完善,如遇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处置要求(1)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和含量选择合适的处置方法,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理。

(2)处置设施应符合国家废弃物处理工艺规定,并且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修缮。

(3)应对处置过程中的污染进行监控和评估,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

四、执法监管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应受到切实的执法监管。

2.对于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处以相应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附件:1.…2.…法律名词及注释:1.…2.…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2.…。

危险废物2024年最新管理方法

危险废物2024年最新管理方法

危险废物2024年最新管理方法1. 引言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2024年最新的危险废物管理方法。

2. 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分为49大类。

各类危险废物都有相应的标识,包括危险废物标识和类别标识。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和标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3. 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报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记录和报告制度。

在产生危险废物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报告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给当地环保部门。

4. 危险废物的运输危险废物的运输应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运输过程中,应选择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

同时,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5. 危险废物的储存危险废物储存应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划要求;- 有足够的储存容量;- 具备隔离、防渗、防盗、防泄漏等安全防护措施;- 设置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和监测装置。

6. 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理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进行。

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

处理过程中应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7. 监督与检查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依法对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储存、处理、处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8. 培训与宣传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储存、处理、处置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和操作能力。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科研等活动中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中,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等特性,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

危险废物的环境安全监管是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的必要措施。

下面是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监管机构和职责1. 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是危险废物的环境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整个危险废物的生命周期进行监管,包括生产、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

2. 国家环保部门负责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管理、指导和协调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地方环保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3. 环保部门应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事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定,风险评估、监测和处置等工作。

二、危险废物特性鉴定和风险评估1. 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标识,并委托第三方委托检测机构对其鉴定其化学物理特性、生物毒性和辐射水平等,风险评估并出具相应报告。

2. 环保部门应定期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样检测,确保其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3. 在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处置过程中,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处置方式和措施,包括运输路线的优化和处置设施的选择等。

三、危险废物的管理1. 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必须建立废物管理制度和记录,明确产生、收集、储存和处置的全过程。

2. 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确保危险废物不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

3. 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必须完整、清晰地标注装载物质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等信息。

4. 危险废物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必须在封闭、安全、无污染、无臭味的设施中储存,不能长时间存放。

5. 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必须采用安全可靠且环境友好的处置设施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全过程,以及与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责任主体1.企业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明确成立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

2.从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保管和处置危险废物,并积极参与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3.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管理,组织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工作,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第四条: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1.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其危险性质进行分类,分为高毒性、易燃性、易爆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多种类型。

2.危险废物应当在产生时进行标识,包括标注其名称、危险性质、产生单位、产生时间等信息。

3.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时应当按照其危险性质进行标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和管理1.企业应当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并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转运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管理。

2.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并积极参与危险废物治理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1.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当采取专门的容器或者车辆,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散发、不污染。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1.危险废物的贮存应当采取专门的贮存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当选择符合其危险性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方法进行处置。

第八条:危险废物管理中的责任和违法行为1.企业、从业人员未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2023年度: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行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定义第一节分类1. 无害化垃圾2. 可回收物3. 有害废弃物1. 废电子产品2. 废旧灯具3. 废旧电池4. 废油漆桶4. 医疗废弃物1. 感染性废弃物2. 医药废弃物5. 其他特殊废弃物第二节定义1. 无害化垃圾:指对环境无害、可安全处置的日常生活废弃物。

2. 可回收物:指可再生使用的废弃物。

3. 有害废弃物:指对环境、人体或财产可能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4. 医疗废弃物:指诊疗、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

5. 其他特殊废弃物:指除上述4类废弃物外的废弃物。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第一节收集人员1. 环保执法人员2. 专门从事危险废物管理的公司服务人员3. 具备危险废物收集资质和设备的单位及其人员第二节收集要求1. 危险废物应按照分类进行收集。

2. 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人员和环境的安全防护。

3. 收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防护装备和工具,避免污染和损害环境。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运输第一节运输车辆1. 运输车辆应具有合法运输危险品资质和设施。

2. 车辆应定期检测,确保运输安全。

第二节运输文件1. 运输文件应当包括完整的危险废物品名、数量、性质、来源(产生单位)、去向(处置单位)等信息。

2. 运输文件应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携带。

第三节运输要求1.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人员和环境的安全防护。

2. 运输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防护装备和工具,避免污染和损害环境。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处置第一节处置方式1. 无害化处理2. 回收利用3. 原处置第二节处置要求1. 处置前必须进行危险废物的初步分类、鉴别和数量测量。

2. 处置必须采取安全、环保、经济合理的方式。

3. 危险废物的存放和处置场所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六章危险废物的监管第一节监管机构环境保护部门是危险废物监管的主要机构。

2023修正版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1. 引言危险废物是指因其物理、化学特性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身体健康,需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督。

2. 危险废物的分类根据危险废物的特点和来源,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有毒废物:包括有害物质、污染物等。

- 可燃废物:包括易燃物、易爆物等。

- 腐蚀性废物:包括酸性废液、腐蚀性气体等。

- 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物质、放射源等。

3. 危险废物的管理原则为了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预防原则: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降低环境和人体的风险。

