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灭火器管理规定(四篇)
灭火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灭火器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灭火器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灭火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和责任部门,并组织开展灭火器管理培训。
第四条灭火器管理的内容包括:灭火器的采购、验收、存放、检查、维修、年度检测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单位应当确保每个楼层、每个重要场所都配备有灭火器,并标明具体位置。
第六条灭火器的采购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不得使用过期或损坏的灭火器。
第七条灭火器的验收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包括灭火器的数量、类别、型号、有效期等的核对。
第八条灭火器应当存放在通风干燥、温度适宜的地方,远离热源和易燃物品。
第九条灭火器应当定期检查,包括外观、标识、压力等的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条灭火器的维修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后应当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灭火器应当定期进行年度检测,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十二条灭火器使用完毕或者达到使用年限时,应当及时报废并进行相应记录。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灭火器使用规范的培训。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灭火器使用演练,确保人员熟悉使用技巧。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灭火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对于未按照本规定进行灭火器管理的单位,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灭火器管理规定(二)1.目的:1.1规范灭火器的日常管理、使用与维护之程序,以便遵循;1.2确保火灾发生时,灭火器能有效发挥灭火作用,及时将火灾在初发期扑灭,保证人员安全,减少火灾损失。
2.范围:之所有灭火器(包括库存)3.相关资料:3.1《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4351-____3.2《灭火器检查与维修》DB32/624-____4.定义:4.1手提式灭火器: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灾并可手提移动的灭火器材。
(完整版)灭火器的使用维护及管理规定
LOGO灭火器的使用维护及管理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灭火器由安保科统一归口管理,安保科消防检查员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维护、检修、报废的管理。
安保科要建立灭火器登记类别、配置数量、设置部位,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
第二章灭火器使用管理第二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手提灭火器提把,迅速赶赴火场。
(二)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三)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处,拔下保险销;距火点2-3米处,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对准起火点根部喷射,不准横卧或颠倒使用灭火器。
(四)扑救液体火灾时,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五)扑救固体火灾时,应使灭火器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扫射,并尽量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洒在燃烧物的外表,直至把火全部扑灭。
第三条灭火器使用的注意事项:(一)不要将灭火器的盖与底对着人体,防止盖、底弹出伤人。
(二)不要与水同时喷射在一起,以免影响灭火效果。
(三)扑灭电器火灾时,尽量先切断电源,防止人员触电.(四)大风天气灭火时,人员应站在上风处。
(五)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手应握在喷筒处,以免防止冻伤。
(六)室内使用后,应加强开窗通风。
第三章灭火器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第四条灭火器的设置:(一)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二)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三)手提式灭火器适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
5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
l5米。
(四)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如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
第五条安保科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灭火器的摆放位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确保灭火器始终处于规定位置,任何部门未经安保科许可,严禁私自更改灭火器位置和数量。
第六条任何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灭火器存放区域,必须确保灭火器随用随取。
2024年消防灭火器材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消防灭火器材管理规定灭火器有下列情形的必须更换相应的零配件。
1.灭火器的橡胶、塑料变形、变色、老化、断裂的;2.压力表有变形、损伤等缺陷的;3.喷嘴有变形、损伤、开裂等缺陷的;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变形、损伤、锈蚀、顶针有肉眼可见缺陷的;5.密封片、密封垫等不严密的;6.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有损坏的;7.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堵塞、损伤、裂纹等缺陷的;8.化学泡沫灭火器的内剂瓶有裂纹等缺陷的;9.泡沫灭火器的滤网有损坏的;灭火器报废年限。
消防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2.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xx年;3.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4.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5.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6.手提式1211灭火器----xx年;7.手提式CO2灭火器----xx年;8.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9.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xx年;10.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xx年;11.推车式1211灭火器---xx年;12.推车式CO2灭火器---xx年。
2024年消防灭火器材管理规定(2)____年消防灭火器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消防灭火器材的管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其占用或使用的建筑物、设施、装备以及开展的各类活动中使用的消防灭火器材。
第三条消防灭火器材是指用于进行火灾扑救和救援的各类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设备、灭火器具等。
第四条消防灭火器材的管理应遵循“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科学利用、有效运行”的原则。
第五条消防灭火器材的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可靠和及时到位。
第六条消防灭火器材的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灭火器材管理制度,制定消防灭火器材的维护养护标准和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灭火器使用及保养管理规定(5篇)
灭火器使用及保养管理规定Ⅰ目的:规范公司灭火器的使用及保养Ⅱ范围:公司所有灭火器Ⅲ执行者:所有人员Ⅳ参考文件:无Ⅴ定义:无Ⅵ内容:1 灭火器的日常管理与维护1.1 EHS部负责灭火器使用保养的监督和灭火器的维修更换工作。
