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制定全面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规划:制订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长远规划,确立改革目标和路线图,并明确改革的重点和优先领域。
2.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创新意识,鼓励教师参与创业实践和科研活动。
3. 创新课程设置:修订和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竞赛和实习。
4. 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立高校孵化器、创客空间和科技园区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为学生提供创业孵化、培训指导和资源支持。
5. 强化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评价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项目实施情况。
鼓励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
6. 加强产学研合作:深化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的融合,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和创业资源。
7. 完善政策支持: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和政策便利,激励学校和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这些是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一些实施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引领推动学校教育综合改和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办学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度。
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坚持“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社会责任”三位一体,构筑协同推进、汇聚合力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1、坚持能力为本。
将加强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作为核心内涵纳入人才培养标准,瞄准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技术发展需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2、坚持改导向。
将解决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的着力点,坚持将创新创业教育改与学校行知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综合改和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提升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水平。
3、坚持协同推进。
将内外协同作为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的重要途径,推进校校、校所、校政、校企合作,积极引入境外教育资源,通过优化管理、改进评价、加强建设,形成完善的创新创业体制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不断深化。
(三)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逐步形成有机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制度完备的运行体系和具有校本特色的文化氛围。
到2020年,建立健全“文化引领、制度保障、教学培养、平台实践”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面向全体、贯穿全程、结合专业、融入模块”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活动演练、项目训练、企业锻炼、竞赛锤炼”的创新创业实训体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明显增强,将学校建设成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
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三篇
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三篇篇一:XX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学校“工程精英和社会中坚”的人才培养目标,坚持“育人为本、专业融合、协同推进、内涵发展”的实施原则,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渗透到教育教学各环节,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快培养更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更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20XX年,制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学校“十三五”人才培养规划中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计划,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到20XX年,初步建成有机融合、联动高效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运行制度体系,立项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改项目和重点实践项目,使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到20XX 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产生一系列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成果,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参与教师科研和参加各类竞赛的学生比例达到80%以上,本科生申请专利、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的总比例达到30%以上,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比例达到20%,成功创业的学生比例显著提高,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一)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立足精英教育,对接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制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在20XX年完成制定并实施新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贵州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贵州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推动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加快改革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2016年起全面推进和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17年形成科学先进、认同广泛、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和共识,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到2020年健全以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基本形成高校鼓励创新创业、大学生勇于创新创业、政府激励创新创业教育、社会支持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机制、新格局。
二、工作措施(一)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1.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
编制实施“十三五”贵州省高等院校设置规划,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加大高校优化布局及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引导和支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
加强高校专业设置的宏观调控,鼓励各高校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机制、以创业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
紧密结合我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优势产业和服务“三农”、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等需要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2.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高校根据相关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照不同层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制订专业教育质量标准,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鼓励不同层次、类型、区域的高校结合办学定位、服务方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制定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内容、方式方法等融入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实施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9.22•【字号】•【施行日期】2015.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高校:日前,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深化我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充分认识深化高校创业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
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切实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整体谋划,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着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尽快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指导管理与监督评价,统筹推进本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三、要尽快制定本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
各高校在认真学习《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方案要明确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目标、任务、措施,以及激发广大师生从事创新创业的激励制度。
请各高校于2015年10月31日前,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本校实施方案的纸质稿及电子稿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黄素玲,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江西省教育厅2015年9月2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9号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共管理学院-福建师范大学
尊敬的领导:您好!如有修改意见,请您直接在原文上进行修改(用不同颜色字体标识),并署名后于12月14日前将修改稿发送至jwcjxk@。
谢谢!单位:署名: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教学〔2015〕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1.制订教学质量标准。
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立足我校办学定位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在“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重创新”的基础上,把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融入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将其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并结合教育部规定的学科专业类质量标准,制订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格。
在研究生培养中,制定分类培养目标,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突出科教结合,发挥高水平科学研究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撑作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突出与行业相结合、与实践相衔接,发挥行业和专业组织在培养标准制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指导作用。
(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2.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按“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分类培养、自主选择”的原则,启动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学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面向全体学生,推动全体教师参与,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打通一级学科或同一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2017年以前完成制定并实施新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北京XX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北京XX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按照天津市教委《关于贯彻落实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教委〔2015〕24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树立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完善创新创业知识结构,增强创新创业能力,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动学校创新与创业教育的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全方位推进创新创业教育。
构筑“教育、实践、指导、支持、服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平台,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思路(一)更新教育理念,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科学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的内在联系,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创业项目和活动为载体,以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为关键的创新创业教育新理念。
