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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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 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职业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第 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DBJ13-81-200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90等有关规定,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 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

一、甲方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进一步促进工地文明建设,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尽量减少施工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 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 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类隐患,促进乙方积极申报参与安全文明工地评比活动。

6. 及时根据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款项。

二、乙方职责: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管理及作业人员必须层层人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1.2施工工地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1.3定安全管理目标在经济承包中必须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指标

1.4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施工组织设计

2.1 设计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特殊项目或大型项目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2施工组织必须经项目监理审批

2.3编制项目事故应急预案

2.4安全措施全面、有针对性

3、安全技术交底

3.1 工地开工前或关键施工环节开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并留有图片资料备案

3.2 交底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安全教育

4.1 工地开工前必须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要具体有针对性

4.2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5、班前活动

5.1 每天开工前班组必须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有书面记录

5.2 受教育者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6、特种作业人员 (电、气焊人员,特种机械操作手等 ,

6.1 必须经劳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并存档

6.2 操作人员现场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备查

7、安全检查

7.1 施工班组对作业工地必须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班组日查要有书面记录

7.2 查出的隐患必须按“三定 " 落实整改

8、事故报告处理

8.1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8.2 施工队伍发现工地异常或事故,应在半小时内报告施工管理人员 8.3 施工管理人员接接到异常报告后, 必须立即到工地现场确认后一小时内报项目负责人

8.4 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并到现场查实确认后一小时内口头向业主安全管理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8.5在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业主办公室

8.6发生死亡的安全事故 (含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等应按照福建省建设厅闽建建 [2006]36号文《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时限报告。

9、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9.1 沉井围档要求

9.1.1 统一采用兰色夹心彩钢板和金属卡槽装配的形式,不得采用砖墙或其他形式。底层砖砌基础高 0.4米,上设金属卡槽,装配夹心彩钢板,夹心彩钢板高 2米,宽1.15米。夹心彩钢板上方四角处安装夜间警示灯。

9.1.2 每一沉井要设置告示牌,标明工程名称、范围、建设单位、监理单

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工地负责人、监督电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标志牌必须在整个施工期保持完好、醒目。

9.1.3 沉井围档前后 2米处(或根据现场交通状况改变应设置砂袋,砂袋重叠高度为 0.5米,宽度与围档宽度相等或略小。砂袋

9.1.4 每一沉井应在前后左上角用反光纸标明沉井井号

9.1.5 沉井临边应设置安全防护围栏,防护围档统一采用钢水管制作,上横杆高度1.2米,下横杆高度 0.6米。

9.1.6 施工材料、工具、渣土、泥浆应在沉井彩钢板围档内,渣土必须日产日清。

9.1.7 沉井在施工时间出入口门关上,下班后门要上锁

9.1.8 上下沉井的阶梯应是铁梯,并要有扶手,不能使用竹梯

9.2 拉管沟槽开挖要求:

9.2.1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围档牌要有反光标识,夜间增设反光警示标志或警示灯, 占用车道施工时必须设置导向牌或符合道路安全标识, 设禁止区域或“管道建设、车辆缓行”的标志牌。

9.2.2围档牌采用统一规格和形式,材质为钢管、钢板,围档牌尺寸 1.28m

×0.95m(高×宽色泽采用黄底红字黑斜边,红字为(管道建设反光纸张贴, 钢管边线用反光红纸张贴(宽约 5公分。

9.2.3要设置告示牌,每个施工地段不得少于二面,标明工程名称、范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工地负责人、监督电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标志牌必须在整个施工期保持完好、醒目。

9.2.4沟槽开挖四周应采用连续安全围档,特殊情况围档牌间距不得大于 20cm ,工地围档牌必须完好,不得缺损、缺脚,并要确保反光效果。

9.2.5施工材料、用具、渣土应在围档牌内,渣土必须是产日清。

9.2.6工程未全部结束,不得将围档牌拆除。

9.2.7开工时必须对现场围档、安全设施配置情况留有图片资料,并报业主安全部门。

9.2.8机动车辆在现场作业时, 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行车装卸, 不得影响交通, 并确保工地现场安全。

9.3井下作业要求

9.3.1下井作业前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上报清疏污水管道、检查井 (打堵头时间、地点、数量的施工计划安排,以及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经监理单位现场察看具备条件后,方可同意施工。

9.3.2清疏污水管道、检查井(打堵头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制定出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3.3下井前, 必须充分做好下井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以及在作业场所周围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每口作业井都要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 并配备充足的通风设备,将主井和连续前后井盖打开先通风,再用鼓风机等机械排气达 30分钟以上。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人员应加强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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