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政策解读
2024年标准离婚协议:两套房产分割细则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标准离婚协议:两套房产分割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双方当事人1.2 房产1.3 离婚协议2. 房产分割原则2.1 平等分割2.2 双方协商一致3. 房产具体分割方案3.1 房产A3.1.1 所有权归属3.1.2 产权过户3.1.3 负债处理3.2 房产B3.2.1 所有权归属3.2.2 产权过户3.2.3 负债处理4. 房产分割的履行4.1 双方责任与义务4.2 房产过户时间节点4.3 房产分割的协助5. 子女抚养权与探视权5.1 子女抚养权归属5.2 探视权行使5.3 子女生活费用承担6. 财产分割6.1 共同财产分割6.2 个人财产处理7. 债务处理7.1 共同债务处理7.2 个人债务处理8. 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8.2 违约责任承担9. 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机构10.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变更10.3 合同终止11. 一般条款11.1 通知与送达11.2 法律适用11.3 合同的完整性与独立性12. 附件12.1 房产A的相关文件12.2 房产B的相关文件13. 其他约定13.1 双方的其他约定14. 签署14.1 双方签字盖章14.2 签署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双方当事人甲方:×××,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省××市××区××路××号。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省××市××区××路××号。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引言:随着时代的发展,婚姻家庭制度也在不断变革和完善。
作为最重要的法律之一,新婚姻法对于维护婚姻关系和家庭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中,房产问题作为婚姻家庭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一直备受关注。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为解决夫妻婚姻中的财产纠纷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重点探讨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最新规定,以帮助人们对相关法律进行更深入的了解。
一、共同房产的归属根据新婚姻法的最新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共同房产,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证,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再是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妻婚姻关系解除时,夫妻共同房产的归属问题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产的分割原则是“原则上由夫妻共同协商一致”,如果夫妻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在夫妻共有房产的划分中,应当考虑到各方在购置共同房产过程中的实际贡献情况。
二、个人房产与共同财产的界定根据新婚姻法的最新规定,婚前所拥有的个人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属于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这意味着,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所购置的房产,在婚后依然享有所有权。
然而,若是个人房产发生增值,由于夫妻的共同努力,共同贡献到房产增值的话,增值所得将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的划分原则同样是“原则上由夫妻共同协商一致”,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申请处理。
三、个人房产的保护为了切实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个人财产的权益,新婚姻法规定了个人房产的保护措施。
一方面,个人房产在不侵害夫妻共同利益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个人财产权益,不得侵占、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对方的个人财产权益。
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婚前所拥有的个人房产因结婚后的生活需要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经过夫妻共同协商,并制定书面协议。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到婚姻法律的细节问题,尤其是涉及到离婚问题的房产分割。
近年来,针对这一问题,新的婚
姻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从各个方面细化了对房产分割的法
律规定。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离婚后,共同所有的房产应当根据法律
规定分割。
对于出现分割纠纷的情况,法院将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
行考虑:
第一,夫妻离婚时所持有的房产的来源。
如果是共同购买的房产,则
应当根据双方的贡献进行分割。
如果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
房产,则这个房产在离婚时应当作为个人财产处理。
第二,夫妻在婚姻期间所作出的贡献。
在婚姻期间,如果其中一方辞
职或者休息了一段时间来照顾家庭和孩子,则视该方的贡献为大,应
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一方贡献了一定的资金用于房产购买
或者维护,则也应当在分割时予以考虑。
第三,夫妻离婚后的生计。
如果在离婚后,其中一方的生活不稳定或者无法自给自足,则应当给予相应的支持和补偿。
这种情况下,分配的房产应当考虑到被分配方的实际需求和利益。
综上所述,新的婚姻法针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完善。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将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和离婚后的生活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在保障被分配方的利益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保障离婚后双方的生活和发展。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的规定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的规定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的规定:
①、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②、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③、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接下来跟着具体情况,我们具体分析:
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女方负责装修等费用
这种情况,如果是男方父母是在婚前买房的话,那么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儿子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才算做共同财产;若是婚后买房,男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那么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男方的除外.
注:虽然女方有出装修款,但是房子的所属权最重要的还是哪方何时出资购买的,若碰到纠纷只能要求归还女方负责装修等费用.
恋爱期间共同买房该如何分配
双方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置房产时,即使只登记在双方一人名下,但并不影响双方共同出资的协议效力,因此如果分手了,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
注:恋爱期间买房需谨慎,如果真的是需要共同出资买房的话,一定要保留当初的出资凭证,双方要签订出资协议以免日后麻烦.
