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高中数学必修1--集合与函数基础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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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集合
¤学习目标:通过实例,了解集合的含义,体会元素及集合的“属于”关系;能选择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感受集合语言的意义和作用;掌握集合的表示方法、常用数集及其记法、集合元素的三个特征.
(一)集合的有关概念
⒈定义:一般地,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集合,
也简称集。
2.表示方法:集合通常用大括号{ }或大写的拉丁字母A,B,C…表示,
而元素用小写的拉丁字母a,b,c…表示。
3.集合相等: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样。
4.元素及集合的关系:(元素及集合的关系有“属于∈”及“不属于∉两种)
⑴若a是集合A中的元素,则称a属于集合A,记作a∈A;
⑵若a不是集合A的元素,则称a不属于集合A,记作a∉A。
5.常用的数集及记法:
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正整数集,记作N*或N+;N内排除0的集.
整数集,记作Z;有理数集,记作Q;实数集,记作R;
6.关于集合的元素的特征
⑴确定性:给定一个集合,那么任何一个元素在不在这个集合中就确定了。
如:“地球上的四大洋”(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中国古代四大发明”
(造纸,印刷,火药,指南针)可以构成集合,其元素具有确定性;
而“比较大
的数”,“平面点P周围的点”一般不构成集合,因为组成它的元素是不确定的.
⑵互异性:一个集合中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即集合中的元素是不重复出现的。.
如:方程(x-2)(x-1)2=0的解集表示为{1,-2},而不是{1,1,-2}
⑶无序性:即集合中的元素无顺序,可以任意排列、调换。
7.元素及集合的关系:(元素及集合的关系有“属于∈”及“不属于∉”两种)
⑴若a是集合A中的元素,则称a属于集合A,记作a∈A;
⑵若a不是集合A的元素,则称a不属于集合A,记作a∉A。
例如,我们A表示“1~20以内的所有质数”组成的集合,则有3∈A,4∉A,等等。
练:A={2,4,8,16},则
一、集合的表示方法
⒈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 并用花括号“{}”括起来表示集
合的方法叫列举法。如:{1,2,3,4,5},{x2,3x+2,5y3-x,x2+y2},…;
说明:⑴书写时,元素及元素之间用逗号分开;⑵一般不必考虑元素之间的顺序;
⑷集合中的元素可以为数,点,代数式等;⑸列举法可表示有限集,也
可以表示无限集。
⑹含有较多元素的集合,列举法表示时,把元素间的规律显示清楚后用省略
号,正整数N*={}
1,2,3,4,5,......
⒉描述法: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的方法,称为描述法。。
方法:在花括号内先写上表示这个集合元素的一般符号及取值(或变化)范围,再画一条竖线,在竖线后写出这个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共同特
征。
一般格式:{}
∈
()
x A p x
如:{x|x-3>2},{(x,y)|y=x2+1},{x|直角三角形},…;
说明:描述法表示集合应注意集合的代表元素,如{(x,y)|y= x2+3x+2}及 {y|y= x2+3x+2}是不同的两个集合,只要不引起误解,集合的代表元素也可省略,例如:{整数},即代表整数集Z。
辨析:这里的{ }已包含“所有”的意思,所以不必写{全体整数}。写法{实数集},{R}也是错误的。
用符号描述法表示集合时应注意:
1、弄清元素所具有的形式(即代表元素是什么)是数还是点、还是集合、还是其他形式?
2、元素具有怎么的属性?当题目中用了其他字母来描述元素所具有的属性时,要去伪存真,而不能被表面的字母形式所迷惑。
二、集合的分类
观察下列三个集合的元素个数
1. {4.8, 7.3, 3.1, -9};
2. {x∈R∣0 3. {x∈R∣x2+1=0} 由此可以得到 集合的分类 : : :() empty set ⎧ ⎪ ⎨ ⎪∅- ⎩ 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空集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 三、文氏图 集合的表示除了上述两种方法以外,还有文氏图法,即 画一条封闭的曲线,用它的内部来表示一个集合,如下图所示: A 表示任意一个集合A 3,9,27 表示{3,9,27} 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比较下面几个例子,试发现两个集合之间的关系: (1){1,2,3}A =,{1,2,3,4,5}B =; (2){}C =北京一中高一一班全体女生,{}D =北京一中高一一班全体学生; (3){|}E x x =是两条边相等的三角形,{}F x x =是等腰三角形 观察可得: ⒈子集:对于两个集合A ,B ,如果集合A 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 的元素,我 们说这 两个集合有包含关系,称集合A 是集合B 的子集(subset )。 记作:()A B B A ⊆⊇或 读作:A 包含于B ,或B 包含A 当集合A 不包含于集合B 时,记作A ⊈B(或B ⊉A) 用Venn 图表示两个集合间的“包含”关系: ⒉集合相等定义:如果A 是集合B 的子集,且集合B 是集合A 的子集,则集合A 及集合B 中的元素是一样的,因此集合A 及集合B 相等,即若A B B A ⊆⊆且,则A B =。 如:A={x|x=2m+1,m ∈Z},B={x|x=2n-1,n ∈Z},此时有A=B 。 ⒊真子集定义:若集合A B ⊆,但存在元素,x B x A ∈∉且,则称集合A 是集合B 的真子集。 记作:A B (或B A ) 读作:A 真包含于B (或B 真包含A ) 4.空集定义: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记作:φ 5.几个重要的结论: ⑴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对于任意一个集合A 都有φ⊆A 。 ⑵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⑶任何一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 ⑷对于集合A ,B ,C ,如果A B ⊆,且B C ⊆,那么A C ⊆。 说明: ⑴注意集合及元素是“属于”“不属于”的关系,集合及集合是“包含于”“不包含于”的关系; ⑵在分析有关集合问题时,要注意空集的地位。 ⑶结论:一般地,一个集合元素若为n 个,则其子集数为2n 个,其真子集数为2n -1个, 特别地,空集的子集个数为1,真子集个数为0。 集合间的基本运算 考察下列集合,说出集合C 及集合A ,B 之间的关系: (1){1,3,5}A =,{}{2,4,6},1,2,3,4,5,6B C ==; B A 表示:A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