1.2 灭火器由专人管理,原则上“谁使用谁维护”,由灭火器摆放位置即覆盖的灭火区域的所属部门(行政、仓储和焚烧)安排人员管理,要求日常保持清洁并每周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同时签名。
1.3 灭火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日晒雨淋,温度-20℃+55℃。
1.4 严禁用灭火器嘻戏打闹,严禁非专业人员拆卸灭火器。
1.5 灭火器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不可倒置或横置,装卸时应轻拿轻放,谨防磕碰。
1.6 保持取用灭火器的通道畅通,灭火器不得被阻挡。
1.7未经允许灭火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 灭火器日常检查要点2.1 检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工作区域内(即绿色范围内)。
2.2 检查各连接处,主要是阀门与瓶体的连接处、压力表与阀门的连接处、喷管和喷嘴与阀门的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
2.3 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铭牌是否完整清晰。
2.4 灭火器的喷嘴是否有变形或堵塞。
2.5 推车式灭火器的喷枪和软管有无堵塞,软管是否有损伤或开裂,车轮转动是否灵活。
3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3.1 发现火情时,迅速将灭火器移至现场,占据火焰上风向位置。
不同的灭火器,具体使用方式有所差异:3.1.1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前须将灭火器颠倒几下,目的是防止久存的灭火药剂沉淀、板结,影响灭火效果。
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下压把扫射。
3.1.2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前不需要上下颠倒,其他方法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相同。
3.1.3 出于同样原因,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前须将车前架落地直起两次。
两人操作,一人放开软管,将喷枪对准火焰根部;另一人打开灭火器阀门,再由前一人打开喷枪阀门扫射。
3.1.4 干粉灭火器可以应对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非到不得已的时候,不用来应对电器火灾。
消防器材使用与维护规定
消防器材使用与维护规定消防器材的使用与维护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消防设施的高效运行和及时响应,特制定本消防器材使用与维护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场所和单位,旨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规范消防器材的使用与维护。
一、消防器材使用1.1 消防器材的摆放和标识消防器材的摆放应根据建筑布局、防火分区等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布置,并保证易于取用。
各种消防器材应设有明显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1.2 消防器材的保管和维护所有消防器材应默许固定于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搬动或占用。
每月应进行一次消防器材的检查,确保其工作状态正常。
定期对灭火器进行压力测试和充装,确保其灭火效果可靠。
1.3 消防器材的操作和使用使用消防器材前应先对其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操作时,应熟悉使用方法,并根据火灾类型选择合适的灭火器材。
在使用灭火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呼吸有毒烟气。
二、消防器材维护2.1 定期维护根据消防设施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巡检计划,并委派专职人员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
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转、管道、电源等设施的完好性、紧急疏散通道的畅通等。
2.2 外观检查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外观检查,确保其标识清晰可见,没有严重的损坏、污染等情况。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3 保养维修对于消防器材的保养维修,应定期进行润滑、清洗和更换易损件等工作,保证器材的正常运行。
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操作规范,避免对消防器材造成二次损坏。
三、消防器材培训与演练3.1 培训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包括操作方法、适用范围、使用注意事项等。
特殊岗位的员工应接受更高级别的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应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3.2 演练定期进行火灾逃生演练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火灾现场处置的技能。
演练过程中,应切实保证人员安全,确保演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消防巡查与检测4.1 消防巡查各单位应建立消防巡查制度,定期派遣专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灭火器操作规程及管理
灭火器操作规程及管理一、灭火器基本操作规程1. 灭火器的保存和放置(1)灭火器必须保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高温、火源和易燃物。
(2)灭火器应固定放置在指定位置,便于员工使用,且易达到。
2. 灭火器的外观检查(1)每天使用前,对灭火器的外观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破损、堵塞或者变形等情况。
(2)如果发现灭火器存在破损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并取出替换。
3.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1)把灭火器提起,接近着火点,目标矩形喷嘴于火源方向。
(2)拉动拉环,使二氧化碳释放,并利用剧烈喷发的二氧化碳进行喷射。
(3)移动着火点位置,进行扑灭。
4. 灭火器的注意事项(1)灭火器使用过程中,要尽量接近火灾现场,避免直接喷射灭火剂。
(2)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灭火剂及灭火泡沫残留。
(3)灭火器使用后,要检查是否还有明火,确保火灾真正被扑灭。
二、灭火器管理1. 灭火器的购买和维护(1)灭火器的购买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在购买时获取合格证明。
(2)每年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3)对于受损或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
2. 灭火器的摆放和标识(1)灭火器应摆放在明显可见的位置,并且要方便员工操作。
(2)在灭火器附近应标明“灭火器”的标识,确保员工能够快速找到。
3. 灭火器的人员培训(1)全体员工需定期参与灭火器使用培训,了解基本的灭火器操作方法。
(2)培训应包括实操演练,使员工掌握正确的灭火器使用技巧。
4. 灭火器的检查记录和更新(1)对每一个灭火器都应有相应的检查记录,记录检查时间和检查情况。
(2)对于年久失效或严重损坏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或修复。
三、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1. 灭火器的选择和使用(1)灭火器的选择应根据不同的火灾类型,例如固体物质火灾、液体火灾、电器火灾等。
(2)在使用灭火器时,要根据火灾的大小选择合适的灭火器。
2. 灭火器的保养和维修(1)灭火器每次使用后都要进行维护,包括清理灭火剂残留、检查喷嘴和喷咀是否堵塞。
灭火器使用及保养管理规定范文(3篇)
灭火器使用及保养管理规定范文灭火器是用于灭火的紧急工具,其使用和保养管理规定对于维护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个关于灭火器使用及保养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的消防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灭火器的使用和保养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灭火器的使用和保养管理。
第三条灭火器的使用和保养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各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职责,确保落实。
第五条通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器的使用技能。