婚前男方已买房婚后才办理产证
这种就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男方全款买房,没有贷款,那该房产不影响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后也不属于共同
财产.
2.如果购房时有贷款,婚后共同偿还,那婚前男方出资算作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算
作夫妻共同财产.
注:男方应保留好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发票、银行存款单等凭证.。
房产过户给妻子新规定
房产过户给妻子新规定近日,国家发布了新的房产过户规定,特别针对婚姻关系下的房产过户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项变化是,规定了房产过户时必须将房屋过户给妻子的规定。
这一新规定的出台,主要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婚姻中,夫妻之间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无论是共同购买还是其中一方购买,均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过户。
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因为某些男性的不良行为,妻子在婚后的房屋产权上始终处于被动地位。
有的丈夫利用自己名下的房产对妻子施加压力,有的则直接将房屋过户给其他人,剥夺了妻子的房产权益。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决定修改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下,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必须过户给妻子。
这样做的目的是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让她们在离婚或婚后房产分割时能够享有相应的权益保障。
此外,这样的规定还有助于遏制一些男性滥用婚姻关系的行为,维护家庭的稳定和谐。
当然,这项新规定并非一刀切的,也考虑到了特殊情况的存在。
规定也明确指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妻子存在赌博、虐待子女等行为,则不能过户给妻子,以保护家庭利益和儿童权益。
此外,该规定还规定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参与房产过户的过程,并达成共识,以保证过户的公平合理。
这一新规定的出台,无疑是对婚姻关系下房产过户问题的一次重要改进。
它不但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防止了一些男性滥用婚姻关系的行为,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妻子在婚后房产分割时的议价能力和保障机制。
在这个新的规定下,妻子不再是弱势的一方,她们可以更加自信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使婚姻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当然,新规定的实施也会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在现实中,可能还有一些男性对这一新规定的接受程度不高,他们可能会试图绕过规定,继续滥用婚姻关系。
此外,该规定的执行也需要法律和司法部门的有效监督,确保其能够真正起到保护妇女权益的作用。
总之,新的房产过户规定是一项进步的改革措施,它为婚姻关系下的房屋产权保护提供了更好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后夫妻房产归属一览表(超全超详细)
民法典后夫妻房产归属一览表2020年12月29日,最高院发布了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一(2021.1.1实施),其中,关于“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一致的。
但是,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则修改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与原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司法解释三规定,“如果产权只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有着明显的差别。
也就是说,该司法解释实施后,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根据这一新规定,建议此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
如果是赠与,需约定清楚是只赠与给子女,还是赠与给子女及其配偶。
如果是借款的,约定清楚利息和还款期限等。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归属一览表(2021)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特别注意:父母出资买房,如未明确表示赠与,一般会视为借款。
此时,如房产是共同财产则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则该债务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判决时对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况房子分割的6种特殊情况一、小产权房分割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小产权房,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经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
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做出处理。
在处理使用时,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变更相关诉讼请求。
在处理相关房屋的使用归属时,能分割的进行分割,不能分割的可采用协商、竞价、询价等方式进行给予适当补偿。
在涉小产权房分割案件中,应在判决论理部分中明确使用处理的判决内容不代表对小产权房合法性的认定,不能以此对抗行政处罚、不能作为产权归属证明或拆迁依据等。
2024年离婚双方补充合同:房产分割与过户指南
2024年离婚双方补充合同:房产分割与过户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1. 房产分割1.1 房产定义1.2 房产分割原则1.3 房产分割方法1.4 房产分割时间表2. 房产过户2.1 过户流程2.2 过户所需材料2.3 过户费用2.4 过户时间表3. 房产分割与过户的协调3.1 协调责任3.2 协调流程3.3 协调时间限制4. 房产分割与过户的争议解决4.1 争议解决方式4.2 争议解决流程4.3 争议解决时间限制5. 房产分割与过户的税务处理5.1 税务相关规定5.2 税务申报流程5.3 税务支付时间表6. 房产分割与过户的法律效力 6.1 法律效力确认6.2 法律效力保障6.3 法律效力变更7. 双方权益保障7.1 双方权益确认7.2 双方权益保障措施7.3 双方权益变更8. 合同的履行与监督8.1 履行责任8.2 监督方式8.3 履行时间限制9.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变更条件9.2 解除条件9.3 变更与解除的程序10. 违约责任10.1 违约行为10.2 违约责任认定10.3 违约赔偿方式11. 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机构11.2 争议解决程序11.3 争议解决费用12.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2.1 生效条件12.2 终止条件12.3 生效与终止的程序13. 合同的附加条款13.1 附加条款内容13.2 附加条款的生效13.3 附加条款的变更与解除14. 双方签字盖章14.1 签字盖章程序14.2 签字盖章时间14.3 签字盖章后的合同生效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房产分割1.1 房产定义本合同所指房产包括但不限于位于市区街道的住宅一套,房产证号为,以及与房产相关的配套设施和附属物。
1.2 房产分割原则房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应充分协商,确保分割结果对双方均公平合理。
1.3 房产分割方法房产分割将采取实物分割方式,即甲方分得房产的A部分,乙方分得房产的B部分。
具体分割范围和界限由双方共同确定,并在本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
2024版婚姻法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
探视权行使方式及保障措施
探视权行使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 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保障措施
为确保探视权的正常行使,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制定详细的探视计划、要求双方遵守协议、对不履行义务 的一方进行处罚等。
子女抚养费用承担方式及标准
行。
谢谢观看
保留相关证据
妥善保管个人财产的购买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证 明财产来源和归属。
及时进行财产登记
对于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应及时进行登记,确保个人权益得到 保障。
举证责任与证据收集
举证责任
在离婚诉讼中,主张个人财产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财产属 于个人所有。
证据收集
