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需求--广东省财政厅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及数字证书软硬件租赁项目
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1.基本信息1.1.1.项目名称省财政厅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及数字证书软硬件租赁(2023年)项目。
1.1.2.采购人广东省财政运行监控中心。
1.1.3.用户单位广东省财政运行监控中心。
1.1.4.项目总体目标通过系统运行维护,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互联网及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创新财政票据管理模式,为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报销入账和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控制,从而构建更加科学、高效、便捷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提供技术保障;根据财政意见和建议,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管理功能。
引入权威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的电子认证服务,为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开票单位端用户提供权威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
通过租赁商用密码设备,解决电子签名服务的性能及稳定性问题。
通过成品软件租赁服务,即数字证书租赁服务,由第三方CA机构对用户真实身份进行认证,签发数字证书代表用户在网络上的真实身份,以数字证书应用为基础,通过加密算法、PKI体系非对称密码应用等技术,解决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可抵赖性等安全问题。
1.1.5.服务地点广东省财政厅。
1.2.项目背景省财厅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分为省财政(纸质)票据管理系统与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两套系统分别于2015年及2018年分开建设实施部署,并于2020年完成票据管理数据上的对接,由于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在流程管理等各方面存在差异(如纸质票有印制计划,印制合同等),两套系统继续并行使用;本项目与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并无关联关系,数字财政二期拟建内容中包含财政票据管理系统的接口改造,是指非税一体化平台改造变动后调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的接口,获取省级银行非税票据库存。
省财政(纸质)票据管理系统从2015年开始建设使用,目前仍在持续使用,由原承建商提供现场驻点服务。
系统采用B/S架构,以省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为中心,与省非税系统、各级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各单位收费系统以接口对接方式,实现在线开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财政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作用,为构建规范、高效、科学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财务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收支形势的基础上,以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深化预算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厉行节约,量入为出。
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策和分配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提升预算资金的效益性和规范性。
(二)基本原则1、量入为出,勤俭节约。
部门预算的编制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市级财力相适应。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湘潭市委“九项规定”,勤俭办事,将厉行节约,真实准确的总体要求贯穿于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2、保障重点,提升绩效。
预算编制紧密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聚焦全市工作重点,切实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保障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大民生政策。
强化资金绩效意识,努力做到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提升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3、科学规范,强化约束。
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科学合理、真实完整地编制预算,履行规范的预算审核程序,确保预算质量,为预算公开夯实基础。
将预算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执行依据,未列入预算的坚决不得支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2018年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一)明确责任主体,扎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2018 年 广东广播电视台部门预算
2018年广东广播电视台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广东广播电视台概况一、主要职责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表一、收支总体情况表二、收入总体情况表三、支出总体情况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广东广播电视台概况一、主要职责广东广播电视台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促进广播电视事业、产业的发展和繁荣;组织制定并实施台发展战略和规划,统一领导台事业和产业发展、基本建设项目筹划、技术改造及新项目开发工作;统一规划并管理台宣传业务、广播电视节目(项目)的策划、制作、编播及落地覆盖工作,确保播出传输安全;开展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做好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台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台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实行统一管理,并加强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属单位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主要职能是为全省广播电视宣传服务,按技术指标要求为广播电视节目提供发射、传输、转播、覆盖手段,并担负全省广播实验工作和全省广播电视技术有关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广东广播电视台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
下属预算单位为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人员构成情况1、机构设置情况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广播电视台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发[2014]33号),广东广播电视台内设43个机构,其中综合机构11个,业务机构10个,频率、频道编辑部22个。
广东广播电视台下属一个副厅级事业单位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直属单位3个,分别是广东广播电视台数字媒体资料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项目管理中心、广东网络广播电视台。
2018年区本级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明细表
68,040 人每月800元,1人伤残每人每月500元,省负担50%,市负担20%,区负
担30%
2,880
湛坡人口计生局பைடு நூலகம்2013】5号,2017年5个,2018年预算3个,共8个,每人 每年1200元,省负担50%,市负担20%,区负担30%。
湛府办【2015】188号、粤人口计生委【2004】50号,2017年161个,
置换债券债务还本支出 置换债券债务付息支出 消化历年超支挂账 二、因财力不足未能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安排的 2018年计划安排数小计 1 101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办公室小计 集群OA办公项目费用 电子内网整改经费 •新华每日电讯‣征订经费 督办经费 党政内网设备维护经费 全区保密员补贴 学习调研经费 信息及宣传业务费 督办系统网络经费 区电子政务内网升级经费(第二期) 密码经费 信访业务费 建国初期老党员医疗补助费(杨文海)
“两新”党组织工作经费
干部学习管理经费 档案管理经费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经费 党务统计
130,000 800,000 60,000 100,000 50,000 50,000 30,000 20,000 10,000 40,000
393,600
20,400
100,000
13,200
30,000
10,000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奖励金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区级配套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区级配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资金 7 179行教股代编小计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小学)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学)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初中)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小学) 8 259农业股代编小计 湛财农【2017】79号下达新农村建设启动资金 湛财农【2017】118号下达的2017年第二批省定贫困村 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建设资金 9 219社保股代编小计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定价目录是政府价格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组织实施工作。
对放开和取消的定价事项,必须坚决放开和取消;对下放和转移的定价事项,要切实承担管理职责,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健全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完善监管措施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放得开、放得活,推动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解决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平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同时废止。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17日——结束——。
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草案)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doc
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草案)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7月25日在衡东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衡东县财政局局长 xxx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五县五化”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639万元,比上年减少4827万元,下降3.64%,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3%。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914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59%;上划中央收入31934万元,比上年增长19.56%;上划省级收入8791万元,比上年增长18.88%。
