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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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这样两个基本方面。教育公平之所以成为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成为世界各国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除了接受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外,教育还能够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增进社会公平,因而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的实际国情,我国的教育公平虽然已经得到很大的改善,仍然存在着显著的差距和一些突出的问题。在教育进入新的大发展阶段之时,教育公平问题已经凸显。这主要表现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地区差别;由于城市和农村巨大的发展差异造成的城乡差别;由于贫富差距和家庭社会、文化背景不同所形成的阶层差异;由于历史和文化传统造成的男女性之间在教育上的性别差别;在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存在的民族差别等等。
一、我国教育公平的现状和问题
在同一省内,以及地区之内县际差异同样很大。据上海教科院智力所对县际差距变化的研究,Gini系数由1994年的0.238下降为1997年的0.235,县际差距在总体上得到控制;但最低10%县的不利状况更加突出。
2.城乡差别:农村教育问题仍然突出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我国城镇人口所占比例26.23%;1995年l%人口抽样调查,该比例为28.85%;1997年10月,该比例为29.92%,农村人口约占70%。
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逐渐普及,农村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整体仍然落后,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现象依然严重存在。城镇和农村之间适龄儿童的小学入学率、初中入学率、在校生的比重差距明显。1995年,农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占全国适龄儿童总数的80%以上,而在校生占全体总数的比例,小学在校生占70.5%,初中在校生占57.1%。以1998年我国城乡普通中学的状况看,农村学生拥有初中教育份额约一半强,但在高中阶段在校生仅占一成四,城乡之间的差距,就高中教育而言,1998年比1995年上升了近四个百分点。
农村学生辍学、流失率仍然较高,初中生辍学率上升。1998年全国初中在校生辍学率3.23%,达167万人,比1997年上升0.09个百分点;而农村辍学率为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97个百分点。有的地方农村辍学率高达10%以上。应当指出,就许多地方的实际观察,农村学生的流失辍学率,比统计数字要高得多。
由于义务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现有危房约1300万平方米,集中在中西部农村。虽然危房占全国中小学总校舍的比例不足l%,但在“二片地区”“三片地区”比例较高,宁夏中学危房面积达5.32%,小学达4.2%;新疆中学危房达4.05%,小学占3%;青海中学占3.16%,小学占4.33%。有的贫困县危房面积高达10%~15%;个别地方更高,如甘肃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小学危房率高达28.3%。由于七八十年代解决校舍问题时经费不足,建筑质量差,80年代末兴建的校舍中有“豆腐渣”工程,不足10年的校舍也成为危房,新危房出现率每年约为2%~3%。
大面积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解决。据全国教育工会1999年上半年调查,全国有2/3省、自治区、直辖市拖欠教师工资。大量代课教师的问题尚未得到相应的重视和解决。
3.阶层差别:关注弱势群体和贫困学生
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阶层逐渐分化,贫富差距逐渐拉大,成为我们观察公平问题的另一个重要视角。据李强的研究,1997年,我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最高的1/5人口占全部收入的51.4%,次高的1/5人口占有8.63%,收入最低的1/5人口占有4.06%,高收入阶层占有总收入的比例是低收入阶层的12.7倍,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1979年为0.31,1988年为0.38,1994年为0.434,1997年为0.4577,已经超过国际上一般认为的适度范围。
另据国家统计局1999年第三季度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的调查结果,如果按户人均收入由低到高将全部调查户五等分分组,其中20%的高收入户占总收入的42.4%;20%的低收入户仅占总收入的6.5%。高收入组和低收入组的户人均收入比为8∶1,差距相当大。按1999年8月份户人均收入计算的基尼系数达到0.354。
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实际的教育收费不断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制,弱势群体的教育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校园中“贫困生”群体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对农村大量出现的流失辍学的调查显示,贫困仍然是使许多人上不起学的第一位的原因。但与以前不同的是,当前许多地区出现的令农民难以承受的教育负担,是由不规范的乱集资、乱收费造成的。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全国数千万流动人口及其子女的教育问题被忽视。由于大学、中专等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实行收费,校园中出现了一个不断扩大的贫困生阶层。据魏新的研究,即使是在前几年每年1千多元学费的条件下,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尚有25%左右的贫困学生。研究显示,1997年普通高等教育需求的价格弹性系数为1.095,这意味学费增加10%时,约有11%的学生会因困难而放弃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贫困阶层分为城市和农村两种情况,农村的是绝对贫困阶层;城市则是由原先的中等收入阶层降下来的失业者、退休者等构成的,后者心理压力和相对剥夺感更大,社会影响力也更大。由于升学和进入好学校除了能力竞争之外,越来越依赖家长的社会关系、经济能力,弱势群体往往缺乏选择性,城市不同阶层对入学机会和学校质量差距造成的不公平感受正在增加。
一些调查显示,在城市的重点中学,以及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上,不同阶层、家庭背景存在明显差别。占人口90%以上的体力劳动者的子女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考试竞争中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北京市招办统计:1990年北京市录取新生17248人,其中干部、军人、职
员子女13474人,占78%;工农子女3561人,占21%。名牌大学、重点大学和热门专业,来自干部和知识分子家庭的子女比重越来越高。即便上大学,贫寒家庭的学生以进入军校、师范、农林及一些冷门专业为多。在城市的重点中学,干部和知识分子家庭的学生占绝大多数,干部家庭的学生比例远远超过其他阶层。
不同阶层的子女在学业成功上的差异同样巨大,在各级学校教育中学习失败、辍学留级、中途弃学的,主要是家境贫寒、社会地位较低的阶层的孩子。
二、导致教育机会不均等的原因
我国当前出现的种种教育不平等,主要是由其发展状态决定的:经济落后导致教育的有效供给不足,经济、文化的不平衡发展导致巨大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贫富分化,重男轻女的文化传统导致女童教育的薄弱,等等。这一现实是历史形成的,并将会在我国长期存在,只能通过经济发展的社会进步逐步加以解决。
在这一实际国情中,值得重视的是导致教育不公平的制度性原因。政府公共政策的不同取向或偏差,往往会加剧现实中的教育不公;同时,相对于缩小历史形成的发展差距而言,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来增进社会公平,是更为容易实现的。因而,认识和调整这一制度性因素,应当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这种制度性的不公,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教育资源配置不公,教育政策和规则不公。
1.教育资源配置的失衡
对于历史形成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巨大发展差距,教育资源配置应当体现:一是注意规则的公平,以不再继续扩大差距;二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向落后地区倾斜,以主动缩小地区间的差距。建国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运作中,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的状况已有所改变,但改革开放之后,各地的发展差距又拉大了,主要是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造成这种不平衡的传统原因之一,是强调教育的直接功利价值,希望迅速改变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