可通过收集银行流水、购买凭证、登记证书等证据来证明个人财产的归属和权益。 同时,也可通过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方式辅助证明。若证据难以收集,可向法院 申请调查取证或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子女抚养费用承担方式
离婚后,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抚养费用,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抚养费用标准
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费用时,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 综合考虑。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费用进行调整。
06
争议解决途径与法律救 济措施
协商、调解等非诉讼解决方式
协商
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协商过 程中,双方应明确财产状况,提出各自的 分割意见,寻求共识。协商结果应具有合 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VS
调解
在第三方调解组织或调解员的主持下,双 方进行调解。调解应遵循自愿、合法、公 正、合理的原则,促进双方互谅互让,达 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 具有法律效力。
新婚姻法房贷的几点需要注意
新婚姻法房贷的几点需要注意房子和房贷是大家经常谈论的,很多人也都背负着高额的房贷,压力是非常的大。
有的家庭因房子和房贷问题争吵不休,为此也有的导致的婚姻危机,闹离婚的也不在少数。
有的夫妻一方拒绝共同承担房贷,但是新婚姻法房贷已经做了修改,更加公平公正,确保夫妻双方共同履行责任,但是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新婚姻法房贷的几点注意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二、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三、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四、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
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婚前买房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婚前买房,即夫妻双方在结婚前购买房产的行为。
在我国,婚前买房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包括房屋所有权、房产登记、房产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婚前买房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婚前买房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法,其中涉及婚前买房的相关规定如下:(1)第六百零三条: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约定一方将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赠与另一方,未办理交付手续的,赠与行为无效。
(2)第六百零四条: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约定一方将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为共同共有,未办理共有登记的,该约定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关于房地产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婚前买房的相关规定如下:(1)第十一条: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第十二条: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房地产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关于物权的法律,其中涉及婚前买房的相关规定如下:(1)第一百四十三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2)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三、婚前买房的法律流程1.签订购房合同婚前买房,首先需要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位置、面积、用途、价格等。
(3)付款方式及期限。
(4)房屋交付及验收标准。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2.办理房产登记购房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应当依法办理房产登记。
房产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依据,包括以下步骤:(1)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等。
(2)到房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
(3)领取房产证。
3.过户手续婚前买房,若房屋所有权需要变更,如赠与、买卖等,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婚姻法房产新规定法律常识: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关于房产新规定如下:1、夫妻离异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子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用分配,谁的房子就归谁。
法律依据《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婚姻法》已经废止,房子归属问题取决于购买房子的时间、方式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离婚怎么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新婚姻法对房屋权属登记的新要求
新婚姻法对房屋权属登记的新要求
建永
【期刊名称】《中国房地产业》
【年(卷),期】2001(000)011
【摘要】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后的婚姻法,对1980年婚姻法作了许多重要修改和补充。
其中有关夫妻财产方面的规定对夫妻房屋权属登记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新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的规定,夫妻对房的权属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夫妻共同所有。
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购置的房屋;婚前一方购置,婚后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八年的房屋;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屋。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房屋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
【总页数】1页(P36-36)
【作者】建永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9
【相关文献】
1.新婚姻法关心房屋权属登记 [J],
2.再上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新台阶--前进中的自贡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J], 钟高利
3.基于完善我国新婚姻法的思考 [J], 勾清芸
4.新婚姻法关于女性保护问题的探究 [J], 滕祥鹏
5.新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关系的探析 [J], 张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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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民法典 第五编 婚姻家庭 关于房产
2022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关于房产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解释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一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改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解释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一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改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的个人债务。
