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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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管理文件第 1 版

编号:XJGL-AQ-11-2016 签发人: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 目的

为使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建立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其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及外协施工单位。

3术语和定义

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4 职责

4.1安委会:负责公司级的安全生产检查,并研究和审查有关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督促落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措施,保证整改资金到位。

4.2 安全处:审查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督促落实消除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措施。负责各类事故隐患的汇总、复查工作,并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消防应急设施及器材、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3 设备处:负责审查较大设备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实消除较

大设备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复查工作。并负责对生产装置运行状况及备用设备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4.4 各厂长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隐患治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对厂区各工艺岗位安全、生产工艺、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所有隐患汇总、上报工作。

4.5 各车间主任(工段段长)为本车间(工段)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三级单位隐患治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对车间(工段)各工艺岗位安全、生产工艺、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所有隐患汇总、上报工作。

4.6 班组负责人为本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四级单位隐患治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对本班组的生产工艺、安全、设备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负责组织立即整改、作好汇总记录。整改不了的隐患上报车间(工段)隐患治理组织,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7 各岗位人员为本岗位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五级单位隐患治理负责对本岗位生产工艺装置、安全、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但不能整改隐患上报班组隐患治理负责人。

5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5.1 检查及隐患排查时间

5.1.1 公司安委会(安全处)组织各职能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安全生产隐患检查。

5.1.2 厂级隐患治理组织各车间(工段)每月进行一次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检查。

5.1.3 车间(工段)级隐患治理组织各班组负责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

隐患检查。

5.1.4 班组级隐患治理组织各岗位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检查。

5.1.5 各岗位人员当班期间内随时进行巡检并排查各类安全生产检查。

5.2.检查形式

5.2.1公司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5.2.1.1公司生产安全部安全处负责召集,管理部、总调室、技术中心、项目建设规划管理委员会、行政部保卫处、设备处及各生产厂组成检查小组。

5.2.1.2 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检查报告,按要求报安全处,并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出问题的跟踪验证。

5.2.1.3 安全处具体组织并负责汇总检查情况。

5.2.2 分厂级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5.2.2.1 分厂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召集,由厂长及各车间(工段)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5.2.2.2 分厂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整改情况的汇总、存档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安全处;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按程序报有关单位。

5.2.3 工段级安全生产检查

5.2.3.1工段长负责召集兼职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组成检查小组。

5.2.3.2 检查、整改情况报分厂专职安全员。工段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报分厂及有关单位。

5.2.4 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

5.2.4.1 班组严格执行“三查”(班前查、班中查、交接班查),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报分车间(工段)级有关单位。

5.2.5 岗位安全生产检查

5.2.5.1 每名岗位工都必须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并按规定填写岗位安全检查表。

5.3 对重大危险源点及危害因素的检查

5.3.1所属单位应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点及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进行随时检查。

5.3.2 重大危害因素的检查频次为:公司季度检查、分厂月度检查、工段周检、班组要班班检查。

5.4 检查范围

5.4.1 安全处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违规违制、防尘、防毒、基层安全基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现场定置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文件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的检查。

5.4.2 设备处、能源环保处负责动力、燃气系统、生产设备、电气、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及各室、站、所定置定位情况等内容的检查。

5.4.3 项目规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外协施工作业现场的隐患、违章违制等情况的检查。

5.4.4 保卫处负责交通、消防、治安管理等情况的检查。

5.4.5 人劳科负责对岗位员工劳动纪律、员工岗位技能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

5.4.6 技术中心负责对生产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和检化验系统的定置定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4.7 行政部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更衣室的定置定位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食堂、宿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4.8 总调度室要根据“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同步对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并对各分厂调度室的定置定位情况进行检查;对料场的安全管理负责。

5.4.9 企管科负责对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分解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5.4.10 各职能部门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束两天内报安全处。并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出问题的跟踪验证。

5.4.11 安全处负责汇总检查的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5.5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5.5.1 查思想: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领导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职工是否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是否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5.5.2 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级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处理事故、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时执行“四不放过”情况;事故隐患整改的执行情况;各级各类档案、台帐、记录建立、健全情况。

5.5.3 查现场、查隐患:查生产现场有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查有无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有较大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设施、设备上有无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定置管理是否到位等。

5.6.检查记录

5.6.1公司各相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必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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