切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设计,注重面向全体学生,注重项目带动,注重通过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设计创新创业教育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变革,是培养复合型创业型应用人才的重要途径。
坚持面向学生全体、有明确培养目标的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施系统的课程学习、实践训练和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从教育全过程出发,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以确保学生创新创业的知识、能力、素质达到预期要求。
深化创新创业(双创)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创新创业(双创)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湖教高〔2015〕16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力推进“创新强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修订完善本方案。
一、总体思想(一)指导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树立“双创”教育理念,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我院实施“创新强校”工程的突破口、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促进高职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紧密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应用型、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思路坚持立德树人、优化人才培养的原则。
树立“双创”教育理念,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坚持服务需求为宗旨的原则。
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需求,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使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构筑完善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坚持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原则。
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培养学生敢为人先、独立思考、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创业、就业。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的原则。
以解决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健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改进考核方式,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打造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的特色和亮点。
坚持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的原则。
把开展校企合作、协同创新作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以深化创新教育改革精神融入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助推“创新强校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形成可推广的华商职业学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和制度成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5.04•【文号】国办发〔2015〕36号•【施行日期】2015.05.0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高校重视不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
为了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正文:----------------------------------------------------------------------------------------------------------------------------------------------------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各国家大学科技园:党的十七大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
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
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
为统筹做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和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1.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
在高等学校中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对于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突出专业特色,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1号)文件精神,构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体系,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内容包括创新创业课程项目、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两类。
创新创业课程项目面向全校开设《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指导》基础必修课程和《职业生涯规划》选修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创新创业方法,树立创新创意识,培养学生回应变革,主动创新的创新意识。
鼓励在校生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新创业讲座及座谈,最终自主完成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结合自身专业,自主完成创新型项目设计,并采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具有创新性、专业性、可持续性的创业实践活动。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应严格遵循“探索创造实践,推动创新发展,放飞创业梦想”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管理”的要求,实行“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入驻、规范管理”。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实行学院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两级管理。
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组领导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统筹规划、省级以上项目推荐;孵化基地工作领导组和创业指导教师负责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申报、项目评审、条件保障和质量管理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组统筹规划和落实孵化基地的各项工作,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五条1.申报条件及要求创新创业课程项目:凡在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申请,系统完成课程培训,考核合格颁发相应的专业证书;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凡在我院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申请,申请者以团队为主(3—6人)。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7.10•【文号】教高函〔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我部制定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高校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2019年7月10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工作,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加强国创计划的实施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创计划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的优秀项目,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国创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5.19•【字号】津教委〔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市教委关于贯彻落实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教委〔2015〕24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高等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深化我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
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训实践,改革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制度,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委成立由王璟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高教处、学位办、高职高专处、科技处、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天津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各高校要尽快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职责明确、分工清晰、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6月2日前,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报送市教委。
三、完善保障措施。
我市要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纳入天津市高等学校"十三五"综合投资规划予以支持;将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成果纳入市级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纳入全市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立项计划;将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列入优秀硕士论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评范围。
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15‟229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大学的核心使命、立德树人是学校根本任务的思想,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客观规律和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坚持创新驱动,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实施创新基础上的创业教育,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现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的“三位一体”,努力培养基础扎实、专业能力强,有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二)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托学校在建筑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建筑装饰设计、路桥等领域的优势,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坚持以学生为根、以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坚持协同推进,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统筹整合多方资源,以丰富创新创业教育途径与方法为抓手、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制度建设为保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坚持教学、科研、实践、社会服务协同创新,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创新创业教育短板用系统观点解决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突破创新创业教育薄弱环节,致力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敢于批判、善于质疑、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育人环境,力争把我校建设成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
(三)总体目标自2015年起,全面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形成具有建筑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建立健全我院的创新创业教育制度,扩大创新创业教育的普及率和覆盖面,树立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教育典型。
到2020年形成完备的课程教学、实践训练、培育孵化、社会服务、文化引领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显著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为建设国家知名的示范性学院提供支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重庆市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政策解读
勤工俭学的作用随着国家教育体制的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全面铺开,勤工俭学成为大学生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它将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及时而又满意地就业或更好地创新创业。
但从当前勤工俭学的现状看不容乐观,本文就高校的勤工俭学的现状作深入而透彻地分析,对勤工俭学的前景予以估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科学的建议和对策。
勤工俭学是国家教育体制的改革、素质教育的全面铺开和市场经济的大潮的产物。
高校学生开始从“双包”(包学费、包分配)向“双自”(自交学费、自谋职业)过渡。
相当部分大学生不得不面对这些因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而带来的现实而严峻的问题。
勤工俭学对象参加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大部分是相对家境差一些的学生,为了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自觉找兼职维持生活,也有一部分家境较好的学生,他们找兼职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丰富阅历。
《中国青年研究》,2002年第6期,郑彩莲《高校“勤工俭学”的现状和前景》文章说:从参与面看,有52%的学生正在参加勤工俭学,其中大一年级的学生占了53%,勤工俭学的即有特困生,也有家境富裕的学生。
但在特困生中,中差生、中等生比例偏高,多达64%。
