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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城关镇祁兴煤矿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2016 年度

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矿井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是由煤的自燃引起,外因火灾主要是由外界热源引起。本矿煤层鉴定自然等级为皿级(不易自燃),外因火灾的防治仍然是本矿防火的重点。

一、防止发生煤层自燃的措施

1、主要大巷布置在岩层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进行处理;

2、选择合理的采煤方法,提高回采率高,加快回采速度,缩短采空区暴露时间;

3、减少丢煤措施:

1)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加强巷道支护,尽量避免冒顶、漏顶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冒顶、漏顶事故,必须将冒顶、漏顶区域的浮煤、虚煤清除干净,并采取措施将冒顶区接实、封严。

4、加强对独头巷、旧巷、报废巷道、采空区的管理工作,并及时进行密闭,密闭位置正确,质量合格;

5、加强通风管理,减少漏风从而降低采空区、旧巷、报废巷道内余煤氧化;

6、在煤层掘进时,严禁空帮空顶作业,掘进煤及进外运;

7、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水泡泥,采用正向爆破;

8、监测方面的措施:

1)当工作人员发现巷道中出现雾汽或巷壁汗“挂汗”,风流中出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有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不舒服的

感觉等自燃发火征兆时及时的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采用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各工作地点全面观察,当采空区或井巷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CO),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煤炭、围岩及空气和水的温度升高时及时的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精选煤矿井下机电硐室有水泵房、配电室等。设计采取以下防灭火措施:

1)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2)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3)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故应在

硐室内设CQ灭火器2个,8kg干粉灭火器1个,灭火沙袋2个。

4)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5)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硐室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保特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

3)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4)低压馈电开关选用KBZ—200 和KBZ-400 型并配合JJB—660 型检漏继电器对电网进行绝缘监视,以保证安全用电。

5)井下局部通风机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进行供电,同时井下局部通风机与掘进电气设备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6)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7)井下所有电气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8)电气设备的防雷保护:

①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②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③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④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查试验。

3、井下电缆

1)电缆选择

(1)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橡套软电缆。

(1)井下各配电站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套铜芯电缆。

照明电源均引自中央变电所,采用阻燃的矿用橡套电缆(MY);煤

电钻采用矿用电钻电缆。

2)电缆悬挂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2)在倾角在30°以上的井巷中,电缆用卡箍固定;

(3)悬挂电缆有适当的弛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4)悬挂点间距不大于 3 米;电缆要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 米以上的距离。

3)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

连接;

(3)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

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 4 )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4、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井下电气设备有接地、短路、过流、过负荷、

断相、漏电等保护。

1)电压在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均设有保护接地;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Q, 并且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 1 Q o

2)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 1 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在井底主副水仓内各设 1 块,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

5mm

3)在下列地点装设局部接地极: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

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 3 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

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

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

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 1.5m的钢管制成,

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5)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r n 的偏钢。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

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rn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rn的偏钢。

6)40kW以上的电动机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井下的馈电线上,

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要具备短路、过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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