第六条建立健全灭火器的使用和保养记录,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理和更换失效或不合格的灭火器。
第二章使用规定第七条灭火器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手握灭火器喷嘴,先拔出销门,迅速行走或逼近火源。
(二)对准火源,按下喷嘴上的扳机,均匀喷洒灭火剂。
(三)喷洒火焰底部附近不低于45度的角度。
(四)应从风向上喷洒,防止火焰扩散。
(五)在喷洒时,切勿喷洒在自己身上,以免烧伤。
第八条使用灭火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不能瞄准人体或电器设备上进行喷洒,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和电器设备损坏。
(二)使用灭火器时,应尽量避免斜喷和高喷,以提高灭火效果。
(三)如果灭火器在2分钟内不能有效灭火,应立即撤离并报警。
第九条灭火器按不同的灭火剂分为不同的类型,应准确选择和使用,不得随意更换或混用。
第十条对于使用过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或送检修部门修理,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三章保养管理第十一条灭火器的保养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每天检查悬挂位置、破损、腐蚀、缺陷及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二)每月检查压力表压力是否正常,以及其他零部件是否完好。
(三)每季度进行灭火剂注重和压力检测,确保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四)每年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灭火器的灭火效果,必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024年灭火器使用管理办法
2024年灭火器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灭火器的使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建筑物、公共场所、工矿企业、居民小区等场所的灭火器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灭火器包括但不限于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类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灭火器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密切配合、科学救援、分类施救”的原则。
第二章灭火器的选型和配置第五条建筑物、公共场所、工矿企业等应根据建筑结构、使用用途、火灾风险等因素,合理选配灭火器。
第六条灭火器应配置于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电器设备密集区、疏散通道等灭火目标物附近,使其易于使用,保证灭火的及时性。
第七条灭火器的选型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满足灭火目标物的灭火效果要求;(二)易于操作,适合使用者使用;(三)具备足够的灭火药剂和灭火威力;(四)耐腐蚀、抗震、抗挤压等特殊环境要求。
第八条灭火器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应设有明显的标识牌和指示标志,以便使用者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找到灭火器的位置。
第三章灭火器的使用和维护第九条灭火器的使用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并定期进行复训和考核。
第十条灭火器的使用人员应了解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掌握灭火原理和适用范围,提高灭火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灭火器的使用人员在使用灭火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判断火场是否可以亲自施救,确保自身安全;(二)选择合适的灭火器进行灭火,不得将不适用的灭火器用于灭火;(三)站在与火灾的上风方向,尽可能靠近火源处,对准燃烧部位进行强有力的喷射;(四)喷射灭火器时,应保持平稳的动作,不得用力过大或过小,确保灭火效果。
第十二条灭火器的使用后应及时检查,确认是否需要更换或维修,确保下次使用时正常可靠。
第十三条灭火器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包括灭火器的外观检查、压力检查、药剂更换等内容,确保灭火器的有效性。
2024年灭火器管理规定
2024年灭火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灭火器的管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灭火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灭火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灭火器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标准对产品进行生产,保证质量和可靠性。
第五条:灭火器的销售企业必须获取相关的执照,并承诺不销售伪劣产品和过期产品。
销售企业应当妥善保管销售记录,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第六条:灭火器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型号和规格,并确保灭火器能够正常使用。
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并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
第七条:灭火器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灭火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
对灭火器进行分类、编号和登记,并制定详细的使用和维护记录,确保灭火器的管理有序。
第八条:灭火器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功能正常。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更换灭火器。
第九条:灭火器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灭火器的使用培训和演练,提高灭火器使用者的应急能力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灭火器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灭火器故障和事故的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进行危险评估。
第十一条:灭火器的管理单位应当对灭火器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并留存相关的记录和报告。
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和维修。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可能吊销相关执照。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国家应当加强对灭火器的监督和检查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确保灭火器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灭火器管理规定
灭火器管理规定
是指对灭火器的使用、维护、检查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灭火器管理规定:
1. 灭火器要按照规定的种类、型号和数量配置。
根据不同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风险等级,确定需要配置的灭火器种类和数量。
2. 灭火器要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电气设备房、生产作业区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
灭火器的摆放位置要明显标示,并且易于取用。
3. 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外观、安全销、压力指示器、灭火剂是否充足等方面。
灭火器的维护要委托专业人员进行。
4. 灭火器使用时要经过培训和授权。
所有可能使用灭火器的人员都应接受灭火器使用和灭火技术培训,并且经过授权才能使用灭火器。
5. 灭火器的使用要正确操作。
在使用灭火器时,要根据火灾的类型选择合适的灭火器,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灭火器能够发挥最大效用。
6. 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演练。
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包括使用灭火器灭火的演练,以提高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使用灭火器的技能。