勤工俭学的途径调查表明,大学生勤工俭学的途径主要有以下4种:(1)经过学校社团组织与商家洽谈参加勤工俭学,这种情况大约占勤工俭学总人数的26%。
在学生宿舍以及学校教学楼等公众场所,时常张贴着学生社团组织介绍聘人参加勤工俭学的海报。
(2)通过家教中心的帮助,获得“家教”资格,这种情况约占勤工俭学人数的21%。
(3)通过学校勤工助学中心的安排而挣得一份工作。
大学勤工助学中心是统一组织、管理、协调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组织机构,每年安排了一定数量的贫困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使他们能够完成学业。
但限于条件,一般其安排的额度有限,不少大学提供的勤工俭学服务还处在初级阶段。
(4)通过招聘广告或他人的介绍,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而成为“打工一族”。
随着勤工俭学在大学生中的升温,也让一些人看到了商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针对大学生的中介所,很多个体业主或小企业愿意雇佣心灵手巧的大学生,招聘广告在校园里随处可见。
【教育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8〕3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2018年制定完善政策,全面启动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到2018年,基本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大幅度增加经费投入,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先进经验,树立一批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典型示范;到2020年,建成省、高等学校交互式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创新思维、创业实践、创业帮扶、文化引领为一体的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使我省高等学校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提升,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数量大幅度增加,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高等学校要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和行业标准、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结合自身办学定位,邀请相关部门、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专业人员参与,将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纳入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全面修订本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整个培养体系,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细化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针对不同学生群体设置不同的创新创业能力标准,开发不同的课程,构建适合学校专业培养目标的创新创业能力矩阵。
积极推动工程、医学等领域的专业认证工作,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途径,支持部分专业进行专业认证工作,逐步打造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有影响力的专业。
(二)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建立省级人才需求和人才供给的对接平台,完善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学校方案】南京理工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学校方案】南京理工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xxxx〕3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学校“工程精英和社会中坚”的人才培养目标,坚持“育人为本、专业融合、协同推进、内涵发展”的实施原则,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渗透到教育教学各环节,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快培养更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更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xxxx年,制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学校“十三五”人才培养规划中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计划,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到xxxx年,初步建成有机融合、联动高效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运行制度体系,立项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改项目和重点实践项目,使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产生一系列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成果,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参与教师科研和参加各类竞赛的学生比例达到80%以上,本科生申请专利、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的总比例达到30%以上,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比例达到20%,成功创业的学生比例显著提高,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一)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立足精英教育,对接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制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在2018年完成制定并实施新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要求,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型人才社会需求,进一步深化北京大学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总体部署,以及《北京大学章程》和《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改革背景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作为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北京大学有着优良的创新创业教育传统,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探索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生态链:其中包括教学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输送主干体系、创新创业实践与课外活动支撑体系以及创业训练与企业孵化实操体系。
进一步完善并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仅有利于推进学校人才培养和综合改革,同时有利于发挥北大学科综合优势,履行社会责任,为大学生和全社会提供创新创业理论指引与实践指导,为构建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做出贡献。
(二)指导思想北京大学的核心使命,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能够传承和弘扬人类文明,引领国家和民族未来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围绕这一核心,北京大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改革方向,树立大学整体明晰的价值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构建通识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和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全面推进北京大学教育综合改革。
(三)改革思路紧扣学校的核心使命和发展目标,找到制约创新人才培养的瓶颈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厘清其内在联系,树立科学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并将其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创意之校”建设,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训练与竞赛相结合、创新与创造相结合、创业与就业相结合,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普及化、融合化、实战化和全程化。
到2020年,逐步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实现创建国内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意之校”的预期目标。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一)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总体目标要求,以提升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为目标,以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主线,积极引进行业、企业的技术技能人才质量标准,更加科学地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调整课程结构。
进一步增加实践课程学时学分比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设面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意、创业课程,探索引进创新、创意类在线课程,立项建设院级创业资源共享课程,纳入学分管理。
(责任部门:教务处、公共教学部、从业处、各二级学院)(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1.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学院“十三五”规划和发展目标、发展定位,实施招生计划量化考核,加快专业结构调整。
将专业设置、新专业申报与专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适度控制专业增量和总体规模,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教学[2015]23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5.07.23【实施日期】2015.07.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教学〔2015〕23号)各设区市教育局、普通高校: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 号)要求,现就深化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措施:一、建立培养创新创业协同育人新机制。
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同,推进高校与高校,高校与政府、社会间的协同,推进学科专业间的协同,建立结构调整、多样合作、交叉培养新机制。
根据产业、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开拓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和国际合作的多种办学模式。
二、修订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立足自身办学定位和服务方向,根据新的高职专科、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专业博士、专业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融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制定的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在2017年以前完成制定并实施新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打通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
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鼓励学生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学习。
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
到2020年,各高校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引进和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视频公开课、慕课、微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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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高校重视不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
为了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
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
把解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
把完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点,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2015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制订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实施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明确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要制修订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细化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
不同层次、类型、区域高校要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
深入实施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高校要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三)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各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各地区、各高校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
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
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
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五)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各高校要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
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
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
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
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
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六)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
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