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县城乡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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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 (3)

第三章新城发展规划 (18)

第四章新城规模 (20)

第五章新城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 (20)

第六章新城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3)

第七章产业发展及布局规划 (27)

第八章综合交通规划 (28)

第九章生态系统规划 (36)

第十章历史街区与地方传统特色区域保护规划 (39)

第十一章住房与社区建设规划 (41)

第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42)

第十三章环卫设施与环境保护规划 (48)

第十四章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规划 (51)

第十五章近期建设规划 (58)

第十六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60)

附1:附表 (61)

附2: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6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背景

(1)2006年国务院批复了《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提升了天津的城市定位,明确了天津市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总体框架。

(2)天津滨海新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对地区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在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各区县三个层面全面推进,形成各具特色、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静海发挥优势、借势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3)《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确立的十一座新城中,静海包括两个新城。双城结构为静海的城乡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因此需要重新调整静海的城乡体系结构。

(4)位于县域西部的子牙环保产业园提升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将对静海的产业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需要对全县域的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作出调整。

第2条规划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4.1);

(3)《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

(4)《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5)《天津市区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标准》;

(6)《静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3条规划原则

(1)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形成以“两城”为龙头、以“五镇”为骨架、以一般镇和中心村为支撑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2)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县域生态林业建设,沿新城、中心镇、一般镇外围地区,高速公路、铁路、一二级公路、主要河道两侧,建设生态防护林带。

(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构建集约型、生态型城、镇、村为出发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4)坚持和谐发展的原则。以城乡统筹,维护公共利益为根本,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第4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为静海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1414.9平方公里。

第5条规划期限

近期到2012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第6条规划的法律效力

静海县一切城乡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本规划自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原总体规划同时停止执行。

第二章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

第一节区域协调

第7条发展策略

(1)区域协调策略

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借助滨海新区的发展机遇,明确发展方向,提升城镇功能,使之成为滨海新区向内地辐射的重要桥头堡。

(2)产业带动策略

以循环经济产业带动静海产业优化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3)城乡统筹策略

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实现资源共享,促进社会和谐。

(4)文化发展策略

挖掘静海运河文化与民俗文化底蕴,培育团泊新城水文化特色,努力实现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共同繁荣。

(5)城市安全策略

①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设施体系,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②根据本区域地处蓄滞洪区等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有关城市安全方面的专项规划,在满足各专项规划要求、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城市各项建设活动。

(6)生态建设策略

推动以生态湿地,绿色河道、绿色通道、绿色村庄和绿色林网等为重点工程的生态县建设,建立起完善的农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

第二节发展定位与规模

第8条发展定位

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区域性物流中心,天津市体育基地和生态宜居新城。

第9条规模

(1)人口规模

2020年静海县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71.0万人(包括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的8.0万人口),其中城镇人口59.7万人。

(2)建设用地规模

2020年静海县城乡建设总用地为198.76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为55.24平方公里。

第三节城乡统筹

第10条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合资源,形成规模等级合理、职能分工明确、产业类型互补、配套设施完善、有序高效的县域城乡体系网络结构,提高县域城镇化水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强化静海新城与团泊新城的城市职能,增强新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3)加快中心镇和中心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合理有序,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第11条城乡体系结构

规划静海县城乡体系结构为:两个新城——三个中心镇——十一个一般镇——四十个中心村——六十八个基层村。至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80%左右。

第12条城乡空间布局

依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结合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充分挖掘资源、强化特色,构建“一带、两城、一区”的城乡布局结构。

“一带”即南运河城镇发展和生态文化带,包括了独流镇、静海新城、双塘镇、陈官屯镇、唐官屯镇,支撑起城镇经济发展的空间架构。在南运河两岸以挖掘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景观带。“两城”即静海新城和团泊新城,将静海新城的路网干道系统与团泊新城西区路网干道系统有机沟通,使两个新城协同发展,通过双城结构打造静海特色,建成天津市南部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区。“一区”即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以该城乡布局结构为骨架,结合示范工业园区、静海县中心镇和一般镇镇的建设,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片区。

第13条新农村建设规划

(1)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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