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小学师德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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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小学师德考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和《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依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精神及成华教〔2011〕105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师德建设目标:
做一名品格优秀、业务精良、职业道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应当是每一位教师的价值追求。学校通过常抓不懈的努力,建设一支观念正确、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有强烈责任感、富有创造力的和谐的教师队伍。
二、考评的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的原则。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并践行新《准则》,鼓励教师通过自我教育和自我学习,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考评的各项规定和标准真正起到正面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二)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学校要加强教师平时师德情况记载,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程序、量化考评、客观地评价教师职业道德情况。
(三)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学校的考评细则,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力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四)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学校要以考评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评等级。
三、考评办法、内容及等次评定
(一)考评内容。以《准则》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为准则,要求教师、学生及家长、学校分别对教师进行考评。
(二)考评办法。学校要按照考评的基本程序,采用自评、学生及家长评议、教师互评、学校评议等相结合的办法,经过综合考评,确定等次。
(三)等次评定。考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4、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5、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7、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8、私自校外兼职兼课的,产生恶劣影响的;
9、因缺乏责任心等问题导致教育教学效果极差,造成严重后果的;
10、有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考评时间与程序:
(一)成立师德考评领导小组和师德考评工作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书记和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教代会代表,主要任务是制定学校师德建设的规划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学校师德考评工作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由各校根据其规模民主产生,成员组成中教职工代表比例不得少于50%,主要任务是落实学校师德规范的具体考评工作。师德考评领导小组和师德考评工作组名单须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三)师德考评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分为每月考评、学期考评和年终考评三种类型,年终考评结果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四)每月考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设置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违反师德规范核心基本要求或造成责任事故的评定为不达标,并扣发当月师德绩效考核奖。
(五)师德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包含自评、组室互评、部门评定、学校评定和学生及家长问卷调查等环节,形成“四位一体”的师德评价机制,确定各部分评议所占比重。
(六)确定等次。学校师德领导小组根据各项考评意见,确定等次。对于考评中被一票否决的人员,如实填写考评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七)师德考评领导小组反馈考评结果。
(八)对师德考评结果持有异议的教职工,可在接到考评反馈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评领导小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评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学校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并确认最后考核结果。
五、师德建设标准的核心基本要求(最低要求):
(一)提高政治意识:看待问题全面,评价是非客观,遇到学生议论社会热点问题时正确引导,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如放羊式的教学/不备课就进课堂/布置的作业不批阅/学生订正的作业不讲评等);用合理的方式和正当的渠道表达利益诉求,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在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组织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敷衍塞责,造成较严重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三)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和人格健全:尊重每一个学生,尤其是面对学习困难、行为偏差的学生时,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面对犯错误的同学时要耐心的批评教育,讲究教育的艺术,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罚抄/罚站/面壁思过等)。有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且造成较严重和不良后果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四)促进学生特长的发挥和良好个性的发展: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培养个性特长,在家长会、家访等家校联系时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情况,客观反映学生各方面的进步与不足,在评优、入团等推荐时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违反本条且造成学生严重伤害事故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五)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加强自身修养,以良好的师风促教风和行风,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学校、教师不准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中共党员教师、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