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层劳动合同法的培训课程.ppt
劳动关系管理PPT课件
20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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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广义的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 切关系,包括劳动力的使用关系、劳动管理关系、劳动服务 关系等。
狭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 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如工作任务、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工 作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劳动纪律及其他权利 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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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人单位团体 在国外通常称为雇主协会,是由用人单位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
维护和增进各用人单位(雇主)在劳动关系中的共同利益而与工会抗衡 和交涉的团体。我国至今没有作为劳动法主体的用人单位团体,但现实 中却存在着以企业或经营者为成员的团体,即工商业者团体。
(五)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即解决纠纷,调整劳动关系的机构。大致可分为调解(调停)机构、 仲裁机构和司法机构。
2、能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处理好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使劳动者 安心付出,提高凝聚力和向心力,自然企业的利润就上去 了。
3、有利于管理者的职业生涯发展
管理者的管理范围内劳动纠纷频发,势必影响其职业发展, 处理好劳动关系,实现共赢,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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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能够帮助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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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1.兼顾各方利益原则; • 2.协商解决争议原则; • 3.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 4.劳动争议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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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三、劳动关系的意义
(一)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意义
劳动关系既是一个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概念,也是一个法 律概念,具有明确的法律内涵。
劳动合同法的管理学分析与企业人性化管理
蓝 海 广西柳 州师范高等 专科 学校
54 5004
劳动者门身l1 』 强 督, J 【 在内外部双 监管之 } 业将 在追 求 利润的同 时 出会承 其1 陔 晗 1 承担 的社 会 责任 。人性 化的管理 是 持续 赢 利和 成 长的重 要保 障, 以 落 实劳 动 合 所
、
在 组 织 中 的主 观 能 动性 , 是 企 业人 事 管 理 的重 要 组 成部 分 。 本 文在 我 国新 颁 布 的 劳 动合 同法 的 基础 上 探 讨 在 实 施 中就
如何 发挥 人 的主 观 能办 性的人性 化 管理 ,
并 为 企业 落 实人 性 化 管理提 出建 议 。
劳动合 同法中人性 化管理的理论 根 源
一
、
劳动合同法的人性化导向与人性化管理 劳动合同泫对我同现实劳动天系 具有 很 强的 针对 , 针对 劳动 者相 对丁 介 业的 弱 势地 位提 f r更 多的保 护劳 动者 的 规定 , f } 例
1
、
, 以及 延 长使 期 币试用 期的 I I J : 显偏 低的 问 资明 都 在劳动 俞 同法 中 得到 了完善 的解 决 方式 , 体现 了围裳 规范劳 动 力市 场时 强调 人 化 管理 的思路 。 人性 化 管理 不仅 是 √ 觇范 千 卜 Ⅱ 实现人的价值刨造最大化。昕以在管 要求 , 也必须 要 有 方向性 和 践 中的可 操 中不仅仅足管 人,而是帮助人 自我 , 性 , 样在 实施 才能真 正的 发挥 作 f , 这 } ] { 】 这样 可 以达 到企 、 和劳动 的双 赢。 然在 虽 劳动 合 同法 中没 仃明 确的 提 “ 人性 化管埋 , { 然将 会流 丁形式 。 f人性 化的 管删 没有 明 计 强 阔人 的 i 观能动 性 , 是它 的 一 系列泫 姚 确 的定 义, 足它 的建 必 须要 暴 丁人性 规 律 的基础 之上 。 以人性 化管 可以看作 是 所 L都 体现 r以人 为 本 的管 理 念 。 { J 3 管理人性化的价值选择需要制度保障 种价 值取 向 、 管理 哲 和 管理 思思 , 样 这 人性 化 管 往 往没 有 叫确 的 文字 描述 , 才 能 发挥 员¨ 的积 设 性和 主观 能动性 , 现 L 实 只 能 在规 章 制度 币吱 施 过 中加 以体 , u 但 劳动 自身 业 的双 赢 。 2 劳动合同法着眼于人的主体性 是 『 为 人 h化管 是 一 种人 文 价值 选择 , 天 I 尘 昕 住 新 劳动 合 同法 多j 1 “ 人单 位 欠“现 用 以在管 理 中没有 很好 的 方式 加 以规 池 , 以 昕 与 动者 协商 一致 ”的规 定 ,井且 就用 人单 劳 往 往 流十 形式 , 因此 必 项要 籽 人性 化 管理迎 行 制度 化的 规范 和 明确 。 这样 能 确保 人 n 生 位与 劳动 者 出现晕大 事件 时需 要听取工 会的 意见, 取消了在签汀无固定期限合同时需要 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或逃避应该承担的 化管理价值甍素的落实。制度的生成过程最 血 l 所 双方 同意 的条 什 , 要满 足条 什 以及 J 只 j _动 = : 社 会责 任 。 这种 情 况下 仅 需要 国 家颁 布 卞 的 ‘ 就 是要 认 识 列制 度 的本 质 , 在 单 方提 出要 求 , 人 位就 必须 得 上劳 动者 相 的法 律 加 以规 范 , 用 j 还需 要计 会 舆 沦 以及
劳动法培训课程完整讲义-55页文档资料
第一讲劳动合同概述(上)从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即将全面施行。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在法律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夯实劳动关系基础的必然要求。
尽管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1996年开始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受制于多方面因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并不理想。
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质量低下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了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因此,专门就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立法刻不容缓。
实际上,在1994年的下半年,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就已经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程序,但是到2019年下半年,准备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的时候却被暂时搁置。
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中央提出到20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诸如就业、社会保险等配套法律尚未启动立法,单独制定《劳动合同法》存在衔接问题,即使制定《劳动合同法》,其所产生的实际效应也未必理想。
因此,直到2019年底,《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工作才重新启动。
重新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于2019年12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19年3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19万条之多。
我国出台《物权法》的时候,就曾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审议七次才通过,但就是这部关注度非常高的法律,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只收到1万多条反馈意见。