7. 灭火器的报废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灭火器的有效使用期限为5年,超过有效期限的灭火器应报废,并且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这些规定可以帮助保障灭火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提高灭火器的使用效果,降低火灾风险。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公共场所和其他需要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材的场所。
第三条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管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雾灭火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自动泡沫灭火系统、消防电梯、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四条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具和灭火器具箱等。
第五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设置、维护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各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保护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或者占用。
第七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公众应当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或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损坏等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第九条消防设施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内部和周围的用于扑灭火灾和疏散人员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消防设计要求进行设置,不能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
(二)结构牢固、使用可靠,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启动并正常工作。
(三)设置位置明确、标志清晰,易于辨识和使用。
(四)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水源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水源充足、水质清洁,能够满足灭火和防冻的需要。
(二)设置合理,与建筑物相对应,且易于接近和利用。
(三)消防水泵应当具备自动启动和远程控制功能。
第十二条自动灭火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选择适合的灭火介质,确保灭火效果和安全性。
(二)设置位置合理,能够覆盖到各个火灾易发区域。
(三)具备自动侦测、报警和启动功能。
(四)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消防电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具备独立电源和自动返回功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行。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灭火器的使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一、灭火器的配备1.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合理配置灭火器,必须保证满足实际需要。
2.灭火器应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电气设备中心、办公区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且位置明显、易于寻找和取用。
3.灭火器的型号、数量、位置等信息应张贴在突出位置,方便员工了解。
4.灭火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要定期进行,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
二、灭火器的使用1.对于已取得相关证书的员工,应定期进行灭火器的操作培训和考核,确保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和技巧。
2.在发生火灾时,员工应迅速判断火灾规模和性质,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3.灭火器使用时,需要注意站在风向上,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4.灭火器使用完毕后,要对其进行检查和修复,确保下次使用时能正常工作。
5.灭火器使用后,要将其放回原位,并保持位置明显,以备下次使用。
三、灭火器的维护保养1.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至少每年检查一次,确保其技术性能的可靠性。
2.维护保养人员需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对灭火器内部结构进行检查、清洁和涂漆。
3.对于有损坏、老化和失效情况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或修复。
4.灭火器的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和潮湿。
5.灭火器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日期、维护内容、操作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
四、灭火器的报废与更新1.灭火器的使用寿命为8-10年,超过这个寿命的灭火器应予报废。
2.灭火器在使用中出现损坏、丢失、失效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废并更换。
3.灭火器更新时,要审查其生产日期、技术性能等,确保新灭火器的质量和可靠性。
4.更新后的灭火器应重新配置位置和标识,并将相关信息通知员工。
五、灭火器的培训和应急演练1.针对单位员工,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能力。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1. 目旳为加强对企业灭火器旳维护管理,使灭火器保持良好旳状态,保证在发生火情时能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旳应急效能。
2. 范围合用于企业所辖公共区域内配置旳各类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如下统称灭火器)3. 权责3.1 灭火器按照划分旳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旳属地管理原则。
3.2 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科全面负责企业灭火器旳维护、管理工作,并明确专人监管、贯彻,实行有效旳管理。
1)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消防规范规定,对灭火器类型选择、配置数量、合理布置进行确定。
2)每年组织各单位对灭火器进行两次定期排查、清理,统一编号和登记造册,建立维护、管理档案。
3)不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对企业配置旳灭火器旳维护保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保证消防安全工作贯彻到位。
3.3 各单位详细负责组织实行本单位灭火器旳维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或定人管理制度,保证其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辖区内旳灭火器,对所辖灭火器逐一进行《灭火器使用状况登记表》登记造册,建立本单位灭火器使用台帐,如实记明灭火器类型、生产厂家、出厂日期、钢瓶编号、设置部位、维修或报废等信息和维护管理负责人。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旳原则,对灭火器平常维护和管理做到“一不准”(即不准将灭火器挪作他用),“三勤”(即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三定”(即定位、定人、定责),保证灭火器处在良好备用状态。
3)制定本单位灭火器年度维修计划和更新购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行。
对维修或新采购更换旳灭火器应在五日内更新台帐,并报主管部门立案。
4)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班组岗位对各个区域旳灭火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5)专职人员对灭火器旳使用、检查状况进行平常监督检查,对达不到原则规定旳灭火器及时更换或维修。
3.4 灭火器只容许在(只限于)火警发生时灭火使用。
非消防用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私自移位、停用,严禁占用或随意动用灭火器。