收入分征管部门完成情况:国税系统完成46119万元,比上年增长33.58%;地税系统完成41980万元,比上年下降3.22 %;财政系统完成39540万元,比上年下降27.54%。
上级补助收入情况: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228728万元,比上年减少756万元,下降0.33%。
具体情况是:返还性收入7766万元,比上年增加124万元,增长1.62%;一般性转移支付151585万元,比上年增加9548万元,增长6.72%,主要项目有:均衡性转移支付4629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15506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8769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384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2671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23044万元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377万元,比上年减少10428万元,下降13.07%。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全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3293万元,比上年增加3141万元,增长0.9%,为调整预算的94.4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8.07•【字号】粤财预〔2019〕131号•【施行日期】2019.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粤财预〔2019〕131号有关地级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推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完善促进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2019年8月7日广东省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按照省委、省政府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决策部署,完善促进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地区财力差距,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设立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均衡性转移支付覆盖粤东、粤西、粤北12市所有的县(市、区),惠州市的龙门县、江门市的恩平市、台山市、开平市,以及肇庆市所有的县(市、区)。
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不规定具体用途,由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使用。
二、转移支付额的确定第三条均衡性转移支付分为四大部分,一是标准收支差额补助。
二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补助。
三是偏离度调整机制。
四是奖励资金。
各地享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用公式表示为:某地均衡性转移支付=标准收支差额补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补助+偏离度调整+奖励资金三、标准收支差额补助第四条标准收支差额补助主要是保基本、兜底线,对市县未达到标准支出水平而存在的财力差额给予补助,从纵向均衡省与市县的财力分布,推动实现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底线均等。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
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财工[2018]170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8.08.12
【实施日期】2018.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通知
(粤财工〔2018〕170号)
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地方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8〕281号),现将中央财政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下达给你们,用于补助工业强基、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及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4个方向有关项目(具体项目、金额、绩效目标详见附件),相关资金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
接通知后,请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
2025)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4号)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8月12日
附件1:
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安排表
单位:元。
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12.22•【文号】财库〔2017〕207号•【施行日期】2017.1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20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编制201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7〕52号)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现将中央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开局之年。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的地位;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落实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积极推进新版中央国库支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国库支付系统)上线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调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以下简称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支付流程;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加强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存放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从严控制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效率和效益。
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二)预算单位要严格依据本单位预算指标编制用款计划,加强预算执行事前规划,提高用款计划编报的准确性。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部门名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目录
表
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
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
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
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
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
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
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
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
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单位:万元
表
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
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
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年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表
年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无年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 21 - / 21。
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表
知识产权事务 行政运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
1147 1138
9
232 232
2712 380 258
8 63 2003 8
0
1085 1085
220 220
383 310
其他税收收入
二、非税收入
10152
9192
90.54%
专项收入
565
2150
380.5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3243
2202
67.90%
罚没收入
1007
820
81.43%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5001
3020
60.39%
捐赠收入
500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336
500
148.81%
其他收入
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表
目录
表一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表二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表四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金来源情况表 表五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表六 2018年地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表七 2018年省对下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预算表 表八 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表九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明细表 表十 2018年政府性基金调入专项收入预算表 表十一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资金来源情况表 表十二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表十三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表十四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十五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充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4•【字号】粤府〔2018〕120号•【施行日期】2018.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4日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省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省财政部门直接按因素法或固定标准分配的财政资金等,不纳入专项资金管理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财力,保障重点。
专项资金优先足额保障中央和省部署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落实,不留“硬缺口”。
加强上下级资金、不同预算体系资金、以往年度资金的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规范设立,严控新增。
专项资金设立应符合公共财政支出范围,遵循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不得同财政收支规模、增幅或生产总值等挂钩。
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得在政策性文件、工作会议及领导讲话中,对专项资金新增设立、增加额度事项作出规定、要求或表述。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的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法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 1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基本建设项目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以下简称集中支付资金)是指纳入省级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用于省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省级基本建设项目,是指省级财政投资并由省直单位或省属企业实施建设的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及大型维修改造工程。