而《劳动合同法》不但创造了收集意见之多的纪录,其各方阵营对抗之激烈、立场对峙之鲜明、意见对立之清晰,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仅因为这部法律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反映出劳动合同制度亟须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现实需要。
其中,最为集中和激烈的争议莫过于立法宗旨了,即《劳动合同法》究竟应该是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平等法”,还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倾斜法”。
公司《劳动合同法》培训及员工关系管理
——讲师:
热身题
1、《劳动合同法》于......正式实施, 2、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2009年1月1 日),试用期最长为多久? 3、有员工入职我司车间员工一职,该员工是以 前在我司做过两年的老员工,和他签订两年 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为多久?
6、和谐员工管理三阶段
• 合法:主体/程序/内容 • 平等:没有歧视 • 和谐:满意度高
案例:企口车间A员工与B员工打架,B 员工用木板把A员工的头打破,鲜血直流。 由于处于用工时期,且公司从人性化考 虑,并未按制度给予开除,而是采取双 方从轻处理的办法:给于B员工记大过一 次,A员工不处理。公司在调解及处理的 过程中,A/B员工均在场表示同意。可事 后,A员工表示被打的头破血流,对于B 员工处理太轻。不满到后勤人事部反映, 人事的态度是:当时处理事情的时候, 你们都在场,都同意了,而且有意见当 时为何不提出?说好的事情,怎么能随 便改?A员工不满的走了。讨论后果。
招聘风险分析
• • • • 身份证、学历证虚假 简历虚假 带病入职 形成了非法的双重劳动关系,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应对策略
• 设计好员工履历表,含紧急电话、通信 地址、个人承诺(真实性、背景调查) • 统一体检或健康证 • 学历证、身份证审核 • 背景调查 • 职业信用担保 • 离职证明与入职承诺书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一把双刃剑;
1.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 2.劳动合同的内容与约定技巧 3.约定条款提示
3、企业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要做到:制度程序合法,内容 合法,向劳动者公示。 • 公示的方式:员工手册发放,会议宣传, 入职培训,内部公告,内部考试等。
劳动合同法培训ppt
第二部分 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关系建立风险防范
• 新法与旧法的主要变化:
• 变化一:针对一些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问题完善了有关规定
• 变化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门槛大大降低
• 变化三:明确禁止收取抵押金、保证金等
• 变化四:增加了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
• 变化五:试用期约定新变化
• 变化六:增加了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同时也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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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内的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 这些单位使用下列人员不用签订劳动 合同(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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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用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
• (一)退休返聘人员; • (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
管理的融合,是劳动法基 础上的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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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 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共八章九十八条
总则
• 分为 分则(共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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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劳动合同法下的机遇与挑战 __“天堂之路”还是“地狱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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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则
• 一、立法宗旨
–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 的权利和义务
–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二、适用范围
–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
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l 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l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主体资格
l 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 位的管理,从事安排的有酬劳动;
l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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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l 延伸思考: l 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的关系? l 小时工与家政公司和雇主之间的关系? l 大学生兼职、大学生实习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
l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法主体间已经 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由于一定的客观情况的 出现而引起法律关系中某些要素的变化。
l 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法主体间的劳 动法律关系依法解除或终止,亦即劳动权利和 劳动义务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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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l 二、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 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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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l (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它社会关系 (1)劳动者管理方面的关系 (2)劳动力配置服务方面的关系 (3)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4)工会与职工、用工单位发生的社会关系 (5)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社会关系 (6)劳动监察方面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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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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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l (一)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的概念