2022新婚姻法关于房产一、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变化: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现在房市整体仍然呈现上升趋势,所以在离婚时会涉及补偿的问题,但如果将来房屋贬值,离婚时,配偶一方是否也应该承担贬值部分的损失呢?有关这个问题,有律师议修改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在银行按揭贷款,无论房屋何时交付及房屋产权证何时取得,离婚时可以将该房屋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离婚时房屋总价按照市值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按照房屋价值比例均等分割。
”举例,甲男婚前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首付50万,与乙女婚后将剩余贷款还清。
离婚时,房产价值200万,则乙女可以分得(200-50)/2=75万元。
二、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改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改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改革夫妻财产新规
婚姻法改革夫妻财产新规婚姻法是一部对于婚姻和家庭关系进行调节的法律。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夫妻财产的分配问题也提出了更多的期望和要求。
为了更好地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我国对于婚姻法进行了改革,推出了夫妻财产新规。
本文将详细探讨婚姻法改革中的夫妻财产新规。
一、夫妻财产新规的背景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一直是矛盾之一。
在过去的婚姻法中,夫妻财产的归属问题并没有具体规定,导致了财产纠纷的频繁发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制定了新的夫妻财产规定,旨在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夫妻财产新规的核心内容1. 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扩大在过去,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攒下的财产,例如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
而在新规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被进一步扩大。
除了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夫妻在婚前和分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2. 财产归属的明确规定新规还对夫妻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
而对于一方对财产的特殊贡献,新规中给予了相应的考虑和保护。
例如,如果其中一方为购买房产支付了大部分款项,离婚时可以获得较多的财产份额。
3.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在新规中,非夫妻共同财产也得到了保护。
没有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离婚时将归属于各自所有,不受共同财产分配的限制。
这样的规定保障了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权益。
三、夫妻财产新规的意义与影响1. 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夫妻财产新规的出台,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在过去,财产纠纷往往是离婚过程中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新规的出台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更好的保护与救济。
2. 推动婚姻关系的和谐发展财产纠纷常常是夫妻关系中的痛点之一,婚姻法改革中的夫妻财产新规的出台,有助于解决财产纠纷,减少离婚对夫妻关系的破坏。
夫妻双方可以更加公平地享有财产权益,从而有助于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2020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最新
2020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最新一、婚姻法第19条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22条规定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但有证据证明房屋为赠与夫妻双方的情况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双方购置的房屋,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但有证据证明为赠与一方的情况除外。
三、婚姻法第39条的相关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父母买的房从共同财产变为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的。
也就是说一方要赠与房产给另一方,是需要去办理公证。
3.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新婚姻法关于婚后房产——新婚姻法下如何分割婚后房产即使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也是存在各种各样的情况,包括父母出资后子女婚后还贷等等,而在不同的情况下,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婚后房产的分割也不太一样。
那么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法”)确定了新婚姻制度下房屋归属条款。
一、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三条: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
中经营的生活必需品、日用品、服装、器具、厨房用品和未加工原材料等财产,不包括因
工作结余而供家用的财产,也不包括因专业经营而供家用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四条:夫妻独立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
后依法独立取得、分别拥有的财产,包括劳动报酬、工作结余、个人经营所得以及娶妻、
男方给付给女方额外婚费、礼金、婚房及维持家庭生活之用的其他财产。
四、有关房屋归属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八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原则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使用,其中不能分割
的部分除外,在婚姻关系终止后由双方共同拥有。
2024年新国五条后房产赠与假离婚等种避税绝招有风险
新国五条后房产赠与假离婚等种避税绝招有风险背景介绍自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颁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规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国五条”)以来,不少人开始进行各种避税操作,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其中较为常见的方式包括房产赠与和假离婚等。
这些操作虽然能够有效地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读者分析这些操作的风险和可能面临的后果。
房产赠与房产赠与是指房产所有权人将房产无偿转移给其他人的行为。
房产赠与被广泛用于避税,其原因在于:•购买第一套房不需要缴纳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房产赠与时,不需要缴纳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每年可以赠与总额不超过税法规定的免税额(2021年为30万元)的财产,赠与方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
可以看到,房产赠与是一种十分便利的避税方式。
但是,对于房产所有权人而言,房产赠与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首先,如果房产所有权人在房产赠与后,继续使用赠与的房产,那么他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未依法缴纳契税并要求补缴。
此外,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后一段时间内去世,那么由于赠与过程中没有考虑继承关系,可能会导致亲戚之间产生纠纷。
假离婚假离婚是指夫妻没有真实分居,但是为了避免个人所得税和房产转让税等税费,故意办理离婚手续。
与房产赠与一样,假离婚操作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首先,由于离婚登记是一个法定的过程,假离婚行为侵犯了法定程序。
其次,由于假离婚行为是为了规避税款等法定财务支出,与税务机关的利益相悖。
因此,税务机关即使不发现假离婚事实,仍有可能会追溯征收税款和罚金,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三,假离婚还会对家庭带来不可逆的影响。
由于两人没有经过真正的离婚,离婚后可能会因无法协商财产分割或孩子监护问题等而发生纠纷。
此外,会影响家庭关系和子女成长等。
结论综上分析,房产赠与和假离婚虽然是常见的避税操作,但是由于其行为涉及限制法律的规定,可能会引发许多法律纷争和经济损失。
新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有哪些规定?