灭火器安全管理规定
灭火器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对灭火器的使用、保养、检测、维修和存放等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灭火器安全管理规定:
1. 灭火器的选择应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如GB4351-2005《消防设备配备应用技术要求》等。
2. 灭火器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3. 灭火器应按照规定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不得随意使用或对他人进行恶意伤害。
4. 灭火器应定期接受检测和维护,检测结果应记录并保存。
5. 灭火器应定期进行充装,具体周期和方法应根据灭火器的类型和使用环境确定。
6. 灭火器应存放在固定的位置,严禁将灭火器作为其他用途或物品的支架或随意搬动。
7. 灭火器应放置在易于使用和接近的位置,视距内应设有相应的标识牌。
8. 灭火器应放置在防火安全逃生通道、避难场所等关键位置,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到达。
9. 灭火器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熟练使用。
10. 灭火器在长时间不使用时,应检查其压力和状态,并根据需要进行充装或更换。
11. 灭火器发生损坏或使用寿命已过时,应及时予以报废或更换。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灭火器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快速、有效地进行使用,提高灭火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也强调了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的重要性。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一、灭火器的选择和配置1. 所有使用单位必须根据自身工作场所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和配置灭火器。
选择时应考虑工作场所的类型、面积、火灾危险性以及现有的消防设施等因素。
2. 灭火器的配备数量应根据工作场所的面积和火灾危险性进行合理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配置。
常见的灭火器类型包括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等。
3. 使用单位应确保所有配备的灭火器处于有效状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灭火器的存放位置应明显标示,并确保易于取用。
二、灭火器的使用1. 在发生火灾事故时,使用单位内的人员应立即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尽可能将火势控制在初期阶段。
在使用灭火器前,应对火源进行初步判断,确保个人安全。
2. 打开灭火器后,应顺着风向对准火源进行喷射。
喷射时应尽量靠近火源,并适度移动喷射口以确保灭火效果。
3. 使用干粉灭火器时,应将喷射口尽量贴近火源,并快速均匀地喷射干粉,以达到火灾扑灭的目的。
4. 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将喷射口对准火源,并轻握喷射器,控制喷射时间和方向。
注意不要直接对人体、电器设备等进行喷射。
5. 使用泡沫灭火器时,应将喷射口对准火源,并操控喷射器进行均匀喷射。
注意不要喷射到电器设备、电路和油类火源上。
6. 在使用灭火器时,应尽量选择适当的灭火剂和灭火方式。
对于大型火灾,应立即通知消防部门,并按照其指示进行灭火。
三、灭火器的检查和维护1. 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所有灭火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特别是在每年的消防安全月,应加大对灭火器的检查力度。
2. 检查内容包括灭火器的外观完好性、压力是否正常、阀门是否灵活、标牌是否清晰等。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换或修理。
3. 灭火器的维护应由消防部门或专业维修单位负责。
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卸、修理或更换灭火器的零部件。
4. 灭火器的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并保存至少三年。
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日期、维修人员、维修情况等。
2024年灭火器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灭火器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灭火器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所有单位和个人的灭火器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灭火器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第四条灭火器使用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灭火器使用培训和证书。
第五条灭火器的购买、安装和检验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灭火器的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二章灭火器的种类和用途第七条灭火器根据不同的灭火介质可以分为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水基灭火器等。
第八条灭火器根据不同的用途可以分为家用灭火器、车载灭火器、商用灭火器等。
第九条使用灭火器时,应根据火场情况选择合适的灭火器。
第三章灭火器的购买和安装第十条购买灭火器应当选择合格的产品,并保持购买凭证。
第十一条灭火器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安装,安装位置应当明显标识。
第十二条灭火器应当离易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且易于取用。
第四章灭火器的使用第十三条灭火器使用前应当检查是否正常,确认密封未损坏,压力正常。
第十四条灭火器使用前应当了解火场情况,选择合适的灭火器,并通知其他人员。
第十五条灭火器使用人员应当按照使用方法正确使用灭火器,保持冷静。
第十六条灭火器使用时,应当站在风向上,并将灭火器喷洒到火源的根部。
第十七条灭火器使用过程中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并避免直接喷向人员。
第十八条灭火器使用完毕后,应当确保火源完全熄灭,并及时报警。
第五章灭火器的检查和维护第十九条灭火器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第二十条检查和维护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二十一条灭火器使用后应当重新装载或更换。
第六章灭火器的更新和淘汰第二十二条灭火器应当定期更新,更新周期为5年。
第二十三条灭火器超过使用年限应当及时淘汰,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灭火器的处罚和责任追究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4篇)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灭火器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灭火器的效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单位和个人使用的灭火器,包括消防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住宅小区等。
第三条灭火器是消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灭火救援行动的基本装备,使用者应严格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灭火器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灭火器的使用和管理努力最大程度减少灭火器的故障发生,并保证灭火器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第五条灭火器的使用和管理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原则,采取措施提高灭火器的使用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灭火器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法律、安全、经济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第二章灭火器的选用第七条灭火器的选择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用途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根据场所大小、人员密度、火灾风险等因素进行灭火器的选择,同时根据建筑特点和消防安全要求,确定灭火器摆放位置。
