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基本信息个人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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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基本信息个人填报表
《干部基本信息个人填报表》填写说明
一、填表基本要求
1、表内所列项目要逐项实事求是地填写,不能遗漏,并保持前后的一贯性。“个人承诺”栏,必须由干部本人签名并注明时间。
2、表内的时间项目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和日期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1983.10.22”。
3、本表若不够填写,可另外附纸填报。
二、有关项目说明
1、“政治面貌”栏填写加入的党派名称,无党派人士填“无”。
2、“学历学位”栏。学历规范填写中专、大专、大学、研究生等,学位规范填写×××学士、×××硕士、×××博士。“在职”栏填写参加工作后先后获得学历学位情况,通过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和网络学院等学习方式
3、“工作经历”栏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前后要衔接,不得间断或出现空档。工作经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在同一单位工作也应根据部门、党内职务、行政职务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分段填写。职级变化的加括号注明(如“副股”、“股级”、“副科”、“正科”)。
4、“家庭主要成员”栏。父母亲已去世的,相关情况仍应填写,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已去世”,已退休的加括号注明“已退休”,在家务农的需写明具体乡村。子女上学的须写明学校及专业名称,参加工作的须写明就业具体情况,不能简单填写“个体户”、“自谋职业”等。
5、“婚姻变化情况”栏填写干部历次婚姻变化情况,包括每次婚姻的起止时间、配偶信息和婚姻破裂主要原因。婚姻未发生过变化的,仅标明结婚时间即可。
6、“表彰情况”栏填写受县级以上单位给予的奖励和记功,须写明何年何月受何单位何种奖励、记功。须将相关表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送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7、“受处分情况”栏,不管受到何种处分均应填写,并要写明何年何月因何问题受到何单位何种处分,有撤销处分的还要写明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处分的,要填写“无”。
中共顺昌县委组织部
2014年9月9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