劳动关系从广义上说是指劳动主体在实现集 体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从狭义上看:是指劳 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 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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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2.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课件.ppt
是核心。 • (3)劳动权的国家保障 基本保护 全面保护 优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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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劳动关系民主化原则
• 宪法依据:序言 • 七项内容
• 3、物质帮助权原则
• 宪法依据:《宪法》14、44、45 • 物质帮助权——劳动者通过社会保险来实
• 2、合同体系: • (1)劳动合同:除具备劳动合同的一般条
款外,增加法定条款(教材P356) • (2)劳务派遣协议:(教材P356) • 3、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不得克扣劳动报
酬,不得向被派遣的劳动者收取费用。
宪法 劳动法 律
劳动行政法规 劳动规章
•
地方性劳动法规
地方规章
国际公约
•
正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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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法的体系
• 1、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法律制度 • 3、劳动标准制度 • 4、职业培训制度 • 5、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 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 7、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 8、监督检查制度
• 3、接受单位与派遣单位——民事争议
•
在组合劳动关系的任一用人单位单独承担
法律责任的争议中,如果争议处理结果与另一用
人单位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前者作为被诉人,后
者作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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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劳务派遣的管辖
按照单位所在地管辖 如果是接受单位和派遣单位作
为共同的当事人的,可通过劳 动合同或派遣协议选择一地。
• 用工的权利能力 • 用工的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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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 劳动权利 • 劳动义务 • 劳动者的八项权利与四项义务
劳动法律知识与和谐员工关系培训课件(业务部门经理应知应会)
3、试用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 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 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6岁 18岁 50岁 55岁 60岁
16岁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18岁 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4、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
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同。
(离职申请表中写个人原因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
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要走的留不住,赶紧安排交接最实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劳动法律知识 与 和谐员工关系》
一、基础劳动法律知识 二、构建和谐员工关系
HR大讲堂 企业每个业务部门经理应知应会
1、劳动者
【狭义/劳动法律层面】“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
劳动合同法培训方案示例
劳动合同法培训方案示例一、培训背景随着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劳动用工环境的日益复杂,企业和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法的理解和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降低法律风险,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二、培训目标1、使参与者全面了解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定。
2、帮助参与者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的法律要求和操作要点。
3、增强参与者在劳动用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依法处理劳动纠纷的能力。
4、促进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三、培训对象1、企业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
2、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包括人力资源经理、招聘专员、薪酬福利专员、员工关系专员等。
3、基层员工代表。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1、培训时间:具体日期,为期X天,每天培训X小时。
2、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或培训中心。
五、培训内容1、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2、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和程序。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试用期的规定和运用。
3、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方面的规定。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4、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手续。
5、劳动纠纷处理与法律责任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和程序。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6、案例分析与讨论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常见问题。
组织学员进行讨论,交流心得体会。
六、培训方式1、集中授课邀请资深劳动法律师或专家进行理论讲解,通过 PPT 演示、法条解读等方式,系统传授劳动合同法的知识。
2、案例分析选取典型的劳动纠纷案例,组织学员进行分析讨论,引导学员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劳动关系管理培训教材(PPT 141页)
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 期限
均可协商 约定
A.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 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 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退休 年龄不足10年的
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 有No39、No40.1/40.2款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真题分析
劳动关系反映的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关系,即( – ( A )人和物的关系 – ( B )劳动给付和工资的交换关系 – ( C )物与物的关系 – ( D )劳动过程与产品的投入与产出关系
)。
真题分析
( ) 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因就业或雇用而 产生的关系, – (A)法律关系 – (B)权利义务 – (C)劳动关系 – (D)法律规范
真题分析
(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A)集体协议 – (B)劳动关系 – (C)集体合同 – (D)劳动合同
真题分析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 – (A)职工代表 – (B)行政机构代表 – (C)工会代表 – (D)用人单位代表 – (E)法律顾问
案例:他的劳动合同是否该解除?