第九条消防设施完备的建筑,灭火器的选择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定期检查、保养,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条使用灭火器的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能够正确有效地使用灭火器。
第三章灭火器的使用第十一条使用灭火器时应首先判断火情的性质、火场的环境和火势的大小,然后选择合适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第十二条使用灭火器时应站稳,并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防止击倒、烧伤、中毒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使用干粉灭火器时,应尽量避免向人群或物体喷洒,防止二次伤害的发生。
第十四条使用灭火器时,应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切勿随意扇动火焰,以免造成火势蔓延。
第十五条使用灭火器时,应尽量将喷嘴对准火源,均匀喷射,避免短时间内大面积喷洒。
第十六条使用灭火器后,应仔细观察火情,确保火灾已经完全得到控制,否则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其他适当措施。
灭火器的配置、检查、维修报废及使用
灭火器的配置、检查、维修报废及使用1、灭火器的日常检查与维护检查的依据是《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1 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承担。
2 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
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3 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4 需维修、报废的灭火器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
5 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6 下列场所配置的灭火器,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1 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2 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
7 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
8 灭火器的检查记录应予保留。
附录C2、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维修和报废的依据1是《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1 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2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3+1、5+2)灭火器的维修期限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重新充装。
维修和报废的依据2是《灭火器维修》XF95-2015维修:为确保灭火器安全使用和有效灭火,对灭火器进行的检查、水压试验、灭火剂回收、零部件更换、再充装、报废与回收处置、质量检验等活动。
灭火器用户应按GB 50444的规定对在用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符合维修要求的灭火器应及时送生产企业维修部门或其授权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
.根据相关规定:经维修灭火器按照《灭火器维修》(GA95-2015)的制定标准在瓶体加贴维修合格证,合格证应包括以下内容:1.维修编号;2.维修企业的负责人和维检人员盖章;3.灭火器总质量;4.维修日期;5.维修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限的规定
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年限的规定一、灭火器的检查和保养一灭火器的检查: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2、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规定期限,虽未经使用,仍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1、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2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3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二灭火器的维护保养时间及次数:根据二连油田原油生产、储存、运输以及气候环境等实际情况,分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单位对所管辖区重点部位、岗位配备的灭火器材检查、维护及保养次数统一定为每季度一次,每年检查、维护及保养四次;灭火器材的检查、维护及保养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有检查、维护及保养记录.二、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1、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色、变形、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2、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和击碎.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5、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三、灭火器的报废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1、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2、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3、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丝和固定螺丝的.4、筒体严重变形的.5、结构不合理如筒体平底的;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体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6、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7、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8、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四、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1、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2、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3、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5、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6、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7、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8、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9、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10、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11、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12、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公安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二0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灭火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灭火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灭火器的正常使用和有效性,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并提供灭火器维护保养的规范要求和操作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生产车间和仓库等。
三、责任分工1. 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灭火器维护保养计划,监督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
2. 管理部门负责购买合格的灭火器,并进行入库管理。
