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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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评估渔农村新社区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现对工作人员的合理使用,并为工作人员奖惩、培训等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需要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一系列的考核!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制度篇1一、考核原则和范围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范围为全镇渔农村新社区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一)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采用综合考评、平时考核相结合,综合考评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能:是指工作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勤:是指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能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为: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党委、政府、社区的各项政策、规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出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

镇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能达到任职的要求,工作积极,能够完成或者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在政策水平、工作能力方面基本达到现任职务的要求,组织纪律性一般,对工作尚能负责,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在政策水平、工作能力方面达不到现任职务的要求,组织纪律性差,缺乏工作责任心,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考核实行百分制。

(一)综合考评考核采用纵向考核与横向测评、群众评议与领导班子赋分和党委审定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其基本程序为:1、一般工作人员(1)个人总结。

每个工作人员按本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对年度内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基本表现写出书面小结,并填写《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总结时,要重点说明工作成绩,并实事求是地剖析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今后改进的办法和努力的方向。

(2)个人述职,群众测评(30%)。

召开由社区、村“两委会成员、社区党员小组长、市、区、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评议会,由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在大会上进行述职,然后对全体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3)社区主要领导考核(30%)。

由社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在社区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表现的

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记录及工作人员总结打好测评分并写出评语。

(4)社区工作人员相互评议(10%)。

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对本社区所有被考核人员进行相互评议打分。

(5)镇机关部门评议(10%)。

由镇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全镇所有社区的每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打分。

(6)镇领导班子赋分(20%)。

由镇领导班子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评议赋分。

2、社区主要干部社区主要干部考核在做好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参加个人述职,具体分值由群众测评(40%)、社区工作人员评议(15%)、镇机关部门评议(15%)和镇领导班子赋分(30%)五部分组成。

(三)党委审定。

党委根据考核领导小组提供的考评得分情况及个人附加得分,进行集体研究,逐个审查,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各等次的确定标准如下:优秀:按考核对象总人数的12 %比例确定优秀名额。

称职:在考核对象中除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外的人员。

基本称职:按照附件1: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确定。

不称职:按照附件1: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确定。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社区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名次排位。

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才具备享受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奖的资格,对不称职人员要分类处理。

具体规定如下:(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可享受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基本奖的120%,原则上作为评选镇级以上各类先进和晋升的条件。

(二)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的,可享受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基本奖的100%。

(三)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发当年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基本奖的80%。

(四)凡当年列入考核的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名次在全镇社区工作人员中排名后2名且分数较低的,由组织部门分别进行批评教育。

(五)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不发年度考核奖,并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诫勉谈话、调动工作岗位。

连续二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

(六)新录用试用期未满,不发年度考核奖;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五、考核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年度考核由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六、考核时间和要求(一)考核时间一般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

行,具体由党委统一部署。

(二)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三)社区工作人员,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单位考核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15日内,可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

本办法由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如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件1: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一、经查实,本年度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一般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30次以上;3、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3.0万元之间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4、工作责任性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5、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搬弄事非、影响团结、影响工作的;6、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被群众投诉2次以上的;7、被组织戒勉谈话2次以上的;8、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9、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二、经查实,本年度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一般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1、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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