2007年1月,某单位与一名姓张的 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2009年3月,单位根据医院开具的诊断 证明及病休建议,同意张休息3个月治 病。在医疗期内,他每月均回单位领取 病假工资。但是,病假满后,他却没有 回单位上班,单位多次打电话到他家通 知其上班,都没找到人。
当约定条款受到危害时,需经权利主体请 求,国家强制力才会产生作用
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P271) A.主体 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用人单 位和劳动者。工会是团体法律关系形式主体 B.内容 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C.客体 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务(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 劳动法律事实 依法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失的客观现象 只有能够带来一定的劳动法律后果的事实才能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事实 包括劳动法律行为(主观意志造成的)、劳动法律事件(非主观意志造成 的) 劳动法律行为:合法行为、违约行为、行政行为、仲裁行为和司法行为
劳动力管理员培训资料
合同备案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在分 包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建委进行合 同备案。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自合 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建委备案。
劳动力管理员设置标准
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3000人以上,必须设置劳务 管理机构,3000人以下,必须设置至少一名专职管 理人员。 在承包企业管理机构中,应当按照下款规定设置劳 务管理人员。劳务企业使用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要 1000 设置劳务管理机构,在使用1000以下要设置一名专 职的劳务管理员。 项目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500人以上,必须设置 专职劳务管理人员, 500人以下,必须设置至少1名 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劳务企业劳务Βιβλιοθήκη 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劳务企业 (1)配备与项目部相对应的各类管理人员,要与总包企业做到劳务管 理机构对接,并与项目部共同做好劳务管理工作,配备一名以上持证上 岗的劳动力管理员; (2)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应在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 续; (3)人员进场前,应将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 施工现场人员登记表报项目部核验并存档; (4)每月要编制劳务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工作卡、床 头卡、建立个人档案等工作。要对劳务人员的有关情况如实填报在北京 市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当在变更后7日内在北 京市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作相应变更,并及时向项目部提供相关 资料; (5)每月核发的民工工资必须经本人、单位领导确认并张榜公示; (6)每日应点名考勤,认真做好考勤统计; (7)按照项目劳务用工计划,做好组织调配工作,确保工程劳动力需 求; (8)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人员变动表应签名盖章后于 每月8日前及时送报项目部; (9)要做好劳务费结算、支付和工资支付情况报表(附表九); (10)做好民工宿舍、食堂等生活区的达标工作。
HR课程之法律法规讲义(PPT 40张)
三、新法下的规章制度之绩效考核规则
在新员工入职时,企业可以与新员工约定试用期, 考核员工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人标准,在试用期之 后的正式合同期里,用人单位则可以对劳动者能否胜 任工作,是否履行职责进行相应的考核。
(一)试用期期间的考核制度
1、试用期的考核制度 试用期业绩任务制定与业绩考核 试用期解除的法定依据和程序 其一:法定的依据。公司必须有明确的录用条件, 即达到什么标准方予以转正,反之要有劳动合同终止 的规定或约定; 其二:经过法定的程序。企业最好有《试用期不合 格》通知书,告知对方,且此《通知书》及《解除劳 动合同通知书》最迟在试用期最后一天送达,在此之 前还要通知工会。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人事管理, 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 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规章制度,具体而言有三个方 面的含义: 其一:确保企业实现合法规范化运作;
其二: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提升,按照绩效管 理和稳健经营的要求提高企业利润率; 其三:预防和节制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通过规章制 度的规范减少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的隐患。
(二)岗位管理制度
岗位管理制度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层面上的重要性是不 言而喻的,但是就法律上的重要性而言,并未因其企 业的相当注意和足够理解。《劳动合同法》中设计的 岗位管理的规定主要有: 1、劳动合同中必备条款之“工作内容”的约定 2、薪资约定不明时参照相同或相近岗位同工同酬原 则处理 3、涉及非过失性解除之前的法定调整岗位的程序 4、劳务派遣中的岗位约定事项
实务指南:
1、依法定程序制定有效的年休假制度 2、相应调整和改进现行的年休假制度 3、进行年休假制度事项的自主性设计 4、利用工会协商机制灵活处理年假 5、特别注意法定情形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培训之违纪员工管理PPT36张课件
严重
严重
重大
三.如何与违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3.辞退违纪员工需注意的问题:
一、用人单位在对违纪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罚时,必须要有依据: 1. 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与员工手册,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订(经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 该员工的行为,必须是员工手册规定,可以辞退的行为; 3. 公司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必须向员工公示。 二、用人单位在对违纪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罚时,必须要有证据: 1. 公司必须留存员工违纪行为的书面原始证据(如工作监控系统、相片、调解机构处理意见等); 2. 若有可能,公司最好要求员工对其违纪行为予以确认(员工违纪通知单)。否则,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要支付2倍赔偿金的风险。
*
三.如何与违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不是无条件的 某员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但在试用期结束前,餐厅经理认为该员工能力不强,便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合同。该员工后诉至仲裁。 仲裁认为:公司在试用期解除合同,并未告知该员工不符合的原因,且没有证明其不符合的依据,因此违法。
*
三.如何与违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注意的地方: 一、制定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 二、合理的考核程序及标准 要有一套完备的考核制度,且各项考核制度要细化,由哪个部门进行考核,在什么时间进行考核,如何进行考核,都要有明确的规定。 三、及时出具考核结果 在试用期结束期内要及时出具考核结果,如拖延过了试用期限进行处理,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用人单位就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