3. 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灭火器的巡查、保养和维修,并及时上报问题和异常情况。
4. 员工应按照规定使用灭火器,定期参加灭火器使用和维护培训。
四、维护保养内容1. 日常巡查:- 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包括外观、压力表、标识等。
- 检查灭火器是否易于拿取和使用,且没有被遮挡或阻塞。
- 检查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限内。
2. 周期性维护:- 按照厂商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验和压力测试。
- 检查灭火器充放气口是否干净无尘,是否需要进行清洁或更换。
3. 灭火剂充装:- 灭火剂充装应由具备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充装操作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
4. 维修和更换:- 发现灭火器存在问题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上报,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工作流程1. 灭火器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向合格供应商采购灭火器,并进行入库管理。
2. 维护保养计划制定:安全部门根据灭火器的使用情况和厂商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将其通知使用部门。
3. 日常巡查和维护:使用部门定期巡查灭火器并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4. 维修和更换:专业人员根据上报的问题进行维修或更换工作,并记录维修和更换情况。
5. 维护保养记录:安全部门负责对灭火器的维护保养记录进行管理和归档。
六、培训和指导1. 新员工入职培训:公司应向新员工提供灭火器使用和维护的培训,并签署相关知识告知书。
2. 定期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灭火器使用和维护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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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对公司灭火器的维护管理,使灭火器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在发生火情时能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效能。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辖公共区域内配置的各类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以下统称灭火器)3. 权责3.1灭火器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
3.2质量安全环保科全面负责公司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明确专人监管、落实,实施有效的管理。
1)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类型选择、配置数量、合理布置进行确定。
2)每年组织各单位对灭火器进行两次定期排查、清理,统一编号和登记造册,建立维护、管理档案。
3)不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对公司配置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3.3 各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或定人管理制度,确保其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辖区内的灭火器,对所辖灭火器逐一进行《灭火器使用情况统计表》登记造册,建立本单位灭火器使用台帐,如实记明灭火器类型、生产厂家、出厂日期、钢瓶编号、设置部位、维修或报废等信息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灭火器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一不准”(即不准将灭火器挪作他用),“三勤”(即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三定”(即定位、定人、定责),保证灭火器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3)制定本单位灭火器年度维修计划和更新购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对维修或新采购更换的灭火器应在五日内更新台帐,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4)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班组岗位对各个区域的灭火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5)专职人员对灭火器的使用、检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灭火器及时更换或维修。
3.4灭火器只允许在(只限于)火警发生时灭火使用。
非消防用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移位、停用,禁止占用或随意动用灭火器。
消防训练、灭火演练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许可。
3.5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灭火器,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及时送修灌装,不得随意乱放。
3.6灭火器设置点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妨碍使用。
4. 程序4.1 灭火器的配置4.1.1灭火器的选择、数量、设置点、保护距离、配置基准等应严格执行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4.1.2灭火器的类型选择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
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a) 办公楼、野营房、职工宿舍、人员聚集场所等民用建筑室内(A类火灾场所),宜选用MFZ/ABC 5型或MFZ/ABC 8型干粉灭火器;b) 计算机房、通讯机房、贵重仪器等不适应于干粉灭火器扑救的场所,宜选用MT3型或MT5型CO2灭火器;c) 易燃易爆液(气)体场所(B、C类火灾)宜选用MFZ/ABC 8型和MFZ/ABC 35型干粉灭火器。
4.1.3灭火器的设置要求a)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b)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c) 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d)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遮挡或拴系。
e) 推车式灭火器宜设置在平坦场地,不得设置在台阶上。
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推车式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
f) 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防湿或防腐蚀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防湿、防寒、防晒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g)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4.1.4灭火器的配置要求a)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两具。
b) 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c) 灭火器的设置应保证配置场所内的任一点都在灭火器设置点的保护范围内。
4.2 灭火器的使用4.2.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a)手提灭火器到现场,在距起火点5M左右处放下灭火器。
b)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
c)站在上风方向,左手握住喷管前端喷嘴根部(没有喷管的,可扶住灭火器的底圈),右手提着压把。
d)在距离火焰2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握住喷管前端喷嘴根部左右摆动、对准火焰根部扫射,使喷射干粉覆盖整个燃烧区,直至火焰被扑灭。
e)灭火喷射过程中,灭火器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连续喷射,不可横卧或颠倒使用,也不能松开压把,否则会中断喷射,不能喷粉,使余烬复燃。
4.2.2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a)把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拉或推到现场,距离着火点10M左右停下。