- 控制原则:严格监控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利用、处置等环节。

- 责任原则:明确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促使其承担起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

- 合理利用原则:鼓励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 强制措施原则: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保证监管的有效性。

4. 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危险废物管理涉及多个主体,包括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储存单位、利用单位、处置单位等。

各主体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废物产生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并按照规定分类、标识和储存废物。

- 运输单位:应按照规定运输废物,确保安全和环保。

- 储存单位:应符合安全标准建立废物储存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

- 利用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

- 处置单位:应符合安全标准进行废物处置,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5. 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处罚措施为了保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效性,需要进行监督和处罚措施:- 监督措施:包括日常巡查、抽检、监测等,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 处罚措施: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6. 结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是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制度(精选)

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制度(精选)

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强化废物的产生、转移、处理过程中的监控,确保危险废物管理达到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的标准,降低环境、健康与安全风险。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理的部门和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废物产生单位、环保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监管人员等。

1.3定义和术语1.3.1危险废物:指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特性的废弃物。

1.3.2监督管理: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理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确保其合法、安全、环保。

第二章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体系建设2.1监管责任2.1.1公司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管工作,明确监管责任人。

2.1.2监管责任人要确保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工作有足够的了解和培训,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

2.2监管目标和指标2.2.1明确公司危险废物的监管目标,包括合法性、安全性、环保性等方面的指标。

2.2.2设定监管指标,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公司的危险废物管理在不断提升。

2.3监管流程和方法2.3.1制定危险废物监管的详细流程,包括产生、转移、处理等环节的监管步骤。

2.3.2采用现代化监管方法,如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危险废物的全程追溯系统,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时性。

第三章危险废物产生监管3.1产生环节的监管3.1.1确保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完善的废物产生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

3.1.2对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定期的监管检查,确保产生环节的废物管理符合法规和公司标准。

3.2废物分类和包装的监管3.2.1制定明确的危险废物分类标准,确保废物按照正确的标准进行分类。

3.2.2监管废物包装过程,确保废物包装符合法规要求,防止泄漏和污染。

第四章危险废物转移监管4.1转移联单的监管4.1.1制定规范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标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1.2加强对转移联单的监管,防范废物转移过程中的风险,提高监管的实效性。

企业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监管管理规定规范

企业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监管管理规定规范
第七十条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场所应当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第七十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第四十九条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
《刑法修正案(十一)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是我国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规范和管理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节,以保护环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进行深入探讨。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进行了明确的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危险性、腐蚀性、感染性或其他特性,如果排放或处理不当,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质。

根据其来源和性质的不同,危险废物还可分为工业危险废物、农药废物、医疗废物等多个类别。

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有助于针对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降低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二、危险废物管理的原则《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明确了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源头减量、危险废物与无害化废物的分离、分类收集、分类储存、安全运输、安全处置等。

这些原则体现了废物管理的科学性和综合性,强调从源头上控制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注重危险废物与无害化废物的有效分离和分类收集,确保危险废物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安全性。

三、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运输《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运输进行了详细规定。

危险废物的储存要求进行分类、标识、包装、密闭、防火、环境监测等措施,以减少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危险废物的运输要求进行分类、标识、包装、运输单证等安全管理,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事故。

四、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强调危险废物的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

对于可循环利用的危险废物,应推广采用最佳可行技术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废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对于无法循环利用的危险废物,应采取安全、环保的处置方式,如化学处理、固化、焚烧、填埋等手段,确保废物在处理过程中的危害最小化。

五、危险废物污染责任和处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明确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储存单位、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危险废弃物安全监管制度

危险废弃物安全监管制度

危险废弃物安全监管制度简介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监管制度是为了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中能够保障人们的安全和环境的健康而建立的。

本文将介绍危险废弃物安全监管制度的目的、重要性、监管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目的危险废弃物安全监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危险废弃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通过建立监管制度,可以规范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确保遵循高标准的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弃物对人们和环境的风险。

重要性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是一个具有高风险性的过程,任何不当的操作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危险废弃物安全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水平,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人们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监管措施危险废弃物安全监管制度包括以下监管措施:1. 许可证制度:对从事危险废弃物处理和处置的单位进行许可,确保具备必要的技术和设施条件。

2. 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要求相关单位定期公开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处置情况,并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3. 环境评估与监测:对危险废弃物处理和处置项目进行环境评估,并定期监测环境质量,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

4. 检查和执法:加强对危险废弃物处理和处置单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合法的执法措施,确保规范操作。

5. 处罚措施:对违反危险废弃物安全监管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起到震慑作用。

法律法规危险废弃物安全监管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3.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办法》4. 《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5.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政策》总结危险废弃物安全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护人们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执行监管措施,加强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处罚力度,我们能够更好地管理危险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为人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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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全文)Measures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 n by waste hazardous chemicals (full text)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全文)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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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防治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

实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办法。

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量、安全合理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无害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实行充分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集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促进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产业化发展。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对全国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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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
为确保我县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监管办法。

一、监管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深化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有效预防和遏制危险废物环境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重大环境安全风险源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环境应急监管水平,规范我县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二、监管依据
依据包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三、监管范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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