案例
二.如何处理违纪员工?
案例解析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ppt课件
公告栏、网站、电子邮件 组织劳动者培训学习,让员工签字 员工应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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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合同解除风险的相关问题
(3)日常证据的收集
违规事实 绩效考核 考勤状况 奖惩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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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合同解除风险的相关问题
(4)解除程序的合法性
查清违纪事实,掌握相关证据。 准确适用法律规定。 要具体适用企业规章制度、劳动合同、 或行业规范。 有工会的单位,应征求工会的意见。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 风险防范
1
01
入 职
02
履 职
03
离 职
2
01 入职
3
1.招聘录用环节
相关证明审查 身体状况审查 劳动关系和竞业限制审查 入职培训 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 入职手续相关文件的签字确认
4
1.招聘录用环节
案例:员工用假的身份证入职,
发生工伤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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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是广州的一家公司,用工方面非常规范,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及时缴纳社会保险。A公司跟李某签订了三年 期劳动合同,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2015年5月12日,李 某在工作中被机器压伤了食指。A公司及时送李某到医院 就医,并在一星期内为李某申请了工伤认定,确定李某 因工致残程度十级。A公司在为李某办理工伤理赔的过程 中被告知,李某的身份证件不符,不予理赔。A公司才知 道李某入职时提供的身份证是别人的,A公司为李某办理 社保时也是用李某提供的别人的身份证办理的。因身份 证明不一致,工伤保险基金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那 李某的工伤赔偿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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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保、公积金
员工承诺放弃社保的协议是否有效? 关于社保公积金的争议能否作为劳动 争议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PPT 94页)
签订了劳动合同,该企业为她办 理了入户手续。合同中约定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5年。 工作一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吴某发现公司一直没 有为其办理社保缴纳手续。公司的答复是:这是为员 工考虑,公司把该缴的社保费打入工资发给员工,员 工得到更多实惠,如果缴纳也是进入社会统筹,员工 得不到什么实惠。
现时,无须对方同意,可以单方行使解除) 实质——终止合同的效力(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消灭)
二、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
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
劳动者在无须取得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享 有的权利
1、提前通知 2、随时通知 3、无须通知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 用人单位。
四、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无须取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1、即时通知 2、预告通知或代通知金 3、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即时通知解除
过失性(劳动者存在过失),情形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案例
某公司与一员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 2008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1日,试用期自2008年6 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 公司对该员工不是很满意,认为其没有团队合作 精神 。8月27日,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员工的 各项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定该员工没有团队合作 精神,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向管理层作出了报 告,8月31日获得管理层批示。于是,公司人力资 源部在9月2日向该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理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讲座(ppt 41页)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效力
依法制定
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
利益的规章制度 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 职工培训 劳动纪律 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 或者重大事项
解释第19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 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 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司法解释一)
法院的处理权 第20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 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 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司法解释一)
因规章制度发生争议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加倒置 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不举证,举证不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第13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 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发生的争议,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的作用
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是劳动者用人单位都应遵 守的劳动行为规则
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管理的主要依据 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可作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
依据
我国有关内部劳动规章的立法 劳动法 企业法 公司法 行政法规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劳动部解释
劳动规章的风险