b)先由一人右手握住喷粉枪,站在上风方向,左手顺势展开喷粉胶管,直至平直,不能弯折或打圈(切记不可有拧折现象)。
c)另外一人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手指用力提起手柄开关。
d)持喷粉枪人在距离火焰3-5米处,左手持喷粉枪管托,右手把持枪把,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摆动喷粉枪扫射,不断靠前使干粉笼罩住燃烧区,直至把火扑灭。
e)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一般由两人共同操作,操作时须紧密配合、严守先后顺序,以防止违反操作顺序或者操作不当,误伤自己。
如:持枪灭火人跑到灭火最佳位置站稳,对准火焰根部握好喷粉枪后,另外一人才可拔掉插销,提起开关。
4.2.3干粉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a)在扑救液体流淌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b)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体表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4.2.4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a)手提灭火器到现场,在距起火点5M左右处放下灭火器。
b)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
c)站在上风方向,左手握住喇叭筒根部手柄,右手紧握启闭阀压把。
d)在距离火焰2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握住喇叭筒对准火源根部喷射,并不断推前,直至把火焰扑灭。
e)灭火时,要连续喷射,防止余烬复燃,不可颠倒使用。
4.2.5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a)在扑救液体流淌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喷射。
b)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在液体表面上,以防止可燃液体溅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c)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持喷筒的手应握住胶质喷管处(必要时戴上手套),以防止冻伤。
d)在室外使用,应选择站在上风方向喷射,不能逆风使用;在室内狭小空间或空气不流通的火场使用后,应及时通风、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4.3 灭火器的检查4.3.1配置后使用的灭火器,管理责任人应每日检查一次灭火器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对配置、外观等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灭火器检查卡》,谁检查,谁填写,谁负责。
4.3.2灭火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4.3.3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
4.3.4干粉灭火器每月检查时,应将灭火器上下颠倒翻转几次,使粉筒内干粉抖松,防止筒体内干粉结块。
4.3.5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应用称重法检验泄漏量,超过规定泄漏量的应送检维修,按规定充装量重灌。
1) 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第6.7.1条规定:手提式CO2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得大于灭火剂规定充装量的5%或50g(取两者的小值),第6.1.2 条规定:CO2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应符合0%~-5%的规定(允许误差)。
2) GA107-1995《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第5.7.1条规定:推车式CO2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得大于灭火剂规定充装量的5%。
4.3.6灭火器检查卡的填写1)『单位』栏:填写“灭火器所在单位名称”。
2)『岗位』栏:填写“灭火器具体设置位置”。
3)『类型』栏:干粉灭火器填写“MFZ/ABC5型或MFZ/ABC8型或MFZ/ABC35型”,二氧化碳灭火器填写“CO2/MT3型或CO2/MT5型”。
4)『保管人』栏:填写“灭火器负责人姓名”。
5)『检查日期』栏:填写“年、月、日”或先在『检查日期』格内填入“年度”,再在『检查日期』栏空格内填写“月、日”。
6)『检查内容』栏:干粉灭火器填写“压力”,二氧化碳灭火器填写“重量”。
同时,需将干粉灭火器“正常工作压力范围”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总重量”填入『检查内容』格内。
7)『检查内容』栏:干粉灭火器填写“压力表所指示的压力值”,如1.3MPa;二氧化碳灭火器填写“称重所得到的公斤数”,如18.5Kg。
8)『检查人』栏:填写“检查人姓名”,谁检查,谁签名。
4.4 灭火器的维修4.4.1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如下规定(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第5.3.2条):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2)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3)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4)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4.4.2灭火器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1)灭火器的橡胶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没处于正常压力范围)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灭火器不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超过维修期限)。
8)灭火器维修合格证标识严重缺损、模糊或维修日期不清的。
9)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漏、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
4.4.3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
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4.4.4灭火器检查或维修后,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4.4.5灭火器外表应保持卫生清洁:室外每周擦拭一次、室内每月擦拭一次,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涤。
4.5 灭火器的报废4.5.1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1)水基型灭火器6年;2)干粉灭火器10年;3)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4)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4.5.2灭火器检查维修中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1)筒体、器头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2)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3)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4)筒体严重变形的;5)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复痕迹的;6)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7)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8)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9)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10)没有间歇性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11)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12)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产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13)被火烧过的灭火器;14)按规定应予报废1211灭火器;15)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16)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