新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根据当前的一些情况做出了调整,而在财产上的调整最引人注目。
那么新婚姻法在财产上有哪些新规呢?小编就为您整理新婚姻法在财产上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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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规定婚前房产买卖(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婚前房产买卖现象日益增多。
婚前房产买卖涉及到法律、经济、情感等多方面因素,因此,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对于保障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婚前房产买卖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婚前房产买卖概述1. 定义:婚前房产买卖是指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双方或其中一方通过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行为。
2. 原因:婚前房产买卖的原因主要包括:(1)双方家庭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婚前购置房产作为婚房;(2)为避免婚后财产纠纷,明确婚前个人财产;(3)满足个人住房需求,为婚后生活做准备。
二、婚前房产买卖的法律规定1. 物权法:(1)婚前购置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视为个人财产;(2)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姻法:(1)婚前购置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特殊约定,不得擅自处分;(2)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处分。
3. 合同法:(1)婚前房产买卖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2)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税法:(1)婚前房产买卖,按照相关税收政策,缴纳相应的税费;(2)婚后房产买卖,如无特殊约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缴纳相应的税费。
三、婚前房产买卖的注意事项1. 明确房产归属:(1)婚前购置的房产,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2)婚后购置的房产,应在结婚登记前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
2. 签订书面合同:(1)婚前房产买卖,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2)合同内容应包括房产基本情况、买卖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
3. 办理产权过户:(1)婚前房产买卖,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婚后房产买卖,如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共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 缴纳相关税费:(1)婚前房产买卖,按照相关税收政策,缴纳相应的税费;(2)婚后房产买卖,如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共同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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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综述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一向被众人所关注,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现出较快的上升趋势,而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中“谁首付,房子归谁”、“公婆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等条款,客观上形成了“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妻子”现象,让部分女性感到保障缺失。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政策的内容都是什么呢?相信很多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夫妻并不是特别了解,搜房小编今天特别将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一一梳理,包括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政策、新婚姻法房产分割内容以及离婚房产分割规定,让你轻松了解新婚姻法对房产的具体规定,切实保障自己的房产权益。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具体细则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之婚前买房注意事项一、恋爱期间合伙买房: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付首期款,并以两人名义办理抵押贷款,实际只有男方在还贷,后来双方分手没有结婚。
房屋如何分割?1、对内关系,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
2、对外关系,均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两人同意。
3、一方要取得全部产权需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有按揭未清,需先还贷解押,再重新办理抵押贷款,其间还涉及承担一系列税费,会耗费不少精力和金钱。
注意:恋爱期间合伙买房要慎重,签订出资协议,保留出资凭证。
二、婚前买房,婚后办产权证,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购房时无贷款,不影响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后房屋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购房时有贷款,婚后共同偿还,产权则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资部分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保留好《房屋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存取款单据。
三、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特别是一方出资,另一方未出资的情况:1、赠与关系,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
2、借贷关系,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注意:为防止将来发生争议,父母出资也应与子女签订签订借款协议,最好办理公证。
四、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婚后再售如何认定财产权属?1、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但实践中存在离婚时财产来源及区分问题,所以要保留相关证据。
如:房屋买卖合同,转账凭证,避免一行多户头或多行多户头。
2、若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变化关系的证据(如前后的资金流向),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中婚后买房的细节1、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
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以平分为原则。
婚姻法新规: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配的规定中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
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
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
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
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
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4、所占份额提前定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
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
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专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只写对方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之对共有房屋的分割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之一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之二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之三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之四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