劳动规章无效的风险? 处理决定被撤 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总 则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 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社会有关方面对该法的一些 规定在理解上存在分歧,主要有三方面: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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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返聘问题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 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
劳务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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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的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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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应当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 偿,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至工作交接完成时,用人单位尚未承诺给 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 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实施意见》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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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适用的数据:
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759元;
200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75元, 其中斗门区(含新青科技工业园、白蕉科 技工业园)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88元; 金湾区(含三灶科技工业园、高栏港经济 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214元。
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
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按雇佣 关系处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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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业限制约定
竞业限制协议必备内容: 竞业限制范围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补偿金标准或数额 补偿金支付方式(必须按月支付) 违约金标准或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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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设计
•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 • 法定的竞业限制:主要是其他法律规定的
关于公司高管的在任职期间承担的竞业限 制义务。散见于《公司法》、《合伙企业 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 • 约定的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应注意的问题
• 1:竞业限制的前提是必须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 限制的仅为保护的商业秘密部分,不能限制个人 的就业。
• 工作地点条款:
属于新条款内容,是企业告知义务之一, 故地点的变更也属于合同内容的变更,需 要协商一致。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的设计
• 工作时间条款 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工时制度和加班加点制 度。 对加班加点条件和工作计发的标准都有法 律规定,可以不必描述,但工时制度需要 详细讲述。
• 休息休假条款
• 2:当劳动合同变更条件出现时,应及时变 更劳动合同;
• 3:当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而双方又 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 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停职、调岗、调薪
• 原则上属于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和自主权 利,但应收到劳动合同法的限制。
• 劳动纠纷产生的主要争议点; • 法律依据仍然是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
(3):临时工与正式工在现在的区别就只 是在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而已。
• 3:试用期过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只签订《试用期协议》是不符合法 律规定的。
(2):《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该条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使用期 限的,试用期限不成立的,该期限为劳动 合同期限。
• 2:义务主体 24条第1款: • 3:期限:不超过两年 24条第2款 • 4:范围 • 5:经济补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 6:支付违约金
违约责任的新规定与条款设计
• 1:劳动合同领域的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况可以 约定,与商业合同违约金相对自由约定有 截然不同的价值取向。
• 劳动法没有限制,但劳动合同法已经限制。 • 因跳槽现象而导致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
第二节: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设计
• 1:劳动关系属于民事关系,它适用于“有 法定从法定,无法定从约定”的法律原则。
• 协商条款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2款 规定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 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试用期应注意的问题
• 1:试用期要与合同期挂钩;19条第1款; •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
• 用人单位存在的误区表现在如下方面: 1:不签劳动合同对自己有利。 (1):支付双倍劳动报酬的风险 (2):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护的风险 (3):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的风 险
• 2:临时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
(1):在《劳动法》生效后,临时工与正 式工已经不存在。
(2):临时工与正式工在劳动权利和义务 方面已经没有区别。
合同变更单位存在的误区
• 1:只有用人单位才有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 主动权;
• 2: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 3:变更只需要双方口头约定并按约定实际
履行即可。 • 4:双方达不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调离原单位。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 1: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原则,不得违法法律、行政法指引
• 1:经济型裁员是指由于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 难,为摆脱困境,而较大规模裁减员工的 行为。
• 劳动合同法41条款的规定就是属于本节所 讲的经济性裁员。