第三条集中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概(预)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以及项目资本金投资,由省级基本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照〃按预算、按计划、按合同、按进度〃原则审核拨付。
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下同)及其主管部门应及时办理基建项目资金拨付手续,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经批准实施代建的项目,集中支付资金统一授权省政府批准的代建机构管理,由其履行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资金管理等职责,按规定审核拨付。
凡使用集中支付资金的省级基本建设项目,除依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均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否则主管部门不得审核通过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用款申请。
项目的招标应严格按照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办理,并须选择纳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省内任一符合要求的交易平台进行。
第四条集中支付资金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建设单位在省财政生效的项目预算额度内办理集中支付。
(-)集中支付资金应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概算、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等进行审核。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系统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8.30•【字号】粤财采购〔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系统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税)局,各省级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组织建设了“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取系统”(以下简称专家抽取系统)。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评审专家抽取(一)除法律法规及财政部规定的情形外,自2018年9月10日起,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抽取单位)应当从省财政厅设立的“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通过专家抽取系统抽取评审专家。
(二)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四条的规定,依法履行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评审专家抽取和评审活动等环节的监督。
(三)除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以及异地评审的项目外,抽取单位应确定项目抽取需求,关联采购公告,在评审活动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以及异地评审的项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要求抽取评审专家。
(四)评审专家库中相关评审专家数量不能保证随机抽取需要的,抽取单位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审核选聘入库后再随机抽取使用。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11.09•【字号】粤财预〔2018〕263号•【施行日期】2018.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2018年11月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项目设置第四章省级部门项目库管理第五章省级预算储备项目库管理第六章市县项目库管理第七章附则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财政资金(以下简称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7号)和省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是指为促进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和规范高效执行,对预算项目的提前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排序优选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
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是省级预算编制的重要基础,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编制。
第三条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专项资金全部实施项目库管理。
对维持政府基本运转的基本支出和民生补助类资金,不需纳入项目库管理。
第四条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分设为省级预算储备项目库(下称预算项目库)、省级部门项目库(下称部门项目库)和市县项目库(含市县预算储备项目库和市县部门项目库),分别由省级财政部门、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县管理。
第五条项目库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简政放权,落实责任。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省专项建设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省专项建设基金贴息)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粤财建[2018]46号【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8.06.07【实施日期】2018.06.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省专项建设基金贴息)第二批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18〕46号)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专项建设基金组建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人大预算草案,现将2018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省专项建设基金贴息用途)2018年第二批贴息预算257,304,065.53元安排给你委。
此项资金支出列“2010499,其他发展改革委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702,对企业补助-利息补贴”,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1199,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其他对企业补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安排资金专项用于省专项建设基金贴息。
请你委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专项建设基金组建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做好省专项建设基金贴息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你委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你委按省政府《印发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00〕41号)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每季度将有关申请款项支付资料报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办理拨款手续,并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及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附件:2018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省专项建设基金贴息用途)第二批资金安排汇总表。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12•【字号】•【施行日期】2019.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报告项目名称:2018年度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填报人姓名:朱国梁联系电话:83367993填报日期:2019年8月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自评结论(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18年省财政安排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400万元,其中的30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1400万元(民族乡补助资金)采用标准法进行分配。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实施程序。
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水平,加快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奔康。
一是改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包括修建乡村人畜饮水、电、路、便桥、农村能源等设施,以及改造特困群众的危房;二是培训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技能、推广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三是发展具有一定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和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四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五是支持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
省财政每年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额度后,省民族宗教委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报送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在门户网站和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由省财政厅汇总报省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省财政厅按程序下拨到各地财政部门。
在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计划30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根据年度少数民族发展工作重点以及年度项目计划,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中选取年度实施的项目,商本级财政部门编制资金项目安排计划,按当地财政资金项目管理程序审批后实施,并上报省民族宗教委备案,同时抄报市民族宗教局、财政局备案。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有关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支出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有关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支
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8.10.03
•【字号】粤财工〔2018〕210号
•【施行日期】2018.10.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有关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支出的通
知
省环境保护厅:
转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申请拨付“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成本性和工作经费支出”经费的函》(粤环函〔2018〕1563号)收悉。
经研究,现安排环境监测中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成本性和工作经费支出25.97万元,用于业务用房修缮、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和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等;安排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成本性和工作经费支出42万元,用于物业管理等。
资金列2018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
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环境监测中心和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支出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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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五、上缴上级支出 0.00 六、结转下年
500.00 0.00 0.00
收入总计
40,574.28
支出总计
40,574.28
6
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广东省财政厅 项目
一、预算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拨款 教育收费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500.00 0.00 0.00
40,574.28
8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广东省财政厅
收 项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入
支
2018 年预算
项目
36,940.93 一、一般公共预算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年收入合计
36,940.93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以及纳 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省财政厅国库 支付局、省直行政单位物业管理中心、省财政厅投资审核中心、 省农业综合开发评估中心、省财政厅政务服务中心、省财政数据 信息中心、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省会计函授职业技术学校、省注
4
[30102]津贴补贴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30103]奖金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30107]绩效工资
三、其他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收入总计
表2
单位:万元 2018 年预算
36,940.93 36,940.93
0.00 320.00 320.00
0.00 3,313.36 3,007.36
78.00 228.00
[20111]纪检监察事务 [2011105]派驻派出机构
[20132]组织事务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 [205]教育支出
[20503]职业教育 [2050302]中专教育 [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
[30205]水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06]电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07]邮电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50201Biblioteka 办公经费[30228]工会经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29]福利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本年支出合计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五、上缴上级支出 六、结转下年
支出总计
表3
单位:万元 16,538.39 11,675.38 2,610.52 2,142.88 109.60 23,457.89 17,498.39 1,715.00 0.00 2,700.00 0.00 0.00 0.00 0.00 51.50 1,493.00 78.00 40,074.28
厅本部共有行政编制 287 人,离退休人员 160 人。 下属单位共有行政编制 50 人;事业编制 326 人,其中:核 拨事业编制 261 人、核补事业编制 37 人、自筹事业编制 28 人; 离退休人员 61 人。
5
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单位名称:广东省财政厅 收
项目 一、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拨款 三、其他资金
2
第一部分 广东省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 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是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 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 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 能区规划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三 是承担省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四是制定全省财政和预算 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 税的征收和管理;五是负责省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 理;六是组织制定本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财政 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省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 工作,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监管省级行政事业 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七是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 度;八是负责各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重 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 行,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障资金,拟订社会
42.00
0.00
2,720.00
0.00
1,326.65
212.30
10,532.28
964.28
40.00
0.00
40.00
0.00
0.81
0.00
0.81
0.00
285.00
0.00
285.00
0.00
4,057.92 4,057.92 3,718.43
339.49 1,368.66 1,368.66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114]医疗费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02]印刷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04]手续费
[50201]办公经费
本年支出合计
表4
单位: 万元
出 2018 年预算 36,940.93 0.00
36,940.93
9
表5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广东省财政厅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06]财政事务 [2010601]行政运行 [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 [2010606]财政监察 [2010607]信息化建设 [2010650]事业运行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册会计师协会、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厅本部处室 22 个,分别是: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人事教育处(与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合署)、法规税政处、预算处、 预算编审处、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处、国库处、综合处(与票据 监管处合署)、行政处、政法处、教科文处、工贸发展处、农业 处、经济建设处、社会保障处(与省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办公 室合署)、会计处、绩效管理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公务用 车管理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财务管理处、政府采购 监管处、监督检查局;纳入厅本部编制预算的还有省财政厅驻厅 纪检组及省财政厅国际金融合作办公室。
1,762.39 1,762.39 1,666.00
96.39 1,368.66 1,368.66
814.86
814.86
553.30
553.30
0.50
0.50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 22,222.69 19,927.16 19,601.35 475.00 5,652.00 30.00 42.00 2,720.00 1,114.35 9,568.00 40.00 40.00 0.81 0.81 285.00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30101]基本工资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30102]津贴补贴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30103]奖金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0103]住房公积金
[30113]住房公积金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106]伙食补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209]维修(护)费
[30213]维修(护)费
单位:万元 2018 年预算
14,718.24 8,686.30 2,103.00 4,888.10 382.00 32.00 1,004.50 3.00 93.00 180.70 1,882.08 190.36 5.50 2.07 6.70 321.20 87.80 20.59 15.30 165.50 0.50 285.23 259.10 277.20 6.50 0.70 2.00 42.27
40,574.28
0.00 0.00 0.00
40,574.28
7
支出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广东省财政厅 一、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日常运转类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 补助企事业类项目 基本建设类项目 科技研发类项目 其他类项目 信息化运维类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 因公出国(境)项目 专项业务类项目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3
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和农村财 务制度;九是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 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 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 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负责制定代建项目财务管 理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十是 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 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 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十一是管理全省会计工作,依 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 会审计工作,依法监管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本省境 内的有关业务;十二是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 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监管范围内涉及国有产权权益的资产 评估项目备案和核准;十三是承办省人民政府和财政部交办的其 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