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人员考试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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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人员考试复习要点

一、公务员制度

(一)总则

1、公务员制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与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分类管理的原则;法治的原则。

3、《公务员法》公布日期(2005年4月27日)、实施日期(2006年1月1日)

4、公务员的概念: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5、公务员的范围(7类):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的工作人员。见教材139页

6、公务员的分类: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7、参照管理公务员的概念: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8、公务员的权利(8点)见教材148页

9、公务员的义务(9点)见教材146页

(二)录用

1、公务员是否凡进必考:不是。只有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2、国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省考: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

部门负责组织。

(三)考核

1、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3、考核分类: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

4、年度考核程序:①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述职);②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③本机关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④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或提出申诉。

5、考核结果的应用: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

(四)奖励

1、奖励分类:嘉奖(表现突出,优良成绩)、记三等功(较大贡献,显著成绩)、记二等功、记一等功(重大贡献,优异成绩)、授予荣誉称号(功绩卓著,特殊贡献)。见教材166页

2、奖励作用:激励保障

(五)惩戒

1、处分的分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处分的后果: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还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开除的后果有二:一是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二是不得被再次录用为公务员。

(六)培训

1、培训分类:初任培训(新录用、试用期内);任职培训(晋升领导职务、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专门业务培训(专项工作);在职培训(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或提高工作能力)。

(七)交流与回避

1、交流方式: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2、回避对象: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

(八)工资福利

1、基本原则:按劳分配;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正常增资原则;平衡比较原则;法律保障原则。

(九)辞职辞退

1、不得辞去公职情形:五点。见教材432页

2、哪些情形应引咎辞职:见教材432页;对于引咎辞职的,本人不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必须辞职)

3、不得辞退的情形:四点。见教材433页

4、公务员开除与辞退的区别:适用情形上的差别,开除是处分,辞退不是处分。见教材428、432页

(十)申诉控告

1、程序:对人事处理不服的,①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②复核不服,向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③对申诉结果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提出再申诉。

二、科学发展观

1、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2、什么是以人为本?(3点)见教材12页

3、十八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4、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建设美丽中国。

5、十八大报告“两个一百年”:第一个:建党一百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二个:建国一百年,建设富强、民主、文明、

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6、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三、地方政府

1、地方政府的层级(4级):省(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市、自治州、计划单列市)、县(县、市辖区、县级市)、乡(乡镇、民族乡)。

2、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区别: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国防权。

四、公务员职业道德

1、道德的概念:道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最终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依靠内心信念、传统习俗和社会舆论等维系的,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等关系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见教材185页

2、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要求具有政治典范性、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的社会影响具有广泛性、公务员职业道德维持力量具有强制性。

3、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1)道德是法律的合理性基础;

(2)公务员道德与职业道德是公平、公正执法的前提;(3)道德和法律不能相互取代,都是规范社会的手段;(4)道德是事前的预防,法律是事后的惩处;

(5)法律是有缺陷的,是不完善的,是滞后的;

(6)道德能够弥补法律的缺陷,法律不能弥补道德的空白。

4、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

5、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

(1)推动伦理尤其是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制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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