• 4: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扣押证件。
(1):《劳动法》和劳部发(2019)309 号;
(2):2019年10月1日高法《劳动争议》 解释二
(3):《劳动合同法》第9条;
(4):《劳动合同法》84条第1款和第2 款。
第三节: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防范
• 1: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 (1)劳动法第18条; (2)劳动合同法第27条
• 2: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坚持合法原则; • 3:坚持平等原则,协商一致原则; • 4:借助外力,寻求指导。
第三章:新法律模式下的劳动合同 条款设计。
• 新法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必须要有书面协 议。书面协议就必然有条款上的设计。
• 根据劳动合同法17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 发现合同条款包含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
• 劳动报酬条款的设计 • 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 • 工资的构成 • 最低工资;
• 社会保险条款的设计 注意的是:五金以外,住房公积金也是法 定的。
住房公积金是行政法规确定的。
• 特别提醒: 劳动合同无效并不是劳动关系的无效,只 要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受 法律保护。
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18条的规定:
劳动法47条与劳动合同法35条的规定。
关于调职、调岗、调薪的司法实践 要求
• 1:承认和保护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即允许 企业因经营需要对员工调职、调岗、调薪。
• 2:承认和保护的同时,防止权利滥用; • 3:调职、调岗、调薪用人单位应有充分合
理性。
应对措施
• 1:制定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 • 2:在劳动合同中,增加调职、调岗、调薪
•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劳动法18条规定的两种情形; 2:劳动合同法26条第1款规定的3种情形;
•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机构。 26条第2款规定:由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
•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支付劳动者工资; 2: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四:避免签订无效劳动合同的措施
• 1:了解劳动合同的特殊性,走出认识上的 误区。
第四章:劳动合同履行中的变化
第一节:履行中的变化 •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变化不影响
合同的履行; •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的履行发生变化。
(1):原来的意见视为可变更行为;(意 见13条) (2):劳动合同法认为继续履行;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变更
• 劳动合同法第35条第一款 1:合议性; 2:时限性; 3:限定性; 4:可变形。
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出台。 • 违约金条款主要出现在地方法规中,效力
层次较低。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
• 《劳动合同法》22条第2款;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 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
• 劳动合同期限的选择与条款设计 • 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
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 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 劳动法的规定: 20条第2款
•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4条第2款 14条第3款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 同
• 完成一定工作必须是可以终止的工程,即 法律意义上的“有期限的合同”。
劳动合同法给企业管理带来的 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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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概述
• 1: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背景; • 2: 激烈博弈下的《劳动合同法》; • 3:《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 4:《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 5:《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深度影响。
第二章:劳动合同订立的风险防范
• 第一节:劳动合同订立前的法律风险防范 1:招聘录用条件设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2:知情权的运用与员工入职审查时的法律 风险防范。
• 3:录用通知书操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旦通知发出就有法律效力,你就必须和他签
订劳动合同。否则公司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的例子是房屋买卖中出现的订房合同。 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损失计价”
• 4:劳动合同签订时企业的告知义务。 关于知情权是双方互为义务的条款,必须遵守。
第二节: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的 误区
次试用期。 19条第2款 • 3: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19条
第4款 • 4:仅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没有试用期,
直接属于劳动合同期限。 • 5:试用期的工资有了新的标准;20条 • 6:违法试用要支付赔偿金;83条
服务期的设计
• 1:服务期与合同期限不同; • 2:《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1款具体规定; • 3:期限可以约定; • 4:违反服务期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 • 5:没有约定的解除合同不支付违约金; • 6:关于专项费用和专业技术培训需要细则解释。 • 7:试用期不得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 • 8: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冲突的,一定要协调或者
的弹性条款;但应避免没有上述条件出现 和证据可以单方变更的效果。 • 3:在规章制度中进一步明确调职、调岗、 调薪相应的条件和情况; • 4: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第五章:企业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操 作指引
第一节:劳动合同解除的新规则
劳动合同解除辞退员工的纠纷始终是劳动 纠纷的主要内容,也是企业很头痛的一件 事,一旦操作不当,就会被法院或者仲裁 机构推翻。
用人单位即时通知解除指引
• 即时通知解除(过失性解除)(劳动法25条与劳动合同法 39条)应注意的问题。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 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合同法》23条第2款;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 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补充医疗和养老保险
• 作为一项福利可以考虑; • 补充养老险在2019年劳动部发布《关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